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沧县人民法院2025)
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XC-2025-0220
二、项目名称: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沧州星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4号楼9层926
91130944MACR9Y427P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沧州星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项目
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9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建忠(磋商小组组长)、张毅、程凤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25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2022718。3.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017288。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6.沧州星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3.17分。7.本公告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沧县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南大道46号
联系方式:0317-3577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向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育红路2号南川老街B-6-201铺
联系方式:0317-2022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紫晨
电话:0317-2022718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承诺函
成交结果公告
终版-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项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沧县人民法院本级
行政区域
沧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18:02
评审专家名单
王建忠(磋商小组组长)、张毅、程凤华(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紫晨
项目联系电话
0317-2022718
采购单位
沧县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南大道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7-3577771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向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育红路2号南川老街B-6-201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7-2022718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沧县人民法院的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沧州星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250.9534万元,资产总额为119.9186万元,15人,营业收入为250.9534万元,资产总额为,,119.918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沧州星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11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沧县人民法院:我公司参加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响应)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公章):沧州星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6月11日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BXC-2025-0220二、项目名称: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沧州星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4号楼9层926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91130944MACR9Y427P成交金额:人民币950000元评审总得分:93.17分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采购项目包组:无供应商名称:沧州星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范围: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金额(元):950000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建忠(磋商小组组长)、张毅、程凤华(采购人代表)。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元):14250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2022718。3.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017288。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6.沧州星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3.17分。7.本公告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沧县人民法院地址: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南大道46号联系方式:张哲妍0317-357777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向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育红路?号南川老街B-6-201铺1联系方式:张紫晨0317-202274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紫晨电话:0317-2022718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XC-2025-0220项目编号:HBXC-2025-0220采购人:沧县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向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第四章合同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XC-2025-0220项目名称: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56000元最高限价:1056000元采购需求: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6日,8: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方式:其他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点00分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2022718,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017288。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能及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并解密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沧县人民法院地址: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南大道46号联系方式:张哲妍0317-3577771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向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育红路2号南川老街B-6-201铺联系方式:张紫晨0317-20227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紫晨电话:0317-2022718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编号内容1名称:沧县人民法院地址: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南大道46号联系方式:张哲妍0317-35777712代理机构:河北向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育红路2号南川老街B-6-201铺联系人:张紫晨0317-20227183项目名称: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项目4项目编号:HBXC-2025-0220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服务范围: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7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9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2报价方式:总价。13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1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15响应文件上传地点: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CZ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上传;2.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3.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6响应文件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点00分17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8该项目磋商最高限价:人民币1056000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9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现场踏勘。20付款方式:按季度对供应商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21资格审查资料及响应文件必须符合磋商文件所给的格式和要求,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2响应文件制作、提交:1.供应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登录系统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入口,在系统首页资料下载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沧州版))。2.供应商凭CA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有)。采购文件格式为*.CZ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沧州版)”打开。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相应项目位置。上传后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方为提交正确。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开标现场不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文件和资料。5.采购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不允许改变响应文件格式,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6.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7.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必须逐页用法人CA和企业CA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CZTF格式和*.nC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加密。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8.供应商因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0512-58188537。9.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代表在磋商截止时间后用22本单位CA锁自行解密。10.因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3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有关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下述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作投标(响应)无效处理。证明材料如下: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响应)文件中。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1)采购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4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3)融资政策: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4)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商用密码相关资质;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信用信息查询起始时间为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证据留存:查询结果若供应商信用记录不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则该记录作为证据留存,同时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如涉及),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8)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9)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10)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11)分支机构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5知识产权说明: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26解释权:构成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磋商公告、磋商须知、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负责解释。注:磋商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前附表冲突的,以前附表为准。一、总则本次采购活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择优选择相应的服务单位,现就采购中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前附表。(二)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上传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总报价中包含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所有费用,不再单独列支。1、报价包含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税金、利润、响应文件等所有费用。2、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等因素,进行报价。(三)现场踏勘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2.供应商应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考察,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须的资料。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任何索赔。对此要求,采购人既不做答复,也不承担赔偿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答疑或补遗记录。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是编制响应文件的主要依据,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前要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响应文件。3、请各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自行核对,如有问题请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时,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疑问问题”后予以答复,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在磋商截止日前,采购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时间且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采购人将酌情延期采购。本项目一律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磋商报价说明(一)磋商报价1、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要求及服务现场的基本条件,供应商应根据全部工作的内容进行整体报价。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填写的磋商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而变动。3、货币: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全部均采用人民币报价。四、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二)响应文件的组成1、磋商函2、磋商报价表3、商务标响应说明4、服务内容及要求偏离表5、企业基本情况表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技术部分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三)磋商有效期1、自磋商之日起60天(日历天)。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予以答复。(四)磋商保证金(不需缴纳)1、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2、缴纳方式:见前附表。五、响应文件的上传(一)磋商截止时间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CZ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磋商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2、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联系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512-58188537。3、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到新的截止日期。(二)迟交的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CZTF格式),如未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三)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响应)。2、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六、磋商与评审(一)磋商事项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开标。2、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线上制作完电子响应文件并签章后请按照规定时间上传系统。开标时供应商无需来开标现场,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递交资料。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导致解密失败,投标(响应)将被拒绝。3、供应商应认真核实网络环境,确保开标时网络通畅,同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后务必进行模拟解密,避免开标时解密失败。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如网络环境、计算机环境等问题导致的解密失败,自行承担责任。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并对开标记录表中的内容进行确认操作(5分钟内),如未进行确认则默认已确认无误。5、开标时,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后,供应商可在远程解密页面查看各供应商名称、磋商价格以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详细内容。开标结束。6、磋商小组线上评审,磋商小组在线查看电子招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工作。7、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8、采购人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存档备查。(二)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磋商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时间内解密的;(2)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3)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4)供应商响应服务期限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5)磋商报价高于采购最高限价的;(6)供应商未按时提交二次报价表的;(7)供应商下一次报价高于上一次报价的;(8)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9)被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的;(10)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响应)、串通投标(响应)、响应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响应)的;(11)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证件或资格审查证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三)甄别串通投标(响应)主要情形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其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不同供应商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7)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8)供应商之前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9)其他涉嫌串通投标(响应)的情形。七、评审(一)本采购活动的程序1、建立磋商小组。2、宣布评审办法。3、磋商小组进入评审阶段,在线查看电子招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工作。4、各供应商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30分钟内提交报价,采购人可根据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二轮或多轮报价。供应商代表应随时查看本项目评标进度以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轮或多轮报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或多轮报价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5、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以作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6、计算各供应商最终得分。7、磋商小组编写评标报告。(二)评审过程的保密1、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响应)被拒绝。(三)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章第(五)条规定,凡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四)响应文件的符合性鉴定1、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2、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响应)。(五)错误的修正原则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以文字表示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确认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做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六)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并排序,根据得分高低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不能履行合同的,则顺延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次类推,或依法组织重新采购。八、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的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成交供应商。(二)成交通知书1、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三)合同书的签订1、合同签订的时间:根据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不能够按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可顺延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依法组织重新采购。八、授予合同2、合同签订的原则:合同签订必须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国家相关法规为依据。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不得更改。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四)未尽事宜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成交供应商向河北向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交响应文件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U盘2份。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求一、商务要求:*1.磋商报价:本项目预算为1056000元,供应商磋商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磋商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实施、运输、保险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沧县人民法院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付款方式:按季度对供应商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以上带*指标为重要商务指标,供应商有一项不满足其磋商无效。二、技术要求:(一)集约化卷宗扫描服务供应商负责完成本院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纸质诉讼材料分类整理、扫描、装订、入档等为内容的卷宗整理归档工作,建立以电子卷宗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归档机制,实现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的电子化以及到案件办理系统的上传,经过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处理,助力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各类业务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为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奠定坚实基础。*1.扫描服务范围设置专门岗位,根据采购人需求派驻辅助人员(自带扫描、打印、打码、装订等必需的硬件和软件设备),负责完成采购人历史库存和审判过程中产生的诉讼和执行等档案整理、扫描、著录、质检、数据挂接等在内的全部数字化加工服务,并完成成品数据向沧县人民法院档案业务系统的灌装。提交成品案卷,在案卷封装后对接办案团队和档案部门进行归档。2.扫描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纸质卷宗整理、扫描、数据格式标准完成,达到最高人民法院电子档案管理标准要求。*2.1.扫描质量需符合:《纸质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档案著录规则》(DA/T18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2020)《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以上标准不论有无年代号,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均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2.2.加工成品技术指标*2.2.1加工成品应包括:卷宗扫描电子图像、卷宗索引信息数据。技术指标如下:扫描电子图像规格:原件1:1尺寸图像格式:TIFF/JPEG/PDF等通用格式(应用过程中应转换为双层PD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应满足实际浏览、打印需要)索引信息数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要求组织索引数据格式2.2.2电子卷宗扫描图像清晰、数据完整,符合阅读、还原要求。2.2.3档案索引与图像挂接正确率100%。2.2.4档案整理、装订符合采购人要求。2.2.5服务人员应当确保提交扫描的原始纸质材料的完整,不得遗失、错乱或者损毁纸质材料。2.2.6实时扫描的诉讼材料,对在工作日当日12时之前接收的材料,应于当日完成材料登记、扫描、加工、编目、挂接等生成工作;对12时以后接收的材料,应于下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完成相关工作。因材料过多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应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力尽快完成。遇有特殊情况需加急处理的,不受上述生成时限限制。3.扫描服务内容3.1卷宗扫描3.1.1立案时当事人立案提交的所有材料经过立案庭对内容和质量审核通过后进入案卷管理中心,交给服务人员扫描并转为电子卷宗。3.1.2案件结案后,办案团队工作人员将审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进行核对清点整理后,将案卷交卷宗管理中心,服务人员将所有资料按照法院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核验,统一编码,进行扫描、装订。3.2卷宗编目、归目、著录按要求著录电子目录,含卷宗智能和人工编目、归目。3.2.1通过配套OCR技术,支持电子卷宗文书OCR识别,对文书、证件、证据等,实现自动编目和归目;3.2.2对编目、归目结果进行人工核验。后台安排人员对扫描卷宗档案进行核对校验,编目不正确的进行人工校对。3.3电子卷宗档案质检核验在卷宗管理平台系统中对提交归档的电子卷宗影像及条目进行逐一核验。3.3.1合规性质检:对卷宗排列整理顺序、卷宗数据采集等进行卷宗合规性质检;3.3.2完整性质检:对电子卷宗的完整性进行质检,检查卷宗是否存在缺漏、签字签章是否完备等;3.3.3材料质量质检:对电子卷宗进行材料质量质检,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歪斜、黑边、空白页、噪点、虚化模糊等问题。3.4卷宗封皮制作打印核对案卷信息,打印案卷封皮,包含提供A3卷宗档案卷。3.5卷宗整理归档3.5.1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经卷宗管理中心质检确认后,再由办案团队复核确认,无误后,卷宗管理中心对纸质卷宗档案进行打码装订。3.5.2案卷装订完毕,办案团队人员按照法院规定盖章封装纸质档案,对接档案室办理纸质档案交接归档和电子卷宗归档工作。经查验不合格的卷宗档案,供应商需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整改完毕。4.扫描服务要求*4.1供应商应保证合理调配服务力量,完成集约化卷宗材料多次接收与插入、替换补扫、材料质检、卷宗接收保管、卷宗材料整理、卷宗封皮制作打印、卷宗装订、卷宗移交归档等工作,确保归档档案卷宗的扫描工作良性循环,不得出现扫描卷宗的积压、扫描后不及时挂接、上架等情况。供应商在接收到卷宗材料后的48小时内完成扫描工作,有特殊情况的经双方协商可以适当延迟,至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4.2供应商应提供适应项目实际需求的服务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扫描仪设备、卷宗装订设备、卷皮打印设备、ocr软件等软硬件配套设备,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其他本文件未列举而实际工作必需的系统、设备的,供应商应予增加。*4.3供应商应承诺并确保其所使用系统与沧县人民法院现有电子卷宗随案自动生成系统能够实现无缝对接准入。供应商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须到沧县人民法院进行对接测试。4.4配合法院完成其他必要的扫描工作。4.5采购人工作出现紧急状况需要供应商配合的,供应商必须配合及时完成。5.保密要求*5.1严格遵守《保密法》《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服务安全管理规范》等保密要求,网络要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禁止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设备。5.2服务过程中要建立卷宗交接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确认准确无误后填写,注明交接卷宗的内容、数量、状况、交接时间和经办人等。5.3正在进行加工服务的卷宗必须每天入柜,不得在加工工位上留存过夜。加工完毕的卷宗要及时归还。5.4如对加工过程中使用的硬件设备进行报修,应按照涉密设备处理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处理。5.5服务任务完成后,成交人会同采购人拆除其自带加工设备中的硬盘等存储介质,并将其与服务过程中使用过的其他移动存储介质一起移交给采购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5.6服务任务完成后,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对成交人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设备中无信息留存。凡存有信息的,必须作清除信息的安全处理。5.7成交人将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日志、记录等原始记录材料移交采购人,作为服务项目内容进行管理。(二)集约化文书送达服务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司法送达等司法辅助服务。*1.送达服务范围设置专门岗位,根据采购人需求派驻辅助人员(自带司法专递打印机、高拍仪等必需的硬件和软件设备),完成合同期间内,对民商事类/行政类/执行类案件一般诉讼文书(指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外的诉讼文书)及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进行电子送达以及以上几类案件电子送达不成功情形下的邮寄送达(包含纯一般诉讼文书或纯裁判文书)。本次案件数量系概算,以9000件为基准。在本项目成交确定的价款之外,对因履行本项目所需要支付的电子送达平台费用、系统使用费用、邮政专递费用、中标供应商配备的人员服务期间劳务费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2.送达服务内容2.1.电话送达服务*2.1.1送达系统平台支持送达专员进行电话通知,可以在线播放、下载送达过程中与受送达人电话沟通的录音,送达专员针对当事人已清楚、完整地听取电话内容的,通话结束后支持对本次通话进行标签记录。(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即可)2.1.2通过公务外呼系统进行电话外呼,确认受送达人身份、通知送达事项、确认送达方式;2.1.3针对失联当事人,利用集约送达辅助事务管理平台的信息修复及拨打功能,查找受送达人联系方式,确认受送达人身份、通知送达事项、确认送达方式。2.2.电子送达2.2.1对同意电子送达的受送达人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2.2.2对电子送达失败,核实原因并根据情况转其他送达方式进行送达。*2.2.3支持对案件案号进行管理,便于掌握案件送达进程。可以查询到每个案号对应的文书,每份文书对应的签收记录;文书管理,可以查询到每份文书的名称及对应的签收记录;送达记录,查看每份文书,发送记录及签收情况,方便查阅;对于已发送短信提醒的电子文书,进行记录,记录发送时间、接收人、接收号码、发送状态等信息。(提供功能界面截图)*2.2.4支持电子送达回证,便于法官办案过程中进行查核,包括案件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送达渠道、点击查看记录和电话沟通的简要记录)。(提供功能界面截图)2.3来院领取2.3.1对同意来院领取文书的受送达人引导其在规定时间来院领取文书;2.3.2来院后核对身份信息,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核对领取文书并签字;2.3.3对未来院的进行确认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转其他送达方式进行送达;2.3.4对来院领取的案件进行送达日志归档。2.4邮寄送达2.4.1对受送达人在外地或不方便来院领取等情况,采取邮递方式,核对邮递材料、填写邮寄面单、封装材料,通知EMS专员取件,并跟进送达回证及退件的归档;2.4.2对邮寄送达失败的受送达人,核实原因,并依据情况选择其他送达方式。2.5直接送达2.5.1对在本地或邮寄送达未妥投的案件,配合办案团队进行直接上门送达;2.5.2提供平台实时上传送达凭证及过程,自动生成送达日志,送达证据留存整理。*2.5.3要求支持办案团队工作人员(包括第三方辅助人员)在进行上门送达中使用上门送达产品和功能,支持线上发起送达任务和线下执行送达的功能。(提供功能界面截图)3.送达服务要求3.1.送达应当依法采用多途径综合送达的方式进行,最大限度提高送达效率、保障送达质量。3.2.送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送达成功的标准以前述要求判断;没有相关要求的,按照案件办理的实际情况判断;各项送达结果应当及时告知办案团队人员,送达成功与否须经办案团队人员书面确认;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与办案人员的指示,完成与送达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法律法规”是指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河北省法院相关规定、通知、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是指法律法规以及本院制定的相关文件的要求。3.3供应商提供的日常送达人员人数应保障采购人办案需要,如采购人工作量激增,供应商必须按照工作时限要求增加工作人员以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服务岗位和人员要求:(一)服务岗位1.供应商应根据卷宗扫描、文书送达工作需要优化工作流程,合理确定具体服务岗位,确保各岗位间流畅、有序开展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和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2.各岗位人员符合岗位需求,配备充足、保障有力。3.供应商需确保服务岗位的稳定性,保证服务不间断,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各项规范要求。(二)服务人员1.驻场负责人(常驻法院)至少1名,负责驻院服务团队的日常管理,带领团队完成集约卷宗管理及文书送达服务项目。送达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扫描服务岗位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卷宗扫描和文书送达工作任务。2.人员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特别优秀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政治素质好,无刑事、行政及业内处罚的记录;为人踏实稳重,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3.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必要的上岗培训,保证能胜任本职工作,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供应商需进行岗位调整或委派新人到岗。4.需遵守本单位各项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执行能力强,能完成院内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务。5.在岗人员需统一着装要求,佩戴统一工牌,规范管理。6.送达岗位人员要求普通话标准。其他要求:1.供商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完成其操作对象,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的目标和要求。2.中标供应商配备专业技术团队,定期培训,建立应急机制,实施绩效考核。3.供应商应提供电话技术支持1小时快速响应、4小时上门服务、24小时解决故障问题的方案。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流程或工作机制,提高运行效率,保障运行安全。5.供应商应确保达到信息安全安全要求:5.1.信息传递。在合同的履行期内,供应商及其派驻服务人员获得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秘密信息,对此应谨慎接受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5.2.保密措施。供应商应当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并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经双方协商,一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约定。5.3.竞争限制。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保密信息,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聘用本项目中的对方相关技术或者管理人员。特别提示:1.为保证办案工作正常开展,实现法院对扫描、送达信息的深度应用,供应商必须确保其所采用的软件、硬件系统能够与沧县人民法院现有电子卷宗随案自动生成系统、审判及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等实现无缝对接。2.本项目招标预算系概算结果,主要依据近年来本院办理案件类型、数量等情况,为避免项目实施后因为招标前已经存在的各种因素而受到不利影响,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对项目运行中存在的各种风险特别是成本盈亏风险问题进行充分评估。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3.本院刑事案件虽未列入本项目统计的案件基数,但本院刑事案件的卷宗扫描服务包括在本服务招标项目内。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不得以其未在案件统计数据内等理由拒绝提供刑事案件审理卷宗扫描服务。4.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配置人员提供办公场所、桌椅、电话、卷宗临时存储柜等,并负责电话费、档案耗材等第三方费用。中标供应商自行配备扫描仪、高拍仪、打印机、办公电脑、打码机、装订机等相关设备。第四章合同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服务合同范本年月日(注: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合同正文甲方:乙方:根据甲方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内容包括:,。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______年___月日至______年___月日止,共计天。3、服务地点:。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详见附件一(可参考行业标准)。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详见附件三。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付款方式由甲方以□国库直接支付□国库授权支付□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注:根据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服务费总额的%);在交付服务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1)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将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__%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__%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_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第十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四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第十八条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附件一:服务质量标准附件二:验收标准(打分办法)附件三: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合同签署页,此页无内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采购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评审标准、成交原则。一、评审原则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磋商小组成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二、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低于总数的三分之二组成,磋商小组组长由小组成员选举产生。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审专家。三、成交标准磋商小组对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和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定内容,计算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依据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当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磋商报价得分高低排列;磋商报价得分相等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高低排列。若成交供应商因故弃权,则推荐得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或依法组织重新采购。四、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必要时可由供应商予以澄清,符合要求的进入下一步评审;2、磋商小组对符合要求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等内容进行逐一磋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二轮报价或多轮报价),下一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及磋商情况,由磋商小组按以下评审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打分。五、磋商办法1.最高限价:人民币1056000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评审细则:各磋商小组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审。本次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报价(标准分20分)项目评分标准标准分磋商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20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0分技术部分(标准分80分)序号项目标准分(分)评分标准1技术参数响应程度2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条重要技术参数、指标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减2分,减至0分为止;每有一条一般技术参数、指标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减1分,减至0分为止。其中标*项为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其他为一般技术参数、指标。2项目实施方案10根据供应商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重难点分析2、技术工作方案3、卷宗扫描工作方案4、文书送达服务方案5、卷宗材料校验方案每项内容各占2分,共10分,缺项不得分;内容不合理扣1分,内容不具体的扣0.5分。3服务人员培训10根据供应商服务人员培训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人员培训计划安排2、服务人员培训方案每项内容各占5分,共10分,缺项不得分;内容不合理扣2分,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4服务进度10根据供应商服务进度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进度计划2、服务进度保证措施每项内容各占5分,共10分,缺项不得分;内容不合理扣2分,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5服务承诺10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承诺2、服务响应时效每项内容各占5分,共10分,缺项不得分;内容不合理扣2分,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6服务质量10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质量目标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每项内容各占5分,共10分,缺项不得分;内容不合理扣2分,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7应急方案10根据供应商应急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应急方案2、应急措施每项内容各占5分,共10分,缺项不得分;内容不合理扣2分,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说明:本次采购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磋商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总和。单项得分:有效计分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有效计分:符合本办法的计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以作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等原因被废除授标,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资格审查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1营业执照具备且真实有效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相关证件具备且真实有效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备且真实有效4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具备且真实有效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开标现场查询注: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由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相应位置里上传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对所提交文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2、资格性评审未通过的,不能进入符合性评审,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供应商须上传该证件颁发部门或其县级及以上对口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的电子扫描件,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是否合格1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磋商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磋商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且唯一、有效5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要求的注: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磋商函二、磋商报价表三、商务标响应说明四、服务内容及要求偏离表五、企业基本情况表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八、技术部分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一、磋商函致(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遵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经研究上述项目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完成本项目。磋商报价:大写人民币,小写¥;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为采购人按时提供称心满意的服务。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4、如果一旦我方中标(成交),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每一项要求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每一件承诺。5、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成交)。6、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单位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二、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人民币)序号项目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合计1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项12驻场负责人1名项13送达专员2名项14集约化扫描中心4名项1磋商总报价(小写):磋商总报价(大写):填报说明:磋商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工作、软件及硬件投入、人工费、税金等费用总和,如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标响应说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商务标内容响应情况说明1磋商报价2服务范围3服务要求4服务期限5服务标准6...填报说明:标“…”行可扩展填写。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服务内容及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响应文件服务偏离情况(填写正偏或负偏)具体偏离表述12345…填报说明:标“…”行可扩展填写。只填写有偏离的项(正偏离或负偏离均需填写),项目无偏离可不填写该表格。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企业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住所办公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是否本人亲自参与本次磋商:(注:填“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签署过程、处理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说明: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本页放不下,可另附页,但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八、技术部分(格式自拟)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1(采购人):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响应)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公章):年月日附件2二次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报价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备注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本表不编制在响应文件内,待二次报价时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填好数据盖章签字,扫描或拍照后上传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评标系统指定位置。附件3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企业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约化卷宗扫描及文书送达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