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东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2025)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OITC-G250531528(招标文件编号:OITC-G250531528)
二、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班尼德瑞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苏州街21号(608)
中标(成交)金额:109.42299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阳班尼德瑞物业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志贵、王斌、李建勇、岳梅、都基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2002)198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75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商的综合评审总得分为89.4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东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80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024-81847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联系方式:余睿、王军、郭宇涵、李雯; 010-68290563;010-68290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睿、王军、郭宇涵、李雯
电 话:  010-68290563;010-6829050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东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20:46

评审专家名单
杜志贵、王斌、李建勇、岳梅、都基宏

总中标金额
¥109.42299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睿、王军、郭宇涵、李雯

项目联系电话
010-68290563;010-68290508

采购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东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先生 024-81847098

代理机构名称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余睿、王军、郭宇涵、李雯; 010-68290563;010-68290508

附件:

附件1
OITC-G250531528.pdf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OITC-G250531528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技术要求第一章投标邀请日期:2025年5月19日项目概况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www.oitccas.com/;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1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OITC-G250531528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10万元(人民币)(一年;每年11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10万元(人民币)(一年;每年110万元)采购需求:1、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包号标的名称简要要求采购预算(人民币)1物业服务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物业服务内容包括: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管理;24小时安全管理工作;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运行、监管、日常杂修工作;办公服务:会议服务、报刊邮件收发工作等。110万元(一年;每年110万元)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转包、分包,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2、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最多续签两年,共三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并符合工商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或经营许可;2)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3)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http://www.oitccas.com/;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方式:登录“东方招标平台”http://www.oitccas.com/注册并购买。售价:¥600元/包,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6月11日9: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东方厅(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东方厅(一)2、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东方招标平台”(http://www.oitccas.com/),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录系统浏览该项目下产品的“技术指标”,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600元。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保证金(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账号:8620816577100013)投标人应在“东方招标平台”上填写开票信息。在投标人足额缴纳标书款后,标书款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在“东方招标平台”上登记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3、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80号联系方式:刘先生024-818470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联系方式:余睿、王军、郭宇涵、李雯;010-68290563;010-682905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睿、王军、郭宇涵、李雯项目联系电话:010-68290563;010-68290508电子邮箱:ryu@oitc.com.c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一、说明1.1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1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招标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80号2.2招标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邮编100080)★2.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并符合工商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或经营许可;(2)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3)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方式: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邮寄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10-68290508传真:010-50828550电子邮箱:jwang@oitc.com.cn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7.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5投标人须以“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格式见附件5)”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正负偏离。★10.2资格证明文件:★10.21.法人代表授权书;2.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即,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缴纳社保基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即,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社保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及本章前附表2.3款-“合格的投标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均应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1.2投标人可选择以完税人民币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包含提供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物业服务及所有人员费用支出(含工资、五险一金、福利、加班费、值班费等)的价格,含中标人的办公费用、管理费、利润税费以及所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工程、物业设备)的折旧、租赁、原材料费等,在物业服务范围之内,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3.上述价格的构成须按在分项报价表中格式要求详细列出。4.投标人需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5.2投标保证金金额:预算的1.5%。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使用电汇形式的:落标商的保证金会在评标结果公示,按原路自动退回;中标商的保证金在扣缴完中标服务费后,仍有余额的也会按原路自动退回(仅限人民币)。2、以银行保函支付的:请委派专人携带授权书至我公司,领取银行保函原件。但如果是中标商,必须在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后方可取回银行保函。16.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1份。(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的PDF格式扫描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9:30(北京时间)。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五、开标与评标22.1开标时间:2025年6月11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东方厅(一)。★24.6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形式不符或金额不足的;(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4.6(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4)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5)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8)非固定价格投标的;(9)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是否按要求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是否按要求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规定的。(11)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25.4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原则为: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名确定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0.1增加幅度:合同谈判时,买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服务进行适当的调整,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34.1中标人即为国内合同卖方★24.6履约保证金:不适用六、授予合同36.1评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其它在签订中标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商将中标服务费支付给采购人的招标采购代理,即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标准如下:以每个货物包为单位,具体比率为:每包合同金额(人民币万元)比率100以下1.5%100-4000.8%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其它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网站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1.1招标人已获得《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合格的投标及投标人2.1“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合格的投标及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2.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2.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3.合格的服务3.1“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各项物业服务。3.2本项目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3.3投标人应确认其为所供服务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若所提供相关证明和文件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招标人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法律争议引起的诉讼费用以及产生的一切不利于招标人的法律后果的损失,且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有权拒绝有关投标。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开列,但计入投标总价。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情况,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份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通用合同条款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技术要求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明确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所有接到澄清通知的投标人在收到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6.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6.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6.3.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及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非“一次性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6.3.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第二册“资料表”6.3.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潜在投标人。6.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或者资格预审结果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7.2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7.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7.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的语言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投标函、投标分项报价表、供唱标时使用并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2)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用以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文件,用以证明投标人所提供、安装、运行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4)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5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9.2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营业执照★4.按照“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5.三年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投标商上一财务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7.2025年第一季度纳税的证明材料★8.2025年第一季度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9.相关体系认证证书★10.投标人业绩类似项目案例(2022年以来)★11.商务条款偏离表12.评分细则提及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13.开标一览表★14.服务分项报价表★15、费用构成明细表★16.针对该项目的服务团队表(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列出)17.拟配备的物资装备计划★18.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它技术文件内容★19.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2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21、履约保证金保函(统一格式,中标后开具)22、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统一格式)★23、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统一格式)2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中小企业,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供)2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26、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适用于中小企业)27、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适用于中小企业)28、预付款银行保函2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9.3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9.4要求投标文件对于上述内容有具体位置的确切目录及索引。10.投标文件格式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删减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必须牢固装订成册。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11.2国产货物和服务必须用人民币报价,以到项目现场完税价为标准,报价中需包括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必要的商业保险、税费、必须的材料与物质。11.3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1.4各包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各包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各包报价,实质性的缺漏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1.5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1.6投标人按上述11.4条款的要求填写“分项报价表”是为了方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1.7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4条的规定,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8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2.投标货币12.1投标时应以人民币报价。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满意。14.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14.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产品样本、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技术支持资料;(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14.4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及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最终用户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14.5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3时应注意: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满意。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应为电汇或银行保函,以其它形式提交的,不予接受。如为电汇,可直接汇入投标邀请中注明的银行账户(请注明OITC-G240311349投标保证金),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提交。15.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以汇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发现由于投标人原因无法入账,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从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15.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15.7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15.8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提交中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一份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目的副本以及一份电子文档,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说明,投标文件的正本须为原件。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并清楚的标明所投项目招标编号、包号及项目名称。并在包装的外面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和包名称。然后再将所有包装封装在一个外层包装中。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的正本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及保证金”字样。18.2内外层密封袋均应:a.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b.注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的标题、编号、包号/包名称,注明“在—年—月—日—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2条的规定填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18.3内层密封袋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予以退回。18.4如果外层密封袋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8.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8.5所有投标文件应以胶装方式进行装订,编制目录,并有逐页页码。18.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1.4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21.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2.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2.3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折扣声明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考虑。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但投标声明不得为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说明或附加条件的报价。22.4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5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2.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2.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23.评标委员会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23.2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3.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3.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将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24.投标文件的初审24.1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4.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4.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按照本须知第18.1条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与其投标文件中的价格一致,如有不符,则以公开唱出的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5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4.6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具备投标资格的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形式不符或金额不足的;(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4)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5)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8)非固定价格投标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规定的。(10)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2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4.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24.9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4.10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25.投标的评价25.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25.2计算评标价格的基础是投标人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价。25.3评标货币为人民币。25.4评标原则:(1)评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采用综合评分法原则。投标人通过初审后,在明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3)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发现下列问题应当场修改:(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投标文件的初审:1、资格性检查序号评审内容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6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所得税除外)(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9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1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结论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性要求,“不合格”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性要求。2、符合性检查序号评审内容1是否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2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如适用)3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4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不少于60天)5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同投标有效期)7投标报价是否固定唯一,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设置最高限价的,以最高限价为准)8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是否按要求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须满足带★条款)10投标文件是否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结论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要求,“不合格”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要求。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通过投标文件的初审,进入下一步具体评分环节;否则,其投标无效。(5)具体评分标准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分值价格部分(20分)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单位报价)×10注: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2.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技术部分(65分)服务方案项目管理总体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管理理念、服务目标及组织架构等。方案管理理念科学先进,服务目标清晰准确,组织架构健全完善,得6分;方案管理理念较为科学,服务目标准确,组织架构较为合理,得4分;方案内容较少不够全面,得2分;未提供或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不得分。6建筑、设备设施维护及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设施设备管理方案、检修方案、养护细则、应急预案、节能降耗措施等。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运作流畅,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3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得2分;方案内容较少不够全面,得1分;未提供或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不得分。3保洁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清洁保洁工作计划、作业程序、管理目标、清洁设备使用及保养管理等。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运作流畅,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3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得2分;方案内容较少不够全面,得1分;未提供或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不得分。3绿化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全年绿化养护计划,标准及作业规程,绿化设备工具使用、保养、管理,病虫、灾害防治防护措施等。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运作流畅,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3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得2分;方案内容较少不够全面,得1分;未提供或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不得分。3安全秩序维护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标准、疫情防控常识、工作程序等。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运作流畅,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3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得2分;方案内容较少不够全面,得1分;未提供或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不得分。3综合服务方案。方案科学合理、运作流畅,管理方式科学,符合采购单位实际,切实可行,内容详尽,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可行,内容完整的,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内容不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3疫情防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标准、疫情防控常识、日常消毒、工作程序等。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运作流畅,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6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得4分;方案内容较少不够全面,得2分;未提供或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不得分。6有重大接待活动的保障方案且有具体实例经验(副部级以上人员来访),(可以提供在管项目相关官网截图及网址或者公开发行的法定媒体的报道)。4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公布的现有情况和条件,配合所相关部门进行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方案。本项需含配合所相关部门进行的固废及危废处置方案,方案最符合招标文件中公布的现有情况和条件的得3分,每有一条不合理或者缺少减1分,到0分为止。3针对本项目压力容器、灭火器等特种设备的信息化管理方案。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公布的现有情况和条件有效合理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服务保障内部质量监管方案。制度健全完善,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3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得2分;方案内容较少不够全面,得1分;未提供或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不得分。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具体措施、注意事项及相关记录。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运作流畅,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3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得2分;方案内容较少不够全面,得1分;未提供或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不得分。3档案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档案资料收集、分类、归档、保管、借阅和复制、鉴定和销毁等。方案详细完整,流程科学规范,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3分;方案较详细完整,流程较为科学规范,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得2分;方案内容较少不够全面,得1分;未提供或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不得分。3信息反馈机制。制度健全完善,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3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得2分;方案内容较少不够全面,得1分;未提供或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不得分。3人员资质1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得1分;持有物业管理类岗位证书的,得1分;持有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专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的,得1份。本项最高得4分。4人员资质2拟派电工: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得1分;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得1分。需要两人且每人至少拥有高压电工证。本项最高得4分。4人员资质3拟派综合维修工: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且同时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作业代号A)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人员资质4拟派消防监控员:拟派消防监控员中每有1人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且不低于1年得2分,最多得4分。需要两人且每人至少拥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4人员资质5拟派绿化工:持有绿化工程师证书或园艺证书的,得2分。2商务部分(15分)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投标人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投标人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投标人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投标人通过物业服务管理体系(五星级)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投标人通过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化4A)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投标人通过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认证(十星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的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9企业荣誉2021年至今投标人每获得过1个省级及以上物业行业组织评奖的,得1分;每获得过1个市级物业行业评奖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2业绩2021年至今投标人每提供1个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服务、保洁服务、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零星维修、秩序(安全)管理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项目中任意3项(含)以上的业绩,为1个有效业绩))非住宅类物业管理合同的,得1分,最多得4分。注: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只能计一次分,不得重复计分。4合计100注:1、对于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要求做明确响应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条款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6.中标人的确定26.1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商务、技术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后,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评标排序,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6.2若两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投标价格低者排序在前。如果价格也相同则技术总得分高的在前。27.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7.1除本须知第23.2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27.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前的审查28.1招标人将保留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的权利。28.2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授标决定时还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在招标期间是否有实质性变化。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28.3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招标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将拒绝其投标,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依次对其它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28.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9.合同授予标准29.1除第32条的规定之外,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30.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权力30.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评标结果的公示31.1公示媒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33.中标通知书33.1评标结束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发布信息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第6.2条和第6.3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及后果,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3.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并退还投标保证金。33.5《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4.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4.1条规定执行,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实质上响应、通过资格后审且评标得分次高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34.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5.不公平竞争行为35.1定义“不公平竞争行为”是指投标人所给出的投标价格明显低于其成本的竞争行为。以及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行为;以及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利益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35.2如果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不公平竞争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36.招标代理服务费36.1在签订中标合同后5天内,由中标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服务费支付给采购人的招标采购代理,即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收取标准为以每个货物包为单位,具体比率为:每包合同金额(人民币万元)比率100以下1.5%100-4000.8%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36.2中标服务费将以采购代理机构可接受的方式进行收取。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6.3在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七.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37.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7.1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和融资担保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履约融资。37.2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由财政部指定为试点专业担保机构,联系电话:010-88822573,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38.关于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38.1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划分);2)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投标人为中国法人;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中国法人;3)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国;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39.需向监管部门上报的情形39.1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39.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将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八.询问和质疑40.询问4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41.质疑43.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按要求购买获取招标文件之日;(二)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1.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按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及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非“一次性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41.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质疑函不符合本须知41.5条规定的,将一次性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进行补正。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未按照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不予受理。41.7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第二册“资料表”41.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内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第三章物业服务合同(范本)(内容供参考,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物业服务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负责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委托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具体事项如下:第一章委托管理基本情况第一条为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提供综合物业服务。第二章合同期限第二条委托期限为壹年。第三章委托管理事项第三条保安管理:按甲方要求进行门岗值守,定期巡视与巡查。第四条消防管理:中控室24小时值守。第五条保洁服务及综合管理其他服务:传达室接待服务、信件收发、工程日常综合维修服务。第六条本章所述委托管理事项要达到的标准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审核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年度计划,监督实施;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随时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有对乙方管理中出现问题进行指正,并要求限期改正的权利;3.按合同总额按比例支付物业管理费;4.对乙方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如出现乙方完不成本合同规定的管理要求和指标,或者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应对甲方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损失费用可直接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5.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满足管理服务需要)。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结合该物业招标文件中公布的现有情况和条件,按照管理合同进行管理;2.有对员工招聘、录用和辞退的权利,在规定额度内决定员工工资待遇的权利、支付管理所需各项费用的权利。乙方应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乙方派驻的主要管理人员变更需经甲方同意,新进人员需与原岗位人员交接好工作,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离岗;3.有权要求甲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4.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管理内容和质量标准,制订物业管理制度、计划、工作细则和检查标准。按照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执行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中、大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需在10日内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设施、设备、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账目。不得拖延。7.质保期内应由施工单位、供应商对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的,乙方负责及时通知甲方或施工单位、供应商,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扩大。8.落实岗前教育和职业培训,相关岗位需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保证当值岗位不脱岗、空岗(突发或抢险等特殊情况除外);遇突发事件、紧急抢险时保证抢险处置队伍迅速集结到位。9.乙方在合同管理期内,对该物业建筑、设施、设备没有处分权,物业所有资产处分权属于业主。10.对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需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必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11.根据甲方授权,对学院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监督、检查。12.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意见及时采纳、改正,并及时报告工作。每月定期向甲方报送工作汇报及建议。13.合同终止时,应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以及建筑物、设施、设备的相关资料及物业管理档案,并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甲方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14.有权对一些专业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并合理支付费用。但不得将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15.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16.乙方管理期间有责任对该物业工程和日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提出,并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17.协助甲方进行物业验收和接管物业,确保甲方的合法权益。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第九条本合同物业管理费,年合同总额人民币元,此数额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做变动。第十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合同总额按每半年支付物业管理费。第一次物业服务费元,第二次物业服务费元,此费用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付款方支付。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合同服务范围以外的特约服务,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按协商价格即付。第十一条需要特殊说明的费用支出项目1.房屋共享部位、公用设施和设备、公共区域的日常养护工作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运行能源,大、中修及设备更新改造费,由甲方承担。2.甲方辖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养护费,由乙方承担;维修及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3.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需更新、改造时由乙方提出方案及费用预算,经甲方审定后实施并支付费用。4.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由指定的专业公司进行维保的项目、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电梯维保、楼宇自控维保、质检测、地面结晶清洗等。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附件一)物业服务标准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15日之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经济赔偿;乙方超过三次违反约定,甲方有权扣减5%物业费总额直至甲方终止合同,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导致物业内的设施设备损坏、丢失、发生故障或人员伤害(乙方应给员工购买意外保险)(包括有关政府的处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取相应赔偿。(此项并不免除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赔偿责任)。第十三条甲方如违反合同第五章(按规定支付费用)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接到其书面意见15日之内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经济赔偿。必要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十四条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要求违约方交付违约金、罚金的权利。第十五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第十六条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3‰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第七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七条双方约定一次合同的委托管理期限为1年,自2024年月日起至2025年月日止,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10个月,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年度工作总结和申请,甲方对乙方年度服务进行综合考核。如考核合格,则甲方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物业合同。如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物业合同。第八章合同变更、补充、终止第十八条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可以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九条合同规定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如欲续签2025-2026年合同,应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收到通知两个月内给予答复,否则,合同到期即告终止。甲方于合同规定管理期满前收到乙方续签合同申请的,甲方可优先考虑委托乙方继续管理该物业。第二十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存在,本合同到期即告终止;第二十二条甲方的招标文件以及乙方的投标书、人员配置表、测算表及其他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之处,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约定范围外,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服务,经双方协商另定补充协议予以实施。第二十五条合同期内,就履约情况交换意见,并就改进和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品质进行研讨。第二十六条在履约中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二十八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5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规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2解决。1.提交沈阳市皇姑区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起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合同争议在提起诉讼期间,除争议部分外,双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继续履行各自义务。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页无正文)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负责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第四章合同格式(格式参考)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4.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合同的其它附件。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合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为合同服务清单(同报价文件中报价服务价格明细表)中所列相关服务。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五、付款方式及条件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商务部分2.投标人应答索引表;序号项目投标人应答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备注1投标函有或没有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或没有3营业执照有或没有4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对应的证书名称,有或没有5三年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有或没有6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有或没有损益表(利润表)有或没有现金流量表有或没有资信证明有或没有7纳税证明有或没有8社保缴纳证明有或没有9体系认证证书有或没有10投标人业绩个案例11商务文件偏离表有或没有12评分细则提及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资料名称13开标一览表14服务分项报价表15费用构成明细表16针对该项目的服务团队表17拟配备的物资装备计划3.投标函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见前附表)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中标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自觉接受应得的处罚:(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e-mail: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签字或签章:投标人代表印刷体姓名、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5.投标人营业执照6.按照“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7.2020年第四季度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8.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对于没有到达审计期限导致不能提供2020年度的,可以提供2019年度的)9.认证(比如ISO9000、14000、18000系列等)文件10.类似项目案例(2018年以来)序号项目名称所在省份项目类型建筑面积(平方米)合同日期年合同金额(万元)11.2018年以来获优项目证明材料12.商务条款偏离表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需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可以应答为全部商务条款无偏离。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14.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包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公司名称单价(1年)投标总价(3年)大写金额服务年限备注甲方根据需要和乙方服务情况,每年与乙方确定下一年的服务内容。(可微调)声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是投标人整个服务期内全部费用的报价。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特别说明事项: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15.服务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每月报价总价/年备注1员工工资、福利、法定计提费用2行政办公费用2.1办公用品、耗材费2.2交通费2.3通讯费2.4培训费2.5其他费用3服装费4卫生清洁费4.1保洁工具4.3消杀防疫费4.4管道疏通费4.5墙面保洁等费用4.6其他费用5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物资及耗材费5.1维修工具装备5.2日常维护费5.3其他费用6……7保险(公众责任险等)8合理利润9税金10不可预见费用11其他支出12合计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章):注:1.如果按单项价格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项价格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中公布的现有情况和条件对上表进行表格内容增减。17、各服务主体费用明细序号服务主体合计费用(万元/年)备注1主园区2上善苑3F1工程中心18、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人数配置每月人均费用标准(元)每月费用标准(元)合计费用/年备注1员工工资及福利——1.1项目经理1.2保洁人员1.3工程人员1.4绿化养护人员1.5会议服务人员1.7其他人员1.8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9劳保用品与防暑降温费1.10其他员工福利…2法定计提费用2.1养老保险2.2医疗统筹2.3失业2.4工伤2.5生育2.6其他法定计提费用…总计:注:1.以上人员费用包括工资、社保、福利费、加班费等内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2.上述报价表供投标单位参考,不限于此,员工工资及福利部分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增减填写。3.本表合计费用(总服务期)总计金额=员工工资及福利的合计费用+法定计提费用和合计费用。并应等于服务分项报价表中员工工资福利、法定计提费用的总价(误差不大于100元),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9、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按投标人须知第9条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物业服务要求”部分中的要求自行编写。详尽、易于理解、评审和富于建设性的技术方案将在评标时具有优势。20、★针对本项目服务人员组织结构表21、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物业服务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服务项目偏离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需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说明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说明:本表必须逐条具体应答!否则认定负偏离。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2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第六章技术要求一、需求一览表包号标的名称简要要求采购预算(人民币)1物业服务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物业服务内容包括: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管理;24小时安全管理工作;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运行、监管、日常杂修工作;办公服务:会议服务、报刊邮件收发工作等。110万元(一年;每年110万元)二.服务要求一、物业服务范围(一)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新基地办公园区: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80号(三栋办公楼)。(二)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实验楼: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6甲3号。(三)单位管理公共部分的小区:地址:辽河小区10号楼、北塔小区44号(9-1号)楼1单元、2单元(不包括3、4单元)。(四)单位用两个变电站:地址:方溪乙线方溪干14号左15右1开闭站(备用)、溪湖一号开闭站(正在使用)。二、物业服务范围(一)建筑维修、养护负责物业区域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楼顶、屋面、外墙面、承重墙体、楼面、楼梯间、走廊通道、电梯厅、门厅、大堂、办公室、接待室、餐厅、会议区域等以及附属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广场、道路、院内停车场、室外上下水及消防管道、窨井等部位)。1、建立工作时间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报修、投诉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2、保证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发现缺损,及时修补完毕。3、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二)设备设施维护保证本物业区域内供电系统、给排水、通风、消防等设备设施的正常开通和运行。1、供电系统:变压器、高、低压配电、二次配电、楼内、外照明、墙壁配电、其它各要素设备配电、不间断电源等设备及所有线路,高压线路自高压入户至用户端的应急维修及日常养护运行工作。2、给排水、消防系统的设备、阀门、管道发生跑冒滴漏或地下室、设备间发生积水、浸泡时,维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保证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3、做好日常巡检、测试、记录和维护,及时处理投诉,以保证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4、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计划及方案,合理使用能源,采取一切可能节能措施,努力将物业的能耗降到最低点,以减轻采购人负担,优化生态环境。(三)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垃圾清运、夏季防洪及冬季除雪认真做好本物业区域内的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垃圾清运及冬季除雪工作。1、针对大楼各区域功能特点,制订详尽、具体、明确的保洁操作规范,并严格按清洁标准及作业频度操作,建立督查、补洁制度,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管理。2、责责任区域内公共区域走廊、大厅、楼梯、会议室、门窗、卫生间、电梯、消防设施等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的卫生清洁及休息日节假日开放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3、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道路、绿化带、垃圾站、公用设备设施等的卫生清洁。4、负责责任区域内地毯和地垫的清洁保养。5、每季度对大楼特殊位置按要求实施消杀。6、花卉按要求摆放,花草树木定期剪枝与养护管理。7、每天按时清运垃圾到指定地点。8、做好本物业区域内夏季防洪、冬季除雪工作。重要位置做好防洪物资储备,使用于地下室入口及大门口排水等。及时清除各通道台阶的积雪,并做好防滑工作。积雪清除过程中不得堵塞下水道、排水井盖、输变电通信等井盖。(四)秩序维护、消防管理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做好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防范工作。1、做好各门岗执勤工作,24小时在岗,对蓄意闹事者坚决劝阻,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2、24小时巡查,制定合理的巡查路线和巡查频度。巡查以安全保卫为主,纠正违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同时兼顾设备运行和环境卫生状况。3、24小时消防监控,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大楼园区的消防安全及管理工作。制定详细消防设施的检查计划及预案,按计划实施落实,保证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保证无火灾及安全隐患;配合消防部门的检查与整改工作。消防监控员应熟悉消防设备及报警设施并能及时制止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4、做好防盗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对大楼进出人员的管理,做好巡楼、安全防盗工作。5、设立并公示服务、投诉、报修专线电话,认真记录电话内容和处理情况,及时处理投诉问题,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五)综合及会议服务1、负责大楼报刊、信件的接收和及时发放工作,特快专递等做好登记,急件立即处理,所有信件、报刊分发到各部门并做到准确、无误、及时。2、提供会务服务,更换领导办公室、会议室饮用水。3、采购方召开会议及举办活动期间,由中标单位提供保障服务,要求服务人员充足、仪态端庄,举止得体。三、物业服务标准与要求(一)建筑、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总体要求1.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服务期满时将服务期间产生的全部档案,无条件移交采购人。2.建立工作时间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报修、投诉等信息,并及时处理,有制度和记录。3.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4.共用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发现缺损3日内修补完毕。5.建筑及院区内设施、设备、物品等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立即上报给采购人。(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质量要求1.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总体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