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溧阳市人民政府溧城街道办事处2025)



溧城街道2025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481-HXZX-C2025-0025

二、项目名称:溧城街道2025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溧阳市水利市政建筑有限公司
91320481137563971A
溧阳市溧城镇平陵东路128号
82.33(均分制)
1650585.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溧城街道2025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日
项目经理:魏艾梅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6170485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雷传嘉、吕望远、李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溧城镇委托中介机构服务计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溧阳市人民政府溧城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溧阳市溧城街道昆仑南路3号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19-87282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宜兴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联系人:陈珊珊
联系电话:0519-87770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珊珊
电话:0519-877702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481-HXZX-C2025-0025采购文件.doc

折扣报价溧城街道2025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1.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溧城街道2025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

品目
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溧阳市人民政府溧城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溧阳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15:1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雷传嘉,李平,吕望远

总成交金额
¥165.0586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珊珊

项目联系电话
0519-87770219

采购单位
溧阳市人民政府溧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溧阳市溧城街道昆仑南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851212343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宜兴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珊珊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溧阳市人民政府溧城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溧城街道2025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溧城街道2025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溧阳市水利市政建筑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5人,营业收入为34801.35万元,资产总额为45095.94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溧阳市水利市政建筑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11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溧阳市水利市政建筑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11日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022年版)项目名称:溧城街道2025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项目编号:JSZC-320481-HXZX-C2025-0025采购人:溧阳市人民政府溧城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3第四章采购需求35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0第一章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81-HXZX-C2025-00252.项目名称:溧城街道2025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1992547.20元项目最高限价:¥1719360.00元(总价、单价均不得超过限价)5.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项目预算金额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溧城街道2025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1992547.20元溧城街道2025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具体按照采购人需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且具有企业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2025年2月-4月)。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2025年2月-4月),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供应商拟任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供应商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以后)。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具体参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水基[2016]17号)执行: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30日起至06月06日,每天0:00至23:59(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3.方式: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五、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政策。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投标人认真学***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0519-855881202.1办理CA认证证书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新CA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下载“用户注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下载“驱动下载”,安装驱动。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投标人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溧阳市人民政府溧城街道办事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南路三号联系方式:0519-872827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溧阳市奥体大道1-1号3楼联系方式:0519-877702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工电话:0519-877702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按10.2.2执行,第二次报价要低于第一次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第二次报价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应造价工程量清单。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纸质盖公章书面送达。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7770219;通讯地址:溧阳市奥体大道1-1号3楼。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按《溧城街道办事处委托中介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计费标准》(计取执行);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26纸质投标文件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代理机构提供正本1套、副本1套纸质响应文件,在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1进口产品4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21.1.1中小企业定义: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1.1.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1.1.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1.1.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1.1.1.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1.1.1.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1.1.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35.5.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5.5正版软件4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6信息安全产品46.61.1.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7.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47.71.1.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响应费用5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采购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6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21.1.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2.22.2.2本次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清单须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2)磋商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②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③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④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⑤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⑥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⑦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⑧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⑨其他的相关资料。(3)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当使用符合“江苏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数据标准”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软件编制。(4)供应商在投标前须对现场进行认真踏勘,熟悉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方案、报价等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料,并承担考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为由,提出额外款项增加、补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有漏项,视同让利。(6)供应商应按设计图纸列出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并填报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分部分项(包含缺项、漏项),该项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作其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项目单价内。(7)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是完成设计条件与技术要求中的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承包范围的全部,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及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8)供应商的投标总价及单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102.23.3.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121.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1本项目使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交易模式,使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73.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4.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5.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76.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77.7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78.8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8磋商小组181.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13.3.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1询问24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2质疑242.21.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2.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42.23.3.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42.24.4.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25.5.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52.2采购代理服务费开票方式: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须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1、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4.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3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5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6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7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提交最终报价27.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2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2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3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3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8.8.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39.9.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5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2主观分602.1总体施工方案10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1.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2.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4.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5.未提供本项目不得分。2.2施工总进度计划保证措施101.关于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描述,以及为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1)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8分;(2)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6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4)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2分;(5)未提供本项目不得分。2.主要工期进度控制点和工序编横道图2分,未提供不得分。2.3质量保证措施10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方案,根据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10分。1.方案内容完善、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且响应解决时间承诺1小时内的,得10分。2.方案内容较为完善、较合理且可操作性较强且响应解决时间承诺2小时内的,得7分。3.方案内容一般、合理且可操作性一般响应解决时间承诺3小时内的,得4分。4.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5.没有不得分。2.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0安全文明施工采取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本项目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规范性、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具体性、可靠性、及操作规程科学性对比打分。1.方案完整、针对性强,可行性、具体性、可操作性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2.较详细,无明显缺陷的得7分;3.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4.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5.未提供本项目不得分。2.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0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2.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4.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5.未提供本项目不得分。2.6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10对本项目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针对性对比打分。本项最高得10分。1.对本项目难点、重点针对性强,方案全面、建议科学、可行的得10分;2.对本项目难点、重点针对一般,方案较为详细,无明显缺陷,建议科学、可行的得7分;3.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4.无重点、难点,建议一般、不科学的得1分;5.没有不得分。3客观分303.1类似企业业绩9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已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的类似河道疏浚或河道整治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个得3分,本项最高9分。注:需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完工验收证明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3.2企业管理体系9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有1个得3分,最高得9分,没有不得分;注:需上传相关证书扫描原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3.4项目组成员121.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人员中具有水利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有1个得1分;具有水利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有1个得3分,本项最高3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项目组人员中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3.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经理以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注:上传项目组人员证书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且上传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2025年2月-4月)电子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不可一人多证重复得分。合计100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1.项目名称:溧城街道2025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2.服务地点:溧阳市溧城街道3.项目背景/项目概述:溧城街道2025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进度和方式)1)竣工完成验收合格并待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100%;2)有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现场签证等在工程结算审计时一并调整支付。2.工期:60日历天3.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包工包料4.质保期:两年5.质量要求:合格三、技术要求1.本清单所列工程数量是根据图纸或现场情况估算和暂定的,仅作为磋商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采购人认可的、按图纸和规范要求完成的工程数量为依据。2.完成的工程数量,应由成交供应商按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或其他计量方法进行计算,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最终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价进行结算与支付。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3.工程施工期间涉及安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涉及安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律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因成交供应商责任,经验收达不到合格要求,必须返工到合格并承担因返工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5.成交供应商应当办理有关施工现场交通、环卫、施工噪声等管理手续,若发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6.工程未交付之前,成交供应商应自始至终对成品进行保护和防止丢失。7.施工人员应服从采购人安全管理。8.在免费质保期内,如属于自身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当免费提供需要更换的备件,在质保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以其同时期现场所在区域最低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正常运行及维修所需的任何备品备件。9、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为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磋商价格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包括不限于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扬尘控制费用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需充分考虑与外部单位协调、配合、审批手续的费用;消防临时水、电、道路的占用、仓储用地、用房、垃圾清运、成品保护及供应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其他单位提供的配合的费用等;采购人对此类费用在项目实施和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溧阳市人民政府溧城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溧城街道2025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2.工程地点:溧阳市溧城街道。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溧城街道2025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施工,具体见工程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按发包人要求完成的所有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采购文件;(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溧阳市人民政府溧城街道办事处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承包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其它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派驻现场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3场内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现场现有条件,发包人不再承担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除严格用于合同目的除外,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或泄露给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偏差清单综合单价不作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负责项目管理,增加工程和投资增加必须经发包人的书面确认。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建设工程档案相关规范的竣工内业资料、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承包人必须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在工程完成之前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变更,并在施工期间常驻现场;②承担已完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提供照明,并承担相应的费用;④承包人应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不因为任何情况而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否则,发包人将从工程款中代为扣除支付并予以拖欠金额50%的处罚;⑤建筑工人进场施工前,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名册,项目用工必须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实名制名册提交发包人审核留存并及时准确的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上传相关信息。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工程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全面管理、现场协调等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必须参加现场的工地例会、专题例会等,同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的随时抽、检查。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如不能达到要求的在场时间,承包人承担5000元/天的违约金,在当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80%(到位率由监理人考核),则承包人承担合同价2%的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若擅自变更,则承包人承担合同价2%的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1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必须书面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否则承包人承担合同价2%的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每人每月不少于二十四天、每人每天不少于八小时现场工作。如未经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或未达到月要求在岗时间(由监理人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承担2000元/天的违约金,其他人承担500元/天的违约金,在当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5分包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依照监理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监理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施工和保修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量与工程款的审核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全面负责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工程全面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涉及工程延期、所有工程变更、工程索赔、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调换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并承担费用。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5.工程质量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按***门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工程价款支付约定相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5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5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1天完成坐标点与水准点的复验工作。7.5工期延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8.材料与设备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10.7暂估价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21.补充条款的约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21.补充条款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竣工结算时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21.补充条款的约定。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21.补充条款的约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21.补充条款的约定。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按通用合同条款;2、除清单中特别注明外,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竣工完成验收合格并待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100%;2)有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现场签证等在工程结算审计时一并调整支付。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国家规定及通用合同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发包人要求。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发包人要求。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发包人要求。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2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保修期满后。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在2年缺陷责任期满后,验收合格后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2年。18.保险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为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1、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可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和其中以总额报价的项目不可调整。2、合同中约定的风险范围:(1)承包人自行踏勘后的现场施工条件;(2)承包人的投标施工方案;(3)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前期费用;(4)材料价格波动;(5)政策性调整(人工单价等);(6)采用新的验收标准。3、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清单漏项;(2)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3)暂定价材料、暂估价项目;(4)发包人确认的其它项目。4、本合同约定风险范围以外内容的调整办法:(1)因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增加项目及签证,造成新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①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文件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②投标书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类似的综合单价作相应调整后(如为材料价格调整,则材料价格确定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人、发包人、跟踪评审单位市场询价调研后确定,确定后的材料价格结算时不让利)结算。③投标文件中无类似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由承包人依据《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园林定额》(2007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等计价规范中的标准计算经审计后按中标下浮率同步下浮(其中材料价格取定按施工当期的常州市信息指导价格,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的确定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人、发包人、跟踪评审单位市场询价调研后确定,确定后的材料价格结算时不让利)。根据上述要求编制综合单价报监理人,经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评审单位共同确认。无法套用定额或不适合套用定额的,依据独立费计价原则,经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评审单位共同确认后执行。(2)以暂估项目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招标主体应为本工程的发包人。依法不需进行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及暂定价材料(详见暂定价项目及暂定价材料一览表)的结算原则:①暂定价材料: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跟踪评审单位等相关部门通过市场询价、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最终价格,确定后的价格不让利。经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评审单位确定的价格承包人不得以价格低等一切原因拒绝施工,否则因拒绝施工产生的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②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项目以独立费作为暂定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工程量按实(实际发生且经招标人认可)结算,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采用材料品质品牌要求及具体施工工序要求在该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前20天参照相关市场行情进行报价,经监理人、发包人、跟踪评审单位进行询价测价后进行协商定价,并四方签字审核确认。所确定的综合单价作为独立费进行结算,不再让利。经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评审单位确定的价格承包人不得以价格低等一切原因拒绝施工,否则因拒绝施工产生的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③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原则为:工程量按实(实际发生且经发包人认可)结算,依据《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园林定额》(2007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等计价规范中的标准计算编制综合单价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后经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评审单位共同确认;无法套用定额或不适合套用定额的,依据独立费计价原则,经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评审单位共同确认后执行,确认后的价格不下浮且不让利。经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评审单位确定的价格承包人不得以价格低等原因一切拒绝施工,否则因拒绝施工产生的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措施项目费的调整与结算办法:①单价措施项目费的结算同分部分项工程的结算方式。②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如投标费率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控制价中相应费率的,结算如发生工程量增加而需调增相应措施费时,该费率按招标人公布的控制价中相应费率计取;发生工程量减少而需调减相应措施费时,该费率按投标报价中相应费率计取。5、中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扣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及暂列金额(含规费及税金))-中标价(扣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及暂列金额(含规费及税金))】/招标控制价(扣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及暂列金额(含规费及税金))。本工程的中标下浮率为%。6、投标报价组价时如违规调整定额人工、暂定价材料、机械消耗量,则按以下结算原则执行:①如遇人工、机械单价调增时,投标报价组价中人工、机械消耗量超过现行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的,按现行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执行;投标报价组价中人工、机械消耗量低于现行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的,按投标报价组价中人工、机械消耗量执行。②如遇人工、机械单价调减时,投标报价组价中人工、机械消耗量超过现行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的,按投标报价组价中人工、机械消耗量执行;投标报价组价中人工、机械消耗量低于现行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的,按现行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执行。③如暂定价材料投标报价组价中高于定额消耗量的,按定额消耗量执行;低于定额消耗量的按投标报价组价中的消耗量执行。7、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签证单上必须有承包人(项目组)、监理工程师、发包人、跟踪评审验收小组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须附有综合单价分析。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及工程质量,如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和质量事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1.2其它约定: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对现场进行认真踏勘,熟悉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方案、报价等编制投标文件的资料,并承担考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为由,提出额外款项增加、补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同时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充分考虑与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的关系及外围矛盾的协调,投标报价时应包含解决与当地居民、地方矛盾所产生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邻近地上高压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进行保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地上高压线,不得破坏施工场地及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如人为破坏,必须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3、采取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工地道路出入口处的城市道路卫生工作。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扬尘排放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应费用(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承包人必须保证发包人不承担由于施工产生的噪音、污染或其他干扰所造成的损坏所引起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费用、罚款及开支等有关的责任,因承包人违反上述行为导致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发包人承担后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并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4、本项目所使用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环保要求和国家环保相关要求执行,确保材料质量和环保安全要求。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是全新的环保产品,承包人必须提供材料、特别是装修材料的放射性指标、游离甲醛含量等检测合格报告。如经实际检测,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检测报告、室内和室外环境污染控制不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由承包人修复、返工或改建,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损失。施工材料进场时需经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5、本工程所需的材料检测费用承担按现行的江苏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执行,对所有送检样品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导致的延误时间将直接作为延误总工期计算并予以处罚。6、承包人在投标时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发包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但不得更改发包人已列措施项目。结算时承包人不得以招标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7、因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及污水收集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承包人协调好与其他承包人的交叉施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8、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是按《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的,施工中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保管、安装中等发生的一切损耗应包括在报价内,结算时承包人不得以清单中工程数量与实际施工发生的量有偏差为理由进行投标综合单价调整。9、承包人根据施工图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超出清单量的项目和施工期间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增加项目,必须在项目开工前和收到发包人设计变更、增加项目联系单后两天内编制工程预算交发包人,由发包人组织论证后上报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予以实施,实施完成后一周内办理工程签证手续。如承包人未能按上述程序及时上报先行施工的,结算时一律不予认可。10、承包人应熟悉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投标时自行考虑修建临时设施所需的临时用地,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临时设施用地的占地费用。如现场不具备临时设施搭设条件,承包人采用其他解决办法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11、本次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内容在实际施工中如有增减或施工期间发包人提出设计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12、工程结算评审核减率超过10%以上部分核减额的评审费由供应商承担,按核减额的4%计取;同时须按溧政规【2020】1号文规定执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溧阳市人民政府溧城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审定价的3%。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1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承包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经办人:经办人:(签字)(签字)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常州市范围内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市级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涉及供应商失信行为的,由市财政部门进行管理;辖市(区)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涉及供应商失信行为的,由辖市(区)财政部门进行管理。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办法所称采购文件是指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及非公开招标的采购文件。本办法所称响应文件是指公开招标的投标文件及非公开招标的响应文件。第三条财政部门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实行诚信管理制度。诚信管理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基础,遵循统一标准、分级管理、信息共享原则。第二章供应商诚信义务第四条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一)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二)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三)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第三章供应商失信行为第五条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一)响应文件中故意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资质及其他证明材料,或未携带上述原件或者公证件的;(二)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四)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无故不参加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本办法所列的恶意串通,包括以下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七)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八)不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扰乱评审现场的;(九)在有效期内擅自撤销投标(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十)被确定为中标或成交候选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成交资格;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十一)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十二)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十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四)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十五)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的;(十六)实物配发和定点采购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或服务价格高于成交价格或承诺的;(十七)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八)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第六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和信访举报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一)在常州市域内一年内两次以上质疑、投诉和信访举报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投诉和信访举报材料的。(三)不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的。第四章失信行为记录第七条一般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应在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失信行为后的7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一)失信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二)报告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三)供应商失信行为的具体表现及事实依据。供应商失信情况报告实行实名制。报告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供应商失信行为报告后,应积极调查核实,属于应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予以失信记录,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失信行为,应依照本办法规定予以失信记录。第九条失信行为等级记录包括一级失信行为记录,记录期为一年;二级失信行为记录,记录期为二年;三级失信行为记录,记录期为三年;共三个等级。第十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本办法规定的一项失信行为,作为一级失信行为予以记录。第十一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二级失信行为予以记录:(一)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两项失信行为的;(二)在一级失信行为记录有效期内,又出现本办法规定的一项失信行为的;(三)失信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第十二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三级失信行为予以记录:(一)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三项以上失信行为的;(二)一级失信行为记录有效期内,又出现本办法规定的两项失信行为的;(三)二级失信行为记录有效期内,又出现本办法规定的一项失信行为的;(四)失信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重大危害或影响的;第十三条失信行为等级记录内容包括:(一)供应商姓名或名称;(二)失信行为具体表现;(三)失信行为等级;(四)记录有效期;(五)记录日期及记录机关。第十四条失信行为等级记录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辖市(区)财政部门做出记录后应报市财政部门备案。第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对供应商做出失信行为等级记录后,应将记录情况纳入常州市公共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在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信用常州上公示。第五章失信行为惩戒第十六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制定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时,应就供应商的诚信情况做出相关规定。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中标、成交结果无效。对于被做出失信行为等级记录且该记录尚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应明确在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一定的分数扣减或价格增加。具体标准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对于一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2%的减分,二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4%的减分,三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6%的减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于一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2%的加价,二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4%的加价,三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6%的加价。第六章失信行为记录与诚信奖励第十七条供应商被做出失信行为等级记录,如能主动消除影响或损害,积极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在记录有效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失信行为发生的,经供应商申请并报做出记录的财政部门同意,经调查核实后,可以在记录有效期截止后,撤销网上公示信息。第十八条供应商应诚信经营,在企业经营活动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失信记录的,采购人可以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其货物、工程与服务。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至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不参与围标串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承诺书本单位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清楚知晓我单位参加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保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二、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四、本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亲笔书写,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本人自愿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它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它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磋商公告及文件要求4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分项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9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响应”或“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响应”或“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供应商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12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总体施工方案;2)施工总进度计划保证措施;3)质量保证措施;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6)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7)其他。具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编制13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友情提醒各竞标单位:你好!为了提高贵公司的标书有效性,减少不必要的废标,特友情提醒注意以下几点:1、请谨记磋商文件上表述的各项事宜时间节点,特别是磋商时间和地点,迟到的将一律不能进入开标室。2、竞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件须密封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竞标单位公章。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的一定要加盖公章,有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3、需要提供样品的,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时间提供。同时注意密封、隐蔽标签的相关要求。4、因磋商文件文字表述有限,鼓励您现场踏勘,可以在竞标前充分了解现场环境、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等信息,为您有针对性的制作竞标文件积累充分的原始资料。5、设定最高限价的,超过限价一律废标。6、采取不见面磋商时,按本磋商文件不见面磋商相关要求执行,并详细了解我司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不见面磋商流程通知。7、请精心仔细审阅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询疑。我们也欢迎您对我们的采购组织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电话:0519-87770219最后祝您竞标成功!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所有(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