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停车场建设 模板脚手架工程专业中标结果公示(内江嘉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1、工程名称:内江市邓家坝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内江新区邓家坝片区甜城大道东侧、康宁路南侧、幸福路西侧、福临路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8925.16平方米(28.3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7319.87平方米。
采购项目编号:NJYGCG2025000867
采购项目简介:1、工程名称:内江市邓家坝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内江新区邓家坝片区甜城大道东侧、康宁路南侧、幸福路西侧、福临路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8925.16平方米(28.3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7319.87平方米。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控制金额:1.146603E7 元
是否分包采购:否
二、中标(成交)结果:
分包名称
1、工程名称:内江市邓家坝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内江新区邓家坝片区甜城大道东侧、康宁路南侧、幸福路西侧、福临路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8925.16平方米(28.3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7319.87平方米。
是否成交
否
原因
null
三、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无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江嘉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兴盛路东段564号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832208722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21楼2112-2115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322121799>
五、信息录入:
中标(成交)供应商性质:民营企业
中标(成交)供应商规模:小型企业
中标供应商注册地:四川省内江市西林大道
采购文件: 室内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内江市邓家坝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企业相关决策资料:
评审情况:评审情况表.doc
知行合一格物致知项目编号:NJYGCG2025000867内江市邓家坝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模板脚手架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中国·四川·内江采购人:内江嘉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单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025年05月知行合一格物致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二、总则1.适用范围2.有关定义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4.投标文件的组成15.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实质性要求)16.投标文件格式17.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实质性要求)21.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开标和中标23.开标24.开标程序知行合一格物致知25.开评标过程存档26.资格审查及评标情况公告27.中标通知书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8.签订合同29.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31.补充合同32.履约保证金33.招标代理服务费34.履行合同35.验收36.资金支付七、投标纪律要求37.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八、其他39.法律制度变化40.实质性要求是否响应的判定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一、承诺函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错误!未定义书签。五、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投标函七、开标一览表八、商务偏离表九、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十、服务偏离表十一、服务方案十二、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其他人员情况表知行合一格物致知十三、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四章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要求(二)资质要求(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二、投标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要求(二)资质要求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8一、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投标人资格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二、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二)投标人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办法1.总则2.资格性检查二、评标办法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5.废标6.定标7.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8.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第八章采购合同(草案)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知行合一格物致知第三部分专用条款附件1承包人证照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3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责任书附件4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附件5农民工管理协议书知行合一格物致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江嘉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内江市邓家坝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模板脚手架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NJYGCG2025000867。二、项目名称:内江市邓家坝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模板脚手架工程专业分包。三、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内江市邓家坝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模板脚手架工程专业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本项目共1个包件)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7.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禁止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知行合一格物致知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自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1)现场方式获取文件须提供:①获取采购文件经办人、②单位介绍信,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其中第①项查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提供证件材料须在有效期内;第②项留加盖鲜章的原件);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万达中心21楼2112-2115号。(2)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文件须提供:①获取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③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信息登记表》;④将《获取文件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1990412425@qq.com;⑤微信扫二维码进行缴费,缴费成功与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将发送完整的采购文件给该投标人。⑥投标人开标当天将《获取文件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递交至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处。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份(在线或现场获取),售后不退。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等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八、开标地点: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21楼2112-2115号】。九、本投标邀请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知行合一格物致知采购人:内江嘉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兴盛路东段564号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0832-2087227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21楼2112-2115号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2-2029668(文件咨询)、0832-2196162(报名咨询)电子邮件:1990412425@qq.com2025年05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1466030.00元。本项目预算为暂估价。最高限价:审计审定金额(专业分包实施作业范围)的100%(不可竞争费和询价材料均不下浮不下浮)。投标人按照审计审定金额(本分包合同承包范围内)下浮率(不可竞争费和询价材料均不下浮)进行报价,各供应商根据自身和本项目情况下浮一定比例进行报价。报价须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分析后的报价。注:1、上述采购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金额为暂估金额,作为合同总价控制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金额原则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确需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2、最终结算以业主单位对本合同范围内审计结算价下浮%结算。详见合同结算条款。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不得以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下浮率不得超过审计审定金额的15%,否则视为可能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字确认。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的或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的或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5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1、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禁止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6相关解释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理的,不能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7评标情况公告评标结果将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金额(人民币):合同暂定金额的10%。供应商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金融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金融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保函担保期限应为项目合同约定工期,如实际施工工期超过合同约定工期,应对保函进行延期。"(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金融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金融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金融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收款单位:内江嘉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开户行:内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39830120000039490;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退款时间:项目建成交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验收结果不合格的;②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约定的时间签订采购合同的;③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采购合同的。10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2-2029668。11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2-2029668。12中标通知书发放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定中标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发放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21楼2112-2115号。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2-2196162。13投标人询问根据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关于采购需求方面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他方面的询问由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接收和处理。询问内容不得涉及评审秘密、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等保密内容。询问方式: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2-2029668。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21楼2112-2115号。邮编:641100。14投标文件份数(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另提供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单独密封)。15投标文件装订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16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1、投标文件所有外层密封袋上均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日期,以及密封内容(“投标文件”或“开标一览表”)。2、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投标文件”应当单独密封,正副本可密封在同一包装袋内也可分别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整改完毕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为确保投标文件密封状况,建议密封袋的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此项不作强制性要求)。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8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收款单位: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汉安路支行帐号:117204053403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0承诺提醒投标人自行对各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投标人所作承诺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内江嘉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2.4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获取了招标文件。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禁止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上利害关系的投标人应当自行选择一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处理。5.2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禁止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没有“为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5.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4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4.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5.4.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5.4.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5.4.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嫡亲关系;5.4.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在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包括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采购人员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后主动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8)采购合同。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更正通知通过投标人获取文件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应当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7.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7.4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相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须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另行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简体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简体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次采购活动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一)承诺函(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五)投标函(六)开标一览表(七)分项报价明细表(若涉及)(八)商务偏离表(九)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十)服务偏离表(十一)服务方案(十二)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其他人员情况表(十三)服务承诺(十四)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文件中仅第(一)至第(十)项为投标文件必备格式和内容,属于符合性审查的范围。投标人按自身理解对格式文件进行重新排序的或未提供以上剩余项格式内容的,可能影响得分,但并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单独提供了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其他投标文件中可不再提供“开标一览表”。如有同时提供,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但投标金额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经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为准。15.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实质性要求)15.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5.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5.3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投标文件格式16.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1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7.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8.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8.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8.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9.1投标文件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的,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19.2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单独密封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实质性要求)。19.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统一对外的正式公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处,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机构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实质性要求)。19.4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否则作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19.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或订书钉等可拆卸方式装订(对投标人的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除外)(实质性要求)。19.6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应加盖公章。同一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为多页的,有一页加盖了公章,则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实质性要求)。19.7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单独提供的图纸、画册或宣传资料除外),编目编码。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实质性要求)20.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日期,以及“投标文件”。20.2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投标文件”单独密封,正副本可密封在同一包装袋内也可分别密封。所有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密封内容。未按20.2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前整改完毕符合接收条件的,代理机构将依法接收)。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20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21.2递交投标文件时,获取文件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与投标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必须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22.2投标人的补充书、修改书或者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补充书、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20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补充”、“修改”字样,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撤销投标文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五、开标和中标23.开标23.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23.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3.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先检查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投标人不得对开标现场已确认(认可)的事项提出质疑,否则将不予受理。23.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3.5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予以更正。24.开标程序24.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补正。评标结果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查询。25.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6.资格审查及评标情况公告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少于三家的,资格审查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中标人诚信情况声明内容等将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7.中标通知书27.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7.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27.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4中标公告发出的同时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放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21楼2112-2115号。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2-2196162。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8.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8.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一份)送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21楼2112-2115号)项目部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2-2196162。29.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31.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3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33.招标代理服务费33.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为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33.2中标人须按如下标准和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在办理中标通知书时一并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支付。34.履行合同34.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34.2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5.验收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35.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合格报告到内江嘉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36.资金支付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要求。七、投标纪律要求37.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其中具备(1)-(9)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八、其他39.法律制度变化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评标办法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40.实质性要求是否响应的判定招标文件中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除明确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等证明材料的外,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或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时,仅对投标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如未违背该项实质性要求,视为满足实质性要求。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三、对于投标文件格式中表格下方的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删除备注且在该格式中无其他特别说明的,视为默认接受该项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一、承诺函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包括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投标有效期、知识产权),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没有参与前期咨询论证的行为,没有“为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如我单位中标,承诺不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七、我单位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格物致知知行合一格物致知(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人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如投标人经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1、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须复印。正反两面在同一页面时,任意一面盖章即可。正反两面在不同页面时,两面均须加盖公章)。2、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3、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可不提供本项内容。4、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法定代表人对应为“主要负责人”或“经营者”。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处任(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若提供身份证时正反两面均须复印)。2、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法定代表人对应为“主要负责人”或“经营者”。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提供)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投标函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采购,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六、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下浮率经发包人审计审定金额(本分包合同承包范围内)下浮%(不可竞争费用不下浮)。注:投标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人工费、材料、设备、辅材、周材、配合、管理费、利润、税金(除增值税以外的一切税金)、措施费、赶工费、一切风险因素等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七、商务偏离表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情况说明12345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与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可不用在此表中填写具体应答内容,但此表格式仍需保留,则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商务要求,投标人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要求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的条款,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为准,如未提供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九、服务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服务条款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不用在此表中列出。2、投标人不得虚假填写,否则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十、服务方案说明:本项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十一、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其他人员情况表类别职务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其他人员注:1、投标人在此表中填报拟用于本项目的管理、技术及其他人员情况,并附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2、如未提供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可能会影响投标人的得分,但并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知行合一格物致知十二、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知行合一格物致知第四章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7.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二)资质要求(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二、投标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要求无(二)资质要求无知行合一格物致知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投标人资格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格式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承诺函”);2.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①可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也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①-⑤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①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税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账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资金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网银转账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知行合一格物致知纳社会保障资金;③也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承诺函”)】;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中第①-③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承诺函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承诺函”);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7.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说明:承诺函为同一格式的,可只提供一次,不须重复提供。(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可不提供本项内容);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须复印。正反两面在同一页面时,任意一面盖章即可。正反两面在不同页面时,两面均须加盖公章)。二、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知行合一格物致知(二)投标人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注:1、提供的证件材料如有有效期要求的,必须在有效期内。2、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有效。3、本项目在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4、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若提供了相关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书面材料,则视为该资质(或资格证明材料)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知行合一格物致知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一、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内江市邓家坝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内江新区邓家坝片区甜城大道东侧、康宁路南侧、幸福路西侧、福临路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8925.16平方米(28.3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7319.87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7184.73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0135.14平方米,智能停车位1066个,其中包含110个充电车位。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立体智慧停车楼1#楼、立体智慧停车楼2#楼及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及室外总平工程,共计3栋建筑。3、服务范围:完成上述建设项目的模版脚手架工程分包内容。★二、技术要求:1、对本合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文明等向工程分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分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绿化、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3、自觉接受工程分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分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4、按工程分包人要求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分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区域内的治安保卫工作;知行合一格物致知5、配合工程分包人办理交工验收;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7、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分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8、分包人须服从工程分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9、分包人应当履行用人单位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分包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10、分包人应当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伤亡、违法转包伤亡、上下班合理路线途中伤亡、因工外出伤亡”等工伤事件中的用人单位责任,若因此给工程分包人造成损失或工程分包人承担责任的,分包人应予以赔偿。11、分包人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分包人负责,若因此给工程分包人造成损失或工程分包人承担责任的,分包人应予以赔偿。12、施工现场电器、设备及其它工具因分包人人员操作不当受损或被破坏,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损失、违约金、罚款、赔偿等。13、分包人应当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伤亡、违法转包伤亡、上下班合理路线途中伤亡、因工外出伤亡”等工伤事件中的用人单位责任,若因此给工程分包人造成损失或工程分包人承担责任的,分包人应予以赔偿。14、工程分包人应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工程分包人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工程总承包人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建设单位、监理、工程总承包人办公区或工程现场妨碍建设单位、监理、工程总承包人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或影响正常施工,或做出任何影响工程总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声誉的行为出现时,工程总承包人无须通知工程分包人或征得工程分包人的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工程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同时要求工程分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知行合一格物致知17、分包人需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控制点进行复测,并对复测结果负责。负责所有的工程测量放线工作。若因分包人在工程测量放线中出现的问题,均由分包人自行承担所有后果及责任。18、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分包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19、分包人必须遵守工程分包人相关的管理制度。20、其他要求:(1)迎接检查时,现场收检、平整、规范及搭设临边防护,应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2)严格按工程分包人及政府要求工期,优化管理,准备充分人力、物力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工。(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分包人承担工程分包人相应的义务。★三、商务要求1、工期:从本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至本项目结束为止。2、质保期满足相关规范,缺陷责任期:24个月。3、付款方式3.1支付方式:(1)进度款支付:本分包合同完成部分经业主确认产值并支付工程款给发包人后,发包人支付经业主审定后完成产值给承包人,支付金额不超过审定后完成产值的75%。(2)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经业主委托第三方初审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至初审金额的85%给承包人。(3)待最终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扣除承包人中标下浮率及相关费用),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4天内分包单位申请退还剩余的保修金。此前,不预支、不借支工程款,质保金不计算利息。(4)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要求根据承包人提供的考勤表、工资表实行发放。注:每次工程款支付前均须扣除承包人中标下浮率对应金额及相关费用。每次工程款支付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发包人公司财务要求的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发包人以转帐方式向承包人支付价款。知行合一格物致知承包人提供的发票必须在发包人当地税务局备案,到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税款,发票信息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如提供虚假发票或发票不符合财务规定,则不予支付结算的工程款。发包人有权监督每次支付给承包人的报酬使用情况。如果发现承包人未能及时将生产工人工资发放至生产班组,发包人有权在下次支付报酬时直接将费用付至班组。4、履约验收: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组织验收,以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在本项目中涉及的工程项目质量按照国家及四川省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执行)。如采购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方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行业标准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5、其他要求:农民工工资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分包人提供的考勤表、工资表实行代发,同时承包人必须出具委托工程总承包人代发民工工资的《委托书》。若承包人临时以少量现金发放农民工工资,必须通过摄像记录、发包人现场监督或第三方见证并签章确认,农民工必须通过签字及按手印确认工资数额,承包人在每次工资支付前签认,并提供对应的专用发票,发包人将此原始资料存档备案。6、未尽事宜按合同约定为准。说明:带“★”号项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知行合一格物致知第七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办法1.总则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资格审查办法。1.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二、评标办法1.总则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内江市邓家坝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模板脚手架工程专业分包评审情况1、项目编号:NJYGCG20250008672、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序号投标人名称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原因1宜宾蜀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2四川星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是3四川善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4内江市汇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3、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顺序投标人名称总得分中标下浮率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宜宾蜀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1.008.5%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内江市汇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5.7010.7%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四川星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71.909.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停车场建设 模板脚手架工程专业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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