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中标结果公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2025)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396-02-25GN0241(招标文件编号:1396-02-25GN024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一号院1号楼2层
中标(成交)金额:93.8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
完成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6个月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淑筠、崔明林、李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办法和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0775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
联系方式:唐葵 010-64102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联系方式:曹晓健 李霁 徐晗 徐加慧 010-82034401、82034467、15614097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霁
电 话: 1561409787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14:0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淑筠、崔明林、李涛(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93.8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霁
项目联系电话
15614097878
采购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唐葵 010-64102706
代理机构名称
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晓健 李霁 徐晗 徐加慧 010-82034401、82034467、15614097878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文件(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 (第二轮终稿).pdf
附件2
资料.pdf
3.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声明函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独立参加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的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采购活动,若中标,服务全部由本公司承接,不转包、不分包。.1.(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50人,营业收入为5274万元,资产总额为430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6认证郁共的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6月4日.第15页,共153页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项目编号:1396-02-25GN0241采购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温馨提示一、如无另行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二、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响应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三、本项目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与磋商。四、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五、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六、请正确填写《报价表》。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七、如响应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八、如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支机构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的授权书。九、递交响应文件前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装订成册、已密封完好。十、供应商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磋商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十一、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我司希望购买了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竞争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十二、根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理念,建议供应商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磋商文件为准)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须知第四章评分方法与标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用户需求书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的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项目编号:1396-02-25GN024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4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94万元(人民币)服务时间(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服务地点: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范围:完成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同时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6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其他资格要求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开标前10日内“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6.已报名成功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方式:供应商可前往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购买,凡有意参加可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款项电汇(备注项目编号简写+“标书款”字样)至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并将汇款底单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hzb@vip.sina.com,同时注明所购买项目及分包编号、项目名称、购买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的邮资费用。代理机构银行电汇信息户名: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账号:35470180803695695联行号:303100000557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1008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联系人:唐葵电话:010-64102706采购代理机构: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邮编:100088联系人:曹晓健李霁徐晗徐加慧电话:010-82034401、82034467、15614097878传真:010-82804511电子邮件:zhzb@vip.sina.com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三章《磋商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第三章《磋商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容一、说明2.2采购人名称: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本项目资金来源:国拨资金2.3采购代理机构: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磋商文件9.1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不举行。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3.2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分时不予核减。13.3供应商所报的响应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3.4不允许有备选方案13.5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18.1磋商有效期:90天。19.1响应文件数量:(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根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理念,建议供应商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可以密封在同一包装内)。(2)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一份。(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编制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将正本彩色扫描形成PDF格式的电子文档。将PDF电子文档以及可编辑word;excel文档采用U盘存贮。U盘重命名为供应商名称与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在同一包装提交,提交的U盘于响应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3)若为分包组项目,各包组应分别准备以上内容。注:评审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五、竞争性磋商流程24.1本次磋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人数为3名单数,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条款项号内容24.1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2人组成。专家在采购代理机构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磋商小组成员。26.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分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6.2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26.3本项目按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标注“■”为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依照成交候选人排序依法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依照成交候选人排序依法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28如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对其他任何条款有异议,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多次质疑将不予受理),否则视为无异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受理此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异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联系电话:010-82034401、82034467。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收件人:曹晓健六、授予合同29.1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32.2(1)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办法和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若服务费不足8000.00元,按8000.00元收取。(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公司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其他说明/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5000元整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日起90天;条款项号内容/磋商保证金的形式:可采用电汇、汇票或支票(支票仅限北京地区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交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代理机构银行电汇信息户名: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账号:35470180803695695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知函(具体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通知函》)。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标注“■”为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第三章磋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2.2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关于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3.1供应商是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1.1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响应供货商才能参加磋商。3.1.2符合第一章磋商邀请“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特定资格要求。3.2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4合格的货物、服务、工程4.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响应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应满足磋商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4.2“服务”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他伴随服务。应满足磋商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4.3“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应满足磋商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4.4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4.5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6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其他6.1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6.2供应商(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构成7.1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磋商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须知第四章评分方法与标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用户需求书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7.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有。8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8.1采购人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书面通知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收到澄清(更正/变更)公告,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8.4采购人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5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9磋商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9.1除非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9.1.1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9.1.2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授权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9.1.3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磋商的语言1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若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1响应文件的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初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编排顺序参见响应文件格式。11.2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12响应文件的编写12.1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函、报价表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所有内容。12.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密封。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2.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2.4如果因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磋商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而给磋商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磋商报价13.1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或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报价表的要求报出价格。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响应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13.2响应分项报价应包含:13.2.1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对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3.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13.4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3.5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磋商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4响应货币14.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5联合体响应15.1除非磋商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果磋商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响应的,则必须满足:15.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第一章《磋商邀请》中关于申请人的资格要的规定,同时联合体中须有一方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15.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5.2.2联合体响应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磋商;15.2.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2.4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6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6.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磋商报价无效。16.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供应商。17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磋商的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证明货物或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7.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17.2.2货物正常使用所必需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适用货物类项目)17.2.3对照磋商文件货物或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采购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供应商在阐述时应注意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要求和标准,供应商在磋商中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17.2.4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不接受电子公章、电子签名或者电子签章)。18磋商有效期18.1磋商应自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响应。18.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19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9.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9.2电子文件:是指将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后,连同可编辑word或者excel文档,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19.3响应文件的签署19.3.1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磋商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签章或盖章。以及磋商文件中明示盖章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19.3.2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或签章才有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响应文件密封:20.1.1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处理。20.1.2不足以造成响应文件可以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响应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响应文件未密封。20.2响应文件的标识20.2.1清楚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20.2.2注明磋商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的字样。20.3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21.1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不包含最后一分钟。例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9:30表示截止时间为9点30分。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22.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和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时点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2.2除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情形外,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后或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响应。五、竞争性磋商流程23响应文件的拆封23.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23.2响应文件拆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拆封地点为磋商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开标地点。23.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全体供应商对全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23.4供应商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拆封过程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4磋商小组24.1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人数构成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从采购代理机构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2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24.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4.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4.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4.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4.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磋商过程(本磋商文件第四章对磋商过程有另行规定或补充的,以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规定为准)。25.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5.2资格、符合性评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现场告知有关供应商。只有全部满足《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响应才是有效响应,只要不满足《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文件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25.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5.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5.5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6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7如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由磋商小组视磋商进程决定)。25.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0报价修正误差的原则如下:25.10.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10.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10.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25.10.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11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5.1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5.1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5.1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12.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5.1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14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6评审方法和标准26.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本磋商文件第四章中的评审标准进行评标。26.2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最终报价(由低到高)。(2)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最终报价和技术得分都相同的,名次由评审委员会抽签确定。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26.3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7确定成交结果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未成交供应商。27.2成交结果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3成交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人外的其他供应商未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27.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询问、质疑28.1询问28.1.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28.1.2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8.1.3采购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8.2质疑28.2.1质疑期限:28.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之日早于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28.2.3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8.2.4供应商认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8.2.5提交要求:28.2.5.1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8.2.5.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8.2.5.3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具体且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8.2.5.4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28.2.5.5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8.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第三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六、授予合同29合同的订立29.1除非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29.2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合同的履行30.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履约保证金31.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金额及提交方式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代理服务费32.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32.2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办法和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若服务费不足8000.00元,按8000.00元收取。32.3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公司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32.4支付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同时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费用在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第四章评分方法与标准一、评审要求1.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依法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磋商文件的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响应文件盖有其他响应供应商印章。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7.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1.1磋商小组根据《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只要不满足《资格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资格审查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1.2对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审查结果及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2.符合性审查。2.1磋商小组根据《符合性审查表》(见附件2)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符合性审查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以书面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或者加盖公章,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对被认定为审查不合格或无效响应情形的,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审查结果及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可根据收取响应文件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电话告知,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能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采购需求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或者加盖公章。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响应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5.1商务和技术评审。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对所有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本章所规定的评审办法和《商务评分细则》(见附件3)、《技术评分细则》(见附件4)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5.2由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地根据价格指标以外的各项商务技术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供应商独立打分,需要统一打分的客观评分,由磋商小组组长组织各磋商小组成员统一评审。5.3价格评审。按照本章所规定的《磋商报价得分评分细则》(见附件5)进行价格评审。5.4最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磋商报价得分。5.5供应商的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价格修正情形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依据。5.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6.汇总、排序。本项目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最终报价(由低到高)。(2)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最终报价和技术得分都相同的,名次由评审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磋商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磋商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7.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推荐成交意见。7.1对评审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7.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三、其它事项(若有)1.样品1.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1.2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2.演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3.其它附件1:《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同时需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1.6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其他资格要求///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4.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开标前10日内“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6已报名成功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结论不通过原因说明备注:1.上表审查内容所涉及需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2.评审时评委对供应商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是”标记为“√”,“否”标记为“×”;3.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为“不通过”;4.对结论为“不通过”的磋商响应,要说明原因。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1磋商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2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5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6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如有)7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条款的结论不通过原因说明备注:1.评审时评委对供应商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是”标记为“√”,“否”标记为“×”;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为“不通过”;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磋商响应,要说明原因。附件3:商务评分细则商务部分(合计30分)序号评审内容及分值评分细则1企业业绩10报价人每提供一个2021年至今,管理体系认证业务的相关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签署页,并加盖公章。2公司实力201、投标人现有员工需具备国家注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证书,机构当前有效国家注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人数:在40(含)-50人的,得10分;在30(含)-40的,得7分;在30人以下的,得3分。(证明材料:需提供材料为认证机构在认监委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内“从业人员”栏目中认证人员综合査询结果的截图(截图标注中注册专业为:体系认证审核员,QMS,正式或正式再注册)。经核实如有错误的,本项不得分。2、参与编制相关国家标准,排名前三位的得10分;排名前四至八位得6分,只是在起草人名单得2分。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参编标准的封页和参编单位页,最高得分10分,不累积加分。合计30分附件4:技术评分细则技术部分(合计60分)序号评审内容及分值评分细则1响应情况10全部满足条款要求的得10分。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1分,出现5条及以上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2项目理解15报价人根据需求书的需求内容提供响应方案(方案包括对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的社会发展现状分析、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目前存在的困难分析、未来发展前景的阐述等):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5分;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3项目服务方案15报价人根据需求书“项目内容”,“组织实施要求”提供响应方案: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5分。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4服务团队10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岗位安排合理、人员结构完整,组织管理措施得当,对团队人员的稳定性的保证措施得当,得10分;人员职责分工清楚,岗位安排切合本项目要求、有人员结构框架,组织管理措施有可行性,对团队人员的稳定性的保证措施有可行性,得6分;人员职责分工、岗位安排、人员结构、团队人员稳定性有略微瑕疵,得3分;人员职责分工不明确,岗位安排不合理、人员结构不完整,组织管理措施不当,对团队人员的稳定性的保证措施不当,得1分;5项目保障10各项服务保证措施、保密措施制定科学、合理,对服务保障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供应商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能做到机构健全,内容全面完善、合理可行、清晰明确的,得10分;内容无缺漏项,描述可行的,得6分;内容有缺漏,描述略有瑕疵的,得4分;内容有缺漏,描述不清晰5项目保障10的,缺乏可行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合计60分说明:技术部分页数不宜超过150页;技术部分页数过多且套话堆积,缺乏针对性的,磋商小组在技术评审时应予以扣分。附件5:磋商报价得分评分细则价格部分10分磋商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备注:1、响应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2、此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备注:1.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一、价格修正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审委员会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2.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第五章合同文本(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最终合同文本以双方最终签订为准)科研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有效期限: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印制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有效期限: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书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印制的科研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科研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书委托方(甲方):,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法定代表人:,杨旭东项目联系人:邮编: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邮编: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法定代表人:杨旭东项目联系人:邮编: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邮编: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具体测试内容如下:序号服务项目总价(万元)12技术服务的内容:2.技术服务的方式:第二条乙方应当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2.技术服务期限:3.技术服务进度: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2.其他。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1.技术服务费总额:大写:元2.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金额:大写:,¥元人民币,作为预付款。地址:帐号:第五条双方确定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乙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形式:验收时间和地点:第六条双方确定: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第七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八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第六章用户需求书说明:1.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报价(总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一、项目基本信息1、本项目的采购范围要求为:完成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2、采购数量:1批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4、服务地点: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5、标准、规范:1.符合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二、具体要求:1、开展评估。选取在自评系统上完成自我评价的企业开展评估,确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等级,并出具评估报告。2、预期效果推动企业开展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自评价工作,完成不少于57家企业评价工作,出具不少于57份企业评价报告。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50%,达到预期效果验收结束后,支付剩余50%款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一、自查表二、报价部分三、资格文件四、商务部分五、技术部分六、其他部分说明:请供应商参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封面仅供参考)(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包组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第40页,共73页一、自查表1.1资格自查表评审内容磋商文件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表各项)自查结论证明资料资格检查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同时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第41页,共73页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开标前10日内“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已报名成功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说明: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并在对应的□中打“√”。有缺漏或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第42页,共73页1.2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各项)自查结论证明资料符合性检查磋商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通过□不通过/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如有)□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条款的□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说明: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并在对应的□中打“√”。有缺漏或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第43页,共73页1.3商务评审自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证明文件(如有)1企业业绩10分见响应文件()页2公司实力20分见响应文件()页…说明: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分细则》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添加或删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第44页,共73页1.4技术评审自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证明文件(如有)1响应情况10分见响应文件()页2项目理解15分见响应文件()页3项目服务方案15分见响应文件()页4服务团队10分见响应文件()页5项目保障10分见响应文件()页…说明: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分细则》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添加或删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第45页,共73页二、报价部分2.1报价表(首次报价)项目名称: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项目编号:1396-02-25GN0241序号服务名称报价(人民币.元)12025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大写:小写: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备注:1.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2.磋商总报价为各小计之和。3.此表须附在正、副本的响应文件中。4.磋商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七章“磋商报价”要求。如本项目包含多个包组,应分别提供各包组的投报总价。5.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磋商报价。6.供应商可自行保留一份《首次报价》,以便最后报价时参考用。第46页,共73页2.2磋商分项报价表(如本项目报价为费率、单价报价,则无须提供本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服务时间(供货期)备注1/2345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注:1.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2.此表为《报价表(首次报价表)》的报价明细表。3.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响应。4.磋商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三章“磋商报价”及第六章“用户需求书”要求。5.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磋商报价。第47页,共7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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