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司法鉴定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25)



一、项目编号: NXZM[2025]ZC010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SZS)000560
二、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25-2027年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金信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北395号347幢395号
19995480038
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司法鉴定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
2400
2400

小型企业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两年
合格
/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25-2027年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宁夏证泰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
79

宁夏金信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
86

宁夏一路平安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
61.4

六、评审专家名单: 韩靓、姜梅英、窦立成、王宁红     采购人代表: 王钢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7000.00元。收费标准:发出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按照预算金额的1.5%*服务期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5年06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单价中标金额:车辆检验鉴定(每案付费)2400元;酒精检测(每人付费)300元;车辆属性单独鉴定(每车付费)500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香港路458号        联系方式: 0952-2686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联系方式: 0952201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王钢        电话: 0952-268682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何淮中        电话: 0952-2011888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25-2027年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 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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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25-2027年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5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SZS)0005602.项目名称: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25-2027年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3.项目编号:D640200-20250523095241266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18000006.最高限价(如有):9000007.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备注1司法鉴定服务2025-2027年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两年/8.合同履行期限:两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4.1须为列入各省级地区2024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单位。4.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至少包括: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及法医毒物司法鉴定](仅醇类鉴定)。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3日18时30分至2025年05月30日23时59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www.huizezhao.cn)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6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www.huizezhao.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惠泽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www.huizezhao.cn)同时发布。2.其他事宜:1.报名方式: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630-6886(工作时间)。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惠泽招”网站提出。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惠泽招”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响应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供应商未能按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联系人:王钢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香港路458号联系方式:0952-26868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何淮中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联系方式:09522011888代理机构: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5月2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25-2027年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两年2采购人: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联系人:王钢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香港路458号电话:0952-2686821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项目负责人:何淮中电话:09522011888邮箱:nxzhengmao@163.com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4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4.1须为列入各省级地区2024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单位。4.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至少包括: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及法医毒物司法鉴定](仅醇类鉴定)。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9项目预算金额:1800000元;最高限价:900000元(如有)10报价方式:单价11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投标保证金:/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A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3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4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www.huizezhao.cn)15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www.huizezhao.cn)16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1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18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定标原则: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4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19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0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发出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的1.5%*服务期收取)(如收取,需明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收取形式:转账收取时间:中标公告发布后五工作日内21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2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制作、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电子开评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请各投标人注意以下内容:(一)网上电子标操作指南1.打开浏览器输入地址http://www.huizezhao.cn/进入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点击页面【政府采购项目登录】、【工程建设项目登录】或【企业采购项目登录】按钮。(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进入投标人登录页面后,默认出现的是【密码登录】方式,注册账号密码后点击方可登录。3.登录后点击【投标管理】-【报名/文件下载】,进入公告列表页面,找到对应的项目:若该项目‘无需报名’,右侧操作列显示【查看招标文件】按钮,点击弹出提示“购标完成”并确定,然后点击【我的购标项目】即可查看项目。若该项目‘需报名’,右侧操作列显示【报名】按钮,填写报名资料并【提交】,代理审核通过后点击【我的投标项目】即可查看项目。4.根据下载的招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好投标文件后,点击左侧【我的投标项目】-【进入流程】-【投标文件】,进入递交投标文件页,点击【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刚创建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投标文件后,填写各项信息,点击【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完成。5.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惠泽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导出。供应商必须使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执行“加密导出”操作,生成的。htb文件即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并上传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6.上传成功后“投标文件状态”显示“已提交”,附件栏中显示已上传的投标文件,点击上传的投标文件可下载文件。备注:未开标时间前,可【撤回】投标文件,撤回后可选择最新的投标文件重新上传并【提交】。7.解密:本项目使用数字证书(西部CA锁)进行开评标,投标单位需自行办理。8.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登录惠泽招开标大厅,使用西部CA锁对其递交的电子文件解密(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办理CA锁,如因CA锁故障造成无法解密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1行承担)。如有技术或上传系统问题请致电惠泽招技术支持电话:400-630-6886。(二)其他注意事项(1)系统原因投标人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时,可以通过招标代理启用“开标保障”功能,启用后,投标人可通过开标保障密码解密投标文件。(2)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下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另行组织采购:(一)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系统感染病毒、应用或者数据库出错等)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电子交易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存在潜在泄密危险的;(三)因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实施的;(四)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该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因采购资料存档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U盘,必须包含有PDF版投标文件及Word版分项报价表)做留档资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递交的解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投标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6评标方法和标准4.7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8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4其他:/11.投标报价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5其他:/(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其他开标要求:/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1.符合性审查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3.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26.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招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车辆检验鉴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采取一案一付费方式,严格审核各大队案件录入办理情况,制定相应的审核、审批制度。分局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经调研协商后对费用进行适当调整。本项目每年预算90万元;服务期:两年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价*实际发生数量为准。车辆检验鉴定收费标准:每案付费标准为2400元/案。说明:1、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故投标人报价须按照每案收费标准报单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以上收费标准的单价即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不论每个案件车辆为单个或单个以上,均按照每案付费标准执行。二、酒精检测(酒驾检测)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采取一案一付费方式,严格审核各大队案件录入办理情况,制定相应的审核、审批制度。分局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经调研协商后对费用进行适当调整。酒精检测收费标准酒精检测,每检一人付费标准为300元说明:1、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故投标人报价须按照以上所写的收费标准报单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以上所写的单价即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三、车辆属性单独鉴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采取一案一付费方式,严格审核各大队案件录入办理情况,制定相应的审核、审批制度。分局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经调研协商后对费用进行适当调整。车辆属性单独鉴定收费标准车辆属性单独鉴定,每检一车付费标准为500元说明:1、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故投标人报价须按照以上所写的收费标准报单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以上所写的单价即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检测依据1.1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1.2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1.3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自行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2.机构人员要求2.1应有6名以上(含6名)具有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专业方向的执业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应具备车辆技术鉴定或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或车辆安全技术鉴定或车辆痕迹鉴定或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等专业鉴定能力。具有从事重大疑难和特殊复杂鉴定检验的能力。2.2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2.3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2.4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2.5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场所及设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适宜的工作环境。实验室、样品室(物证室)、档案室、办公室、接案室、资料室等功能区域划分科学、设置合理,符合工作要求。4.安全及质量保证4.1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对鉴定过程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或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4.2应有人员、设备、检测数据、财务、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并严格执行;4.3质量保证措施:4.3.1鉴定报告内容满足合同及有关规范要求;4.3.2人员组织满足合同要求;4.3.3精度满足规范要求,仪器运行正常;4.3.4鉴定报告的内容齐全、分析合理、结论准确;4.3.5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5.检测报告的提交5.1报告的编写:检测报告由主要检测人员负责编写,全部检测工作完成后,提交最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格式规范,符合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5.2检测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5.2.1检测方法、案事件名称、检测单位、检测日期、报告编写日期;5.2.2检测人员、编写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5.2.3案事件概况等;5.2.4检测依据;5.2.5检测原理;5.2.6检测结果及鉴定意见;5.3检测报告制度:检测成果报告需经现场检查、室内复核后方可上报,按照招标人要求在实施过程中,保证及时预报和信息反馈,每次现场预报完成后24小时内将预报结果提交给招标人;6.其他说明6.1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行业组织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6.2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有违反法律或者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定行为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注:中标后,投标单位必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24小时内随叫随到,保证不影响采购单位工作实施。说明: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出具无效、虚假鉴定报告或鉴定结果不准确的造成采购人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引起不良后果的,应积极配合采购方消除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需提供承诺函)2、本项目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司法部相关要求提供本次招标所涉及的业务范围中上年度能力验证考评必须达到通过及以上,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需提供考评证明文件)3、如有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情况,由采购人自行指定检验机构。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二、资格审查标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录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3投标保证金按须知前附表要求。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须为列入各省级地区2024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单位。(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至少包括: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及法医毒物司法鉴定](仅醇类鉴定)。(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1.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序号内容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6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7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8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9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转入同一保证金账号的情况;三、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2.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采用综合评标法,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七、评审因素和标准服务类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项目分值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1投标报价10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2技术方案10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3团队力量121、有3名交通事故鉴定专业方向执业司法鉴定人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一名加1分,最高加3分;3人以下不得分(以提供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复印件为准)。2、有酒精检测相关专业方向检测人员有两人得3分,每增加一名加1分,最高加3分。两人以下不得分。(以提供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为准)。4酒精检验报价5投标人对酒精检验进行报价。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车辆检验鉴定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得5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投标人报价高于收费标准单价的,即视为无效投标。5车辆属性单独鉴定报价5投标人对酒精检验进行报价。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车辆检验鉴定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得5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投标人5车辆属性单独鉴定报价5报价高于收费标准单价的,即视为无效投标。6酒精检验实施方案10独立的血醇检验实验室,配套实验室设施及酒精检测仪器,(须提供酒精检测仪器发票及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能对鉴定区域及实验室进行24小时实时监督并实现数据实时上传,实现电子证据存档。自主拥有固定的检验鉴定车辆。能完全符合条件要求的得10分,有独立的血醇检验实验室及配套设施且其他条件基本符合的得6分,有独立血醇检验实验室但其他条件不符合得3分;无独立血醇检验实验室但其他部分条件满足的得1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7车辆属性单独鉴定方案10投标人针对本项工作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机构设置与人员分工;2.检验鉴定流程;3.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内容详细具体,逻辑缜密,质量保障措施完整详实,可行性高的得10分;具备相关内容但不完整,具备一定的逻辑性和可行性,有质量保障措施的得6分;具备相关内容但内容简单,有质量保障措施的得3分;有相关内容但不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类似业绩52022年1月至今每有一项类似业绩的得2.5分,得够标准分为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9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81.响应时间短、能在2小时内赶往现场的得6分;5小时内赶往现场的得3分,8小时内赶往现场的得1分,超过8小时的不得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予计分)。2.关键节点控制措施把控合理,措施得当,具体可行,完全满足各阶段工作要求,得3分;关键节点控制措施把9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8控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各阶段工作要求,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服务质量承诺合理完善、满足工作要求内部管控流程合理得3分;服务质量承诺合理基本完善、满足工作要求,有内部管控流程措施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保密制度完整,安全管理措施完善的得3分;有保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但不完整的得1分。5.提供收取样本、检测及反馈结果的全流程说明,说明完整详细、流程内容清晰完整的得3分;有流程说明,内容较为清晰完整的得2分;有流程说明,但内容模糊不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流程说明的不得分10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15供应商提供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内容包含识别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针对风险应对措施、应急响应流程等。1、方案能够覆盖但不限于以上全部内容,对本项目各阶段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能够完整、有效体现,且全面识别风险,能够有效解决临时、突发状况,对风险进行提前识别并提供应对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2、方案能够覆盖以上全部内容,对本项目各阶段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能够完整、有效体现,且全面识别风险,能够有效解决临时、突发状况,对风险进行提前识别并提供应对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9分;3、方案能够覆盖以上全部内容,方案内容全面,提出规避风险的应急预案措施得当,阐述模糊但整体方案仍具有可行性,应急预案措施能够满足本次项目要求的,得6分;4、方案内容不完整有漏项,且内10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15容不详细,描述简单粗略有缺陷,风险管理措施内容深度不够,没有充分考虑涉及本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应对措施不具体,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一)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三)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成交供应商):住所地: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税费以及组织验收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交付日期:2.交付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第五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第六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按财务程序支付合同总金额价款,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八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2.服务范围:负责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九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2.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向甲支方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成不,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六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日期: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日期: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服务类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标段(包号):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一、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已提供投标人(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份,电子版(htb)文件份。五、我方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不低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投标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车辆检验鉴定响应价格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服务期(年)备注响应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序号名称服务内容单价(元)数量总价(元)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12345678...合计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评审因素和内容响应详情(一)商务要求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备注商务条款要求商务条款响应123456789……………注: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在本表后附件中上传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投标供应商自行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二)技术要求响应表序号标的名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备注(页码)技术、参数指标要求技术、参数指标响应12345………………注: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在本表后附件中上传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投标供应商自行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三)类似业绩注: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未要求提供类似业绩的可不提供。(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的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25-2027年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司法鉴定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宁夏金信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1人,营业收入为19L44万元,资产总额为185.66万,属于尐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宁金信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签章):日期:2025年06月12日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投标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注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投标人需按提供的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司法鉴定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