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亚商品贸易博览会活动中标结果公示(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2025)
2025年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活动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活动
采购单位
云南省商务厅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5-06-1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5-05-22
中标日期
2025-06-13
中标供应商
云南省蔬菜行业协会;
总中标金额
¥19.7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钱惠美娜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3632607
采购单位
云南省商务厅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135208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安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采莲路共信时代广场B座2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3632607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5-G3-02528-AMZB-0018
二、项目名称:2025年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活动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2025年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活动
供应商名称:云南省蔬菜行业协会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十里社区十里铺村204号云南农产品电子交易信息中心4楼
中标金额(万元):19.79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3.5
评审报价(万元):19.7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2025年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活动
名称:2025年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活动
服务范围:在展会上搭建云南省特装展,组织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企业参加前往参展。邀请全国农产品供应链企业、电商平台、农批市场、大型连锁商超等采购商,根据企业需求在展会上推介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展现“云品”魅力。
服务要求:1.指派组织过同类活动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此项目,充分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各项工作。2.编印云南省参展方案、宣传资料。3.收集、整理云南省特装展示、品牌形象推广所需素材,组织有关企业在展会上进行云南省特色农产品推介。4.承担参展企业组织、展位布置、现场设施设备落实、采购商及参展企业服务、宣传报道等工作,做到既符合展会要求又有创新。等。
服务时间:2025年6月至项目验收完成。
服务标准:完成云南企业参加 2025 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前期准备、参展企业组织、宣传推广等工作;完成云南省特装设计和搭建、各类市场主体邀请,采购商、媒体邀请等工作。完成展位拆除,组织参展企业回昆,参展成果梳理等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平,喻琴闳,李美珍,唐菱,李媛(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计取(服务类型为服务招标)
金额:0.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商务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75号
联系方式:0871-63135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安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采莲路共信时代广场B座21楼
联系方式:0871-63632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惠美娜
电 话:0871-63632607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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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采购文件
云南省商务厅2025年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活动-定稿.doc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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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活动项目项目编号:YNZC2025-G3-02528-AMZB-0018招标文件IA-AnN采购人:云南省商务厅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安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5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4第五章采购需求67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69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72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2025年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活动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5-G3-02528-AMZB-0018项目名称:2025年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活动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9.8最高限价(万元):19.8采购需求:2025年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活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1)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标段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具体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3)合同履约期限: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4)合同履行地点:霍尔果斯。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④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注: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目前现已有的财务报表或能表针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其它会计报表;②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不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属非经营性质的非企业的单位、机构、团体组织免税的,若无上述材料,以符合国家相关制度为准,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4.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社保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起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省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投标有效期(日历天):90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发布。3、注意事项3.1本项目为不见面投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3各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3.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方信息名称:云南省商务厅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75号联系方式:0871-631733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安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西山区采莲路共信时代广场B座21楼联系方式:0871-636326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钱工电话:0871-6363260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 云南省商务厅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安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25年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活动项目项目编号:YNZC2025-G3-02528-AMZB-00183.1招标范围项目需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五章3.2合同履行期限和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合同履行地点:霍尔果斯。4.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1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13.1.4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3.1.5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15.5备品备件本次招标(□要求■不要求)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15.8技术服务费无★17.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1分包█本项目不得分包。□本项目中,/可以分包。★2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20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23.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23.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23.3投标文件的退还不予退还24.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26.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1.1履约担保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34.1备选方案不接受3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中标人须知:中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到中标公示后,需办理以下事宜:1、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洽谈采购合同。2)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计取(服务类型为服务招标);3、代理服务费账户名称:云南安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鼓楼支行,账号:871906436010101。3)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财政资金,用于采购“采购需求”所列服务。3.招标范围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注: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4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5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质疑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6.2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3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6.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邮寄送达的以邮件交邮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871-63632607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采莲路共信时代广场B座21楼6.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6.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7.投诉7.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第七章评标方法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以在线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人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10.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10.4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构成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13.2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若分包时)的,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编制,单独成册上传。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5.投标报价★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15.2投标人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投包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5.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服务内容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服务费用、差旅费、专家费、调研费、资料编制费、审查费、利润、按现行法律法规需缴纳的各类规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为包干总价。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15.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16.投标货币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17.投标文件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7.3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8.分包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只能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9.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0.投标文件的编制20.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20.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0.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0.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确认。★20.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20.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20.6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凡规定(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2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21.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形式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2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1.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1.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方式:1)以电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联系出函机构。21.5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1.6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2.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2.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22.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3.1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3.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上传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3.5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0款、第22款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递交。23.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4.开标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邀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3开标会: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4.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2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26.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26.2评标原则及方法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6.3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方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6.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本须知19条款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采购活动的终止27.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3出现27.2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六、中标结果28.中标人的确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9.中标通知书29.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履约担保31.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1.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七、其他事项32.采购代理服务费32.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2.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33.招标文件编制依据33.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若规定可以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在对有备选方案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时,应当以主选方案为准进行评审,如考虑备选方案的,备选方案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4.2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履行期限及合同履行地点等相关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2)合同履行地点:霍尔果斯。2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时为准。3履约保证金:无。4验收标准:对照合同及活动方案验收。5未尽事宜以合同签订时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1条总则第1.1条定义第1.1.1条合同: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合同特指本合同。第1.1.2条项目:第1.1.3条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战争、政府行为等。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使得一方实际不可能在此情况下履行其协议。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工程惯例所发生的事故。第1.1.4条货币单位: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结算。第1.2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第1.3条合同修改除非由双方签订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1.4条告知任何涉及本合同的通知应以面呈、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对方下述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更改该等地址或传真号码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资预付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对方签收后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本合同签订前已存在的知识产权归原拥有方所有,根据本合同新产生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2条内容及双方责任第2.1条合同内容乙方在甲方支持下完成本合同内容,具体内容如下:(也可另附)第2.2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项目期间,甲方作为委托方负责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乙方各项工作给予必要的协调、支持和帮助。(2)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敦促乙方工作进展,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正不符合项目要求的行为。(3)向乙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资料、信息,允许乙方人员为实施本项目而使用所约定的信息、文件等。(4)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乙方完成的本合同项下工作所产生的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甲方享有。甲方对于评价报告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报告、数据、结论等享有再次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的权利。第2.3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标准完成合同内容;(2)安排专业团队负责项目实施,指定项目负责人同甲方保持密切沟通,按照甲方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予以保密,乙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业务机密。(4)项目期间,接受甲方指导、检查和督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遵照甲方所提出的意见、要求,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工作调整和安排。(5)甲方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有关知识产权信息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己方或任何第三方利益使用有关知识产权信息。(6)乙方应明确工作的总负责人,并明确每个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员,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调换项目总负责人及工作组人员。(7)乙方完成的本合同项下工作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不得将上述报告、数据、结论等以任何形式用于自身对外宣传或向第三方提供。(8)乙方不得将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第2.4条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因甲方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影响项目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项目进度,并按变更后的进度执行。第2.5条乙方提供。第3条合同总价第3.1条合同价本项目合同价为人民币(¥元)。第3.2条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条件:第3.3条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使用人民币结算及支付。甲方向乙方付款同时乙方应出具相应发票,甲乙双方对有关发票、结算票据一致认同:甲方取得发票不代表甲方款项已付清,款项已付清以甲方款项全部到达乙方开户账户为准。第3.4条本合同价款包含等为完成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第3.5条乙方收款信息: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上述收款信息必须与开票信息一致,否则将导致资金无法拨付。第3.6条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履约保证形式为。该履约保证金将于合同履行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第4条成果提交第4.1条验收人员的组成第4.2条成果提交时间交验时间:第4.2条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标准:验收方法:第5条服务承诺第5.1条乙方服务承诺如下:第6条保密责任双方共同恪守对项目及技术的保密责任。第6.1条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项目合作计划及相关内容。第6.2条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第6.3条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对与本项目各项技术、数据和已形成的各项成果,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履行相关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的任何技术资料、数据及相关信息、文档。如因保密义务的不履行或履行不当,乙方除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外,亦须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第6.4条保密期限: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在有效期后的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合同及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秘密等成为公共信息之前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6.5条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任何时间、地点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的,甲方均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7条不可抗力第7.1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第7.2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第8条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办法第8.1条乙方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并提交相应成果。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时限推迟的,甲方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全数退还已支付的项目经费;甲方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每延期一天应支付甲方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直至提交全部成果文件止。如因客观事实或甲方原因导致工作时限推迟的,由双方协商并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第8.2条如因乙方原因未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内改正,否则每延迟一日应支付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第8.3条乙方应确保各项服务及相应成果的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因为乙方原因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应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乙方拒绝整改或经过一次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不符合要求部分的全部费用。第8.4条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当返还本合同项下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但实际未发生的费用,并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当继续赔偿。第8.5条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乙方的直接损失,甲方还应当继续赔偿。第8.6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异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9条其他第9.1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9.2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第9.3条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也不得通过协商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变更的内容包括合同的标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中止是无正当理由暂停履约;终止就是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当事人一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均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9.4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丙方执一份。第9.5条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4、招标文件。第9.6条附件名称(如有请务必填写):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025年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年月日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元)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大写:注:表中“投标总报价”应与二、商务部分格式4“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一致。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按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2.资格声明中的授权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格式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格式2: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格式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格式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格式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格式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重大违法记录的定义自行承诺及说明)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格式9: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二、商务部分格式1:投标人信息表(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性质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注册日期开户银行开户基本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固话联系传真联系邮箱经营范围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如有)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等(如有)如:工程类资质(工程单位)、设备制造商、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备注注:1.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如有);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年月日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 务:身份证号码:详 细 地 址:电 话:注:1.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格式4: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上传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据此函,我单位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和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按照招标的要求,按质、高效的完成工作任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7.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将服务标准和采购人服务要求完成服务。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投标日期:格式5:详细报价说明(如有)(此部分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项目需求及自身情况,列明各项费用的具体组成及费用清单)格式6: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要求的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地点、付款方式、验收标准等商务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说明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注:对于投标产品商务条款响应要求需有证明材料支持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将该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中。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7: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年份备注注:业绩证明材料指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因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内容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时,视为未提供,不予赋分。格式8: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章):日期:注: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投标单位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4、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行业。(注:(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格式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加盖公章):年月日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0: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加盖公章):年月日格式11:拟派往项目组人员情况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资格证书编号在实施项目和已完项目情况用户单位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日期在实施或已 完备注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此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其他人员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毕业院校职称工作年限拟担任职务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此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12: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请自拟格式。三、技术部分格式1:项目理解与重难点分析(投标人自行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内容及自身情况编写,格式内容自拟)格式2: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自行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内容及自身情况编写,格式内容自拟)格式3:服务保障方案(投标人自行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内容及自身情况编写,格式内容自拟)格式4: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投标人自行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内容及自身情况编写,格式内容自拟)格式5:项目进度计划格式6: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请自拟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注: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行业。(注:(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主要任务:落实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职责,展示云南形象,促进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主体与全国采购商全面对接,扩大产业链供应链资源合作,建立产销对接长效机制,推动“云品出滇”,促进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多渠道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2.具体工作内容:在展会上搭建云南省特装展,组织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企业参加前往参展。邀请全国农产品供应链企业、电商平台、农批市场、大型连锁商超等采购商,根据企业需求在展会上推介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展现“云品”魅力。3.目标:(1)加快云南农产品品牌培育,推动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资源合作,打造长期稳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商关系,有效挖掘内需消费潜力,促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高质量发展。(2)组织8-10家云南省内从事高原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内外贸一体化相关企业参加2025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做好参会企业的服务保障,搭建布置特装展位1个,90平方米。(3)在2025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上,积极推介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做好活动策划、采购商邀请、会务保障、场地设施保障、企业对接、产品推介、客商服务、媒体宣传推广等服务。邀请活动采购商不少于30人。(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规,遵守《中哈霍尔果斯国际会展中心展馆使用管理规定》,遵守主办方关于安全、消防、用电和展位管理要求,遵守《展商手册》提出的其他要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标主体应该符合如下要求:熟悉云南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行业;与国内各类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平台、流通行业经营主体及相关行业协会联系密切;具有一定企业组织和活动开展能力。(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组织企业参加2025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数量:1场;实施时间:2025年7月4日-6日;实施地点:霍尔果斯市。2.云南省特装展设计搭建:数量:90平方米;实施时间:2025年7月3日-7日;期间用2天时间布展(含前期准备)、1天时间拆除;实施地点:霍尔果斯市。(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2025年7月1日前,完成云南企业参加参加2025中亚(霍尔果斯)商品贸易博览会前期准备、参展企业组织、宣传推广等工作;2025年7月4日前,完成云南省特装设计和搭建、各类市场主体邀请,采购商、媒体邀请等工作。2025年7月7日前,完成展位拆除,组织参展企业回昆,参展成果梳理等工作。(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对照合同及活动方案验收。(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指派组织过同类活动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此项目,充分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各项工作。2.编印云南省参展方案、宣传资料。3.收集、整理云南省特装展示、品牌形象推广所需素材,组织有关企业在展会上进行云南省特色农产品推介。4.承担参展企业组织、展位布置、现场设施设备落实、采购商及参展企业服务、宣传报道等工作,做到既符合展会要求又有创新。5.负责协调联络邀请全国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电商平台、农产品流通企业等采购商,增强“云品”展示宣传效果。6.负责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推广。7.展会期间全程保障好参展企业与采购商对接洽谈,促进签约。8.做好展会影像资料收集。9.协助参展企业撤展。10.开展成果数据收集。11.开展活动满意度调查。12.及时提交能够反映活动全貌的总结报告。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情形外,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后补、修改。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资格审查前附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④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注: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目前现已有的财务报表或能表针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其它会计报表;②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不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属非经营性质的非企业的单位、机构、团体组织免税的,若无上述材料,以符合国家相关制度为准,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社保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起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2.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组成。1.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以及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见资格审查前附表。3.资格审查程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投标无效。注: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进入评标程序,作废标处理。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2.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函按要求签字、盖单位公章;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并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为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投标总报价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未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的情形。2.2详细评审标准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评分因素分值及权重投标报价F1:满分10分。技术部分F2:满分64分。商务部分F3:满分26分。投标报价评审F1(满分10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 ×10即:F1=[C/(B1,B2,…,Bn)]×10注:1)C为评标基准价,即符合采购程序,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总价);2)B1,B2,…,Bn为第n个符合采购程序并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总价);注: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 10% 。2.2详细评审标准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64分)一、项目理解与重难点分析(满分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理解及重难点分析情况进行评审:内容包含:①项目背景分析、②项目理解、③项目实现目标、④项目重难点分析、⑤项目实施思路等5项内容。以上5项内容详细完整,阐述清晰、分析合理且能指导施工,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每有一个缺项扣1分,每有一处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二、项目实施方案(满分2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①项目实施前准备方案、②展位设计与搭建方案、③参展企业组织方案、④宣传推广方案、⑤项目实施流程及思路、⑥应急保障方案、⑦成果总结等7项内容。以上7项内容详细完整,阐述清晰、方案合理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28分;每有一个缺项扣4分,每有一处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2分,分数扣完为止。三、服务保障方案(1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①活动策划、②采购商邀请、③会务保障、④场地设施保障、⑤企业对接、⑥产品推介、⑦客商服务、⑧媒体宣传推广等8项服务内容。以上8项内容详细完整,阐述清晰、合理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16分;每有一个缺项扣2分,每有一处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四、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含:①服务质量承诺、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③服务质量管理及监督方案、④履约能力、⑤服务质量违约责任承诺等5项内容。以上5项内容详细完整,阐述清晰、合理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个缺项扣2分,每有一处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五、项目进度计划(满分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评审:内容包含:①项目进度安排、②进度保障措施、③时间节点、④计划天数、⑤违约责任处罚等5项内容。以上5项内容详细完整,阐述清晰、科学合理且各阶段安排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每有一个缺项扣1分,每有一处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商务部分评审F3(满分26分)一、项目负责人(满分4分)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的得4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予赋分;注:①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最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评委可不予认定。②类似项目实施经验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须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能体现其本人的)或业主的证明等证明文件。二、项目团队配备(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项目人员配备齐全、科学、合理,人员分工安排清楚,项目负责人具备较强组织统筹能力,专业素质强,项目组具有丰富的类似项目实施经验,能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第二个档次(7分):项目人员配备齐全、合理,人员分工安排清楚,项目负责人具备一定组织统筹能力,专业素质好,项目组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的,能保障项目较好实施的;第三个档次(5分):项目人员配备齐全、合理,有人员分工安排,项目负责人具备一定组织统筹能力,项目组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的,能保障项目实施的;第四个档次(3分):项目人员配备基本齐全,人员构成基本合理,有基本的人员分工安排,未能较好体现项目负责人组织统筹能力,未能较好体现人员专业素质,缺乏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的;第五个档次(1分):项目人员配备不齐全,人员构成不合理,有基本的人员分工安排,未能较好体现项目负责人组织统筹能力,人员专业素质弱,缺乏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的。注:拟派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最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对应人员评委可不予认定。三、类似项目经验(满分12分)2022年1月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得4分,最多12分(以业绩证明材料为准)。注: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因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内容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时,视为未提供,不予赋分。注:缺乏完整性、合理性是指:相关制度、方案及措施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对相关内容的关键要求没有详细说明,内容有缺漏;内容过于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联等任意一项类似情形。1.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1.2评标总得分相同时的推荐原则: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标总得分及投标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优先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按项目实施方案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2.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1.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2监狱企业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3.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3.3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应考虑的优先条件和价格折扣: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评标程序及标准3.1符合性评审3.1.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1.2按上述条款执行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应予废标。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2.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4.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2.5价格部分(F1)按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5.评标结果5.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按本章1.2款规定进行推荐,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5.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5.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亚商品贸易博览会活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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