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等系统升级改造 专项检查填报系统升级 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技术评审子系统中标结果公示(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时间:2025-06-16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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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YFZ-CS-2025-041
  二、项目名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等系统升级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人名称: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9.78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成交一览表
  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 服务类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等系统升级改造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系统升级、专项检查填报系统升级和不良反应填报系统升级
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要求。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系统升级、专项检查填报系统升级和不良反应填报系统升级在合同签订后的20个日历日内交付。与福建省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技术评审子系统对接在合同签订后的4个月内交付。(维保服务期一年)

验收合格
97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江子霖、黄心正、林诗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②收费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按中标金额的1.5%,代理费按差额累计法计算不足4000元按4000元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缴清代理服务费。③代理服务费专户(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开户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5050189000700011046。
  (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c.招标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帐号:35050189000700011046 邮箱:2115353844@qq.com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所有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得分:99.5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6号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22032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8层C2单元          
  联系方式:郑李汉、邬淑君、杨光凤 0591-83203359、18559917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李汉、邬淑君、杨光凤
  电话:0591-83203359(财务)、15375998328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6日


来源:采购办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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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7.1声明函7.1.1中小企业声明函7.1.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等系统升级改造)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等系统升级改造),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6603万元,资产总额为5161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13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0ONE+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ZLIt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1O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3.4证明材料3.4.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91350100MA33KY6Q8E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曾忠诚联系地址和电话: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三层、18905911630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ONE+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利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公章):1E2025年月13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含自然人);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等系统升级改造 专项检查填报系统升级 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技术评审子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