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南靖县靖城镇院前村民委员会2025)
院前村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CHCG-2025-024
二、 项目名称:院前村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项目
三、 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漳州市高誉广告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2-6号
2938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漳州市高誉广告有限公司
院前村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项目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王炳伟
评审专家:
张聪敏、何峰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不足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4407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靖县靖城镇院前村民委员会
地 址: 南靖县靖城镇院前
联系方式:徐先生 13960073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联系方式:小黄0596-2968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0596-2968891
附件.pdf
附件3-4证明材料注: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可提供符合要求的3-4-1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格式3-4-1、3-4-2提供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若重复提供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附件3-4-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南靖县靖城镇院前村民委员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漳州市高誉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91350602MA8U438BXR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欣联系地址和电话: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2-6号、18760681333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漳州市高誉广告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12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0-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靖县靖城镇院前村民委员会(单位名称)的院前村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院前村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漳州市高誉广告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325.46747万元,资产总额为296.891764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漳州市高誉广告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12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