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核医学设备 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 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 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中标结果公示(昆明市延安医院2025)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MZC2025-G1-01019-YYZX-0276
二、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核医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
供应商名称:云南安图伊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2299号百大国际派A座5层03、10、11、12、13、15、16号
中标金额(万元):10.8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8.2
评审报价(万元):1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
名称: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
品牌:安图
规格型号:Autolas X-1Series+AutoLumoA6200
数量:1套
单价(元):70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
名称: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
品牌:青岛三凯
规格型号:SKN-900
数量:1套
单价(元):3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勇航,孙云,杨庆文,何美琼(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梁南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35%,由中标人向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1标段为0.1053万元。
金额:0.105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标段: (1)是否小微企业:否。 (2)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88.20分。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请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以便于合同公告及备案。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延安医院
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245号
联系方式:0871-63211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方式:0871-63335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琼、李春丽、闫梅、申靖
电 话:0871-63335856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20250466中标结果公告.doc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核医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025.5.26定.doc
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YDCTH20250466(二次)二、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核医学设备采购项目(重)三、中标信息标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金额(元)1云南安图伊诺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2299号百大国际派A座5层03、10、11、12、13、15、16号108000.004、主要标的信息标段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1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安图Autolas X-1Series+AutoLumoA6200170000.00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青岛三凯SKN-900138000.00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许勇航、梁南熙、孙云、杨庆文、何美琼(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35%,由中标人向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1标段为0.1053万元。金额:0.1053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标段:(1)是否小微企业:否。(2)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88.20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请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以便于合同公告及备案。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延安医院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245号联系方式:吕老师、杨老师0871-632113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联系方式:0871-633358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琼、李春丽、闫梅、申靖电话:0871-63335856十、附件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DCTH20250466(重)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核医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采购人:昆明市延安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招标文件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五、公告期限4六、其他补充事宜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112.招标文件123.投标文件134.投标155.开标156.资格审查167.评标168.中标和合同179.询问与答复1810.质疑接收、回复1811.纪律和监督19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13.政府采购政策20第三章资格审查24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7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4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8资格审查部分49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9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9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9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0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1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2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3八、其他54商务技术部分55一、开标一览表55二、投标函56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57四、授权委托书58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9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0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61八、分项报价表63九、类似项目业绩表64十、投标人对设备的配送、安装、调试方案及售后服务65十一、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65十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65十三、其他资料65第一章招标公告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核医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核医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DCTH20250466(重)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核医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1标段:14万元。最高限价:1标段:14万元。采购需求: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核医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的标段1: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离心处理系统,免疫分析系统:全自动完成免疫实验,包括加样、稀释、振荡、孵育、清洗、读数及结果判断全过程实验)1套,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可实现检测尿碘的功能,工作条件:相对湿度、环境温度、大气压力、电源要求、功率,仪器性能参数: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部分,仪器采用《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符合(WS/T107.1-2016))1套。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限结束为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的财务报告若未经审计可提供②或③。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2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中小微企业应当符合工业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产品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提供承诺书。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4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方式:(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磋商或谈判)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二)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三)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或谈判)资格。(四)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6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注: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3.其他: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延安医院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245号联系方式:吕老师、杨老师0871-632113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联系方式:0871-633358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琼、李春丽、闫梅、申靖电话:0871-6333585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昆明市延安医院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245号联系方式:吕老师、杨老师 0871-63211307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项目联系人:张琼、李春丽、闫梅、申靖电话:0871-633358561.1.4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核医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2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1采购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的具体内容1.3.2交货期、质保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满足使用条件。质保期:不少于2年。1.3.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交货地点:昆明市延安医院交货方式:现场交货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现场考察不组织2.2.3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3.2.3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价格(含利润)、货物运输、装卸、保险、税收、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售后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或预算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以下表格《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下浮35%,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请各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该项费用综合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幸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1-35%)=14.6575(万元)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联盟路支行账 号:871906713610009财务电话:0871-63338592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3.5.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3.5.3电子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CA锁加密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4.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7.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7.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8.2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8.4.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2.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2.3信用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资格审查人员。12.4补充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2.5补充2核心产品1标段: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12.6补充3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如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交货期、质保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1.3.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和最高单价限价。3.2.4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货物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出厂价,项目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的价格、运杂费,投标人技术服务费,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3.2.5货物的出厂价指制造厂生产的,满足招标要求及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的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的设计费、投标人为取得生产制造投标货物所需的图纸或为采购人提供所生产货物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的费用、生产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包装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还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5.3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5.3要求或开启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4.投标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5.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3)唱标:智能播报/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4)政采云平台进行开标记录。5.4开标异议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6.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标7.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3.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3.5若单个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对于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7.3.4款规定处理。7.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中标和合同8.1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8.2中标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4履约保证金8.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签订合同8.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9.询问与答复凡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质疑接收、回复1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代理公司、采购人不多次接受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0.2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10.3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10.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二部项目七组;联系电话:0871-63335856;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10.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报财政部门备案。10.7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1.纪律和监督11.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4)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1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1.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政府采购政策13.1关于中小企业13.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1.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3.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1.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3.2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3.2.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2.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3.2.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3关于监狱企业:13.3.1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3.3.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3.3.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3.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的价格扣除。13.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13.4.1投标人提供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方可获得加分。13.4.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13.4.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3.4.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3.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13.4.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认证机构名录如若以现行最新规定为准。第三章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详见评审内容及标准。若存在任意一条评审内容不符合标准,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到下一步符合性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资格评审标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的财务报告若未经审计可提供②或③。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2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中小微企业应当符合工业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提供承诺书。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机构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标纪律(一)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六)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标原则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三)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六、评标程序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编写的程序进行。(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符合性审查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的签署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电子签章。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3.2条的规定,且报价唯一的;2、不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款载明的预算金额和最高单价限价。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要求。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交货地点、交货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要求。实质性条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号条款要求。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二)澄清有关问题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人的处理方式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工业行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请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3.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投标人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6.综合评分方式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分配投标报价0.3030分技术部分0.5050分商务部分0.2020分合计1.00100分本项目评审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评审细则如下:F1—投标报价评审(满分30分)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的报价优惠的情形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3)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4)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即:F1=[C/(B1,B2,…,Bn)]×30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F2—技术评分(满分50分)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对招标文件要求性能参数指标响应的程度(满分50分)本项目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1标段:(1)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1套(满分25分)共有参数12条(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其中标记“*”的重要参数要求4条(共计16分),未标记“*”的一般参数要求8条(共计9分)。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第六章“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的得25分;投标人每出现1条标记“*”的重要参数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要求的扣16/n分,扣完为止,其中n为重要参数的项数,n=4;投标人每出现1条未标记“*”的一般参数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要求的扣9/m分,扣完为止,其中m为一般参数的项数,m=8。(2)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1套(满分25分)共有参数35条(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其中标记“*”的重要参数要求4条(共计12分),未标记“*”的一般参数要求31条(共计13分)。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第六章“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的得25分;投标人每出现1条标记“*”的重要参数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要求的扣12/n分,扣完为止,其中n为重要参数的项数,n=4;投标人每出现1条未标记“*”的一般参数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要求的扣13/m分,扣完为止,其中m为一般参数的项数,m=31。注:1.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外,若采购需求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中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保留小数点后2位。F3—商务评分(满分20分)1.业绩评审评分(满分5分)投标人2022年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材料为有效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5分。注:业绩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之后,业绩证明材料应为有效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2.投标人对设备的配送、安装、调试方案及售后服务(满分5分)提供完善的设备的配送、安装、调试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中至少包括巡检内容、故障处理、性能调优、升级服务、流程、响应/处理时间、负责人及负责人电话、质量监管及处罚等方面。第一个档次(5分):配送、安装、调试方案全面、合理可行,售后服务方案安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第二个档次(3分):配送、安装、调试方案可行,售后服务方案安排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第三个档次(1分):配送、安装、调试方案基本可行,售后服务方案安排基本可行,针对性不足;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或配送、安装、调试方案有明显瑕疵,售后服务方案安排不可行。3.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满分4分)第一个档次(4分):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包括交货、安装及验收等各项工作,下同)完善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第二个档次(2分):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合理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第三个档次(0分):未提供或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4.交货期评分(满分2分)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减少1日历天加0.2分,满分2分。5.质保期评分(满分2分)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一年(12个月,不足12个月的不计)加1分,加满为止。6.节能产品(满分1分)投标产品(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为节能产品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7.环境标志产品(满分1分)投标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四)得分汇总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投标价格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七、推荐评标委员会按得分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F2评分标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类推。八、评标报告编写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满足使用条件。2交货地点昆明市延安医院用户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4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验收后三个月内支付20%即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八个月内支付75%即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尾款5%即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满两年后付清。5质量保证期质保期 年注: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以中标人与招标人最终协商确定的合同格式为准,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核医学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编号:(系统编号)YDCTH20250466(自编号,如有)甲方:昆明市延安医院乙方:招标编号: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甲方:昆明市延安医院乙方: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延安医院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需方):昆明市延安医院乙方(供方):根据招标编号:的设备采购项目。按招评标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供需双方协商签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及双方各自信守的条款的合同。使用科室:一、签订产品清单及价格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设备型号产地注册证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 (人民币小写)总价 (人民币小写)合同合计总价(人民币大写):价格为中国昆明交货价RMB(DDP)包括一切运费、保险及税费、报关手续费,并包含吊装、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费用。二、履行合同双方责任约定(一)乙方责任1、供方确保所供产品,在品牌、型号、厂家及各项性能指标,完全符合招投标的要求。(除非需方另有特殊要求)。2、乙方确保所供产品,为全新原装,并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注册,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备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完整手续。3、乙方确保所供进口产品的电源及电源插头,符合中国要求,并具备中、英操作说明书及电子产品的电子电气结构线路图,保证所供设备的电子元件编码标识清晰,符合使用方验收条件。4、乙方确保所供产品全部实行三包。因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并承诺对该产品自院方验收日起实行包含配件的免费保修年。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三包义务的,甲方可以任意选择如下两种方式之一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每延期一天按照设备在停止使用前七个工作日内的日平均收入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设备所在科室在该七个工作日内使用同类产品设备超过一台导致无法区分乙方所供设备日平均收入的,以该科室所使用的全部同类产品设备日平均收入除以产品设备数量所得单台设备日平均收入作为计算依据;二、按照延期时间的5倍增加保修时间(如:延期2天的,增加保修时间至10天)。如该产品属于某种设备的附属物,而因该设备的原因导致该设备无法使用的,甲方也可以比照本条违约责任第一项按照设备的日平均收入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或按照第二项要求承担延长保修时间的责任。5、在产品操作重要部位,标有中文操作的警告标示。6、乙方负责设备运至使用方机房,并安装调试正常。同时负责一切装卸搬运、安装、商检工作及计量检测鉴定的费用,在验收合格之前出现的自然损坏或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7、设备运至医院时乙方必须先通知设备物资科,由设备物资科安排工程师协同安装,以免无安装材料而影响验收工作。8、所供产品,由乙方派工程技术人员到需方指定地点,安装并培训操作人员。9、乙方承诺对其所开具的发票的真实合法承担其相应责任。(二)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产品安装、培训场地。2、负责组织使用操作人员、设备物资科工程师及乙方人员,进行产品的安装、调试、培训及移交工作。3、负责按甲方工作程序,组织对产品试用后按投标产品的性能、配置及中文使用手册,电子结构线路图等资料的验收工作。4、负责在产品全部相关手续办齐后,按甲方付款程序付款。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验收后三个月内支付20%即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八个月内支付75%即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尾款5%即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满两年后付清。(三)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国家政府行为、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火灾、战争等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而有关处理事项须双方协调解决。(四)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昆明市延安医院(五)技术培训1、乙方向甲方提供天的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直至使用人员及工程师能完全掌握使用方法,独立完成操作为止。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2、若招投标文件对某些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培训有特殊要求的,乙方还应出资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外地培训,甲方人员交通、食宿及培训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培训天数为_______天,人员人,地点为。(六)本项目招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附属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昆明市延安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双方签字确认的配置清单及增配内容。(由供货公司按投标文件内容注明,详见附件)需方昆明市延安医院供方地址人民东路245号地址邮编650051供方电话及邮箱需方电话63211046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手机主管领导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设备物资科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手机科室技术负责人开户行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账号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服务患者,医院决定购买一批医疗设备。(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服务等要求1标段(1)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1套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一、基本要求:▲1、所投产品电源及电源插接头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能与中国标准插座相连接,设备使用符合昆明地理气候环境条件。▲2、投标公司必须提供现场应用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确操作,在设备电器操作关键部位标贴有中文警示标志。▲3、投标公司所投电子产品,必须具备中文操作使用手册,所安装设备电子元件编码标识清晰,否则视为不符合验收产品,不予验收。▲4、所投产品质保期,自用户试用验收合格之日计应≥2年。▲5、所投产品由供货方负责运至使用方机房安装,并负责一切装卸搬运、安装、商检工作及计量检测鉴定的费用,在验收合格之前出现的自然损坏或质量问题均由供方负责。▲6、本次所招标采购产品,要求投标商所投产品机型的硬件和软件为所投产品厂家当前推向市场的最新版本的产品,所投产品必须为采购合同签订起一年内新生产的产品,不得将即将停产或淘汰的产品投标销售予购买方。▲7、承诺提供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免费接口,并免费协助完成接口工作,同时承担与医院现有系统的第三方接口费用;免费协助完成与医院其它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工作。以上7项内容提供承诺函。二、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1.离心处理系统1.1离心速度≥450管/小时;1.2离心机兼容多种类型样本管;1.3最大离心力≥4000g;*1.4可接入样本前处理系统,包含进出样及去盖功能,进出样处理速度≥900管/小时;2.免疫分析系统2.1基本功能:全自动完成免疫实验,包括加样、稀释、振荡、孵育、清洗、读数及结果判断全过程实验;*2.2采用酶促化学发光检测,单模块检测速度≥600测试/小时;*2.3单模块试剂位≥48个;2.4样本针携带污染率不大于10-6;*2.5加样针加样,无需使用一次性tip头;2.6单次可添加不少于2900个散装反应杯,可连续供给,随时添加;2.7支持不停机更换试剂,采用射频扫码装载技术;2.8可支持拓展同品牌实验室TLA流水线。(2)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1套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一、基本要求:▲1、所投产品电源及电源插接头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能与中国标准插座相连接,设备使用符合昆明地理气候环境条件。▲2、投标公司必须提供现场应用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确操作,在设备电器操作关键部位标贴有中文警示标志。▲3、投标公司所投电子产品,必须具备中文操作使用手册,所安装设备电子元件编码标识清晰,否则视为不符合验收产品,不予验收。▲4、所投产品质保期,自用户试用验收合格之日计应≥2年。▲5、所投产品由供货方负责运至使用方机房安装,并负责一切装卸搬运、安装、商检工作及计量检测鉴定的费用,在验收合格之前出现的自然损坏或质量问题均由供方负责。▲6、本次所招标采购产品,要求投标商所投产品机型的硬件和软件为所投产品厂家当前推向市场的最新版本的产品,所投产品必须为采购合同签订起一年内新生产的产品,不得将即将停产或淘汰的产品投标销售予购买方。▲7、承诺提供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免费接口,并免费协助完成接口工作,同时承担与医院现有系统的第三方接口费用;免费协助完成与医院其它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工作。以上7项内容提供承诺函。二、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1.性能要求1.1可实现检测尿碘的功能。*1.2尿碘采用《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符合(WS/T107.1-2016)。利用碘催化砷铈氧化还原反应,尿液100℃热消解,反应速度与碘含量成正比。2.工作条件2.1相对湿度:20%-85%2.2环境温度:10℃-40℃2.3大气压力:86.0kPa-106.0kPa2.4电源要求:220V,50Hz2.5功率:1000VA3.仪器性能参数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部分3.1消解位:可一次放置79个样本3.2检测范围:尿碘:5-800μg/L3.3线性:相关系数(r)≥0.99903.4灵敏度:最小响应值≤1μg/L的碘含量3.5重复性:重复测量结果变异系数(CV)≤5%3.6准确度:测定国家碘标准物质,测定值在其允许范围内3.7分析方法:终点法、速率法、两点法等3.8仪器采用一体式设计,机器自带电脑,无需单独配备。台面式,直接放置操作台使用。使用时打开机盖,放上待测样品,整个检测过程(包含消解过程)完全由仪器按照预设程序自动完成。实验结束后能盖上盖子,避免整个仪器落灰受潮。便于日常维护管理。3.9进样方式:采用自动转盘式旋转臂进样,更加机动灵活,自动转盘式消解盘+自动转盘式反应比色盘+自动转臂进样搅拌。*3.10消解单元:直热消解器,保证受热均匀且温度误差极小。内置自动感应式水冷系统,自动升温控温、消解、自动注水冷却。消解反应区域封闭,内置排气装置。3.11样本杯:需采用一次性样本杯,规避重复使用样本杯造成的污染问题,省去人工刷洗和晾干的工作。3.12反应温度:室温~125℃可调,控温精度0.1℃。*3.13反应盘:可一次放置79个比色杯,自动清洗,重复使用。3.14搅拌机构:自动旋转式独立搅拌臂,加入样本和试剂后立即充分搅拌,所有转动臂均采用花键组装,硬铬工艺,无噪音免维护。3.15加样装置:高精度微量陶瓷柱塞泵,进样范围0-1000ul,精度±0.1ul。3.16、液位检测:具有液面自动探测、余量报警和随量跟踪功能。*3.17试剂盘:需提供18个试剂位。3.18自动清洗:具有自动清洗功能,可循环使用。3.19、测量波长:380-630nm(单/双波长),5个测量滤光片,并可用根据客户要求配置滤光片。3.20吸光度范围:0-5.0000A3.21吸光度分辨率:0.0001A3.22光源:12V长寿命卤素灯3.23光路:石英光纤后分光,采用集成式单孔光电模块。3.24分析软件:中文操作界面,软件自动控制仪器;内置调试软件,测试结果存贮,体现吸光度与碘浓度值,数据表格可直接连接打印机打印。3.25运行平台:Windows7/1032位旗舰版,软件为原装全中文版。4.仪器采用《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符合(WS/T107.1-2016)用于全自动检测样品中的碘含量,自动添加试剂与样品、搅拌、检测和清洗等全部工作;5.可一次放置大于等于120个比色杯,自动清洗,重复使用;6.需提供大于等于18个试剂位消解单元:直热消解器,内置自动感应式水冷系统;消解位:样本位大于等于119个消解位自动升温控温、可自动完成过硫酸铵添加、自动100℃热消解、自动注水冷却。(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的数量:标段序号是否允许进口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最高单价限价(万元)11否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1套8.02否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1套6.02.预算金额:1标段:14万元。3.最高限价:1标段:14万元。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限结束为止。5.实施的地点:昆明市延安医院。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满足使用条件。7.质保期:不少于2年。(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服务标准:质保期内,供应商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质保期满后,仅收取维修成本费(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3次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及软件的使用操作、维护及升级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2.服务效率:简单类故障保证由售后人员或工程师在8小时内修复,复杂类故障保证由售后人员或工程师在48小时内修复;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软件实行每6个月定期进行维护。3.应将项目所涉及配件的清单及详细参数以表格的形式向采购方提供,并保证在项目所涉仪器设备实际使用年限内持续供应。(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到货验收: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统一初验是否符合项目及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设备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设备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到货验收仅为产品外观有无破损的验收,不是产品运行和质量的验收。在此过程中,采购人发现设备及配件存在外观不符、破损、配件不齐等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及时做换新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项目验收:供应商完成整个项目后,采购人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技术要求;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应向采购人承担延期交付违约责任。(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核心产品:1标段: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2.24小时响应制度:提供24小时故障响应并处理,尤其是重大疑难故障的技术支持服务。3.远程支持服务:提供7*24小时电话和邮件的远程技术支持。4.指定项目技术负责人:拥有稳定的技术服务队伍,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提供联系方式。5.投标人需具备的其他服务要求:(1)投标人能提供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并提供配送、安装、调试方案;(2)投标人能提供相应的实施计划、培训方案;(3)投标人配备符合要求的相关人员,提供人员安排表;(4)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经验;(5)投标人有解决设备故障的能力。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核医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YDCTH20250466(重))标段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的财务报告若未经审计可提供②或③。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采购人)(投标人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不存在此项规定的承诺或说明。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产品性质序号产品名称是否为医疗器械备注(若为医疗器械,请填写具体管理类别(一类/二类/三类))12345......注:投标人如实填写上表产品是否为医疗器械,产品如为医疗器械的需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产品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提供承诺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不属于联合体投标的承诺或说明)八、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商务技术部分一、开标一览表标段投标总价(元)交货期质保期其他承诺或声明小写:投标总价(大写):注:1.此表中的投标总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允许另有折扣说明。2.若“政采云”平台《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3.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开标一览表”所填写的投标总价,向你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服务。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2.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若有)。(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招标货物/服务。(4)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若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一)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满足使用条件。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交货地点:昆明市延安医院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交货方式:现场交货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二)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投标技术规格及要求偏离情况说明注:1、如果不提供或不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照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三)项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服务等要求的第二条“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响应。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3、上表中“偏离”一列,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4、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不得复制招标文件的参数填写。5、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三)项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服务等要求的第二条“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应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三)项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服务等要求的第二条“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还需提供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产品彩页证明其产品具体配置情况及技术指标响应的真实性。未提供上述资料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三)项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服务等要求的第二条“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三)项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服务等要求的第一条“基本要求”在本表后附做出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分项报价表序号分项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元)合价(元)所投产品是否为医疗器械备注12345…小计(元):其他费用序号分项名称报价1备品备件2专用工具3安装、调试、检验4培训5技术服务…小计(元):总价(元):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类似项目业绩表序号合同名称合同总价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间备注12 345…注:业绩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之后,业绩证明材料应为有效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投标人对设备的配送、安装、调试方案及售后服务11、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1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十三、其他资料(一)投标人能享受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核医学设备 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 全自动免疫分析系统 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