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有线链路中标结果公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2025)



2025年市属单位有线链路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ZCG-ZCY202501025                  
二、项目名称: 2025年市属单位有线链路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51号
报价:4403040(元)
100.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5年市属单位有线链路采购
2025年市属单位有线链路采购
此项服务共计一项内容,主要为市属单位提供有线链路租用服务,用于开展市属单位机关专项业务工作
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详见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
合同履行期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
承担网络通信链路和网络传输设备的运维保障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东,汪博俊,马顺,冯彦亭,陈俊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29号
联系方式:13699963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层
联系方式:0991-4184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静
电 话:0991-4184459           

 
 

附件信息:

2025年市属单位有线链路采购项目WZCG-ZCY202501025.doc391.2K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服务类)项目名称:2025年市属单位有线链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ZCG-ZCY202501025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一、项目概况:1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1四、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事宜:2五、采购人联系方式:3六、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3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7一、说明7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10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13五、开标与评审13六、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18七、质疑18八、合同签订19九、其他规定20十、其他内容20第四章采购合同21第五章综合评审方法24第六章采购内容与要求2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33第一章投标邀请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乌鲁木齐市属单位的委托,对“2025年市属单位有线链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ZCG-ZCY202501025)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概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条目编号预算金额(元)WZCG-ZCY202501025-12025年市属单位有线链路采购[2025]1649号[2025]1565号4440000.00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一标段:2025年市属单位有线链路采购序号审查内容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4开标一览表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线上查询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无失信记录开标时将审查上述资格审查文件,若缺项或不合格为无效投标。注: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备注项目标段编号,方便后期退款。四、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事宜:1.获取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23:59。发布招标文件的网站:请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也将在该网站公布,敬请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恕不另行通知。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各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6.各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7.参与电子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评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供应商未按系统设定程序操作,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各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五、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乌鲁木齐市属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联系人:**联系电话:13699963120六、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层联系人:于静联系电话:0991-4184459保证金咨询:0991-4184144七、其他:以上日期、时间均为公历、北京时间。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规定 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5年市属单位有线链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ZCG-ZCY202501025 项目总预算金额: 4440000.00元一标段:2025年市属单位有线链路采购,预算金额:4440000.00元采购人:乌鲁木齐市属单位2集中采购机构执行组织: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咨询组织: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层联系人: 于静联系电话:0991-4184459 3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保函等法定方式开户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天山区支行 行号:313881000027交纳投标保证金账号:9982025050203872714答疑会答疑会时间:2025年6月3日 16:00。答疑会地点:乌鲁木齐市准格尔街299号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7。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标前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交易中心提出,交易中心将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新疆政采云上予以公布。5开标时间:2025年6月13日 11:00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 11:006开标方式□现场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开标厅)7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及要求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解密,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解密时长:30分钟8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9评审方式☑明标□暗标(编制投标文件时技术文件中请勿出现投标人名称、签章等任何标识或暗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10是否可以兼中兼得□是☑否 (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则按其所投标段顺序确定中标标段。)11供货期/服务期一标段:合同履行期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12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日期、时间均为公历、北京时间。13现场勘察事宜 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并领取相关资料(如有)。详情咨询采购人。是否需要出具勘察证明:□是 R否14样品提供的规定□要求提供样品提供时间:至样品提供地点:☑不要求提供15采购进口产品□是☑否16联合体投标一标段: □接受 ☑不接受17扶持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选择 □不选择1. 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经济标基准值以下浮后(如有)的最低价为准,经济标满分为止。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针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的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经济标基准值以下浮后的最低价为准,经济标满分为止。3.小微企业需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 信息传输业 。5.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7. 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其中之一填写。8.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选择 □不选择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单位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9监狱企业优惠政策☑选择 □不选择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2“集中采购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中指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电子招标投标”:是指政府采购当事人(指交易中心、采购人及供应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新疆政采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物业、保安、保洁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3.1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应按第一章“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l)与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若供应商提供的任何资料存在虚假、不实的情况,该供应商应对因此给主办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交易中心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5.授权委托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6.联合体投标6.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6.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采购进口产品7.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需要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2)为在中国国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所称本国货物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7.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8.投标保证金8.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资格审查条件中约定的数额。投标保证金缴纳可采取转账方式、电子保函模式等法定方式。供应商如使用转账方式,应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交纳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投供应商如使用电子保函方式,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应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生效,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行为蒙受损失而设立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或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其交纳的保证金或开具的投标保函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8.3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响应无效。8.4交易中心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投标人的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招标文件的理解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审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保证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存在误解和遗漏,要求更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被认为已包括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如果漏项被认为分摊到其他子目中,将不予重新计价;如果计算错误,在项目结束后,也将不予调整。如果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可以被拒绝,由此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项目变更程序项目资金如有变更,采购人应向市财政局相关部门申请变更,否则变更无效,由此引起的纠纷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11.廉洁自律承诺要求11.1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保证不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1.2所有投标人必须填写《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不填将视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共七章)及本章第15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均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招标文件的提供13.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文件第一章。13.2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规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投标。13.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确认投标的供应商少于三家,交易中心可以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遵守本章第15款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规定。14.偏离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5.1交易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于新疆政府采购网。15.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5.3如果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等材料中相关内容冲突,请投标人执行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内容,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等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16.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于新疆政府采购网。三、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组成17.1电子版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17.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投标文件的编制18.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执行将影响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18.2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时,应分别编制投标文件。18.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19.投标文件的签署1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未按要求签名和签章的,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无需加盖公章,须在加盖公章处由自然人进行签字。19.2电子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投标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21.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投标报价2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及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22.2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供货一览表》(或《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22.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本项目每个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标明单价、总价。单价与总价不符者,适应单价的原则。总价应用数字和文字两种形式分别表示,数字和文字有不同时,总价以文字表述为准。2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含标段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22.5投标报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不可抗力因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附加条件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22.6采购内容与要求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2.7投标人应该考虑但没有考虑到的任何费用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0.5.4款规定修正。22.9分项价格表应包含以下内容:(1)产品报价应按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标准配置和选件分类按规格型号进行报价。(2)技术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3)运输费、保险费、税费和产品运抵交货地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4)售后服务费。23.投标文件的内容23.1资格证明文件23.1.1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仅限于第一章要求的资格审查文件。23.1.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将视为无效投标。23.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2)资格证明文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23.2商务文件商务文件内容包括资质证明、工作业绩、技术实力等反映投标人的项目实施能力的文件。主要包括:(1)业绩资料;(2)资质证明文件(如果需要);(3)其他文件(如人员名细、劳动力配置等情况说明及其他证明文件)。23.3技术文件技术文件主要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技术方案、技术规格以及所提供详细技术指标等内容。技术文件内容主要包括:(1)项目概况及特点;(2)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及设计图纸(如果需要);(3)技术规格(或服务计划);(4)供货一览表(或分项价格表);(5)产品说明书;(6)技术培训(如果需要);(7)供货及质保承诺(或完工及服务期承诺);(8)其他文件(如果需要)。24.投标文件实质响应招标文件24.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填写相关表格。24.3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详细填写响应内容,不得简单以“均响应”、“完全响应”等同等含义文字代替技术要求的描述,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判定其未响应。2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见“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26.投标文件的提交26.1投标文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执行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无法接受,交易中心不予受理。26.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网络传输至政采云平台的指定栏目,逾期不予受理。26.3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提交不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重新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8.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五、开标与评审29.开标交易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组织开标会议。29.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不得进入评审:(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3)未按“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未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9.2开标程序29.2.1投标人签到。29.2.2解密文件:由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9.2.3资格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监标人(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公布审查结果。29.2.4唱标:主持人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供货期及质保期或完工期及服务期等交易中心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29.2.5确认开标结果。30.评标30.1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奇数人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30.2评标原则(1)评标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2)评标应同时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利益;(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标机会均等;(4)评标人员应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5)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6)评标采取质量、性能、价格、服务综合评比。30.3评标方法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0.4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0.4.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进入评审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针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按照以下对照表逐项列出全部偏差,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符合性审查对照表一标段:2025年市属单位有线链路采购 序号审查内容审查因素是否符合说明是否1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章或签名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3生产、检验标准和方法投标文件载明的生产、检验标准和方法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4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5投标报价合理投标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合理;投标报价中不存在重大漏项6投标范围不存在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情况,未缺漏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7供货期及质保期或完工期及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8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违法投标行为无招标文件28款中的任一情形10其他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完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文件如有上述重大偏差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或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果前予以补正。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评审标准,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只有成为入围投标人,才能进入综合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30.4.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评标委员会应予以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金额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4.3多家代理商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在统计投标人数量时要求如下:(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载明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1)规定处理。30.5澄清有关问题30.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0.5.2评标委员会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评审,可以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非改变实质性内容的部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澄清,但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接受。30.5.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数字电文形式,并根据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投标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0.5.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应对修正后的报价进行确认,如不确认,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30.5.5有效的数字电文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0.6综合评审30.6.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0.6.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价、计分。30.6.3经济标评审:(1)经济标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经济得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经济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3)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投标人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个别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数字电文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0.6.4商务、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据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及评审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30.6.5综合得分:经济标得分与商务、技术标得分的总和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综合得分时,如有小数,保留两位小数。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推荐中标人,若出现几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报价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30.6.6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及交易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及交易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0.7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30.7.1评标委员会经过初步评审、综合评审后,须按照“真实、公正、可行”的原则,通过审查分析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情况编写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30.7.2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3名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六、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31.中标结果公告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在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32.中标通知书32.1中标结果公告的公示后,交易中心将以数字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宣告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擅自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七、质疑3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4.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3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开标、评标环节及中标结果的质疑事项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6.前款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7.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8.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9.质疑函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附授权委托书)签名并加盖公章。40.采购人或者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八、合同签订42.履约保证金42.1为对中标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中标人在接受《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交入交易中心账户。42.2中标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开始执行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货物全部送达、安装或服务期结束并验收合格之日止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2.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的理由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中标资格将被自然取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上缴国库。通过协商,中标资格将授予下一个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42.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上缴国库,情节严重的,报乌鲁木齐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3.签订合同4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3.2合同签订时,采购人和中标人必须以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投标文件为依据,采购人不得与中标人私自协商变更投标文件“供货一览表”中的设备,降低产品性能,骗取财政性资金。若因系统建设需要,不得不更改产品的品牌及配置,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变更无效。43.3《中标通知书》将是构成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43.4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详细的工作时间表。43.5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合同备案。九、其他规定4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有。45.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名称、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投标人应及时更新其联系信息、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重要信息。若投标人未能履行信息变更的义务,或由于信息未及时更新而导致招标方无法与投标人联系,投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十、其他内容第四章采购合同(服务)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一、总则根据交易中心年月日关于“”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要求,接受了卖方(中标人名称)为本项目所做的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1、本合同中提到的货物和服务以中标人所提交的经交易中心评标确认的投标文件为依据。2、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满足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的要求。3、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为履行合同的真实性负责,甲方有权对合同的履行、项目的实施提出质疑,甲方提出质疑后,乙方必须在二日内做出书面答疑和澄清。4、明确双方违约责任。5、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二、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基本条款2、特殊条款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和售后服务承诺4、供货一览表和产品技术规格说明书5、中标通知书三、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且符合采购内容与要求。四、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买方应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内容详见“供货一览表”(或“分项价格表”)和“合同基本条款”。五、合同金额根据交易中心所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人民币。(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并包括乙方履行全部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六、付款方式若无特殊要求,本合同的付款方式采用分期支付,并采取以下第种约定方式付款。(此付款方式作为参考,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①、合同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人民币。初步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期满天,若无重大问题,验收合格后,在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款项,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人民币。②、其他分期付款方式:七、交货时间和验收方法1.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2.交货地点:3.交货方式:由甲方(买方)、乙方(卖方)双方人员进行现场设备检测验收。4.项目验收方式:验收工作原则上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合格后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盖章,将验收报告单由中标供应商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返还交易中心。采购数额较大且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采购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管理办公室抽取专家,成立验收小组配合采购人组织验收。5.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八、安全生产及人身安全乙方履行合同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标准,对履行合同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措施。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意外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责任由乙方负责解决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九、违约责任除双方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除应按照合同总额的%向合同相对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合同相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相对方通过诉讼方式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过程中产生的律师代理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十、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交易中心执壹份,该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具体内容和标准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签约时予以确定)注: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条款前提下,双方可就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修订或增加内容,具体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甲方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字日期:乙方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字日期:第五章综合评审方法综合得分=F1+F2+F3公式:F1=(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F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商务标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F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技术标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三名说明1、价格权值:综合评分法中货物或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100分)的比重。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一标段:2025年市属单位有线链路采购名称评审因素权值F1经济部分投标报价50.00%F2商务部分商务要求8.00%F3技术部分技术要求42.00%F1、F2、F3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评审因素序号评审点名称评审标准分值权值经济部分1价格评审经济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经济得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经济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5050.00%经济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权值×100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商务部分1类似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类似合同扫描件,每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此项满分5分,最低得0分。注:若合同页数过多,则可只上传主要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辨认,否则视为无效业绩。58.00%2相关证书提供链路运维人员《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1、须提供身份证、证书扫描件。2、须提供由本单位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不提供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的,此项不得分。3技术部分1链路要求1、投标人需在充分理解采购需求中描述的业务功能需求和技术需求的基础上,能够完整提供以下内容:①链路类型280条;②链路带宽裸光纤千兆链路、跨城际裸光纤链路;传输1000兆、500兆、200兆、100兆、50兆、20兆、10兆、端到端等链路;专用互联网链路;622兆、155兆专线链路;2兆语音中继链路;③链路布线方式;以上内容都包含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每缺失上述一项关键内容,扣4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无关联表述的,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任意一项)1242.00%2、为确保甲方租用链路的满足支撑应用系统密码测评合规性,必须保证链路的网络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中标方需提供链路传输机密性、完整性的方案,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42网络及安全保障1、编制应急预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链路中断、②网络攻击、③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④线路违规外联等场景提供详细应急预案,每覆盖一类场景贴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得1分,存在明显缺漏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2、供应商能够提供链路改造、升级、割接、迁移、测试等相关服务等实施方案,符合要求得2分,否则不得分。3、重大节日及安保工作期间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在指定地点协助开展运维保障工作,不少于一人,符合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满分8分,最低0分。83履约保障能力1、向用户提供符合质量需求的链路租用服务方案,新增链路在5个自然日内完成开通,具备业务施工能力并交付使用的得5分,7个自然日内完成开通,具备业务施工能力并交付使用的得3分,10个自然日内完成开通,不得分;2、向用户提供符合质量需求的链路租用服务,编制链路迁移、割接需平滑过渡,确保业务不产生中断的运维方案,完整全面、科学规律、针对性强,能充分满足需求,完全符合的得5分,无法符合需求的得0分;104服务保障能力1、提供规范、细致、合理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具备7*24小时维护响应能力,并能配合招标方因业务需要变更迁移、割接链路的,得2分,无法完全满足招标方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2、提供足够的设备维修人员及具备相应工具调用能力,建立7*24小时响应机制并开展维护工作的,符合要求的得2 分,无法完全满足招标方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3、重大节日及安保工作开始前,按照招标方要求开展链路巡检并出具链路巡检报告,符合要求的得2分,无法完全满足招标方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4、协助招标方做好维护范围内所有设施的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和日常更新维护,确保基础数据完整、准确,符合要求的得2分,无法完全满足招标方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8合计:100分第6章采购内容与要求1.1.1.(一)服务范围此项服务共计一项内容,主要为市属单位提供有线链路租用服务,用于开展市属单位机关专项业务工作。1.1.2.(二)服务内容为市局在南湖东路机关7个单位及乌鲁木齐主城区的驻外业务支队11个单位(包含专业警种、特警驻地等)按照市属单位工作业务需求提供280条不同类型、带宽(包括:裸光纤千兆链路、跨城际裸光纤链路;传输1000兆、500兆、200兆、100兆、50兆、20兆、10兆、端到端等链路;专用互联网链路;622兆、155兆专线链路;2兆语音中继链路;)的有线链路租用服务,包含: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经开区、米东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链路具体点位可向招标方致电获取。1.1.3.(三)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1.1.4.(四)服务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1.1.5.(五)传输要求1、投标方提供通信信道、附属基础设施建设、链路维护管理服务及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业务、运维施工、耗材使用等费用。2、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链路改造、升级、割接、迁移、测试等相关维护工作承诺,需要随时响应招标方需求完成链路调整工作。3、相关辅材须达到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要求,设备使用前向采购单位开展核对工作,若未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方在规定时限内予以更换,未在采购人规定时限内更换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承担。4、链路传输质量须保证不得低于2024年:裸光纤千兆链路、跨城际裸光纤链路;传输1000兆、500兆、200兆、100兆、50兆、20兆、10兆、端到端等链路;专用互联网链路;622兆、155兆专线链路;2兆语音中继链路的参数,数据传输的稳定性,数据传输不丢包、不卡顿,必须满足各单位现用的业务应用正常运行要求。5、投标方须按照招标方运维考核标准开展链路运维保障工作,因必要的链路改造、升级、割接、迁移等原因造成计划内网络中断的,投标方须提前10天通过正式书面报告告知招标方,经招标方审批同意后施工;链路计划外网络中断的,投标方须在发生中断后2小时内出具书面正式的故障调查报告;因投标方施工人员人为事故导致链路中断,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6、重大节日(如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肉孜节等)及安保工作期间(如市两会、自治区两会、全国两会、亚博会、重大警卫勤务等)由投标方通知中标方派专人配合到指定地点协助开展运维保障工作。1.1.5.1.7、投标方需保证甲方需要租用的链路服务的类型、带宽应包含:裸光纤千兆链路、跨城际裸光纤链路;传输1000兆、500兆、200兆、100兆、50兆、20兆、10兆、端到端等链路;专用互联网链路;622兆、155兆专线链路;语音中继链路。8、链路布线方式:在主城区区域内,投标方按照实际资源进行线路铺设,在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等偏远地区铺设线路的需求,必须按照地下埋线的方式进行铺设。1.1.6.(六)日常巡检1、中标方承担甲方已租用网络链路、网络传输设备等的日常巡检工作,每半月对核心网络链路进行一次巡检,每月对其他链路进行一次巡检,并提交一份巡检记录。掌握网络链路及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向甲方报备;2、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链路运行实时监测平台,对租用链路流量和质量进行全时段监测;投标方对出现流量异常链路,及时向招标方报备,若招标方在平台中发现链路中断、网络设备端口掉线影响业务工作的,经核查是由投标方原因造成的情况,该链路当月不计费。3、投标方每月对链路运行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向招标方提交一份链路情况报告,包括链路带宽检测报告、通断情况、链路运维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合理化建议等。1.1.6.11.1.7.(七)服务响应投标方承担网络通信链路和网络传输设备的运维保障工作:1、对新增的外场点位,自收到链路开通函之日起1个自然日内给予回复,具备开通条件的,5个自然日内完成链路开通工作,并具备链路使用条件,向招标方出具链路开通证明。对于特殊工作任务,按照招标方的要求时限完成链路开通工作。2、投标方应配备足够的设备维修人员及具备相应工具调用能力。建立7*24小时响应并开展维护工作;一般故障(如线缆挖断、网络传输设备损坏等)要在1小时内响应并人员到位,4小时内排除故障;重大节日及安保工作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投标方须立即响应,故障在2小时内处理完毕。3、如遇非常规性原因(通信管制、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造成网络中断,自发现故障起1小时内书面向招标方报备,并在最短的时间恢复正常;4、重大节日及安保工作开始前,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开展链路巡检并出具链路巡检报告。5、中标方须提供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至少1人次一年5*8小时驻场服务,协助招标方做好有线链路维护范围内所有设施的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和日常更新维护,确保基础数据完整、准确。1.1.8.(八)付款方式招标方按照通信链路实际使用情况经核准后申请支付链路租费,合同签订后向中标方申请支付2025年链路中标价的30%,其余款项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1.1.8.1备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项目涉及的费用都包含在最终中标金额中,采购人按照实际使用链路及时间支付链路租用费用。2、对于招标文件内容中有疑问的,请与采购人联系,联系电话:0991-4919041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2025年市属单位有线链路采购目录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一、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二、(一)授权委托书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由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WZCG)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投标活动中的一切行为,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由我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授权代表无转委权。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的证件号码(身份证):授权代表证件号码(身份证):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印章或签名)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 二、(二)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企业类型: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影印件 三、开标一览表(服务类)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完工期质保期项目负责人备注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保证金材料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五、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为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更好地配合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我们供应商承诺如下:1、不以各种名义给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借或送现金、有价证券及物品。2、不以个人名义邀请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参与考察旅游活动和宴请活动。3、不发生与采购事项有关的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如违反其中一项,同意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我公司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终止投标资格,今后不得参与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活动,触犯法律由司法部门处理。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函。(二)监狱企业证明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非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此材料。八、其他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报价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一、报价明细表(服务类)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所属行业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备注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二、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计量单位具体说明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备注                                                合计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一、投标人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成立或注册日期:(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姓名:(5)投标保证金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开户行地址:_______省市2、经营范围:3、近年营业额:年度 总额             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1)(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2)(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5、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采购人:合同签订时间:数量:合同金额:7、开立账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提供开立账户银行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有效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正式授权签字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有效。1、资格证明文件;2、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业绩资料、其他证明文件等;3、技术文件:供货一览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等;4、演示视频(如有)。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投标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2、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承诺以中标为目的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自开标之日起遵循本招标文件规定,若我方成交,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将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内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根据“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条规定,我方承诺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与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如果我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同意贵方没收投标保证金。7、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8、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详细信息: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名)地址: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日期:年月日10、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备注:1、除可填信息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在评审时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声明时间自成立始至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止。三、业绩资料类似业绩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 完工时间 备 注合 计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页数过多,可只上传主要页。)四、技术服务内容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响应/偏离说明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应作详细的文字描述说明,不得简单填写“均响应”、“完全响应”,“响应/偏离”应注明“响应”或“正/负偏离”。附:佐证材料在此处编辑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检测报告、证书等佐证材料。要求:1.按“第六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罗列顺序编辑;2.以“产品名称——参数要求”格式为每项佐证资料小标题。五、链路要求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六、网络及安全保障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七、履约保障能力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八、服务保障能力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九、其他技术文件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有线链路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