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中标结果公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2025)
一、项目编号:1411262025CCS00158
二、项目名称:石楼县城镇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维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省示范区太原阳曲园区五龙口街199号6号楼6层02号(进驻太原市鑫博园商务秘书有限公司-20200060)
报价:766800(元)
92.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
石楼县城镇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
石楼县
详见磋商文件
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武旭亭,刘计生(第1包采购人代表),张淑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50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
地 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
联系方式:0358-5722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博凯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阳光汾河湾C区东6号楼1单元2302
联系方式:18535827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雅倩
电 话:18535827732
附件信息:
石楼县城镇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磋商文件.docx147.1K
中小企业声明函269.5K
石楼县城镇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1262025CCS00158采购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采购代理:山西博凯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第三部分评审办法25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3第五部分合同格式36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2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石楼县城镇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石楼县城镇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11262025CCS001582.项目名称:石楼县城镇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780000元;5.采购需求:石楼县城镇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的编制;(详见磋商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6月4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2.方式:拟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通过“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登录后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网上提交的,将拒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3.对本项目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的不再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地址:石楼县东征大街联系电话:0358-57224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博凯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阳光汾河湾C区东6号楼1单元2302联系方式:1863559011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1采购人名称: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联系人:刘先生地址:石楼县东征大街联系电话:0358-57224472.2采购代理名称:山西博凯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阳光汾河湾C区东6号楼1单元2302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6355901112.4采购项目名称石楼县城镇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最高限价780000元;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3.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6供应商其他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否。7.3踏勘现场不组织9.1响应文件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1.1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编排顺序。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法人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2)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1.2以下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1.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1.1.4特定资格证明: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1.6信用记录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采购文件开启当日;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评审资料一并保存。2.商务技术文件2.1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编排顺序◆2.1.1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1.2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1.5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1.6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情况(格式);2.1.7同类项目案例;2.1.8服务方案;2.1.9政策性要求声明;2.1.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2.2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0磋商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柒仟捌佰元整(¥7800.00元);(2)提交方式: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或提交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3)供应商应确保上述款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其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4)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招标代理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缴纳磋商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以便核查。收款单位:山西博凯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支行帐号:14114153001300167964012.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0日历天13.9响应文件编制签署的其他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2.纸质响应文件:一式2份,与线上递交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开启当天送达至或邮寄至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故乡诚达便利二楼 收件人:张美莲 电话:1853582773214.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采购公告递交截止时间2.电子版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行上传递交。16.1磋商评审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7.1磋商时间及地址磋商时间:2025年6月16日09时00分磋商地点: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故乡诚达便利二楼。19确定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推荐3名候选成交供应商24.4履约担保不适用25.1分包不允许30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可享受优先采购政策。3.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4.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5.采购货物中有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可享受优先采购政策。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定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的扣除。7.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6%的扣除。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中给予评审加分或价格折扣。执行采购政策的具体标准以评审办法为准。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电子招投标(1)本项目采购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以全流程电子方式实施。(2)磋商项目采用线上开启方式,供应商需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自行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解密。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无效。(3)供应商最终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加密提交,并根据要求解密。如涉及分项报价须同时以附件形式上传加盖公章的分项目报价明细表。(4)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均使用采购平台线上办理。2.代理服务费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计费依据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收费计取。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10日内,由供应商以银行汇票或现金等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二、供应商须知㈠、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2.3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4采购项目概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条件。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在资金、经验、人员等方面有能力保证本项目的实施及承担过程中可能的风险和赔偿责任。如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其证件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3.3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5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上述信息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6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费用承担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采购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知识产权5.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5.2除非采购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5.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5.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㈡、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的内容6.1采购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办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条款、格式和技术商务要求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除非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4采购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对此将依据上述规定进行解释执行。6.5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负责。7.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认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按采购公告中的联系地址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介发布补充/变更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组织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或召开标前会。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4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函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7.5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合同草案。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㈢、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除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的组成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3响应文件的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磋商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⑴除法定原因外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⑵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⑶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⑷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⑸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响应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11.2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11.3供应商参加多个标包磋商的,应对每标包单独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11.4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被视为无效响应。11.5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准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6响应报价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2.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被视为无效响应。12.2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2.3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13.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13.3报价一览表(如有)要求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表格内容。但可根据填报情况变换表格格式。13.4供应商照搬照抄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3.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13.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及连续自然数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3.7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签署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3.8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9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装订必须采用胶装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有不同以正本为准。13.10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3.11响应文件编制签署的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㈣、响应文件的递交14.1响应文件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5.2供应商修改补充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纸质版修改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15.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㈤、磋商谈判程序和内容16.组建磋商小组16.1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含三人)组成,其中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磋商,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磋商。16.3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要求回避。17.响应文件开启17.1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公开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17.2供应商必须提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7.3开启程序:(1)到开启时间后,工作人员及各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入开标项目;(2)工作人员下达开始解密命令并设置解密时长;(3)供应商在解密时间内使用CA证书解密响应文件;(4)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开启结果;(5)开启结束。17.4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记录。17.5采购代理机构对开启、评审现场活动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其影音资料作为招标档案一并存档。17.6开启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17.7开启程序其他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磋商评审18.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8.2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18.3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18.4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编制提交书面评审报告。19.确定成交供应商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磋商过程保密20.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20.2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1.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磋商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2.采购项目终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⑴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⑷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采购项目终止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22.3采购项目终止后,采购人应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㈥、签订合同23.成交通知2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2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签订合同24.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4.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后一位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依此类推。24.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4.4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4.5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5.合同分包25.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5.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要求具备法定资质的,分包方应当取得相应资质。25.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25.4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26.合同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依法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㈦、保密和披露27.保密供应商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参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披露2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28.2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㈧、询问和质疑29.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9.1采购程序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9.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晋财购[2023]10号相关规定,以线上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⑴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⑵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⑶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⑷事实依据;⑸必要的法律依据;⑹提出质疑的日期。29.7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㈨、其他30.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评审办法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经磋商谈判后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审程序2.1初步审查2.1.1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将不进行下一步评审。2.1.2初步评审标准⑴资格评审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法人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完整有效。(2)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完整有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完整有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交纳。4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⑵形式响应性评审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内容完整、有效。2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3响应文件的签署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4商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5报价要求报价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布的限价。6技术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2.2磋商2.2.1磋商小组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按照供应商签到的顺序进行。2.2.2磋商内容包括服务方案、价格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小组要对与每个供应商的磋商内容以纪要的形式做出记录。2.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4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5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3最终报价2.3.1磋商小组与所有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最终报价及书面承诺,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最终报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3.2最终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和顺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响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响应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响应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2.4详细评审2.4.1详细评审标准评分项目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商务部分供应商同类型业绩供应商业绩以提供合同签署日期在供应商截止之日前近五年内的同类型业绩,要求必须提供供应商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业绩资料得3分,最多15分。同时,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注:(1)合同复印件中无金额或金额不清楚的,不得分。(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为无效项目案例。15技术服务部分1、服务方案(15分)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至少包含①针对性提出方案编制的依据及总体目标;②工作方法;③技术路线;)从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各项内容中每存在一处瑕疵减1分,减到该项0分为止;(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52、人员配备及安排(6分)根据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至少包含①岗位配置、②专业能力、③从业经验)是否全面、安排合理、职责明确进行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各项内容中每存在一处瑕疵减1分,减到该项0分为止;(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63、实施进度的措施(9分)根据确保本项目实施进度的措施(至少包含①项目工作流程的时间节点安排、②突发情况及应对措施、③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科学合理进行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各项内容中每存在一处瑕疵减1分,减到该项0分为止;(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94、质量保障措施(12分)根据质量保证措施(至少包含①质量目标、②质量管理、③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全面完整、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进行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各项内容中每存在一处瑕疵减1分,减到该项0分为止;(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5、重难点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关键环节问题(8分)根据对本项目关键点分析(至少包含①对重难点问题的分析、②重难点解决方案)是否透彻、到位、完善进行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各项内容中每存在一处瑕疵减1分,减到该项0分为止;(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86、服务承诺(9分)依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相关要求所做的服务承诺(至少包含①服务内容承诺、②服务质量承诺、③后续服务承诺)进行评审: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各项内容中每存在一处瑕疵减1分,减到该项0分为止;(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97、保障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拟投入的设施设备配置科学合理,性能高效,满足本项目的要求,得6分,设施设备配置一般,性能一般,基本满足本项目的要求,得3分,设施设备简单、有缺项,得1分,不符本项目要求或不提供,不得分6价格部分价格部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20(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03、所有评审内容需要的证件、证书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编入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计分;4、响应文件中附的证件、资料或印章有造假嫌疑的否决投标资格,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采购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已经宣布成交的供应商则由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2.4.2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后,磋商小组将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量化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并计算出综合得分。2.4.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位供应商的最终得分。2.4.4所有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5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5.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2.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5.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合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其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该响应文件无效。2.6评审复核2.6.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⑴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⑵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⑶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⑷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6.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评审结果3.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候选成交供应商。并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3.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⑴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⑵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⑷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⑸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3.3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4评审报告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4.评审过程保密磋商评审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石楼县城镇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二、项目概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晋环水〔2018〕23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山西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晋环水〔2019〕16号)等文件的要求,对石楼县城镇及乡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及划分工作。三、商务要求1、预算金额:78万元。2、项目成果:编制完成《石楼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及划分技术报告》及《石楼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及划分技术报告》,通过专家技术审查,并协助甲方取得上级人民政府的批复。3、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质量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等相关技术规范。第5部分合同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时为准)需方:供方:供方在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货物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服务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货款支付1、中标方负责项目的运输、安装、税金等一切费用;2、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五、合同履行期限1、服务期:2、服务地点:六、交验1、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2、开箱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3、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规格、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九、违约责任1、供方所交的货物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财政厅备案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正/副)本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五年月日目录一、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2.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4.特定资格证明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如有)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商务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6.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情况(格式)6.1项目负责人情况表6.2服务团队技术人员情况表7.同类项目案例8.服务方案9.政策性要求声明9.1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9.2信息安全产品证明(如不涉及可不提供)9.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证明(如不涉及可不提供)9.4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9.5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9.6监狱企业声明(格式自拟、如不涉及可不提供)9.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9.8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0.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一、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1款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为维护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磋商谈判截止日前12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磋商谈判截止日前12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12个月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谈判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7.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相关网站上公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4.特定资格证明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6.信用记录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报价函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我方承诺:1、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报价为元,服务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采购项目。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的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5、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最终报价表等。6、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说明。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1、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2、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金额(元)服务期备 注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及人像面)。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采购人全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招投标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公章):注:附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国徽面及人像面)。5.商务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采购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偏离说 明注:“偏离”栏填写“正”、“无”或“负”;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情况(格式)6.1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年 月 日执业资格有效期限年 月 日从事本专业时间 本人主要 业绩项目名称及规模完成年月在该项目中任何职1 2 3注:①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此表可自行扩展。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2服务团队技术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健康 状况执业资格职称拟担任职务或承担工作内容注:①服务团队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此表可自行扩展。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同类项目案例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内容合同总额(万元)客户联系人及电话其他说明123…注:后附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及评审办法评分标准的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8.服务方案供应商应结合采购文件服务要求及评分办法的要求,详细编制服务方案。9.政策性要求声明9.1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注: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后附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注:⑴后附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注:附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9.2信息安全产品证明(如不涉及可不提供)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注:所投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9.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证明(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包号制造商规格型号认定文件认定机构名称注:所投产品、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内容的,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9.4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9.5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注: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6监狱企业声明(格式自拟、如不涉及可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9.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9.8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10.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9.政策性要求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单位名称)的石楼县城镇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石楼县城镇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维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415.147万元,资产总额为382.9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公章):山西维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16日注: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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