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档案柜中标结果公示(浙江大学2025)
一.项目编号:QSZB-F(H)-A25131(GK)
二.项目名称:档案柜一批
三.中标信息:
1.中标结果:
中标人
中标金额(人民币元)
评审总得分
地址
浙江千百万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215975
81.81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星河路658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人民币元)
规格型号
1
档案柜一批
档案柜
千百万
1060
190
860*350*400mm
五.评审专家名单:兰玲、楼群、王洵、陆林、金晓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部分,按中标金额的1.05%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67。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大学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86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陶老师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0571-88981348
采购部门邮箱:cgzx1@zju.edu.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项目联系人:陈宵、刘工
项目联系方式:0571-87666119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质疑邮箱:jdkh@qszb.net
十.附件:
附件为采购文件定稿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QSZB_F_H__A25131_GK_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6.13PM QSZB_F_H__A25131_GK_ 浙江大学 档案柜一批 _定稿_.doc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浙江大学)的(档案柜一批)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档案柜,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浙江千百万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1人,营业收入为3528.538524万元,资产总额为9878.19206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底座,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浙江千百万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1人,营业收入为3528.538524万元,资产总额为9878.19206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浙江百万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13日注:1.标的名称,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填写;2.所属行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所属行业”填写;3.制造商,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企业类型(包括新成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所属行业”;选择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其中之一;6.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是能够独立发挥功能的产品,配件、辅料不作为标的,不需要在《中小企业声明函》里填列。8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档案柜一批招标文件采购人:浙江大学项目名称:档案柜一批项目编号:QSZB-F(H)-A25131(GK)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档案柜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3日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QSZB-F(H)-A25131(GK)2.项目名称:档案柜一批3.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采购需求:序号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一档案柜一批1批详见采购需求否25.9725.00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备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依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2.地点: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3.方式: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联系方式:0571-876661124.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银行账号:1202024609900033043财务联系方式:0571-87666113开票信息请发送邮件至:caiwu@qszb.net,提供:项目名称或编号、开票资料、收件信息并注明专普票。5.投标人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6月13日14:00:00(北京时间)2.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419号西溪金谷14号楼1单元3楼会议室备注: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代表非必须到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人须考虑物流等相关因素,合理计划邮寄时间,尽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被视为“逾期送达”。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具体要求如下:(1)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刘工)收,电话:0571-8766611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1@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2)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投标人应对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3)投标人代表不在开标现场的,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名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评审现场如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等,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b01@qszb.net)向投标人发送澄清、说明等通知,并要求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以邮件形式作出澄清、说明等。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大学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86号采购项目联系人:陶老师采购项目联系方式:0571-88981348采购部门邮箱:cgzx1@zju.edu.c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项目联系人:陈宵、刘工项目联系方式:0571-87666119质疑联系人:周安琪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质疑邮箱:jdkh@qszb.net第二章采购需求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政策名称内容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3政府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4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付款方式1、货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5%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4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全部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确认全部到货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进度款;全部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尾款。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无息退还。2、货款的结算:开票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抬头:浙江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70095016Q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电话88981919开户行:农行杭州市浙大支行紫金港支行账号:19042201040000014行号:103331004223三、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10年,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服务标准、期限、效率1.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2.质保期内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供应商需无条件更换同型号产品。3.质保期满后,供应商继续为采购人服务,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4.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以内;电话技术支持时间:立即响应;若需上门维修,则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6.质保期内因家具维修而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每发生一次,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7.质保期后的维修,时间要求和质保期相同,维修所需配件按成本价结算,人工费免收。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实施;2.验收依据:2.1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行业标准、原厂出厂合格证明、采购双方均认可的其他书面材料;2.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2.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3.投标人应派员在所供货物到采购人处时进行到货验收,有需要时能联系产品制造商到场共同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投标人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验收合格的条件:4.1所供货物符合2.1所列文件的要求;4.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4.3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货物和材料均已交付;4.4所供货物已通过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4.5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5.验收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所有原材料的出货证明及检测合格证明,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国家或行业标准,同时家具产品必须和标书要求及采购人认可的样品相一致。6.本次家具采购项目采购人将委托具有家具产品质量检验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会同采购人对家具生产、安装、材料及配件质量全过程跟踪检测(包括但不仅限于原材料、生产过程半成品、制成品在环保、材质、外观、工艺、理化性能、力学性能、有害物质限量等方面的检测),抽样次数依据货物数量及质量定,不少于6次,检测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届时由中标人支付给检测单位。采购人将有权抽取供方提供的产品按上述约定交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环保或材质方面的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负责;所有成品及部件符合GB/T332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标准》。如供方的产品达不到上述检测标准或要求,采购人将作退货处理,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对供方未能按时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产品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供方进行索赔。若供方对检测结果持有异议,应在收到检测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需方提出重新检测申请,否则视为认可检测结果。但就货物内在质量瑕疵,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包括质保期内或质保期满后提出异议,不受上述期间限制。7.验收由采购人负责,验收合格,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报告。采购人验收对货物外观、数量、规格型号等进行检验,但并不自然免除供方对货物的内在质量瑕疵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第6项等约定仍然有效。培训1.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免费进行培训;2.培训实现方式、时间、地点、人数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3.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培训范围,实施方案。验收标准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实施;2.验收依据:2.1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2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格、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2.3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3.供应商应派员在所供货物到采购人处时进行到货验收,有需要时能联系产品制造商到场共同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验收合格的条件:4.1所供货物符合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4.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4.3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货物和材料均已交付;4.4所供货物已通过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4.5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四、技术要求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技术要求中未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执行最新标准、规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档案管理使用需求。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序号产品名称规格材质说明数量1档案柜(核心产品)860*350*400mm1、材质:采用武钢、马钢、上海宝钢或同档次品牌优质冷轧薄钢裸板0.7mm厚度。塑粉:采用三禾、普尔达、阿克苏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塑粉;五年不发白、发黄。无明显褪色。2、工艺:右侧板、顶板、左侧板一体折弯成型,45度对角拼接无焊接。右侧、顶板、左侧正面框体经多次折弯形成凹槽增强柜体承重。3、所有板材都需酸洗、除锈、磷化等工艺处理,高压静电喷涂,符合国家标准:GB/T332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标准》4、柜内一块活动层板,外观颜色磨砂驼色,门带锁、装标签框。10602底座860*350*60mm1、材质:采用武钢、马钢、上海宝钢或同档次品牌优质冷轧薄钢裸板0.8mm厚度。塑粉:采用三禾、普尔达、阿克苏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塑粉;五年不发白、发黄。无明显褪色。2、工艺:板材都需酸洗、除锈、磷化等工艺处理,高压静电喷涂。符合国家标准:GB/T332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标准》。外观颜色磨砂驼色265档案柜参考图工0W2W3W4W1说明:W1:860mmW2:23mmW3:407mmW4:407mm1D:350mmH:400mm底座参考图工W说明:W:860mmH:60mmD:350mmH:60mm注:本次招标要求携带样品参加投标,样品评审时可能对样品进行破坏性试验,如样品遭到破坏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时请充分考虑当中风险,一旦中标则该投标人的样品将封存于采购单位,对于其符合采购需求的样品质量将作为验收标准之一,对于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样品质量需由中标人将样品改进符合采购需求,然后再封样,将作为验收标准之一。验收时如果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低于样品质量,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样品中不准有与投标人相关的商标、图案和文字等标识(如有此标识,请遮挡或剔除该标识),否则取消本次投标资格。样品要求:需提供以下样品:清单中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尺寸、规格要求(mm)1档案柜1只以采购需求为准2底座1只以采购需求为准▲未提供样品的或样品种类不全的,其投标无效。1.样品递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第一、二中标候选人的样品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退还,其余未中标投标人样品在评审结束后自行撤回,逾期未撤回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置;3.样品由投标人自行处理,采购人不负责回购;4.样品要求:要求提供整体实样的样品;5.投标人中标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对于其符合采购需求的样品质量将作为验收标准之一,对于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样品质量需由中标人将样品改进符合采购需求,然后再封样,将作为验收标准之一。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大学档案柜一批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三)投标委托▲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06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四)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差额累进):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1.05(五)投标保证金(元)无。(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八)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九)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十)投标文件装订、份数、包装(1)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与份数要求:报价文件单独装订成册,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合并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2)电子版投标文件:装订与份数要求:电子版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一同密封包装,U盘存储一份;内容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的完整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的PDF彩色扫描件(文件扩展名为.pdf)。电子版PDF扫描件要求:1)扫描件必须为彩色扫描,扫描分辨率≥300dpi;2)扫描成PDF格式,PDF文件不可修改或更改;3)扫描成的文件要求保证信息完整不缺失,清晰端正,无黑边黑框或污点。▲活页装订(卡条、抽杆夹、订书机、散装)的投标文件无效。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3)包装: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包装,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合并密封包装,相同部分的正副本可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包装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导致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错装到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从而使报价提供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十一)投标报价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2.以人民币报价;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总价不为零,分项报价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十二)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十三)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十四)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大学采购网(http://www.zupc.zju.edu.cn/cms/e?page=cms.index)。(十五)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一、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大学档案柜一批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浙江大学;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差额累进):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1.055.投标保证金(元):无。(五)投标委托▲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06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八)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3.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5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通过下列措施进行: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3.7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8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企业数据(如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有误的,采购组织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但《中小企业声明函》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内容未包括全部采购标的或内容填写不全的;(2)未填写标的所属行业,或者填写的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不一致;(3)未填写企业类型、填写的企业类型不明确或填写的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即: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填写错误)。供应商声明的类型获得了本不应获得的利益(价格扣除或者资格审查通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促进残疾人就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支持创新发展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会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组成(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与采购需求偏离表响应不一致,以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份数、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装订、份数、包装(1)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与份数要求:报价文件单独装订成册,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合并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2)电子版投标文件:装订与份数要求:电子版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一同密封包装,U盘存储一份;内容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的完整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的PDF彩色扫描件(文件扩展名为.pdf)。电子版PDF扫描件要求:1)扫描件必须为彩色扫描,扫描分辨率≥300dpi;2)扫描成PDF格式,PDF文件不可修改或更改;3)扫描成的文件要求保证信息完整不缺失,清晰端正,无黑边黑框或污点。(3)包装要求: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包装,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合并密封包装,相同部分的正副本可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包装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活页装订(卡条、抽杆夹、订书机、散装)的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导致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错装到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从而使报价提供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签署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五)投标报价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2.以人民币报价;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总价不为零,分项报价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六)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四、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的情形未响应招标文件“▲”标记条款要求的,投标无效。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资格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授权委托书;(3)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但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5)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报价明细有缺漏项,或者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开标第一阶段(一)开标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开标采取先拆封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后拆封报价文件的顺序进行。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二)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三)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二阶段(一)开启报价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投标人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名确认;公布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拆封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进行评审。六、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二)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现场监督员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三)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四)报价评审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收到修正确认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视为不确认。(五)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可在规定时间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b01@qszb.net)或传真号码(0571-87666116)提交。(六)排序与推荐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七)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七、中标与合同(一)中标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大学采购网(http://www.zupc.zju.edu.cn/cms/e?page=cms.index)。(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八、验收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商务和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分、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二、评标标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分(30)投标报价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商务分(7)投标人信誉1【客观分】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1【客观分】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1【客观分】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45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1【客观分】产品及其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单元包含柜子),提供证书复印件,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业绩2【客观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每一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验收报告(需盖验收单位公章)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最高得2分。政策功能1【客观分】环境标志产品评审。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且获得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产品得1分,最高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技术分(63)技术创新1.5【客观分】与采购标的相关的外观、结构、工艺及技术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得分不同,专利须在保护期内):每项发明专利得0.5分,最高得0.5分;每项实用新型专利得0.5分,最高得0.5分;每项外观专利得0.5分,最高得0.5分。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本项目合计最高得1.5分。生产设备2【客观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核心专业生产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每项设备得0.5分,最高得2分。技术响应程度1.5【客观分】其余技术规格响应情况。除核心性能技术指标外的其余技术规格均满足得1.5分,每一项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实施方案3【主观分】技术团队履历及能力说明。技术团队履历及能力说明方案科学合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如有)、职称证明(如有)和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项目实施规划方案,提出合理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能按照项目分解节点,并可跟踪实施。(评分范围:3,2,1,0)2【主观分】生产实施方案,要具备生产能力,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计划的完成项目需求产品的生产装配。(评分范围:2,1,0)3【主观分】品质管理管控过程,有独立品管部门和专门品管人员,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完善。(评分范围:3,2,1,0)2【主观分】安装服务实施方案,安装方案的制定,根据货物交付时间节点,落实送货安装时间和人员安排,确保按期交付使用。(评分范围:2,1.5,1,0.5,0)售后服务3【客观分】投标产品质保期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不能维修免费更换),每增加一年加0.5分,最高得3分。(评分范围:3,2.5,2,1.5,1,0.5,0)2【主观分】提供详细完整的“三包”措施及售后服务措施和方案(包括服务措施、产品质量保证、回访、技术培训等)。(评分范围:2,1.5,1,0.5,0)样品分未提供样品的或样品种类不全的,其投标无效。10【主观分】外观、结构:1.外观及整体效果(评分范围:5,4,3,2,1,0);2.结构设计合理性、舒适性(评分范围:5,4,3,2,1,0)。15【主观分】制作工艺及质量:1.外表结合处缝隙、配件结合处紧密程度(评分范围:5,4,3,2,1,0);2.内部结构牢固程度(评分范围:5,4,3,2,1,0);3.加工工艺水平,包括折边、折角平整度、喷涂工艺及均匀度、线条清晰度(评分范围:5,4,3,2,1,0)。10【主观分】配置、功能完整性与技术响应程度:1.材质质量与采购需求符合程度(评分范围:5,4,3,2,1,0);2.配置、规格与采购需求符合程度(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样品美观性、舒适性、环保性情况(评分范围:5,4,3,2,1,0)。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采购合同供方:合同编号:需方:采购编号:名称:采购方: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标项: 合同签约地:杭州合同打印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本次采购涉及的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及招标(或磋商)现场供方的询标记录(或补充承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部分则按有利于需方为准。第二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 价(元)合计金额(元)1详见附件1供应商《报价明细表》批 可增加合 同 总 价(人民币,含税)¥ (人民币: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货物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质保、售后等供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所供家具交付使用时,必须提供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相关材料。第三条用材、工艺要求详见附件2供应商《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第四条产品质量及技术要求1.家具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标准高者为准。2.产品在生产前,供方需提供以上产品基材、配件、产品实样、色板,经需方认可并封样作为验收依据。3.产品的生产和安装必须由供方负责实施,需方将不定期对供方的生产过程进行质量和工艺的监督,一旦发现供方有违背合同的情况,将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4.供方保证按ISO9001系列标准或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实施、调试、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产品五金配件、基材、环保标准等要求按供方承诺执行。若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需方有权退回不合格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及安装完毕时间:2.交货地点:第六条验收标准1.供方将所供商品运至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需方负责在30日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双方另行约定再次验收条件及时间(因此导致逾期的,供方按照第九条第2款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发现有重大的质量问题,双方同意由需方选择任一家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无质量问题,需方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有质量问题,供方承担检测费用,同时供方同意需方可无条件退货并由供方支付给需方合同货款总价20%的赔偿金。2.验收标准如下:(1)验收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所有等原材料的出货证明及检测合格证明,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国家或行业标准(以标准高者为准),同时家具产品必须和标书要求及需方认可的样品相一致。(2)需方有权抽取供方提供的产品按上述约定交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环保或材质方面的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负责;所有家具成品及部件(含油漆及板材)在环保方面必须符合GB1858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的要求,甲醛释放量需≤0.5mg/L或者0.05mg/m3标准。对甲醛释放量另有约定的,参照GB/T39600《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执行。如供方的产品达不到上述检测标准或要求,需方将作退货处理,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对供方未能按时提供符合需方要求的产品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需方有权向供方进行索赔。若供方对检测结果持有异议,应在收到检测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需方提出重新检测申请,否则视为认可检测结果。但就货物内在质量瑕疵,需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包括质保期内或质保期满后提出异议,不受上述期间限制。(3)验收由需方负责,验收合格,由需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需方验收对货物外观、数量、规格型号等进行检验,但并不自然免除供方对货物的内在质量瑕疵应承担的全部责任,验收标准第(2)项等约定仍然有效。3.货物验收完成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货物所有权及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始转移给需方。第七条保证金及货款1.供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2.合同签订后14天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全部货物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确认全部到货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进度款;全部安装调试完成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尾款。支付尾款时,供方须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合格报告和原产地证明。因供方未按约及时提供发票导致需方迟延付款的,不视为需方逾期付款,供方不得因此向需方主张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12个月后在无质量及服务问题的情况下由供方发起办理无息退还的手续。第八条保修期及售后服务承诺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年。相关服务承诺如下:维修响应时间:立即响应,电话技术支持;若需上门维修,则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保修期后,供方继续为需方提供服务,响应时间同保修期内,服务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免人工费。供方保证有充足的备件,保证提供的所有设备、部件均无假冒伪劣产品,若发现全部退货或更换。保修内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供方需无条件免费为需方更换同型号产品。质保期间,货物如出现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第九条违约处理1.如供方提供的货物全部或部分验收不合格,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应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10天内将不合格的货物撤出现场,并向需方支付不合格货物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2.供方逾期供货,自逾期之日起,每天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需方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每天应向供方支付欠付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4.供方保证其交付的全部货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需方因此遭受任何第三方的追索、索赔或诉讼的,则因此加诸于需方的一切责任及全部债务均由供方承担并清偿,供方并愿意赔偿需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5.供方或供方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的,应承担需方因实现权利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担保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6.供方存在违约情形的,需方有权从应付给供方的款项或供方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等供方应付需方的全部费用。如保证金被扣减的,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补足之日起3日内补足。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1.需方负责提供货物的存放和现场施工条件(电、水、工作时间及工具和材料的存放房间),供方负责支付相应水电费用。2.需方负责协调施工方和供方的各种施工衔接问题。3.需方如变更设计方案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另行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签订变更协议。4.供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需方的联络和现场协调事宜。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合同签订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合同签订方同意将争议提交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其他严禁供方向采购方和需方等相关人员行贿,不能出资邀请上述人员到供方单位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采购方和需方等相关人员向供方索贿,不得故意刁难供方。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共页。2.本合同经供方、需方、采购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合同签订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合同公示本合同及供应商投标《报价明细表》、《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等附件,将根据要求进行公示。--以下无正文,转签章页--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采购方:(公章)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开票资料抬头:浙江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70095016Q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电话88981919开户行:工行杭州市浙大支行账号:1202024609908808891附件1报价明细表序号家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12345678910可增加总价小写: 大写:附件2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序号家具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尺寸(单位mm)详细说明12345678910可增加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1.资格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商务和技术文件(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06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同类合同一览表(4)采购需求偏离表(5)标的配置清单(不含报价)(6)技术方案:技术创新生产设备实施方案售后服务(7)环保产品证明材料(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3.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如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自行承担相关责任)(1)开标一览表外层包装(封签)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采购人:浙江大学项目名称:档案柜一批项目编号:QSZB-F(H)-A25131(GK)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正本或副本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采购人:浙江大学项目名称:档案柜一批项目编号:QSZB-F(H)-A25131(GK)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自评分自评依据页码商务分技术分备注:本表仅为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不作为判别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资格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说明: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致:浙江大学、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若属于中小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浙江大学)的(档案柜一批)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档案柜,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底座,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标的名称,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填写;2.所属行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所属行业”填写;3.制造商,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企业类型(包括新成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其中之一;6.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是能够独立发挥功能的产品,配件、辅料不作为标的,不需要在《中小企业声明函》里填列。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采购人)单位的______(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商务和技术文件(1)投标函致:浙江大学、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大学档案柜一批(项目编号:QSZB-F(H)-A25131(GK))项目,为此,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___份、电子投标文件___份。签名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关于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联系:联系人:职务:手机:电子邮箱: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致:浙江大学、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浙江大学档案柜一批项目(项目编号:QSZB-F(H)-A25131(GK))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告知。▲提供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06月(含)以后任意一月)。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复印件正面:反面: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06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同类合同一览表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复印件;2.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名盖章等内容;3.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复印件内容。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4)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人:浙江大学项目名称:档案柜一批项目编号:QSZB-F(H)-A25131(GK)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内容是否偏离(提供说明)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2……服务要求12……技术要求12……说明:1.逐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2.偏离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招标要求)、负偏离(低于招标要求)、无偏离(满足招标要求);3.如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投标风险。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5)标的配置清单(不含报价)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数量★品牌★制造商★产地备注(可另附页)注: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标的清单填写此表;★2.服务项目不涉及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产地的可不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以下内容格式自拟(6)技术方案:技术创新生产设备实施方案售后服务(7)环保产品证明材料(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外层包装(封签)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采购人:浙江大学项目名称:档案柜一批项目编号:QSZB-F(H)-A25131(GK)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封面正本或副本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采购人:浙江大学项目名称:档案柜一批项目编号:QSZB-F(H)-A25131(GK)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采购人:浙江大学项目名称:档案柜一批项目编号:QSZB-F(H)-A25131(GK)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数量★品牌★制造商★产地单价(元)合计(元)投标总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开标一览表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报价”的规定填写;★2.服务项目不涉及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产地可不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