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
内容:
项目名称: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炼油四部区域化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拟成交人名称:
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
寇振华
采购人联系方式:
09906991271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炼油四部区域化维保服务项目结果公示.docx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炼油四部区域化维保服务项目非招标项目结果公示一、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025年度炼油四部区域化维保服务项目2.评审及否决报价具体情况: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后,有两家单位领取了谈判文件,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两家单位递交了响应文件。1、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对两家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了形式评审,两家响应单位通过形式评审。2、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价法进行评分并确定排名。3.具体评标排名公示见《最终报价排名表》。二、《最终报价排名表》序号报价人名称报价(万元,含税)税率得分最终排名1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65.0013%68.0012新疆瑞昱阳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88.8613%44.002联系人:寇振华电话:0990699127113999506349联系邮箱:kouzh@petrochina.com.cn公示日期: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9日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异议提出的时限要求: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公示期间提出;2.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采购活动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部提出,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异议书(内容包含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2)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3)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以上材料,异议人须在每一页上加盖公章。3.不当异议:有下列不当异议的,属于失信行为,招标中心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报价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理:(1)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2)报价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报价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3)报价人不按法律法规、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4)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报价人不配合调查处理;(5)报价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6)报价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报价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