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工站购买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华洲街道办事处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105-2025-02074
预算金额:144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社会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陈慧英
项目负责人:陈慧英
一、项目编号:GDJY202501CHP017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普爱社会工作服务社
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68号507房
1,4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普爱社会工作服务社)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其他社会服务
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管辖范围。
见采购需求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海燕、徐文彪、管丽芬、李清梅、徐佩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缴纳的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服务类”标准计算,以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人、开户行及帐号如下:收款人: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元岗支行帐号:3602078209200451313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1.85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市普爱社会工作服务社
通过
通过
36.30
31.00
4.68
10.00
81.98
1
1
广州市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通过
通过
38.00
26.50
4.54
10.00
79.04
2
2
广州市风向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通过
通过
25.70
25.00
4.68
10.00
65.38
3
备注:广州市普爱社会工作服务社年度服务工时(小时):19509.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华洲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洲路88号
联系方式:020-89888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33号羊城同创汇编辑楼503
联系方式:020-88260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20-88260050
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市普爱社会工作服务社).pdf
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5052002).zip
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GDJY202501CHP017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包号:1投标人名称:广州市普爱社会工作服务社,价款形式:总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11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管辖范围。见采购需求272602月102月35年日至年6日0见采购需求1,440,0001(年)1,440,000.00投标人盖章:日期:2025年06月09日1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5-2025-02074采购项目编号:GDJY202501CHP017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华洲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华洲街道办事处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05-2025-02074采购项目编号:GDJY202501CHP01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44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44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社会服务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1(年)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第2页-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jypm.com.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华洲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洲路88号联系方式:020-898889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33号羊城同创汇编辑楼503联系方式:020-882600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工电话:020-88260050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第3页-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有关说明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4.★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报价说明,本项目总报价为项目预算金额,如线上编制响应文件必须报价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固定总价:1,440,000.00元;7.本项目价格分采用投标服务工时计算,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计划投入本项目的年度服务工时数最多的为评标基准工时,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工时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服务工时得分=(投标人计划投入本项目的年度服务总工时量/基准工时量)×价格权重。★8.本项目报价为工时量报价,投标人需按照下述附件1:《服务工时报价表》格式的报价表进行填报工时量,并附在投标文件中。附件1:《服务工时报价表》项目名称年度服务工时(小时)备注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备注:1.项目有效工时:年度计划投入的最低服务总工时量不得低于17736小时,最高服务总工时量不得高于19509.6小时;2.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二)项目概况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社会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民政部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省关于“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部署要求,确保镇(街)社工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根据《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穗府办〔2023〕7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服务清单(民政领域社会工作)》等有关文件规定(如有最新行业规定,须以最新标准为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社工服务机构承接运营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对社工站专业社工服务力量予以补充,综合运用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等提供兜底民生服务以及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平台。项目接受市、区民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三)街道基本情况1.华洲街位于广州市海珠岛东南端部,辖区总面积约12.2平方公里,辖内有龙潭、土华、小洲3个经济联社,小洲、瀛豪、瀛园、土华、华泰、洪福、龙潭、万年、西环等9个社区居委会。华洲街有8所幼儿园、4所小学(3所公办,1所民办)、1所初中(公办),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1所职中(公办),1所高中(民办)。另有社会组织、消防中队、大型商场等单位。2.华洲街道常住人口110595人,其中广州市户籍人口21852人,户籍户数7064户,外来人口约88743人。3.社工服务站及其场地说明社工服务站(下文称社工站)是指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体,综合运用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等提供兜底民生服务的平台。社会服务点(下文称社工点)是社工站派驻村(居)的服务点,负责对若干个村(居)提供兜底民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服务困境群体为主,以家庭为本,以社区为基础,开展补救性、支持性、预防性和发展性等服务。社工站场地由采购人提供,由社工站分-第5页-中心及9个村(居)社工点组成,按照服务功能建设标准,设置有个案室、小组室、社工办公室等服务场所。(四)项目内容概览项目名称服务时间采购预算最低服务工时量最高服务工时量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人民币144万元/年;一年工时:17736小时;一年工时:19509.6小时;注:1.本项目定额投入144万元,要求项目团队配备12名社工,按照《广州市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服务价格(工时)标准设定指引》,工时总量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17736小时的110%,即19509.6小时;工时总量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专业服务工时17736小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关于项目的服务时间和购买服务经费标准,另有新的文件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3.★因本项目存在前一机构延长服务期限的情况,中标人收到采购人首笔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延长服务天数,按照12万元/月的标准计算服务费用支付给上一家延长服务机构。服务工时量按实际延长时间相应比例由新旧两机构分配。(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项目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管辖范围。(二)服务对象居住在华洲街辖区内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主要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单身特困母亲、农村留守妇女以及孤寡、空巢、独居、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三)服务目标1.项目的总体规划目标:以党建为引领,从居民最关注、最需要的服务项目入手,整合既有的社区服务项目和资源,更好地解决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等提供兜底民生服务以及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平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和祥华洲”的社区共融氛围。2.项目年度阶段性服务目标:以街道党建品牌项目为依托,结合街道重点工作,深化“五社联动”工作思路,探索社工站服务品牌,整合社区资源,强化对社区重点服务对象的支持和需求的解决;进一步推进社区居民、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区自治环境。(四)服务基本原则1.规范性原则:社工站项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按照《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有关专业规范流程和指引开展服务。2.专业性原则:社工站项目应注重强化专业知识、专业理论学习,充分运用个案、小组、社区服务等专业服务手法,为服务对象提供适切的服务。应恪守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价值,规范妥善处理与服务对象的关系、解决服务过程中的有关伦理困境。3.公益性原则:社工站项目应围绕助力兜底性、基础性和普惠性民生建设,本着有利于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生存发展和有助于社区公益慈善发展的原则开展服务,注重社会公益慈善资源的挖掘、培育和整合利用,持续深化“社工+慈善”融合发展,发挥社工助推社区公益慈善发展的积极作用。4.有效性原则:社工站项目应注重服务实效,优先着力改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生存发展状况,提供精准、得当的救助、保护和关爱等服务,不断强化服务质量监测,落实服务检讨反思和整改机制,切实确保相关服务工作质量和成效的持续改善。5.安全性原则:社工站项目应在保障服务对象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服务,充分研判防范服务过程中潜在的风险隐患问题,提前制定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应对预案,确保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五)服务内容和基本要求-第6页-社工站项目围绕兜底性、基础性、普惠性三大板块民生服务开展,从政策、物质、心理、关系、危机、发展等方面提供服务,具体包括政策帮扶、政策咨询、心理疏导、情绪支持、危机介入、物资帮扶、社会支持、就业支持、资源链接、关系调适、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综合服务等13类服务类型。1.兜底性民生服务社工站项目兜底性民生服务强调民生兜底保障责任,聚焦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分类精准服务,协助政府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1)服务内容①全面摸查底数及现状。社工站项目要联动直聘社工和购买服务项目社工,深入村(居),开展兜底民生政策宣传,社工根据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底数情况适时进行入户,实现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服务范围内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入户率100%。结合穗救易系统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名单、“红棉守护”热线求助名单以及其他转介等方式识别出来的服务对象,全面摸清17类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底数及现状,参照使用《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家庭基本情况表》(详见广州市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服务标准),详细了解和掌握服务对象情况,并汇总完善《服务对象家庭信息汇总表》,落实“一户一档”“一人一案”,夯实建档100%全覆盖的基础,且依托广州市社工站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动态监测、动态更新。②精准识别需求及明确目标策略。社工站项目要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报告机制、科学的需求评估及动态管理机制。一是联合镇(街)、村(社区)建立健全1套发现报告机制,发现有政策需求的服务对象,及时向社工站站长报告,指引或协助其申请相关政策,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保障“应保尽保,应助尽助”。二是围绕生活保障、身心健康、社会支持等方面情况,结合《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分级评估表》,综合其他相关测评项目结果和服务对象有关特殊情况,对服务对象需求进行全面评估,明确服务定级并制定针对性的服务计划。首次评估时,原则上应以与服务对象在1个季度内的面谈情况作为评估依据(对于已有固定单位负责照料,或因客观原因不具备面谈服务条件的情况除外),非面谈所获取的资料不得作为首次评估的依据。如遇“一户多困”的家庭,按家庭成员中最高的服务评级结果确定分级。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服务分级情况应及时向社工站站长报告,如需对一至三级服务对象的服务评级进行调整,须经由社工站站长同意。三是持续动态观察和评估服务对象情况,视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服务级别,并对应调整服务计划和跟进频率,例如服务对象面临突发情况影响生活,或阶段性需求已得到解决,需重新评估其情况后按新评定的服务级别提供适配服务,其中,一至四级服务对象须通过面谈方式评估,五级和六级服务对象可通过向家属、村(居)委工作人员、照顾机构工作人员等人员收集信息,开展间接评估。③分级跟进及分类服务。社工站项目要建立完善分级跟进、服务转介、分类服务、动态跟踪等制度机制,并按照省“双百工程”社工站参考文书套表做好服务记录,全年实现一至四级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入户探访覆盖率达100%。一是分级分类跟进原则。根据服务对象分级分类情况,定期开展探访、个案帮扶等关爱服务,密切跟踪服务对象动态,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链接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响应服务对象需求。对于一时无法解决需转介帮扶的,及时将问题反馈给村(居)、镇(街)或其他单位,并做好跟踪回访。面对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或应急状态时,配合镇(街)开展有关排查和慰问。二是服务优先原则。在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基础上,集中精力将服务投放到真正有需要的群体,原则上民政兜底服务对象应按需纳入一至四级管理。三是协同高效原则。积极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及服务机构,加强多方沟通联系,针对部分有重合的服务对象,可探索建立联合探访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减少对服务对象的打扰,提升群众满意度。一级服务对象:家庭存在明显迫切性需求,或存在危机状态的,例如具有生存保障(衣、食、住等)问题,服务对象遇险期(重病、重残、意外),或(疑似)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等情况的,属于需要紧急干预的一级服务对象。社工站项目应在发现或接报个案情况后立刻介入,在危机存续期间,每周至少入户探访1次,协助服务对象走出困境,解除当前的生存危机。危机状况解除后,社工站项目需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对服务对象的服务分级进行重新评估,并将其纳入个案管理体系长期跟进,确保服务对象情况持续改善。二级服务对象:当前不存在迫切性需求,如需即时脱离危险等,但家庭内部支持网络较为薄弱,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差,容易陷入困境的,属于需重点跟进的二级服务对象。社工站项目应每两周至少联系1次,且每月至少入户探访1次,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案管理,并动态评估其社会支持网络、所拥有的资源情况、家庭成员身心状况以及当前面临的生活困境等情况,提供适配服务。三级服务对象:目前暂无明显迫切性需求,能够维持正常生活,但在身心健康或社会支持网络方面存在一定程度不足的,属于需长期跟踪的三级服务对象。社工站项目应每月至少联系1次,且每季度至少入户探访1次,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案管理,并动态评估其社会支持网络、所拥-第7页-有的资源情况、家庭成员身心状况以及当前面临的生活困境等情况,提供适配服务。四级服务对象:目前暂无明显需求,身心状况良好,但需要持续关怀的,属于需要常态化关爱的四级服务对象。社工站项目应每季度至少联系1次,且每年至少入户探访1次,动态评估其社会支持网络、所拥有的资源情况、家庭成员身心状况以及当前面临的生活困境等情况,提供适配服务。五级服务对象:目前暂无明显需求,身心状况、支持网络、所拥有的资源情况和家庭成员关系等各方面情况均表现良好,属于需要保持联系的五级服务对象。社工站项目应每半年至少联系1次,动态评估其各方面情况,提供适配服务。六级服务对象:包括已有固定单位负责照料的,例如入住养老院、精神病院等全日制托养场所的,以及长期不在本市居住的,例如在外市(外省/外国)居住或处于失联状态等情况的,属于不具备服务条件的六级服务对象。社工站项目应每半年至少与服务对象本人、家属或其他知情人联系1次,向相关人士介绍社工站服务内容及求助方式,服务对象有需要时可向社工站寻求帮助,确保服务及时性和有效性。④“人户分离”或其他特殊情况服务“人户分离”是指具有广州市户籍的人员,其户籍登记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且不在户籍登记地居住达半年以上的情况。对于“人户分离”人员的服务,户籍所在地社工站承担主要责任,实际居住地社工站(如有)应积极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共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户籍所在地社工站应建立健全跨区域协作服务联动机制,主动发现“人户分离”困难群众与特殊群体诉求,及时与实际居住地社工站联动服务、互通信息,保障服务及时性与连续性。一是对于处于危机状况下的一级服务对象,或遭遇突发事件处于紧急情况的服务对象,户籍所在地社工站须第一时间向社工站站长上报情况,在站长指导下积极开展介入行动。同时,应积极联系居住地社工站共同实施干预措施、协作应急处置。居住地社工站须将保障服务对象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恪守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念,全力配合户籍所在地社工站,助力服务对象度过危机。若居住地社工站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人户分离”情况,也应立即与户籍所在地社工站取得联系,并及时开展联动服务。二是对于一至三级需长期跟踪服务协作的服务对象,由户籍所在地社工站与居住地社工站建立双向沟通及资源共享的联动机制。户籍所在地社工站统筹服务资源进行干预,健全服务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解决因“人户分离”导致的救助服务资源缺失问题。户籍所在地社工站可通过视频电话等可视化方式对服务对象完成探访。三是对于四至六级需个性化联动服务协作的服务对象,户籍所在地社工站在征得服务对象与居住地社工站同意后可提供个性化联动服务,以更好地满足服务对象的特定需求。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社工站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将问题反馈给村(居)、镇(街),寻求多方联动,协同解决有关问题。⑤跟踪问效及巩固服务成果社工站项目应动态监测服务进展,运用质性和量化方法定期评估服务覆盖率、服务目标达成情况、服务成效、资源整合、社会效益、社工成长、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结合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介入策略、改善工作方法、提炼经验成果。服务目标达成时,应引导服务对象回顾改变过程,帮助其从中学习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增强其解决问题的信心和能力。建立结案跟踪回访机制,通过定期电话或实地回访等方式进行成效跟踪和巩固。2.基础性民生服务社工站项目基础性民生服务强调促进各方参与,推动社区发展,撬动社会资源,提升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服务水平。社工站项目可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五社联动”机制,加强联动社区慈善资源、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打造针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特色服务项目和品牌,全面激发社区活力,提升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1)盘点资源及建立清单。联动村(居)“两委”盘点村(社区)人力资源、文化资源、地理环境、经济产业等情况以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社区单位和组织等数量、位置、运作情况,制定1份社工站项目资源清单,较好地识别、区分、界定和确定资源,为优化整合社区资源服务群众、多维联动促进社区发展奠定基础。(2)动员及推动全民慈善。社工站项目应协助各镇(街)、村(居)梳理全镇(街)社区慈善基金建立及运营情况,形成台账,并提出优化建议及策略。积极提升社区居民慈善意识,协助慈善阵地建设,开展慈善活动,激发和鼓励全社会参与慈善的热情,通过慈善项目、公益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推动慈善文化建设,鼓励全民参与。持续推进“社工+慈善”双轮驱动模式,积极撬动社会资源。广泛收集社区居民服务需求,针对性、创造性策划及实施慈善创新项目,更大范围、更多维度整合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参与社区慈善事业,解决社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站项目应协助镇(街)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及发展工作,通过赋能引导,联动辖区社区社会组织为有需要的-第8页-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开展服务。(4)联动社区志愿者。社工站项目应每年培育老年志愿者队伍不少于2支,赋能及支持其提供志愿服务,并积极联动其他志愿者队伍持续开展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服务。3.普惠性民生服务社工站项目普惠性民生服务主要面向临时陷入危机或困境的一般群众,为其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或者转介服务,并完成市、区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一是畅通社工“红棉守护”热线。应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本级账号管理工作,每个社工站项目安排专门热线坐席,保持热线畅通。如遇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或应急状态时,热线需根据工作需要保持24小时畅通,为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帮助。二是为临时陷入困境的群众提供社工服务或转介服务。为临时陷入危机或困境的一般群众提供危机介入、心理疏导、社会融入、政策帮扶、资源链接等方面的社会工作服务或转介服务,并协助突发陷入危机的个人或家庭申请政府政策层面和社会层面的临时救助资源,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等服务。三是协助搭建社区参与和能力建设的平台,促进服务对象与社区互动,增强社区凝聚力,调动社区力量满足居民需求,推动社区实现自我服务与发展。4.社区治理创新探索服务针对服务的持份者、社区组织、志愿团体,社区骨干、物业、业主委员会等,向服务对象宣传项目内容,了解已有的资源及工作开展情况、遭遇的困难等,让服务对象了解该项目的目标及理念,参与到项目中,为项目的运作提供资料、人力等资源;联动社区、小区物业、社区组织等,推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加强社区教育,为社区和居民赋能,学习和探讨社区治理的知识、理念、方法;增强居民主体意识和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培养社区居民成为社区问题的解决者,建立需求库和人才库;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慈善活动;根据社区问题引导相应的持份者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搭建智囊团,为社区治理收取资料、研讨、提出改善建议/方案等,向政府、社区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和优化社区治理相关行动方案。(六)专业方法运用及要求1.专业方法。项目服务团队应运用社会工作个案、小组和社区服务等专业服务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社区单位提供适切服务,回应服务对象需求。(1)个案工作:指社工遵循基本的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运用科学的专业方法,以个别化的方式为遭遇困难的个人或家庭提供的心理辅导、情绪疏导、行为认知矫正、资源链接等服务,以帮助个人或家庭消减压力、缓解困难、挖掘生命潜能,不断提高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质量。个案服务包括咨询个案和专业个案。咨询个案是指可在短时间内通过提供1-2次的政策、就业、法律等简短的咨询性服务,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的个案服务;专业个案是指服务对象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较复杂,无法仅靠简短的咨询服务解决,需要通过提供较长时间的跟踪服务来帮助其解决所面临的心理、认知、行为和人际关系等层面的障碍问题或困境,一般至少需要5次以上的社工专业服务。(2)小组工作:指以团体或小群体为服务对象,并通过运用小组或团体的资源、支持等为其成员提供长期持续的支持性、照护性、发展性或预防性等服务的方法。其目的是为成员培育和建设一个团体或小组形式的社会支持网络或平台,使成员个人能借助小组集体支持和资源,提升自身应对困难的能力,改善其社会无助处境。小组服务通过协调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团体和团体与团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发挥小组的社会正向功能,促进成员的进步与健康发展。小组服务应按照阶段性发展状况安排服务活动次数,活动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每次参与小组活动的人数至少为3人及以上。(3)社区工作:指以促进整个社区发展为目标的社会工作服务方法,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社工机构依靠社区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社区进步和发展的宏观层面的社会服务。其主要是强化社区正向功能,提升社区参与,优化社区关系,预防和缓解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社区工作的内容包括社区公共问题介入、社区营造、社区文化保育、社区公益慈善、社区志愿服务、社区组织和社区领袖培育等。(七)服务人员根据《办法》要求,原则上配备全职社工12名,机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行政、保洁、安保等人员不得计入项目人员。项目采购服务周期内持证社工比例应当不低于2/3。(八)具体指标及要求1.项目总体服务质量要求-第9页-(1)项目应通过电访、探访、个案、小组、社区服务等方式,对辖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实现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入户率、建档率应达到100%;(2)项目能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打造服务品牌,有效回应兜底服务对象的多元化、合理化需求,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与美誉度;(3)项目在兜底民生服务、社区治理、应急救灾等方面发挥的服务作用突出,各项服务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较高,相关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0%。2.专业服务指标要求应至少完成30个个案服务;提供小组服务至少12个,服务不低于180人次;组织社区活动至少27场次,服务不少于1600人次。(九)服务监测1.内部管理方面社工站项目应加强服务质量内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制度安排,完善程序方法。通过质量控制的“计划—执行—检验—处理”过程,内部组织开展共学交流、案例研讨、内部监测等,定期检查计划的目标、策略、步骤、成本等合理性,监测计划执行过程中社工和相关方的表现、角色和作用,评估社工站专业服务质量目标成效。定期召开服务对象和合作方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满意度评估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策略,社工站项目应每半年抽取不少于100名服务对象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重点抽取一至四级服务对象)。2.外部监控方面一是按要求规范使用广州市社工站综合管理平台,及时填报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监督方、购买方的线上线下监督。二是定期接受服务监控,建立新开个案、完成小组及社区服务等的备案机制,应每季度向社工站站长报告,每月主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包括人员配置、服务开展、资金使用情况等,听取相关建议和意见。三是每半年接受购买方、监督方、第三方评估机构、督导中心对社工站的项目管理、服务绩效、经费使用等进行中期、末期评估。(十)服务改进社工站项目应结合内部自查自纠情况,以及外部监控及评估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和服务改进,跟踪服务改进过程并保存服务改进记录,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三、项目经费及付款方式(一)经费总额:每年为人民币144万元(大写:壹佰肆拾肆万元整),含人员费用、服务质量保障费用及承接机构管理费用。(二)项目经费根据《办法》及合同约定的方式分期拨付。(三)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规范使用项目经费,人员费用应当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80%,服务质量保障费用及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应当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20%,其中,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应当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10%。采购人及所在区民政局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有权委托第三方对中标人使用经费情况进行财务审计、财务评估等。四、验收考核(一)由所在区民政局根据市相关文件和要求,委托第三方对服务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评估包括中期评估、末期评估。评估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督导中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四方共同实施。(二)评估分为专业服务评估和财务评估,专业服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管理、服务开展过程、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财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估。服务及财务评估结果“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方可按照合同予以拨款、续约。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剩余经费不予拨付并终止合同,并相应追回有关资金。五、其他要求(一)中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单位,经调查核实的,依法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中标人承担采购人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并追究其全部责任:1.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包括泄露服务对象信息)的,或者服务态度存在问题,影响特别恶劣或1个月内被有效投诉5次或以上的;2.弄虚作假、非法挪用、挤占、滥用、侵吞项目经费的,或者不配合服务评估、财务评估以及督导的;3.未如实披露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行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协议项目服务资格的;4.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单(符合行政处罚情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者被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第10页-5.被吊销或注销资质证照等丧失主体资格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服务项目能力的;6.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存在违约且经采购人催告拒不改正或三次以上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7.将项目转包或非法分包给第三方的;8.有行贿、给返利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9.考核评估(包含服务评估或财务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10.未按规定与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协议、购买社保及支付劳动报酬的。(二)中标人应当按照民政部门有关要求使用社会工作服务管理有关信息系统,及时将项目、人员、服务、经费使用等信息录入系统,并定期动态更新。(三)中标人应当为本项目建立健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款专用制度,设立项目专门账户,单独使用和核算购买服务经费,并接受财政、审计、民政、镇(街)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其他资金应当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不得混用、挤占、挪用。(四)中标人应当为本项目建立内部督导制度,并在所配备的全职社工中,选取1名以上具有5年或以上社工服务经验或社工服务管理经验,履行内部督导工作职能;建立内外部双督导联动机制,与外部督导共同做好专业支持和服务保障等督导工作。(五)为保障本项目的有序执行,中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的充足的专业人员数量,专业人员需具有相应的资质。(六)中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各服务领域主管,其中项目负责人要负责对接采购人的管理需求,统筹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各服务领域主管需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团队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七)为保障本项目的实施结果和质量,中标人需具有一定的社会资金支持筹集能力,为本项目服务工作提供保障,同时中标人需具有开展相关社工服务同类项目的业绩经验,能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链接相关志愿资源和相关支持合作资源,不得在以往的同类项目服务工作中多次被社工、服务对象、购买方等投诉或举报。备注: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第11页-标的提供的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标的提供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管辖范围。付款方式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55%,按年度项目经费支付比例55%,在协议签订生效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发票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支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5%。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40%,年度中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40%。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5%,年度末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一)由所在区民政局根据市相关文件和要求,委托第三方对服务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评估包括中期评估、末期评估。评估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督导中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四方共同实施。(二)评估分为专业服务评估和财务评估,专业服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管理、服务开展过程、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财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估。服务及财务评估结果“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方可按照合同予以拨款、续约。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剩余经费不予拨付并终止合同,并相应追回有关资金。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社会服务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年1.001,440,000.001,44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12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华洲街道办事处,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第13页-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缴纳的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服务类”标准计算,以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人、开户行及帐号如下:收款人: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元岗支行帐号:3602078209200451313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第15页-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第16页-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第17页-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第18页-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第19页-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jypm.com.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jypm.com.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第20页-(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刘工电话:020-88260050传真:020-88260050邮箱:guangdongjunyue@163.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33号羊城同创汇编辑楼503邮编:51003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综合法规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龙骧大街5号电话:020-84121563、020-84156814邮编:51022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第21页-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22页-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第23页-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24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第25页-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第26页-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盖章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号条款的响应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标注“★”号条款的要求5投标工时是固定唯一的,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工时是固定唯一的,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6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7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0.0分技术部分4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项目服务需求及服务目标的辨识确定能力要求1(1.0分)能够评估和辨识项目所在地社区的不同服务对象,能清晰区分重点服务对象和一般服务对象及其问题和需求,并有针对性地设置可行的服务目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在地困难群众和特殊群的需求和问题、项目所在地困难群众和特殊群的服务目标:(一)提供的项目需求及服务目标的包含上述内容要求(2小项)得1分,如缺少1项扣0.5分;项目服务需求及服务目标的辨识确定能力要求2(5.0分)(二)根据提供的项目需求及服务目标进行评审: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所在地困难群众和特殊群的需求和问题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2.5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的,得1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所在地困难群众和特殊群的服务目标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2.5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第27页-技术部分项目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要求1(1.5分)提供的项目服务计划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运用“五社联动”机制服务的重点项目服务方案、针对社区的发展性需要的志愿服务方案、针对社区的应急救灾、突发事件等公共服务方案,依据实际情况设计系统的社区服务计划:(一)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包含上述内容要求的得1.5分(3小项),如缺少一项扣0.5分。项目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要求2(9.0分)(二)根据提供的项目服务计划方案是否满足采购需求进行评审:1、投标人针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能够充分运用“五社联动”机制设计重点项目服务方案,计划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5分;其他或无响应的,得0分。2、投标人针对社区的发展性需要,能够设计合理、可行的志愿服务方案,服务计划应明确在志愿者、志愿者骨干及其组织培育等方面的策略和方案,方案设计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5分;其他或无响应的,得0分。3.针对社区的应急救灾、突发事件等公共服务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设计系统的社区服务方案,明确在社区力量培育、社区问题介入等方面的合理、可行的服务方案,方案设计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5分;其他或无响应的,得0分。注:提供项目服务计划方案,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得分。项目经费预算保障计划要求1(1.0分)提供的项目经费预算保障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全面考虑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且支出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一)提供的项目经费预算保障计划方案要求包含上述内容(2小项)的,得1分,如缺少1项扣0.5分。项目经费预算保障计划要求2(4.0分)(二)根据提供的项目经费预算保障计划是否满足采购需求进行评审:1、投标人提供的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2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其他或无响应的,得0分。2、投标人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全面且支出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2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其他或无响应的,得0分。【注:提供项目经费预算保障计划,无提供不得分。】项目计划实施的制度保障要求1(1.5分)提供的项目服项目计划实施的制度保障要求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监测、应急安全管理等(一)提供的项目计划实施的制度保障要求包含上述内容的(3小项)得1.5分,如缺少1项扣0.5分。项目计划实施的制度保障要求2(3.0分)(二)根据提供的项目计划实施的制度保障要求是否满足采购需求进行评审:1、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管理制度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1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0.5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管理监测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1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0.5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3、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1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0.5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第28页-项目建立内部督导机制(4.0分)建立内部督导制度,并在所配备的全职社工中,选取1名以上具有5年或以上社工服务经验或社工服务管理经验,履行内部督导工作职能;建立内外部双督导联动机制,与外部督导共同做好专业支持和服务保障等督导工作。提供承诺函、督导工作有关制度的,得4分,其他或无响应的,得0分。注:提供承诺函、督导工作制度有关证明材料,无提供不得分。项目服务计划实施的专业研究能力要求(8.0分)投标人具备较好的专业实务经验能力:投标人单位人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社会工作专业实务研究文章的,每篇得2分,最高得8分;其他情况得0分。备注:提交投标人单位人员在专业实务研究方面的成果资料,包括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相关文章复印件或媒体刊文截图。同一人的多篇文章可以累计计算。同时提供对应人员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退休返聘合同)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单位人员”是指投标人单位聘请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包括外聘督导、顾问和其他兼职理事和兼职人员;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评审专家无法认定的不得分。机构特色服务能力1(1.0分)投标机构能依据项目所在地社区的需求设立特色服务或创新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在地街道的采购服务要求、相应特色服务内容、计划及目标需求进行评审:(一)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上述内容的(2小项)得1分,如缺少1项扣0.5分。机构特色服务能力2(6.0分)(二)根据提供的服务方案是否满足采购需求进行评审: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所在地街道的采购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2、投标人相应特色服务内容、计划及目标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注:提供项目特色服务或创新服务方案,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得分。投标人的履约能力(3.0分)有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执行能力。(1)投标人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或工作机构,得0.5分。注:提供相关的文件、证明资料,无提供不得分。(2)具有三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会计、出纳人员,且专职的每人得0.5分,兼职的每人得0.2分,累计最高得1分。但会计和出纳同为一人兼任的或无工作经验的得0分。注:提供财务人员工作履历表、劳动或聘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无提供不得分。(3)提供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每项得0.5分,累计最高得1.5分。缺少相应制度文件的该项得分为0分。注:提供相关的制度文件,无提供不得分。投标人的社会资源整合能力情况(一)(4.0分)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获得的各类社会资金支持(仅限于资金支持,不含物资、人力、服务等其他支持)的:单个项目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得4分;单个项目15万元(含15万元)—30万元(不含30万元)的,得2分;单个项目3万(含3万元)—15万元(不含15万元)的,得1分;3万元(不含3万元)以下的得0分;无有效资助证明资料的得0分。注:提供获得的社会资金支持相关的资助证明、资助资金发票等佐证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缺少一项则该项不得分。-第29页-商务部分投标人的社会资源整合能力情况(二)(7.0分)(1)投标人培育、承办的社区慈善基金:累计3个及以上的得2分;2个的得1分;1个的得0.5分;没有培育、承办的社区慈善基金不得分。(2)投标机构培育、承办的单个社区慈善基金募集社会资金满5万元的,得1分;满10万元的,得2分;满30万元的,得3分;满50万元的,得4分;满70万元的,得5分。(5万元以下或未成立社区慈善基金的得0分;无有效资助证明资料的得0分)。本大项累计最高得7分。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队伍情况1(5.0分)(1)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拥有6年及以上社工服务经验或社工服务管理经验,且具有社会工作师(中级)或以上职业水平的,得2分;社工服务经验或社工服务管理经验未满6年或未有相关职业水平证书的,得0分。此小项最高得2分。(2)配备的各服务领域主管:具有5年及以上社工服务经验,且具有社会工作师(中级)或以上职业水平的,每名得1.5分;具有3年及以上社工服务经验,且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职业水平的,每名得0.5分;社工服务经验未满3年或未有相关职业水平证书的,得0分。此小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人员名单、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如履历表或其他证明材料)、职业水平证书、身份证、劳动或聘用合同、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单个人员缺少任一证明资料的均不得分,一人同时具备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无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队伍情况2(6.0分)(1)社工人员数量:12人及以上的,得3分;不足12人的,得0分。(2)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职业水平的社工数量:8人及以上的,得3分;6-8人的,得2分;3-5人的,得1分;少于3人的,得0分。注: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职业水平证书、劳动或聘用合同、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单个人员缺少任一证明资料的均不得分,一人同时具备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无提供不得分。投标人的公信力和诚信度(5.0分)(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未被社工、服务对象、购买方等投诉或举报情况的,得5分;(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因有违规问题发生,被社工、服务对象、购买方等投诉或举报在2次以内,并能妥善整改和处理的,得3分;(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因有违规问题发生,被社工、服务对象、购买方等投诉或举报不能妥善整理和处理或投诉或举报在3次及以上的,得0分。注:需提供社会工作服务投诉监督受理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无社会工作服务投诉监督受理委员会相关证明的,得0分。投标人承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验(5.0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承接并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数量,每提供1个项目得1分,本项累计最高得5分。注:①提供相关项目的名单列表;②提供所列项目的年度项目合同/协议、结项评估报告或结项验收合格证明资料;③提供业绩情况属实的承诺函。以上①-③项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第30页-项目评价情况(5.0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所承接的同类项目(与上述同类项目业绩对应)年度评估情况:年度末期评估为优秀的,每个得1分;年度末期评估为良好的,每个得0.5分;年度末期评估为合格的,每个得0.1分;年度末期评估为不合格的,每个得0分。本项累计得分最高为5分。注:提供所列单个项目的年度末期评估报告,无提供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31页-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第32页-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2.……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_________日内付给乙方。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六、知识产权归属七、保密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33页-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第34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第35页-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105-2025-02074采购项目编号:GDJY202501CHP017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第36页-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承诺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第37页-格式一:投标函致: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DJY202501CHP017],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第38页-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39页-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投标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0页-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1页-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12345...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2页-格式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响应情况差异1234……说明: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第43页-格式六:(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4页-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DJY202501CHP017]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5页-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第46页-格式九:(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华洲街道办事处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7页-格式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九)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第三方书面声明、检测报告、资质证件、业绩成果等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资料内容书写正确、真实有效、完整一致。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第48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响应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49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第50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5-2025-02074采购项目编号:GDJY202501CHP017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华洲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华洲街道办事处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05-2025-02074采购项目编号:GDJY202501CHP01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44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44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社会服务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1(年)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jypm.com.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华洲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洲路88号联系方式:020-898889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33号羊城同创汇编辑楼503联系方式:020-882600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工电话:020-88260050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有关说明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4.★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报价说明,本项目总报价为项目预算金额,如线上编制响应文件必须报价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固定总价:1,440,000.00元;7.本项目价格分采用投标服务工时计算,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计划投入本项目的年度服务工时数最多的为评标基准工时,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工时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服务工时得分=(投标人计划投入本项目的年度服务总工时量/基准工时量)×价格权重。★8.本项目报价为工时量报价,投标人需按照下述附件1:《服务工时报价表》格式的报价表进行填报工时量,并附在投标文件中。附件1:《服务工时报价表》项目名称年度服务工时(小时)备注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备注:1.项目有效工时:年度计划投入的最低服务总工时量不得低于17736小时,最高服务总工时量不得高于19509.6小时;2.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二)项目概况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社会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民政部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省关于“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部署要求,确保镇(街)社工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根据《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穗府办〔2023〕7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服务清单(民政领域社会工作)》等有关文件规定(如有最新行业规定,须以最新标准为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社工服务机构承接运营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对社工站专业社工服务力量予以补充,综合运用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等提供兜底民生服务以及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平台。项目接受市、区民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三)街道基本情况1.华洲街位于广州市海珠岛东南端部,辖区总面积约12.2平方公里,辖内有龙潭、土华、小洲3个经济联社,小洲、瀛豪、瀛园、土华、华泰、洪福、龙潭、万年、西环等9个社区居委会。华洲街有8所幼儿园、4所小学(3所公办,1所民办)、1所初中(公办),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1所职中(公办),1所高中(民办)。另有社会组织、消防中队、大型商场等单位。2.华洲街道常住人口110595人,其中广州市户籍人口21852人,户籍户数7064户,外来人口约88743人。3.社工服务站及其场地说明社工服务站(下文称社工站)是指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体,综合运用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等提供兜底民生服务的平台。社会服务点(下文称社工点)是社工站派驻村(居)的服务点,负责对若干个村(居)提供兜底民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服务困境群体为主,以家庭为本,以社区为基础,开展补救性、支持性、预防性和发展性等服务。社工站场地由采购人提供,由社工站分中心及9个村(居)社工点组成,按照服务功能建设标准,设置有个案室、小组室、社工办公室等服务场所。(四)项目内容概览项目名称服务时间采购预算最低服务工时量最高服务工时量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人民币144万元/年;一年工时:17736小时;一年工时:19509.6小时;注:1.本项目定额投入144万元,要求项目团队配备12名社工,按照《广州市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服务价格(工时)标准设定指引》,工时总量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17736小时的1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工站购买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