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中标结果公示(连云港市赣榆区畜牧兽医站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707-ABNH-G2025-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畜牧兽医站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耳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2、招标文件“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第六章评标办法,企业业绩”注:上述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需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标公示网址链接等材料,二者缺一不可。
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2、招标文件“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第六章评标办法,企业业绩”注:上述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需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标公示网址链接等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更正日期:2025-06-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招标文件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畜牧兽医站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金海路19-3号
联系人:林德军
联系电话:18036736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富山东城海岸小区C区3号楼第133-138号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18360640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工
电话:18360640780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JSZC-320707-ABNH-G2025-0013采购文件.doc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畜牧兽医站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耳标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707-ABNH-G2025-0013采 购 人:连云港市赣榆区畜牧兽医站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6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7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8第五章项目需求47第六章评标办法59第一章投标邀请受连云港市赣榆区畜牧兽医站的委托,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连云港市赣榆区畜牧兽医站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耳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概况连云港市赣榆区畜牧兽医站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耳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到。一、项目基本情况1.标段编号:JSZC-320707-ABNH-G2025-00132.标段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畜牧兽医站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耳标采购。3.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采购包1:10.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万元;采购包3:40.000000万元;采购包4:30.00000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04.65万元(采购包1:8万元;采购包2:28.8万元;采购包3:40万元:采购包4:27.85万元)。4.采购需求:采购包1:一标段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具体详见项目需求;采购包2:二标段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具体详见项目需求;采购包3:三标段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具体详见项目需求;采购包4:四标段畜耳标(猪、牛、羊)(聚氨酯带全铜头),具体详见项目需求;对项目需求、综合评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本项目(是/否)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其中采购包1、2、3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2)采购包1、2、3所投产品已取得国家兽药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备注:响应文件不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3.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07月04日上午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畜牧兽医站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华中南路69号联系人:林站联系方式:180367367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富山东城海岸小区C区3号楼第133-138号联系人:尹工联系方式:13805127656八、其它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如果投标人参与2023年9月18日前发布公告的项目,请使用原CA锁(国信CA和金格电子签章)继续完成投标(响应)流程,操作手册及CA办理指南下载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aa/aa22e7f645df4922b5056d34396771d3.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项目(标段)名称及编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采购预算2.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资金来源3.1“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第六章“项目需求”所列内容。4.采购方式4.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5.合格的投标人5.1投标人应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条件,否则投标无效。5.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3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5.4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过程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6.投标费用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7.询问与质疑7.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7.2质疑的提出7.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7.2.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7.2.4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7.2.5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监管信息-意见反馈)。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公司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必要的证明材料;(8)采购文件(交易文件)下载回执函;(9)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7.3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7.3.1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7.3.2对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7.3.3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7.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及相关材料提供给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并将答复意见回复质疑供应商。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转发《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被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7.4质疑处理7.4.1质疑供应商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7.4.2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7.4.3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次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7.4.4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7.4.5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7.4.6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7.5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8.投诉8.1投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构成9.1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分为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表第六章项目需求第七章评标办法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在完全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价格、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11.3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同一事项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指货物的报价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投标报价为现场交货价,投标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1)投标的货物总价;(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等各种费用;(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4)投标总价要求包含安装维保费用。13.2投标人可就第六章“项目需求”中的某个分标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也可就所有分标或某几个分标货物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14.投标货币14.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单位:元)。15.投标文件有效期15.1本项目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投标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该投标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7.投标文件制作工具17.1系统操作流程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18.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因素所需材料和其他材料等内容,相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扫描件。18.1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等内容。18.2商务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有关材料可选提交;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无效;其他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1)响应函: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2)开标一览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3)报价明细表:请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报价明细表”格式及要求填写。(4)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填报要求详见“八、政策功能”。(5)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报告可以通过同步诚信库后挑选;税收证明、社保证明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请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其他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7)商务条款偏离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并根据投标人投标承诺的商务条件与“合同条款”“合同专用条款表”“项目需求”等的差异填写。(8)售后服务承诺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18.3技术文件:(以下文件必须提交,否则该投标人投标无效)(1)技术标:可以但不限于技术方案、产品技术资料、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等,格式自定。(2)技术规格偏离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的格式及要求,根据投标人投标的货物与“项目需求”相关技术规格要求的差异填写。(3)项目需求响应:格式自定。18.4评审因素所需材料:如有,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8.5其他材料:如有,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特别说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所附文本格式与招标文件给定格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18.6特别提醒投标人,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9.生成投标文件19.1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内容可以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件)或使用电子签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19.2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19.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内容相同、加密与未加密两个版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本用于提交上传,未加密版本用于特殊情况处理。四、投标文件及样品的提交20.投标文件的上传、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迟于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20.2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或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20.3对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文件,并上传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20.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也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21.提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不提供样品)21.1采购项目需要提交样品的,投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并登记完毕,否则不予接收。21.2中标人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保管,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投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23.1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3.2评标的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3.3评标工作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①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②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③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对商务、技术及其他内容的比较和评价结束前,评标委员会不得比较和评价投标报价);④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⑤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⑥编写评标报告。(3)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标委员会2/3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4)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从评标系统发起)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平台网站作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4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和特殊情况处理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8.2评标办法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六、中标结果29.中标人的确定29.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9.2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0.中标通知书30.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三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0.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在三十日内签订合同。31.2采购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上传合同至苏采云公示。32.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32.1本项目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七、其他事项33.采购代理服务费33.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货物类标准的60%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34.解释权34.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35.有关事宜35.1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电和通讯地址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八、政策功能36、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6.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6.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6.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7、支持绿色发展37.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7.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7.3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37.4为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中标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协议书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货物内容1.1货物名称:1.2型号规格:1.3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人民币。(详见投标报价表)2.2本项目以采购清单作为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的依据。中标后采购数量按实际发生数量计取,固定单价不变。2.3当买方需要采购清单以外的货物,单价需要买方重新确认。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五、无产权瑕疵条款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3条第3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履约保证函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七、质保期7.1质保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8.2交货方式:。8.3交货地点:。九、合同款支付9.1付款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备货供货,项目完成后一次性付款。9.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9.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发票开具日期计算)。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0.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0.3测试要求:乙方安装后现场测试,提供测试报告,甲方验收签字确认。十一、调试和验收11.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并可立即要求退换。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在采购人将所有的货物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测验收后,发现有其他非故意的损坏或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供应商立即予以更换,不得拒绝和延误。11.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1.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1.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安装调试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11.5对技术复杂的项目,甲方可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二、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争议解决15.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2)技术规格(3)乙方报价函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16.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6.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见证方执壹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格式1、响应函响应函致:连云港市赣榆区畜牧兽医站根据贵方标段(标段编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提交响应报价,报价、交货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在本标段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注:未按照本响应函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响应,从而导致该供应商响应无效。格式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标题内容投标报价投标单价: 元/毫升(头份)投标总价: 元交货期注:毫升、头份单位数量根据采购的标段修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标段编号】单位:元/毫升(头份)项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制造商企业类型单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总价注:毫升、头份单位数量根据采购的标段修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提供的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扶持政策。2、以上总价包含货物费用、运杂费、安装施工费、集成费、税金和其他费用。3、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4、本表中事项填写不得有缺失,请如实填写,行数或事项不够,可自行增加。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货物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货物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填写须与报价明细表一致。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格式5、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货物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货物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填写须与报价明细表一致,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中标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格式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注:须附证明材料。声明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连云港市赣榆区畜牧兽医站: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标段编号:【标段编号】)的招标采购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委托书内容填写应当明确、文字工整清楚,涂改无效。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买卖。3.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格式9、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格式10、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请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的商务条件,填写该表。项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请按“项目需求”要求的售后服务及内容自行填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技术规格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请按所响应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所响应产品的技术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技术文件。项号采购文件需求响应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偏离说明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厂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3、项目需求响应项目需求响应(请按“项目需求”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项目需求说明: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采购需求说明。采购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项目简介连云港市赣榆区畜牧兽医站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耳标采购二、采购内容分包号品名型号采购数量单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万元)主要配置或技术参数1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50毫升/瓶8万毫升1元/毫升8农业农村部规定标准2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50、100毫升/瓶18万毫升1.6元/毫升28.83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20万头份2元/头份404耳标猪耳标(聚氨酯带全铜头)16套/包50万套0.33元/套16.5农办牧〔2021〕3号文规定羊耳标(聚氨酯带全铜头)20套/包20万套0.42元/套8.4牛耳标(聚氨酯带全铜头)20套/包5万套0.59元/套2.95(一)本项目按各包独立确定中标人;各分包之间可以单投,也可兼投。(二)除上表要求外,还有购买上述疫苗后的配套服务和疫苗配套稀释液,购买上述耳标后的配套服务,以及耳标配套耳标钳、针。(三)如出现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按合同条款处理;如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资格,不替补。(四)评标委员会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采购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采购包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采购包的评审。(六)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提交三份纸质投标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不得缺页、漏页。三、技术要求(一)疫苗技术要求1、符合农业农村部对动物疫苗的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口蹄疫疫苗:效力检验每头份疫苗各毒株的效力应≥10个PD50。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效力检验每毫升疫苗各毒株的效力应≥10个PD50。2、产品质量控制。针对自身产品开展调查;为提升产品质量开展产品控制、经费投入、创新研究、技术合作等措施。品控后产品质量提高,免疫副反应降低,抗体合格率提高,更能满足市场需求。投标企业在管理中的软、硬件设施,生产环节管理,原、辅料把控等方面进行综合质量控制。3、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2024年以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CMA检测报告或批签发报告;4、招标之前或之后,如遇农业农村部政策调整,有关疫苗品种、毒株变更,相应产品直接变更。5、参加口蹄疫投标的疫苗投标供应商,根据“农办牧〔2018〕74号”文件规定,其所投的口蹄疫疫苗需提供本企业生产工艺、固化控制指标〔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培养方法、抗原含量、佐剂类型等〕承诺。不得擅自改变疫苗生产工艺。6、按规定具有完备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并能按规定标准和方法实施正常检测,各项制度、记录规范、齐全。(二)标识技术要求1、符合农业农村部对牲畜耳标的现行相关质量要求。偏离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者,必须详细说明。产品技术参数执行的标准(文件):NY534-2002家畜用耳标及固定器,NY/T938-2005动物防疫耳标规范,农办牧〔2021〕3号文件。2、产品质量控制。针对自身产品开展调查;为提升产品质量开展产品控制、经费投入、创新研究、技术合作等优化措施;投标企业在设备、原辅料、工艺、制度、自检、岗位培训、生产环节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质量控制,从源头上把关,通过质量控制,降低产品的断标率、掉标率,提高产品的二维码识别率等。3、各品种耳标采用的主要原材料均为热塑性弹性体聚氨酯加全铜头。4、基层用户反映畜用耳标质量有问题等情况时,会同所在地或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等对中标人所供畜用耳标按规定实施抽样,所抽样品送具备相应检验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检测。畜牧兽医等部门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行抽检。对检测发现有不合格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5、标识生产场地和主要设备。按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67号)要求执行。6、标识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牲畜耳标供应企业免费配送符合NY534-2002《家畜用耳标及固定器》规定的耳标固定钳及针。根据采购人需求免费提供并保证供应。四、质量标准1.供应商须明确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外形和尺寸等。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作不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产品的包装,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5.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6.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风险。7.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应质量要求,供货时必须随产品提供出厂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合格证(原件)以及设备的测试、运行、保养手册。8.供应商所供货物最终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9.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10.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11、规格和包装所供耳标连号(不缺号),猪标每16个连号耳标为一个小袋,牛标、羊标每20个连号耳标为一小袋,小袋上需标注包装袋的顺序号和袋里耳标的号段,并在外包装箱内按顺序摆放。在外包装箱上根据号段标注该箱顺序号的标签。内外包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我省市兽医部门(机构)名称。★五、交货或者服务期限和地点交货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分批供货,完成供货及售后等服务。接供货通知后,五日内发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验收或者考核方案收货时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等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上述凭现状的初步验收,不能解除在使用过程中供方对货物的内部缺陷应负的责任。必要时可按规定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对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并视检测结果依规处理,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七、质量保证期限(一)疫苗部分响应供应商承诺投标产品最终交到区用户的有效期在7个月(疫苗有效期为12个月的)和11个月(疫苗有效期为18个月的)以上(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二)标识部分响应供应商承诺投标产品最终交到用户的保质期在12个月以上(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售后服务(一)服务与培训1、响应供应商提供其产品详细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方案和免疫效果跟踪评价方案,内容包括所能提供的产品批量(无论量大小、规格大小均能按用户需求发货)、规格、有效期、存储和使用等环节。重点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2、响应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包括免疫副反应的处理、理赔,用户反映问题的处理,用户走访等。免疫副反应和用户反映问题处理及时、理赔手续简化快速,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3、响应供应商提供包含冷链运输方式、全程温度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冷链运输方案。重点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量化,有利于冷链运输管理,可操作性较强。4、响应供应商提供废弃疫苗瓶回收、处理方案。包括回收的品种、数量等,如何处理回收的废弃疫苗瓶。重点服务项目明确、内容量化,符合环保部门要求,可操作性较强。5、响应供应商提供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的内容、师资力量、区域、计划等。培训内容符合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需求,内容新颖实用,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6、响应供应商提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响应供应商对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实施过程中提供的实施方案、案例。能积极配合赣榆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二)疫苗储备成交人应按下列要求为采购人免费承担年度内赣榆区疫苗的储备任务,并按采购人要求随时保证供应。如发生动用储备疫苗情况时,用苗量纳入当年供苗计划,并按合同价进行结算。口蹄疫: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储备量为20万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储备量为10万毫升。根据“农办牧〔2018〕74号”文件规定,口蹄疫产品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其自身市场行为自律做出郑重承诺:同一批准文号的入围品种疫苗在江苏省不得出现不同标签和说明书的产品,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承担约定的违约金。未对上述内容做出承诺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无效标处理。★九、付款条件1.付款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备货供货,项目完成后一次性付款。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最终货款按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不超过每分包采购数量)。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十、报价要求本项目为单价报价。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本项目产品(货物)的研发、制造、检验、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验收、税金等一切与之相关费用。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对采购文件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人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十一、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部货物运输及安装到位,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运输及安装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响应供应商所报配置为主要配置,其他按标准配置配备;不得在原厂标准配置的基础上减少或降低技术配置。报价含交付使用前一切费用及保修期费用,不接受选择性报价。3.成交供应商所交的产品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成交供应商逾期交付处理。成交供应商拒绝更换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采购人全部损失。4.响应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等,不要求提供原件备查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承诺函之内容应全面符合采购人要求,如若成交后在核查过程中出现负偏离,则视为无效响应,相应后果及损失由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承担。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响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应标或违背承诺的,将上报采购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5.本项目产品类别较多,响应供应商应对其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认真核实,确保满足采购需求,履约验收时将核对实际供货产品铭牌标识。响应产品与实际供货产品不一致的,将无法通过验收,由此导致的包括终止合同等一切后果将由响应供应商承担。第六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的评委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二、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三、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四、评标标准:(一)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二)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三)中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评审因素分数评审标准报价分(30分)投标报价3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质量检测结果(5分)CMA检测报告5投标人提供所投品种疫苗2024年以来的CMA检测报告,报告合格得5分,不合格不得分;或提供所投品种疫苗2024年以来连续批次批签发报告(显示质量合格),连续1批次得1分,最高5分。(未提供检测报告的此项不得分)产品使用效果(2分)检测报告2投标人提供2024年以来用户(畜牧兽医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该产品使用效果优良的检测报告(内容包括疫苗品种、检测数量、免疫抗体合格率等情况),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方案(51分)服务方案11根据投标人针对其产品售前、售中、售后(包括小批量和小规格疫苗发货、有效期、储存和使用等环节)服务、免疫效果跟踪评价、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人次、师资力量等服务方案。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11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8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应急处理方案11根据投标人针对快速便捷的免疫副反应理赔、用户反映问题处理、用户走访等方面的工作方案。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11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8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5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冷链运输、废弃疫苗瓶回收方案10根据投标人针对包含冷链运输方式、全程温度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内容的冷链运输方案,协助废弃疫苗瓶回收、处理方案。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10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7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5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8根据投标人针对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实施过程中提供的落实措施,配套方案,成功案例(需同时提供当地动物防疫机构(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能积极配合赣榆区各地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8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产品控制方案11根据投标人针对其所投产品的产品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创新研究、技术合作等品控措施方案。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11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8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6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企业业绩(12分)类似业绩12投标人2022年05月以来完成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上述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需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标公示网址链接等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采购包4评审因素分数评审标准报价分(30分)投标报价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招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注:按照猪耳标单价的60%+羊耳标单价的30%+牛耳标单价的10%的合价作为计算排名的投标报价。技术分(60分)技术参数响应程度4对照NY534-2002家畜耳标及固定器、NY/T938-2005动物防疫耳标规范和农办牧〔2021〕3号文,详细列出本企业所供产品的“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依据负偏离情况打分,偏离一项扣1分。产品质量控制151、 设备、材料(1分):响应供应商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和照片、2024年以来使用优质原、辅料(聚氨酯、铜等)购买发票和供货合同等。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 工艺(3分):提供关键技术创新案例和创新产品工艺佐证材料。优于要求得3分,满足要求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3、 产品情况调查(1分):提供2023年以来响应供应商对产品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材料,提供调查报告得1分。4、 管理(5分):响应供应商提供企业2024年以来实施自检佐证材料;提供生产环节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质量控制的方案、佐证材料。优于要求得5分,满足要求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5、 产品控制(5分):提供2024年以来响应供应商用于提升产品质量、创新研究、技术合作等品控措施。如科研合作、专利等。提供与高等院校、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合合作协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疫苗专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质量检测结果61、响应供应商提供所投耳标2022-2024年度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等农业农村部认可的普通猪牛羊耳标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内容应包括:耳标外观、字迹附着力、强度、高温结合力等主要质量指标),提供一年度的报告得1分,有一项不合格均不得分,满分3分;2、响应供应商提供所投耳标2022-2024年度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等农业农村部认可的猪牛羊聚氨酯带全铜头耳标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内容应包括:耳标外观、字迹附着力、强度、高温结合力等主要质量指标),提供一年度的报告得1分,有一项不合格均不得分,满分3分;该项不重复得分。 产品使用效果101、响应供应商提供所投耳标2024年以来各省级兽医部门出具的显示产品使用情况良好的履约证明,提供3个省及以上产品使用情况良好的履约证明得1分;6个省及以上产品使用情况良好的履约证明得3分;10个省及以上产品使用情况良好的履约证明得5分。2、响应供应商提供县级及以上用户(畜牧兽医部门、大型养殖场)对企业所提供服务合格的书面证明材料。提供5个及以上合格的书面证明材料得1分;10个及以上合格的书面证明材料得3分;15个及以上合格的书面证明材料得5分。服务与培训25服务方案。响应供应商提供其产品详细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方案和产品使用跟踪评价方案,内容包括所能提供的产品批量(无论需求量大小均能按用户需求发货)、规格、有效期、存储和使用等环节。2、应急处理方案:响应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包括用户反映问题的处理,用户走访等。3、 回收耳标的销毁方案:响应供应商提供用户回收耳标(已在全国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注销)后的销毁方案,内容包括回收耳标的运输、销毁、全程监控等服务。4、使用效果调查方案:响应供应商提供其产品的使用效果调查方案,内容包括耳标检测方案(主动送检、抽检)、用户评价、市县疫控等相关机构(部门)评价等。5、 培训方案:响应供应商提供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的内容、师资力量、区域、时间计划等。上述5个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需求分析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2.5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25分。注: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企业业绩(10分)类似业绩101、响应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1分,满分3分。(3分)。2、响应供应商提供2022年05月以来县级及以上畜禽标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提供3个以上畜禽标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得3分,提供6个及以上畜禽标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得5分,提供10个及以上畜禽标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得7分。注:上述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需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标公示网址链接等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注:以上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有权进行核实,如有不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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