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会审服务 监控及绩效评价真实性、实地性核查、部门整体监控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财政局2025)



[政采云]2025年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会审服务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分2025-01-42-02                  
二、项目名称: 2025年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会审服务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高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栋1单元17层1710室
报价:580000(元)
94.64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财政局2025年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会审服务项目
2025年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会审服务项目(三次)
通过委托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运用规范的管理方法、管理程序,对阿克苏地区2025年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全口径5月项目监控及绩效评价真实性、实地性核查、部门整体监控、8月项目监控、2024年绩效评价进行5次集中会审,审核查找各阶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反馈整改,共同提高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通过委托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运用规范的管理方法、管理程序,对阿克苏地区2025年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全口径5月项目监控及绩效评价真实性、实地性核查、部门整体监控、8月项目监控、2024年绩效评价进行5次集中会审,审核查找各阶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反馈整改,共同提高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且完成合同约定事项。
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新荣,余春江,苗云(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成交人三方共同协商,支付费用金额:3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财政局
地 址: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
联系方式:0997-2129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云顶花园
联系方式:13031264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元元
电 话:13031264289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2025年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会审服务项目】(2)(1).pdf2.1M

中小企业声明函221.0K

2025年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会审服务项目(三次)中n美1地公1M电五好hARZT采购单位:阿克苏地区财政局代理机构:新疆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元元联系电话:13031264289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1第三章评标办法.23第四章采购需求.36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范本).44第六章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562025年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会审服务项目(三次)项目概况2025年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会审服务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7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分2025-01-42-02项目名称:2025年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会审服务项目(三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00000元最高限价:600000元采购需求:通过委托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运用规范的管理方法、管理程序,对阿克苏地区2025年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全口径5月项目监控及绩效评价真实性、实地性核查、部门整体监控、8月项目监控、2024年绩效评价进行5次集中会审,审核查找各阶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反馈整改,共同提高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且完成合同约定事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04日至2025年6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时间:2025年6月17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联系人:苗云联系方式:199099798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市云顶花园联系方式:130312642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元元电话:130312642894、财政局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李峰监督投诉电话:1899966095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采购人: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联系人:苗云联系电话:199099798512代理机构:新疆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市云顶花园联系人:马元元联系电话:130312642893项目说明:1、项目名称:2025年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会审服务项目(三次)2、磋商文件编号:分2025-01-42-0241、磋商内容:通过委托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运用规范的管理方法、管理程序,对阿克苏地区2025年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全口径5月项目监控及绩效评价真实性、实地性核查、部门整体监控、8月项目监控、2024年绩效评价进行5次集中会审,审核查找各阶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反馈整改,共同提高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详见采购需求)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且完成合同约定事项。4、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5项目采购预算:6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6(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具备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供应商在开标时需携带的验资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响应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投标结束后响应单位在5天内将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一副)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版与电子版响应文件需留档使用一律不予退还。联系人:马元元联系电话:130312642898投标语言:中文9响应有效期:九十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0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0:30(北京时间)11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性文件:否12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6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否口项目类型:服务类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7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确定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随机抽取。18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19分包(转让):不允许20考察现场、答疑会:不组织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2《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份数、时间及地点:1、份数: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评标:正本1份、副本1份。特别提示:响应单位提交的纸质版《磋商响应性文件》必须与开标时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性文件》完全一致。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0:30(北京时间)3、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23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2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25付款方式:1、首期款支付:合同签订之后一个月内,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方案(正式稿),并在取得乙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2、二期款支付:2025年绩效目标、202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会审任务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两项工作报告(正式稿),并在取得乙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3、尾款支付:绩效审核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后,并交付2025年度所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档案后,且地区审核合格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20%。2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27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取费。由成交方支付,该代理服务费在成交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1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1、小微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28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9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响应时间截止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30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3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后)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2财政局监督管理部门地址:阿克苏地区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997-2123301备注:如磋商文件正文部分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标识的内容需重点注意!(二)供应商须知1、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并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2.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磋商项目。3.定义3.1“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3.2“采购人”系指阿克苏地区财政局;3.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4“供应商、磋商单位、响应人、供应商”系指符合本磋商项目资质要求,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3.5“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3.6“磋商响应性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3.7“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性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3.8“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3.9“服务”系指供应商成交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有关的服务。4.合格的供应商4.1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六款的基本条件;4.2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规模。4.3响应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4响应单位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5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5.费用承担供应商应承担与招标代理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一次性付给采购代理单位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取费。27.踏勘现场和答疑会不组织8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性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9.适用法律本次政府采购,采购单位、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竞争性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这些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评标办法4)采购需求5)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范本)6)《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应于响应截止日期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如认为有必要,招标3代理机构将以网上公告的方式予以澄清,供应商可从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所有澄清(修改)一经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对于未在响应文件中对澄清(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1投标截止期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单位,供应商可从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磋商文件修改的内容。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所有(澄清)修改一经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对于未在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为使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性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并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单位。(四)《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编制1.《磋商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磋商响应性文件应使用中文、编排有序,并按要求编制文件目录和页码,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逐页加盖公章、法人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均需加盖”复印无效“章,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1.2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材料的复印件应是清晰可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3磋商响应性文件需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可靠做出书面承诺函。若磋商响应性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提供了虚假资料、未提供有关资料真实可靠的书面承诺函,其磋商响应性文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性文件。1.4磋商响应性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不得随意改变实质性格式,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否则其磋商响应性文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性文件。1.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语言:2.1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2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计量单位: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性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响应货币: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5.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6.知识产权6.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成果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6.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6.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6.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7.★《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组成7.1《磋商响应性文件》应由技术响应、服务方案、投标报价文件等部分组成,按如下顺序编制,不得擅自改变其顺序,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2文件包括: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提供声明函;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投标代表为法人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单(本项目相关人员);近一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函6项目实施方案开标一览表近三年业绩一览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本声明函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符合本声明函填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及承诺书7.3.本次投标报价要求:7.3.1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全过程的全部费用。7.3.2供应商只允许在《磋商响应性文件》中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8.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8.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磋商响应性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未列出格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8.2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8.3《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封面编制格式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9.响应有效期9.1响应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性文件。7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响应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性文件。10.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0.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一正二副。10.2《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磋商响应性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复印件。10.3《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磋商响应性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10.4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磋商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响应单位的印章或由《磋商响应性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0.5《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印制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即不可抽取调换内页的书式平装方式,无脱落无散页,有目录、有页码。10.6《磋商响应性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及密封,内容应完整详细,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五)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项1.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提交1.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响应时间截止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81.2到响应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少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家数,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3.迟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性文件。4.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补充、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5.开标5.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5.2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主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5.3供应商在开标前,提前登录政采云平台做好准备,并保证设备正常。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注:如供应商在开标时遗失CA或其他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开标时将检查所有响应文件(加密电子标书上传)情况,并在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解密响应文件(30分钟),对响应文件进行唱标。唱标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并对唱标内容作以记录。电子开标系统开标后需供应商在线确认报价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报价,若超出时间未进行确认报价的供应商,系统将自动默认该供应商已经确认报价。9(4)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评标小组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宣布有关纪律和招标程序。(5)采购人代表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评标小组开启供应商首次报价并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评审(只有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8)供应商代表对招标过程和招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六)磋商1.磋商小组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其它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2.评标原则2.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02.2项目实施机构成立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采购的磋商工作,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本办法(财库214号文)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特殊情况。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1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详见“评标办法”内容。3.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3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性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是磋商响应性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评审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是磋商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5如果磋商响应性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6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评审标准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进行评价和比较。(七)定标1.定标1.1定标原则:磋商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得分最高(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的除外)。1.2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3定标方式:根据评委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采购人确定成交人。2.定标程序2.1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审打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推荐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拟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采购人根据书面评标报告和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拟成交单位。原则上第一名为成交人,除非成交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2.3成交结果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予以公告。公示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公示后三天内现场领取。3.成交通知书3.1成交结果在公示期满无质疑或投诉后,该结果将作为正式成交或签订《采购合同》的凭据。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成交通知书》通知成交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成交单位应按成交通知书及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23.2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3成交、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合同签订及履行1.合同授予原则1.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磋商小组评议推荐,在公示时间后,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响应单位。若因成交单位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成交单位之后的下一个供应商,以此类推。1.2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服务内容的权力。1.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性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4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的全部任务,不得将成交项目的转让(转包)给他人。2.合同的签署2.1成交人依据《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单位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所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单位未按成交通知书及磋商文件要求前来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成交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13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要求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2.4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成交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另选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招标。3.履行合同3.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响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家数。(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家数,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货物、服务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4(十)纪律和监督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视为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磋商响应性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供应商,或者协助供应商撤换磋商响应性文件,更改报价;(2)采购人向供应商泄露标底;(3)采购人与供应商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成交后再给供应商或采购人额外补偿;(4)采购人预先内定成交人;(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得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2.1下列行为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1)供应商挂靠其他单位;(2)供应商从其它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磋商响应性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a)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15b)供应商拟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等不是本单位人员;c)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d)项目资金未实行项目资金专户分账管理或独立核算制度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主管和出纳)非本单位人员,或项目资金的使用未经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审批的;e)成交后,实际由他人履行职责且他人非本单位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换为非本单位人员,或其他主要技术人员有2个及以上换为非本单位人员);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上述条件中,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供应商单位与之签订,项目负责人的聘任合同投标前已执行合同一年以上;(2)与供应商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且投标前已连续支付工资一年以上;(3)供应商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政府人事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2.3下列行为均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2.3.1供应商串通投标报价:a)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b)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c)供应商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成交人,然后再参加投标;d)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的;e)供应商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2.3.2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编制人或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2.3.3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2.3.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3.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的;2.3.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成员出现相同人员的;2.3.7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3.8不同供应商的服务方案中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内容基本雷同的;2.3.9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出现磋商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3.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十一)无效投标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供应商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7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响应单位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响应单位不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家数;(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发布公告相同的网站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响应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递交质疑函或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要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按照财政部第94号令,在此对应时间内未提出质疑的,视同对磋商文件无异议,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质疑供应商在递交或者发送质疑函时应一起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或发送质疑函时,应提供或发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由授权代理人递交或发送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或发送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扫描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有效,均须加盖公章。3、对成交结果的质疑供应商若对成交结果有疑问需要质疑,在采购代理机构于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成交(成交)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提出,在此对应时间内未提出质疑的,视同对成交结果无异议,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质疑供应商在递交或者发送质疑函时应一起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或发送质疑函时,应提供或发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由授权代理人递交或发送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或发送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扫描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有效,均须加盖公章。4、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供应商若对采购过程有疑问需要质疑,可以在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在此对应时间内未提出质疑的,视同对采购过程无异议,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质疑供应商在递交或者发送质疑函时应一起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或发送质疑函时,应提供或发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由授权代理人递交或发送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或发送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扫描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有效,均须加盖公章。5、质疑答复将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箱形式发送至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留意查看),或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递交或发送质疑函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质疑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6、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7、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或发送质疑函的;(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质疑函制作说明: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质疑供应商在递交或者发送质疑函时应一起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或发送质疑函时,应提供或发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由授权代理人递交或发送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或发送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扫描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有效,均须加盖公章。9、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标项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的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盖章):公章:日期:10、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1、腐败和欺诈行为(1)定义“腐败行为”系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文件是根据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2)要求响应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性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单位;(4)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二、评标、定标组织1.由磋商小组组织进行评标。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政采云平台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组长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推举产生,磋商小组组长主持整个评标工作,与磋商小组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三、评标原则1.磋商小组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的供应商;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磋商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对整个评标活动保密。3.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234.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响应的依据是磋商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证据。5.评标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磋商响应性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6.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1.本次采购项目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服务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磋商响应性文件质量、价格、服务、资信情况等因素客观地进行评审,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成交人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成交单位。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审打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推荐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拟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向供应商承诺最低价成交,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性文件。3.供应商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5.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6.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综合实力,并能确保本次采购的长远后续服务。7.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开标后,直到向成交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性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1.为了公平、公正的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向响应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对有关情况作必要说明。供应商有责任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指派专人进行答疑。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解答。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修改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解答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性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若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不予答复,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若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主要单项报价明显低于同标段其它供应商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参考标底时明显低于参考标底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该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供应商不能提供材料证明该项报价有效,磋商小组应当认定低于成本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如果供应商提供了证明材料,且磋商小组无法证明其无效的,磋商小组应当接受该项投标报价。★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采购人: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构成磋商小组成员之一。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的规定,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磋商小组成员分发采购资料和《磋商响应性文件》;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负责对磋商小组推荐的拟成交结果进行审核。3.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规定部门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4.审核小组:由监督部门和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对磋商小组填写的技术打分表最终统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磋商小组签字确认。1.磋商小组以开标、评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及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总分值设定为100分。2.投标报价得分由磋商小组按照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分值。3.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专家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分作为技术分最后得分。4.供应商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技术部分和投标报价部分得分总和。5.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审打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推荐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拟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分别磋商、二次报价、比较与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为无效磋商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1.初步评审(初步评审表):评分因素评分内容评分标准评审意见是否初步评审资格性检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的需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和完税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单(本项目相关人员)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近一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审查人自行核查,供应商无需提供)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符合性检查响应文件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不得漏项响应文件中签名、签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报价是否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响应服务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8无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2、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性文件》。3、通过初步评审且无实质性背离采购人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可进行下一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1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2.2开始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先依据供应商制定的方案进行审查,经过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讨论及磋商讨论,再给予每个合格的供应商二次报价资格。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全权代表签章。2.3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授权委托人签章。各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二次(最终)报价。2.4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打分;2.5磋商小组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校对、审核,对出现的算术错误,由磋商小组予以改正,并让供应商澄清确认。修正计算错误按如下原则进行:2.6《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项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7若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报价得分:10分100技术部分:90分投标价格(1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10企业类似业绩(3分)提供近三年相关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加0.5分,本项最多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作为评判标准)0-3管理制度(5分)包含但不限于建立团队管理方案和管理体系、岗位设置齐全、分工明确、人员稳定、项目服务制度规。0-5(5分)保密相关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合理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建设风险、提供保密措施。0-5人员数量及(17分)1、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每有一名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人员加0.5分,最多加2分,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的每人加1分,最多加3分,具有造价工程师或咨询师加0.5,最多加2分,上述三项最高得7分,不提供不得分;专业技能要求2、拟派会审人员每多一个人加0.5分,最多得2分,少于2人不得分;3、建立人员的管理制度(含淘汰机制)、人员考核制度(含奖惩机制)、人员培训制度(含业务能力提升)、档案管理制度等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0-17团队售后服务能力(5分)提供应急服务措施详实,承诺24小时内解决问题得5分;应急服务措施详细,承诺36小时内解决问题得3分;应急服务措施一般,承诺48小时内解决问题得1分;48小时以外的不得分。0-531服务内容(55分)1、包含但不限于能提供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审核流程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工作程序、管理体系科学合理,对关键点阐述和分析准确,各项工作计划具体明确,各项具体措施切实可行,有项目组织实施进度图和时间表,时间安排合理紧凑,0-10分。2、包含但不限于事前绩效评估复核方案内容完整,包括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实施可行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筹资合规性,评估方法阐述清晰,包括评估程序、评估方式、评估人员,0-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前后内容无法连贯;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3、包含但不限于预算绩效目标复核方案内容完整,包含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立项情况、项目资金投入和管理情况、项目实施保障情况、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绩效效益、指标设定依据;预算绩效目标复核方案内容完整,包含制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细则,设置履职核心指标、赋分规则。0-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前后内容无法连贯;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4、包含但不限于预算绩效监控复核方案内容完整,包含监控审核要点、纠正偏离绩效目标情况、指标完成率评分标准;部门整体绩效监控复核方案内容完整,包含监控审核要点、纠正偏离绩效目标情况、指标完成率评分标准;制定预算绩效真实性核查工作方案,包含真实核查范围、时间流程安排、人员配置、评分台账;制定预算绩效实地性核查工作方案,包含实地核查范围、时间流程安排、人员配置、评分台账。0-14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前后内容无法连贯;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5、包含但不限于预算绩效自评复核方案内容完整,包含建立评分台账、自评审核要点、审核流程、时间流程安排、指标完成率评分标准;部门评价复核方案内容完整,包含评分体系建设、部门评价审核要点、审核流程、时间流程安排、指标完成率评分标准;0-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前后内容无法连贯;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6、包含但不限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复核方案内容完整,包含建立评分台账、重评审核要点、时间流程安排、指标完成率评分标准。重点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复核方案内容完整,包含建立评分台账、重评审核要点、指标完成率评分标准。0-7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前后内容无法连贯;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0-551、小微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响应报价得分由磋商小组按照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分值。2、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专家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分作为技术分最后得分。3、供应商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投标报价和技术部分得分总和。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4、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审打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推荐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拟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5、磋商小组按评分排序确定成交人,同时提交评标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集体签名。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后,由第二名作为成交候选人,依次类推。6、评标中如遇未考虑到的问题,由磋商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处理决定。(1)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2)为了有助于对投标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查看有关资质原件、供应商解释投标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澄清、提供有关资质原件。(3)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情况,不得进行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原因,不保证最低价成交,不退还磋商响应性文件。(5)在采购过程中如供应商有不正当行为,磋商小组有权中止其投标资格。一、项目背景阿克苏地区财政局通过委托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运用规范的管理方法、管理程序,对阿克苏地区2025年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全口径5月项目监控及绩效评价真实性、实地性核查、部门整体监控、8月项目监控、2024年绩效评价进行5次集中会审,审核查找各阶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反馈整改,共同提高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二、采购内容投标方提供的预算绩效管理资料集中审核的相关服务,是指运用规范的管理方法、管理程序,对阿克苏地区事前、目标、监控及自评数据开展5次集中会审,具体提供以下服务:1.制定完成5次集中会审工作实施方案。包括:①全地区2024年度全口径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②全地区2025年事前绩效评估、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③全地区2025年度项目支出5月绩效监控及全地区2024年度绩效评价真实性、实地性核查工作,④全地区2025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监控,⑤全地区2025年度项目支出8月份绩效监控。2.投标方应按照5次会审范围、会审内容、报送时限及要求,每次提前抽调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不少于3名的专业绩效人员,在规定的完成时限内高质量完成会审工作。要求派出的会审小组到阿克苏地区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并对审核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反馈问题修改完善后再次审核,直至审核通过。3.投标方会审小组要在现场根据审核内容比对各项指标的印证资料进行评分,审核结束后对地区本级(含纺织工业城)及9个县(市)会审内容进行打分、分别出具审核报告及全地区汇总审核报告,报告内容要求客观、公正、详实,反馈问题精准。4.投标方要在每次集中会审结束后5日内,向委托方交付审核成果,包括审核通过的所有绩效资料、全地区的总报告及各县市分报告、打分表、工作台账、问题反馈表等所有会审资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5.做好202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资料会审服务。5.1投标方在委托方指定时间段利用15天的时间,对阿克苏地区2024年度绩效评价进行集中审及整改后复审核。5.2投标方在地区财政局会议室,对阿克苏地区2024年度绩效评价资料分小组进行审核。其中:资料的审核要点为按照《项目支出单位绩效自评价审核打分表》和《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自评价审核打分表》的评价内容,对报送的所有绩效自评表、绩效评价报告、印证资料逐单位逐项目核实撰写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及真实性,按照每个打分项进行审核,发现内容完整性、真实性有问题的直接作为问题提出要求整改。内容合理性方面主要关注:绩效自评表填报是否完整合理;全年实际完成情况撰写是否详细合理;部分项目超额完成或未完成预期目标值的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描述是否合理,是否过于简单;自评表的得分计算填写是否正确;绩效评价报告填报是否完整合理;绩效自评表与评价报告撰写内容是否匹配。项目完成情况和满意度等是否提供印证资料;成本指标完成情况与印证资料是否匹配;各个打分表打分是否合理,是否撰写扣分原因。完整性核查主要关注:绩效评价报告撰写数量是否达到项目全年预算金额的20%;汇总表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完整,是否与文件夹对应;报送格式是否符合报送要求;以及涉密项目是否进行脱密处理等其他标准。5.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资料的审核要点为按照《整体支出评价评分表》评价内容,对报送的所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绩效自评报告、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和其他印证资料,逐单位逐项目对撰写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按照每个打分项进行审核,发现内容完整性有问题的直接作为问题提出要求整改。内容合理性方面主要关注:绩效自评表填报是否完整合理;绩效自评报告填报是否完整合理;绩效自评表与自评报告撰写内容是否匹配;印证资料与绩效自评表、自评报告是否匹配;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与绩效自评表、自评报告撰写内容是否匹配;是否提供单位管理制度、资金制度、资金支出汇总明细表、单位年度工作总结、满意度调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印证资料;各个打分表打分是否合理,是否撰写扣分原因;绩效自评报告是否全部撰写;汇总表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完整,是否与文件夹对应;报送格式是否符合报送要求;涉密项目是否进行脱密处理等其他标准。6.做好2025年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资料会审服务。6.1投标方在委托方指定时间段利用15天的时间,对阿克苏地区2025年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资料进行审核及整改后复审,审核内容包括事前绩效评估、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及相关印证资料。6.2投标方在地区财政局会议室,对阿克苏地区2025年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资料分小组进行审核。其中:事前绩效评估资料的审核要点为按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审核打分表》内容,对报送的所有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事前绩效评估审核评分汇总书、印证资料逐单位逐项目对撰写内容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实施可行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筹资合规性等五个方面进行审核,发现五个方面有问题的提出整改要求。6.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预算、专项资金)资料的审核要点为按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打分表》的评价内容,对报送的所有绩效目标表、印证资料逐单位逐项目对撰写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按照每个打分项进行审核,发现内容完整性有问题的直接作为问题提出要求整改。内容合理性方面主要关注:绩效目标表填报是否完整合理;总体目标撰写是否详细合理;是否提供前期进行充分客观调研论证的印证资料;三级指标是否与一级、二级指标匹配;三级指标是否设置明确的截止期限,是否反映项目真实、核心的产出及效益,是否具有针对性,可衡量性;跨年专项资金的项目是否设置了中长期绩效目标,且与年度目标逻辑相符;汇总表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完整,是否与文件夹对应;财政部门评分表打分是否正确;报送格式是否符合报送要求;涉密项目是否进行脱密处理等其他标准。6.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资料的审核要点为按照《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的评价内容,对报送的所有绩效目标表、印证资料逐单位逐项目对撰写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按照每个打分项进行审核,发现内容完整性有问题的直接作为问题提出要求整改。内容合理性方面主要关注:绩效目标表填报是否完整合理;年度总体目标撰写是否详细合理;部门单位重点项目的相关指标描述是否突出;年度主要任务描述是否完整合理;时效指标是否设置明确截至日期;是否提供单位管理制度、工作年度计划等相关的印证资料;三级指标是否与一级、二级指标匹配;三级指标是否设置明确的截止期限,是否反映项目真实、核心的产出及效益,是否具有针对性,可衡量性;汇总表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完整,是否与文件夹对应;财政部门评分表打分是否正确,扣分原因描述是否描写;报送格式是否符合报送要求;涉密项目是否进行脱密处理等其他标准。7.做好项目支出5月绩效监控资料会审服务和真实性实效性等核查服务。7.1.投标方在2025年6月上旬利用20天时间,核查阿克苏地区2025年项目支出5月绩效监控及绩效评价真实性核查相关印证资料。7.2.投标方在地区财政局会议室,对阿克苏地区2025年项目支出5月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真实性核查资料分小组进行审核。7.35月绩效审核要点按照《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审核打分表》的评价内容,对报送的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及相关印证资料逐单位逐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绩效监控是否全覆盖;监控表填报是否完整合理;监控表中各项指标是否与目标表一致、三级指标完成值的是否真实准确;定性指标的完成值和完成率是否按照三个档次填写具体百分比;预算执行率和指标完成率计算序时进度是否正确;“未达监控节点”使用是否得当;资金执行进度与指标总体完成偏差原因分析及纠偏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偏差率超过20%的是否附独立说明;印证资料与监控表中填报的数据是否匹配完整;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评分是否真实准确;报送格式是否符合报送要求;涉密项目是否进行脱密处理等其他标准。7.4真实性、实地性核查要点是对阿克苏地区2024年度真实性、实地性核查报送资料进行审核。对报送的所有绩效自评真实性、实地性核查资料逐项核实逐项核实是否真实、是否印晓国6501020415748必琴刘号ALSS司hh中小企业声明函28.(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单位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名称)的2025年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会审服务项目(三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阿克苏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会审服务项目(三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高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2432.467153万元,资产总额为1612.50140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高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日期:2025年6月17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响应单位应明确说明企业类型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不得用中小微企业简单概括,否则,后果自负。1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010575765644X9注册资本:8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04年01月04日行业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党致机关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党致机关找错琴刘号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SS司hh28.印晓国6501020415748必(小微企业名录)(小微企业名录)AL注册登录一使用须知注册登录一使用须知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高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名称:新疆高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信息争议申诉信息争议申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010575765644X9注册资本:8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04年01月04日行业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暂无享受扶持政策串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会审服务 监控及绩效评价真实性、实地性核查、部门整体监控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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