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一次性血袋中标结果公示(临沂市中心血站2025)
临沂市中心血站一次性血袋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201二、项目名称:临沂市中心血站一次性血袋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投标单位名称:山东威高输血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骏山路10号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2628950.00元
四、主要标的的信息:
标号:/
名称:临沂市中心血站一次性血袋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邵梅、郑文英、王公安、张继成、李凌。山东威高输血技术装备有限公司(89.93、87.93、86.93、89.93、90.93)、山东万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82.00、76.00、75.00、78.00、76.00) 、山东泰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82.92、77.92、74.92、78.92、74.92)。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收费金额(单位:元):32918.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无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1、山东万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2、山东泰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沂市中心血站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北路 146 号(临沂市中心血站)联 系 方 式:0539-701703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鲁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人民大街与孝友路交汇处和美大厦东临沿街楼B2#、B3#联系方式:0539-57220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联系方式:0539-5722018十一、附件:附件.rar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临沂市中心血站一次性血袋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临沂市中心血站
行政区域
临沂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16:00
评审专家名单
李凌,邵梅,王公安,张继成,郑文英,
总中标金额
¥262.895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山东鲁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13563921832
采购单位
临沂市中心血站
采购单位地址
兰山区沂蒙北路1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53990889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鲁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大街与孝友路交汇处和美大厦东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563921832
1.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临沂市中心血站一次性血袋采购项目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及品牌型号产地性能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小计1Q-400ml一次性滤白采血袋山东威高输血技术装备有限公司、WEGO威高、AC-Q-400威海40000套40.001600000.002Q-300ml一次性滤白采血袋山东威高输血技术装备有限公司、WEGO威高、AC-Q-300威海350套39.00559650.003T-200ml一次性滤白采血袋山东威高输血技术装备有限公司、WEGO威高、AC-T-200威海2350套38.00469300.00投标总报价小写:2628950.00元大写贰佰陆拾贰万捌仟投标人(公章):山东威高输血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2025年06月18日18.案例一览表同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201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合同金额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单1一次性使用去白血袋3150000.00元邯郸市中心血站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东柳西街18号2024.2.4苏法2一次性使用去白1640000.00元福建省龙岩市中心血站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腾中路61号2023.9.2马先安3一次性去白血濮阳市中心血站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濮上南路249号2024.4.174一次性安市中心去白血血站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407号2024.6.185一次性去白血袋东省淄博店区北路30号2024.6.18说明:1、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相关内容在中标公告中予以公示。2、提供开标日起近36个月内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应标的明细等内容)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电子标)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201文件编号:SDLC2025024项目名称:临沂市中心血站一次性血袋采购项目SUUHOM采购人:临沂市中心血站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日期:二○二五年五月目录第1章投标人须知4一总则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42.资金来源53.投标费用54.适用法律5二招标文件65.招标文件构成6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8.编制要求7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0.投标文件构成811.投标报价1212.投标保证金1313.投标有效期13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15.投标文件的递交141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4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4五开标及评标1518.开标1519.资格审查1520.组建评标委员会15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622.投标偏离1723.投标无效1724.比较和评价1825.废标1926.保密要求19六确定中标19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928.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929.采购任务取消1930.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931.签订合同203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20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034.预付款2035.廉洁自律规定2036.人员回避2137.质疑与接收21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2139.招标文件解释权21第2章投标邀请22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29一、项目概述29二、货物明细29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31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34一、封面格式371.开标一览表38三、资格证明文件(参考)39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0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考)40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参考)4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参考)4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437.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参考)44四、商务及技术文件458.投标书459.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4710.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样表)5411.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样表)5412.节能产品明细表(样表)5413.进口产品明细表(样表)5514.技术评审文件(参考)5515.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参考)5516.案例一览表5517.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5618.其他材料56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0第一部分合同61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65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72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备注:根据《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否则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7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货物,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6服务,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各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册第2章投标邀请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资料表为准;投标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5.4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5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资料表。5.6.1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5.6.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6.3投标人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7不论招标过程和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8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9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10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招标文件。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投标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每一包投标文件均需满足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8.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无论招标文件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密封与装订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电子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须使用用于证明投标人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通知公告”栏目。电子投标基本流程: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操作手册及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操作手册安装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提示和操作手册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LYTF文件,不得对已生成的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生成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上传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拒收。若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解密。10.5.1本项目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请见电子化招标投标通知。投标人手册请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具体要求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相关通知。本项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临沂版),使用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投标人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使用CA锁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LYTF格式)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电子开评标系统使用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CA锁出现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的情况,其后果自负。供应商手册请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系统使用技术问题请拨打电话:0539-87700630539-8770051若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解密。10.5.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建议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签到以及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并按照其要求,在开标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因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基本操作流程如下:登录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身份)--进入本项目--点击我已阅读--投标人签到(输入信息显示签到成功--点击确定)--开标时间截止后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根据系统设定,解密时长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注意事项:①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建议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电子签到。②开标时,投标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③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过时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④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无效标。(因电子开标系统本身原因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⑤投标人可自行查看唱标信息。⑥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的要求设置参与网上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若因投标人自己的原因,如电脑环境未按要求设置导致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以下原因,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10.6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10.6.1商务部分10.6.2资信部分10.6.2.1投标人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10.6.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0.6.3技术部分10.6.3.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10.6.3.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10.6.3.3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10.6.3.4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完全证明其投标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资料:(1)制造商官方网站下载的技术证明材料,并注明网址备查;(2)投标货物的详细技术描述并由制造商或省级及以上固定代理商盖章确认,注明确认方联系方式备查;10.6.3.5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其货源地与价格;10.6.3.6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文字叙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10.6.3.7如果投标人未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证明其投标货物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而采取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相关部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6.3.8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如机械、电子、仪器仪表、软件、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10.6.4.关于“技术响应表”的特别说明10.6.4.1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0.6.4.2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10.6.4.2.1“正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投标人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10.6.4.2.2“负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和不足。10.6.5关于质保期的特别说明10.6.5.1本次招标项目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附表或第4章技术要求及说明。10.6.5.2招标文件第二册如无特殊要求的,进口货物质保期最短3年,国产货物质保期最短2年。招标文件第二册如有特殊要求的,则按招标文件第二册要求执行。10.6.5.3质保期大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视投标需要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10.7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7.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7.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7.2.1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0.7.2.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7.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7.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7.4货物安装、验收标准;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定开标一览表为最终报价,并按比例调整分项报价。任何非澄清范围内的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6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1.7未经检验的新产品、试制品不能参加投标。11.8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上述10.6.1、10.6.2、10.6.3、10.6.4条款要求内容须是word格式或PDF格式。●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盘”。●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2.投标保证金12.1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12.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电子标14.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1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SDTF格式),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临沂市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电子交易系统。14.1.2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4.1.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递交15.1电子标15.1.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招标公告。1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附表。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6.3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电子标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收投标文件。17.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记载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在临沂市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回执,投标人自行查看、打印。17.1.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17.1.4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临沂市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7.1.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1.6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同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1.7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有)。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电子标18.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公证员/律师及自愿到场的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过程同时在临沂市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1.2开标时,工作人员在临沂市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电子交易系统中公布投标人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18.1.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8.1.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临沂市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20.组建评标委员会2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5人(5人以上单数)组成。20.2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评标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20.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0.4评标委员会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与会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2投标文件的澄清21.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2.3任何澄清和必要的解释说明的书面答复均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21.2.4若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货物的描述前后不一致且对不一致内容无书面解释或提供官方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要求投标人澄清,在评分过程中不排除以响应性较差的内容作为标准来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投标货物的性能情况。2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1.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的确定见投标人资料须知表,按如下方式处理:21.4.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1.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1.4条规定处理。21.6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投标偏离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3.投标无效23.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23.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3)未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4)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的;(6)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8)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10)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1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4)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比较和评价24.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5章。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2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4.4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人,可给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或者给予不超过2分的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4.5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评标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24.6采购代理机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24.7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得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24.8投标人得分是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4.9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5.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保密要求26.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29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8.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0.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30.1在法定期限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应同时公告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2招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预付款34.1采购人预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4.2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34.3采购人于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货物类项目预付款比例30%(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35.廉洁自律规定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质疑与接收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8.1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8.2公证费/见证律师费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8.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39.招标文件解释权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电子标)第二册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201文件编号:SDLC2025024项目名称:临沂市中心血站一次性血袋采购项目SUUHOM采购人:临沂市中心血站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日期:二○二五年五月第2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临沂市中心血站一次性血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liny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投标截止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201项目名称:临沂市中心血站一次性血袋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63.00万元最高限价:263.00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临沂市中心血站一次性血袋采购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 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3、所投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及规范;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 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5、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 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263.0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2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6月0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自行下载;3.方式:供应商需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4.售价:0元/份。四、投标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制作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LYTF)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五、开启:1.时间:2025年06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沂市中心血站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北路146号(临沂市中心血站)联系方式:0539-701703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鲁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人民大街与孝友路交汇处和美大厦东临沿街楼B2#、B3#联系方式:0539-57220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联系方式:0539-5722018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采购人:临沂市中心血站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北路 146 号(临沂市中心血站)电 话:0539-7017039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人民大街与孝友路交汇处和美大厦东临沿街楼B2#、B3#联系人:陈工电话:0539-57220183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3、所投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 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5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是□ 否☑按分包及设备实际情况自行描述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否☑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8本分包最高限价:263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 预采购项目(2)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预算263万元。(3)项目为跨年度预采购项目,概算总金额 元,采购年限为 年,当年安排数 元。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9是否现场踏勘:是□ 否☑是否答疑会:(是 否 ☑)10是否兼投不兼中:是□ 否□ 本项目不适宜☑ 11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 否□12质保期:到货后货物的剩余质保期不低于整体质保期的60%,国家主管部门或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13报价要求:报价为人民币完税报价。14保证金形式:无15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6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电子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本项由中标单位提供)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17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18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19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20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个21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 否□2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含网银转账)、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日历日23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 否□24预付款比例为:30%(政府采购预付款金额一般≥30%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总金额。如根据政府采购项目情况确需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或者中标供应商是中小企业的,可注明或协商适当提高比例。)25成交服务费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中标单位支付。开 户 名:山东鲁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曲支行账 号:2910053944205000012320支付形式:现金或转账支付时间:成交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法律法规对相应货物规定的条件:无2资格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格式见附件);3.所投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扫描件;5.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告知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详细证明材料如下:①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②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③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社会保障缴纳相关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缴费票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应扫描附于投标文件内,缺少任一内容视作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3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 否☑合同条款1付款途径:财政资金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且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在第一批次货款发生后,于第二次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的第一批货款,以此类推。3供货期:根据甲方实际需求供货。4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争议的解决:另行协商。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临沂市中心血站一次性血袋采购项目。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3、本次招标所有装卸与运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二、采购需求:(一)采购规格、数量1、Q-400ml一次性滤白采血袋:40000套;2、Q-300ml一次性滤白采血袋:14350套;3、T-200ml一次性滤白采血袋:12350套;(二)技术参数要求1、★血袋组成带16G采血针、滴壶、去白细胞过滤器,带安全采样装置:采样装置带一容量约35mL带有刻度的方形留样袋,可通过采样针与各类型真空采血管相连,实现安全采样目的,避免血液污染。主袋400ml内装100ml血液保存液Ⅱ+尾袋200ml内装100ml红细胞保存+200ml*2转移空袋+400ml滤后空袋(Q-400ml、Q-300ml5个袋体,T-200ml四个袋体),主袋保存全血21天,添加红细胞保存液后贮存有效期为35天。各血袋均安装止流夹方便对血袋进行控制,300ml采血袋与400ml采血袋管路使用不同颜色止流夹进行区分标识,滤白器旁路使用红色止流夹进行标识;Q-300ML、Q-400ML采血袋中,与红细胞保存液袋联通的转移袋使用单独颜色止流夹进行标识,方便选择操作。输血插口为蝶形扭断式输血插口,血袋的阻塞件为易折塞,易折断,折断后不阻塞出管口,不影响血液流速和血浆分离速度;采血管、排气管、滤盘下管路、过滤后血袋与各转移袋连接管均设置止流夹,管径、管路输出口符合我站成分制备工作流程。2、血袋袋体袋体材料:输血输液用软聚氯乙烯(DEHP增塑);袋体成型方式:吹塑筒袋;袋体外观:半透明,无杂质;血袋膜厚度:单层约0.45mm;血袋能承受离心力5000×g,离心后血袋无破损和渗漏。3、采血针针头锋利,管壁光滑,斜面角度合适,进针阻力小。应与采血管一体并有保护套。保护套能防止储存期内抗凝剂和保养液的外漏并保证液体通道无菌。保护套一旦拿掉应有打开痕迹。针头与袋体连接牢固能承受沿管轴方向20牛的扭力15s不松动。护针套末端持针柄处为方形,易于持针操作。4、★导管材料:PVC。外观:透明、柔软、不打折。血袋管路要印有全码标记便于追溯查询。管长:采血主管≥95cm,符合GB14232.1-2004要求。各血袋管路≦10cm间距打印唯一信息码,各管路信息码保持一致,方便配血管与辫管核对一致性。5、★去白细胞滤器:必须符合国内相关标准,外壳应光洁,无明显机械杂质、异物,焊接面应均匀、无气泡,软管应柔软、透明、光洁,无明显机械杂质、异物、扭结。白细胞清除率达99.9%或更高,过滤后200ml全血残余白细胞<2.5×106/单位、300ml全血残余白细胞<3.8×106/单位、400ml全血残余白细胞<5.0×106/单位,红细胞回收率达85%以上,滤除后无溶血现象,储存期末溶血率<红细胞总量的0.8%。滤除条件:血温降至22℃左右为合适滤除条件;2单位全血过滤时间约为5-10min。6、灭菌方式:经高压蒸汽灭菌或其他确认过的方法灭菌,无菌、无热源。无菌有效期:自灭菌之日起2年。7、血袋尺寸一览表(内径尺寸)血袋尺寸一览表(内径尺寸)单位mm规格主袋长度主袋宽度其余袋体长度其余袋体宽度T(Q)-200140±5115±3105±5110±3T(Q)-300160±5115±3140±5110±3T(Q)-400180±5125±3140±5110±3导管尺寸:3.5x5.18、保养液规格参数名称规格(ml)血袋规格(ml)保存血液比重PH值备注血液保存液Ⅱ(ACD-B)5020021天1.024.5-5.57530021天1.024.5-5.510040021天1.024.5-5.5红细胞保存液(MAP)2510035天1.025.0-6.05020035天1.025.0-6.07530035天1.025.0-6.010040035天1.025.0-6.09、质量标准:符合YZB/国0443-2010《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塑料血袋》的各项要求。本产品标准主要引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1)药品:血液保存液Ⅱ、血液保存液Ⅲ、红细胞保存液符合《中国药典》(2010版)的要求;(2)GB14232.1-2004《人体血液及血液成分袋式塑料容器第1部分:传统型血袋》;(3)YY0329-2009《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滤器》。(3)YY0329-2009《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滤器》。10、★血袋上标有T-300ML、T-400ML、Q-300ML、Q-400ML等标识。标识塑料血袋应有标签,标签要明显清晰。标签内容包括:厂址、注册号、批准文号、产品标准、产品规格、批号、失效期、外包装拆除后失效期、标签要保证不会产生霉菌、低温脱落、离心破裂等。标签还应有抗凝剂及保养液种类、体积或质量,可采集血液量和成分血量及无菌无热源限定条件。(提供证明文件)11、外包装:瓦楞纸箱,大塑料袋和小塑料袋单独包装共三层。外包装纸箱应有容易识别血袋的规格、合格标识、生产日期、有效期、内装物说明、储存条件。符合国标要求。在正常处置和使用条件下,应有足够强的耐破损性。每箱应有批合格证。包装材料不可与血袋和其内容物反应并能防止霉菌生长。外包装密封一经打开不可闭合。血袋及其组件的放置应避免扭结和永久变形。在实际供货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产品的标识及附件做适当调整。12、售后服务(1)每一批血袋必须提供相关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2)中标供应商每次发货时,必须为同一批号,并保证使用产品的连续性。(3)负责送货到指定仓库,供货及时(订货单发出或订货电话联系后7个日历日内到货)。(4)因血袋质量问题(如包装破损、破袋等非预期情况)造成血液报废,供应商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其他说明1)为了保证本项目各项性能,本采购文件如出现个别品牌,只是为了更详尽叙述采购的内容及技术要求,并不具备唯一指定的意思。本项目所提到的品牌为参照(或相当于)标准,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品牌,但不应低于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的质量标准。本项目如提到专利产品,仍不具有唯一指定的意思。2)供应商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标准。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对其资信、业绩、投标产品质量、服务、技术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确认函。如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二、评标标准评分细则总分 100 分投标报价( 30 分)各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报价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类似业绩(5分)提供投标人或厂家 2022年 1 月以后类似项目业绩,(以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最多得 5 分。(注: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技术响应(20分)1、根据供应商所报产品适用性、选型等得 4 分,每出现一项瑕疵或弱项 扣 1 分,扣完为止;2、根据供应商所报产品技术指标、产品配置等得 4 分,每出现一项瑕疵或弱项扣 1 分,扣完为止。3、根据供应商所报产品主要组成成分、包装规格、用途等得 4 分,每出现一项瑕疵或弱项扣 1 分,扣完为止。4、根据供应商所报产品检验原理、检验方法、产品特点等得 4 分,每出现一项瑕疵或弱项扣 1 分,扣完为止。5、根据供应商所报产品的技术资料的齐全性和完整性等得 4 分,每出现 一项瑕疵或弱项扣 1,扣完为止。质量保障措施(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及针对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打分,方案全面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每存在一处相对弱势或不合理或不完善扣 1 分,扣完为止。以上未描述不得分。供货保障计划及措施方案(15分)1、送货、配货等保证措施实施方案详细、可行,运输方案有针对性,得5分,每存在一处相对弱势或不合理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2、具有货物验收标准且具有可执行性得5分,每存在一处相对弱势或不合理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3、供货周期保证措施完善、详细,能明确保障供货周期目标的实现得5分,每存在一处相对弱势或不合理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0分)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报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情况 ,根据以下标准进行打分: 投标人对突发事件考虑全面、应急处理措施得当、响应速度、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详细、周全,切实可行、有突出优势的得10分。每有一处不足或内容不全扣1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售后服务(10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服务承诺、投标人服务承诺、各项服务响应时间、日常维护计划、专家技术支持、退货、换货等进行评价,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包含以上全部内容,方案完整、合理、全面、可行,描述清晰得10分。有缺漏项、有欠缺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响应文件中无相关描述的,本项不得分。注:因实行不见面开标,所以不需提供原件,本次评标办法涉及的证明材料需扫描制作于电子版响应文件中,模糊不清的责任自负。在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线上发起质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单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答疑回复,回复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以word版形式附件上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复,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特别提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由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标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者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招标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招标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可拒绝该投标。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1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1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备注:政策文件:(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监狱企业产品报价×10%;监狱企业评审价格=总报价-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注: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4]33号)文件,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价格=总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文件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品目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品目清单的产品。(5)根据《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129号)文件规定,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6)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节能产品属于在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所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品目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品目清单之外采购。(7)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对节能、环保产品评审时加分:节能和环保产品加分=(节能和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6%×技术分+(节能和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6%×报价分。其中节能产品报价中不含强制性节能产品的报价。得分=评委综合打分+对节能和环保产品加分。注: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取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取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2、产品是否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上述类型,需提供产品证书(含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查验,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上述所需资料另需上传至电子系统中,否则不予计取。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投 标 文 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 期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小写:大写:供货期注:1、投标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2、表格不够可按相同格式加以扩展。3、本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落地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年月日1.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及品牌型号产地性能指标或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小计投标总报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年月日三、资格证明文件(参考)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考)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参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5.政府采购告知承诺书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名称):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虚假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年月日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7.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参考)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四、商务及技术文件8.投标书致:山东鲁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方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8)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9)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帐号:投标人单位章:-------------------------日期:------------------------------9.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备注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技术偏离表序号技术服务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程度(正/负)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10.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10.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型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1.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1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样表)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编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说明:如所投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投标工具自动合成,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13.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样表)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说明:1、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请按要求逐项填写,投标工具自动合成本表;2、需上传PDF格式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型号完全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14.节能产品明细表(样表)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说明:1、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请按要求逐项填写,投标工具自动合成本表;2、需上传PDF格式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型号完全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非强制节能产品);如为强制节能产品,未提供产品认证证书或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型号不完全一致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进口产品明细表(样表)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型号产地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合计说明: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16.技术评审文件(参考)技术部分评分中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17.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参考)评分中要求的相关文件。18.案例一览表同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合同金额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1234…说明:1、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相关内容在中标公告中予以公示。2、提供开标日起近36个月内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应标的明细等内容)19.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20.其他材料(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金现有职工人数行政管理人数技术人员人数营业执照1.执照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部门单位注册地址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址)单位成立时间开户银行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固定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机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络方式业务范围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年月日22.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净化政府采购市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共同营造和维护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我们作为参加市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就反商业贿赂向社会郑重承诺:一、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树立质量为本的理念,诚实守信,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搞不正当交易行为。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公平交易,建立投标诚信、价格诚信、合同诚信、履约诚信、服务诚信等诚信体系。三、不弄虚作假,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谋取入围或成交;不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资格)证书;不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或承揽政府采购业务。四、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其他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六、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不合法利益,具体包括:不得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七、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履约,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销售冒牌、走私货物;不擅自变更或终止、转让、转包政府采购合同;主动配合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八、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检查和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材料。我们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自愿接受主管(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反的,自愿接受执法执纪机关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3.真实性承诺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响应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响应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承诺单位(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冲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采购编号:甲方:乙方:第一部分合同临沂市中心血站所需经山东鲁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二)中标人投标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中标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货物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详见合同清单。见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或货物清单)。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五、付款途径□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且经财政部门结算审核完成后拨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余款。预付款支付时间: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供应商的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保持有效。发包人应在预付款扣完后的14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供应商。七、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付(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交付地点: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七、质量货物的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八、包装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九、运输要求1、运输方式及线路:XXXXXXXXXXXXX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一、验收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交付前,甲方和乙方在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如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安装调试后日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4、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十二、售后服务乙方应按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见附件二:乙方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十三、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或货物)本合同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六、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代理机构份。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附件二:乙方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服务由(代理机构)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服务。4、“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5、“免费维护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时期。6、“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时期。7、“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8、“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9、“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10、“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投标文件。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三、合同价格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2、本合同价格包括服务期间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且为完税后价格。四、付款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付款途径: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2)甲方支付3)国库(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与甲方共同支付4、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分期支付方式①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项目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②其他分期支付方式2)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追索。五、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服务期限):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2、交付地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六、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4、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即: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实质性验收。5、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七、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5、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总额0.3‰支付违约金。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九、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投标文件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一、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二、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三、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四、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五、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七、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3、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201项目名称临沂市中心血站一次性血袋采购项目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临沂市中心血站一次性血袋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63.00万元成交金额263.00万元评审地点分散评标室评审时间2025年06月18日09:00至2025年06月1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备注金额王公安37092019661130224邵梅372801197202372801196400教异地评标异地评标400效异地评标异地评标总计:1600元400400372400合计采购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fu采购代理机构(加盖生:interface return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次性血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临沂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