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运动队通用服装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2025)


运动队通用服装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50430107856-00240082
二、项目名称:运动队通用服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运动队通用服装采购项目
2985948.00元
上海坤昇健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1699弄B幢302室
94.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运动队通用服装采购项目
运动队通用服装
李宁
型号:定制规格:XS/120-10XL/225
2091
142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锡强,王满华,沈毅加,杨海桥,吴湘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980号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6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经审核,上海坤昇健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技术与售后服务方案较全面,提交的样品款式新颖、材质优良,色彩纯正,做工精湛,尤其是识别标志清晰准确,经现场三家企业提供的样品对比检查,综合质量排名第一。其余二家企业提供的投标文件基本满足要求,但提交的样品略有不足,主要为识别标志不明显,服装颜色略有差异等。经综合评审打分,上海坤昇健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得分最高,排名第一。推荐上海坤昇健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第一中标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北沿公路300号
联系方式:021-60199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联系方式:021-62666043-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颖
电 话:021-62666043-226

采购文件附件:

运动队通用服装采购项目.pdf1.4M

来源平台:上海政府采购网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ois-2025374运动队通用服装招标文件采购人: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2025年05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运动队通用服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8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000000250430107856-00240082项目名称:运动队通用服装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00元最高限价(元):3000000元采购需求:包名称:运动队通用服装采购项目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项目概况:运动队通用服装(2)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一年(3)项目属性:货物类(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将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28至2025-06-05,每天00:00:00~12:00:00,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6-1809:3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开标时间:2025-06-1809:30:00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2、投标人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代理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代理机构;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5、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便携式计算机(自备无线网络)。(2)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3)纸质投标文件(仅供存档,不作评审使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300号联系方式:021-601999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联系方式:021-62666043-2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1-62666043-22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目录名内容1项目名称运动队通用服装采购项目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预算金额3000000.00元元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将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6质量要求所有产品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一年。7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8现场踏勘不组织9答疑会(如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0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如有)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11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金额:万元;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保函等。请各投标人在保证金转账成功后,请自行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系统中录入保证金信息,并及时通知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进行确认。如未按要求录入,或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通知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进行确认,导致保证金信息录入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汇款账号:帐户名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闵行支行帐号:3169840300258531512响应有效期90天1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1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5-06-1809:30:00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会议室15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5-06-1809:30:00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会议室16投标人开标时需携带材料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纸质标书、笔记本电脑、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17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提供1份样品。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评标办法及标准中标单位样品将被封存用于将来比对;未中标单位的样品可退回也可委托招标代理处理。18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核心产品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由评审委员会推荐19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20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10%。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2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22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3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全部货物验收合格,收到中标方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后30天内,支付全部货款。24实质性响应条款(资格审查)(一)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纸质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无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二)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资格条件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等;(2)未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的(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投标截止前3年内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应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说明:应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职称等证明材料;(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页面(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25实质性响应条款(符合性审查)(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供应商未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响应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4)纸质响应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的;(5)纸质响应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或签字盖章25实质性响应条款(符合性审查)不齐全的;(6)采购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而未采用或未提供完整的节能产品承诺书的(本项目不适用);(7)采购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目录的而未提供有效的产品认证证明的(本项目不适用);(8)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9)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10)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11)供应商存在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1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4)违反招标文件★条款的。26履约保证金不收取27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计费依据:根据沪计价格1980号文货物类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告知后一周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确认费用到帐后至代理处领取发票。公司名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0106132265406N地址、电话: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62667333开户行及账号:上海银行闵行支行31698403002585315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货物的全部义务。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甲方”系指采购人。2.7“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9“采购云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3.2《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货物4.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7.5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7.3条和第7.4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否则视为未递交。质疑联系部门: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1-62666043-226,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7.6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7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8.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8.2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3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至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信用查询记录,招标人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其他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内容为准。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4)招标需求;(5)评标方法与程序;(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7)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10.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11.2对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采购云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11.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11.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代理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1.5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2.踏勘现场12.1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应为投标人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12.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12.3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12.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投标文件13.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13.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服务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15.投标文件构成15.1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15.2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应具体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为准。16.商务响应文件16.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在采购云平台填写);(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等相关报价表格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4)《资格条件响应表》;(5)《实质性要求响应表》;(6)《法定代表人证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9)《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1)《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12)《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3)第四章《项目需求》规定的其他内容;(14)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16.2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1、项目需求理解;2、产品技术参数;3、供货计划;4、运输、包装、物流方案;5、售后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6、应急响应措施);(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3)其他证明材料;(4)第四章《项目需求》规定的其他内容。17.投标函17.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17.2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17.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18.开标一览表18.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18.2《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布。18.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或者未提供《开标一览表》,导致其开标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投标报价19.1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行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19.2报价依据:(1)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2)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19.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19.4除《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单项服务的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文件中包含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对于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19.5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19.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19.7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0.资格条件响应表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2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条件响应表》以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20.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格条件响应表》或《实质性要求响应表》的,为无效投标。21.技术响应文件2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1.2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22.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22.1投标文件纸质标书须提供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投标文件纸质标书仅供存档,不作评审使用)。22.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云平台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2.3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显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及投标人的公章。投标人名称及公章应显示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自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在修改错漏之处同样显示出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字样。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其中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条件响应表》《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显示公章的,其投标无效;有公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的,或者其他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22.4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上传文件应规范。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投标文件的递交2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在采购云平台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投标内容。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23.2投标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投标人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3.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4.投标截止时间2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在采购云平台中上传并正式投标。24.2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4.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在采购云平台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五、开标26.开标26.1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采购云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26.2开标程序在采购云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云平台参加开标。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按照采购云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26.3投标截止,采购云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招标人解除采购云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如采购云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26.4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各投标人填写的《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应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六、评标27.评标委员会27.1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8.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28.1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响应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28.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8.3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8.4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28.5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29.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修正29.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开标记录表》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记录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9.2《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为准。29.3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因素前后不一致的,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不一致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30.投标文件的澄清30.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30.2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30.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0.4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31.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31.1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3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32.评标的有关要求32.1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32.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32.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2.4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评标的任何解释。七、定标33.确认中标人除了《投标人须知》第36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34.中标公告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34.1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34.2中标公告发布同时,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向其他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5.投标文件的处理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投标文件。36.招标失败在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在资格审查时,发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发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失败公告。八、授予合同37.合同授予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38.签订合同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其他采购云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为进一步扩展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不断增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沪财企〔2012〕54号)精神,自2012年7月1日起试点开展本市政府采购融资担保业务。中标供应商可自愿选择是否申请融资担保,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cgzx.jgj.sh.gov.cn)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第四章招标需求一、具体参数序号品名颜色数量单位成份特性/技术参数1长款羽绒服深色系2091件面料:100%聚酯纤维±5里料:100%聚酯纤±5%填充物:鸭绒绒子含量:85%±3%款式要求:长款连帽羽绒服;左胸魔术贴国旗logo,右胸金色品牌logo;后背金色CHINA标志;加长帽檐设计;脚口两侧开衩拉链设计;多袋口设计,门襟隐藏式磁吸扣设计;工艺要求:面料手感舒适、柔软,不起皱、不起球、抗静电面料防水透气,防风保暖,耐磨。口袋隐形拉链设计,锁温保暖,防风袖口设计。全身立体版型剪裁,契合身形;内层贴TPU膜防雨雪以及抗风保暖。产品指标:充绒量(g):≥300×95%绒子含量(%):≥83长毛片含量(%):不允许含有长毛片陆禽毛含量(%):≤0.8杂质(%):≤0.8蓬松度(in3/30g):≥620水分率(%):≤12耗氧量(mg/100g):≤4.8气味(级):≤2-3浊度(mm):≥800洗涤后外观:变色(级)≥4钻绒值(根/m²):≤120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样品检测报告注:以上技术指标为基本参数,供应商可不局限于上述参数的描述,如有更先进或更有特色的请详细列名。所列的参数指标要求为最低要求,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设计要求,提供不低于本技术参数指标要求的货品,品牌自行确定。二、供货要求1、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部分退换货,按采购人要求执行。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付要求:订制包装,按各运动队不同需求分箱,分类装箱。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5、如服装发放后一个月内发现面料有严重褪色、拉链受损、开线等明显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须承诺2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为运动员提供调换服务。6、★在提供同一批次面料生产的服装时,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省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该批次运动员服装面料及成衣的全项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7、验收要求:由使用方自行验收。三、付款方式进度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交的材料合同款的支付收到采购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验收完毕(1)经采购方或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单;(2)发票复印件(发票原件交甲方、复印件上应有采购方公章和签收记录);(3)中标通知书;(4)合同。采购收到上述文件后支付全部货款四、标样要求1、样品: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需求,提供实物样衣一件,式样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2、本项目需于开标前15分钟将样品送到送样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楼26楼,(所投产品须于实样一致,如若中标,样品将封样)。3、样品中需写明投标公司名称。五、其他(包括但不限于)1、列出详细报价的明细表(本次报价内容包括:运输、各类保险费、搬运、送货费、售后服务等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等相关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各项收费因素);2、技术偏离表:所投产品应根据招标要求制作技术偏离表,按实际情况注明技术偏离情况(正偏离/满足/负偏离);3、详尽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和相关维护承诺声明(包含上述售后服务要求一一对应。)4、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为准,合同包括关键页);5、采购人在技术需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原理/标准仅起说明参照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如有更先进或更有特色的请详细列名(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6、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审批工作;7、特色服务(如有);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10、其他信誉、信用等证明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一、资格审查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响应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二、投标无效情形1、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响应表》以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除上述以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三、评标方法与程序(一)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100分。(二)评标委员会1、本项目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一名,其余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三)评标程序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3、比较与评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四)评分细则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2)评标基准价:是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3)评审价:投标报价无缺漏项的,投标报价即评审价;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按照其他投标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其缺漏项价格,经过计算的缺漏项价格不超过其投标报价10%的,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经过计算的缺漏项价格超过其投标报价10%的,其投标无效。(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参加谈判、报价),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运动队通用服装采购项目包1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报价得分0~30报价得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项目理解0~5评审内容:1、对本项目整体工作项目的性质、任务、要求的理解;2、项目所定目标是否明确;3、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产品技术参数0~10根据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综合评分:产品参数正偏离且贴合需求理解的得7-10分;产品参数完全符合技术要求的得5分;产品有部分负偏离的得1-4分;产品技术参数0~10产品缺失或完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样品打分0~10根据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综合评分:样品美观大方,材质优秀的得7-10分;样品完全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得5分;样品与所提供技术参数不符或有瑕疵或尺寸大小不合理的得1-4分;无样品或样品不全的不得分。供货计划0~10根据提供的供货计划方案综合评分:供货方案优于需求的供货计划的得6-10分;供货方案满足需求的供货计划的得5分;供货方案不满足供货计划的不得分。运输、包装、物流方案0~10针对投标单位对本项目制定的运输物流方案安排进行打分;基于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提供更好的运输、包装、物流方案的得6-10分;分拣包装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物流配送方案合理的得5分;运输、包装、物流方案0~10运输、包装、物流方案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售后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0~10根据针对本项目的售后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承诺优秀,特色服务详尽,保障措施切实有力,得7-10分;服务承诺合理,特色服务较少,保障措施可行,得4-6分;服务承诺简单,保障措施欠缺,得1-3分。应急响应措施0~5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应急响应方案进行综合打分:评审因素包括响应时间;应急方案;瑕疵品更换时间等内容投标人类似业绩0~10提供2022年1月1日起承接的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在业务内容、技术特点等方面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投标人需按要求填写《投标人一类似项目览表》,并提供项目的合同、业务委托单等扫描件,扫描件中需体现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项目金额等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不算有效的类似项投标人类似业绩0~10目业绩。符合类似业绩的有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部分内容保密可进行隐藏处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1、投标函格式致:(招标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向贵方在网上投标系统中提交投标文件1份。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______日。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9.我方同意网上投标内容均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对开标记录进行校核及勘误,授权代表不进行校核及勘误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3)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格式运动队通用服装采购项目包1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数量单价(元)备注最终报价(总价、元)填写说明:(1)“报价金额”单位为“元”,所填金额为报价,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精确到分。(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格式序号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说明:1、此表中的合计数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保持一致。2、以上报价均为完税价,包含所有人工、税金、仓储、货运等全部费用。4、资格条件响应表项目名称:包号:项目内容具备的条件说明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及页码备注法定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1、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5、实质性要求响应表项目名称:包号:项目内容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及页码备注投标文件内容、密封、签署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条件响应表》以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适用于纸质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即自动加密)。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投标报价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项目最高限价;4、不得低于成本报价;5、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报价按照其他投标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计算出的缺漏项部分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10%。服务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将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付款方法全部货品验收合格,收到中标方相关支付凭证后30天内合同转让与分包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主体部分不得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需要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除投标文件中已载明分包的专项服务事项外,中标后一律不得对外分包。“★”要求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中标有“★”的要求:无其它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6、法定代表人证明投标人: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注册于(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我方授权委托我方在职职工(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项目的投标活动,由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贵单位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此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住所:日期: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8、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一)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2、地址:3:邮编:4、电话/传真: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6、行业类型:(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12月31日止):1、实收资本:2、资产总额:3、负债总额:4、营业收入:5、净利润:6、上交税收:7、从业人数:(三)其他情况: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安置残疾人___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比例___%,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11、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12、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1、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需求理解;2.产品技术参数;3.供货计划;4.运输、包装、物流方案;5.售后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6.应急响应措施;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列明的内容。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序号年份项目名称服务人数服务时间合同金额(万元)用户情况单位名称经办人联系方式1234说明:(1)近三年指:从2022年1月1日起至开标前一天内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项目。(2)需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扫描件。—47—3、其他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48—第七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供应商信息-联合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运动队通用服装序号品名数量参数1长款羽绒服2091件详见乙方投标文件—49—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货物的内容、要求、货物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供货地点和供货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3供货期限本项目的供货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货物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货物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动队通用服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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