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设备 无人机探测系统 无人机干扰系统 无人机便携式反制系统 无人机防御平台中标结果公示(石楼县看守所2025)
一、项目编号:1411262025AGK00152
二、项目名称:石楼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吕梁市厚发商贸有限公司
吕梁市离石区七里滩307国道与高速离石东出口交汇处(泰华物资城41号商铺)
总报价:792800(元)
87.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石楼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无人机探测系统
无人机探测系统,大华
DH-UCS-S3000P
1
259000
2
石楼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无人机干扰系统
无人机干扰系统,大华
DH-UCS-JA3000P
1
296000
3
石楼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无人机便携式反制系统
无人机便携式反制系统,大华
DH-UCS-J2000MP-C
1
129800
4
石楼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无人机防御平台
无人机防御平台,大华
DH-UCS-8000V-XNLH
1
58900
5
石楼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AB门联动
AB门联动,阿尔卡诺
PM180
2
19800
6
石楼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六色联动报警器
六色联动报警器,晨鹰
CY-SW0366
1
9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燕云(第1包采购人代表),王伟,白恒丽,康崇鑫,冯万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89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楼县看守所
地 址:石楼县
联系方式:18635832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鸿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苑小区一单元5-01东户
联系方式:15536432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536432707
附件信息:
043石楼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无人机反制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终稿).pdf644.0K
石楼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石楼县看守所招标代理:山西鸿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5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2第五部分合同原则…………………………………………………39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5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石楼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石楼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石楼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1411262025AGK0015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00元;5.采购需求:石楼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6.质量要求:所供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并通过验收;7.交货地点:石楼县罗村镇沙窑村;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4、售价:0(元)。-1-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楼县看守所地址:石楼县联系方式:宋先生、186358323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鸿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苑小区一单元5-01东户联系方式:张先生、155364327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536432707-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细目内容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见第六部分)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第六部分)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见第六部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部分);6、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如有)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六部分。3投标文件(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技术偏离表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六部分。4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格式见第六部分)2、投标函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4、投标方案5、投标人项目案例及证明资料6、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六部分。5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6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00元;注: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否是,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00元2、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账户信息(电汇账户):开户名称:山西鸿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龙凤街支行银行账号:14050169870800001050行号:105173087519递交方式:通过报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退还方式:退至报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注: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8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方式: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1、纸质投标文件(应由电子投标文件导出)-4-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U盘壹份(word版)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胶装成一册,正、副本装于一袋内。2、纸质版投标文件请在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前进行邮寄。3、邮寄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晋绥路丽江水岸公寓2层(8号商铺)4、联系人:张先生5、电话:15536432707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0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构成:5人;评审小组组成: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财政厅主办的专家库随机抽取。1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12招标代理服务费1、支付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2、支付方式: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3、计算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13说明1、本招标文件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评审现场规定合理的时间要求其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的规定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14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15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5-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说明2.1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招投标的规定。2.2本次招标活动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事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2.3本次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预算资金。3.定义3.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3.3“招标人”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招标结果的最终确认方。3.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3.5“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3.6“响应”: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投标的行为。3.7“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3.8“天”:日历天。-6-3.9“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4.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4.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商业法规运营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4.3依法注册的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4.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4.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4.6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4.4.7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要求;4.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5投标人应自行登录采购平台线上下载招标文件。4.6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7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提供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接受并能履行招标文件的规定。-7-4.8截止报价截止时间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内容: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登录采购平台以线上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7.2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8-用电子形式在采购平台以补充公告等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7.4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招标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招标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7.5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或招标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6本采购项目招标人将不召开标前会。7.7招标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9-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8.5招标文件加“▲”条款为不可偏离项,否则将做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投标文件须合册装订。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9.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9.2.1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如有)。9.2.2报价文件部分:(1)报价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技术偏离表。9.2.3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投标人代表证明;(2)投标函;(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0-(4)投标方案;(5)投标人项目案例及证明资料;(6)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9.3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按前附表规定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支票倒送方式之一进行交纳,且从基本账户打入前附表中招标人指定账户。(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支票倒送交纳后,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重复写明投标人名称及所投采购项目名称。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付。保证金不计息。(6)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9.4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验收、保险、税费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11-(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报价。(3)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税费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署。(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处注明,只有在开标一览表处注明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0.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4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1.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2.3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2.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12.5因投标文件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电子版投标文件13.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1.3投标文件所附资料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3.1.4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递交投标文件。13.2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14.投标截止时间14.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5.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14-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6.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6.2开标时由签到投标人线上解密投标文件。16.3开标后,所有投标人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7.资格审查开标后,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18.组建评标委员会18.1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2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9.符合性审核19.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19.2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15-(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是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9.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3)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9.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0.投标的澄清20.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电子澄清函的形式通知相关投标人。-16-20.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答复并以电子回复函的形式澄清,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的签署电子章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0.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21.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22.确定中标人22.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22.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进行隐瞒或虚报,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3.评标过程保密23.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17-2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标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24.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招标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5.采购项目废标2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3)发现投标人串通标价或标价高于市场价的投标;(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5.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签订合同26.中标通知26.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电子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自行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打印,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18-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质量保证金2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提交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金额具体以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协商为准。27.2质量保证金是指招标人与投标人在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从应付的货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对货物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赔付的资金。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返还期限、计付利息及利息的计算方式等内容,招标人与投标人在采购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28.签订合同28.1招标人负责本次招标活动中合同签订、货物接受及售前、售后服务联系、验收、索赔等事宜。2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招标人需在2个工作日内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线上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流程。如果未按规定及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后备中标后选人排名第二的顺序中依次类推,重新选择中标人。28.3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招标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8.4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八、保密和披露29.保密-19-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招标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1.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1.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1.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1.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1.4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1.5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1.6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0-(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31.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书面)。31.8采购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电子邮件联系部门:石楼县看守所联系电话:18635832379通讯地址:石楼县31.9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电子邮件联系部门:山西鸿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536432707通讯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晋绥路丽江水岸公寓2层(8号商铺)31.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线上提出的;-21-(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1.14招标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12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4)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中标人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22-十一、相关政策的要求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中涉及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报价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依据财库【2020】46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23-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7、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8、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9、本项目若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24-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投标报价;投标方案的合理性;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偏离;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承诺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技术、政策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三、评定内容及标准评分标准和评标办法条款类型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审查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5-基本资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说明:1、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开标资格,且不允许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投标人代表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资信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资信投标文件的签署或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资信合同履行期限的相关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资信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6-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开标资格,且不允许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条款评审内容分值商务部分(10分)1.11、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案例得5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不全者本项不得分。注: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本公司的类似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代理商本公司的类似业绩,否则不予计分。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与用户最终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作为证明,以合同协议书的签订的时间为准;③近三年:指的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延三年;④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清晰地载入投标文件中。10分技术部分(60分)2.11、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1.1任何一项主要需求或性能描述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的得6分,每有一项“▲”技术指标正偏离的加2分,最多加8分。每有一项非“▲”技术指标负偏离的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注:正负偏离的加、扣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14分2.1术说明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共同认定。评委加分要充分考虑投标人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指标,参考其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技术白皮书或产品手册或产品说明书等)。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产品与投标文件不符,招标人认定该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注:中标产品交付标准必须以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为准,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产品与投标文件不符,招标人认定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14分2.22、供货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评分,包括:①方案中供货时间(至少包含时间节点,符合招标人要求);②货物的供应及运输(至少包含运输环节计划,与供货时间相匹配);③易损部件包装(保证易损部位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的措施);④供货检验(包装要求、货物数量、随机配件、名称与合同清单一致);⑤供货周期承诺等进行考核。以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满分10分,以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2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10分2.33、质量保障措施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分,包括①货物质量标准;②检验流程;③包装规范要求;④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等进行考8分2.3核。以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满分8分,以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2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8分2.44、培训方案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分,包括①培训内容;②培训计划;③培训方式;④培训目标;⑤技术支持;⑥运行保障等进行考核。以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满分12分,以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2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12分2.55、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进行评分,包括①质量投诉处理;②退换货服务;③定期回访;④满意度调查等进行考核。以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满分8分,以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2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8分2.66、服务团队①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2分,不完整的不得分;②技术团队:依据投标人服务团队(人员名册、联系方式、人员资质、项目经历等)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每有1人得0.5分,最高2分,不完整的不得分。注:服务团队人员须提供本人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4分2.77、投标设备总体评价对所投设备①功能性;②兼容性等内容进行评价。以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满分4分,以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2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4分价格部分(30分)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30%×100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报价得分。投标价格畸低或畸高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30分3.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0分-31-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石楼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3.交货地点:石楼县罗村镇沙窑村;4.质量标准:所供产品质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并通过验收。5.质保期:质保1年。6.验收标准6.1验收主体:招标人6.2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货物清单及相关规定验收等;6.3用户负责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并出具有验收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验收单;6.4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6.5招标单位依据采购合同、货物数量等,对所有的货物进行验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需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此现场记录可用作缺失、更换货物的有效证据。中标单位按招标人验收报告在限期内进行补货、更换货物,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逾期未完成货物交付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7.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保质期满后没有质量问题则质保金全额退还;8.分包转包:不允许分包,禁止转包;9.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32-三、技术要求货物产品技术描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对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进行详细描述,并提供能够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与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如货物技术指标的/产品彩页/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1.技术参数:序号产品名称产品描述数量单位1无人机探测系统1.设备应采用无源探测方式,被动接收信号。在探测状态下,应不主动发射无线信号。2.设备应具有无人机识别库,可识别目标无人机品牌、型号;无人机识别库内的型号数量应≥1500种。3.设备应能探测到频率范围为200MHz~6GHz的无线信号4.探测灵敏度应≤-105dBm。5.▲在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的条件下,设备的探测距离应≥3km。6.▲设备应能持续探测移动速度≥20m/s的无人机。7.▲设备从启动探测至识别并显示无人机目标信息时间应≤4s8.▲应具有多目标轨迹跟踪功能,应能同时显示不少于3条飞行轨迹9.轨迹刷新时间应≤0.5s10.在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的条件下,协议破解模块的探测识别成功率应≥98%。11.▲设备启动时应能以正北方为基准自动校准方向,指北精度应≤2°12.高温试验:(+70±2)℃、2h,试验期间功能应正常。13.低温试验:(-40±2)℃、2h,试验期间功能应正常。14.▲外壳防护等级试验应符合IP661个2无人机干扰系统1.▲设备应能发射干扰信号,干扰无人机无线控制链路、GPS链路和无线图传信号,使无人机返航、悬停或原地降落2.设备在45MHz~6000MHz范围内,应能自定义设置发射信号的频段。可对70MHZ、80MHZ、410MHz~460MHz、600MHZ、817MHz~865MHz、902MHz~928MHz、1160MHz~1320MHz、1400MHz、1550MHz~1640MHz、2400MHz~1个2无人机干扰系统2500MHz、5140MHz~5360MHz、5715MHz~5860MHz等频段信道设置中心频点及频段带宽。设备最多支持20个干扰信道;各干扰信道应能独立控制开启或关闭。3.▲在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的条件下,设备的有效干扰距离应≥3km。4.对无人机进行有效干扰时,无人机与设备之间的距离和无人机与遥控器之间的距离最大比值应不小于20。5.从开始干扰至无人机遥控器显示信号丢失所需的时间应≤5s。6.在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的条件下,设备的干扰成功率应≥98%。7.应能对相同方位、相同型号、相同频段的两台无人机中的任意一台进行精准干扰。8.设备应能单独或与频谱探测设备、雷达探测设备、全频干扰等无人机探测反制设备组网使用,管理平台可显示当前设备位置、状态等信息。9.高温试验应满足(+60±2)℃、2h,试验期间功能应正常。10.低温试验应满足(-40±2)℃、2h,试验期间功能应正常。11.外壳防护等级试验应符合IP66。12.正弦振动试验:频率(10~55)Hz,振幅0.35mm,扫频速率1oct/min,X、Y、Z三个轴向各3次,试验后功能应正常。13.设备应符合GB/T17626.2-2018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要求14.设备应符合GB/T17626.3-2016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要求1个3无人机便携式反制系统1.▲设备应至少支持8个发射频段,各频段应能单独或组合开启。2.▲设备发射的无线信号应包括以下频率范围:425MHz~440MHz,860MHz~930MHz,1170MHz~1280MHz,1400MHz~1450MHz,1555MHz~1620MHz,2400MHz~2500MHz,5150MHz~5350MHz,5725MHz~5850MHz3.▲设备各端口频段的输出功率(平均功率)应满足:425MHz~440MHz≥(40±2)dBm;860MHz~930MHz≥(40±2)dBm;1170MHz~1280MHz≥(40±2)dBm;1400MHz~1450MHz≥(40±2)dBm;1555MHz~1620MHz≥(45土2)dBm;2400MHz~2500MHz≥(47±2)dBm;5150MHz~5350MHz≥(44.5土2)dBm;5725MHz~5850MHz≥(47±2)dBm。1台3无人机便携式反制系统4.▲在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的条件下,样品对无人机的反制距离应≥2.5km;5.▲对无人机进行有效干扰时,无人机与样品之间的距离和无人机与遥控器之间的距离最大比值应不小于20。6.▲反制角度水平方向≥30°,垂直方向≥30°7.▲使用锂电池供电时(不更换电池,电池电量充满条件下),发射干扰信号,样品的持续发射时间应≥2h;8.▲设备在频率10Hz~150Hz;加速度5m/s\";3轴向;1oct/min1周期/轴向试验后检查设备外观和内部的机械损伤,且功能应正常。9.▲设备应能满足GB/T17626.3-2016中严酷等级3射频电磁场辐射抗干扰度的实验要求)1台4无人机防御平台1.支持根据防御站组织查询无人机探测记录;组织树支持模糊查询;2.无人机探测记录支持导出;支持展示无人机探测记录所属防御站点;支持展示探测到该记录的探测设备;支持展示探测到的无人机型号、ID;3.支持展示探测到该记录的具体时间;支持展示探测到的无人机经纬度信息;支持展示探测到的无人机距防御站点的距离;4.支持展示探测到的无人机设备的合法性;支持统计各防御站探测记录总数;支持查看探测记录详情信息;支持展示探测到的无人机设备照片;5.支持根据防御站组织查询无人机飞行历史轨迹;支持模糊无人机飞行历史轨迹信息;支持根据时间段查询无人机飞行历史轨迹信息;支持多防御站同时查询无人机飞行历史轨迹信息;支持展示防御站信息;6.支持根据反制设备查询反制记录;支持根据时间段查询反制记录;支持展示反制设备对应防御站点、开始反制时间、反制频段、反制持续时间;支持统计反制记录汇总数据;支持展示无人机反制设备在离线情况;1个5AB门联动产品尺寸15*13*37CM产品重量22公斤电机电压直流24V单扇门承重小于500公斤地面坡度落差小于7CMAB实现A门开启时B门不能开启B门开启时A门不能开启2个6六色联动报警器1、没有报警时,LED屏滚动各种信息,例如日期、时间、通知;2、支持应急报警控制终端一键解除五色报警灯正响应的警情;3、哨位系统软件或电脑崩溃时,五色报警灯能正常接1个6六色联动报警器收警情;4、报警类型:脱逃、暴狱、劫持、袭击、灾害,一键紧急报警;5、报警模式:相应警灯闪烁,语音播报、LED屏显示预案;紧急报警所有警灯闪烁;6、灯光参数:红、黄、白、蓝、绿五种高亮LED灯,面板采用68mm*68mm亚克力板;7、支持电子哨兵、警戒雷达、枪支离位、AB门异常、枪柜异常等报警联动声光报警;8、集成1路≧8W扬声器,播报警情;支持滚轮式旋钮调节音量;9、情报板:尺寸608mm*152mm,像素点直径3.75mm/像素点间距4.75mm,像素点红色;10、通信接口:1路100Mbps以太网RJ45接口;1路RS232接口;1个注:投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设备标准如有最新实施标准,则执行对应的最新标准。(1)上述采购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质保期等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和服务等。说明:1.上述采购需求指标中标注‘※’号的参数指标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一个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商务技术评审;报价相同的,按照供货方案的优劣,并写出优劣说明,最终确定一个参加商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标注‘▲’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未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性技术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尽量满足这些技术指标要求,若所投产品不能满足一般性技术指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分细则对一般性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扣分。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36-(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3)投标产品中如包含“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未尽事宜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采购单位的相关约定为准,投标单位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遵照相关规定及标准执行。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说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定投标货物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详细评审的依据,如不提供任何技术说明文件,或提供的文件不能说明所投货物的真实情况,所导致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对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进行详细描述,并提供能够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与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如货物技术指标的/产品彩页/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2.包装规范要求:2.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具有全新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前已被拆封接收方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更换,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2保护性包装:所有货物必须采用适当的保护性包装,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2.3标识和标签:每个包装单元必须清晰地标记有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尺寸以及“保持干燥”等必要的警示标签。2.4内部固定:对于易碎或敏感设备,必须采取内部固定措施,如泡沫填充、防震垫等,以减少运输途中的震动和冲击。2.5防潮措施:对于可能受潮的货物,投标人应采取防潮措施,如使用防潮包装材料或放置干燥剂。2.6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37-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2.7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3.运输要求:3.1运输方式选择: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特性和采购方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如陆运、海运、空运等。3.2运输路线:投标人应选择最经济、最安全的运输路线,并在合同中明确运输路线和预计到达时间。3.3运输工具:投标人应确保使用的运输工具符合安全标准。4.售后服务要求:4.1投标单位具备售后服务团队,需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服务响应时间24小时;质保期内对由于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投标人免费维修或更换损坏的设备及部件;在质保期外,投标人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4.2对于不合格的货物,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5.培训要求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现场免费培训,直至采购人相关操作人员完全熟练掌握;培训地点和具体时间由采购人与投标人协商指定;需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标等内容。6.其他本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8-第五部分合同原则合同范本(成交后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39-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40-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41-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投标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42-(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43-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44-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4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6-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7-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标准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人机反制防御系统设备 无人机探测系统 无人机干扰系统 无人机便携式反制系统 无人机防御平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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