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器械中标结果公示(吴忠市人民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 GC2025ZC0031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WZ)000627
二、项目名称: 吴忠市人民医院手术器械单价采购项目(二标段-腔镜类器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下浮率
宁夏盛鑫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房富力城A座1411室
18709571606
4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制造商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节能产品(是/否)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期
环境标志产品(是/否)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期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吴忠市人民医院手术器械单价采购项目(二标段-腔镜类器械)
手术器械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
5.2
0
详见附件
是
小型企业
否
否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吴忠市人民医院手术器械单价采购项目(二标段-腔镜类器械)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宁夏如康科贸有限公司
71.93
宁夏盛鑫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84.2
杭州友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3.69
六、评审专家名单: 梁战备(组长)、韩秀芝、王明兴、朱立丽 采购人代表: 陶文静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5850.00元。收费标准:参考按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准,根据项目金 额 60-200 万项目下浮 35%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5年06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折扣中标,二标段中标折扣为5.2折,下浮率为48%。 2.本项目二标段中标服务费为5850元。3.因本项目二标段于2025年06月09日接到质疑函,故本项目中标公告公示日期未按照规定时间内发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人民医院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143号 联系方式: 0953-2120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5楼 联系方式: 18295217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桂老师 电话: 0953-212023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许芳、杨薇、李丽辉 电话: 18295217620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价格明细表及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6-18
吴忠市人民医院手术器械单价采购项目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吴忠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5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WZ)0006272.项目名称:吴忠市人民医院手术器械单价采购项目3.项目编号:D6403-2025051500000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100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400000.00元;二标段600000.00元7.采购需求:采购标段:一标段-基础器械,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400000.00;采购标段:二标段-腔镜类器械,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600000.00;预算合计:1000000.00元。8.合同履行期限:收到计划后7个工作日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5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7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9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第3.5-3.8项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4.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15至2025-05-2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6-05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以上)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拨打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培训视频。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5.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吴忠市人民医院联系人:桂老师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143号联系方式:0953-21202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许芳、杨薇、李丽辉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5楼联系方式:18295217620代理机构: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05-1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吴忠市人民医院手术器械单价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收到计划后7个工作日2采购人:吴忠市人民医院联系人:桂老师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143号电话:0953-21202333采购代理机构: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5楼项目负责人:许芳、杨薇、李丽辉电话:18295217620邮箱:810028566@qq.com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4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5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7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9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第3.5-3.8项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4.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6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6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7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9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10项目预算金额:600000.00元;最高限价:600000.00元(如有)11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2投标保证金:0元1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4是否需要提供样品:是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递交方式:于投标截止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门口)2.样品递交要求:投标人须按所投标包的要求,将所投标包的所有产品样品全部密封封装在包装箱内。投标样品的外层包装箱/纸上须标注如下信息: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包号、样品品种名称、样品数量、型号等信息。15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6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6-05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以上)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登录地址:16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7开标时间:2025-06-0509:00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以上)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8核心产品:双极电凝钳1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0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21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定标原则: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4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22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22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3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代理服务费参考按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根据项目金额60-200万项目下浮35%收取形式:转账;代理服务费以公户对公户的形式转账收取时间: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24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5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否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26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7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后由投标单位提供肆份纸质版投标文件做留档资料。纸质投标文件须以网上递交的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数据文件为准,须双面打印;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2(1)交付时间:收到计划后7个工作日;(2)交付地点:吴忠市人民医院院内指定地点;(3)质保期:所供产品至少提供壹年质保;(4)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内,每季度结算一次。最终数量按双方确认据实结算,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货物使用数量,经甲方确认后按中标价格据实结算。(5)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3...电子开评标(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3...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下载地址:http://222.75.3.175:9004/ggfw/moreinfo.html,公共服务-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4、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新)上传、递交,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http://222.75.3.12:9005/BidOpening_cg/bidhall/default/login.html”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未成功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操作视频: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项目。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311870151群寻求帮助。(二)无效投标情形: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锁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三)其他注意事项1、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拨打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2、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点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宁公资发﹝2022﹞5号),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5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投标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6评标方法和标准4.7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8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2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投标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0.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5其他:/。11.投标报价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11.4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5其他:/。(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其他开标要求: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0.4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5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6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符合性审查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3.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26.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原则确定中标人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验收32.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吴忠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必要时邀请院外专家协助验收服务对象:其他:32.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每批次货物供应到院后进行验收,验收不免除供应商质量问题责任。32.3履约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响应投标文件及承诺和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2.4履约验收程序对采购医疗耗材的质量状况进行逐批收货和验收,供货商同时提供医疗耗材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单等必要材料,并对医疗耗材外观性状和医疗耗材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进行检查验收。32.5履约验收内容采购需求、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内标的物的生产、技术、服务、数量、型号、规格、质量、安全等全部内容。32.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按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采购人验收考核标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如有矛盾以高要求执行)。验收考核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服务(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采取挽救措施。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32.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对验收存在的问题,由供应商按要求整改后再次验收,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拒收,按合同约定处理。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1.交付时间:收到计划后7个工作日;★2.交付地点:吴忠市人民医院院内指定地点;★3.质保期:所供产品至少提供壹年质保;4.配送要求:①货物的包装适应宁夏地区的气候,均应有良好的保温、防湿、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提担。②当所供应标段产品中有冷藏医用耗材时需提相关具有冷链物流运输能力的证明材料,保证按照冷藏医用耗材的储存条件进行验收;否则造成的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进行更换。5.交货要求:①产品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并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运抵合同交货地点。②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原装、全新的、最新生产批号、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满足国家及行业强制性标准及规范,并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③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所有随货物的附件必须齐全。④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货物外观清洁,标记及字体清晰、明确。6.货物验收:①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货物质控要求符合用户需求的质量控制标准或有效试验判断标准要求。②对于相关货物,若不能在收到货物时进行验收的,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换货。7.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①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货物质保期不少于货物有效期的一年期限,6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须包换。(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有在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因用户单位正常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在收到有关通知后7天内予以更换。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和更换货物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②中标人应将其提供的合同货运抵现场,并经验收合格可交付采购人。③中标人必须设有售后服务电话热线,保证在接到事故电话后及时响应采购人。在收到服务要求时2小时内有专人答复,48小时内有专人到达现场解决。④如货物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厂家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⑤如果合同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验收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内,每季度结算一次。最终数量按双方确认据实结算,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货物使用数量,经甲方确认后按中标价格据实结算。9.其他要求:9.1需报折扣,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9.2每次交货时须提供针对当批产品的抽检证明。9.3本次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产品的运输、配送、装卸、售后、税金等所有费用。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后附)2、标的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后附)。注:因为系统格式原因,不支持表格粘贴,本项目参数较多,潜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对技术参数想要明确板式的表格内容,请下载招标文件附件1。招标文件附件1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资格是否合格。资格审查标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5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7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9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9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1.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序号内容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三、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商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段或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段或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段或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对其投标总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段或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段或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依据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财库〔2019〕19号》为准。节能、环保产品的界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政府部门公布的品目清单网页截屏为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2.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七、评审因素和标准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项目分值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30.0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及技术要求且最低投标折扣为评标基准折扣,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为: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投标折扣)*3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无法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标响应情况25.0投标人提供技术标响应表得基础分2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参数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参数指标的,有一项减1分,扣完为止。完全满足技术要求的(即无负偏响应)可进行加分,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基础分上每有一项加0.5分,加至满分为止。注:偏离表中所有正偏离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例2技术标响应情况25.0如: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说明书、彩页或官网截图等)予以佐证,经评委认可后方可加分。3服务方案10.0根据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拟定一份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保障方案;②配送方案(时间、人员、车辆等);③针对采购人提出供货需求后的工作计划安排和时间安排;④就各类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出应急处理方案)等内容,每提供一项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以此为基础:①方案针对性强,内容详尽具体,货源组织能力强,保障充足的;②供货流程协调合理,备货、运输、交货的进度安排紧凑,人员配置合理、分工明确的;③安排合理得当,针对性强的;④应急方案全面,考虑周全,且切实可行,有突发事情应急方案和解决方式的;每项可加0.5分。加至标准分为止。4质量管理与保证措施8.0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与保证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供应商自身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和体系;②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质控资料;③产品质量保证具体措施;④产品质量承诺,含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的责任承担及赔偿方案;】等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以此为基础,以上①-④项内容有印证材料,内容完整详实,合理可行、措施有针对性,质量控制可追溯,不合规产品处理程序规范的每项可再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5售后服务8.0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①售后服务承诺(须包含质保期内若出现无人响应或响应不及时的处罚措;);②售后服务体系、服务团队和服务内容;③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程度;④问题处理程序、退换货及解决方案;)等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以此为基础,以上①-④项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高度贴合项目需求的每项再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6商务响应5.0“★”为重要商务条款,不能实质性满足的为无效标书。三、投标价格明细表(货物类)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单价(元)/费率(%)/折扣(折)数量总价(元)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节能环保(是/否)节能环保证书编号及有效期强制采购产品(是/否)强制采购产品证书编号及有效期1碎瘤器抓钳(子宫抓钳)φ5X42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2741274小型2碎瘤器抓钳(子宫抓钳)φ10X42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383.21383.2小型3碎瘤器抓钳(子宫抓钳)φ10x420mm二齿狼牙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383.21383.2小型4穿刺器φ3.5X95mm磁性/片阀带螺纹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111.22111.2小型5穿刺器φ5.5X115mm磁性/片阀带螺纹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022002小型6穿刺器φ10.5X120mm磁性/片阀带螺纹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111.22111.2小型7穿刺器φ12.5X120mm磁性/片阀带螺纹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111.22111.2小型8气液转换针气液转换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310.41310.4小型9弹簧抓钳N330mmxφ5,弹簧(中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2741274小型10弹簧抓钳N330mmxφ5,弹簧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2741274小型11气腹针φ2.0X10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55.2655.2小型12气腹针φ2.0X12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55.2655.2小型13气腹针φ2.2X10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55.2655.2小型14气腹针φ2.2x12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55.2655.2小型15气腹针φ2.5X10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55.2655.2小型16气腹针φ2.5X12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55.2655.2小型17气腹针φ2.5X15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55.2655.2小型18气腹针φ2.5X20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55.2655.2小型19阻断抓φ10*33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383.21383.2小型20五叶扇形钳φ5*35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2741274小型21五叶扇形钳φ10*35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383.21383.2小型22腔镜脚丫钳φ5*35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346.81346.8小型23腔镜胃φ5*35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2741274小型24腔镜肠φ5*35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346.81346.8小型25输尿管抓钳φ5*33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2741274小型26腔镜胆囊抓钳φ5*33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2741274小型27腔镜取石钳10*33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383.21383.2小型28胆囊穿刺针330Xφ57#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55.2655.2小型29胆囊穿刺针330Xφ59#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55.2655.2小型30胆囊穿刺针330Xφ12#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55.2655.2小型31胆囊穿刺针330Xφ16#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55.2655.2小型32胆囊穿刺针330Xφ18#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55.2655.2小型33胆囊穿刺针330Xφ20#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55.2655.2小型34皮管钳φ10*33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111.22111.2小型35电凝330mmxφ5钩状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982.8982.8小型36电凝420mmxφ5钩状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921092小型37电凝300mmxφ3钩状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19.21019.2小型38光源线F22-21530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936936小型39双极电凝钳双极电凝钳(螺口)φ5mm*33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023.25023.2小型40腔镜持针器O型持针器φ5*33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38.42038.4小型41单极剪刀弯刀剪φ5*33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310.41310.4小型42腔镜吸引器300mmxφ3推杆式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8201820小型43腔镜吸引器330mmxφ5推杆式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747.21747.2小型44腔镜吸引器330mmxφ10推杆式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747.21747.2小型45腔镜吸引器420mmxφ5推杆式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8201820小型46单极分离钳φ5*33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310.41310.4小型47无创抓钳φ5*33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2741274小型48膀胱尿道镜鞘17Fr,230mm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41604160小型49膀胱尿道镜鞘19Fr,230mm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41604160小型50膀胱尿道镜鞘21Fr,230mm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41604160小型51关节镜鞘AC0104002AC0104003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31203120小型52关节镜鞘AC0104004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31203120小型53关节镜鞘穿刺针AC0304002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10401040小型54关节镜鞘穿刺针AC0404004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401040小型55关节镜鞘穿刺针AC0404003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401040小型56线结推送器360mmxφ5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832832小型57线结推送器360mmxφ3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832832小型58阑尾抓钳φ5*33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5601560小型59高频电缆线电缆线φ4*3000mm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832832小型60施夹钳330mmxφ5中大号(ML)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8201820小型61施夹钳420mmxφ5中大号(ML)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8201820小型62施夹钳330mmxφ10大号(L)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802080小型63施夹钳420mmxφ10大号(L)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802080小型64施夹钳330mmxφ10加大号(XL)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3402340小型65施夹钳420mmxφ10加大号(XL)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3402340小型66胆道取石钳330mmxφ5直开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76676小型67胆道取石钳330mmxφ5横开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76676小型68哈巴狗抓钳380mmxφ10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1441144小型69哈巴狗抓钳380mmxφ12.5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1441144小型70靶式钳330mmxφ10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1961196小型71举宫器举宫器(大)(中)(小)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38338小型72泌尿取异物钳软性异物钳φ2.4*410mm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910910小型73艾力克/沈阳沈大内窥镜有限公司104011040小型否/否/合计107078.4注:节能环保产品及强制采购产品须提供对应证书扫描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应模块中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交证书的节能环保和强制采购产品均不予认可。投标供应商:宁夏盛鑫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025-06-05(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吴忠市人民医院的吴忠市人民医院手术器械单价采购项目、二标段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碎瘤器抓钳(子宫抓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碎瘤器抓钳(子宫抓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碎瘤器抓钳(子宫抓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穿刺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穿刺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穿刺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穿刺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8.(气液转换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9.(弹簧抓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0.(弹簧抓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1.(气腹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2.(气腹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3.(气腹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4.(气腹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5.(气腹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6.(气腹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7.(气腹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8.(气腹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9.(阻断抓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0.(五叶扇形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1.(五叶扇形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2.(腔镜脚丫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3.(腔镜胃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4.(腔镜肠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5.(输尿管抓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6.(腔镜胆囊抓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7.(腔镜取石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8.(胆囊穿刺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9.(胆囊穿刺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0.(胆囊穿刺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1.(胆囊穿刺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2.(胆囊穿刺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3.(胆囊穿刺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4.(皮管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5.(电凝),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6.(电凝),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7.(电凝),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8.(光源线),属于(工业);制造商为(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8)人,营业收入为(26280.20)万元,资产总额为(49727.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9.(双极电凝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0.(腔镜持针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1.(单极剪刀),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2.(腔镜吸引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3.(腔镜吸引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4.(腔镜吸引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5.(腔镜吸引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6.(单极分离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7.(无创抓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8.(膀胱尿道镜鞘),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5)人,营业收入为(4460)万元,资产总额为(26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9.(膀胱尿道镜鞘),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5)人,营业收入为(4460)万元,资产总额为(26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0.(膀胱尿道镜鞘),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5)人,营业收入为(4460)万元,资产总额为(26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1.(关节镜鞘),属于(工业);制造商为(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8)人,营业收入为(26280.20)万元,资产总额为(49727.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2.(关节镜鞘),属于(工业);制造商为(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8)人,营业收入为(26280.20)万元,资产总额为(49727.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3.(关节镜鞘穿刺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8)人,营业收入为(26280.20)万元,资产总额为(49727.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4.(关节镜鞘穿刺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8)人,营业收入为(26280.20)万元,资产总额为(49727.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5.(关节镜鞘穿刺针),属于(工业);制造商为(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8)人,营业收入为(26280.20)万元,资产总额为(49727.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6.(线结推送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7.(线结推送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8.(阑尾抓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9.(高频电缆线),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0.(施夹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1.(施夹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2.(施夹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3.(施夹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4.(施夹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5.(施夹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6.(胆道取石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7.(胆道取石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8.(哈巴狗抓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9.(哈巴狗抓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0.(靶式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1.(举宫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海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入为(108)万元,资产总额为(12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2.(泌尿取异物钳),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5)人,营业收入为(4460)万元,资产总额为(26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3.(艾力克),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沈阳沈大内窥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20)人,营业收入为(2250)万元,资产总额为(458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宁夏盛鑫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025年06月0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手术器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