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加固改造 加固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泰州市幼儿园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2-ZYNJ-C2025-0014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幼儿园东教学楼加固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旭泰建设有限公司
91321204MA1P2HKC44
泰州市姜堰区大伦镇工业集中区(卫星村)
78.83(均分制)
98636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泰州市幼儿园东教学楼加固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4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
项目经理:成秀明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苏23210110739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留敬、沈萍(采购人代表)、陈永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代理合同约定,本项目代理费金额9321.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幼儿园
单位地址:海陵北路76号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13775661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222号电信综合楼丙楼四楼
联系人:陈杰
联系电话:18083711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杰
电话:180837119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1202-ZYNJ-C2025-0014采购文件.doc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泰州市幼儿园(单位名称)的泰州市幼儿园东教学楼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泰州市幼儿园东教学楼加固改造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企业为江苏旭泰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营业收入为2476.33万元,资产总额为2320.9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旭泰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18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3)响应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泰州市幼儿园东教学楼加固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SZC-321202-ZYNJ-C2025-0014采购人:泰州市幼儿园代理机构: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6月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我区已正式启用“苏采云”系统,目前已全面开通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功能。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征平台发起贷款申请贷款。1.“政采贷”业务流程供应商有融资意向供应商登录中征平台供应商选择金融机构与产品,向金融机构发起融资申请合同推送金融机构融资申请进行审批回款账号推送金融机构与供应商审批通过后签订协议与放款金融机构取得中标、回款成交通知书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通知采购人合同公示时确认融资意向苏采云回款账号锁定采购人支付办理供应商供应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登录选择金融机构与产品,融资申请审批通过后签订中征平台向金融机构发起融资申请进行审批协议与放款供应商金融机构有融资意向合同推送回款账号推送取得中标、回款成交通知书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苏采云采购人通知采购人合同公示时签订采购合同回款账号锁定支付办理确认融资意向2.操作流程苏采云合同公示时,当供应商向采购人报备有融资贷款需求,并且在中征平台已经发起贷款申请。采购人需要在合同公示第三点其他信息中供应商账户信息第一行【供应商是否融资】选项里面设置为“是”。3.常见问题Q1:哪些企业能申请“政采贷”?答:江苏省内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Q2:供应商在哪里申请“政采贷”?答:中标供应商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上向意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Q3:中标供应商要注意什么?答: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和采购单位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融资需求。需要“政采贷”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号应当空置。Q4:采购单位要做什么?答:采购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要勾选融资标识,为中标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如后续融资失败,采购单位要及时维护中标供应商相关账号信息,按时支付款项。Q5:“政采贷”融资失败怎么办?答:经合作银行审核后不予放款,或者贷款审核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融资失败,该项目回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支付资金。融资失败的,无法重新线上申请“政采贷”。不见面交易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说明1.业务流程: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苏采云资料: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进行下载。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目录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2章采购需求第3章供应商须知第4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5章政府采购合同第6章工程量清单第7章响应文件的编制及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泰州市幼儿园东教学楼加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6月1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02-ZYNJ-C2025-0014项目名称:泰州市幼儿园东教学楼加固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65660.31元;最高限价:1487377.29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采购需求:泰州市幼儿园东教学楼加固改造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6.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特点,要求供应商具备的特定条件7.信用查询符合规定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属于建筑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成交的,随成交公告一同公示。(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3)拟派的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5)提供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时间要求:磋商响应截止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响应当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的劳动合同);(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4)、3.(6)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7)动态考核:评标当日,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s://zhfwpt.jsszfhcxjst.jiangsu.gov.cn:12443/ms/admin/#/open/dthc-list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网页的形式提供证明)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3.方式: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免费下载。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潜在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潜在供应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负责)。请潜在供应商规划好踏勘时间。(3)在磋商结束前,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澄清答疑。(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响应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5)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号窗口办理,电话:0523-81568158,17327800634,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客服QQ:709339244、1195486789)。(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七、对本次磋商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泰州市幼儿园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北路76号联系方式:沈老师137756616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222号电信综合楼丙楼四楼联系方式:陈杰18083711988第2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泰州市幼儿园东教学楼加固改造工程,由泰州市幼儿园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北路76号。主要工程内容:拆除、装饰改造、加固等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基本服务要求:1.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按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执行。2.缺陷责任期2年;。3.工期要求:45日历天。4.在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程序操作,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出现安全事故,成交人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三、施工要求:1、本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确保通过验收。2、建筑垃圾外运、材料运输、机械设备进退场等工作中,出现与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有关的矛盾由成交人自行解决,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3、施工过程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否则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4、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内及周边须设置防护设施、临时警示标牌标志、警示灯、夜间照明、夜间交通指示灯(夜间必须正常显示)以及施工现场内、外的临时交通安全设施等。5、承包人须做好现场环境保护,做好防尘、降噪等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6、承包人搭建的临时设施和材料堆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统一安排。如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管理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7、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该项目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8、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9、本工程在施工中执行现行的国家、省级及工程所在地颁发的环保、节能、电器安装、防雷、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10、承包人要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工作,做到规范施工,对整个工程的安全负全责,并承担因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在工程验收前应向发包人提供招标工程的一套完整的安全资料。本工程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承包人必须成立项目安全管理小组,所有工程施工过程均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11、承包人不得借资质投标,不得挂靠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上述情况,将终止施工合同,责令成交人立即退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今后禁止该单位参加建设方的一切招标活动。12、承包人必须及时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合同款,承包人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支付工人工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发包人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如因承包人未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群体性上访事件扣罚成交人5万元,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13、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拆除临时设施、施工机械及其基础,并将其垃圾运离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清理完成后承包人须报监理、采购人验收确认;施工场地外围5米范围内必须与施工场地内一样整洁、干净、文明施工;若发包人安排人员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将双倍从工程款中扣除。14、发包人有权进行变更、对工程量进行增加、调减,这均属于合同范围,承包人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变更(或通知书)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共同确认转交给承包人,承包人才能按变更(或通知书)进行施工。15、承包人应自行处理好材料供应、设备供应等矛盾,如引起施工中断,中断期间不计取任何费用,该风险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承包人须加强对场地周边城市、公建配套管网的保护,如发生破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16、供应商必须认真踏勘现场,考虑行人、行车干扰,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供应商投标报价中。17、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如不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认可,承包人擅自进场使用的,发包人有权拒付该部分款项同时有权对承包人处违约金5万元的处罚并终止合同,同时承包人还须赔偿建设单位实际损失。18、本工程发生工程变更或产生签证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最终价格以“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签字”的文件为准。19、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有新规范、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的,发包人有权进行变更,变更发生后价格结算时按相关定额执行,有关材料设备有信息指导价的,按工程结算费率同比例计算;没有信息指导价的按认质认价方式定价,纳入结算总价。20、供应商要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对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如有异议,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时间提出异议,如供应商在投标期间无异议,那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费用。21、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担保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22、承包人须重点考虑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安全、质量的各种因素,须全面服从发包人对于项目管理提出的各项要求。承包人须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或出现相关文件(如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的相关安全规范等)规定须暂停施工的情形,监理人有权立即责令承包人停止施工,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承包人整改满足相关文件(如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的相关安全规范等)要求且得到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三、投标报价说明1、各供应商应慎重报价,不得恶意降价,若供应商存在因报价过低无法履约或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等恶意竞争行为,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公示。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总价应与成交价一致,各单价直接将预算价按照中标下浮率(特指实际下浮率,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不可竞争费用不下浮)同步下浮执行。4、结算方式:(1)工程量按实结算;(2)如有增项,工程清单未列入的内容需重新核定,按现行计价规范计算单价,并按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折扣比例结算。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审计时必须按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单位要求提供所有单据及资料,否则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四、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 称:泰州市幼儿园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 联系方式:沈老师 13775661677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222号电信综合楼丙楼四楼联系方式:陈杰 180837119883项目名称泰州市幼儿园东教学楼加固改造工程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经审计后当年付至工程审计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上述款项的支付,须以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为前提。承包人应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全部承担。7采购范围见竞争性磋商公告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9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具备的特定条件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0分包不允许11偏离不允许负偏离12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图纸13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 日17时30分14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 日上午9时30分15最高限价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6响应有效期60天17磋商保证金无18响应文件的组成(1)磋商报价表(2)响应函(3)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资质证书扫描件·供应商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扫描件·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具体要求见评审办法)·《无在建承诺书》(格式附后)·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响应截止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格式附后)·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原件)(格式附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信用查询截图·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响应表(5)供应商综合实力证明文件(6)供应商业绩证明文件(7)根据评标办法应列入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须以原件的扫描件形式上传加盖CA电子公章。19投标文件的签署1、投标函、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中须加盖供应商法人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2、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20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1.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jsxcmm.com/help/ help.html。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使用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开标环节。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开标时间:2025年6月18 日上午9点30分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2.一轮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代表将通过苏采云采购系统提示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二轮报价),一轮评审的时长不确定,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报价系统,在报价系统开启后的15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二轮报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2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人数:3人22成交公告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23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或保函。(2)金额:中标价的10%。(3)缴纳时间: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后,签订采购合同前。(4)退还时间:合同履约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24签订合同的时间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25预付款担保首次预付工程款时需要提供同等额度的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1各供应商应慎重报价,不得恶意降价,若中标候选人因报价过低放弃中标或不能履约等,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公示。26.2友情提醒:请各投标单位认真阅读建办市【2021】4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40号文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个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请各投标单位引起高度重视。26.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2024年3月9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因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作废、无效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6.4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及《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泰人社发【2018】439号)文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如若发现承包单位和个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 号)等文件规定进行联合惩戒。26.5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26.6请各投标单位认真研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控制价,如有疑问请书面答疑,否则不详尽之处视为让利。1、总则1.1采购方式1.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1.2合格的供应商1.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1.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1.3适用法律1.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1.4磋商费用1.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1.4.2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1.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1.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构成2.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磋商文件的澄清2.3.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2.3.2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供应商提出的对于磋商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2.4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4.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澄清或修改公告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构成(1)磋商报价表(2)响应函(3)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资质证书扫描件·供应商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扫描件·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具体要求见评审办法)·《无在建承诺书》(格式附后)·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响应截止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格式附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信用查询截图·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响应表(5)供应商综合实力证明文件(6)供应商业绩证明文件(7)根据评标办法应列入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须以原件的扫描件形式上传加盖CA电子公章。3.2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商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2.3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3.3响应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3.4磋商保证金(如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和格式”要求进行编制,供应商需另行增加的,应将相关内容和材料编入响应文件相应章节,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工期、响应有效期、采购需求、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的相关的资质、资格、业绩等材料,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和格式”规定的方式编入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各种风险因素,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将不再接受响应文件的上传。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4.2.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和重新上传。4.3响应文件的确认供应商可以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多次上传响应文件,以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接受到的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5.1响应文件解密5.1.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5.1.2特殊情况的处置5.3.1在响应截止时间后,开标系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项目未开标的,暂停开标活动;正在开标的,立即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其他无法保证招响应过程公平和信息安全的情形。5.3.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撤销响应文件。5.3.3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可向磋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5.3.4供应商未在开标系统中确认开标结果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2磋商小组5.2.1交易中心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5.2.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5.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5.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5.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5.3.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5.3.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5.4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5.4.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5.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5.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5对响应文件的审查5.5.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5.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信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导致资格审查时无法评判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动态考核:评标当日,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s://zhfwpt.jsszfhcxjst.jiangsu.gov.cn:12443/ms/admin/#/open/dthc-list5、最终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响应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8、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或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9、磋商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质保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10、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1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12、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报表等资格证明文件);13、响应文件中有磋商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4、磋商小组认定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响应人不能应磋商小组要求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响应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活动的;16、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17、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18、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19、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出现规律性差异的;20、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21、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2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降低不可竞争费用标准的;24、响应文件改变或实质性遗漏磋商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中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采购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或数量的;25、改变随同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的;26、首次响应报价表、最终报价表中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不一致的;27、其他不满足法律法规、磋商文件规定或经磋商小组讨论通过确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的情形。5.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5.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1磋商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应满足3家。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6.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6.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6.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3.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6.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审活动遵循公正、客观、审慎的原则。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7.成交7.1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1)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2)财政部门经过处理投诉举报、监督检查,认定中标结果无效的;(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7.2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7.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7.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7.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7.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7.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7.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8.质疑处理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8.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8.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8.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8.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9.成交通知书9.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9.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9.合同9.1履约保证金9.1.1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和提交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9.1.2成交人不能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给购人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8.2签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对予以赔偿。8.3合同追加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追加合同中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的,须经甲方采购人同意,追加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追加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须另行签订合同。10.采购终止: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除财库【2014】214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1纪律和监督11.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1.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开、评标工作。11.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1.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财政部门投诉。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响应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分项目汇总得分,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综合得分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响应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具备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排名在前的其他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也可依法重新组织采购。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两位小数。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二、初步审查2.1资格性审查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初审2.1资格性检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响应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响应当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其依法缴纳税收。(如免缴或缓缴需提供相关政策文件)2.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响应当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证明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如免缴或缓缴需提供相关政策文件)3.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①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响应当月);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周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供应商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均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否则不予认可。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特点,要求供应商具备的特定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资格性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响应文件不符合评审标准之一的,评审结论为不合格。2.2符合性审查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符合性检查响应文件的签署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3项和4规定响应内容符合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所有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报价有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有效期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响应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偏离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符合性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响应文件不符合评审标准之一的,评审结论为不合格。三、确定进入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名单3.1初步评审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结果出现不合格的情形时,初步评审的结果为不合格,反之,初步评审的结果为合格。3.2初步评审的结果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转入下步评审(综合评审)。四、综合评审4.1本项目综合评审权重为100%。4.2评分步骤如下:(1)综合评审得分根据综合评审的细则,磋商小组应对进入综合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综合评审表。综合评审汇总方法为:对某一供应商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供应商每个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综合评审之和,即综合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审指标详见下表:包1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分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有效报价最低的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响应报价)×30(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澄清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302业绩供应商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承担过公共建筑类改造加固工程的施工业绩,有一个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磋商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94供应商认证体系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65总体概述:包括本加固项目但不限于针对本工程的概述概述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概述的合理性、严密性、描述的详细性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4分;概述的合理性、严密性、描述的详细性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2分;概述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有瑕疵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66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方案的合理性、严密性、描述的详细性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方案的合理性、严密性、描述的详细性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4分;方案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107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设备和人力资源安排投入项目的技术设备科学、严密、合理,管理制度完备、使用方案详细且具有针对性;技术人员配备合理、考虑周全的得10分;投入项目的技术设备的合理性、严密性、描述的详细性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投入技术设备有欠缺,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技术人员配备简单,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4分;投入技术设备明显不足,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技术人员明显欠缺,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108满足项目验收合格的保证措施综合评定针对本项目实施后能达到验收标准的有效保证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9分;针对本项目实施后能达到验收标准的有效保证措施的合理性、严密性、描述的详细性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7分;针对本项目实施后能达到验收标准的有效保证措施的合理性、严密性、描述的详细性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4分;针对本项目实施后能达到验收标准的有效保证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有瑕疵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99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相关措施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措施的合理性、严密性、描述的详细性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措施的合理性、严密性、描述的详细性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4分;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有瑕疵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1010对本项目的服务保障供应商提出后期质保承诺、维护响应、服务方式等,评委根据方案综合打分。满分8分提供服务保障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8分;服务保障的合理性、严密性、描述的详细性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6分;服务保障的合理性、严密性、描述的详细性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4分;服务保障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811对本项目合理化建议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本项目实施的有效建议。满分2分建议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建议描述较简单,有可行性的得1分;建议有所欠缺的得 0分。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在评标现场确定成交高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在评标现场确定中标供应商。4.3评标报告综合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将合格供应商的得分汇总以后得到供应商的最终评审总得分,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出成交候选顺序。4.4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4.5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施工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磋商,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五、磋商、评审及成交1、对响应文件响应性的审查和确定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询问、评估、比较和评定。1.2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以确定是否符合参加磋商的资格和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1.3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采购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1.4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以及与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和商务条款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定出现重大负偏离的情形。2、响应文件内容的澄清和修改2.1磋商小组在磋商时将会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澄清或修改。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2供应商所作的重要承诺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2.3供应商必须对磋商小组的澄清和修改要求做出明确响应,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2.4除非磋商小组主动要求,磋商以外的任何时候供应商均不得就磋商事宜与磋商小组联系。3、成交原则3.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3.2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响应人不参与第二轮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磋商资格。磋商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确定成交的依据。3.3供应商后一次报价或最终报价应在工程数量、要求、服务等方面不降低的情况下,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磋商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3.4不符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论是否已经参加了后续磋商报价,均不得授予成交资格。3.5磋商后,磋商小组根据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6定标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磋商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按照排序推荐3名合格的成交候选人。排序原则:(1)按得分高低从高到低进行排序;(2)当得分相同时,取报价低者优先;(3)当得分、报价均相同时,则抽签决定排序。确定成交人的原则: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排序第一为中标人。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投标书及其附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及其他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照通用条款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两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图纸(含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交底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项目人员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测量控制、施工人员安排及管理架构、施工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成品保护措施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历天内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书面材料并签字盖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与管理部门联系并承担费用,其他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便道、场内道路及交通设施均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维修、养护,并承担施工、维修、养护费用。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安排和管理。承包人必须精心组织场内外交通,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必须指派专人做好交通管理。保证交通安全,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实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与协调工程施工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外部工作联系。确认有关工期延误、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量、进度款支付、验收检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文件、索赔材料,及发包人另行批准的其它职权。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壹周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现场临时设施及材料堆放等场地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不参与协调或提供。发包人不提供水、电接入点,施工用水、用电接入费或自发电增加费由施工方承担,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验收要求,提前15天向监理单位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含声像、影像资料),竣工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同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壹套)壹份(需档案馆审核合格,承包人承担扫描等相关费用),同时向发包人报送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壹套)壹份和相应的电子档案资料。属于发包人应提供的资料由发包人负责及时提供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汇总整理后统一归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竣工验收备案部门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资料。(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建设单位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将人工费用直接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履行前述付款的情况进行监督。招标人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如因承包人未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群体性上访事件扣罚中标人5万元,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权力。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开工之日起到竣工结束,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情况下,项目经理每周至少5日,每天不少于8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68履约保证金的50%。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书面请假手续同时报招标人或监理备案,其它按通用条款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元/人•次(人民币)。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法律法规禁止分包的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可以分包,分包单位须具有相关资质且得到招标人认可。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条款。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条款。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以及对合同、安全、信息和现场进行管理,涉及工期、质量标准、造价变更的需发包人书面确认。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无安全事故1)本工程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必须成立项目安全管理小组,所有全部工程施工过程均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3)承包人在施工组织安排时,要充分考虑施工条件的影响。施工现场内、外的设置临时交通安全设施等。4)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负全责。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按照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负责施工人员的治安教育和管理工作,承包人对治安防护工作负责,禁止外单位车辆、人员出入工地。施工期间的承包人设置的供电设施由承包人负责管理和保护。上述事项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它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须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及管理责任制,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要求,保证工地周围工程及设施完好。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服从招标人派出的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指导、监督,工程竣工结束,中标人负责清运自身生活、改造拆除等建筑垃圾,保证场地整洁、符合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国家规定比例,该费用包含在首次付款中。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及交通安全的保证措施;2、根据合同的要求编写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此计划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安排、精确到以“周”为单位的施工进度时间段),周报、月报、月完成形象化进度、进度计划表各两份,发包人、监理单位各一份;承包人未按时提交上述内容,视为承包人违约一次,每违约一次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伍仟元整,并按监理单位指定要求提交上述内容及整改措施。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工期顺延。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赔偿金额为履约保证金的10%。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全部的履约保证金。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降雨量大于_50_mm的雨日超_1_天;风速大于12m/s的8级以上台风灾害;日气温超过38oC的高温大于10天;日气温低于-20oC的严寒大于3天;(2)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3)异常恶劣气候灾害。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工程使用的所有的材料和设备其规格、数量、品牌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如不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认可,承包人擅自进场使用的,建设单位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同时承包人须赔偿建设单位实际损失。规格、数量按国家、江苏省和泰州市的相关要求,品牌按招标文件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发包人可以帮助承包人进行协调,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承包人必须执行。否则视为违约。其他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招标文件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按泰建发〔2021〕167号《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调整工程价款。工程施工期间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者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招标文件约定工程价款调整以外的全部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除招标文件约定工程价款调整以外的全部风险。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除招标文件约定工程价款调整以外的全部风险。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付款方式约定。预付款支付期限: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付款方式约定。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付款方式约定。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付款方式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5支付账户1、账户信息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账户信息以合同协议书中承包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准。2、账户变更合同双方是否能自行变更支付账号:¨是¨否如勾选“否”,则变更支付账号,需经原账户开户银行书面同意。”注:承包人账户信息(开户行、账号),在主合同“合同协议书”中有明确表述。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如有,双方另行约定。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赔偿金额为贰万元。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中付款方式约定。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中付款方式约定。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完成审批。(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不计息。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8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双方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附件:履约担保格式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中明确的格式递交第六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苏建价{2016}154号文等计算规范以及采购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3对2013版计算规范中未列的措施项目,采购人可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对采购人所列的措施项目,供应商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但不应更改采购人已列措施项目。结算时,除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外,供应商不得以招标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2.投标报价说明2.1供应商无须编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结算时各单价直接将预算价按照中标下浮率(特指实际下浮率,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不可竞争费用不下浮)同步下浮执行。结算时以审计后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按实结算。下浮率={1-[成交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其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1+规费费率)×(1+税金费率)]/[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其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1+规费费率)×(1+税金费率)]}X100%;其中: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作为减数时,必须乘以(1+规费费率)×(1+税金费率)后计算下浮率。2.2各供应商应慎重报价,不得恶意降价,若供应商存在因报价过低无法履约或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等恶意竞争行为,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公示。2.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总价应与成交价一致,各单价直接将预算价按照中标下浮率(特指实际下浮率,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不可竞争费用不下浮)同步下浮执行。3.招标控制价3.1一般规定3.1.1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与复核:(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苏建价{2016}154号文等计算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拟定的采购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8)其他相关资料3.1.2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采购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3.1.3同一单位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复,不强制要求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重复。招标控制价的清单编码排序必须与工程量清单编码排序一致,同一标段内多个单位工程的清单编码按单位工程排序。4.合同价款调整4.1下列事项(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调整合同价款:1)法律法规变化;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5)工程量偏差;6)计日工;7)物价变化;8)暂估价;9)不可抗力;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1)误期赔偿;12)索赔;13)现场签证;14)暂列金额;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4.2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4.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4.4工程变更4.4.1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法计算出该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然后乘以K值下浮,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K值=[中标价-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4.4.2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按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1)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确定单价;2)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4.5计日工4.5.1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4.5.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交下列报表和有关凭证送发包人复核: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名称、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发包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4.5.3任一计日工项目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4.5.4任一计日工项目实施结束后,承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应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和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付价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第4.4条的规定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4.6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同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只要对发承包双方履约不产生实质影响,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处理。4.7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5.竣工结算5.1当发承包双方或一方对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时,可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申请对其进行执业质量鉴定。5.2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文件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5.3工程竣工结算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和复核: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苏建价{2016}154号文等计算规范;2)工程合同;3)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4)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响应文件;7)其他依据。5.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供材料价款扣除的方式如下:1)结算时甲供材料应按发包人采购材料的加权平均价格(含采购保管费)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承包人退还甲供材料价款时,应按甲供材料实际采购价格(含采购保管费)除以1.01,退给发包人(1%作为承包人的现场保管费)。2)领料量超出承包人在响应文件中所报数量时,超出部分的甲供材料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采购材料的加权平均价格支付给发包人;领料量少于承包人在响应文件中所报数量时,节余部分的甲供材料归承包人。5.5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5.6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5.7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2)暂估价应按合同约定方式计算;3)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4)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5)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6)暂列金额应减去合同价款(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5.8按质论价费不计入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由施工企业在实现采购文件或合同中约定的创建目标后,凭相关证明文件依据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结算价款。5.9施工中实际发生排污费的,竣工结算时按实际缴纳的排污费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工程施工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罚款,不属于工程排污费,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5.10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入结算。第七章响应文件的编制及格式1.响应文件的组成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3.1条。2.响应文件的编制内容及编制要求2.1磋商报价表2.1.1响应人应按表中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2.1.2磋商报价表中的价格应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函中的价格一致。响应文件的价格及其它相关内容与磋商报价表中的内容不一致的,评标时一律以磋商报价表为准。2.1.3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2响应函2.2.1响应人应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2.2.2响应函必须加盖响应人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2.3响应报价明细表及分析说明(本工程不需提供报价明细)2.3.1响应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表格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行添加。2.3.2响应报价构成表及分析说明见附件。2.4资格条件证明文件2.4.1该部分内容是资格性审查和综合评分的依据,供应商应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提供相应的材料。2.4.2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应包括而不限于以下内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资质证书扫描件·供应商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扫描件·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具体要求见评审办法)·《无在建承诺书》(格式附后)·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响应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格式附后)·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原件)(格式附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信用查询截图·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5采购需求响应表响应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并对照第四章评审办法中的综合评分中的评审因素,针对项目特点,编制采购需求响应表。2.6供应商综合实力证明文件对照第四章评审办法中的综合评分中的评审因素,针对本招标项目特点,自行编制。2.7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对照第四章评审办法中的综合评分中的商务部分评审因素要求编制。2.8响应人认为应列入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响应人应对照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实编制,格式自拟。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须以原件的扫描件形式上传加盖CA电子公章。3.响应文件参考格式3.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盖法人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3.2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首轮)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 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表(二轮)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 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3.3响应函3.3.1响应函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报价,并以最后一轮磋商报价为本项目最终报价,详见磋商报价表。2、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在响应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响应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响应函递交的磋商报价表是本响应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3)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6、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条规定,我方承诺:(1)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本公司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8.本公司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9、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10、我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3.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3.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电话: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委托权限: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须附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人:(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受委托人:(签字)年月日3.4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应包括而不限于以下内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具体要求见评审办法)·《无在建承诺书》(格式附后)·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格式附后)·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原件)(格式附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信用查询截图·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的采购项目,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日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采购单位名称):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身份证号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注:1.养老保险栏应填写“已缴”或“未缴”,未填写的视同未缴。2.供应商不按实填写本表的,以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称职务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编号:)的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信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资信证明文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号,现阶段无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本公司递交的资信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名:日期: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3)响应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非监狱企业不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3.7采购需求响应表项目名称采购要求实际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3.8企业综合实力证明材料3.9企业业绩证明材料3.10供应商认为应列入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加固改造 加固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