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二线抗结核药品 贝达喹啉片 贝达喹啉抗结核药品中标结果公示(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2025)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2025年度江苏省二线抗结核药品-贝达喹啉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JITC-T2025-0169

二、项目名称:贝达喹啉抗结核药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金额

1
中诺凯琳健康产业(海南)有限公司
91460000730063695U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C8822-5F
12260208.00元
1226020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2025年度江苏省二线抗结核药品-贝达喹啉片
货物品牌:详见采购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文件
数量:37608片
单价:326.00元/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帆、陶永祥、潘扬、马国建、高金梁、潘岳荣、丁晓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20265.3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苏路172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59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17楼
联系人:陈诚、姜瑶、鲁民颉、潘翰林、汤雯雯
联系电话:02583249927、83307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诚、姜瑶、鲁民颉、潘翰林、汤雯雯
电话:02583249927、8330735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JSZC-320000-JITC-T2025-0169采购文件.doc

2025年度江苏省二线抗结核药品-贝达喹啉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贝达喹啉抗结核药品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抗菌素(抗感染药)

采购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行政区域
江苏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09:0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总成交金额
¥1226.020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诚

项目联系电话
02583249927、83307352

采购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江苏路17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75199323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诚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2025年度江苏省二线抗结核药品-贝达喹啉片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采购编号:JSTCC2501112017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南京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71.采购文件72.采购文件的澄清73.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74.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75.资格文件76.技术合格文件87.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88.所供产品的价格89.报价的币制810.谈判响应保证金811.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812.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913.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形式914.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915.截止日期916.过期谈判响应文件1017.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018.采购代理机构谈判1019.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1020.符合性检查1021.竞争性谈判采购1022.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1123.谈判程序1124.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1125.谈判过程及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1226.采购文件的评价和比较1327.与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1328.最后审定1329.成交的通知1430.履约保证1431.签订合同1432.采购代理服务费1434.投诉15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16第五章合同17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21一、报价函、报价一览表及项目相关文件231.报价函232.报价一览表243.商务条款偏离表254.技术条款偏离表26二、资格证明文件27三、其它相关文件28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282.法人授权委托书293.类似业绩证明文件304.服务承诺31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31四、政府采购政策34第一章2025年度江苏省二线抗结核药品-贝达喹啉片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2025年度江苏省二线抗结核药品-贝达喹啉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8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TCC2501112017项目名称:2025年度江苏省二线抗结核药品-贝达喹啉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241.064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30.00元/片采购需求:序号名称规格最小单位1抗结核散装药-贝达喹啉片100mg/片片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相关药品的代理企业;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文件的有效复印件;需提供企业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近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距开标时间3个月内开具);提供企业近六个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①税收和②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或有效证明材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承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承诺书,加盖公章);(6)本次采购不接受未经采购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但必须包含此条内容)。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药品的药品注册证书;(2)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投标药品的生产批件;(3)投标人若为药品代理企业的,除需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投标药品的生产批件,另需提供代理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合法有效来源证明材料;(4)若所投标药品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投标人需提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签订的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资格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1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线上下载。1)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免费注册(具体步骤请参考登录网页相关指南或使用手册,注册咨询电话:400-058-0203,技术电话:025-83303461,13951767623);2)注册成功后登录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平台,点击屏幕左侧“项目搜索”,在搜索框中输入该项目编号,点击关注并支付平台使用费500.00元,售后不退;3)点击屏幕左侧“正在执行项目”,下载该项目采购文件;4)制作《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自拟),要求word可编辑版,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手机、邮箱、参与项目名称及编号、增值税开票资料和发票邮寄地址,并发送至邮箱wanghui@jitc.cn。提醒:供应商必须在上述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领取采购文件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供应商将不再允许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由供应商填写,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5楼1512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6月18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5)《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徐老师电话:025-83759423地址:南京市江苏路172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17楼联系方式:鲁民颉、姜瑶、陈诚电话:025-83249927、83248600、833073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鲁民颉、姜瑶、陈诚电话:025-83249927、83248600、83307352网址:江苏政府采购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编 制 内 容1项目名称:2025年度江苏省二线抗结核药品-贝达喹啉片2采购人名称: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4合格的供应商:具体要求见采购公告5澄清答复:仅对在采购截止期前3天之前收到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予以书面答复。6响应货币:本次采购只接受人民币报价。语言:中文。7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但必须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响应保证承诺书(报价函后),否则响应无效!8响应有效期:开标后90天9递交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须标注连续页码。10竞争性谈判采购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2025年6月18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11竞争性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5楼1512室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谈判开始后工作人员根据采购文件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作响应无效处理。1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有效票据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14履约保证金:无15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授予合同通知书前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账户名: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账号:732181018260002340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采购文件1.1本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人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为亦称买方;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单位;成交供应商系指最后成交的供应商,亦称卖方。1.2供应商应详阅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格式、表式、条件和规范。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被拒绝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1.3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1.4采购文件以中文书写。2.采购文件的澄清2.1供应商如须澄清采购文件的疑点,可用邮件或现场送达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采购截止日前5天以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作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3.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3.1在采购截止日5天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不论由于自己的考虑或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可以对采购文件用书面补充的方式进行修正。若书面补充与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最后发出的书面补充为准。3.2对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3.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采购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采购的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供应商。4.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4.1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函、电、文件资料往来,都应以中文书写。4.2供应商已印刷好的产品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4.3任何不符合4.1至4.2项目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将被拒绝接受或视为无效。5.资格文件5.1供应商应提交资质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自己有资格投标,并说明中标后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5.2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通过审核后,将成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不齐全,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5.3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中标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法、不真实,采购人仍可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6.技术合格文件6.1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必须提交产品证明文件能够证明其提供的产品是合格的,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6.2为证明产品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需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图样或其他能够证明资料。7.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7.1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谈判采购响应文件。7.2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采购文件编号、供应商全称、地址、邮编、电话,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7.3报价表须按填表说明详细填写,价格、数量均按此表为准;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表中详细说明。7.4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须按表填明对采购人产品在规格及参数等方面的响应情况,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8.所供产品的价格8.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报报价一览表,必须标明所提供的产品的单价和总价。所有报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每项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响应文件中,各单价、总价应填写至小数点后两位。8.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的报价在成交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采购人变更采购需求外,供货期间的政策性调整及市场风险等风险费用应含报价中,确定成交后不予调整。8.3采购文件要求应随机配置的项目及服务,其报价均应计入总价。报价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将某项内容计入总价,如在采购文件中有报价,谈判时以供货范围偏离对其进行加价;若供应商有漏报或未按要求报价的项目,谈判后将其它有效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供应商不能增加其总价,若增加其报价将被拒绝;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项目及服务,若包含在评标时不予核减。8.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中对价格有影响的条款,进行报价。8.5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9.报价的币制9.1本次采购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以人民币形式报价。10.谈判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但必须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响应保证承诺书(报价函后),否则响应无效!11.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1.1在采购代理机构决定包括推迟谈判日期起90天内,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有效期,此类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的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延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谈判采购响应文件。12.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12.1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按第5项规定,提供证明供应商是合法的,有资格的并在成交后有能力执行合同的证明文件。(2)按第6项规定,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3)按第7和第8项规定,提供采购响应文件、产品报价表、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响应表。(4)其他说明。13.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形式13.1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须准备一式3份,并分别标以“正本”1份和“副本”2份,如果它们之间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13.2谈判响应文件的正、副本都应用打字机或不退色墨水书写。13.3谈判采购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但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由原授权代表签署。14.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4.1供应商应分别把正本和副本谈判响应文件都用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和“副本”。14.2“报价表”必须另用内封套加以密封,放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封套之中。14.3外封套和内封套上均须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写明:(1)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3)采购文件编号;(4)采购人项目名称(5)供应商的全称、地址、邮编、授权代表及联系电话(6)写明谈判时启封15.截止日期15.1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谈判采购截止时间前,邮寄或派授权代表送交到指定地点。15.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3项的规定,以补充采购文件的形式推迟采购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都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5.3谈判响应文件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遗失和损坏,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16.过期谈判响应文件在采购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或不启封退回给供应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17.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响应采购以后,如果供应商书面的修改或撤回要求,使采购代理机构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不考虑不可抗拒原因)收到,那么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接受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第14项的规定并在封套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封送给采购代理机构。17.3除第19项情况外,任何谈判响应文件不得在采购截止时间以后进行修改。17.4在谈判采购截止时间之后和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任何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撤回。18.采购代理机构谈判18.1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必须参加。19.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利于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后将进行询标,可随时请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中某点加以书面澄清和说明。但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说明。这些资料经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可后,可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审。20.符合性检查20.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的相关格式填写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会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在详细评审之前,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要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决定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0.2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21.竞争性谈判采购21.1为了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本次谈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的组织下,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谈判小组来进行;21.2任何参加谈判供应商响应及最终报价的前提: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的要求且负责所投货物及设备方案的完整性(保证整个项目方案的完整性)。21.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将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谈判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22.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3人及以上)。竞争性谈判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谈判响应文件,与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参加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推荐成交供应商。23.谈判程序23.1在“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组织谈判,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须出示身份证核验身份。谈判开始前将当众检验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由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与参加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谈判;23.2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参加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将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如果参加谈判供应商试图向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23.3谈判报价按如下形式进行,即谈判开始前报价(按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投报并加盖公章)、谈判中报价(视谈判情况,可作为最终报价)及谈判结束后最终报价(该报价将作为评定的依据)。谈判开始前报价和谈判中报价将不向参加供应商公开。23.4谈判结束后,竞争性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并且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满足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然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指标评审,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家成交候选供应商。24.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24.1小组将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文件签署是否合格,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4.2在详细评审之前,竞争性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品牌、型号、性能、供货期、供货范围、服务要求,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甲方的权利或谈判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谈判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竞争性谈判小组三人以上认定。竞争性谈判小组决定谈判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4.3如果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竞争性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谈判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的响应文件。24.4竞争性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的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5竞争性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谈判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4.6竞争性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采购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谈判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4.7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不同的报价的;6)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7)响应文件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8)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9)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8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流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且评委会认定剩余有效报价无市场竞争性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谈判过程及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25.1竞争性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并与认为需要澄清的谈判供应商进行澄清,然后与通过初审的参加谈判供应商就本项目需求的价格、服务、质量、性能等与谈判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谈判中,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结束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就谈判达成的最终条款进行书面承诺并进行最后报价,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及谈判书面承诺文件将被视为确定成交的最终依据。谈判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25.2接到竞争性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应派人按竞争性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的内容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5.3接到竞争性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如未按第23.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26.采购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6.1谈判小组将按照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计。(2)供应商响应货物中若具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具有“环境标志认证产品”等情况的,对价格均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计。(3)竞争性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若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6.2在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需要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实际采购数量、配送范围等,各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供应商的合同签订。26.3竞争性谈判确定的最后价格及服务等仍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谈判的权利。27.与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除第19项的情况外,供应商企图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并经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确认,都将导致其谈判采购响应文件被拒绝考虑。28.最后审定28.1通过谈判并进一步检查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的各类文件资料,检查的结果必须是肯定的,才是授予合同通知书的先决条件。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竞争性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成交的通知29.1在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29.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授予合同通知书后,应立即给采购人代理人以“回执”,“回执”中应郑重保证履行成交供应商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29.3当成交供应商按第29项规定签订经济合同和协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通知所有未成交供应商。30.履约保证无31.签订合同31.1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授予合同通知以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时间最迟不晚于授予合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授予合同资格。31.2采购文件中采购人服务需求及说明、合同条款、采购响应文件、服务报价表,有关图表和说明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采购代理服务费32.1各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收费标准的80%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用;除此以外,成交供应商另需缴纳评委评审费用人民币叁仟元整。成交供应商拒不缴纳上述费用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33.质疑3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3.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3.6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受。33.7质疑函的主要内容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财政部指定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3.8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33.9质疑函应当现场书面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34.投诉34.1供应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4.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4.3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4.4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4.5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一、药品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成分最小单位采购数量最高限价(人民币)1贝达喹啉片100mg/片片37608片330.00元/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药物的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样品(每种最小单位包装1盒以上),该样品将作为评审及验收的依据。三、技术服务和售后承诺3.1供应商应提供药品使用期间的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方案;3.2药品在使用单位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质量问题,联系供应商后,供应商应12小时内答复,7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保证药品能够正常使用;3.3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的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提供免费更换。供货商应支付包装费和运费。对更换药品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3.4药品到达使用单位时的剩余效期不得少于该药品最长效期的80%。四、现场考察为保证药品质量,必要时将派出有关专家到生产厂家进行现场考察,了解所需产品的实际生产情况。五、其他*外包装贴或印有“政府提供免费药品”字样。第五章合同(本合同格式仅为采购文件提供之范本,部分条款可在实际签订时根据项目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1.通用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结算时间货到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2结算价格招标人以中标价格结算货款。3结算方式由招标人直接与中标人结算货款2.通用合同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是指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格式签署的协议,内容包括: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2)中标通知书;3)药品购销合同;4)其他相关文件。(2)“合同价”,是指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也可解释为中标人对招标人的实际供应价。(3)“伴随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人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国家相关规定、招标人要求及合同中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4)“招标人”是指本次招标采购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5)“中标人”是指为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提供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6)“经办机构”,是指招标人委托的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即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2产地“产地”,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2.3规格(1)交付药品的规格应与中标通知书规定的规格相一致。(2)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2.4有效期(1)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2)除非招标人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中标人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自到货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2.5知识产权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2.6包装(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2.7付款买方在货到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向卖方支付收到货物的全部货款。2.8价格除非国家价格调整或双方另有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药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应该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2.9配送配送由中标人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药品的批签发报告书(有效复印件),并按业主要求送往指定地点。2.10伴随服务(1)中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应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5)其他中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2)如果中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予以注明。2.11质量保证及检验(1)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2)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中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中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3)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中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使用。3.2.12中标人履约延误(1)中标人应按照中标合同中招标人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中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及经办机构。招标人或经办机构在收到中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可通过双方认可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3)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2.13误期赔偿(1)除本合同条款第3.2.12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2)中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2.14招标人履约义务(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2)招标人将完成中标合同采购量的采购。(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价款。指定结算银行的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4)招标人必须要求中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2.15不可抗力(1)中标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所称“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中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招标人。除招标人另行要求外,中标人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16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江苏省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17违约终止合同(1)在招标人对中标人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1)中标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经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2)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3)招标人有足够的事实和理由认定中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规行为。(2)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2.18破产终止合同药品供应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应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9转让除非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20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2.21合同生效本合同条款在双方签字后生效。2.22主导语言本合同以中文书写。2.23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24补充条款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款,如违反任何一款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药品的品名、包装、规格、产地、质量、价格、效期、运输、配送时间等要求),招标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10%的金额作为赔偿,具体实施办法由招标代理机构监督落实。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编号:供应商(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二○年月日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资格审查索引表资格审查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一、报价函、报价一览表及项目相关文件1.报价函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贵公司号采购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谈判响应。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2.我们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3.我们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的规定,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报价截止日期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报价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报价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本次谈判的所有资料。5.我们理解,贵公司无义务必须接受报价最低的采购,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报价。同时也理解贵公司不承担我们本次报价的费用。6.如果我们成交,我们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供应商须知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2.报价一览表(一式四份,一份单独封装,其余随响应文件正副本一并封装))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药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最小单位报价(元)合价(万元)备注小计: (币种、金额、单位) (其中出厂价 ;运杂费 ;税金 )报价(含运杂费、税金)合计: (币种、金额、单位)交付期:接招标人通知 小时内交付至指定地点。到货后剩余有效期:是否小微企业: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注:小型和微型企业是指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3.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报价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付款方式响应有效期交货期质保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如供应商无任何偏离,也需在响应表中注明并在报价文件中递交此表。2.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采购文件要求。4.技术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对于某项指标的数据存在证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取指标较低的为准,对于可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或以功能描述回答。2.作为报价文件重要的组成部分,不能通过简单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或简单标注“符合”“满足”。3.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采购文件要求。二、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对“第一章竞争谈判采购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进行逐条响应,如有缺漏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三、其它相关文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招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投标的,仅需填写“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2.法人授权委托书致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宣告: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合法地代表我单位参加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的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报价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报价书和报价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名)年月日3.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代理日期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公司名称)(公章)授权代表:(亲笔签名)日期:2025年月日4.服务承诺(内容必须包括采购文件质保及售后服务的全部内容,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加盖公章)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由供应商自定)附件制造商资格声明1.名称及概况:(1)制造商名称:(2)总部地址:电传/传真/电话号码:(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2)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3.本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4.近3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1)出口销售(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2)国内销售(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5.近3年的年营业额:年份国内出口总额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部件名称供应商A.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B.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C.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制造商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字:签字日期: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四、政府采购政策(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填制的《节能产品报价表》,计算其所投节能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3、投标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如为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将不做价格扣除。4、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使用节能产品参加投标的真实性,如出现虚假响应,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文件具体规定进行处理。5、节能产品报价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采购编号:品目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单价(元人民币)总价(元人民币)其中,节能产品总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时间:(三)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填制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表》,计算其所投环境标志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3、投标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如为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将不做价格扣除。4、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使用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的真实性,如出现虚假响应,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文件具体规定进行处理。5、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采购编号:品目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单价(元人民币)总价(元人民币)其中,环境标志产品总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时间: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2025年度江苏省二线抗结核药品-贝达喹啉片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采购编号:JSTCC2501112017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南京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采购文件2.采购文件的澄清3.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4.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5.资格文件6.技术合格文件7.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8.所供产品的价格9.报价的币制10.谈判响应保证金11.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2.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13.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形式14.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5.截止日期16.过期谈判响应文件17.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采购代理机构谈判19.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20.符合性检查21.竞争性谈判采购22.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23.谈判程序24.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25.谈判过程及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26.采购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与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28.最后审定29.成交的通知30.履约保证31.签订合同32.采购代理服务费34.投诉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第五章合同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一、报价函、报价一览表及项目相关文件1.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4.技术条款偏离表二、资格证明文件三、其它相关文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3.类似业绩证明文件4.服务承诺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四、政府采购政策第一章2025年度江苏省二线抗结核药品-贝达喹啉片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2025年度江苏省二线抗结核药品-贝达喹啉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8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TCC2501112017项目名称:2025年度江苏省二线抗结核药品-贝达喹啉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241.064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30.00元/片采购需求:序号名称规格最小单位1抗结核散装药-贝达喹啉片100mg/片片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相关药品的代理企业;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文件的有效复印件;需提供企业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近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距开标时间3个月内开具);提供企业近六个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①税收和②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或有效证明材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承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承诺书,加盖公章);(6)本次采购不接受未经采购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但必须包含此条内容)。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药品的药品注册证书;(2)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投标药品的生产批件;(3)投标人若为药品代理企业的,除需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投标药品的生产批件,另需提供代理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合法有效来源证明材料;(4)若所投标药品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投标人需提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签订的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资格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1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线上下载。1)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免费注册(具体步骤请参考登录网页相关指南或使用手册,注册咨询电话:400-058-0203,技术电话:025-83303461,13951767623);2)注册成功后登录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平台,点击屏幕左侧“项目搜索”,在搜索框中输入该项目编号,点击关注并支付平台使用费500.00元,售后不退;3)点击屏幕左侧“正在执行项目”,下载该项目采购文件;4)制作《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自拟),要求word可编辑版,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手机、邮箱、参与项目名称及编号、增值税开票资料和发票邮寄地址,并发送至邮箱wanghui@jitc.cn。提醒:供应商必须在上述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领取采购文件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供应商将不再允许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由供应商填写,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5楼1512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6月18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5)《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徐老师电话:025-83759423地址:南京市江苏路172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17楼联系方式:鲁民颉、姜瑶、陈诚电话:025-83249927、83248600、833073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鲁民颉、姜瑶、陈诚电话:025-83249927、83248600、83307352网址:江苏政府采购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编制内容1项目名称:2025年度江苏省二线抗结核药品-贝达喹啉片2采购人名称: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4合格的供应商:具体要求见采购公告5澄清答复:仅对在采购截止期前3天之前收到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予以书面答复。6响应货币:本次采购只接受人民币报价。语言:中文。7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但必须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响应保证承诺书(报价函后),否则响应无效!8响应有效期:开标后90天9递交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须标注连续页码。10竞争性谈判采购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2025年6月18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11竞争性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5楼1512室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谈判开始后工作人员根据采购文件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作响应无效处理。1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有效票据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14履约保证金:无15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授予合同通知书前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账户名: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账号:732181018260002340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采购文件1.1本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人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为亦称买方;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单位;成交供应商系指最后成交的供应商,亦称卖方。1.2供应商应详阅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格式、表式、条件和规范。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被拒绝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1.3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1.4采购文件以中文书写。2.采购文件的澄清2.1供应商如须澄清采购文件的疑点,可用邮件或现场送达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采购截止日前5天以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作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3.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3.1在采购截止日5天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不论由于自己的考虑或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可以对采购文件用书面补充的方式进行修正。若书面补充与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最后发出的书面补充为准。3.2对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3.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采购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采购的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供应商。4.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4.1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函、电、文件资料往来,都应以中文书写。4.2供应商已印刷好的产品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4.3任何不符合4.1至4.2项目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将被拒绝接受或视为无效。5.资格文件5.1供应商应提交资质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自己有资格投标,并说明中标后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5.2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通过审核后,将成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不齐全,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5.3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中标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法、不真实,采购人仍可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6.技术合格文件6.1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必须提交产品证明文件能够证明其提供的产品是合格的,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6.2为证明产品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需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图样或其他能够证明资料。7.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7.1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谈判采购响应文件。7.2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采购文件编号、供应商全称、地址、邮编、电话,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7.3报价表须按填表说明详细填写,价格、数量均按此表为准;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表中详细说明。7.4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须按表填明对采购人产品在规格及参数等方面的响应情况,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8.所供产品的价格8.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报报价一览表,必须标明所提供的产品的单价和总价。所有报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每项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响应文件中,各单价、总价应填写至小数点后两位。8.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的报价在成交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采购人变更采购需求外,供货期间的政策性调整及市场风险等风险费用应含报价中,确定成交后不予调整。8.3采购文件要求应随机配置的项目及服务,其报价均应计入总价。报价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将某项内容计入总价,如在采购文件中有报价,谈判时以供货范围偏离对其进行加价;若供应商有漏报或未按要求报价的项目,谈判后将其它有效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供应商不能增加其总价,若增加其报价将被拒绝;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项目及服务,若包含在评标时不予核减。8.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中对价格有影响的条款,进行报价。8.5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9.报价的币制9.1本次采购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以人民币形式报价。10.谈判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但必须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响应保证承诺书(报价函后),否则响应无效!11.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1.1在采购代理机构决定包括推迟谈判日期起90天内,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有效期,此类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的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延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谈判采购响应文件。12.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12.1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按第5项规定,提供证明供应商是合法的,有资格的并在成交后有能力执行合同的证明文件。(2)按第6项规定,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3)按第7和第8项规定,提供采购响应文件、产品报价表、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响应表。(4)其他说明。13.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形式13.1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须准备一式3份,并分别标以“正本”1份和“副本”2份,如果它们之间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13.2谈判响应文件的正、副本都应用打字机或不退色墨水书写。13.3谈判采购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但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由原授权代表签署。14.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4.1供应商应分别把正本和副本谈判响应文件都用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和“副本”。14.2“报价表”必须另用内封套加以密封,放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封套之中。14.3外封套和内封套上均须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写明:(1)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3)采购文件编号;(4)采购人项目名称(5)供应商的全称、地址、邮编、授权代表及联系电话(6)写明谈判时启封15.截止日期15.1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谈判采购截止时间前,邮寄或派授权代表送交到指定地点。15.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3项的规定,以补充采购文件的形式推迟采购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都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5.3谈判响应文件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遗失和损坏,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16.过期谈判响应文件在采购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或不启封退回给供应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17.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响应采购以后,如果供应商书面的修改或撤回要求,使采购代理机构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不考虑不可抗拒原因)收到,那么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接受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第14项的规定并在封套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封送给采购代理机构。17.3除第19项情况外,任何谈判响应文件不得在采购截止时间以后进行修改。17.4在谈判采购截止时间之后和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任何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撤回。18.采购代理机构谈判18.1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必须参加。19.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利于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后将进行询标,可随时请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中某点加以书面澄清和说明。但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说明。这些资料经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可后,可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审。20.符合性检查20.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的相关格式填写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会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在详细评审之前,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要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决定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0.2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21.竞争性谈判采购21.1为了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本次谈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的组织下,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谈判小组来进行;21.2任何参加谈判供应商响应及最终报价的前提: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的要求且负责所投货物及设备方案的完整性(保证整个项目方案的完整性)。21.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将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谈判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22.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3人及以上)。竞争性谈判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谈判响应文件,与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参加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推荐成交供应商。23.谈判程序23.1在“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组织谈判,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须出示身份证核验身份。谈判开始前将当众检验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由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与参加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谈判;23.2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参加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将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如果参加谈判供应商试图向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23.3谈判报价按如下形式进行,即谈判开始前报价(按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投报并加盖公章)、谈判中报价(视谈判情况,可作为最终报价)及谈判结束后最终报价(该报价将作为评定的依据)。谈判开始前报价和谈判中报价将不向参加供应商公开。23.4谈判结束后,竞争性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并且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满足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然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指标评审,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家成交候选供应商。24.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24.1小组将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文件签署是否合格,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4.2在详细评审之前,竞争性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品牌、型号、性能、供货期、供货范围、服务要求,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甲方的权利或谈判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谈判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竞争性谈判小组三人以上认定。竞争性谈判小组决定谈判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4.3如果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竞争性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谈判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的响应文件。24.4竞争性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的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5竞争性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谈判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4.6竞争性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采购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谈判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4.7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不同的报价的;6)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7)响应文件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8)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9)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8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流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且评委会认定剩余有效报价无市场竞争性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谈判过程及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25.1竞争性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并与认为需要澄清的谈判供应商进行澄清,然后与通过初审的参加谈判供应商就本项目需求的价格、服务、质量、性能等与谈判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谈判中,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结束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就谈判达成的最终条款进行书面承诺并进行最后报价,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及谈判书面承诺文件将被视为确定成交的最终依据。谈判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25.2接到竞争性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应派人按竞争性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的内容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5.3接到竞争性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如未按第23.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26.采购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6.1谈判小组将按照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计。(2)供应商响应货物中若具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具有“环境标志认证产品”等情况的,对价格均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计。(3)竞争性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若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6.2在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需要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实际采购数量、配送范围等,各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供应商的合同签订。26.3竞争性谈判确定的最后价格及服务等仍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谈判的权利。27.与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除第19项的情况外,供应商企图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并经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确认,都将导致其谈判采购响应文件被拒绝考虑。28.最后审定28.1通过谈判并进一步检查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的各类文件资料,检查的结果必须是肯定的,才是授予合同通知书的先决条件。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竞争性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成交的通知29.1在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29.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授予合同通知书后,应立即给采购人代理人以“回执”,“回执”中应郑重保证履行成交供应商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29.3当成交供应商按第29项规定签订经济合同和协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通知所有未成交供应商。30.履约保证无31.签订合同31.1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授予合同通知以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时间最迟不晚于授予合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授予合同资格。31.2采购文件中采购人服务需求及说明、合同条款、采购响应文件、服务报价表,有关图表和说明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采购代理服务费32.1各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收费标准的80%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用;除此以外,成交供应商另需缴纳评委评审费用人民币叁仟元整。成交供应商拒不缴纳上述费用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33.质疑3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3.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3.6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受。33.7质疑函的主要内容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财政部指定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3.8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33.9质疑函应当现场书面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34.投诉34.1供应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4.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4.3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4.4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4.5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一、药品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成分最小单位采购数量最高限价(人民币)1贝达喹啉片100mg/片片37608片330.00元/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药物的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样品(每种最小单位包装1盒以上),该样品将作为评审及验收的依据。三、技术服务和售后承诺3.1供应商应提供药品使用期间的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方案;3.2药品在使用单位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质量问题,联系供应商后,供应商应12小时内答复,7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保证药品能够正常使用;3.3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的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提供免费更换。供货商应支付包装费和运费。对更换药品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3.4药品到达使用单位时的剩余效期不得少于该药品最长效期的80%。四、现场考察为保证药品质量,必要时将派出有关专家到生产厂家进行现场考察,了解所需产品的实际生产情况。五、其他*外包装贴或印有“政府提供免费药品”字样。第五章合同(本合同格式仅为采购文件提供之范本,部分条款可在实际签订时根据项目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1.通用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结算时间货到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2结算价格招标人以中标价格结算货款。3结算方式由招标人直接与中标人结算货款2.通用合同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是指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格式签署的协议,内容包括: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2)中标通知书;3)药品购销合同;4)其他相关文件。(2)“合同价”,是指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也可解释为中标人对招标人的实际供应价。(3)“伴随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人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国家相关规定、招标人要求及合同中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4)“招标人”是指本次招标采购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5)“中标人”是指为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提供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6)“经办机构”,是指招标人委托的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即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2产地“产地”,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2.3规格(1)交付药品的规格应与中标通知书规定的规格相一致。(2)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2.4有效期(1)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2)除非招标人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中标人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自到货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2.5知识产权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2.6包装(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2.7付款买方在货到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向卖方支付收到货物的全部货款。2.8价格除非国家价格调整或双方另有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药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应该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2.9配送配送由中标人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药品的批签发报告书(有效复印件),并按业主要求送往指定地点。2.10伴随服务(1)中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应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5)其他中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2)如果中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予以注明。2.11质量保证及检验(1)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2)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中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中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3)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中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使用。3.2.12中标人履约延误(1)中标人应按照中标合同中招标人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中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及经办机构。招标人或经办机构在收到中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可通过双方认可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3)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2.13误期赔偿(1)除本合同条款第3.2.12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2)中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2.14招标人履约义务(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2)招标人将完成中标合同采购量的采购。(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价款。指定结算银行的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4)招标人必须要求中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2.15不可抗力(1)中标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所称“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中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招标人。除招标人另行要求外,中标人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16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江苏省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17违约终止合同(1)在招标人对中标人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1)中标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经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2)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3)招标人有足够的事实和理由认定中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规行为。(2)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2.18破产终止合同药品供应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应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9转让除非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20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2.21合同生效本合同条款在双方签字后生效。2.22主导语言本合同以中文书写。2.23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24补充条款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款,如违反任何一款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药品的品名、包装、规格、产地、质量、价格、效期、运输、配送时间等要求),招标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10%的金额作为赔偿,具体实施办法由招标代理机构监督落实。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编号:供应商(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二○年月日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资格审查索引表资格审查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一、报价函、报价一览表及项目相关文件1.报价函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贵公司,号采购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谈判响应。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2.我们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3.我们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的规定,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报价截止日期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报价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报价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本次谈判的所有资料。5.我们理解,贵公司无义务必须接受报价最低的采购,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报价。同时也理解贵公司不承担我们本次报价的费用。6.如果我们成交,我们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供应商须知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2.报价一览表(一式四份,一份单独封装,其余随响应文件正副本一并封装))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药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最小单位报价(元)合价(万元)备注小计:(币种、金额、单位)(其中出厂价;运杂费;税金)报价(含运杂费、税金)合计:(币种、金额、单位)交付期:接招标人通知小时内交付至指定地点。到货后剩余有效期:是否小微企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小型和微型企业是指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3.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报价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付款方式响应有效期交货期质保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如供应商无任何偏离,也需在响应表中注明并在报价文件中递交此表。2.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采购文件要求。4.技术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对于某项指标的数据存在证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取指标较低的为准,对于可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或以功能描述回答。2.作为报价文件重要的组成部分,不能通过简单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或简单标注“符合”“满足”。3.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采购文件要求。二、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对“第一章竞争谈判采购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进行逐条响应,如有缺漏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三、其它相关文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招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投标的,仅需填写“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2.法人授权委托书致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宣告: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合法地代表我单位参加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的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报价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报价书和报价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名)年月日3.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代理日期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公司名称)(公章)授权代表:(亲笔签名)日期:2025年月日4.服务承诺(内容必须包括采购文件质保及售后服务的全部内容,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加盖公章)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由供应商自定)附件制造商资格声明1.名称及概况:(1)制造商名称:(2)总部地址:电传/传真/电话号码:(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2)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3.本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4.近3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1)出口销售(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2)国内销售(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5.近3年的年营业额:年份国内出口总额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部件名称供应商A.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B.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C.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制造商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字:签字日期: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四、政府采购政策(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填制的《节能产品报价表》,计算其所投节能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3、投标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如为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将不做价格扣除。4、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使用节能产品参加投标的真实性,如出现虚假响应,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文件具体规定进行处理。5、节能产品报价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采购编号:品目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单价(元人民币)总价(元人民币)其中,节能产品总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时间:(三)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填制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表》,计算其所投环境标志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3、投标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如为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将不做价格扣除。4、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使用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的真实性,如出现虚假响应,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文件具体规定进行处理。5、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采购编号:品目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单价(元人民币)总价(元人民币)其中,环境标志产品总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二线抗结核药品 贝达喹啉片 贝达喹啉抗结核药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