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才创业孵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2025)



项目及标段名称
武侯区创新人才创业孵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项目业主
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5/6/9 9:30:00

招标人
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开标地点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评标结果公示时间
2025/6/12

中标单位
四川交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2025/6/19

中标价
222083480.33元
公布日期
2025/6/19

评标委员会(四川省评标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李茂
单位: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姓名:祁志香
单位:四川柳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姓名:江文敏
单位: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姓名:余洪春
单位:四川德宝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姓名:陈杰
单位:四川大路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成员名单
姓名:张红
单位:退休

姓名:覃玉兰
单位:退休

其它需要公布内容


招标资料下载

标段名称:武侯区创新人才创业孵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文件]

[补遗文件]
图纸.zip

[补遗文件]
补遗[第1次].pdf

[补遗文件]

[工程图]
招标挂网图CAD.rar

[工程图]
合同附件11发包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docx

[工程图]
合同附件12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x

[工程图]
危大工程清单.pdf

[答疑文件]
答疑[第1次].pdf

武侯区创新人才创业孵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1号)致各潜在投标人: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修改为:10.1★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233925755.2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2388888.44元;规费3007935.92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300000元;暂列金额:18488856.1元;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0元)投标人投标函中填报的金额、投标报价文件中投标总价扉页的金额(修正前)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二、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本次重新上传的为准。三、原招标挂网图CAD图纸以本次重新上传的图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请各位潜在投纸为准。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所有补遗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招标人:成都武投标人自行承担。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05月23日附件11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文件成武太平园发[2024]11号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各部门:《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已经公司2024年第21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成武太平园发[2023]7号)即行废止。特此通知。—1—附件: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成都武侯太园城更新设有限公2024年·888日附件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为规范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明确项目实施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合法合规,提高投资建设效益和效率,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关于武侯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办法》(成武府发[2024]2号)《成都市武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细则(试行)》(成武国投集发[2024]4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成都市武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作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代建项目)第三条公司工程管理部门为建设项目现场管理的责任部门,-3-应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负首要责任,应严格按照经核定的概算实施项目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对项目报建、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移交等实施监管管理,在确保项目质量、安全以及使用功能的同时做好项目投资。第四条公司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应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决)算”的经济合理原则。第二章工程文件第五条以公司名义报送的工程文件,必须按公司公文管理制度及印章管理相关要求逐级签批后才能送出。第六条工程管理技术类资料需加盖公章方能生效,未加盖公章的文件不予认可。第三章工程计划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集团党委工作安排部署,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项目建设事项。第八条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按照年初制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管理,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建设计划的编制应符合工程建设规律,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节约建设周期。第四章前期管理第九条按照《成都市武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4-公司关于印发及招采相关流程图的通知》及相关制度执行。第十条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应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规划设计应有前瞻性、经济性、实用性,要充分考虑社会发展、市场经济及使用功能的新需求。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有利节省建设周期和节约后期管理成本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但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前需进行充分论证。第五章招采管理第十二条严格按照《成都市武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成武国投集发[2023]44号)以及招采相关制度执行。第六章工程重计量管理第十三条确认中标单位后,由项目业主(代建业主)合约管理部门向过控单位下达任务单,过控单位根据任务单要求(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0个日历天)对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招标补遗书等)、投标文件、中标清单中的投标报价进行经济分析。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投标清单、项目特征、工程量、单位、定额套用、错漏缺项、不平衡报价等进行经济分析,并审核施工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一致性。分析完成后由过控单位出具详细书面投标报价经济分析报告。(注:-5- 分析报告需提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存在的问题及合同签订的详细建议意见)第十四条施工蓝图下发后,由项目业主(代建业主)工程管理部门向过控单位下达任务单,过控单位根据任务单要求(期限原则上不超过90个日历天)对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进行重计量工作。合约管理部门配合对过控单位提交的重计量报告进行审核,重计量报告必须涵盖造价控制关键控制点、重点、注意事项、建议处理意见等内容。报告附件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单位变更说明、清单编制单位变更说明。审核通过后由项目业主(代建业主)分管领导组织公司设计、合约、工程管理部门及项目责任单位召开重计量专题会,形成专题会纪要后由工程管理部门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若因分阶段出图,可按上述要求分阶段完成重计量工作。第七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十五条工程管理部门为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内容。第十六条建设项目实行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制。针对每一个项目,由工程管理部门部门负责人委派适宜人选担任项目现场代表,现场代表为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配合做好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统筹管理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及工程变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收集、保存、装订项目资-6—料并归档。第十七条现场代表对建设工程质量终生负责。第十八条按项目工作需要,针对工程建设重大问题,如重大设计变更、项目资金的拨付等问题,适时召开专题会议,邀请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并编写专题会议纪要,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第十九条工程管理部门应监督施工单位遵守以下规定:(一)施工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给予1000元/项、次的处罚。施工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若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将更换原因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查后报项目业主(代建业主)工程管理部门。其中一般管理人员如安全员,质量员,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需由项目业主(代建业主)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可进行人员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更换需通过项目业主(代建业主)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可进行人员更换。更换的人员不应低于投标人员资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更换审批表详见附件5)(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向监理单位请假,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和现场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0元,罚责任人1000元,脱岗三次及—7-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三)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四)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五)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24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六)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建设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建设单位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七)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的通知,施工单位需在通知下签字并执行,若只签字不执行落实的将给予1000元/项、次的处罚。(八)施工单位必须按图纸、招标文件、合同及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或有隐患的,需及时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无故未完成整改或者不配合整改的,向总承一8-包人给予5000元的/次、项的处罚。重大安全隐患在限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建设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原因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整改后,仍然达不到相应规范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将该单位清出现场,不予结算工程款。第二十条工程管理部门应监督监理单位遵守以下规定(一)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要求配置齐全相关管理人员,现场管理高效,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给予1000元/项、次的处罚。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若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将更换原因资料报项目业主(代建业主)工程管理部门。其中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由项目业主(代建业主)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可进行人员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更换需通过项目业主(代建业主)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可进行人员更换更换的人员不应低于投标人员资质。(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更换审批表详见附件5)(二)监理单位项目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向建设单位请假,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罚责任单位2000元/项、次,罚责任人1000元/项、次。(三)严格执行巡视检查和旁站检查制度。1.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巡视检查,-9-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并责令其施工单位及时整改。2.重点施工部位监理人员要进行旁站检查,施工单位应接受并配合检查,旁站记录需旁站监理签字。(四)严格落实监理例会制度。1.工地例会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建设单位代表,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分包单位的工程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技术人员需参加。2.监理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3.监理例会主要内容包括:(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的原因;(2)检查分析所有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切实可行补救措施,提出下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状况,提出质量、安全问题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量核定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物力、机械设备情况;(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10-4现场例会应认真填好会议签到表,由监理单位按标准格式作好会议纪要,负责整理,发至各有关单位,并作好发文记录。5各参建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到会,有事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半天向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和总监或总监代表请假,应参加会议人员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责任单位给予500元的/项、次的处罚,责任人给予200元的/项、次的处罚,并在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6.建设单位下发给监理单位的通知文件等,监理单位需在通知文件下签字并执行,若只签字不执行落实的将给予1000元/项、次的处罚。7.监理单位应该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工作,若整改回复不及时或整改质量差,监理单位给予认可的,向监理单位给予5000元的/次、项的处罚。第二十一条管理办法中所有涉及的处罚事项,需在施工、监理合同中约定,若罚款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则在当期进度款中双倍扣除。第八章变更管理第二十二条严格按照《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关于武侯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办法》(成武府发[2024]2号)中相关规定流程办理。根据《成都市武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及招采相关流程图的通知》职责分工,前期规划调整导致的设计变更由-11—规划设计部门进行对接办理,施工现场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由施工现场管理部门负责。第二十三条工程变更控制原则(一)事先变更原则,设计缺陷和错误、现场施工管理引起的工程变更等,均应在需要变更的部分施工前进行变更。(二)先算后做原则,对工程变更必须事先进行变更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分析评审后方可实施。(三)时间限制原则,工程管理部门对工程变更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办。具体为:设计变更、现场签证30个工作日。(四)一单一算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一例,及时处理一例,一单一算。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不得以汇总方式编制多项变更事项的预算书或拆分变更事项编制预算书。(五)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完工后,工程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必须在完工14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之前签字确认。第二十四条工程变更应该符合以下要求:(一)工程变更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工程管理部门须保存完整的工程变更原件并及时归档。(二)建设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经济签证。—12(三)因突发事件引发的抢险救灾工程,按照施工应急预案和《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关于武侯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办法》(成武府发【2024]2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四)图纸会审提出的工程变更,原则上施工蓝图下发6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业主(代建业主)分管领导组织公司设计、合约、工程管理部门及施工、监理、设计、地勘、过控等单位(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召开图纸会审专题会议,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其中不涉及造价变化部分现场可实施,涉及造价变化的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变更流程执行办理。因分阶段出图,可按分阶段出图范围完成图纸会审工作。若遇特殊情况、一事一议。(五)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设计缺陷、规范调整等需进行变更的,原则上应在图纸会审时一并解决;在图纸会审后发现有确需变更的工程内容,应及时提出,并提交工程管理部门会同公司设计、合约管理部门及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过控等单位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及预算,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变更流程执行。(六)变更工程内容的造价,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政府相关规定确定。有过控审计单位的工程,其造价由施工单位提出,过审单位按约定审核。(七)工程管理部门需建立项目变更台账,详细记录该项目变更的工作内容、变更原因、造价影响,设立变更总额红线,严格控制变更总额。-13-第二十五条工程变更涉及造价金额变化遵循以下流程办理:(一)工程变更增加金额累计占暂列金额90%(不含)以下且一次性变更增加金额占暂列金额50%(不含)以下的:1.工程变更涉及金额5万元以下由项目业主(代建业主)分管领导组织公司设计、合约、工程管理部门及地勘、设计、监理、施工、过控等单位对变更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会审,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后实施。工程变更实施后3个月内,项目业主(代建业主)将变更相关资料报集团成控合约部存档备份。2.工程变更涉及金额5万元(含)—400万元(不含)由项目业主(代建业主)分管领导组织公司设计、合约、工程管理部门及地勘、设计、监理、施工、过控等单位(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对变更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会审,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工程变更实施后3个月内,项目业主(代建业主)将变更相关资料报集团成控合约部存档备份。(二)工程变更增加金额累计占暂列金额90%(含)以上或一次性变更增加金额占暂列金额50%(含)以上的或一次性变更金额400万元(含)以上的,根据《成都市武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细则(试行)》(成武国投集发[2024]45号)第六章相关工程变更程序执行。(三)“一次性变更”是指由一项变更事由导致的工程变更一次性变更金额为一项变更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包括土建及安装)费用汇总。-14-第二十六条设计变更的办理(一)设计变更是指为保证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参与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1.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2.增减工程内容;3.改变使用功能;4设计错误、遗漏;5.合理化建议;6.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7.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修改;8其他原因。(三)设计变更的内容1.变更部位;2.变更的原因或依据;3.变更方案,包含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及投资估算的增减,变更对工期等相关工作的影响,必要的附图及计算资料等。(四)设计变更的审查和实施1.设计变更流程按本管理办法第八章第二十五条相关约定办理设计变更。-15-2.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变更备案或签批的内容及时组织实施第二十七条现场经济签证的办理(一)现场经济签证单,由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原因,出现了与设计图纸或勘察报告等相关技术文件和事实不相符的事件,需要明确作为继续施工的依据时,由建设、监理、过控、施工等单位签认的行为。(二)现场(工程量)签证的范围,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需要现场确定的施工图、合同范围以外的新增工程量。能够在施工图、设计变更体现的工程量不得签证。(三)《现场工程量签证单》必须准确无误,签证单中的资料记载详细,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需要现场确定新增工程量的时间、签证的时间;2.签证的原因或依据;3.签证的内容及范围;4签证的具体工程量;5.附图、照片及计算资料等。(四)现场签证的程序1.现场签证流程按本管理办法第八章第二十五条相关约定办理现场签证。2.《现场经济签证单》须附工程量和造价计算表,经公司内部审核并出具书面同意签认后,才能进行签认。3在现场签证单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过控-16-单位共同签认后,应及时办理备案,并将书面签证单原件归档予以保存。(五)现场签证单可单独使用,与设计变更通知单配合使用时必须内容一致第二十八条技术核定单的管理技术核定单是记录施工图设计责任之外,对完成施工承包义务,采取合理的施工措施等技术事宜,提出的具体方案、方法、工艺、措施等。原则上技术核定单不涉及造价变化(需经过过控单位确认),仅对施工工艺、技术标准、图纸做法等进行进一步确认。需由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等单位共同确认。第二十九条工程变更其它规定(一)现场代表必须对工程变更及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按照发生时间顺序,连续编号,原则上每个参与单位保留不少于一份原件。(二)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避免纠纷,现场代表应督促各单位应在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三)工程变更程序中的往来文件、函、洽商记录等均须办理有关签收手续,并存档管理。(四)现场签证内容,所有签字人员不得采用类似“情况属实”等模糊性语言进行签认,必须实度、实量后,确认“同意”或“不同意”。(五)施工单位不得不经公司审批对原工程进行设计变更。-17-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一切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第三十条工程变更的监督(一)负责工程变更工作的有关人员对工程变更应相互监督,对因工程变更不当或在现场签证中弄虚作假给公司或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二)负责工程变更工作的有关人员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对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劳动关系将移送司法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现场代表应建立工程变更情况台账,需定期向工程管理部门部长及分管领导汇报工程变更情况。工程管理部门部长及分管领导按月对变更情况进行抽检和巡查。第九章进度管理第三十一条工程主体单位职责划分(一)工程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二)监理单位审核、审批施工进度计划,代表业主方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三)施工单位依据合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第三十二条进度控制措施(一)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经监理批准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18-划(总进度计划范围内),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施工人员、技术、机具是否满足,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二)以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监理单位应合理制定关键性工程施工计划,避免关键性工程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三)工程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四)施工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门组织施工单位做好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安排,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提出进场时间要求,负责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总包单位与各专业配套工程施工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土建与设备配套的交叉施工。(五)工程管理部门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对于一些不可抗力及政府行为(如雾霾预警、重大政府事件等)工程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记录统计工作,并作为办理合同工期顺延做好日常依据。(六)采取多级计划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每周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周报,周报体现劳动力机械及材料情况,每周进行进度汇报会,提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对比上周工期进度情况、及下周周计划,月底上报月进度计划,工程管理部门根据计划完成情况采取如下措施:(具体计划的相关表格由施工单位提供)1.周计划完成情况略有滞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进行—19—计划纠偏并上报具体措施。2.如月计划完成情况有明显滞后,工程管理部门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上级单位相关责任领导驻场进行现场督导,加快施工进度,并汇报工程管理部门进行情况记录。第十章质量管理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部门为施工的主要管理机构,应重视质量控制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规定和规范的要求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实现质量目标。第三十四条工程建设的所有建设项目均须聘请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的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监理单位的确定按照公司管理相关规定确定。监理单位是现场质量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监管单位。第三十五条工程管理部门要为监理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并对现场监理的工作能力和监理效果进行有效监控。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进场后,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对满足条件的场地进行移交,包括场地、红线点、座标点、水准点等移交给施工单位,并办好书面移交手续。第三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对进场的监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对监理人员名单是否与监理合同相符,检查和了解监理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简历是否真实可靠及时调整不合格的监理人员。一20一第三十八条工程建设项目确定监理和施工单位后,现场代表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图会审、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等。第三十九条工程管理部门应督促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大纲分阶段提交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监理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工程各阶段验收管理:(一)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自验后,通知现场代表和监理验收,验收通过后,各方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后,方可允许其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二)中间验收: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并在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上签字后方可报工程所在地质监站验收。(三)竣工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对单位工程进行检验评定,质监站参加,并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上签字,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门会同施工单位上报工程所在地质监站验收备案。第十一章安全管理第四十一条检查制度(一)各现场代表应组织监理和总包单位每周进行1次安全巡查。(二)工程管理部门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所有在建项目安全巡查。-21-(三)公司领导层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所有在建项目安全巡查。第四十二条资料检查(一)核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核查总承包与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三)核查总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四)核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五)督促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六)督促总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七)监督监理单位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等。(八)督促总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第四十三条现场检查(一)监理单位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二)加大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力度及-22-频次,督促监理单位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跟班监督检查。(三)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总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可以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四)督促监理单位进行安全监督工作,督促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五)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第四十四条消防检查(一)要求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要制定消防安全防火措施。(二)施工现场要按施工组织设计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三)核查施工单位各种消防器材置是否合理,要建立消防器材棚,督促监理定期检查失效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有明显的有效标志,消防器材要设专人保管。(四)督促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制度,参照动火审批手续内容。(五)严格要求工地现场禁止吸烟或设置固定吸烟区。(六)可燃、易燃或易爆物资分类储存,派专人看管,消防措施到位,存放和使用场所严禁用火。(七)工地上建筑工地配电箱、变压器下不得堆放易燃、可燃材料;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及时切断电源。-23-(八)建筑工地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量的要求。若是高层建筑,根据修建进度设置永久或临时的消防竖管,每层设置消火栓口,并配上水带和水枪。第四十五条文明施工检查(一)围挡1.市区重要区域施工围挡不低于3米,主要路段施工围挡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围挡不低于2米。2.围挡必须使用硬质材料,必须是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绿色的要求3.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中断。4小区内多个单位多个工程可用软质材料围挡。(二)材料堆放1.要求施工单位对建筑材料、构件、机具必须按总平面图指示位置堆放和设置。2.要求施工单位对材料堆放位置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识牌。3.要求施工单位对各种材料、垃圾、物品堆放要整齐、清洁有序,标牌栏内均要写明责任人姓名。4要求施工单位要保证施工场地平整、整洁、无乱堆放、无散落物。5.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垃圾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措-24—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撒。(三)办公及生活设施1.办公区域:整洁有序,每日进行清扫。急救物资配备齐全。2.吸烟区:配备消防器材,派专人每日清扫。3食堂:有消毒、防尘灭蝇措施。燃气管道定期检查,避免老化,煤气罐间距合理,保持通风。工作台和地上无油腻,必须要有关部门发放的临时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合格证和培训上岗。必备冰箱,有专人管理,生熟分开,定期清洗。每日食品需进行留样,不少于48小时。砧板、摇肉机、拌面机用后洗净,不得有污垢、霉变物,有加盖的泔脚桶或封闭垃圾袋。4厕所:严禁设置于河道上,或将粪便直接排河道。不能直接把粪便排入雨水管道,应有贮粪池或集粪坑,并密封加盖。粪便不得满溢,要及时清运,有专人管理,每日清洗,保持整洁,定期下药,并有记录。厕所内不得有蝇蛆。5.宿舍:室内外环境整洁,无蜘蛛网、积灰、痰迹、烟头、纸屑。室内通风、明亮、干燥,无异味。床上生活用品堆放整齐,床下不得随意堆放杂物,有卫生值日制。6.浴室:专人管理、清扫、保持整洁。室内排水畅通,浴水不得随意排放到路边。(四)扬尘管理-25-1.建筑工地的进出口、场内道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地必须硬化;施工道路的钢筋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小于20厘米,有条件的工地可以采用黑色路面,硬化长度一般不低于20米。2.清扫道路、场地时,必须做到先洒水后清扫。3.土石方开挖作业应采用湿法作业,对基坑开挖部分的泥土应覆盖密目网。4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垃圾堆放点必须具备遮挡措施,同时在建筑垃圾上覆盖密目网,并定时洒水。5室内、楼层内施工时同样要采取控制扬尘的措施,对楼层内、室内的建筑垃圾应当采用袋装的方式清运,便于运输和控制扬尘,严禁将垃圾从楼层上向下倾倒。6.木制品加工时应在库房内进行,并及时将木屑清扫在密封容器内或袋内,破碎混凝土、切割大理石和砖块,模板周转清理等作业时应采用湿法作业。7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钢管脚手架和塔吊等机具要定期除锈、刷漆。8脚手架等部位使用的密目网原则上一个月至少清洗一次,如果密目网上的积尘严重时应及时清理。9.脚手架、平台等部位设施上的垃圾严禁用翻竹笆、吹尘等方法来清除垃圾,应当先洒水后清理、拆除脚手架、平台等设施时应当采取控制扬尘的措施。-26—10.严格烟尘控制。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工地生活燃料应符合环保有关要求。11.从事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符合环卫部门的有关要求并经政环卫部门批准和持有相关准运证明。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箱完好,装载的货物必须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环境。12.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酒落和流溢。(五)设施管理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和施工区域5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且施工周期为6个月以上的,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没有达到条件的工地只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均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2.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定人对沉淀池、沟槽进行清理,做到排水畅通,无污水外流或堵塞排水沟现象,杜绝随意排放。3泥浆排放必须做到三级沉淀排放,达到沉淀要求后才能排放到市政管网。4全阶段在工地围挡一圈按规范设置喷雾装置;工地大门-27-口及施工道路增加雾炮装置;基坑周边及马道应设置喷雾装置;塔吊塔臂上应设置喷雾装置;房屋及安置工程进行主体、装饰施工时,应在楼层周边设置喷雾装置。5.现场的材料堆放应采取防尘措施(覆盖密目网、洒水等)6.对特别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堆放在密闭的库房内,装卸时做到轻放、轻装、轻卸。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尽事项严格按照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二章工程结算管理第四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是工程结算工作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对工程结算工作负主要责任,合约管理部门、规划设计部、财务部应积极配合参与,并负相应责任。第四十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办理完毕竣工手续后,工程管理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格的文件、双方确认的所有工程变更签证,先由过控单位初审后,向集团合约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第四十九条工程竣工结算若在为政府审计清单中选取中的项目,报成都市武侯区审计局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实施结算审计工作。第五十条结算审核时按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计算-28一结算总价,在审核结算书、与施工单位核对时参照合同进行质量奖罚、安全奖罚、水电费、扣款项目、配合管理费、总包服务费、保修金等费用的计算、扣除。第五十一条结算送审总价应为:签约合同价一暂列金+已完善手续的变更签证+政策性价格调整+合同约定价格调整。第十三章工程款支付管理第五十二条工程款支付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况严重的,将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公司项目工程款、材料和设备款的审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以及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服务费用的支付均按本办法执行。第五十四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经办工程相关费用支付工作,在约定时限内核量审价,由施工提出形象进度确认单,经监理、过控、现场代表、工程管理部门部长、合约管理部门确认后,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审批,以及与施工单位对接等具体事务。第五十五条工程进度款原则上按合同约定支付,应由施工单位提交进度款申请,由监理、过控、现场代表、工程管理部门部长、合约管理部门共同签署同意后,按照公司款项支付流程进行支付。第五十六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台帐,记载每笔付款、扣-29一款情况,并予以保存。第五十七条前述付款仅限于预付款、进度付款,不包括工程款的最终结算,最终结算付款为竣工结算审计报告金额经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才能支付。第十四章工程档案管理第五十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安排专职档案管理人员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工程施工现场代表应配合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归档、移交、索引、保管、统计工作。第五十九条工程管理部门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档案资料要与现场形象进度匹配。第六十条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执行。第六十一条档案分类要求(一)要符合形成档案的专业和形成单位的项目活动的性质和特点。(二)各类工程项目中,同一类工程档案的分类标准应该一致。(三)分类层次,类目要简明,不宜过多过繁。(四)分类应力求按照专业系统实现标准化。第六十二条档案质量要求-30一(一)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二)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三)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四)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五)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第六十三条档案室管理要求(一)档案室是机要重地,非档案人员禁止入内,进出档案室须登记。(二)档案室必须坚固,采取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等措施,并经常检查各项措施是否有效。(三)对档案室内各种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分别上架入柜,柜架排列科学、合理。(四)档案室内严禁存放与保存档案无关的非档案物品。(五)档案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做好记录,发现破损和字迹模糊及时修补、复制。(六)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熄灯、关好门窗。第十五章移交管理第六十四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应及时通知公司投资运营部或使用单位同步验收,同步移交。代建项目通知项目业主及时移交(详代建项目移交单附件8)-31一第六十五条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施工、监理单位与接收单位一起核实实物移交内容、数量,明确实物状态,并作为移交协议附件留存。对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责成施工、监理单位限期整改合格。第六十六条工程移交的同时,工程管理部门应会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编制项目使用说明书,详细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明确项目中有特殊养护要求的设备、构件的养护注意事项。第六十七条在工程移交协议中,应明确质量缺陷范围、质量缺陷期及质量缺陷期内质量缺陷整改程序。第十六章工程廉政建设第六十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工程建设廉政建设,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履行职责。(一)不得向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得在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工作职责的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得向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32-属参与同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十七章附则第六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拟制、修改和解释。第七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第七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修订、完善。第七十二条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因国家、省、市、区、集团等规定政策调整的,以最新版本为准。附件:1.形象进度单2.工程项目支付额度审定审批处理单3.现场工程量签证单4现场经济签证单5.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管理人员更换审批表6.处罚决定通知单7.处罚通知回复单8.代建项目移交单-33一附件1-1年月形象进度单第页共页项目名称:编号:施工单位:本月进度形象施工单位(章)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单位(章)负责人:年月日过控单位(章)负责人:年月日建设单位(章)现场代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年月日1+注:1.本月进度形象、本月已完报审范围,要求文字表述的计量范围及实施内容应该符合实际、客观准确。2签证、变更、技术核定单等须连续编号,将其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并提交。附件1-2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支付额度审定审批处理单项目名称申请拨款单位户名开户行银行帐号合同价格(中标价)元形象进度已拨款金额元拨款次数次本次申请拨款金额元施工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章)监理单位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监理机构(章)过控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签字):过控单位(章)建设单位意见现场代表(签字):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附件1-3现场工程量签证单受文单位:编号:共页第页工程名称或编号施工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图纸编号签证金额、一单一算(万元)变更内容:工程附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过审单位造价员: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现场代表年月日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年月日规划设计部年月日分管领导年月日附件1-4现场经济签证单受文单位:编号:共页第页工程名称或编号施工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图纸编号签证金额、一单一算(万元)变更内容:工程附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过审单位造价员: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现场代表年月日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年月日规划设计部年月日分管领导年月日附件1-5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管理人员更换审批表被更换项目施工(监理)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施工现场担任职务注册资格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施工(监理)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施工现场担任职务注册资格技术职称更换原因(必须提供相关资料)被更换人员意见本人签名: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名(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现场代表签名:年月日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分管领导签名:年月日注:1.涉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需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2.更换的人员不应低于投标人员资质。—338-附件1-6处罚决定通知单编号:被处罚单位名称日期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金额大写:小写:整改要求处罚决定单位现场代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盖章)年月日-39-附件1-7处罚通知回复单工程名称:编号:致:(发出处罚决定通知单机构):我方接到编号为的《处罚决定通知单》后,已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请予以复查。整改情况说明:附件:证明文件资料被处罚单位名称/项目部(印章)被处罚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复核意见:处罚决定单位(印章)复核人(现场代表签字):年月日注:本表一式四份,业主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过程控制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40-附件1-8代建项目移交单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移交项目移交时间移交内容及范围备注移交方:接收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盖章:盖章:—41-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综合部2024年8月8日印发-42-附件12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文件成武太平园发[2024]5号关于印发《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成都市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成安办[2023]63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一1—合治理”的方针。公司草拟了《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武侯太平园公司2024年第3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成者武候太平园城市更新公型1月9日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侯太平园公司)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成都市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成安办[2023]63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为指导方针,特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为规范武侯太平园公司对建设工程管理各类违章违规的处罚和管理程序,加强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遵章守纪的主动性、自觉性,保证项目管理活动的有序进行,强化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执行力和监督力,提高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效能,进一步推动工程项目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特制定本细则。一3-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武侯太平园公司建设工程(包括代建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类违章违规处罚的管理。违章违规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或相关规定、规范、标准虽未造成损失,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做法和行为。第四条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武侯太平园公司工程部及各单位部门在实施对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统一按照武侯太平园公司编制的细则执行。第五条处罚与常态化检查工作同步实施,必须坚持制度从严执行原则、“一视同仁”原则和发现安全生产违章违规立即予以纠正整改和处罚的及时性原则。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工程部负责工程管理类各项制度的执行,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附件1),建立隐患整改单台账,并要求责任单位按《隐患整改回复单》(附件2)进行回复。第七条工程部负责工程管理类各项制度相关处罚规定的执行,可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开具《处罚决定通知单》(按成武太平园发[2023]7号,附件3),建立处罚单台账,落实罚款收缴情况。-4第八条责任单位收到处罚通知单后30个工作日内将处罚金缴纳至武侯太平园公司财务部,武侯太平园公司财务部建立专项罚款缴纳台账记录并开具收据,若逾期未按时缴纳,则在当期进度款中双倍扣除。第三章管理程序第九条检查人员按照《处罚决定通知单》开具罚款单时,应经过受检单位项目负责人就安全生产违章违规事实和处罚金额签字确认。第十条开具的《处罚决定通知单》一式五份,业主单位两份(工程部、财务部各一份)、监理单位、过控单位、责任单位各一份。.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将与责任单位承担连带监管责任。被处罚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由监理单位实施监督,若监督不落实,将给予监理单位5000元/项·次的处罚。第十二条《处罚决定通知单》在3天内由被处罚责任单位整改闭合,并填报《处罚通知回复单》(按成武太平园发[2023]7号,附件4)一式五份,业主单位两份,监理单位、过控单位、责任单位各一份,由业主单位进行复核签字并归档。第四章检查制度第十三条各现场代表应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每周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查。-5-第十四条工程部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所有在建项目交叉安全巡查。第十五条公司领导层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所有在建项目安全巡查。第五章检查内容及处罚标准第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分为以下七个板块内容:文明施工管理、安全管理、机电管理、人员管理、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安全资料管理、信息报送管理。(一)文明施工管理1.企业形象方面,凡有下列情形者每次罚款2000元/处。(1)未按建设单位所属集团、公司企业形象要求执行,有缺项或不符合现象的;(2)未按管理要求进行配电房、加工棚、防护棚、围挡的搭设,有损建设单位形象的;(3)施工大门围挡处未按要求挂有五牌一图,且内容不齐全、不规范、不整齐;2.道路场地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按时整改,罚款1000元/处。(1)未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的;(2)现场道路不畅、未设置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有积-6水;(3)露裸堆土没覆盖或进行绿化布置的;(4)车辆出入口未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3.扬尘治理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按时整改,罚款1000元/处。(1)施工大门处未设置三级沉淀池,无冲洗设备,带泥出门的,土方开挖作业,挖机作业区域未设置降尘措施;(2)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处理不合格,直排入城市下水管道的;(3)围挡、基坑、马道未设置喷雾装置的;4.环境保护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按时整改,罚款1000元/处。(1)未建立扬尘、噪声防控措施或措施不到位的;(2)室内施工未采取控制扬尘措施的,对楼层内、室内的建筑垃圾直接从楼层上向下倾倒的;(3)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未集中堆放,垃圾堆放点没有进行具备遮挡措施,建筑垃圾上未覆盖密目网,未定时洒水;(4)噪音扰民被民众投诉且影响较大的;(5)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未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对破损安全网未及时更换,钢管脚手架使用前未进行刷漆、镀锌等防锈处理的;(6)脚手架等部位使用的密目网积尘严重未及时清理的;-7-(7)未严格控制烟尘。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工地生活燃料未符合环保有关要求,扬尘防控措施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修复的;(8)建筑工地进出口、场内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地不硬化,驶出工地车辆未冲洗干净、带泥、超载上路,清运垃圾或流体物品未采取遮盖、防遗撒措施。5.材料管理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按时整改,罚款1000元/处。(1)未按总平面布局和黄线管理规定,材料、构件、料具分类堆码整齐的;(2)对材料堆放位置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识牌;(3)材料存放未采取防火、防锈、防雨措施的;(4)建筑垃圾的清运未使用器具或管道运输的;(5)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未采取防火措施的;(6)未保证施工场地平整、整洁、乱堆放、乱散落物,未有专用钢筋废料池,不能做到工完场地清的。6.生活设施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按时整改,罚款1000元/处。(1)未建立卫生责任制度、食堂管理制度;(2)未办理卫生许可和炊事人员健康证;(3)食堂未配备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未设置一8-“一洗、二清、三消毒”池等措施,食品未生熟分开、留样少于48小时;(4)厕所卫生未达到规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未设置集粪池并密闭加盖,未及时清运,无专人管理,每日清洗,定期消毒,厕所内不得有蝇、蛆等;(5)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有白色垃圾或生活垃圾;(6)浴室:无专人管理、清扫、保持整洁。室内排水堵塞,浴水随意排放到路边;(7)未建立民工宿舍管理制度,宿舍区脏、乱差、存在环境卫生隐患的和宿舍区内乱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炉、煤气炉、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8)施工现场未设置临时厕所,随处大小便的;(9)施工现场未设置固定休息茶水亭区;(10)临时设置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不符合《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规定的。7.现场围挡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按时整改,罚款1000元/处。(1)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中断,未设置封闭围挡;(2)建设工地围挡总高度低于3m(不含灯箱高度),并在其底部未设置0.5m高的黄黑相间警示带等不满足要求的;-9一(3)未达到坚固、整洁、美观要求的;(4)围挡内则堆物堆载存在安全隐患的。8.综合治理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按时整改,罚款1000元/处。(1)项目管理范围内车辆乱停乱放有碍交通的;(2)电瓶车未统一设置充电场所,私拉乱接的;(3)项目未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包环境卫生、包容貌秩序、包绿化),有损项目文明形象的;(4)从事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不符合环卫部门的有关要求,未经政环卫部门批准和持有相关准运证明的,车辆进入本公司项目内,按照2000元/台.次进行罚款;(5)未有急救器材、保健医药箱,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6)施工现场未设置实名制员工通道。(二)安全管理1.危大工程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4000元/处。(1)未按方案实施、未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现象;(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10一2.消防管理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2000元/处。(1)未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的现象;(2)现场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指定动火监护人员的现象;(3)现场可燃、易燃或易爆物资未分类储存,无专人看管,消防措施不到位,存放和使用场所未禁用烟火;(4)施工现场未禁止吸烟或未设置固定吸烟区;(5)施工现场配电箱、变压器下不得堆放易燃、可燃材料;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及时切断电源;(6)建筑工地未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无法保证消防用水量的要求。若是高层建筑,未按修建进度设置每层消火栓口,未配上水带和水枪;(7)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的要求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8)临设设施或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或宽度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既有安全出口被封堵;(9)临设设施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3.安全防护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2000元/处。-11一(1)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劳动保护用具、“四口”、“五临边”未防护的现象;(2)防护不规范、电梯井内未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安全平网的,门洞处未按要求防护的现象;(3)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或宽度、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棚顶未规范采取双层防护的现象;(4)高处攀登作业时无牢固的作业脚手架的,梯脚底部有垫高或无可靠拉撑装置的现象;(5)悬空作业处未设置防护栏杆或其他可靠的安全设施的,用的锁具、吊具等未经验收的现象;(6)移动式操作平台四周未设置防护栏杆、高宽比大于3;或高宽比大于3,未采取相关措施,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现象。4.基坑工程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2000元/处。(1)基坑支护、放坡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的现象;(2)基坑边沿、基坑底四周未设排水沟和集水井或排除积水不及时的,放坡开挖对坡顶、坡面、坡脚未采取降排水措施的现象,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3)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安全距离、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现象;(4)未按要求进行基坑工程监测的现象(第三方监测单位12-不能代替施工单位自行监测行为);监测主要内容与项目应严格按照《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执行;(5)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6)有下列基坑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基坑底部出现管涌;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5.脚手架、模板支撑、支撑体系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2000元/处。(1)脚手架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搭设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现象;(2)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不符专项施工方案、规范要求的现象,未设置连墙件或连墙件整层缺失;(3)架体结构、剪刀撑、横向斜撑设置、安全防护、脚手板安设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规范要求的现象;(4)未验收合格及未悬挂验收合格标志牌、限重牌就使用的现象;(5)型钢悬挑脚手架的型钢构造及安设、U型锚环、螺栓、穿墙构造、钢拉杆或钢丝绳及锚环等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的现象;(6)附着支座、安全装置设置、水平悬挑长度、悬臂高度、-13—主框架及水平支承桁架安装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的现象;(7)未验收合格记录表及悬挂验收合格标志牌的现象;(8)脚手架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的要求;(9)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斜撑现象;(10)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失效、被人为拆除破坏;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米;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11)模板支撑架支撑在脚手架的现象;(12)架体可调托撑、底座设置、安全防护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的现象;(13)模板支撑体系拆除程序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的现象;(14)后浇带支撑架体结构、剪刀撑、横向斜撑设置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规范要求的现象;(15)钢管扣件材质有质量问题的现象。6.电气焊作业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2000元/处。(1)焊机未放置在防雨、通风良好的地方;交流弧焊机变一14-压器的一侧电源线长度是否在5米以内,二次长度是否在30米以内。电源线有否老化、破损现象;(2)氧气瓶未安装减压器,气瓶存放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气瓶未有防震圈和防护帽;(3)焊接作业处未配置消防器材。7.有限空间作业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2000元/处。(1)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未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对施工人员未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2)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的。8.拆除工程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2000元/处。(1)拆除施工作业顺序不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的;(2)未有相应扬尘治理措施。9.暗挖工程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2000元/处。(1)作业面带水施工未采取相关措施,或地下水控制措施失效且继续施工;(2)施工时出现涌水、涌沙、局部坍塌,支护结构扭曲变形或出现裂缝,且有不断增大趋势,未及时采取措施。-15-(三)机电管理1.施工用电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1000元/处。(1)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且无防护措施;(2)配电室、配电装置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周边不得堆放易燃、可燃材料;(3)重复接地与接零保护、电缆敷设杂乱不符合规范要求,随意拖拉,私拉乱接,电线存在老化、破损、未包扎等现象;(4)现场未使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现象;(5)配电箱未设置系统图和分路标记,无电工巡查记录或记录不及时,电器元件损坏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开关箱不符合“一机、一闸、一漏”要求的现象;(6)特殊场所、作业环境的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7)停、送电时未有专人负责,未悬挂停电标志的现象。2.施工机具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1000元/处。(1)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装置不齐、失修、带病运转的现象;(2)未作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的现象;(3)机械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的的现象;(4)电焊机二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绝缘层老化的现象;(5)机械未有防护罩、防护挡板、保护套等安全装置。3.起重机械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4000元/—16—处。(1)未经法定检测或检测结果不合格、自检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的现象;(2)维护保养不到位的现象;(3)指挥人员未在岗、违章操作的现象;(4)起重机械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5)吊具、索具、吊点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现象;(6)施工人员站在吊杆下、吊物下、被吊物起吊前区、导向滑轮钢绳三角区、快绳周围、斜拉的吊钩或导向滑轮受力方向下;(7)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被违规拆除、破坏的。4.塔机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4000元/处。(1)基础、地脚螺栓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现象;(2)附着装置,金属结构件及标节有严重变形,锈蚀,脱焊,焊缝有裂纹的现象;(3)未对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以及附着前对结构件、顶升机构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4)各安全限制器缺损,失效的现象;(5)操作室锈蚀严重的,无急停开关或失效,无绝缘地板,—17—无灭火器或失效,操作手柄无零位保护或失效的现象;(6)吊具,索具、吊点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现象;(7)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指挥人员未在岗的现象;(8)塔机通道、塔身垂直度,自由端高度不符合规定的现象;(9)配电系统安设不规范,线路破损及裸露的现象;(10)群塔作业未有防碰撞方案,未有可靠的防碰撞措施;(11)塔机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5.施工电梯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4000元/处。(1)基础设置不规范,无基础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定的现象;(2)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3)附着装置,金属结构件及标节有严重变形现象;(4)锈蚀,脱焊,焊缝有裂纹的现象;(5)附着装置配备,设置或连接不符合规定的现象;(6)齿条或标节,附着装置的连接销轴或螺栓不符合规定或安装不符合规定的现象;(7)各安全限位装置,极限开关缺失或失效的防坠器达到-18一报废年限仍使用或逾期未检测的现象;安全器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标准节连接螺栓缺失或失效的;(8)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违章操作的现象;(9)配电系统安设不规范,线路破损及裸露的现象;(10)施工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6.物料提升机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4000元/处。(1)基础设置不规范,无基础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定的现象;(2)导轨架垂直度,自由端高度不符合规定及说明书要求的现象;(3)附着装置,金属结构件及标节有严重变形,锈蚀,脱焊,焊缝有裂纹的现象;(4)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违章操作的现象;(5)物料提升机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7.吊篮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4000元/处。(1)悬挂机构的设置,结构连接及方式,配重的设置不符合规定及使用说明书的现象;(2)安全装置缺失或失效,安全锁超过标定期仍使用的现象;-19-(3)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设置及使用不符合规定及说明书要求的现象;(4)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吊篮的(超员,超载,平台内违规电焊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违规进出等)、作业后悬停空中的现象;(5)标识标牌不符合规定的现象。8.卸料平台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4000元处。(1)卸料平台三侧未有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安全高度不够;(2)平台脚手板搭设未严实可靠;(3)平台未采用有效、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4)钢丝绳的锚扣、绳卡,锚环未符合规范要求;(5)平台锚固端、嵌固端未符合规范要求;(6)平台未悬挂明显的限载牌;(7)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未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未做可靠连接。(四)人员管理1.主要管理人员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1000元/处。且各项目签订的监理、施工合同相对比,按照最高处罚实施。(1)主要管理人员未常驻施工现场的现象;一20一(2)每天未填写考勤表,定期未向监理单位汇报的现象;(3)派驻主要管理人员未与投标书一致,擅自更换人员,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现象;(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事离开工地,未经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的现象;(5)监理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未通知建设单位并且未指定代理人,未经现场代表批准;(6)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2.安全人员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1000元/处。.(1)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配置人数的;(2)未设置负责文明施工专职管理人员;(3)未设置负责机械类、土建类、综合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专职人员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1000元/项。(1)未设置劳资员;(2)未设置安保人员;(3)未设置清洁人员;(4)未设置民工食堂、民工宿舍专职管理人员;(5)未设置道路交通协管员;-21-(6)未设置有经培训的急救人员。4.劳务人员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1000元/处。(1)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同签订而进场施工的现象;(2)人员传阅淫秽物品的现象;(3)人员在施工现场吸烟、追逐打闹的现象;(4)人员未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赤身、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5)人员不符合国家规定劳动年龄的现象。5.劳务人员严重违规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4000元/处。(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无证上岗的现象;(2)人员聚众赌博、饮酒闹事、打架斗殴、酒后作业等。(五)民工工资支付管理1.组织管理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1000元/次。(1)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未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未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未进行用工实名登记;(3)未订立劳动合同,未实名登记的人员,进入项目现场施工。-22-2.专职人员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1000元/项。(1)设置的劳资员未有相关上岗证书;(2)与项目中标人员不符,且未办理人员变更手续。3.劳资资料管理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2000元/项。(1)未开设专门银行账户(2)未有民工工资支付凭证(3)未有民工工资支付台账(4)未有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台账;(5)未有项目员工花名册;(6)未有项目员工考勤表;(7)未有书面劳动合同。4.发放管理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4000元/项。(1)发生民工工资拖欠现象;(2)未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现象(3)未有民工工资发放处置预案;(4)出现上访和群体民工工资投诉事件现象。(六)安全资料管理1.安全资料管理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1000元/项。-23-(1)未有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清单;(2)未明确伤亡事故、安全标准、文明施工等安全目标;(3)未有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资料不全;(4)未有安全教育资料,安全教育的培训制度、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的花名册、“三级”安全教育卡、变换工种教育制度以及节假日、季节性安全教育记录;未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等;(5)项目安全检查资料不全,未有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对隐患整改情况复查后的整改报告、阶段性验收资料等;(6)安全日志内容不全,未记录“危大”和“超危大”工程涉及部位、主要特征,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验收情况等其他需要记录的内容;(7)未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未有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证件;(8)未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用品台帐、文明施工费用投入台帐、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统计表、安全防护用具及机具设备准用证或防护用品检查报告不齐全;(9)未有设备、设施验收及检测记录资料:设备机械、机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脚手架验收记录、模板工程验收记录、基坑支护验收记录、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临时用电验收记录、塔机验收记录、龙门架及物料提升机验收记录、外用电梯验收记-24-录、施工机具验收记录、起重机械安全装置监测记录、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接地电阻检测记录、绝缘电阻检测记录、电工巡视记录、垂直运输机械交接班记录、施工机械维修记录等;(10)未有相关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安全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名录、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记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11)未有文明施工管理资料,门卫交接班记录、宿舍管理制度、消防制度、动火审批手续、治安保卫制度、五牌一图、施工现场排水平面图、卫生责任制、食堂人员健康证、急救措施及急救员上岗证、防疫宣传教育材料、夜间施工手续、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制度等;(12)未有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及班前教育记录;(13)未有安全标识平面布置图及安全标识统计记录表;(14)未有项目管理机构审查记录(后附人员相关证书及聘书),未报审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未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七)信息报送管理信息报送应包含:事件发生单位概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事件简要经过,有无人员伤亡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目前已采取的措施。要求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一般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报告,之后采用文字报告。凡有下列情—25-形之一者,每次罚款2000元/项。(1)信息报告流程错误,未按规定流程进行上报,报送效率低;(2)信息报告及时性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3)信息报告准确性差,未尊重客观事实,文字、数据表述不准确;(4)信息报告时效性差,未以推动工作为原则,形式主义严重;(5)信息报告真实性差,未实事求是,未核实信息来源。第十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合格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武侯国投集团和武侯太平园公司管理办法中按照最高规定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处罚,且对施工单位处罚不低于1000元;可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单次处罚金额不低于500元。同时,监理单位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连带监管责任,对监理单位视具体情况按照施工单位每次罚款金额的20%进行处罚,且不低于1000元;可对总监理工程师单次处罚金额不低于500元。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合格而被举报属实或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或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武侯国投集团和武侯太平园公司管理办法中按照最高规定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处罚,且对施工单位处罚不低于2000元;可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单次处罚-26一金额不低于1000元。同时,监理单位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连带监管责任,对监理单位视具体情况按照施工单位每次罚款金额的20%进行处罚,且不低于1000元;可对总监理工程师单次处罚金额不低于1000元。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被行业主管部门、武侯国投集团及第三方巡检、武侯太平园公司安全检查中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成都市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成安办[2023]63号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武侯国投集团和武侯太平园公司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加倍处罚。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细则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拟制、修改和解释。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一条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政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要求及国家、地方或行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与规定的规定执行,以及武侯国投集团、武侯太平园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上述文件有修改的,按照上述文件最新修改版本执行。一27-附件1-1隐患整改通知单项目名称编号:检查类别检查时间检查情况检查发现的隐患隐患1:!..(隐患图片附后)整改时限检查人员注:本表一式四份,业主单位两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28-附件1-2隐患整改回复单编号: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贵公司工程部于年月日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并下发隐患记录单,项目部在监理单位监督下,已于年月日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回复如下:回复问题或隐患整改内容:隐患1:整改内容:(整改前后对应图片附后)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字):注:本表一式四份,业主单位两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29一附件1-3处罚决定通知单编号:被处罚单位名称日期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金额大写:小写:整改要求处罚决定单位现场代表:工程部部长:分管领导: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五份,业主单位两份、项目监理机构、过程控制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30-附件1-4处罚通知回复单工程名称:编号:致:(发出处罚决定通知单机构):我方接到编号为的《处罚决定通知单》后,我司对该处罚无异议,已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整改情况说明:附件:证明文件资料被处罚单位名称/项目部(印章)被处罚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致:(发出处罚决定通知单机构):我方接到编号为的《处罚决定通知单》后,我司对该处罚无异议,已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整改情况说明:附件:证明文件资料被处罚单位名称/项目部(印章)被处罚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五份,业主单位两份、项目监理机构、过程控制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31-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1月25日印发-32一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1月25日印发-32一interface return error武侯区创新人才创业孵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答疑文件(01号)致各潜在投标人:一、我单位于提问截止时间前收到网络提问,现汇总后对“武侯区创新人才创业孵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的提问作如下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文件要求(二)提问内容2:2.疑问:由于该项目提供了品牌投标文件文件要求(三)提问内容3:3.疑问:本项目是否需要填写(一)提问内容1:1.疑问:本项目是否有材料暂执行估价,若有,请招标人提供具其他材料中?执行表,那么品牌表是填在材料计日工单价或者合价?若需填写,请明确计日工单价的取费文件以及计日工合价的具体金额。体金额。回复1:按招标表备注中还是附在回复2:按招标要回复3: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四)提问内容4:4.招标文件中6.5.2.1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按含税暂定签约合同总价0.05‰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迟延履约违约金;疑问:条款中逾期竣工违约金为合同金额0.05‰的违约金计算为11,692.29元约定过高,建议修改为5000元/日。回复4: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五)提问内容5:5.疑问:招标清单中存在地基与基础工程,建议提供地勘报告查明地下土石层详细分部情况。回复5:以本次重新上传的图纸为准(六)提问内容6:6.疑问:招标清单中未明确计划开竣工时间,是否完善相关日期?便于编制进度计划。回复6: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七)提问内容7:7.疑问:本工程存在土石方工程,请招标人明确是否有指定的弃渣场,如有请提供具体位置或运距。回复7: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八)提问内容8:8.疑问:招标清单中电梯工程分部分项自编清单编码不为12位,是否修改。回复8: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九)提问内容9:9.疑问:请问业主总承包服务费是否按照软件中给定的即可,无需其他操作回复9: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十)提问内容10:1.清单编制说明六、其他说明12条“招标人未提供类似品除外)。”请标文件要(十一)提问内容11:2.清单编制说明中提供了附标文件要牌及规格型号的,投标人须注明品牌及规格型明确是否需要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明确材料品牌。求执行号(砂、石等无品牌的件《主要材料及设备参考品求执行牌表》,请明确是否需要在报价文件中备注品牌。招标人:成都武侯太平园城市更新建设回复10:按招回复11:按招有限公司2025年05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新人才创业孵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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