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楼维修改造 宿舍楼维修开展维修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喀什职业技术学院2025)



[政采云]喀什职业技术学院5、6、7号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KSDQZFCG(CS)2025-19                  
二、项目名称: 喀什职业技术学院5、6、7号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陕西中鼎宇峰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1010室
报价:4496273.26(元)
90.86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喀什职业技术学院5、6、7号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
喀什职业技术学院5、6、7号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
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主要是对喀什职业技术学院5、6、7号宿舍楼维修开展维修改造。详细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生效后50天(日历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刘文平
二级建造师陕26118190499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亢其利,缑高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鑫,阿卜杜凯尤木·喀迪尔,张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喀什地区疏附县广州新城商贸园区
联系方式:0998-2918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喀什地区疏附县商贸园区疆南农批电子交易大楼
联系方式:0998-3252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锦秀 朱文财
电 话:0998-3252724       

 
 

附件信息:

(CS)2025-19喀什职业技术学院5、6、7号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 .doc498.4K

中小企业声明函67.3K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什职业技术学院5、6、7号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KSDQZFCG(CS)2025-19)第一册采购单位名称:喀什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张浩联系电话:18193369033代理机构名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朱文财刘锦秀联系电话:0998-3252724目录第1章投标人须知3一总则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32.资金来源43.投标费用54.适用法律5二招标文件55.招标文件构成5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69.投标文件构成6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711.投标报价712.投标保证金813.投标有效期9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916.投标截止10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0五开标及评标1018.开标10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1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321.投标偏离1422.投标无效1523.比较与评价1624.废标1625.保密原则17六确定中标17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7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728.采购任务取消18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830.签订合同1831.履约保证金1832.中标服务费18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834.廉洁自律规定1935.人员回避1936.质疑与接收19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29第3章投标邀请53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7第5章项目服务及建设需求62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63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78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合格的货物、服务和工程1.3.6.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供应商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1.3.6.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1.3.6.3“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1.3.6.4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1.3.6.5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3.6.6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费。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投标邀请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5章项目采购需求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磋商文件第5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9.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注:电子版响应文件内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逐页加盖电子签章.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2.1设备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磋商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货物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投标标的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1.3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预算编制费。中标人须承担预算编制费,预算编制费最终支付方式由甲方确定。11.6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7)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账户退还)。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按规定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一览表。14.2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辑,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14.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上传的电子文档无法解密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在制作时要在每部分标明“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或“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通过新疆CA数字证书编制、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5.2电子投标文件封皮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的字样。15.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2上传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在线(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投标企业应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并在规定的解锁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内解锁其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作无效处理。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在线确认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进入评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采购人在开启会议结束后依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是审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资格条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审查细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对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磋商供应商,将由采购人现场告知其不得参与磋商。本项目资格审查资料表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或其中一项未通过的投标人,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3.近两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企业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5.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前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函任一均可);(以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查询为准);7.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企业近两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凭证;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投标人注意!提示:上述资质开标现场能够通过官方网络查证的,均视为合格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委托评审专家将在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19.3磋商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磋商小组共5人组成。19.3.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磋商工作。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构成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19.3.2磋商基本原则:磋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19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及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与各供应商单独进行磋商。19.3.3磋商小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9.3.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3.3.2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3.3.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4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9.4.1审查、评审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9.4.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9.4.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19.4.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9.4.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5磋商小组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19.6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磋商。19.7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磋商供应商。19.8磋商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19.9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磋商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19.10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以非口述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2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服务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4.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4.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投标偏离磋商小组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投标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6)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资格评审与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投标企业将进入第二次磋商的环节,磋商小组将一对一的与投标企业视频连线磋商。代理公司点击视频连线后,请被连线的投标企业进入视频会议中。一对一磋商结束后,请投标企业报价,如对报价有异议的可点击报价异议进行提出。报价无异议的点击报价确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2评标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采用下列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线上电子招投标及评标。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原则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7.3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7.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7.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在政采云以电子文件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采购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磋商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3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由集采机构代理,无中标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1.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3.1.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信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5.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6.4质疑的提出:一次提出全部质疑36.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6.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6.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6.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7.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37.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37.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7.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7.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37.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说明: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7.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37.7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采购人。37.8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8.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38.1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8.2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报价方仍不少于3家时,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报价方,否则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3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日期。39.1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法人证明书;3、近两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企业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5、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前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函任一均可);(以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查询为准);7、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企业近两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凭证;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说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说明: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或企业负责人)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3.近两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说明:1)如提供本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影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需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盖单位章。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4.投标企业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说明: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5.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说明:1)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投标人注意!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前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函任一均可);(以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查询为准)说明:1、网页截图:3张,(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3)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提供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7.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企业近两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说明:承诺书应加盖本单位章。9.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无需换取保证金收据。(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项目结束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说明:此处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承诺书应加盖本单位章。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及工程量清单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7-1《中小企业声明函》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3《监狱企业声明函》7-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9、其他有利于供应商的文件或证明材料10、对本项目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1、投标书致: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帐号:投标人单位章:日期: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上传。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3、投标分项报价表及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1)分项报价表:序号名称报价备注总价:单位: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此处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表和工程量清单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模板填写)。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分项报价可在不删减原表基础上新增其他内容或另页描述。4.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2)工程量清单(按照附件工程量清单(模板)进行填写,未填写或者不响应作废标处理)4、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例:按工程量清单要求响应工程量清单要求无偏离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说明所提供产品或(工程)服务对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需求)做出响应或偏离(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2、以上响应/偏离内容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说明或备注应在说明栏中注明该条在响应文件中相关部分(或页码)相应的依据;3、供应商所供产品(工程或服务需求)如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需在上表说明栏中注明:4、如不按要求填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单位章):5、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1、商务条款包括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履约地点)等内容;2、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内容,说明已对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作出了响应或偏离(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3、以上响应/偏离内容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说明或备注应在说明栏中注明该条在响应文件中相关部分(或页码)相应的依据;4、供应商所供产品或服务如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不一致,则需在上表说明栏中注明:5、如不按要求填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单位章):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万元)开户银行账 号经营范围备 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7、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7-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投标单位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标的名称”:请填写项目名称所属行业:建筑业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无,可不填)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7-3.《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无,可不填)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货物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单位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7-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若本项目采购内容中无以下清单货物,可不填)投标人在投标时请参考以下2个文件填写下表,并提供相关证书: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2.《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标的名称)节能认证证书编号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附本页后备注1A020101 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计算机)2A02010601 打印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3★A0201060401 液晶 显示器4A020523 制冷 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 冷、空调设备5★A020609 镇流器6★A0206180203 空调机7A02061808 热水器(★电热水器)8A020619 照明设备 (★普通照明用双端 荧光灯)9★A020910 电视设备10★A020911 视频设备11★A060805 便器12★A060806 水嘴备注:“★”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以上带“★”符号的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无效响应处理)。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9、其他有利于供应商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注:参照“第六章评分方法和标准”,提供有利于供应商的其他证明文件或实施方案等。10、对本项目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参加(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作如下承诺: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编制本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时,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正确,并对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其他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中有存在不真实(伪造或租借等虚假资料)情形,将无条件接受任何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喀什职业技术学院5、6、7号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KSDQZFCG(CS)2025-19)第二册采购人:喀什职业技术学院采购机构: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日期:2025年5月第3章投标邀请喀什职业技术学院5、6、7号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喀什职业技术学院5、6、7号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0日11点00(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KSDQZFCG(CS)2025-192.项目名称:喀什职业技术学院5、6、7号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59.934982万元5.最高限价:559.934982万元6.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主要是对喀什职业技术学院5、6、7号宿舍楼维修开展维修改造。详细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7.履约期限(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50天(日历日)内完成竣工验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前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企业近两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4.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19日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ccgp-xinjiang.gov.cn)见此项目公告附件下载获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ccgp-xinjiang.gov.cn)见此项目公告附件下载四、项目内容及需求:1、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项目采购需求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工程采购。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开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翔晟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联系方式:(1)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喀什办理地点喀什东城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一楼企业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联系电话15001465669)(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总部24小时电话)(喀什办理地点:喀什市东城行政审批局一楼28号窗口13150441724(喀什现场24小时电话)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将通过在线发布澄清函或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做好人员、网络、设备准备工作,澄清函回复时间及视频会议房间信息将适时告知投标授权代表,投标代表务必于开标当日保持手机联系畅通。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名称: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喀什地区疏附县吾库萨克镇广州新城花城大道48号联系人:张浩联系电话:18193369033采购机构: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机构地址:喀什地区疏附县商贸园区疆南农批市场内联系人:朱文财、刘锦秀联系电话:0998-3252724监督单位:喀什地区财政局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喀什地区财政局办公大楼二层联系电话:0998-25972002597000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内 容1采购人: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地 址:喀什地区疏附县吾库萨克镇广州新城花城大道48号电 话:181933690332采购代理机构: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喀什地区疏附县商贸园区疆南农批电子交易大楼业务联系人: 朱文财、刘锦秀 电话:0998-3252724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3.近两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企业依法缴纳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5.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前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函);7.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企业近两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凭证;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投标人注意!提示:上述资质开标现场能够通过官方网络查证的,均视为合格供应商。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若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2、所属行业类型: 建筑业 5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签章。“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8项目预算金额:559.934982万元10最高限价:559.934982万元11投标保证金形式: ☑保函 ☑电汇 ☑ 企业账户网银汇款(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保证金数额:11万元;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疏附支行银行账号:65050174602600000509-000003行 号:1058942000291.打款时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打款到账需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视为无效打款;若项目分包为多标段,投标人需按标段分批打款,若出现一次性为2个及以上标段合并打款或按项目多标段总投标保证金打款视为无效)。2.本项目不需要换取收据,银行汇款凭证用于投标保证金证明。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打款不成功的,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3.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上传至政府采购网,并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经交易中心核实后原账户返回。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账户返还。12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3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翔晟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联系方式:(1)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喀什办理地点喀什东城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一楼企业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联系电话15001465669)(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总部24小时电话)(喀什办理地点:喀什市东城行政审批局一楼28号窗口13150441724(喀什现场24小时电话)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9.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与“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合并成一册。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并以PDF格式上传至政采云开评标平台(投标文件为正本扫描件)。10.解密时长为30分钟。14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20 日11:00(北京时间)15开标时间: 2025 年 6 月 20 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16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17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18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否 (是、否)19本项目无中标服务费20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约定(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 ☑保函 ☑电汇 ☑ 企业账户网银汇款(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注: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另行约定其他退还时间和方式及用途。履约保证金收款人: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约定2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是 (是、否)22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 0998-2597200 259700023联系部门:喀什职业技术学院或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18193369033 0998-3252724 资格审查表第5章序号审核项目投标人1是否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3近两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企业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5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前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函);7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企业近两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凭证;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结论说明: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序号审核项目投标人1是否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3近两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企业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5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前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函);7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企业近两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凭证;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结论说明: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采购项目需求一、项目工程范围本项目主要是对喀什职业技术学院5、6、7号宿舍楼开展维修改造。详细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二、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磋商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双方的约定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并按照附件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见附件)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2.4投标总报价为供应商完成招标范围所述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体现和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费、技术措施费、利润、风险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规费和税金等所有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3.报价要求(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设计、采购、运输、安装、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含税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工程、服务。(3)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4)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应包括单价和总价,总价是对采购的所有内容所计算的总价,为合同总价;其填报的明细单价则应是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具体的服务进行详细列示的计算单价。(5)供应商应被认为在填报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磋商的所有磋商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磋商的报价内。4.工程量清单(以附件形式上传,附件随磋商公告一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地区评审中心只提供了PDF格式,需要其他格式的请投标人自行转换)二、图纸(无)三、商务要求1、履约期限(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50天(日历日)内完成竣工验收。2、质保期:1年3、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50%为预付款;第二次支付:待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第三次支付:待工程结算审核完成且竣工备案后,甲方根据最终结算审核价支付尾款。四、其他要求1、质量要求和质量保修期(1)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或合同约定。工程规范以现行的或承担具体施工任务期间国家和行业新颁布施行的规范、规程为准。(2)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3)质量保修期:1年(4)质量保修响应时间: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24小时内内派人保修。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5)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6)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2、验收(1)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竣工报告后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修改后再次提请采购人验收,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2)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3、项目要求(1)成交人必须遵照采购人的管理及安排,按采购人的内容、质量、时间要求制作,所有的服务必须达到采购人的要求。(2)项目建设工作完成后应按要求及时清理现场工作。(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4)为便于与采购人就活动细节等方面进行适时沟通联系、及时处理和反馈,并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成交人应保证有固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策划和组织管理团队,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5)承包人在本工程响应文件中的所有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人员信息进场施工。承包人若需要更换本工程响应文件中原有建造师及其余人员时,须向发包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只允许更换一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更换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按照中标价5%给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其它要求(1)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采购人需求及设计效果图保质保量施工,不得偷工减料;(2)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必须为原厂全新材料,不得翻旧利旧,保证设计效果质量。(3)安全文明施工在工程施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开标、评标、废标、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开标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在线(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开标时,投标企业应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并在规定的解锁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内解锁其电子投标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上传)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在线确认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二、评标1、评标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审查所有有效的投标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投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的投标。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细微偏差是指投标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存在细小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补正。拒绝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存在细小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补正。拒绝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符合性评审、综合评分表及其补充通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以及本评标办法。3、澄清和修正: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出的总价金额为准。招标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4、磋商: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将一对一的与投标企业视频连线磋商。采购代理机构点击视频连线后,请被连线的投标企业进入视频会议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对报价有异议的可点击报价异议进行提出。报价无异议的点击报价确认。5、最终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进入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投标人名称、最终报价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报价得分30分、商务得分17分、技术得分53分。详细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二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特别说明:为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7、定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质量技术高的排在前,评审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质量技术分相同的,售后服务分高的排在前。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三、评标纪律、回避及保密(1)评标纪律1、评委出席评标活动,应主动提交身份证明,自觉接受有关工作人员的核验和监督。2、评委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转托他人参加,以确保评标时间和质量。3、评委进入评标区域后,应主动将各种通讯工具存放在统一的保管箱内。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5、评委在评标过程中,要遵守职业道德,正确行使评审权,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客观公正地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6、中标结果确定前,评委或相关人员不得透露评标人员、评审资料、评审结果、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其他情况。7、评委必须在指定的评标室参加评标,在评审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和监管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域。(2)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除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的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3)保密:开标后,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建议等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应当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落实中小企业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六、评审附表附表一商务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标准1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内容是否全面或字迹是否模糊、辨认不清的;2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3磋商小组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4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报价是否高于采购预算价;6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与磋商文件金额一致;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8商务条款是否有偏离情况的;9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10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说明:供应商必须满足符合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序号审查标准1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内容是否全面或字迹是否模糊、辨认不清的;2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3磋商小组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4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报价是否高于采购预算价;6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与磋商文件金额一致;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8商务条款是否有偏离情况的;9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10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说明:供应商必须满足符合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备注:1.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2.表中所述分项评审结果分两种:(1)合格用“√”表示;(2)不合格用“×”表示。附表二、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考核项目评分标准投标人价格部分(30分)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的计算公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分数最高不超过30分。由监标人员负责核准每个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技术部分(53分)施工方案(18分)施工方案(18分):施工方案应包含以下9项内容1.管理架构;2.总体布置及工期安排;3.施工技术方案;4.工期保证措施;5.质量目标、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6.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7.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保证措施;8应急预案;9.机械设备使用磋商小组应根据以上9项内容的完整程度及对采购需求的实际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每项内容完整准确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得18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 施工进度计划(12分)施工进度计划(12分):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应包括1.编制说明2.施工总进度计划表3.分期实施工程的开、竣工日期4.工期一览表、5物资与机械、6.队伍准备计划。投标单位制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阶段性计划合理且留有余地。磋商小组应根据以上6项内容的完整程度及对采购需求的实际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每项内容完整准确且能符合和保证工程需要的得12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2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2分):1、保证措施符合科学的施工规律、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符合实际情况;2、保证措施和违约责任具体可行;3、管理机构健全和管理制度健全;4、质量检测能力与手段完善。以上每项内容完整准确且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3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5分。 现场文明施工方案及扬尘解决方案(8分)现场文明施工方案及扬尘解决方案(8分):现场文明施工方案措施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切实可行,需包含:1.文明施工的组织管理2.现场布置3.环境保护(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案等)、4.文明施工措施等以上每项内容完整准确且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 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情况(3分)根据供应商对完成项目保修期的各项服务承诺的合理性计分。承诺合理、有违约处罚且措施可行符合实际得3分;承诺合理、有违约处罚无具体措施得2分,承诺合理、无违约处罚及措施可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商务部分(17分)业绩(8分)业绩(8分):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成功案例1个加4分,满分为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一个有效业绩)项目负责人(4分)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至今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 业绩提供1项得2分, 最多得4分。 注:(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施工合同, 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与企业项目业绩重复, 重复提供不得分) 。 项目管理人员情况(5分)项目管理人员情况(5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高空作业员、焊接工、操作工等配备情况。(投标人需提供人员基本情况表及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每提供以上任意一人基本情况表及社保证明材料得1分,共5分)最后得分 注:内容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于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不符合项目特点)、凭空编造、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描述简单、地点区域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无5.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对创新产品或创新性企业的优惠措施为:无7.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审得分相同的且投标报价不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中标;评审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质量技术高的排在前,评审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质量技术分相同的,售后服务分高的排在前。喀什职业技术学院5、6、7号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KSDQZFCG(CS)2025-19)第三册采购人:喀什职业技术学院采购机构: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日期:2025年5月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请参照工程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订立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工程类)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范围填写方法:1.没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文字精准描述所有施工内容;2.有施工图纸的,填写“完成全套施工图纸工作内容”;3.有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的,填写“完成工程量清单全部施工内容”。5.承包形式:包工包料。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设工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及相应的规范和规程等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此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9%;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签约合同价为本合同签订时的暂定价格,本合同最终以本工程的结算审定价作为结算依据,确定合同价格。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七、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八、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及自治区相关法规。1.2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与本合同文件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且符合工程所在地的各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的管理要求。1.3交通运输1.3.1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未经发包人代表的同意,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1.3.2场内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场内施工道路和交通,并承担相关费用。2.发包人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并执行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技术资料在内的全套工程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电子文件各贰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3.2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3.4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4.工程质量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5.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加强扬尘防治措施,达到所在区、市文明现场标准。同时执行自治区相关要求,相关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中,随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6.保密与廉政6.1保密约定1.承包人有对己方有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的义务,保证保密信息仅限于直接参与项目实施的有关人员范围内知悉;2.承包人因实施本项目需要进入发包人办公场所的,应根据发包人有关规定,按时提供拟参与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相关资料,办理出入手续,并在指定的场所活动,不得涉入非指定场所,期间不得使用任何摄影摄像或自带摄影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进行拍照、录像,不得使用任何定位设备,记录或发送位置信息;3.因实施本项目需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发包人负责提供,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后,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提出的保密要求负责妥善使用、保管,并按期归还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复制发包人涉密文件资料。6.2廉政约定6.2.1发包人廉政约定1.不得利用掌握的权利干预合同的谈判、签订和履行;2.不准向承包人索要和收受回扣、好处费、感谢费;3.不准接收承包人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4.不准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5.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送礼、安排家属工作或为其健身、旅游、出国等提供方便和好处;6.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本项目公正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7.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材料供货单位或分包单位;8.不准获取其他一切可能影响公共利益的不正当利益。6.2.2承包人廉政约定承包人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一切不正当的利益。承包人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6.1.1条款规定的行为,且取得确凿证据,应向发包人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报复承包人。7.材料与设备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等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出厂证明、相关的检验和运输证明,并对材料、设备等质量负责。所有材料必须经检测部门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并经过发包人认可后方可使用。8.价格调整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照发包人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除承包人相应发包人要求,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做价格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承包人相应发包人要求,实际发生工程量增减或有设计变更的:(1)工程量发生实际增减的,按照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价格按时结算。(2)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设计变更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据实结算;(3)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4)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开展市场询价后确定调整价格。9.合同价格与支付9.1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签约合同价为本合同签订时的暂定价格,本合同最终以本工程的结算审定价作为结算依据,确定合同价格。9.2工程进度款支付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首付款:承包人进场施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万元。(首付款控制在合同价的10%-30%以内,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暂列金)2.第二次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完成工程结算,交由发包人确认通过后,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的97%。3.尾款支付:工程保修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结清剩余3%尾款。10.竣工验收承包人在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后,向发包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7天内完成审查。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完成整改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7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并向承包人确认。11.竣工结算11.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11.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12.保修12.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为:年。(各专业工程的保修期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装修工程为2年;(3)屋面、地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及供冷期。如有特殊情况请另行约定)12.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质量保修责任包括: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承包人应在接到维修通知(书面通知以发出时间起,电话通知以承包人接到电话之时起)24小时之内派人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发包人将对发出维修通知的时间进行记录,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发包人将不再通知承包人,自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修金内扣除。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发生损坏的,承包人负责维修,并对维修部分从修复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13.违约和争议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承包人违约的责任:(1)承包人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或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继续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发包人有权租赁第三方设备使用,租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每日按照元(500-2000元,视工程实际确定)标准计收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5)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在施工现场的临时工程;对于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解除后7日内撤离,否则发包人有权无偿使用。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6)承包人如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引发诉讼,承包人应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函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邮寄费等与案件相关费用。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喀什职业技术学院)的(喀什职业技术学院5、6、7号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喀什职业技术学院5、6、7号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中鼎宇峰建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1人,营业收入为1957.0246万元,资产总额为3205.03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投标单位盖章):陕西中鼎宇峰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宿舍楼维修改造 宿舍楼维修开展维修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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