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改扩建设备 办公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延庆区第三小学2025)



一、项目编号:11011925210200013422-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延庆区第三小学改扩建设备购置项目其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一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67.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土豆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街67号1层05
中标金额:67.5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土豆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街67号1层05
91110229089651343X
67.5 万元
价格扣除后评审报价(最低价法): 67.5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土豆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1
67.5万元
67.5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继江、高云惠、贺向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82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延庆区第三小学     
地址:延庆区东外大街66号        
联系方式:韩艳飞,69103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区北翼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连宇飞,01059050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宇飞
电 话:  01059050338
三小109谈判文件二次终稿.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设备采购一推荐函.pdf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北京市延庆区第三小学改扩建设备购置项目其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一(一次重新招标)项目编号:11011925210200013422-XM001采购人:北京市延庆区第三小学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11925210200013422-XM0012.项目名称:北京市延庆区第三小学改扩建设备购置项目其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一(一次重新招标)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项目预算金额:109.35292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96.75292万元5.采购需求:其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_/__。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区北翼写字楼19层3.方式:先在平台上成功关注再到现场领取请于2025年6月13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18日16时00分,登录北京市延庆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bjyq.gov.cn:81/yqggzy/)对本项目进行关注,关注成功后须再到现场递交需要携带的纸质资料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才算本项目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成功。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文件,需由被授权人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谈判。文件售后不退。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政务服务中心6层延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6)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7)政府采购信用担保;(8)进口产品管理: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2.递交文件方式:线下递交,谈判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延庆区第三小学地址:延庆区东外大街66号联系方式:韩艳飞010-691035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区北翼写字楼19层联系方式:王佳鹏010-59050683领取文件联系电话:010-5905033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佳鹏电话:010-5905068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3.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北京市延庆区第三小学改扩建设备购置项目其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一(一次重新招标)工业8响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与正本一致)2份,电子文档指:将响应文件制成一个PDF文档,且该电子文档的存储载体为U盘;装订要求为胶装。9.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10.1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万元保证金递交形式:保函(银行保函、平台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电汇供应商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可将投标保证金直接打入指定账户,并在备注信息中写明项目名称,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用户名: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0000010179545开户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使用保函时,应将保函原件放在响应文件正本中。保函有效期应不小于响应有效期。10.8.5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11.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条款号条目内容13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及电子版应密封递交,封套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正本、副本、电子版可封装至一个密封袋内。19.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再次进行下一轮报价,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供应商。22.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22.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3.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电话咨询,13601036645。23.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5905068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9层24.1本项目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即(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招标收费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下浮3%执行;账户信息:收款账户: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骡马市支行银行帐号:11170101040007437缴纳时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3.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3.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3.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响应,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1中小企业定义:3.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3.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3.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如涉及)。3.4正版软件3.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3.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3.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3.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3.7采购需求标准3.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响应费用4.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响应有关的费用,无论响应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构成5.3谈判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6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6.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7.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7.2除谈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响应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2对于谈判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8.3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8.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8.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报价9.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9.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9.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9.2.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9.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9.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0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0.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保证金。供应商自愿超额缴纳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0.2交纳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10.4供应商除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还需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10.5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0.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7.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谈判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10.7.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0.7.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10.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保证金:10.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8.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8.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8.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8.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1响应有效期11.1响应文件应在本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谈判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2.1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2.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响应人公章后才有效。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人负责。12.3响应文件需牢固装订成册(凡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目录清楚、页码准确。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提交13.1响应文件的包装、标记和密封。13.1.1响应文件要求左侧胶装单独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版2份(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13.1.2响应文件右上角应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副本、电子版一起封装在同一包装袋中,包装密封袋/箱上均需注明:(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递交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14提交响应截止时间14.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第一章“采购邀请”中要求的地址,未按时间递交的不予受理。14.2递交响应文件时要求单独提供一份手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6评审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约定的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16.2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6.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6.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谈判小组17.1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谈判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7.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8.1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六确定成交19确定成交供应商19.1采购人将在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终止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2.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2.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2.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2.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询问与质疑23.1询问2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2质疑23.2.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3.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代理费24.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谈判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1、供应商单独参与谈判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谈判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适用)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不适用)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提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本项目不适用)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3保证金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在规定期限内获取所参与包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授权委托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3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否4签署、盖章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5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否6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有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是7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否8采购需求中★号条款采购一览表中标记★号的技术参数均按采购要求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或说明材料否9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是2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谈判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谈判进度另行通知。2.7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谈判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当供应商经上述调整后的最后报价相同时将被优先推荐为成交候选人。3.3.10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如涉及):/。4谈判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谈判文件★号条款或谈判文件技术指标超出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无。5评定成交的标准与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5.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如有按本章节进行算术修正或政策调整的,以修正或调整后的最后报价计算)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__3__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5.2谈判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6报告违法行为6.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北京市延庆区第三小学改扩建设备购置项目其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一(一次重新招标)2.项目概述2.1北京市延庆区第三小学改扩建设备购置项目其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一(一次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其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设备采购。2.2货物清单教学多媒体(分项控制价571458.00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参数(材质、制作工艺及配置说明)计量单位数量1推拉黑板1、基本尺寸:4000mm×1200mm2、书写板面:书写面板颜色为墨绿色,面板厚度≥0.27mm。板面反光率低,色调柔和,书写字迹清晰,可有效降低学生视疲劳度。板面平整,可吸附磁钉、磁片,易写易擦、坚固耐用。3、内芯材料:采用PVC板做夹层,厚度≥13mm的高密度消音板,面层平整,无折痕,不变形,吸音强,防潮。4、背板:采用优质镀锌板,厚度为≥0.20mm,板面平整,镀层牢固、光滑而均匀。5、板面与衬板粘贴:采用防腐、防锈、防潮、环保的黑板专用胶漆,胶合牢固、经久耐用,永不脱壳。6、边框:采用高档磨砂电泳香槟铝型材,规格20㎜×32㎜,铝型材经磨砂处理后,经久耐用,不变形、不反光、抗腐蚀;外型美观、高雅。耐腐蚀、耐磨性。7、包角材料:采用抗老化高强度ABS工程防爆塑料,模具一次成型,≥R30mm的圆角,无尖角毛刺。8、安装:配装七字形钢制安装件,规格:35*18*30mm,隐形安装、没有外露的挂接件。套422展台1、变焦:12倍光学变焦,20倍数字变焦;2、对焦:自动;3、解析度:1400TV线以上;4、像素:1300万;5、分辨率:4160*3104;套423讲台规格:1100*760*1100MM长*宽*高钢制板材套424音箱1、室内音箱,采用高密度木板结构。2、额定功率:10W3、最大功率:20W4、灵敏度:89dB±3dB5、输入电压:100V套424音箱6、频率响应:80-16KHz套425电视屏幕尺寸:对角线尺寸≥98英寸。显示比例:16:9。分辨率:≥3840×2160(4K)。亮度:≥450cd/m²,以保证在不同环境光下都有较好的显示效果。对比度:≥4000:1,呈现更鲜明的图像和更丰富的细节。色域:≥130%原色高色域或以上,色彩更鲜艳、逼真。可视角度:≥178°,确保在不同角度观看都能有较好的视觉体验。刷新率:≥120Hz,减少动态画面的模糊和拖影。屏幕显示灰度等级:≥128灰阶,使图像的明暗过渡更加自然。外观设计机身材质:金属机身,坚固耐用且具有较好的散热性能。边框设计:超薄边框全面屏,屏占比≥97%,提供更广阔的视觉感受。音频参数扬声器:整机内置一体化2.1声道高保真音响,4个中高音发声单元扬声器,功率≥2×15W,1个低音扬声器≥20W,总功率≥50W,提供优质的音效体验。音频技术:支持杜比音效、DTS音效等主流音频解码技术,增强音频的立体感和沉浸感。接口参数输入端子:RJ45≥1路、AVinput≥1路、USB2.0≥2路、MICin(Rear)≥1路、HDMI≥3路,方便连接各种外部设备。输出端子:AudioraylineOutput≥1路,可连接外部音响设备等。系统功能操作系统:系统版本≥Android9.0或更高版本,提供流畅的操作体验和丰富的应用资源。内存配置:内存(RAM)≥4G,存储空间(ROM)≥64G,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可安装更多应用程序。无线功能:整机内置双频双通道WIFI(上网5G+2.4G+BT,热点5G+2.4G),支持蓝牙功能,方便连接无线网络和其他蓝牙设备。含支架台26显示设备室内P1.53全彩色LED显示屏显示尺寸:,像素结构:表贴三合一LEDLED规格:1红1纯绿1纯蓝(1212)像素材料:管壳用高性能聚碳酸酯塑料制成,膨胀系数小,冷热不变形像素间距(mm):1.53像素密度(点/m2):422500箱体平整度(mm)≤1显示屏亮度(nits)≥650色温(K)3200—9300可调水平视角(°)140垂直视角(°)140发光点中心距偏差<3%亮度均匀性≥97%色度均匀性±0.003Cx,Cy之内最大对比度6000:1功耗(W/m2):峰值:800平均:300平米10.86显示设备供电要求AC110V/220V(50/60Hz)支持逐点亮度、色度校正校正数据存储在模组里换帧频率(Hz):50&60刷新率(Hz):≥3840控制方式:视频、VGA/计算机控制,视频同步,实时显示显示模式:VGA同步显示性能:无脱边,无毛刺,画面无闪烁,无抖动图像调节:对比度/色调调节/单模组亮度调节图像处理:增强/运动补偿/色坐标变换处理平整度:屏体对角线)≤1度寿命典型值(h):10万温度范围(℃):工作温度:0—40存储温度:-10—50湿度范围(RH):工作:10-80%(无凝露)储存:10-85%平米10.87视频分配器视频分配器个18门厅显示屏室内P1.53全彩色LED显示屏显示尺寸:,像素结构:表贴三合一LEDLED规格:1红1纯绿1纯蓝(1212)像素材料:管壳用高性能聚碳酸酯塑料制成,膨胀系数小,冷热不变形像素间距(mm):1.53像素密度(点/m2):422500箱体平整度(mm)≤1显示屏亮度(nits)≥650色温(K)3200—9300可调水平视角(°)140垂直视角(°)140发光点中心距偏差<3%亮度均匀性≥97%色度均匀性±0.003Cx,Cy之内最大对比度6000:1功耗(W/m2):峰值:800平均:300供电要求AC110V/220V(50/60Hz)支持逐点亮度、色度校正校正数据存储在模组里换帧频率(Hz):50&60刷新率(Hz):≥3840控制方式:视频、VGA/计算机控制,视频同步,实时显示显示模式:VGA同步显示性能:无脱边,无毛刺,画面无闪烁,无抖动图像调节:对比度/色调调节/单模组亮度调节图像处理:增强/运动补偿/色坐标变换处理平整度:屏体对角线)≤1度寿命典型值(h):10万温度范围(℃):工作温度:0—40存储温度:-10—50湿度范围(RH):工作:10-80%(无凝露)储存:10-85%㎡5.639电视屏幕尺寸:对角线尺寸≥98英寸。显示比例:16:9。分辨率:≥3840×2160(4K)。亮度:≥450cd/m²,以保证在不同环境光下都有较好的显示效果。对比度:≥4000:1,呈现更鲜明的图像和更丰富的细节。色域:≥130%原色高色域或以上,色彩更鲜艳、逼真。可视角度:≥178°,确保在不同角度观看都能有较好的视觉体验。台19电视刷新率:≥120Hz,减少动态画面的模糊和拖影。屏幕显示灰度等级:≥128灰阶,使图像的明暗过渡更加自然。外观设计机身材质:金属机身,坚固耐用且具有较好的散热性能。边框设计:超薄边框全面屏,屏占比≥97%,提供更广阔的视觉感受。音频参数扬声器:整机内置一体化2.1声道高保真音响,4个中高音发声单元扬声器,功率≥2×15W,1个低音扬声器≥20W,总功率≥50W,提供优质的音效体验。音频技术:支持杜比音效、DTS音效等主流音频解码技术,增强音频的立体感和沉浸感。接口参数输入端子:RJ45≥1路、AVinput≥1路、USB2.0≥2路、MICin(Rear)≥1路、HDMI≥3路,方便连接各种外部设备。输出端子:AudioraylineOutput≥1路,可连接外部音响设备等。系统功能操作系统:系统版本≥Android9.0或更高版本,提供流畅的操作体验和丰富的应用资源。内存配置:内存(RAM)≥4G,存储空间(ROM)≥64G,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可安装更多应用程序。无线功能:整机内置双频双通道WIFI(上网5G+2.4G+BT,热点5G+2.4G),支持蓝牙功能,方便连接无线网络和其他蓝牙设备。含支架台110电视屏幕尺寸:对角线尺寸≥98英寸。显示比例:16:9。分辨率:≥3840×2160(4K)。亮度:≥450cd/m²,以保证在不同环境光下都有较好的显示效果。对比度:≥4000:1,呈现更鲜明的图像和更丰富的细节。色域:≥130%原色高色域或以上,色彩更鲜艳、逼真。可视角度:≥178°,确保在不同角度观看都能有较好的视觉体验。刷新率:≥120Hz,减少动态画面的模糊和拖影。屏幕显示灰度等级:≥128灰阶,使图像的明暗过渡更加自然。外观设计机身材质:金属机身,坚固耐用且具有较好的散热性能。边框设计:超薄边框全面屏,屏占比≥97%,提供更广阔的视觉感受。音频参数扬声器:整机内置一体化2.1声道高保真音响,4个中高音发声单元扬声器,功率≥2×15W,1个低音扬声器≥20W,总功率≥50W,提供优质的音效体验。音频技术:支持杜比音效、DTS音效等主流音频解码技术,增强音频的立体感和沉浸感。接口参数输入端子:RJ45≥1路、AVinput≥1路、USB2.0≥2路、MICin(Rear)≥1路、HDMI≥3路,方便连接各种外部设备。输出端子:AudioraylineOutput≥1路,可连接外部音响设备等。系统功能操作系统:系统版本≥Android9.0或更高版本,提供流畅的操作体验和丰富台110电视的应用资源。内存配置:内存(RAM)≥4G,存储空间(ROM)≥64G,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可安装更多应用程序。无线功能:整机内置双频双通道WIFI(上网5G+2.4G+BT,热点5G+2.4G),支持蓝牙功能,方便连接无线网络和其他蓝牙设备。含支架台1电子阅览室(分项控制价169884.00元)设备名称规格参数(材质、制作工艺及配置说明)计量单位数量1图书馆数字资源管理平台1.系统提供首页主题大图轮播展示功能,用户通过点击相应界面可访问并阅读对应的资源内容;2.系统支持首页资源检索功能,允许用户通过资源名称、作者、出版社等条件进行模糊检索,检索到对应资源关键字,可高亮显示;3.全库检索支持按资源分类、出版社、出版时间等多维度分类查看资源,实时展示各类别资源数量,并提供图文或平铺等多种分页展示形式;4.系统内置资源推荐模块,用户可自由切换展示不同资源,每个资源以封面、题名、作者为主要展示元素,非点击状态下封面自动轮播,同时支持用户手动拖动浏览,点击任意资源将直接跳转至资源详情页面;5.系统首页支持电子图书馆和音视频两种类型资源的集中展示,包括资源册数的直观显示,用户点击相应类别后,页面将展示详细的类别名称、资源封面列表以及当前该类别的资源数量;6.系统支持依照中图法22分类进行资源展示,用户点击任一分类时,系统将迅速跳转至该分类下的详细列表界面,直观呈现资源册数及封面内容列表;7.依托于自然语言处理、数据挖掘、数据库技术、分布式计算及人工智能开发平台等多项关键技术,实现高效、智能的词汇识别、推荐和展示功能;8.系统智能云词展示功能,能够动态呈现排行前列的图书题名,集成鼠标悬停时的高亮提示机制,实时展示网页访问量、当前在线人数以及云图关键词的数量,用户焦点区域将详细展示资源的各项详情,包括题名、点击量、阅读量、收藏量、点赞次数及评分(针对此功能需提供相关功能截图作为有力的佐证材料);9.智能云词库凭借图形渲染和交互设计技术,支持用户个性化定制与动态更换词库形状,实现灵活多变的展示效果;10.系统首页支持展示公告信息,至少包含四个公告条目并可按需查看更多公告列表,首页呈现公告主题、发布时间及当前日期,点击即可直接查阅公告详细内容;11.系统首页设有读者指南,支持自定义内容规则模块,点击任一模块按钮可快速跳转至完整指南列表,同时提供可轮播背景图增强用户体验,各模块间无缝切换便于用户浏览;12.系统提供电子资源详情展示功能,涵盖资源封面、题名、类别、作者、内容简介、互动数据(浏览量、播放量、收藏量、点赞量),用户登录后的个性化操作在线阅读、加入书架、点赞、收藏、评论等,支持查看评价列表和展示资源评分;13.该系统提供音视频详情展示功能,涵盖资源名称、关键词、主讲人、内容简介和选集,同时实时更新浏览量、播放量、收藏量和点赞量等互动数据,用户登录后,可体验个性化操作在线视听、点赞、收藏、评论资源,支持查看评价列表及资源综合评分;14.用户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常规登录,或选择手机验证码快速登录,若未注册,可在平台验证后在线完成注册流程;15.读者个人中心提供基础信息查看与修改功能,包括姓名、昵称、性别等,支持照片上传(含在线拍摄),密码修改及帐号注销,同时支持在线签到获取积分;16.系统支持读者信息管理功能,支持用户添加、删除、编辑读者信息,以及实现读者信息的批量导入和导出;17.个人中心具备查收藏、点赞记录的功能,可显示相关时间信息,系统支持我的资源库中展示音频和视频资源;18.个人中心支持查看我的书架功能,提供仿真书架视觉效果的个性化图书管套11图书馆数字资源管理平台理体验,支持用户轻松查看已加入书架的电子图书并移除相关资源(针对此功能需提供相关功能截图作为有力的佐证材料);19.系统支持读者信息审核管理功能,“通过”则激活读者信息并同步至读者库、“驳回”则阻止信息生效,支持通过读者证号、姓名、审核状态及申请时间等条件进行查询数据列表(针对此功能需提供相关功能截图作为有力的佐证材料);20.管理员后台提供高效的读者导入功能,支持通过表格形式批量导入读者信息,并具备导入读者图片自动匹配读者证号的能力,确保读者数据管理的便捷性和准确性(针对此功能需提供相关功能截图作为有力的佐证材料);21.个人中心支持历史书单查看,用户可根据近7天、30天、90天的时间范围查看电子资源及音视频,系统同时展示阅读/播放进度(如读到第几页,全文共多少页)以及上次阅读/播放的具体时间;22.系统安全设置支持评论内容管理和安全访问控制功能,支持评论发布前的管理员审核机制以及设置屏蔽词自动过滤不当内容,同时提供IP访问限制功能,允许管理员通过白名单或黑名单定义允许或禁止的IP网段范围,确保数字资源平台的内容安全和访问控制(针对此功能需提供相关功能截图作为有力的佐证材料);23.系统支持数据看板功能,以图表形式直观展示首页点击量、读者在线时长、图书点赞量、收藏及阅览排行、组织单位阅览分析、书籍评分、终端设备访问量、资源主题访问、推荐主题、读者情况、登录占比以及月份看板等关键指标,为运营和内容管理提供全面的数据分析支持(针对此功能需提供相关功能截图作为有力的佐证材料);24.系统支持中英文页面切换功能,读者可在浏览时选择语音切换,默认中文,切换为英文时页面内容同步更新,且该功能适用于所有页面,并仅限于当前设备,不影响其他终端的访问体验(针对此功能需提供相关功能截图作为有力的佐证材料);25.系统兼容主流浏览器,如Chrome、Firefox、Safari、Edge等,在不同浏览器下的表现,确保页面布局、功能和性能的一致性。套12电子资源中文电子图书:1.图书数量:中文电子图书镜像安装;2.图书格式:图书主要以pdf双文本国际公开标准格式保存,不可为私人模式以保持图书原有的版式,,电子书资源质量高,并能越放大越清晰,图书“页”不可为图片格式压缩,以免造成占用存储容量过多和具有分辨率相关性;3.图书种类包含:数理化、交通运输、工业技术、计算机、哲学、社科、经济、语言文字、生物、医药、卫生、文学等;4.图书阅读方式:图书可在线全文阅读及具备二维码扫描功能,可以扫描到手机等移动设备在线阅读图书或下载到本地扫码下载等多种阅读方式阅读。册500003交换机≥48个1000BASE-XSFP端口,≥4个1G/10GBASE-XSFP+端口风扇模块(SW,4028,风扇面板侧出风)150W资产管理交流电源模块(电源面板侧出风)台14服务器CPU:不低于2颗海光5380处理器;内存:≥64G;系统盘:≥SSD240G;硬盘:不低于12T*4支持raid卡;网卡:支持千兆网卡;电源:2*800W。含操作系统台1计算机教室(分项控制价226187.20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参数(材质、制作工艺及配置说明)计量单位数量1云管平台一体机云服务器RG-CS1020(2*千兆电口,1*350W电源),海光3285CPU,8核心16线程,3.0GHz,1*32GMEM,1*480GSSD,2*M.2240G,2*4THDD,1*2port1GBase-TNIC,OS:RCCP台12教学管理软件含最高70个桌面授权,RG-CloudManagerRemote云桌面教学管理软件是云课堂在为师生互动教学打造的一款多媒体教学管理软件,与云课堂所采用的虚拟化技术无缝结合。套23防静电地板标准釉面全钢防静电地板。150mm,金属支架尺寸:600*600*35mmm²2204机柜一、基础规格尺寸:长×宽×高为600mm×450mm×350mm,误差范围控制在±2mm以内,确保机柜适配特定安装空间及设备放置需求。安装方式:支持壁挂式或桌面放置两种方式,壁挂安装时需配备适配的膨胀螺丝及安装配件;桌面放置时底部需设计防滑脚垫,防止滑动。二、材质要求柜体材质: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板材厚度≥1.2mm,表面经酸洗、磷化、静电喷塑处理,颜色为RAL7035浅灰色,涂层厚度≥60μm,具有良好的防锈、防腐蚀性能及耐磨性能。门板材质:门板同样采用冷轧钢板,厚度≥1.5mm,带有加强筋设计,提升门板强度,防止变形;门板玻璃采用5mm厚钢化玻璃,透光率≥90%,方便观察柜内设备运行状态。个25交换机≥48口千兆交换机:二层web网管交换机,交换容量336Gbps,包转发率108Mpps;≥48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电口,4个SFP千兆光口;支持VLAN、ACL、端口镜像、端口聚合等功能台26配电箱定制个2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需求中清单格式进行报价,且不能超过分项控制价。供应商需充分了解采购人本项目整体采购需求、货物现场安装及使用条件等因素,并承诺保证在成交价格不变前提下,全力满足采购人后期因上述因素调整带来的变化。二、商务要求1.实施的期限和地点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详见合同相关规定三、技术要求质保期: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履约验收方案见《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以下所提供合同为合同模板仅供参考,采购人与成交方在签订合同时,可双方协商其补充条款或协议)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采购标的具体见附件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元大写:(2)合同定价方式(根据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合同定价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3)付款方式(根据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合同付款方式):■全额付款:合同签订后,待全部货物到齐安装验收合格并经区教委审批,采购人一次性向成交人支付100%合同款。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安装。(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6)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前,乙方按本合同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售后质量保证金(¥元);若乙方在验收合格之后12个月内无违约责任且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无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息退还售后质量保证金。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6)履约验收标准:合格(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不要求联合体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3年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附件,采购货物明细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谈判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0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页码)谈判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延庆区第三小学)的(北京市延庆区第三小学改扩建设备购置项目其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一)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黑板,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长沙华楚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530.91万元,资产总额为4549.4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视频展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深圳市海天威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9人,营业收入为2694.53万元,资产总额为2329.5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图书馆数字资源管理平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北京蓝鲸知图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人,营业收入为972.14万元,资产总额为865.5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4防静电地板,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彬雯机房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530.91万元,资产总额为129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5.讲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天津腾飞博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人,营业收入为420.5万元,资产总额为104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6.北京市延庆区第三小学改扩建设备购置项目其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二(一次重新招标),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土豆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367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安网终2Y北京土豆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6月20且日期:推荐函关于委托代理协议-北京市延庆区第三小学改扩建设备购置项目其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一,我单位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司邀约。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一二条管理之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即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方式)活动,我单位推荐意见如下:推荐供应商名称1:北京圣邦天麒科技有限公司推荐理由:该供应商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以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推荐供应商名称2:北京土豆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推荐理由:该供应商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以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2025年5月15日推荐函北京市延庆区第三小学:对于北京市延庆区第三小学改扩建设备购置项目其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一采取竞争性谈判邀请方式进行邀约。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一二条管理之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即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方式)活动,推荐意见如下:推荐供应商名称1:北京新奥世纪网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推荐理由:该供应商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以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推荐供应商名称2:北京首信恒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荐理由:该供应商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以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专家签字:40收,2025年5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设备 办公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