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外墙修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2025)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5-C2-03361-YNGH-0175

二、项目名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
供应商名称:云南飞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金和社区和平花园F5幢3层301室
成交金额(万元):275.68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4.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标段名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

名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包括外墙立面改造、窗防盗笼拆除并安装、监控摄像头拆除并安装、成品雨棚拆除并安装、阳台改读书角等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并移交采购人使用,相关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经理:张天伟

执业证书信息:云253202320232265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春盛(第1包采购人代表),刘凡,古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本项目中标价作为基准价,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规定的工程类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金额:3.25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3678号
联系方式:13700636992 0871-67217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94号现代广场16楼
联系方式:18287167559、 18314168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思猛、马爱佳、赵津仪、杨云鹏、张正举
电 话:18287167559、 1831416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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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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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合0612终稿)YNZC2025-C2-03361-YNGH-0175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docx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5-C2-03361-YNGH-0175采购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六月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5-C2-03361-YNGH-0175部门项目部项目名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编制袁思猛、马爱佳采购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校核杨云鹏项目编号YNZC2025-C2-03361-YNGH-0175批准张正举采购人联系人杨老师 13700636992 0871-67217019日期2025.06.12文件版次0612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采购文件2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五、公告期限3六、其他补充事宜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121.项目概况122.资金来源123.采购内容12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125.磋商费用13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3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3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13三、响应文件148.响应文件编制注意事项149.响应文件构成1410.报价和报价货币1411.有效期1512.响应文件的编制1513.磋商保证金16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61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6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6五、磋商1716.磋商1717.磋商过程的保密17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7六、成交结果1719.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720.成交通知书1721.签订合同1722.履约保证金18七、其他事项1823.质疑和投诉1824.中标服务费2025.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依据20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1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50(资格审查部分)51一、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2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3三、特定资格要求:59(磋商报价部分)60一、报价一览表61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2(商务技术部分)63一、磋商申请函65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6三、商务条款偏离表68四、技术文件69五、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73第五章采购需求74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771.磋商方法812.评审标准823.磋商程序8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YNZC2025-C2-03361-YNGH-0175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C2025-C2-03361-YNGH-0175;2.项目名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贰佰捌拾万元整(¥2800000.00);5.最高限价:贰佰柒拾捌万玖仟零柒元肆角壹分(¥2789007.41);6.采购需求: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改造内容包括外墙立面改造、窗防盗笼拆除并安装、监控摄像头拆除并安装、成品雨棚拆除并安装、阳台改读书角等。具本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发布的为准。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有关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并移交采购人使用,相关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仔细分析承建(承接)企业划分,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往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6月13日06:00至2025年06月20日23:59;2.地点: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ghjs.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ghjs.html。(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一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2)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4.售价:0.0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3.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智能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3.磋商保证金金额:¥28000.00;4.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以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5.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其它:采购信息、中标结果公告均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3678号联系方式:杨老师137006369920871-672170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94号现代广场16楼联系人:袁思猛、马爱佳、赵津仪、杨云鹏、张正举、夏伟联系电话:18287167559、18314168513、0871-638159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袁思猛、马爱佳、赵津仪、杨云鹏、张正举、夏伟电话:18287167559、18314168513、0871-6381595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采购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YNZC2025-C2-03361-YNGH-01752.1资金来源已落实★2.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价:贰佰捌拾万元整(¥2800000.00)最高限价:贰佰柒拾捌万玖仟零柒元肆角壹分(¥2789007.41)3.1采购需求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改造内容包括外墙立面改造、窗防盗笼拆除并安装、监控摄像头拆除并安装、成品雨棚拆除并安装、阳台改读书角等。具本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发布的为准。★3.2合同履行期限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并移交采购人使用,相关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3.3工程地点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3.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有关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4.1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②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须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码),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④磋商保证金: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仔细分析承建(承接)企业划分,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往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7.1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7.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联系方式清联系人:袁思猛、马爱佳电话:18287167559、18314168513、0871-638159517.5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9.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承诺及最后报价等★11.1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13.1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28000.00保证金收款单位: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铂金大道支行账号:871912662810501备注:YNZC2025-C2-03361-YNGH-0175 保证金形式:以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注:1.支票、汇票、本票需留2天给予代理机构办理进账;2.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需提前1天通知代理机构;)。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款项及信息到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时间,提前办理!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注:1.交纳保证金时必须在汇款备注栏填写:YNZC2025-C2-03361-YNGH-0175保证金2.供应商的保证金通过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的,其出款账户只能为基本账户,退还也只能为基本账户。3.未成交人(通过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缴纳的保证金)的保证金将在发布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以网银转账方式退回;成交人(通过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缴纳的保证金)携带合同原件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财务部联系人:杨天秀 电话:15288221148、0871-63815951。1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1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15.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16.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开始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16.4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第2.1款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规定的内容,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凡有一条不满足的供应商不再参与磋商。请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仔细阅读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22.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保证金。22.5履约保证金退还待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3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24.1中标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作为基准价,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规定的工程类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收款单位: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白龙寺支行账号:24019001040006899注:中标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注: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环保节能政策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进口产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实施进口产品采购。(2)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本项目为电子标,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可以进行电子签章。(4)根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电子注册证书的签名要求,本项目人员电子注册证书如要求个人手写签名的,应在个人签名处再次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采购资金,用于采购“工作内容”所列工程。2.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内容3.1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工程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价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磋商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工程、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电子签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7.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编制注意事项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8.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10.报价和报价货币10.1报价指完成本工程项目所有工作内容且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使用及其相关质量保修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10.2供应商就所有工程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0.3报价方式(1)供应商的报价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设备、材料及各类价格。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相关质量保修费、风险费、其它项目费、政策性文件规费、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当合同实施时,供应商没有填入的项目和造价,毫无例外的认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结算时不予补给。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即综合单价)的结算方式。①据实结算,结算时以响应文件第一次报价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计算依据据实计算总价,再乘以(1-下浮率)为最终结算价款。②下浮率=(第一次总报价-最后总报价)/第一次总报价。③最终结算价款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工程量清单作为所有供应商报价的共同基准,供应商不得自行修改,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据实结算。若供应商进行不平衡报价,一经查实,评标过程中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均按最不利于供应商的方式进行处理,合同谈判、签订时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有权依据行业计价标准或市场标准进行修正。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填入的单价或费用应为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中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措施(措施项目清单所列措施费除外)、质检(自检)、管理、利润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除不可抗力外)。具体包括:①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②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但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施工工艺和方法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③考虑除不可抗力外的其他任何风险而增加的费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描述,详细情况见施工图设计、技术说明、规范要求及相关标准图集。组价时供应商应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包括完成所有工序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10.4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后报价。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0.5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1.有效期1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1.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在所要求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或盖章,均使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格式要求外,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12.2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2.3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处逐一电子签名或盖章,要求盖章处应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供应商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12.4响应文件份数: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采购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13.磋商保证金13.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3.2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规定的形式提交。13.3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3.4保证金的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只能通过基本账户缴纳和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携带合同原件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保证金手续。13.5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4.1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5.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供应商未上传响应文件;(2)因供应商原因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五、磋商16.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17.磋商过程的保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结果19.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9.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0.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履约保证金22.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2.3履约保证金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退还。七、其他事项23.质疑和投诉2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3.2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3.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3.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中,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应当是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3.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6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3.7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3.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3.9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10接收质疑的方式受理质疑部门: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94号现代广场16楼联系人及电话:同本项目公告(邀请书)中明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3.11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4.中标服务费24.1中标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25.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合同履行期限及工程地点: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并移交采购人使用,相关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工程地点: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2付款方式:本工程第一次付款为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按签约合同价款的60%支付;第二次付款在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25%;第三次付款在竣工验收合格经第三方造价单位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审定施工工程费的97%,剩余3%的施工工程费转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简称甲方):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承包人(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工程地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承包范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包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所涉及内容。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年月日;竣工日期:202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四、合同价款(人民币)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元);其中:(1)安全文明措施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本工程第一次付款为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按签约合同价款的60%支付;第二次付款在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25%;第三次付款在竣工验收合格经第三方造价单位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审定施工工程费的97%,剩余3%的施工工程费转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2、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即综合单价)的结算方式。①据实结算,结算时以响应文件第一次报价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计算依据据实计算总价,再乘以(1-下浮率)为最终结算价款。②下浮率=(第一次总报价-最后总报价)/第一次总报价。③最终结算价款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工程量清单作为所有供应商报价的共同基准,供应商不得自行修改,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据实结算。若供应商进行不平衡报价,一经查实,评标过程中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均按最不利于供应商的方式进行处理,合同谈判、签订时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有权依据行业计价标准或市场标准进行修正。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6、响应文件及其附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7、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8、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9、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年月日。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签订。11、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副本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乙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2)《安全生产合同》;(3)《廉政合同》;(4)《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5)其他有关本合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1.1.3工程和设备1.1.3.9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10永久占地包括:合同前款所约定的范围。1.1.3.11临时占地包括:无。1.2语言文字本合同使用汉语。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施工期间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配套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1.4.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4.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最新签署的文件优先于原签署文件。。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安全备案资料、相关方案、签证记录、结算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工程所需所有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照相关规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需提供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4文件的照管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2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纸质或电邮。发包人的送达地址: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纸质或电邮。承包人的送达地址:。1.10知识产权1.10.1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归发包人所有。1.10.2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归发包人所有。1.10.4承包人在响应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1保密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1.13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第2条发包人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2.2.2提供工作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2.3提供基础资料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根据项目提供。2.5支付合同价款2.5.2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2.5.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2.7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发包人代表的职务:;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代表的职责:。3.2发包人人员发包人人员姓名:;发包人人员职务:;发包人人员职责:。3.3工程师3.3.1发包人派驻的人员:;职称:;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管理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工程质量和现场签证进行确认。3.3.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设计要求、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章和标准实施施工全过程监理。3.4商定或确定3.4.1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3.4.2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3.5会议3.5.1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3.5.2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执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3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时提供或更换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无法提供及不更换项目经理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驻守施工现场,执行响应文件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执行响应文件承诺。4.3.3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本项目涉及范围。4.3.4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将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4.3.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4承包人人员4.4.1人员安排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七日内提交并且将涉及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证件(原件)需交押于发包人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承包人提交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必须与响应文件一致。开工前提供经发包人审定的人员附表到发包人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备案。4.4.2关键人员更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施工管理人员的,视为违约,违约金为5000元/人.次,从发生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向监理人和发包人书面请假,并取得发包人代表的书面同意。4.4.3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派驻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如发生人员变更应提前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同意,如擅自更改人员,罚款2000元/人.次。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监理或者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视为违约,项目技术负责人缺勤一天处罚1000元/人·天;其余管理人员缺勤一天处罚500元/人·天;若因此造成的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的其一并承担相应责任。4.5分包4.5.1一般约定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擅自转包、分包,视为承包人违约,违约金为5万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4.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4.5.5分包合同价款支付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4.6联合体4.6.2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4.7承包人现场查勘4.7.1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4.8不可预见的困难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第5条设计5.2承包人文件审查5.2.1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5.2.2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担。5.2.3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5.3培训培训的时长为/,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5.4竣工文件5.4.1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5.4.3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5.5操作和维修手册5.5.3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6.2材料和工程设备6.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6.2.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6.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6.4质量检查6.4.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6.4.2质量检查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6.4.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1.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7.1.2场外交通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7.1.3场内交通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7.1.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2.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2.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7.3现场合作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7.4测量放线7.4.1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7.5现场劳动用工7.6安全文明施工7.6.1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7.6.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7.9临时性公用设施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7.10现场安保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1.1开始准备工作:。8.1.2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8.2竣工日期竣工日期的约定:。8.3项目实施计划8.3.1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8.3.2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5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8.4项目进度计划8.4.1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3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8.4.2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8.4.3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8.5进度报告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8.7工期延误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或人民币金额为:;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或人民币金额为:。8.7.3行政审批迟延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8.7.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8.8工期提前8.8.2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无。第9条竣工试验9.1竣工试验的义务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0.1竣工验收10.1.2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由双方协商。10.3工程的接收10.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10.3.2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由双方协商。10.3.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处违约金1000.00元/天。10.5竣工退场10.5.1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工程完工后天。10.5.3人员撤离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1.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期限: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1.3缺陷调查11.3.4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第12条竣工后试验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执行国家相关规定。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12.1.2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第13条变更与调整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3.2.2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3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5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13.3变更程序13.3.3变更估价13.3.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列示的项目,无论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其《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均不作调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或本标项目的类似单价,由施工方申报,监理方审核,第三方工程造价审核单位确定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中标价中的主材价格、相关费率、人工费等进行组价,并由发包人、监理人和中标人签订补充单价协议书。13.4暂估价13.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13.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13.5暂列金额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为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工程费用调整的预留金额,结算时根据承包人报送的本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及实际完成工作按实计取,不再单独计取暂列金额。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3.8.2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1合同价格形式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14.1.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除人工费、规费、税金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其余均不作调整。14.2预付款14.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价的6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4.2.2预付款担保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预付款担保形式:/。14.3工程进度款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第二次付款在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25%;第三次付款在竣工验收合格经第三方造价单位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审定施工工程费的97%,剩余3%的施工工程费转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按监理要求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施工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价款;申请进度款金额;预付款扣除金额。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承包人申请,监理人审核后报发包人审核。14.4付款计划表14.4.1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按发包方要求。14.4.2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付款计划表的编制:按发包方要求。14.5竣工结算14.5.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按发包方要求。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按发包方要求。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按发包方要求。14.5.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完工,符合要求的付款申请提交后天。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发包方要求。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6质量保证金14.6.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2)3%的合同金额;(3)其他方式:/。14.6.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第三次付款在竣工验收合格经第三方造价单位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审定施工工程费的97%,剩余3%的施工工程费转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14.7最终结清14.7.1最终结清申请单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按发包方要求。14.7.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按发包方要求。第15条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5.1.3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5.2承包人违约15.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不得以磋商报价金额过低为由,调整合同单价或降低工程质量。。15.2.2通知改正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15.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投标承诺执行。第16条合同解除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6.1.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6.2.1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第17条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定义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第18条保险18.1设计和工程保险18.1.1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2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8.2.3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18.3货物保险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18.4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自行处理。第19条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双方协商。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双方协商。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双方协商。评审机构:双方协商。20.3.2争议的避免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20.3.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保修范围为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的施工图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内容(含设计变更部分),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3%的施工工程费转为质保金。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6、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若承包人不按时、按质、按量履行保修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履行,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2、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是指第二条项下的质量保修期已满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未到期的,待届满后退还。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乙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杜绝一切安全事故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并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审批。同时承包人应根据上述有关规定购置、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费用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专款专用。发包人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所需费用由承包人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承包人未按照规范、标准和合同实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2)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发生安全事故、管线破坏等,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3)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火、防爆、防汛、防盗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安全生产方面的处罚规定:发包人、监理现场检查时,发现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组织施工的情况,除责令整改外,可根据情况轻重要求承包人支付100—10000元的违约金,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在进度款中扣除。此类问题的认定,以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书面通知、指令、通报和会议纪要为准。如发现无安全防护违章作业,每人次罚款2000元,承包人完全承担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本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并确实做到持证上岗,以备随时查验。以上处罚从项目工程进度款里扣除。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分数相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乙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廉政合同建设单位(甲方):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中标单位(√施工、勘察、监理): 工程名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 投资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 投资来源:单位自筹投标形式:公开 邀请□ 直接发包□ 未招标□ 其他☑磋商报价: 万元 业主标底价: 万元 中标价: 万元建设工期: 日历天建设地点: 评标形式:综合评分R 量化评分□ 合理最佳低价□定标形式:当场□ 隔日R 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工程廉政合同。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二、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璜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三、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乙方的贿赂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的3%—5%,或者中止工程建设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款中扣除。六、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凡是未按规定签定《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同意或者进行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违者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八、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履行《工程廉政合同》中的相互监督、自查自纠等情况,甲乙双方分别在工程建设合同中期要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作出报告。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可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有违反,对法定代表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从严追究责任。九、工程竣工验收同期,甲乙双方要分别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写出执行《工程廉政合同》的情况总结和相互鉴定报告。未按规定做出报告或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不同意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十、本合同份数同主合同。十一、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行。甲方: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乙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我单位承建的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将保证做到: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2.分包单位雇佣民工的,我单位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年月日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项目编号:YNZC2025-C2-03361-YNGH-0175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供应商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一、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须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码),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3.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4.磋商保证金: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仔细分析承建(承接)企业划分,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声明函,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是)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三、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往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响应文件(磋商报价部分)项目编号:YNZC2025-C2-03361-YNGH-0175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YNZC2025-C2-03361-YNGH-0175磋商总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承诺磋商保证金备注小写:¥ ;大写: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备注:①此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应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后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计价软件自动生成的格式打印)。★2、本工程的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报价,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磋商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总价。磋商报价须由供应商造价工程师编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其报价进行编制,附委托证明材料】。★注:供应商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满足以下规定,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1)造价工程师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2)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完全一致。(3)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和计算,其计价和计算费率、税率在投标时不得调整。(4)工程量清单中设有暂估价、暂列金的,供应商磋商报价按照招标人规定的金额计入磋商报价,不得更改。(5)供应商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存在有重大漏项、缺项。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编号:YNZC2025-C2-03361-YNGH-0175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一、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我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据此申请书,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和报价表,磋商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1.1条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本承诺书保持有效。如果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磋商申请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4.我方承诺严格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在合同生效后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并移交采购人使用,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电话: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2.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单位名义参加磋商。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电话: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会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原件交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人员核验。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和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地点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1、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电子签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电子签章。2、表格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及条款号。3、表格中“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请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4、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四、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技术文件:(一)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供应商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审内容自行编制)(二)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供应商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审内容自行编制)(三)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供应商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审内容自行编制)(四)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供应商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审内容自行编制)(五)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审内容自行编制)(六)资源(人、材、机)配备计划1.劳动力计划2.周转材料、主要材料计划3.施工机具计划(七)项目管理机构配置(供应商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审内容自行编制)(八)类似业绩(供应商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审内容自行编制)五、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1.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教学需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施工标准》JGJ/T112-201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的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规程,要求一次验收合格,满足应当具备的设计要求的全部使用功能标准。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现行有关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一)施工内容: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改造内容包括外墙立面改造、窗防盗笼拆除并安装、监控摄像头拆除并安装、成品雨棚拆除并安装、阳台改读书角等。具本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发布的为准。(二)合同履行期限: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并移交采购人使用,相关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三)施工地点: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一)施工技术要求:1.施工单位须按照建设方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和设计要求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工期目标及质量目标,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完成项目实施,不得擅自增加或改动施工内容。2.所有材料进场时需由建设方代表和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对材料使用的位置、品牌规格、尺寸、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等按规定进行检验,所有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3.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相关要求,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4.施工单位须服从监理单位、建设方代表的管理,若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建设方发生冲突,建设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二)材料选用要求:1.全部主材选用市面上优质材料,并通过甲方认可(包括材质及价位)。2.选用的材料必须三证齐全,材料应具有防火、防水性能,有绿色环保标志。(三)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和承包人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有承包人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涉及要求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付款方式:本工程第一次付款为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按签约合同价款的60%支付;第二次付款在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25%;第三次付款在竣工验收合格经第三方造价单位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审定施工工程费的97%,剩余3%的施工工程费转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3、其他技术要求(1)施工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安全消防、环保、建筑等规范要求。(2)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3)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火设备、器具。(4)施工中使用的材料、构件、配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证明,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5)施工作业前,施工人员都必须掌握施工中应掌握具体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6)应设置专门的人员负责安全,并设立相关安全指示标志。(9)施工应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7)如本技术要求中存在不满足相应施工技术规范及施工图集标准规定的,以相应施工技术规范及施工图集标准为准。4、其他要求(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电气管线质保期限2年。(2)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因工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坍塌(土方、满堂架、脚手架、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食物中毒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实质性评审标准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1项规定特定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2项规定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磋商申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并加电子签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并盖单位电子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注:由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此项不评审盖章、签名或签字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3项要求磋商报价报价完整、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小于等于最高限价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1项规定其它实质性条件(1)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号条款;(2)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无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无串通投标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2分值构成(满分100分)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磋商报价F1:10分;技术部分F2:90分。2.2.1磋商报价部分F1评分标准(满分1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该供应商最后报价)×10。注: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注: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书面声明,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书面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2.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满分90分)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审查评分(满分3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包括①项目总体概况;②施工部署与措施;③施工工序)按照下述要求进行综合评审:以上方案3项内容均全部提供,且①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项目背景、采购需求分析全面,深入透彻,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重点、难点、经济、安全)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全面科学合理,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及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和优化建议;②施工部署与措施先进、可靠,成品保护方案具体详细,具有针对性;③施工工序阐述详细、全面,且对采购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能够有效的推进项目顺利、平稳实施的;每项内容均满足上述描述及项目需求,没有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得满分3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的扣10分,每一项方案内容每有1处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2分,每一项方案最多扣10分。注:内容描述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或过于简陋、缺少关键节点说明或说明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审查评分(满分8分)(1)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保证措施详细可行,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和施工进度计划,针对性强,并能保证工期的得8分;(2)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保证措施可行,且有违约责任承诺和施工进度计划,针对性一般,并能保证工期的得5分;(3)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针对性差,或有错误(如:与磋商工期相矛盾等)或有缺项的得2分;(4) 无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审查评分(满分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包括①质量承诺、②保证措施、③违约责任承诺)按照下述要求进行综合评审:以上方案3项内容均全部提供,且①质量承诺描述全面,质量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②保证措施全面、有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③提供了详细的违约责任承诺,且具有可行性强的违约惩罚措施的;每项内容均满足上述描述及项目需求,没有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得满分6分,每缺少一项方案的扣2分,每一项方案内容每有1处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0.5分,每一项方案最多扣2分。注:内容描述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或过于简陋、缺少关键节点说明或说明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满分11分)1.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满分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防火、②安全用电、③材料堆放、④垃圾清运、⑤场容场貌,⑥现场围挡、⑦安全警示、⑧防尘降噪等8项内容,上述8项内容,每项内容1分。(1)措施科学、合理、详细且有针对性的,每项得1分。(2)措施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有欠缺,不全面的,每项得0.5分。(3)未提供或提供内容存在重大偏差或与本项目不符的每项得0分。2.违约责任承诺(满分3分)违约责任承诺详细全面、合理具体的得3分;违约责任承诺基本全面,较合理具体的得2分;违约责任承诺粗略宽泛、缺乏合理性或不够具体的得1分;无相关违约责任的得0分。售后服务方案(满分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体系、②售后服务时效、③备配件零部件支持、④设施设备质保、⑤各类故障处理方案,⑥工程竣工质量保修等6项内容,上述6项内容,每项内容1分。(1)内容科学、合理、详细且有针对性的,每项得1分。(2)内容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有欠缺,不全面的,每项得0.5分。(3)未提供或提供内容存在重大缺陷或与本项目不符的每项得0分。资源(人、材、机)配备计划(满分18分)1.劳动力计划(6分)(1)劳动力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能完全呼应,能很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的得6分;(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能基本呼应,能较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较合理的得4分;(3)劳动力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存在偏差,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缺乏合理性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资源配备计划的得0分。2.周转材料、主要材料计划(6分)(1)周转材料、主要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能完全呼应,能很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的得6分;(2)周转材料、主要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能基本呼应,能较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较合理的得4分;(3)周转材料、主要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存在偏差,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缺乏合理性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资源配备计划的得0分。3.施工机具计划(6分)(1)施工机具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能完全呼应,能很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的得6分;(2)施工机具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能基本呼应,能较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较合理的得4分;(3)施工机具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存在偏差,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缺乏合理性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资源配备计划的得0分。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审查评分(满分6分)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内容包括①人员配备方案、②人员管理制度)按照下述要求进行综合评审。以上2项方案内容均全部提供,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合理,便于项目实施;人员参与过类似项目施工或管理,每项内容均满足上述描述及项目需求,没有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得满分6分,每缺少一项方案的扣3分,每一项方案内容每有1处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1分,每一项方案最多扣3分。注: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或过于简陋、缺少关键节点说明或说明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类似业绩(满分5分)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审评分,每提供一份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本项满分5分注: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任务书或成果文件或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磋商方法1.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磋商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总得分相等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磋商总得分相等且最后报价相同时,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若最终排名仍一致时,由磋商小组不记名投票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2.评审标准2.1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资格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提交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其进行符合性评审。2.1.2符合性评审标准:竞争性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磋商报价评分: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2.2.2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对实质性要求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3.磋商程序3.1实质性要求审查3.1.1首先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资格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对其进行符合性评审。3.1.2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要求审查。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2磋商及最后报价3.2.1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3.2.2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竞争性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3.2.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3详细评审3.3.1竞争性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磋商总得分。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1)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磋商报价评分,计算出得分F1;(2)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评分,计算出得分F2;(3)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磋商总得分。3.3.2技术部分评分F2得分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4响应文件的澄清3.4.1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竞争性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响应文件内容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③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④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2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竞争性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3.5磋商结果3.5.1竞争性磋商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提出书面评审报告。3.5.2采购人根据竞争性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3.5.3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仔细分析承建(承接)企业划分,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采购单位名称)的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小学、中学教学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云南飞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1290.815375万元,资产总额为1721.05706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人:云南飞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2025年6月23日注:(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声明函,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是)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墙修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