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宿舍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5-28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2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宛城政采磋商-2025-28-1
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
南阳市路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王堂村董庄自然村1号
1,084,000.00

评审总得分:91.33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
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0日历天
李帅
豫241161604815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奇妹(组长)、史红丽、洪涛(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2,84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征集人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四合社区

联系人:田超

联系方式:15737751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铂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路汉冶街道总部经济港816

联系人:杜德哲

联系方式:18137303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德哲

联系方式:18137303820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成交公告.pdf
评审情况.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进中小立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掺加南第四中等职业学校(单位名称)的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职工宿舍改选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果: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工程(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南阳市路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49.6万元,资产总额为30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L(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名称:密阳市路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25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联基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名新美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5-28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6日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25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地址成交金额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南阳市路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王堂村董庄自然村1号1084000.00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60日历天李帅豫241161604815(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三、评审专家名单李奇妹(组长)、史红丽、洪涛(业主评委)。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12840.00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征集人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阳第四中等职业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四合社区联系人:田超专不联系方式:15737751822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铂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路汉冶街道总部经济港816联系人:杜德哲电话:181373038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德哲联系方式:18137303820磋商小组对每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审查(包括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技术评审)。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情况如下: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未通过原因其他供应商均通过评审。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和磋商文件的评分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得分情况如下: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洪涛李奇姝史红丽得分得分名次123南阳市路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正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春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8.069.9468.9798.062.9461.9798.067.4464.9791.3366.7765.312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进中小立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掺加南第四中等职业学校(单位名称)的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职工宿舍改选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果: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工程(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南阳市路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49.6万元,资产总额为30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L(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名称:密阳市路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25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联基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名新美宛城区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5-28-H标段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5-18-采购人: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铂汇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铂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iiy1宛城区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5-28标段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5-28-1采购人: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铂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目录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wancheng.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5-282.项目名称: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086651.71元最高限价:1086651.71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宛城政采磋商-2025-28-1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1086651.71元1086651.71元5.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5.1、采购内容: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项目地点: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院内5.4、工期:60日历天5.5、质量要求:合格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3.7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8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格式自拟。3.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需与投标文件对应信息相一致,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wancheng.gov.cn/)3.方式: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的,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anyang.gov.cn),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15672779650。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5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wancheng.gov.cn/)。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的。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磋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启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开启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将被退回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2、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响应人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响应人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3、监督部门: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地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电话:0377-63595315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四合社区联系人:田超联系方式:15737751822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铂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路汉冶街道总部经济港816联系人:杜德哲电话:181373038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德哲联系方式:18137303820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及要求1.1、采购内容: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宿舍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2、质量要求:合格二、项目商务要求1.工期:60日历天2.付款方式(应符合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压缩各环节时间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宛财购〔2022〕5号)的要求)3.图纸(见附件)4.工程量清单(见附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名称内容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中小企业1、本项目采购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建筑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比例%。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磋商报价磋商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项目预算人民币1086651.71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预算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高出预算价的投标则按无效标处理。响应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日历日响应文件数量电子响应文件:1份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及方式1、供应商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yTF格式)。供应商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递交网址:http://ggzyjy.wancheng.gov.cn/。3、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4、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是☑否代理费□集中采购机构不收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1086651.71元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万元。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磋商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磋商,则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以及南阳市财政局的具体规定。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依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4.6采购需求标准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4.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5.采购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6.采购范围及适用法律6.1本次采购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6.2“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南阳市宛城区财政局。6.3“货物”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与本次采购相关的。6.4“服务”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服务。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7.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8.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内容以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补充文件将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所修正的部分。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上传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必须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4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受理,开标前所有信息保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一切公告信息(包括采购公告、变更公告、澄清公告等)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等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查询有关公告信息。若因潜在供应商没有及时查看到公告信息而造成的失误,责任自负。8.5供应商应关注是否有发布最新的澄清更正公告和更正的最新磋商文件(电子答疑文件),如有则需下载最新的磋商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最新的响应文件并上传。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二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0.3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生成并在截止时间前上传其加密版本,根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下载平台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系统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否则,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平台系统拒绝。10.4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5对照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已对第二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6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财务、社保、纳税及各类证书、报告等内容,必须是原件的扫描件。10.7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报价11.1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所投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报价时应详细列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等。11.2.2服务项目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5本项目将按供应商所提交的单价和总价来支付本项目所需的费用。对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内容,将被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11.6磋商结束,供应商进行网上最终报价。11.7本次采购设有预算,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评议。11.8供应商的所有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恶意竞争。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成交人的响应有效期延长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12.2特别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签章处电子签章或手写签字后扫描上传进响应文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CA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使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或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系统在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制作软件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提交。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最终电子响应文件以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最后一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编制、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实际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应由采购人审核并确认。二、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将在指定媒体和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按照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三、组建磋商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质疑、评估、比较、评分,组织磋商和最后报价。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使用本人CA锁进行签章,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活动结束,按照《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豫财购〔2017〕9号)的规定,发放劳务报酬。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四、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解密: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的CA或电子营业执照扫码进行加密,供应商在解密前须自行检查CA或电子营业执照的有效性。解密时未在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五、评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具体包括: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备注1满足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具备的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资格要求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7.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8.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格式自拟。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采购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须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供应商单独参与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采购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说明:按照南阳市宛城区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施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宛区财购〔2024〕2号的要求,对于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施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序号1中1-5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2.符合性审查。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签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超过初次报价。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质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检查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内容的完整度和符合性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只有通过以上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技术(服务)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各供应商所响应设备的技术指标、技术性能、产品技术说明或项目方案、人员配备等是否符合最低要求。4.综合比较与评价。对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和技术响应程度、项目方案或技术响应程度、综合实力、售后服务以及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比。5.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5.1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1.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5.1.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1.3授权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5.1.4电子响应文件未使用CA或电子营业执照认证并加密的;5.1.5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5.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2.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的;5.2.2报价具有选择性;5.2.3未进行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的。6.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评标系统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具体磋商内容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实际情况确定。6.4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评标系统以在线形式提交承诺,并用CA或电子营业执照签章。6.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6.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6.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通过电子评标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要求最后报价要求,各供应商在会员系统中收到有关信息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给出答复,并在签章后提交。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除外。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6.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7.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最后报价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8.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8.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8.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8.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8.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9.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9.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9.2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9.3☑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0.报告违法行为10.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部分30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产品价格给予5%的扣除。(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技术部分50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5分):根据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科学、合理、满足要求的4-5分;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的1-3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分):(1)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3<得分≤5;(2)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1≤得分≤3。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5分):(1)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3<得分≤5;(2)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1≤得分≤3。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4分):(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2技术部分50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2<得分≤4;(2)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1≤得分≤2。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5分):(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3<得分≤5;(2)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1≤得分≤3。6、工期保证措施(1-5):(1)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3<得分≤5;(2)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得分≤3。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0.5-4分):(1)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2<得分≤4;(2)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0.5≤得分≤2。8、施工进度表或网络计划图(0.5-4分):(1)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2<得分≤4;(2)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0.5≤得分≤2。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1-3分):(1)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的得3分。(2)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1分。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1-3分):(1)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1.5<得分≤3;(2)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0.5≤得分≤1.5。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1-2分):(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1.5<得分≤2;(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1≤得分≤1.5。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0.5-2分)(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1<得分≤2;(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0.5≤得分≤1。13、风险管理措施(1-3分):(1)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1.5<得分≤3;(2)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1≤得分≤1.5。注:磋商小组根据第1-13项所列要点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比较评判,第2-13项中有缺项的,该项不得分,有相关内容的,得分不得低于各项规定的最低分值,第1项根据第2-13项内容完整性和整体水平来酌情打分。3综合实力部分201.企业业绩(2分):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以企业诚信库“企业业绩”中上传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项目部主要人员(4分):拟派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质量员、材料员具有上岗证或职称证且齐全者得4分,每缺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以企业诚信库“投标所需材料”中上传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为准)。3.优惠承诺(1-4分)(1)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2<得分≤4。(2)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1<得分≤2。缺项为0分。4.履职尽责承诺(1-4分)3综合实力部分20(1)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2<得分≤4。(2)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1≤得分≤2。缺项为0分。5.其他承诺(0-6分):(1)协调地方关系的承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协调地方关系的能力和切实的保障条件0-1分(2)安全施工、承诺质量、工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具体措施;若资金暂时不到位继续施工,不能停工0-2分(3)保修期内、外的服务承诺:有切实的保障条件0-2分(4)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0-1分。合计100资格审查条件及加分项中涉及到的证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本项目终止: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12.若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将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规定执行。六、成交通知及签订合同1.成交结果公布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上发布成交公告。1.2如项目终止,成交结果公告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发出成交通知书2.1根据成交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登陆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自行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成交通知书。2.2《成交通知书》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3.签订合同3.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逾期无故不签订的,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3.2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承诺以及确认材料,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3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按其响应文件承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七、质疑与答复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的有关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函须按照财政部门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编制,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接收质疑的方式:3.1在线接收,请质疑人上传质疑函原件扫描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并电话通知到项目负责人。3.2书面提交,请质疑人将质疑函原件送达或邮寄至采购单位联系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采购公告。4.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八、注意事项1.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工作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随时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并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答复。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全部费用。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技术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简称“政采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参照(GF—2017—0201)示范文本(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内包括的所有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括的所有内容,包含土建、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结构为:;地上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4.1和1.1.4.2的规定。三、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36六、合同文件构成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组织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工期。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3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手机: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3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公司规模:3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2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投标文件;(2)发包人或监理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3)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核定单、会议纪要、现场工程周报,以及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联络等;(4)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1.1.3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临建用地、仓储用地、组装用地、钢筋制作加工用地等。1.1.4永久占地包括: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以内的土地。1.1.5临时占地包括:施工用临时工程建设用地、仓储、居住、装配、钢筋制作加工用地、为修建临时道路租用的土地等。1.2标准和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除招标文件、工程设计罗列部分外,国家、河南省、南阳市现行的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和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与设计单位协商解决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招标文件及其附件,(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其他合同文件。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4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4.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套设计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完整的施工图纸。1.4.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进度计划;(3)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日期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加章)及电子版;发包人(监理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1.5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由于本合同采用固定价合同,原则上不预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变更方法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实施。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职务:联系电话:。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作为发包人代表处理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一切事宜,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前7天。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4.2约定。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发包人办理有关接水、接电入工地,承包人自行承担从变压器到施工现场的线路架设费用;承担水、电使用费用。通讯、网络等问题承包人自行解决。42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1.1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14日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施工机械和人员使用计划、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每月25日提供下月计划。3.1.2保证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设专职安全保卫人员,确保施工安全。杜绝重大人身伤亡及设备事故,如有发生,损失由施工方承担。施工企业必须购买足额的施工保险。3.1.3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1)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地方有关规定办理,重要地段、路口,承包人应保证道路畅通,接受甲方安排,承担场地总门卫的门禁工作,费用自理。3.1.4工程的维护和照管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发生时双方协商解决。3.1.5其他义务(1)协调与施工工程相关事宜所需用的交通工具,由施工方负责。(2)由于设计原因变更调整的项目,承包人有义务处理完成。(3)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指挥与协调。(4)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所承诺的全部施工设备和检测仪器必需按时到位,并符合安全标准,具有安全合格证。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并保证及时到位,其主要设备应为承包人自己的设备。(5)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并完成向档案馆的归档工作,达到工程完工、竣工资料同步完成。3.2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加章)及电子版。3.3分包3.3.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劳务和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除外)。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承包范围内的基础和主体结构、安装、装饰装修工程。3.3.2分包的确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5.1。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劳务、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分包队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5.2。3.3.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5.4。3.4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6。3.5承包人管理人员3.5.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职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提交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以投标文件承诺为主。3.6材料和工程设备3.7.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人采购的施工材料必须是大型企业产品,购置前必须得到发包人和监理方的认可,在使用前还应向发包人和监理方出具出厂合格证及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一切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矛盾纠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与发包人无关。3.7进度计划3.8.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以响应招标文件关于施工进度的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为主。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同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4.1,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4.1。4.2监理人员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联系电话:;职 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提供一份《监理合同》复印件。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质量、进度工期、付款等方面出现争议事项。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执行通用条款5.15.1.2标准和要求:合格5.1.3工程质量除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外,其它按国家相关规定和通用条款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等级。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同时支付发包人合同总价3%违约金。5.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承包人须遵守国家规定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办法。5.3隐蔽工程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要报请监理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经监理人签字后方可实施下一道工序。6.施工进度6.1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竣工一天,按签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百分之五。7.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7.1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采用单价固定价方式,合同价不依市场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的波动而调整。7.2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第三方审计后,按审计价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如果中标单位竣工结算时提供发票非9%税率,则按照实际提供发票税率调整工程价款。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8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内容:按通用条款要求和监理人要求。竣工资料份数:全套竣工资料3套,竣工后7天内提供(竣工图纸需要加晒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3.2.2。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3.2.2。9.竣工9.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结算付款后7日内。10.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0.1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0.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工程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终止后退还。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10.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方式:3%的工程款(以决算价为准)10.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0.2.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质量保证金期限为两年,满两年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退。(由于质量保证金扣留在财政局财政专户中,双方约定,发包人在退还质量保证金时,不结算保证金利息)。10.3保修10.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之规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工程质量保修书。10.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11.争议解决11.1违约按国家住建部和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通用条款执行。11.2争议评审争议解决的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12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施工(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职工宿舍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