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中标结果公示(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5)



[市本级]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文件6-10精品课(终版).pdf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
录制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310093JH169
二、项目名称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
包名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 (人民币/万元)

1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项目
甘肃超星智慧教育科技有限 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万新南路154号众邦国贸大厦写字楼8楼802、803、806号房
99.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单价
数量

甘肃超星智慧教育科技有限 公司
见分项报价表
见分项报价表
见分项报价表
见分项报价表

五、评审专家(公开招标)名单   
林康、王锡丽、喇方、常会强、韩明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地址: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
联系人:唐斌
联系电话:13369456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联系方式:1772690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经理
电 话:18189673226
十、本项目参与供应商未中标(成交)情况
无。
 
 
 
 
 
 
 
 
 
 
 
 
 
 
 
 
 
 
 
 
 
 
 
 
 

 

 

 

 
 

7,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310093JH169,310093JH169采购包名:7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项目(第一包)采购单位: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2025年0606月0909日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5第一章总则13第二章响应须知16第三章评审程序31第四章质疑和投诉38第五章合同范本4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9第七章采购需求80竞争性磋商公告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310093JH1692.项目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项目3.预算金额:100万元4.最高限价:100万元5.采购需求: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6.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执行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同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比例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6月11日00:00至2025年06月17日23:59(北京时第1页共85页间)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得。3.方式:拟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点击“我要参与”按钮,以“用户名+密码”方式或者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服务系统”(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磋商文件,参与项目采购。社会公众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查阅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30(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7室。3.方式:本项目仅以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提交。响应人以“用户名+密码”方式或者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提交.tbjy(备用响应,文件)、.mtbjy(响应文件)、.czr(存证文件)格式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1.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30(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7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的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电话:0931-8105030。2.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本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index.html)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本项目制作及开评标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及第2页共85页“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手册》,开启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中进行,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均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中完成。技术支持电话:0931-4875561,4006131306。4.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为保证远程交互效果,建议响应人配置的硬件环境包括:稳定运行的电脑、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电源(不间断)、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音视频设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等;建议响应人配置的软件环境包括:Windows操作系统(Windows10、Windows11(推荐))、浏览器(谷歌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推荐)、MicrosoftEdge浏览器)、数字证书驱动、电子开评标助手(下载网址: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等。参与远程交互时,建议响应人选择封闭安静的环境。因响应人自身硬件、软件问题导致交互过程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系统模块,点击供应商单位登录,使用“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进行登录;根据项目类型,选择所要参标的项目,点击“我要参标”,再点击网上开标按钮,上传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上传环节:进入本次项目投标界面后,点击上传按钮,根据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上传时间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文件过程中,请供应商耐心等待,直至出现文件上传成功提示后,方可点击确定按钮,如果提前点击确定按钮,很可能导致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响应文件上传完成以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本次响应文件;之后点击上传文件回执单查看按钮,查看文件回执单,供应商可打印或拍照留存。5.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1)网上办理: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网上注册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后,由操作人员顺丰邮寄。第3页共85页(2)现场办理: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8号昌运大厦12楼12D办锁、技术联系方式:4006131306、0931-8859067。6.本项目受理自编号:310093JH169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地址: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联系人:唐斌联系电话:133694567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联系人:周经理联系电话:18189673226,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周经理联系电话:181896732262025年06月10日第4页共85页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1采购人采购人:兰州现代职业学地址: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联系人:唐斌联系电话:133694567951.1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联系人:周经理联系电话:181896732261.1项目编号310093JH1691.1项目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项目1.1采购预算100万元1.1最高限价100万元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采购类型货物类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比例0.0%)1.1进口产品(货物类适用)否(注:1.否,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响应,提供进口产品投标视为投标响应;2.是,已获得采购进口产品核准,允许提供进口产品或国产产品响应)2.1.2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网上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人。网上更正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index.html)和“兰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2.1.2澄清或者修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发布。2.1.3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否(注:1.否,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2.是,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2.2.3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2.2.4响应保证金无2.2.5.1响应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同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比例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2.5.2联合体响应否(注:1.否,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是,接受联合体响应)2.2.5.3采取分包方式否(注:1.否,不同意中标人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2.2.5.3履行合同2.是,同意中标人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2.3.3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本项目制作及开评标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及“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手册》2.3.4制作响应文件响应人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兰州版)”,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内容,并使用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在相应位置签章。编制生成的三种电子响应文件(.tbjy格式文件为备用响应文件,mtbjy格式为响应文件,czr格式文件为存证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响应文件(.tbjy和.mtbjy格式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或开标无法解密的,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3.5加密响应文件响应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3.6提交响应文件投标人以“用户名+密码”方式或者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3.8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30(北京时间)2.4.1开启工具“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技术咨询电话:0931-4875561,4006131306。2.4.2开启要求响应人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选择进入本项目,在线参加网上不见面开标会议。注: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解密须为同一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2.5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资格审查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法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7.1评审工具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2.7.2符合性审查详见磋商文件正文2.7.3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人以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按照磋商小组发出的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开评标助手”上传签章确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是指,磋商小组发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系统提示信息后,响应人须在30分钟内通过系统进行确认,并在确认后30分钟内(磋商小组认为需要延长的,由磋商小组集体决定)完成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开评标助手”下载地址: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2.7.4.1详细磋商本项目采取网上视频磋商。响应人以“用户名+密码”或者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按照磋商小组发出的系统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系统参加磋商。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是指,磋商小组发出磋商的系统提示信息后,响应人须在30分钟内通过系统参加详细磋商。磋商时需要调用“电子开评标助手”插件,下载地址: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www.ejiaoyi.vip)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2.7.4.1详细磋商下载中心。2.7.4.2变动采购需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响应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及磋商小组发出的系统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是指,磋商小组发出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提示信息后,响应人须在30分钟内通过系统进行确认,并在确认后60分钟内(磋商小组认为需要延长的,由磋商小组集体决定)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7.4.3明确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均具备提交最后报价的资格。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响应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响应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按照磋商小组发出的系统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系统以书面形式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推荐响应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被推荐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响应人具备提交最后报价的资格。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是指,磋商小组发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系统提示信息后,响应人须在30分钟内通过系统进行确认,并在确认后30分钟内(磋商小组认为需要延长的,由磋商小组集体决定)提供最终设计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2.7.4.3明确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方案或解决方案。2.7.5提交最后报价本项目采取网上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具备提交最后报价资格的响应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按照磋商小组发出的系统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系统提交最后报价。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是指,磋商小组发出提交最后报价的系统提示信息后,响应人须在30分钟内通过系统进行确认,并在确认后30分钟内(磋商小组认为需要延长的,由磋商小组集体决定)提交最后报价。2.7.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8.3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联系,在采购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9.3履约保证金无2.9.4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由成交人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共计为:15000.00元)支付方式:电汇、现金、支票开户行:兰州银行营业部账号:7026953234069012户名: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6.1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正文3.7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2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4.3投诉以书面形式向兰州市财政局投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在相应位置签章。其中,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中需响应人签章处均指加盖与当事人名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响应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或加盖与本人姓名相一致的个人印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需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处均指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加盖与本人姓名相一致的个人印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6.6.2节能产品(货物类适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其中,“★”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非“★”标注的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6.6.3环境标志产品(货物类适用)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第七章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正文第六章其它补充事项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兰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强省会战略持续优化兰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的通知》规定,参与兰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格式规范的声明函,即可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须另外提供,不在上述资格承诺范围内。3.响应人须保证所投产品中的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三类通用软件,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其它补充事项软件。4.交货期、交货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采购合同进行约定。第12页共85页第一章总则1.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叙述的项目采购。1.2有关定义(1)“采购人”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具备一定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依法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可分为集中采购机构和一般采购代理机构。(3)“响应人”是指向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5)“磋商文件”是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答疑会议纪要及在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6)“响应文件”是指响应人根据本磋商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9)“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10)“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1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第13页共85页(13)“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14)“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现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15)“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6)“中小企业预留”是指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即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3知识产权(1)响应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响应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3)响应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响应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4)如采用响应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对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1.4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第14页共85页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2017年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兰州市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兰财采〔2022〕9号)、《兰州市政府采购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兰财采〔2022〕8号)、兰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强省会战略持续优化兰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的通知》(兰财采〔2022〕3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第15页共85页第二章响应须知2.1磋商文件2.1.1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过磋商来择优选定供货商。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响应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响应人被视为充分熟悉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响应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的内容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无效,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2.1.2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网上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网上更正公告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index.html)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发布。在规定时间,响应人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视其为无异议。响应文件未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无效,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2.1.3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因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潜在响应人自行承担。2.2响应文件第16页共85页2.2.1响应要求响应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以使响应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收或视为无效响应,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2.2.2响应报价本项目响应报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用料、人工、机械安装、检测、调试、保修、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本次磋商只进行两次报价,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里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响应人提交的最后报价为第二次报价。每次报价只能有一个响应价格,响应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响应货币为人民币。2.2.3响应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有效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2.2.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2.2.5响应资格2.2.5.1响应人资格要求本项目响应人资格要求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2.2.5.2联合体响应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为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响应协议》,联合体及成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第17页共85页(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响应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响应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4)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为联合体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情形的,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情形的,响应人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情形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体响应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5.3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要求第18页共85页本项目是否同意成交供应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拟在成交后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方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响应人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响应人拟在成交后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情形的,《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情形的,响应人拟在成交后采取分包方式履行,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情形的,大中型企业承诺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3响应2.3.1响应人要求响应人应符合以下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2)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磋商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第19页共85页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3.2响应注意事项响应时,响应人须注意:(1)响应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第五项情形的,成交结果无效。(2)本项目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响应。(3)针对不分包的采购项目或分包采购项目的一个采购包,一个响应人只允许提交一个响应文件进行响应。(4)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人每次提交的响应总价及单项报价均只允许一个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响应人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响应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简体中文文本,并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以简体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资料必须提供简体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响应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盖章、签字、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简体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中需响应人签章处均指加盖与当事人名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响应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或加盖与本人姓名相一致的个人印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需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处均指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加盖与本人姓名相一致的个人印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7)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所列出的响应内容均视为在响应报价内容中。(9)因参加响应或准备参加响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20页共85页2.3.3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本项目制作及开评标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及“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手册》。技术咨询电话:0931-4875561、4006131306。2.3.4制作响应文件响应人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兰州版)”,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内容,并使用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在相应位置签章。编制生成的三种电子响应文件(.tbjy格式文件为备用响应文件,mtbjy格式为响应文件,czr格式文件为存证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响应文件(.tbjy和.mtbjy格式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或开标无法解密的,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3.5加密响应文件响应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和解密须为同一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2.3.6提交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以“用户名+密码”方式或者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3.7响应文件修改或者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其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修改完成后,响应人须重新提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响应人不能修改或者撤回其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3.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3.9响应无效的情形(1)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无效:第21页共85页①响应文件的格式及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实质性响应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②响应有效期不足。③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响应保证金的。④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⑤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⑥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⑦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①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③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4开启2.4.1开启工具本项目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开启。技术咨询电话:0931-4875561,4006131306。2.4.2开启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启会议。响应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选择进入本项目,在线参加网上不见面开启会议。响应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2页共85页2.4.3开启程序开启时,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公布提交有效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名称。响应人根据系统提示,在线解密提交系统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每名响应人解密时限为30分钟,超过时限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时须使用加密时的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解密完成后,系统公布响应人名称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公布结束后,响应人在3分钟内,对开启情况进行确认。响应人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响应人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注: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和解密须为同一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2.5磋商小组2.5.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人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5.2磋商小组的职责(1)各评审成员独立审查响应人的资格条件、评审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5)确定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7)采购人代表核对评审结果。第23页共85页(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5.3磋商小组的义务(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2)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3)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4)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5)发现供应商具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6资格审查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法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人,视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资格审查时,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响应人,视为无效响应。2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所有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7评审2.7.1评审工具第24页共85页本项目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评审。2.7.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对符合资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视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2.7.3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包含但不限于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报价合理性说明)。响应人以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按照磋商小组发出的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开评标助手”上传签章确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视同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2.7.3.1响应文件报价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响应文件报价须经响应人通过系统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响应人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否则其响应无效。第25页共85页需要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文件报价的,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在规定时限内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文件报价。响应人以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按照磋商小组发出的系统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系统以书面形式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文件报价,并由响应人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文件报价的,视同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2.7.3.2响应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响应人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响应报价合理性说明。响应人不能在规定时限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响应报价合理性说明。响应人以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按照磋商小组发出的系统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响应报价合理性说明,并由响应人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未在规定时限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同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2.7.4磋商本项目采取网上视频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响应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平等的磋商机会。2.7.4.1详细磋商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向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单一响应人逐一分别进行网上视频磋商。第26页共85页响应人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准备磋商所需的相关资料。开启结束后,响应人应立即通过“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并保持系统登录状态。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磋商。响应人以“用户名+密码”或者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按照磋商小组发出的系统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系统参加磋商。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因响应人自身硬件、软件问题导致网上视频磋商过程中断的,响应人须在中断后30分钟内重新加入网上视频磋商,逾期未加入的,视同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2.7.4.2变动采购需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响应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及磋商小组发出的系统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响应人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响应,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2.7.4.3明确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均具备提交最后报价的资格。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响应人提供第27页共85页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响应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按照磋商小组发出的系统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系统以书面形式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响应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被推荐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响应人具备提交最后报价的资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视同放弃响应,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2.7.5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不得少于3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具备提交最后报价资格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响应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按照磋商小组发出的系统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系统以书面形式提交最后报价,并由响应人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放弃响应,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2.7.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为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其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应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的响应人,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响应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人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采取随机第28页共85页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响应人不作为候选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为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2.8评审结果2.8.1成交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磋商小组确定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8.2废标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响应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废标公告。2.8.3成交通知书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于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联系,在采购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9合同2.9.2合同签署2.9.2.1签订合同第29页共85页(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2.2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同意成交供应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9.3履约保证金无。2.9.4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由成交人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共计为:15000.00元)支付方式:电汇、现金、支票开户行:兰州银行营业部账号:7026953234069012户名: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9.5其他约定成交后,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磋商文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第30页共85页第三章评审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开展符合性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视为无效响应:(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2)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响应文件含有与磋商文件相悖的附加条件的。(4)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的。(5)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响应人拒绝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修正响应文件报价的。(6)响应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响应有效期不足的。(8)响应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的。(9)响应人串通响应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2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要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包含但不限于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报价合理性说明)的,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包含但不限于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报价合理性说明)。响应人以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按照磋商小组发出的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开评标助手”上传签章确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视同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3.3磋商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向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单一响应人逐一分别进行网上视频磋商。3.3.1详细磋商第31页共85页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磋商。响应人以“用户名+密码”或者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按照磋商小组发出的系统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系统参加磋商。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3.3.2变动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响应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及磋商小组发出的系统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响应人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响应,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3.3.3明确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均具备提交最后报价的资格。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响应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响应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按照磋商小组发出的系统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系统以书面形式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响应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被推荐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响应人具备提交最后报价的资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视同放弃响应,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3.4提交最后报价第32页共85页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具备提交最后报价资格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响应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按照磋商小组发出的系统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系统以书面形式提交最后报价,并由响应人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放弃响应,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承担。3.5评审注意事项评审时,磋商小组应注意以下事项:(1)必须落实的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小微企业(含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即:①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扣除比例为12%。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响应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扣除比例为4%。(2)必须落实的节能产品采购政策。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其中,“★”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非“★”标注的为政府优第33页共85页先采购产品。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充分考虑。(3)必须落实的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充分考虑。3.6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7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并根据评审结果推荐候选供应商,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起草并签署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34页共85页评标办法1.评审办法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标准评审环节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资格审查1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符合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记录2公司营业执照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5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记录7资格承诺声明函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比例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政策性优惠设置表-政策性优惠设置评审环节标准政策优惠认定符合小微企业认定(非联合体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微企业),给予报价扣除12%初步评审表-初步评审标准评审环节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2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响应文件含有与磋商文件相悖的附加条件的。4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的。5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响应人拒绝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修正响应文件报价的。6响应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第35页共85页7响应有效期不足的。8响应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的。9响应人串通响应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详细评审表-详细评审标准(85分)评审环节序号评审标准分值商务标1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3月以来的同类项目业绩一项得1分,最高2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相关内容的关键页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02为更好的服务本次项目,投标人需在本地具备录制场地(提供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成立录制场地提供承诺函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5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厂商需提供课程运行平台相关的三级等保备案证明及等保测评报告,提供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5技术标1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5分,带“◆”的共8项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剩余技术参数34项(除演示项)有一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带“◆”项技术参数需提供生产厂家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证明材料。252技术方案: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前期准备、用户需求理解透彻,明确课程的建设要求和目标等内容进行评分。实施方案完整、合理,实施计划清晰、可行性强得10分;实施方案较完整、较合理,实施计划较清晰、可行性较强得8分;实施方案一般、一般合理,实施计划清晰、可行性一般得5分;实施方案不完整、合理性差,实施计划不清晰、可行性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15分)103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时间、培训人员数量、培训所达到的基本要求和培训考核方法等;培训方案完整、合理,计划清晰、可行性强得10分;培训方案较完整、较合理,计划较清晰、可行性较强得8分;培训方案一般、一般合理,计划清晰、可行性一般得5分;培训方案不完整、合理性差,计划不清晰、可行性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10分)104服务方案:为了更好地服务项目,投标人要有较强的实施组织能力。根据承诺的质量保证范围,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服务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10分;服务方案较完整、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得8分;服务方案一般、一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5分;服务方案不完整、合理性差,可行性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10分)10价格评审表-价格折算分值的办法序号内容规则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基准价确定的方式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3报价得分价格分总分:15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总分2.办法说明2.第36页共85页本办法是根据设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价设置的参数生成,转换文件时自动附加到招标文件上第37页共85页第四章质疑和投诉4.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磋商文件、磋商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作出处理和答复。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事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4.2质疑4.2.1质疑人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4.2.2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3质疑形式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2.4无效质疑第38页共85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未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进行二次或多次质疑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2.5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4.3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投诉。投诉提交方式:可通过函件、信件等方式线下提交,也可通过点击“兰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lanzhou.gov.cn/)“政府采购在线投诉”按钮或“兰州政府采购网”(http://czj.lanzhou.gov.cn:8089/index.html)“兰州政府采购在线投诉处理电子平台”按钮线上提交。受理投诉部门:兰州市财政局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46号联系电话:0931-81050304.4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39页共85页第五章合同范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待签样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待签样本)仅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依法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样式附后。第40页共85页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待签样本)项目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项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磋商文件编号:310093JH169甲方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第41页共85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后附)。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成交价格):¥元,大写:元。分项报价见供货一览表。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等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响应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响应承诺。(6)服务承诺。(7)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第42页共85页“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是成交响应文件提供的型号,实际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一般货物: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并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对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必须满足国家规定标准和甲方采购需求。3.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磋商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将货物交付甲方。其他特殊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响应文件所响应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1)初步验收: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2)运行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2)最终验收:满足采购及响应条件,支付剩余款项。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资料及配件等,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第43页共85页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用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磋商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2)所购货物应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提供售后服务,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的,应该按照磋商文件条款执行;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不得另行收取保修费用。(请分别列出:)(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8:00)为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小时。(特殊货物,例如服务器的故障响应时间为4小时)(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个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修复。(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第44页共85页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后,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九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交纳履约保证金元。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天,如超期未退还,则按照超出时间的银行利率支付保证金本息。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天内退还乙方。5.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利率以同期银行利率为准)6.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第十条货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甲方应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甲方应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提出申请。4.以上第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磋商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上述第2、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余款%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个工作日内付清。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的违约金。第45页共85页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如因不及时履约应按第3款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在承担以上第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分包依据磋商文件有关要求执行。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46页共85页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公章):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行:账号: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行:账号:签字日期:年月日代理机构(公章):地址:电话: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第47页共85页特别说明:1.本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项目的具体采购合同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空格处划横线。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项目成交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相一致。3.甲方(采购单位)应盖本单位公章(不允许盖内设科室章),乙方应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双方应盖骑缝章。4.除涉密项目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第48页共85页第七章采购需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项目一、项目参数编号服务内容技术要求数量单位1课程策划设计和培训一、课程策划和设计1.协助课程团队查找整理相关课程资料,确定课程定位、课程上线名称,设计课程制作风格,通过招标人签字确认。2.课程在正式制作前需拍摄小样,并经课程负责人确认后进行正式制作。3.协助课程负团队精心策划并制作宣传脚本,同时整合各专业领域知识脚本;依据课程内容要求,量身打造创意方案、片花脚本、解说词以及剧本、分镜头脚本;在现场拍摄过程中,精准把握拍摄风格、角色造型和场景设计。二、课程主讲教师培训1.投标人须在课程拍摄制作之前邀请不少于训,邀请的专家需招标任确认。2次的线下培7门2课程拍摄制作一、课程制作内容要求1.一门课程的各个课程单元制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片头:约10秒钟,包括音频、视频和字幕;课程介绍:1-3分钟,包括音频、视频和字幕;课程单元:一个课程单元包含视频和非视频两部分内容。2.视频内容(约8-15分钟/单元)视频内容包括音频、视频(含三维或二维动画)和字幕,根据课程内容设计情况,每个视频内容又可分为一至多个片段。3.非视频内容:非视频内容包括习题、测验、讨论、实验、阅读材料以及有利于学习和教学的其他资料等。制作方协助跟课程团队完成非视频内容中各部分的制作。4.课程宣传片:每门课程的宣传片,时长不少于3分钟。片头不少于10秒,包括学校LOGO、课程名称、讲次、主讲第80页共85页详细评分汇总表标包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项目(第一包)标包编号:310093JH169序号投标单位投标价格(元)评审价格(元)评委一评委二评委三评委四评委五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总分排名1甘肃超星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990,000.00871,200.0087.7390.7390.7390.7390.7314.7328.0047.4090.1312甘肃锦熙教育实业有限公司973,000.00973,000.0088.1991.1991.1991.1985.1913.1929.0047.2089.3923杭州以文科技有限公司972,000.00855,360.0089.0083.0083.0089.0080.0015.0025.0044.8084.8034郑州尚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85,000.00866,800.0055.8055.8052.8058.8049.8014.809.0030.8054.6045北京海椰科技有限公司990,000.00871,200.0055.7349.7349.7352.7343.7314.736.0029.6050.335开标时间:2025-06-2409:30:00三、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项目采购包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310093JH169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投标总价(元)备注1在线精品课程录制在线精品课程7700000.00无2课程图谱建设VL.07210000.00无3课程专属AI环境搭建及课程A工作台VL.0783000.00无合计金额(大写)993000.00元(大写:玖拾玖万叁仟元整)供应商名称:甘肃超星智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日期:2025年06月24日12.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的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甘肃超星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4人,营业收入为2948.077734万元,资产总额为1074.50538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甘煮超星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业技术7门课程在线精品课程录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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