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田径场维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2025)
宁波市本级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一、项目编号:ZJYC【2025】2042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3398151(元)
宁波一澍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江北区慈城镇走马街广场26号3339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
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径场跑道及辅区、风雨跑道及足球场的结构修复、排水系统改善以及场地设施布置的优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0日历天(确保2025年9月1日前完工投用)。
黄崇荣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浙2332017202302764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文龙,杨峻,周磊彬(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宁波一澍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62.0
56.0
62.0
60.0
30.0
90.0
1
宁波欣利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64.0
56.0
64.0
61.33
28.27
89.6
1
宁波甬城工匠建设有限公司
56.0
48.0
62.0
55.33
29.58
84.91
1
浙江振杰建设有限公司
58.0
48.0
58.0
54.67
29.84
84.51
1
宁波市源创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58.0
48.0
58.0
54.67
29.22
83.89
1
宁波丰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6.0
46.0
62.0
54.67
29.22
83.89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磋商服务费计费额为单次项目中标价,并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1-47.5%)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063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9968
质疑联系人:庄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99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乐露蓉、王璐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078027
质疑联系人:朱张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546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附件信息:
2025-6-11(定稿)(无标记)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doc708.9K
中小企业声明函(一澍).pdf1.4M
2025-6-11(定稿)(无标记)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一澍).pdf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JYC【2025】2042项目名称: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宁波市本级建筑物施工1宁波市本级,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ZJYC【2025】204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6-2514: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宁波甬城工匠建设有限公司3446120(叁佰肆拾肆万陆仟壹佰贰拾元整)2宁波欣利生态建设有限公司3605471(叁佰陆拾万伍仟肆佰柒拾壹元整)3浙江罗力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3160000(叁佰壹拾陆万元整)4宁波市源创体育设施有限公司3488783(叁佰肆拾捌万捌仟柒佰捌拾叁元整)5宁波丰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488783(叁佰肆拾捌万捌仟柒佰捌拾叁元整)6宁波一澍景观工程有限公司3398151(叁佰叁拾玖万捌仟壹佰伍拾壹元整)7浙江振杰建设有限公司3416169(叁佰肆拾壹万陆仟壹佰陆拾玖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ZJYC【2025】204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6-2514: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宁波甬城工匠建设有限公司符合2宁波欣利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罗力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符合4宁波市源创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符合5宁波丰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6宁波一澍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符合7浙江振杰建设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ZJYC【2025】204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6-2514: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宁波甬城工匠建设有限公符合2宁波欣利生态建设有限公符合3浙江罗力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4.评审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响应报价低于成本价.;4.评审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响应报价低于成本价。;4.评审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响应报价低于成本价。;4宁波市源创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符合5宁波丰硕建设工程有限公符合6宁波一澍景观工程有限公符合7浙江振杰建设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ZJYC【2025】2042)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6宁波一澍景观工程有限公司3398151元(叁佰叁拾玖万捌仟壹佰伍拾壹元整)60.030.0090.012宁波欣利生态建设有限公司3605471元(叁佰陆拾万伍仟肆佰柒拾壹元整)61.3328.2789.621宁波甬城工匠建设有限公司3446120元(叁佰肆拾肆万陆仟壹佰贰拾元整)55.3329.5884.9137浙江振杰建设有限公司3416169元(叁佰肆拾壹万陆仟壹佰陆拾玖元整)54.6729.8484.5144宁波市源创体育设施有限公司3488783元(叁佰肆拾捌万捌仟柒佰捌拾叁元整)54.6729.2283.8955宁波丰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488783元(叁佰肆拾捌万捌仟柒佰捌拾叁元整)54.6729.2283.895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6月25日1/1一南景观资格文件YISHULANDSCAPE*A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宁波一澍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7195.878697万元,资产总额为4225.38838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宁波一澍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5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0一南景观资格文件YISHULANDSCAPE*A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宁波一澍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7195.878697万元,资产总额为4225.38838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宁波一澍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5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0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YC【2025】2042项目名称: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采购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4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资料表14第四部分采购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需求18第五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21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和格式32第七部分附件(格式)83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23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YC【2025】2042项目名称: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999000最高限价(元):3997824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数量:1预算金额(元):3999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1.建设地点:宁波市中山西路白杨街178号2.计划工期:60日历天(确保2025年9月1日前完工投用)。3.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径场跑道及辅区、风雨跑道及足球场的结构修复、排水系统改善以及场地设施布置的优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5.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事故。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9日23:59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每子包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6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磋商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2.3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须自行承担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2.4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或参加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2.5各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报价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报价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磋商。2.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2.8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9968质疑联系人:庄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99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乐露蓉、王璐挺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078027质疑联系人:朱张杰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5462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1、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详见采购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2、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4、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4.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A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A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A6、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A7、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须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8、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9、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磋商函(格式见附件);*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如响应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格式自拟);B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B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方案详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设置布置情况;施工设备、原材料堆放情况;安全警示情况等)(格式自拟);B7、施工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安全保障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田径场跑道及辅区、风雨跑道及足球场的结构修复、排水系统改善以及场地设施布置,恶劣天气施工安排等)(格式自拟);B8、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包含但不仅限于方案详实情况、时间节点安排情况等)(格式自拟);B9、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包含但不仅限于材料及设备质量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B10、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B11、施工环保管理措施(包含但不仅限于防噪音、防扬尘、防灯光污染、防刺鼻气味等施工环境维护保障措施等)(格式自拟);B12、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包含但不仅限于发生火灾、触电、机械伤害、化学品伤害等事故的逃生和急救方案等)(格式自拟);B1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挖机、摊铺机、压路机)的选用和管理(格式自拟);B14、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拟派人员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工作经验及任命情况等);*B14.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温馨提醒:根据建办市【2021】040号规定,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B14.2、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2025年3月、4月、5月)为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以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B15、供应商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如有)(格式自拟);B16、售后服务响应情况(确保按时到达的承诺、故障响应,处理及时响应,服务措施等承诺函资料)(格式自拟);B17、第五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B1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C、第三册:报价文件*C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C2、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C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4.2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供应商应准备以下磋商响应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自愿提供,用于异常情况处理)。(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成交以后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3份。供应商应对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4.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5、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5.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分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5.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响应文件制作说明:(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21-07-23/12975.html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5.3、磋商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6、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90天。磋商有效期不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或电子CA签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8.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8.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8.3、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须在封袋上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2)采购编号:;(3)项目名称:;(4)所投子包(如有多个子包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启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9、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愿提供,用于异常情况处理):供应商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后通过EMS等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送达地址: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联系方式:王璐挺,0574-89078027。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97595087@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的、或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将被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无效。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10、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也应重新制作递交。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响应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11、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代表不得少于一人)。评审专家将按规定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2、竞争性磋商程序与评定成交的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4、错误修正磋商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磋商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15、成交结果通知磋商小组将根据“第五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确定的评审方法和原则,按照磋商结果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推荐成交供应商。推荐成交供应商如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采购。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其他供应商发出磋商结果通知书。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定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若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有效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16、签订合同确定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的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7、保密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前,磋商小组名单应该保密。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磋商过程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8、磋商服务费本项目的磋商服务费计费额为单次项目中标价,并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1-47.5%)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19、特别说明19.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磋商响应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磋商响应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A5),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19.2、其他说明1、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双方友好商定。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磋商响应的作无效响应处理。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20、磋商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质疑的相关规定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3.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资料表附表一本部分各条款是关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与第二部分有矛盾的,应以此为准。条款号内 容说 明2.1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99682.2项目名称: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径场跑道及辅区、风雨跑道及足球场的结构修复、排水系统改善以及场地设施布置的优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3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联系人:乐露蓉、王璐挺电话:0574-89078027传真:/ 报 价 *2.4最高限价:3997824元人民币;采购报价应包括: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径场跑道及辅区、风雨跑道及足球场的结构修复、排水系统改善以及场地设施布置的优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凡影响响应报价的所有相关费用应列入本次报价中。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施工工序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等的要求。如漏报,最终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成交商承担,采购人一律不予承担。本次报价形式:以综合单价形式进行报价。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不得低于低限值29085元(不含税)。所有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第二次报价开启后的30分钟内)在线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以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议的标准。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2.5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6磋商保证金金额:无*2.7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和退取:无*2.8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见“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4条款2.9报价的价格构成: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所有采购内容的费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2.10磋商有效期: 90 天2.1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准备以下磋商响应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自愿提供,用于异常情况处理)。(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成交以后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3份。2.1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开始磋商时间: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13其他应注意的事项:详见“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商 务 条 款2.14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金额的1% 。2.15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收件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待成交人履行完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10日内退还。2.16施工地点:宁波市中山西路白杨街178 号2.17付款方式:1.预付款的支付:合同生效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等额的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及具备合同实施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2.预付款的扣回:不予扣回,在完成结算审核后一并调整;3.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供两套完整的结算资料(含竣工图),并装订成册移交后一周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0%(含预付款);承包人送审的结算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审定并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造价的100%。所有发包人变更及法律法规政策性调整的价款不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在结算审核后一次性调整并支付。2.18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2.19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事故。竞 争 性 磋 商 程 序2.201.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少于3家的,则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同时开启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评审。3.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磋商小组在开始磋商时间到后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场告之,不再进入后续程序。磋商小组将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5.所有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第二次报价开启后的30分钟内)在线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以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议的标准。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否则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6.磋商小组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7.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8.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竞 争 性 磋 商 其 它 约 定2.211、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规格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同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后,在正式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与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相一致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明细,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授 予 合 同2.22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确定的规格、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磋商服务费2.231、本项目的磋商服务费计费额为单次项目中标价,并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1-47.5%)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2、磋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户名: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鄞州分行账号:388358329425其 他 补 充 内 容2.241、各供应商自报综合单价和总价,采购人提供磋商控制价。2、供应商应以采购文件、合同条款、答疑文件、施工规范(标准)、施工现场特点、供应商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等为依据,参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计价定额和文件,按企业定额,结合市场行情和本企业技术、经济、管理等综合实力,综合考虑各种报价风险因素,在保证质量、工期、安全的前提下,以保本微利为原则进行报价,但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3、供应商的报价应在充分履行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以下费用(以下费用包括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和由以下费用引起的各种税费):工程费用:包括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脚手架搭建(如有)、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以及招标文件、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在响应文件中,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4、供应商在报价中要充分考虑合同规定的各种风险因素引起的费用变化。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自行仔细踏勘施工现场的地质、地貌情况,进行全面、科学的设计,供应商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经验,考虑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报价。6、供应商应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采购人对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时自主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7、暂估价、暂列金额、其他不可竞争费按实际发生结算,结算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8、成交人发现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有误差的,成交后5天内,将误差部分工程量提交采购人,同时提供计算底稿和相关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采购人核实,采购人认为确有调整必要的,采购人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认为无调整必要的,采购人将不予调整。9、如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的,以施工图为准。注意:本表内打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4.第四部分采购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需求一、项目要求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径场跑道及辅区、风雨跑道及足球场的结构修复、排水系统改善以及场地设施布置的优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最高限价人民币3997824元。推荐成交候选人3家二、技术需求按照国家及地方颁发的现行相关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实施本项目工程的施工。*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温馨提醒:根据建办市【2021】040号规定,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2025年3月、4月、5月)为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以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供应商需提供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方案详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设置布置情况;施工设备、原材料堆放情况;安全警示情况等);2、供应商需提供施工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安全保障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田径场跑道及辅区、风雨跑道及足球场的结构修复、排水系统改善以及场地设施布置,恶劣天气施工安排等)(格式自拟);3、供应商需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包含但不仅限于方案详实情况、时间节点安排情况等);4、供应商需提供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包含但不仅限于材料及设备质量保证措施等);5、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6、供应商需提供施工环保管理措施(包含但不仅限于防噪音、防扬尘、防灯光污染、防刺鼻气味等施工环境维护保障措施等);7、供应商需提供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包含但不仅限于发生火灾、触电、机械伤害、化学品伤害等事故的逃生和急救方案等);8、供应商需提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挖机、摊铺机、压路机)的选用和管理;9、供应商需提供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拟派人员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工作经验及任命情况等);10、供应商需提供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情况;11、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响应情况(确保按时到达的承诺、故障响应,处理及时响应,服务措施等承诺函资料)。三、图纸另附册四、工程量清单另附册五、商务条款序号商 务 条 款响应情况1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金额的1%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收件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待成交人履行完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10日内退还。3施工地点:宁波市中山西路白杨街178号。4付款方式:1.预付款的支付:合同生效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等额的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及具备合同实施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2.预付款的扣回:不予扣回,在完成结算审核后一并调整;3.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供两套完整的结算资料(含竣工图),并装订成册移交后一周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0%(含预付款);承包人送审的结算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审定并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造价的100%。所有发包人变更及法律法规政策性调整的价款不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在结算审核后一次性调整并支付。5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6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事故。5.第五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本评定成交的标准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中相关条款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评定成交的标准为准。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磋商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磋商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商务技术文件满分70分,报价文件满分30分。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报价文件得分(以第二次报价依据计算得分,在磋商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1、资格审查内容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A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A4、中小企业声明函;A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A6、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A7、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须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8、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格性审查结论2、响应性审查:响应性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性评审通过后进入二次报价程序。2.1、响应性审查内容:序号审查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符合/不符合)1供应商名称应当为供应商全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部分),或《组织授权书》(适用非法人的其它组织,格式参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出具的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与营业执照相符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七部分)。3磋商有效期提供“磋商函”。4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5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4、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6不存在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符合所述要求。7符合实质性条款(带*号条款)符合所述要求。8其他无效响应认定情形商务条款响应表中有缺项、漏项且评审小组认定该缺项、漏项使得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评审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认定情形。9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3、商务技术文件评议: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以及响应性审查的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3.1、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总分70分)资格审查评审以及响应性审查评审均合格后,进入二次报价程序。同时进入下一步评审打分工作。该评分分值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供应商的技术分为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分值分值商务技术70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方案详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设置布置情况;施工设备、原材料堆放情况;安全警示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8分:平面布置方案详实完整,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齐全,施工设备、原材料堆放有序,安全警示醒目,可执行力高的得8分;平面布置方案内容充分,较详细,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较齐全,施工设备、原材料堆放较有序,安全警示较醒目,可执行力度较高的得6分;平面布置方案内容不够完整,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不够齐全,施工设备、原材料堆放较混乱,安全警示不够醒目,可执行力较低的得4分;平面布置方案内容简单,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缺失,施工设备、原材料堆放混乱,安全警示不醒目,可执行力低的得2分;未提供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情况的本项不得分。8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安全保障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田径场跑道及辅区、风雨跑道及足球场的结构修复、排水系统改善以及场地设施布置,恶劣天气施工安排等)(格式自拟)进行评议:各环节施工方案详实、措施有力,描述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总体工作思路清晰、工序安排得当,能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的得8分;各环节施工方案内容基本详实,措施较有力,描述基本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工序安排较得当、可执行力较强的得6分;施工方案内容较简单、描述较模糊,工序安排欠妥但尚能满足项目履约得4分;施工方案简单笼统、存在缺陷,描述模糊,工序安排欠妥甚至可能影响项目履约得2分;未提供施工方案的本项不得分。8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包含但不仅限于方案详实情况、时间节点安排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8分: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方案详实,时间节点明确,具有充分可靠计划的得8分;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方案内容充分,项目实施计划基本满足项目实施的得6分;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方案内容不够详实,工期计划不够充足的得4分;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方案内容简单,工期计划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的本项不得分。8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包含但不仅限于材料及设备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8分: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详实,针对性强,可执行力度高的得8分;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充分,有一定针对性,可执行力度较高的得6分;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不够详实,缺乏针对性,可执行力较低的得4分;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简单,无针对性,可执行力低的得2分;未提供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的本项不得分。8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8分: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分析到位且具有可行的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可行的得8分;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分析较到位,且有一定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合理化建议有一定针对性的,得6分;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分析不够到位,且没有可行的解决方案、合理化建议针对性不强的,得4分;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分析不准确,或未能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的,得2分;未提供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的本项不得分。8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环保管理措施(包含但不仅限于防噪音、防扬尘、防灯光污染、防刺鼻气味等施工环境维护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6分:施工环保管理完善,防噪音、防扬尘、防灯光污染、防刺鼻气味等施工环境维护保障措施可行的得6分;施工环保管理完善,防噪音、防扬尘、防灯光污染、防刺鼻气味等施工环境维护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的得4分;施工环保管理完善,防噪音、防扬尘、防灯光污染、防刺鼻气味等施工环境维护保障措施不可行的得2分;未提供施工环保管理措施的本项不得分。6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包含但不仅限于发生火灾、触电、机械伤害、化学品伤害等事故的逃生和急救方案等)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6分:应急措施方案完善,发生火灾、触电、机械伤害、化学品伤害等事故的逃生和急救方案具体有效,措施得力,可执行力度高的得6分;应急措施方案内容充分,发生火灾、触电、机械伤害、化学品伤害等事故的逃生和急救方案措施得当,可执行力度较高的得4分;应急措施方案内容简单,发生火灾、触电、机械伤害、化学品伤害等事故的逃生和急救方案措施不力,可执行力低的得2分;未提供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本项不得分。6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挖机、摊铺机、压路机)的选用和管理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6分: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齐全、规格型号较新、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设备管理制度完善、保障措施详实的得6分;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较齐全、设备略为陈旧、设备管理制度较完善、保障措施较详实的得4分;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不充分、设备较陈旧、设备管理制度不到位、保障措施缺失的得2分;未提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和管理的本项不得分。69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拟派人员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工作经验及任命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6.5分: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配备齐全,岗位之间无兼任,且均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一年及以上的得6.5分; 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配备较齐全,岗位间有兼任,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但不足一年的得4.5分; 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配备明显不足,岗位配备有缺失,均无相关工作经验的得2.5分;未提供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的不得分。6.510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中标(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缺一不得分。1.511售后服务响应情况: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确保按时到达的承诺、故障响应,处理及时响应,服务措施等承诺函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4分:能够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时到达,甚至优先到达,服务措施等资料完整、详实,及时处理用户故障的得4分;能够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时到达,服务措施等资料较为完整、详实,对用户故障响应、处理及时响应情况还存在缺陷,不够及时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4该评分分值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再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供应商的技术分为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主观分偏离平均分30%及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4、报价文件评审4.1、报价文件审查内容:序号审查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符合/不符合)1供应商名称应当为供应商全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3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4、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4磋商报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3997824元,(其中暂估价(含税):0元,暂列金额(含税):0元,其他不可竞争费(含税):82123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提供“报价一览表”。未擅自变更采购人提供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其他不可竞争费项目。详见磋商采购资料表2.4。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响应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作无效响应处理。评审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响应报价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第二次报价未提交附件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5符合实质性条款(带*号条款)符合所述要求。6其他无效响应认定情形供应商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采购人提供的对应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一致,不得缺项。评审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认定情形。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4.2、磋商报价(总分30分)供应商分值分值报价30分1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报价文件评审得分:磋商基准价得分30分为满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磋商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30本磋商项目最高限价(即磋商控制价):3997824元(其中暂估价(含税):0元,暂列金额(含税):0元,其他不可竞争费(含税):82123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以元表示,保留整数位。对未按此规定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其商务部分被视作有细微偏差,允许供应商按上述规定进行修改,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进入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供应商评审合格后,进入磋商程序。当与供应商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提出最终报价,并当场对磋商结果进行书面确认。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应当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在磋商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最终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参与评审的价格=评审控制价(除暂估价(含税)、暂列金(含税)、其他不可竞争费(含税))×(1+响应报价浮动率)+暂估价(含税)、暂列金额(含税)、其他不可竞争费(含税)(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表示,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注:评审控制价指磋商控制价剔除磋商文件中的暂估价(含税)、暂列金额(含税)、其他不可竞争费(含税)以后的价格。供应商应当做好详细且依据充分的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不合理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1)对于低于最高限价85%的响应报价,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材料(至少包括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分析表);(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响应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未在1小时内向磋商小组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材料(至少包括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分析表);(3)供应商虽然提供了书面说明材料,但材料内容不完整、或依据不充分、或磋商小组经分析认为其依据不合理。5、计算磋商响应得分(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报价文件得分(以第二次报价依据计算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6、推荐成交候选人6.1、本次评标,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排序前三名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6.2、总得分相同时,最终报价低者排序优先;总得分和最终报价均相同时,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名次排序,先抽中的排名在先。7、其他说明除另有约定外,本细则所列计算公式,其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取舍,采用内插法计算各项得分。8、本细则由采购人负责解释。评标过程如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和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发包人(全称):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宁波市效实中学(以下简称校方)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2.工程地点:位于宁波市中山西路白杨街178号。3.工程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5〕54号。4.资金来源:由市财政安排解决。5.工程内容:本项目白杨校区运动场2010年建成,维修总面积约17557平方米,包括田径场跑道及辅区约8722平方米、风雨跑道面积约750平方米、足球场面积约8085平方米的更新改造,以及排水系统等。6.承包范围:包括田径场跑道及辅区、风雨跑道及足球场的结构修复、排水系统改善以及场地设施布置的优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含税价人民币元整(大写)(¥元),不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元),税额:¥元,增值税率:9%,①若因国家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的,税率自公告执行日起作相应调整。②若因承包人开具的发票实际税率高于本合同约定的,签约合同价不予调整;若实际税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签约合同价将根据新税率进行下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人民币(大写)(¥元);(不含税价)(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含税价)(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含税价)(4)暂列金额:人民币(¥元)。(含税价)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可调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身份证号:。注册证书及证书号:。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电子文档);(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且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社会信用统一代码:91330200MA2H66PN23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地址:68号城投大厦21楼邮政编码:315000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开户银行:5.1.1.账号:3901110009200352519账号:5.1.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市〔2017〕2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5.1.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以下主要专用合同条款根据建市〔2017〕2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格式与内容确定,除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期间有补充约定外,本合同的专用合同条款按以下条款执行。5.1.4.1.一般约定5.1.4.1.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2)投标文件及附件(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3)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工程联系单;4)工程相关的会议纪要、文件备忘录或工作联系函;5)经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能够体现工程施工中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的书面文件;6)承包人按规定投保的保险合同。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场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5.1.4.2.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宁波市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有矛盾或不一致,就高原则处理)。5.1.4.3.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如有矛盾或不一致,从严原则处理)。在合同签署生效后,如果上述标准规范及文件作了修改或颁布实施新的规范标准,则承包人应遵守上述修改后或颁布的规范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不另行提供;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5.1.4.4.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补充协议(如有);(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招标文件(6)投标函及其附录(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电子文档);(8)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9)技术标准和要求;(10)图纸;(11)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5.1.4.5.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实际开工前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一式8套,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已包括承包人制作竣工图资料的图纸,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协调配合图、加工图(深化图)、年度及月度资金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1)施工组织设计、(2)工程总进度计划、(3)专项(方案)进度计划在相应专项工程开工前5天;其他文件在相应专项工程或部位施工前7天,每月25日之前提交本月进度表、下月进度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书面稿(8份)和电子稿;监理人审批承包文件的期限: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保存至少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包括投标文件)。5.1.4.6.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驻项目办公所在地;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驻项目办公所在地;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驻项目办公所在地;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5.1.4.7.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界定,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为场内交通,其余范围为场外交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5.1.4.8.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5.1.4.9.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允许对下列工程量清单的错误进行调整:(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2)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有偏差;(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除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另有说明外)。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因发包人未办妥有关行政许可手续而被行政机关责令停工的,发包人同意承包人顺延工期,如顺延超过3个月,并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另行视情协商(3个月以内费用不计),利润不计。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或承包人已知晓有关手续尚未办妥而仍愿意签订与履行合同的,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外,承包人不得以此类事由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并不得擅自停工。若有需要,发包人可以委托承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排污证等相关手续,承包人必须做好配合工作,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的,由发包人支付,其它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5.1.4.10.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履行发包人对工程建设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签发(或会签)各项工程联系单,对承包人、监理人有监督、协调的权利。涉及到工程价款洽商、索赔事项的处理、合同的变更等事项、联系单的签证等需发包人确认的,需根据发包人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审核造价并经发包人内部管理审批流程审批盖章后生效。5.1.4.11.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提供。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项目为暑假改造工程,在已投入使用的校园内,现场土地合法,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工期紧,整体施工进度须满足招标要求。(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所需水电由发包人负责提供水电接口,本工程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从临时水电接入口接入施工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负责接入指定的施工现场,接入费用、使用过程中的保管、安全等费用承包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的日常管理与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A、施工所需的水,利用校园内现有水,采取就近自行借用原则;建议承包人自行安装水表,若不安装水表须在开工前,由承包人与校方双方明确具体水费计取方式和支付时间。B、施工所需电,利用校园内现有电,采取就近自行借用原则;施工进场组织现场踏勘后,根据校方统一安排提供施工所需接电位置,临时电所需电线电缆承包人自行考虑(临时电须满足用电安全相关要求);建议承包人自行安装电表,若不安装电表须在开工前,由承包人与校方双方明确具体电费计取方式和支付时间。C、电讯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注:因为改造工程项目进场后施工所用水、电均为校方原有水、电;开工前承包人就关于施工所用水、电费用须提前向校方缴纳5万元用水、电押金。项目竣工验收后存档备案前,施工所用水、电费用承包人必须与校方结清且现场相关电线电缆、水管收整完毕,做好相关结清说明;押金及时退回。上述费用承包人不及时支付,校方有权从押金直接扣回;若仍不够,校方有权请求发包人代为履行,发包人代为履行的,有权直接从工程款里直接扣回。(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发包人仅提供正常施工所需通往施工用地区域的道路。施工用地出入通道的修建及养护由承包人负责(包括新增临时交通开口、原有交通开口),保证施工现场车辆通行顺畅。车辆到达就近区域,在二次短驳过程中承包人需保护好周边铺装场地,同时做好施工区域围挡。开工后,承包人所有车辆进出校园须根据校方要求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同时,在校园内驾驶车辆确保安全,道路整洁,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破损须及时恢复确保原有使用功能。以上相关费用除路基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签证外,其他已包含在合同报价中。承包人如需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搭建临时设施及道路的,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租用场地并实施,在工程竣工后恢复原状并做好移交手续。相关手续及建设费用已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取。(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提供上述资料。(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开工前负责办妥相关手续,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交验后由承包人负责维护,此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构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雕塑等的保护工作:实际发生时,承包人须根据经发包人批准的专项施工工艺技术方案或工法实施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未事前上报或未按发包人要求做好保护工作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事情:/。2.4.4逾期提供的责任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工期按现场实际情况签证,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进行费用及利润的索赔。5.1.4.12.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不需向承包人提供合同款的支付担保。5.1.5.3.承包人5.1.5.1.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所有竣工资料要求做到真实、完整,符合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审查及宁波市城建档案归档要求,并配合发包人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办妥工程资料归档手续。一切竣工资料必须报监理人全面核对,并签章后交发包人确认。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应提供完整的符合归档要求的8份竣工资料(竣工图数量满足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专项验收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本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8套,电子2份,并满足城建档案馆及发包人归档要求(如需增加数量,承包人按要求增加,费用不计)。(10)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自行解决因采取施工措施须借用的红线外临时用地,承包人在退还使用过的临时用地前应恢复该临时用地原有的使用功能,如因承包人撤离前未按要求进行恢复或未达到使用标准,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进行恢复,所产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2、承包人在投标前已自行详细踏勘现场,充分了解情况,对施工人员生活场地、搭设施工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加工制作及堆场等所需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工期顺延或费用补偿等要求。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承担对邻近建筑物、道路、古树名木的沉降、垂直度和平面位置观测等保护工作。因承包人在施工中未尽监测、保护工作而造成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4、在施工过程中与公安、城管、市政、环保、排污排水、交通、治安、绿化、卫生等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方面的关系由承包人自己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噪工作、排污、环保、交通、夜间施工、爆破作业、停水、停电、临时交通开口申请等审批手续,费用全部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场地及场地周边的交通组织、疏导工作,因施工而中断的原有交通线路应事先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并提供临时通行道路,并在本工程施工结束后对破坏的原有道路及设施予以恢复,费用(含相关行政审批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承包人须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理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周边环境安全,如因施工带来安全问题,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并须赔偿相关损失。承包人应协调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承担因承包人责任引发的民事纠纷的损失和处理工作,包括因承包人违反有关规定而导致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减少因施工而引起周边群众生活工作的影响,具体如下:①对施工现场的设备、场地、物品勤加维护和打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施工现场的所有场地都是清扫对象,防止出现尘土及异味扩散现象。②现场设立封闭式的垃圾箱,施工垃圾及时进行清运。③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装皮等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④减少扬尘,防止施工现场泥土污染场外的道路,施工现场全部采用硬化处理,并配备洒水设备进行洒水,降低现场的扬尘。⑤要选用噪音较低的施工设备,对施工中产生较大噪音的施工项目要求安排在白天施工,最晚一般不超过晚上22点,把绑扎钢筋等无噪音项目尽量安排在夜晚施工,因生产工艺要求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施工,并将夜间作业事项公告附近居民,在中、高考期间施工服从主管部门的安排。⑥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建立和执行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⑦施工中产生的废油、废渣、废弃物不随意排弃,按有关规定收集、清理,做统一处理,施工完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⑧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施工人员遵纪守法,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严格禁止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事件发生。负责做好施工期间社会治安管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5、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工程进度,施工进场前及时办理施工用水、用电等相关手续,采购相关材料设备,不得影响工程推进,施工过程中,注意维护相关设备,不得因停水、停电影响施工。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发电设备,不得因停电影响施工。6、承包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科学安排施工工序及进度计划,进度计划要符合总工期要求。综合考虑各种施工影响因素,对各施工分项进行合理安排,切忌前松后紧。要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核查,对关键线路上工程连续出现滞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纠正。7、承包人在实际开工前向监理方提供有关人员的上岗证及有关设备的年检合格证,按要求办妥外来人员的居住证、务工证、健康证等证件并承担相应费用。8、施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现场用水用电的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承担。如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与发包人无涉。在施工期间,承包人按需满足当地派出所工地治安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专职保安人员供派出所统一调度并承担相应费用。9、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负责保通道路的养护,施工场地严格按照规定的文明施工要求执行,禁止向河道及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杂物、污水(施工场地内的排水须经澄清后有组织的排出),遵守宁波市卫生城市规范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违者后果自负。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前、工程竣工验收和交工前应达到场地整洁、工程材料设备能见到本色且表面无污染的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和交工前多余的工程材料、施工周转材料、建筑垃圾及设备等已退出场地;未达到要求视作不具备验收条件,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建筑垃圾处置不当(包括乱倒、偷排、偷倒)等原因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关,如被处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10、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场所,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在现场使用的水电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11、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仔细审核施工图纸,对施工图纸尺寸、标高的错误,对建筑、结构、安装等各专业图纸中的互相矛盾,对节点详图与平立面图纸之间的矛盾,及时向监理、设计、发包人提出,禁止擅自变更或按其中某种做法擅自施工,否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12、承包人需做好工程专业管线(给水、电力等)统一管理(包括统一测量放样、复核等)及配合工作。13、已竣工工程未正式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己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偷盗等,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14、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和上级部门对本项目的各项检查落实工作;配合发包人通过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环保验收、节能验收等各项单体验收和综合验收相关的专项验收。15、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抽样检测、实体检测等。16、本工程由发包人委托跟踪审计单位进行跟踪咨询,同时如有相关主管部门检查、审核的,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相关工作。17、承包人需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待工作。18、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期间,须保障施工周边环境、财产及人身安全,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工程造价审核:承包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工程结算,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承包人积极配合发包人指定的跟踪审计单位相关工作,认可其咨询结论。结算审核基本费由发包人支付,追加审核咨询费由承包人承担,具体为:核减造价超出送审造价5%时,追加审核咨询费按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的5%计算[追加费=(核减造价-送审造价×5%)×5%],核增不计追加费。追加审核咨询费经委托人同意后由承包人支付。20、承包人不得因尚未签证的涉及费用的变更联系单或洽商记录影响正常施工,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21、关于垃圾清运:在室外管线工程施工前,承包人需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包括地下障碍物清理后的外运,恢复场地标高至施工前的标高或发包人要求的标高。如因承包人未及时清运垃圾影响其他工程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进行清运,所产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后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5.1.5.2.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履行承包人的职权,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以及工程造价控制负责,所有上报给发包人的文件均需项目经理签字。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5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且重要工程例会及验收环节等必须由项目经理参加。有特殊情况少于上述时间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违约金2000元/次,违约金从当期或下期进度款中扣除。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已确定的项目经理,除特殊情况(指重大疾病、死亡等)外,承包人不得要求更换,否则均视为擅自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的,在满足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且更换的人员满足更换条件(即曾参建过同类工程项目,有工作经验,职称等于或高于被更换人员等)方可办理。项目经理更换需经发包人同意,并符合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要求。除特殊情况(指重大疾病、死亡等)外,无论发包人同意与否,承包人均应承担人员更换的违约责任,即每更换项目经理一次,需承担1万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期或下期进度款中直接扣除,进度款不足时延至下期,直至扣足违约金,且有权拒绝接受其擅自更换的项目经理。承包人指派的本项目实际负责人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经发包人通知纠正后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实际负责人管理项目的责任由承包人最终承担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无法履行职责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发《整改通知书》,承包人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仍无改善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发包人可以一次性从当期或下期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对应的金额。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1.5.3.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提交与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的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并同时提交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无法履行职责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发《整改通知书》。承包人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仍无改善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管理人员。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发包人可以一次性从当期或下期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对应的金额。对工程影响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月到位率需达到正常工作日(考勤天数按每月22日计)的100%,每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有特殊情况少于上述时间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已确定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除特殊情况(指重大疾病、死亡等)外,承包人不得要求更换,否则均视为擅自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的,在满足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且更换的人员满足更换条件(即曾参建过同类工程项目,有工作经验,职称等于或高于被更换人员等)方可办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更换需经发包人同意,并符合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要求。除特殊情况(指重大疾病、死亡等,承包人不需承担违约责任),无论发包人同意与否,承包人如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均应承担人员更换的违约责任,即每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一次需承担1万元作为违约金,其它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一次需承担5000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期或下期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且发包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擅自更换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违约金500元/次,违约金从当期或下期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中标公示结束后,承包人投标时确定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备案的,该人员必须进行更换,更换的人员必须符合备案要求并办妥相关手续,且按3.2.3、3.3.5条款处罚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期或下期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当期进度款不足时延至下期,直至扣足违约金。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不按合同认真履行职责,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满足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并按以上原则扣除违约金。5.1.5.4.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本工程不允许分包。5.1.5.5.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有关约定:承包人负责对已完工的分包工程(包括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分包工程)及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雕塑等的保护,以防损失,并采取防火、防水、防风、防雨、防盗等措施,承担管理责任,相应损失及修复自行承担,不得以此影响工期。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5.1.5.6.3.7履约担保3.7.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3.7.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按《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承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形式为(A、履约保函;/B、履约保证金;/C、履约保证保险)。①如提供履约保函的,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参考本工程合同文件附件5《履约保函》格式的银行保函一份。②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形式。③如提供履约保证保险的,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履约保证保险合同。(2)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履约担保额度:中标合同金额的1%,取整后人民币元。(4)承包人发生违约情形,发包方将按照本承包合同有关违约处理约定扣取违约金。如承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是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直接扣取违约金;如承包人提供的是保证金,发包人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取违约金,保证金不足扣取违约金的,由发包人在应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直接扣取超过保证金的款项充作违约金。扣取违约金后,承包人应在30天内补足保证金额,如不按时补足,将上报有关部门要求对承包人采取通报、上网公示等严肃处理。(5)竣工验收合格且按规定完成竣工资料备案后根据实际履约情况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无息退还履约担保。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竣工资料无法备案的,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整改完成后,按规定上交经监理签章确认的竣工资料,且由发包人审批确认后,根据实际履约情况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无息退还。(6)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他类似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论何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因工期延长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仍由承包人承担。5.1.6.4.监理人5.1.6.7.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授予监理人的权利。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涉及费用、工期、图纸更改、工程质量标准等工程变更指令和付款、索赔、暂停工程施工及开、复工指令的下达权需取得发包人书面批准方可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5.1.6.8.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利为:本工程发包人与监理人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所授予监理人的所有权利,监理合同为本合同的备查文件,合同双方备查。对于施工中出现的紧急情况,需要发包人及时答复的,承包人在通知监理人的同时应通知发包人,监理人应迅速会同发包人代表商议后作出答复。监理人为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工程质量而对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和工艺,有权直接制止并按有关规范、约定作出指示。涉及费用、工期、图纸更改等工程变更指令和付款、暂停工程施工指令的下达权需取得发包人书面批准方可执行。5.1.6.9.4.3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72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的任何指示均应当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进行,并且指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作出口头指示,但必须72小时内补发书面指示。5.1.6.10.4.4商定或确定当合同当事人对需要商定或确定的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约定作出公正确定,应在合同当事人会商之日起14天内提供书面确定意见。5.1.7.5.工程质量5.1.7.1.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在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整改及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5.1.7.2.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5.1.8.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8.1.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合格。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违反安全操作规范,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及一般事故的,发包人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对承包人予以处罚,具体标准详见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全额扣除“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中履约担保金额,违约金限额为履约担保的10%。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另给予10000元/次的处罚并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与当地***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1.5文明施工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场地(包括发包人分配施工场地外道路包干区)须每天专人清理,需配置3人专门负责场地及周边道路的清扫工作。厕所、食堂、生活设施要整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如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不积极配合,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承包人进行场地清理和垃圾外运,所发生的费用加20%的管理费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管理人员、班组长、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应有上岗证。4)施工车辆、施工及管理人员按学校规定进入施工现场,服从学校统一管理。5)承包人应按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做好现场各项工作,设置必要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及设备。承包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负责。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遵照相关部门颁布的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应遵守以上规定,否则发包人有权根据《宁波城投集团公建事业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违约奖罚管理规定(试行)》进行处罚。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开工后,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8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发包人的监督。5.1.9.7.工期和进度5.1.9.1.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最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日历天内,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按照第7.2款〔施工进度计划〕执行。5.1.9.2.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承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未达到或未落实施工进度控制措施及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间节点时,发包人有权根据工期延误情况酌情罚款。具体由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调整,承包人实际施工过程中应科学安排施工工序及进度计划,综合考虑各种施工影响因素,投入足够的劳动力、材料、机械等,对各施工分项进行合理安排,切忌前松后紧。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计划的修改都不得造成完工期限的延误。5.1.9.3.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时间。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在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获得开工所需的各项行政审批和许可手续。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在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签订材料、工程设备、周转材料等的采购合同,确定劳动力、材料、机械的进场安排。7.3.2开工通知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5.1.9.4.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需提供。5.1.9.5.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A重大的变更,致使某个单项工程总工程量增加20%以上须事先征得发包人批准;B因发包人原因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C其它经发包人确认的事项。上述情况经监理人、发包人确认属实后,工期可相应顺延(顺延的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延误工期违约金按1000元/天计。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为履约担保金额的40%。因工期延误给发包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另行追偿,且有权在任何支付款项中直接扣除。5.1.9.6.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地勘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地雷、岩层等,但不包括气候条件。5.1.9.7.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2小时内降雨量达到100mm以上;(2)风速达到10级及以上的热带风暴(或台风);(3)日气温超过40度或低于零下10度;(4)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12小时内降雪量达到6mm及以上的大雪灾害;(5)政府有关部门通知停工的其它恶劣气候条件。5.1.9.8.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0元/天。5.1.10.8.材料与设备5.1.11.8.2承包人供应材料与设备:8.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合同范围中除发包人另有约定的材料设备外、所有材料设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由发包人供应的,应提前告知承包人),任何材料的进场都需要提交质保单和检验报告并经发包人质量管理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若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未达到发包人要求,发包人为保障工程营造品质,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和退场,否则发包人可另行安排采购,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另计20%管理费从承包人合同价中扣除,并于当期工程款直接扣除。8.2.2对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特殊要求:(1)设备、材料需具体注明品牌、生产厂家、产地、规格、型号、性能等,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2)承包人不得因为发包人未确定无价材料的价格而拒绝施工,也不得以此作为影响工期的借口。(3)发包人已提供了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的,需选取优等品,承包人应在采购前15天明确具体选用的品牌型号报发包人审批。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进行合理调整,承包人须服从。参考品牌中全部品牌或厂家都不生产时或都不符合要求时,允许承包人在参考品牌以外的品牌或厂家中进行选择,选择的品牌或厂家必须与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品牌或厂家相同等级(或高于)标准,并上报监理人审核,报发包人书面确认,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及使用。(4)发包人未作品牌要求的重要材料设备,承包人将提前15天提供拟定的品牌(不少于三个),承包人采购前,需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及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设备)需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不能进场(发包人有权任选品牌并前往材料厂家考察,考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报价不变)。未作品牌要求的材料(设备)承包人都必须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及国内外知名厂家生产,中档或以上产品档次,优先采用生产厂家已通过IS0质量认证、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设备)。(5)需二次定价的无信息价材料设备或主要材料、设备,承包人在采购前15天报计划给发包人、监理方,并由发包人、监理方派人员参加选点、看样、审价(承包人采购的无信息价的材料设备或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如无投标价,则须经发包人审批并书面确认)、订货。5.1.11.1.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保管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5.1.11.2.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根据检验、检测相关规定执行。样品的报送程序如下:(1)承包人应在计划采购前7天向监理人报送样品。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均应来自供应材料的实际生产地,且提供的样品的规格、数量足以表明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质量、型号、颜色、表面处理、质地、误差和其他要求的特征。(2)承包人每次报送样品时应随附申报单,申报单应载明报送样品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标明每件样品对应的图纸号,预留监理人批复意见栏。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7天内向承包人回复经发包人签认的样品审批意见。(3)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确认的样品应按约定的方法封样,封存的样品作为检验工程相关部分的标准之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或工程设备。(4)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样品的审批确认仅为确认相关材料或工程设备的特征或用途,不得被理解为对合同的修改或改变,也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任何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封存的样品修改或改变了合同约定,合同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协议予以确认。8.6.2样品的保管经批准的样品应由监理人负责封存于现场,承包人应在现场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存储环境条件。5.1.11.3.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和租赁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不承担提供场地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以上费用。5.1.12.9.试验与检验5.1.12.1.9.4现场工艺试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定并承担费用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置并承担费用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承包人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置并承担费用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3.4据甬建函[2021]142号文件,本工程所涉及的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均由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中结构实体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雨污水管cctv检测、节能保温检测(材料除外)等由发包人直接委托,所发生的试验与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支付;除此之外的所有实验、检测、检验费用都由承包人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按实际检测费用支付金额从承包人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回。因承包人原因,经试验与检验不合格,按规定进行整改及复测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5.1.13.10.变更5.1.13.1.10.1变更的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合同变更。1)法律法规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性调整;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5)工程量偏差;6)物价变化;7)暂估价;8)现场签证;9)不可抗力;10)误期赔偿;11)施工索赔12)暂列金额13)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5.1.13.2.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1.1关于变更单价的约定:(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综合单价认定;合价金额占合同总额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10.4.1.1(5)条规定计价并按中标浮动率提出重新组价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被判定为异常综合单价的不适用本条款。(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若有二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且单价不一致的,参照单价较低的类似项目单价)按以下原则计算确定: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若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组合子目单价的,则以10.4.1.1(5)的计价依据调整。(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10.4.1.1(5)条规定计价并按中标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且无法按10.4.1.1(5)条计价依据组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并按中标浮动率浮动后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5)重新组价办法:①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各专业、《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二)》(浙建站计[2013]63号、浙建站计[2014]31号)及省市建设和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有关文件。《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及省市建设和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有关文件。相关技术标准、标准图集与验收规范。省、市现行有关文件规定、解释及补充定额等。委托方关于招标控制价编制的相关要求。②编制原则及办法:A.编制方法:采用国标清单计价法。B.工程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结合计算规则计算。C.人工信息价(含机上人工):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5年5月刊信息价计取。D.材料价格选用先后顺序(含机械燃料动力费):《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5年5月刊、《浙江造价信息》(正刊)2025年第5期,无信息价的材料或设备按市场调研价计取。以上信息价、市场价均按除税价计取。E.取费标准:市政工程(含道路、排水、雨污水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均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值费率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均按费率按“市政土建工程”中值费率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中值计取;本工程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创标化工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规费按相应专业工程的规费费率的30%计取;根据甬建发【2022】34号《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智慧工地”增加费两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的费率乘以1.15系数;税金:按《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规定,采用一般计税法,税率为9%。③重新组价部分的综合单价按中标浮动率浮动。(6)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按本条款(1)-(5)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7)投标综合单价异常的处理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与合同规定的计价依据(专用条款第10.4.1.1(5))计算出来的综合单价相比较偏差±30%(不含)以上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判定为异常综合单价。①当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0.4.1.1(5)规定的计价依据计算出来的综合单价×1.3时:a.实际工程量超过本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时,增加部分工程量综合单价按专用条款第10.4.1.1(5)计价依据计算并按中标浮动率浮动,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b.实际工程量小于本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时:减少工程量综合单价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在该项目投标合价中扣除。②当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专用条款10.4.1.1(5)规定的计价依据计算出来的综合单价×0.7时。a.实际工程量超过本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时,增加工程量按投标综合单价结算。b.实际工程量小于本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时,减少工程量综合单价按10.4.1.1(5)计价依据计算并按中标浮动率浮动,经发包人确认后,在该项目投标合价中扣除,该清单项目投标合价不足部分在合同总价中扣除。(8)暂定总价、暂定综合单价部分在结算时,应先从合同总价中扣除招标人提供的暂定综合单价×工程量的乘积及相应的规费、税金等,再按10.7款确定的价格结算。(9)暂定材料价调整方法承包人投标时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暂定材料价进行报价,实施时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①若发包人组织询价方式确认材料价格的,则以发包人确认的除税价格结算。暂定材料价格结算时调整方法:每项暂定材料价格调整金额=[发包人确认的最终询价价格-暂定材料价]×单位定额用量×经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差额部分税金按规定调整。②若发包人通过竞争性报价方式确定除税材料价格的,材料价格调整金额=[发包人确认的最终竞争性报价-暂定材料价]×单位定额用量×经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差额部分税金按规定调整。③暂定材料若需进行公开招标(含政府采购)的,结算时按招标确定的除税材料价格执行。暂定材料价格结算时调整方法:每项暂定材料价格调整金额=[单项材料中标价格-暂定材料价]×单位定额用量×经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差额部分税金按规定调整。经过上述三种方式确定的材料价均不执行中标浮动率。10.4.1.2关于变更措施项目费的约定:(1)以“项”为单位的技术措施清单项目,为固定价格,不作调整。施工期间若发生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施工工艺或施工组织设计更改、现场情况变化等所产生的以“项”为单位的技术措施费,结算时均不作调整。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技术方案发生变更且经专家论证后报发包人签证确认的,可按实进行调整。涉及结构重大变更而导致措施项目重大变更(须经发包人聘请的专家论证)的则另行协商。(2)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引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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