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4759-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项目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669.4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卓诚惠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37号院1号楼C座101室
中标金额:669.48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卓诚惠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37号院1号楼C座101室
91110114556887989H
669.48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669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卓诚惠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呼吸道多病原检测试剂盒等
D571AAYH等
1
669.48万元
669.48万元
试剂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保证2小时内答复,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解决问题,直至保证试剂能够正常使用。(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萍、马春涛、杜燕、郭天欢、王军、谭枫、刘医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2558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1980号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        
联系方式:郝冲,64407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方式:曹可欣、韩旭、杜玉梅,010-85343388/3492(项目咨询)、010-85343493(退保证金,领取中标、落标通知书)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可欣、韩旭、杜玉梅
电 话:  010-85343388/3492(项目咨询)、010-85343493(退保证金,领取中标、落标通知书)
附件.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项目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病毒浓缩富集试剂盒(磁珠法)),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苏州先进分子诊断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1人,营业收入为354万元,资产总额为42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呼吸道多病原检测试剂盒甲么/甲型HIN1亚型/季节性H3亚型人类流感病毒核酸双重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Yamagata系/Victoria系乙型流感病毒核酸双重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禽流感H5/H7/H9分型试剂盒、猴痘病毒全基因组捕获试剂盒、病原微生物全基因组超快速建库试剂盒、新型冠状病毒全基因组超快速建库试剂盒),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七京卓诚惠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74人,营业收入为24009.95万元,资产总额为22208.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3.(甲型流感病毒全亚型分型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深圳生科原生物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3044.88万元,资产总额为1176.4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链球菌毒力基因分型测定试剂盒),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35人,营业收入为232625.5万元,资产总额为474385.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5.(弯曲杆菌药敏板、KARMALI加血平板、弯曲菌培养检测试剂盒(粪便标本)、空弯菌种保存管),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青岛中创汇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3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营养琼脂平板、三糖铁管),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君立康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1712.32万元,资产总额为2053.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2号血琼脂培养基(7%羊血)),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天津市金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1人,营业收入为1563.67万元,资产总额为698.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8.(肠道细菌多病原检测试剂盒、肠道病毒多病原检测试剂盒),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伯杰(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1人,营业收入为7843.65万元,资产总额为13293.6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卓诚惠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5日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额填报上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项目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86-2511BC061102Z分包名称:病毒浓缩富集试剂盒(磁珠法)等包号:第1包采购人: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686-2511BC061102Z2.项目名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项目试剂耗材采购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1470.26926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470.26926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包编号包名称包控制金额否接受进口产品10686-2511BC061102Z/01病毒浓缩富集试剂盒(磁珠法)等¥6,697,300.00否20686-2511BC061102Z/02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等¥819,060.6030686-2511BC061102Z/03含Taq高保真DNA聚合酶的一步法RT-PCR试剂盒等¥1,765,001.0040686-2511BC061102Z/04病毒核酸磁珠法纯化试剂(预分装)等¥3,899,234.0050686-2511BC061102Z/05病毒RNA/DNA提取试剂盒等¥1,522,097.00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1)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医疗器械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3.3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5月29日18:00起至2025年6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投标文件。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涉及)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涉及)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3.7电子开标(本项目不涉及)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6月25日08时30分至2025年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纸质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东楼东大厅。4.开标时间:2025年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5.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南楼1层第五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联系方式:010-644073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联系方式:85343388/349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可欣、韩旭(招标文件咨询);杜玉梅(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票咨询)电话:010-85343388/3492(曹可欣、韩旭);010-85343493(杜玉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第一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病毒浓缩富集试剂盒(磁珠法)。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以下产品需提供样品:呼吸道多病原检测试剂盒;(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1个工作日后进行样品退回;(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由采购人留存,待采购货物交付并验收后,由采购人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病毒浓缩富集试剂盒(磁珠法)等工业条款号条目内容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33,946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000000311990特别提示:1、如投标人采用汇款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及送达。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的第12.3条相关规定处理。12.8.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中标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中标服务费,投标保证金剩余部分退还中标人。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8.2解密时间解密时间:不涉及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排序:投标报价最低优先,如报价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25.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条款号条目内容25.6政采贷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6.1.1询问询问提出形式:邮件形式hanxu@cbwtc.com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85343492;邮箱地址:hanxu@cbwtc.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楼2层212室。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执行;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其他投标文件份数1、正本:1份;2、副本:3份;3、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应包含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命名为包号+公司名称,如第x包(如有)+xxx公司。电子文档须保存在U盘并且单独密封。;4、投标保证金:1份;5、开标一览表:1份;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版1份(彩色加盖公章PDF扫描件,与投标文件电子版保存在同一U盘中);7、投标分项报价表可编辑word版、EXCEL版单独存在电子文档;进口产品本项目第一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如投标单位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纸质版文件的两部分内容建议正反面打印并装订为一册。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人除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12.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7.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当日,将采购合同发送至duyumei@cbwtc.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由于中标人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采购合同,导致投标保证金退还延误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12.7.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7.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8.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8.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和电子版1份(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等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开标一览表》需打印或者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需签字的地方签字,投标文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投标人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电子版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密封袋/箱正面和投标文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15.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投标文件正本报价相一致,若不一致则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价格为准。15.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5.4在第15.1款、第15.2款、第15.3款规定的及其他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15.4.1所有包装袋/箱应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投标地址。15.4.2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服务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5.4.3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15.5拒收情形:15.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当是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址。1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6.3拒收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8.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电子件或电子证照。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如有)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8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8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本项目不涉及)□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见《评标标准》。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22.1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审条款评审细则分值评审标准1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特别提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价格分数保留两位小数。2商务部分类似业绩10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至投标截止期,合同签字日期为准)对投标产品(多标的以核心产品为准)或其同品牌的同类产品,在中国境内的销售业绩进行评价,有1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注:1、供应商需提供采购合同(含首页、采购设备品牌型号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投标产品或其同品牌的同类产品销售给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3、同类型产品指与所投产品同档次、主要性能相当的产品。3技术部分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30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为30分,其中:有1项一般条款不满足的:序号评审条款评审细则分值评审标准3技术部分响应程度30扣0.1分,扣完为止。有1项#条款不满足的:扣0.5分;优先扣减#号分值,扣完为止。项目实施方案15根据投标人的供货、组织安排、验收等项目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思路清晰,满足采购要求,得15分;方案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并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论述,或方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12分;方案虽进行阐述但不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方案未针对采购需求进行应答阐述或仅为对采购需求的简单复制,得4分;方案内容未进行任何阐述或不满足采购要求,得0分。序号评审条款评审细则分值评审标准售后服务方案1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安排、售后网点的分布、维修的反应速度、备品备件及售后服务措施等: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思路清晰,满足采购要求,得12分;方案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并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论述,或方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9分;方案虽进行阐述但不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方案未针对采购需求进行应答阐述或仅为对采购需求的简单复制,得3分;方案内容未进行任何阐述或不满足采购要求,得0分。4样品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审:样品质量高、实用性强,外观无瑕疵,完全符合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得3分;样品质量较高、实用性较强,外观无明显瑕疵,基本符合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得2分;样品质量较差、不实用,外观存在瑕疵,仅符合采购需求中部分要求,得1分;样品完全不满足采购要求,得0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或简要服务内容及数量)序号核心产品采购标的名称控制金额1病毒浓缩富集试剂盒(磁珠法)病毒浓缩富集试剂盒(磁珠法)等¥6,697,300.00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如有)传染病防治项目试剂耗材采购。二、商务要求1.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交货地点: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按需供应物品,在买方确认物品需求后,按需供应。2.付款条件:详见合同条款3.包装和运输(如适用,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4.售后服务(质保期):试剂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保证2小时内答复,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解决问题,直至保证试剂能够正常使用。在应急突发、节假日期间如遇急需试剂可24小时随时响应,2小时内试剂及技术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如遇夜间4小时内送达用户现场。5.保险(如适用):详见合同条款。三、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次招标为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项目试剂耗材采购,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采购需求,综合考虑产品的适用性。投标人应以技术先进的产品、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1提供产品及制造商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计量、节能、安全和环保法规及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提供产品或其制造商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所供产品或其制造商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3.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二)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投标人在响应采购需求时,应就“货物技术规格具体要求”进行逐条响应,并针对每个产品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形式: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说明、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白皮书(不能是复印件))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如投标人未就“货物技术规格具体要求”进行逐条响应或未提供的所投产品的技术支持资料或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与所投产品不一致或不能体现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不予承认,并可认为该技术应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此产生的评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对于技术规格要求中标注“★”号、“#”号(如有)的技术参数,在应答采购需求偏离表时具体到技术支持资料页码及条目号。(三)具体技术规格要求序号产品名称(通用名)单位(最小包装)包装规格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1病毒浓缩富集试剂盒(磁珠法)盒24次/盒250#1、基于酶反应、免疫反应、磁珠萃取等原理,可用于污水样本中多病原检测,如新冠病毒、猴痘病毒、流感病毒、诺如病毒、腺病毒、沙门氏菌、霍乱弧菌、甲乙流、甲乙肝、副溶血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病原的浓缩富集纯化。#2、适用样本类型:生活污水及其他水体样本中新冠病毒或其他病原体的浓缩富集。#3、该试剂盒浓缩富集的污水样本无需再进行核酸提取,可直接用于定量PCR、数字PCR和测序等方法检测。#4、本试剂盒适用于污水样本中小分子化合物的浓缩富集。适配未名环诊磁珠法浓缩提取仪#5、处理样本量:8000uL/次#6、磁珠回收率>98%#7、不需添加蛋白酶K、直接接入样本就上机提取,可单样本上机。#8、试剂独立预分装,可常温运输9、储存条件:室温(4-25℃)保存12个月,试剂说明书必须标注匹配实验室浓缩富集设备。#10、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单位的正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2呼吸道多病原检测试盒50人份/1601.样本类型:上呼吸道标本(包括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抽取物、深咳痰液);下呼吸道标本(包括呼吸道抽取物、支气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肺组织活检2剂盒盒盒160标本);组织培养物等;2.适用于ABI7500、ABI7500fast、Bio-RadCFX96、RocheLightcycler480I、Lightcycler480II、cobasZ480、宏石SLAN-96S、SLAN-96P等实时荧光定量PCR仪;3.根据实时荧光PCR技术原理,针对二十三种呼吸道病原体及流感病毒分型(2019新型冠状病毒ORF1ab基因、2019新型冠状病毒N基因、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人偏肺病毒、副流感病毒、普通冠状病毒、博卡病毒、鼻病毒、肠道病毒、甲型流感病毒H1N1(HA)型、甲型流感病毒H3N2(HA)型、乙型流感病毒BV型、乙型流感病毒BY型、肺炎支原体、A组链球菌、百日咳杆菌、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军团菌、肺炎克雷伯菌、曲霉菌、隐球菌、鹦鹉热衣原体、肺炎衣原体、肺孢子菌)设计特异性引物和探针,通过荧光PCR扩增仪进行检测,从而实现对二十三种呼吸道病原体及流感病毒分型的核酸检测。4.可提供除酶以外一管预混液体系包装,也可提供可拆卸的96孔板0.1ml或0.2ml包装。每个反应孔核酸体积不超过5μL,终体积不超过25μL,核酸上样孔数不超过8孔,检测时间在90分钟以内,同品牌多个不同试剂可使用同一扩增程序上机使用;5.最低检测下限500copies/mL;6.特异性:对目的靶标各标本均能检出且与其他型别无交叉;7.公司资质:拥有经营证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通过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能对所投标产品提供数据验证支撑(提供证明文件);8.-20℃±5℃及以下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到货后质保期≥10个月,在经历不少于5次的反复冻融后,仍能保证该试剂盒检测的灵敏度和特异性,不会导致检测结果出现偏差,质量稳定。9.售后服务保障:试剂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保证2小时内答复,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解决问题,直至保证试剂能够正常使用。在北京有长期办事处,有长期驻扎在北京的技术人员(提供证明材料)10.经验证如达不到要求,退货退款。11.样品:在提交标书的现场,提供呼吸道病原体检测试剂盒样品1盒(不低于25人份)。若采购方对样品进行验证后,发现样品的实际性能不符合上述技术要求,采购方有权拒绝采购该产品。12.qPCR多病原判读分析软件:可免费提供试剂盒同品牌的多病原核酸检测结果判读软件,无需人工根据荧光通道判读结果,一键即可完成多种病原体的结果判读,判读界面应直观体现,阳性病原体名称、CT值、内标情况、灰区情况、扩增曲线等;软件可兼容ABI、宏石、伯乐等常见PCR仪的导出数据,判读的试剂盒种类应覆盖≥500种常见病原微生物的核酸检测试剂盒。13.参比试剂:投标供应商可提供同品牌≥10种检测所需病原体的参比试剂,参比试剂需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获证,以便后续开展方法的性能验证。(★需提供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为证)34甲型流感病毒全亚型分型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说明书盒12人份/盒301、试剂盒含有完成荧光RT-PCR全过程所需的试剂,采用四重荧光核酸检测方法,24个反应以内检测甲型流感病毒所有亚型(H1-H17,N1-N11),提供说明书和检测方法的合法证明材料。2、试剂盒适用于鼻咽拭子、血液、组织等样本的检测。3、最低检测限:500copies/mL。4、试剂盒组成成分应包括全分装于大单管/八连管/96孔板内的RT-PCR反应液、阳性对照、去RNA酶水(空白对照)等。5、全部反应试剂液体全分装,同时满足大单管/八连管/96孔板包装,加入核酸模板,震荡离心后可以直接上机,需提供第三方合法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有效期不低于12个月。6、反应体系为25µL,反应程序时间不超过80分钟。7、试剂盒规格:12人份/盒。8、有效期:到货签收时,剩余不少于12个月。甲/乙/甲型H1N1亚型/季节性H3亚型人类流感病毒核酸双重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盒50人份/盒201.适用机型:开放型平台,可适用于各种多通道校正的全自动荧光PCR检测仪。2.适用范围:适用于定性检测从咽拭子、鼻拭子和痰液中提取的甲型、乙型、甲型H1N1亚型和季节性H3亚型人类流感病毒核酸。3.检测技术:多重实时荧光PCR技术。4.检测性能:灵敏度最低500copies/mL,与其他病原菌均无交叉反应。5.检测时间:可提供除酶以外1管预混液体系包装,每个反应孔核酸体积≤5μL,终体积≤25μL,核酸上样孔数≤1孔,同品牌多个不同试剂可使用同一扩增程序上机使用。理论反应时间≤38min,反应时长≤70min。(提供说明书和反应完成截图证明)6.荧光PCR反应程序:a)逆转录50℃,10min;b)预变性95℃,30sec;c)退火/延伸/检测荧光95℃,5sec及60℃,30sec,循环45次。(提供说明书证明)甲/乙/甲型H1N1亚型/季节性H3亚型人类流感病毒核酸双重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盒50人份/盒207.质量控制:含有阴性对照及阳性对照,便于结果判定。8.qPCR分析软件:可提供试剂盒同品牌的多病原核酸检测结果判读软件,一键即可完成多种病原体的结果判读,判读的试剂盒种类应覆盖≥500种常见病原微生物的核酸检测试剂盒。(提供多病原核酸判读结果及软件著作权)9.提供≥2项,2022年至今用于呼吸道感染病原体的核酸试剂、试剂盒、系统及方法的发明专利证书。(提供授权书证明文件)10.资质证明: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通过ISO14001、ISO45001、ISO13485及ISO9001体系认证。拥有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11.售后服务保障:试剂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保证2小时内答复,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解决问题,直至保证试剂能够正常使用。在应急突发、节假日期间如遇急需试剂可24小时随时响应,2小时内试剂及技术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如遇夜间4小时内送达用户现场。Yamagata系/Victoria系乙型流感病毒核酸双重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盒50人份/盒201.适用机型:开放型平台,可适用于各种多通道校正的全自动荧光PCR检测仪。2.适用范围:适用于定性检测从咽拭子、鼻拭子和痰液中提取的Yamagata系和Victoria系乙型流感病毒核酸。3.检测技术:多重实时荧光PCR技术。4.检测性能:灵敏度最低500copies/mL,与其他病原菌均无交叉反应。5.检测时间:可提供除酶以外1管预混液体系包装,每个反应孔核酸体积≤5μL,终体积≤25μL,核酸上样孔数≤1孔,同品牌多个不同试剂可使用同一扩增程序上机使用。反应理论时间≤38min,反应时长≤70min。(提供说明书和反应完成截图证明)6.荧光PCR反应程序:a)逆转录50℃,10min;b)预变性95℃,30sec;c)退火/延伸/检测荧光95℃,5sec及60℃,30sec,循环45次。(提供说明书证明)7.质量控制:含有阴性对照及阳性对照,便于结果判定。8.qPCR分析软件:可提供试剂盒同品牌的多病原核酸检测结果判读软件,一键即可完成多种病原体的结果判读,判读的试剂盒种类应覆盖≥500种常见病原微生物的核酸检测试剂盒。(提供多病原核酸判读结果及软件著作权)9.提供≥2项,2022年至今用于呼吸道感染病原体的Yamagata系/Victoria系乙型流感病毒核酸双重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盒50人份/盒20核酸试剂、试剂盒、系统及方法的发明专利证书。(提供授权书证明文件)10.资质证明: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通过ISO14001、ISO45001、ISO13485及ISO9001体系认证。拥有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禽流感H5/H7/H9分型试剂盒盒50人份/盒101.适用机型:开放型平台,可适用于各种多通道校正的全自动荧光PCR检测仪。2.适用范围:适用于定性检测从环境样本、咽拭子、鼻拭子和痰液中提取的甲型流感病毒以及H5亚型、H7亚型和H9亚型禽流感病毒核酸。3.检测技术:多重实时荧光PCR技术。4.检测性能:灵敏度最低500copies/mL,与其他病原菌均无交叉反应。5.检测时间:可提供除酶以外1管预混液体系包装,每个反应孔核酸体积≤5μL,终体积≤25μL,核酸上样孔数≤1孔,同品牌多个不同试剂可使用同一扩增程序上机使用。反应理论时间≤38min,反应时长≤70min。(提供说明书和反应完成截图证明)6.荧光PCR反应程序:a)逆转录50℃,10min;b)预变性95℃,30sec;c)退火/延伸/检测荧光95℃,5sec及60℃,30sec,循环45次。(提供说明书证明)7.质量控制:含有阴性对照及阳性对照,便于结果判定。8.qPCR分析软件:可提供试剂盒同品牌的多病原核酸检测结果判读软件,一键即可完成多种病原体的结果判读,判读的试剂盒种类应覆盖≥500种常见病原微生物的核酸检测试剂盒。(提供多病原核酸判读结果及软件著作权)9.资质证明: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通过ISO14001、ISO45001、ISO13485及ISO9001体系认证。拥有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链球菌毒力基因分型测定试剂盒(荧光PCR法)盒24人份/盒151、包装规格:24人份/盒2、储存条件:试剂盒应在-20±5℃避光保存3、有效期:到货签收时,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0个月4、技术原理:本试剂盒分别采用链球菌13种致病性毒力基因的特异性引物及荧光探针,应用聚合酶链式反应(PCR)结合Tagman技术,对链球菌13种致病性毒力基因的特异性DNA核酸片段进行分型定性检测。5、运行程序:94℃×2min;再按93℃×15sec→55℃×60sec,循环40次;单点荧光检测在55℃。6、最低检出限:≤5×10^3copies/ml7、批间精密度:CV%<5%8、预期用途:致病性链球菌(Streptococcus)常有多链球菌毒力基因分型测定试剂盒(荧光PCR法)盒24人份/盒15个毒力基因,引发不同的病症。本产品对链球菌SmeZ、SpeA、SpeB、SpeC、SpeF、SpeG、SpeH、SpeI、SpeJ、SpeK、SpeL、SpeM、Ssa这13种致病性毒力基因特异性DNA核酸片段进行荧光PCR分型定性检测,可用于临床对链球菌感染引起疾病的辅助诊断。9、自动化:可提供自动化核酸提取解决方案,配套半自动核酸提取仪10、适用仪器:本试剂盒适用于ABI7000,ABI7300,ABI7500,ABI7900,iCycleriQ4,iCycleriQ5,SLAN96孔多色荧光PCR仪及相应软件。弯曲杆菌药敏板盒10块/盒161、用途:用于弯曲杆菌的药物敏感试验;2、检测原理:利用琼脂稀释法获得弯曲菌的生长,针对11种抗生素的MIC值;3、药敏培养板上包被不同浓度抗生素的MH琼脂(5%脱纤维羊血),可检测目前临床及农业、养殖过程中抗弯曲菌感染的7类11种抗生素;4、所包含的抗生素种类:红霉素、阿奇霉素、萘啶酸、环丙沙星、庆大霉素、链霉素、氯霉素、氟苯尼考、四环素;5、包装规格:10T/盒;6、保存温度:于2℃-8℃保存;7、产品有效期:到货签收时,剩余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分批配送。KARMALI加血平板包5块/包1601、用途:用于弯曲杆菌的增菌培养;2、包装规格:90mm*5块/包;3、保存温度:于2℃-8℃保存;4、产品有效期:到货签收时,剩余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分批配送。弯曲菌培养检测试剂盒(粪便标本)盒10T/盒641、用途:用于粪便标本中弯曲菌的分离、鉴定。2、检测原理:弯曲菌检测双孔滤膜培养基是基于弯曲菌的滤膜通透性的分离培养方法,利用细菌的形态及理化特征,以特异孔径、特异通透性亲水性的滤膜,替代弯曲菌的选择性培养基,解决样本中耐药杂菌增高导致的弯曲菌检测率降低的问题,样本中弯曲菌的检出率可达到101CFU/ml。3、试剂盒的主组成:Clumbia培养基、Karmali培养基和无菌脱纤维兔血等组成;3、检测方法:将双孔滤膜检测试剂盒中的双孔板取出,室温平衡后,将无菌的滤膜轻轻贴在平板的中央表面(有网格面向上),注意不要产生气泡(可用弯头镊子轻轻使膜与平板充分接触),取增菌培养物或者混有标本的样本采集液300ul,分成4-6点,均匀滴加于滤膜上,待水分充分透过滤膜后(约45min-60min),轻轻揭去滤膜,翻转平板于微需氧环境中弯曲菌培养检测试剂盒(粪便标本)盒10T/盒6442℃或者37℃,培养36-48h;4、保存温度:于2℃-8℃保存;5、产品有效期:到货签收时,剩余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分批配送。空弯菌种保存管100支/盒,0.5mL/支161、用途:用于弯曲杆菌的菌株保存;2、使用方法:用10μl接种环将平板上的菌种纯培养物全部收集,均匀悬浮于盛有上述菌种保存液的冻存管中,-20℃及以下冻存。-80℃或液氮冻存可保存5-10年。3、保存温度:于-20℃保存;4、产品有效期:到货签收时,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1个月,分批配送。2号血琼脂培养基(7%羊血)箱4包/箱,10片/包205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φ90mm(无分格)10块/包4包/盒。2.性能指标2.1产品组成成分2号血琼脂混合干粉,7%脱纤维羊血2.2细菌生长效果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26112应生长良好,奇异变形杆菌CMCC(B)49005应呈迁徙样生长,肺炎链球菌ATCC6305应生长甲型溶血,无乳链球菌CGMCC1.1481、化脓性链球菌ATCC19615应生长乙型溶血。2.3稳定性同一批培养基在2℃~10℃保存条件下,在2个月后进行外观试验、性能检验及无菌检验,其结果符合2.1、2.2的要求。3.到货签收时,剩余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分批配送。营养琼脂平板20块/盒501、符合GB/T18204.4-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4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GBT18204.3-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2、产品采用9cm培养皿无菌灌装;3、产品包装规格为20皿/盒;4、需提供厂家盖章的产品使用说书及质检报告;猴痘病毒全基因组捕获试剂盒24人份/盒101.适用性:猴痘病毒全基因组的扩增捕获,产物可用于后续高通量测序的建库,通过新一代2.高通量测序分析,准确发现新的变异、新的毒株,追踪病毒变异情况;3.规格:24反应/盒;4.单样本扩增总体系不低于100uL;5.试剂形式:整合式试剂,可扩增得到猴痘病毒全基因组,无需额外采购试剂;6.扩增片段不低于1500bp,有效抵制猴痘病毒基因组突变造成的引物扩增脱扣;猴痘病毒全基因组捕获试剂盒24人份/盒107.适用机型:兼容所有高通量测序平台(二代测序)和单分子测序平台(三代测序);8.制造商具备ISO13485认证(提供证明文件);9.制造商具备ISO9001认证(提供证明文件);10.试剂盒生产厂家需生产同品牌生信分析软件,可供选择采购,该软件可实现引物去除,精确获得猴痘分型,猴痘全基因组序列,突变位点和溯源信息;三糖铁管盒3.5ml*100支/551、符合GB4789.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2、产品采用进口原料;3、产品为无菌斜面灌装,斜面可达3cm,便于接种后观察结果;4、产品装量为3.5mL/支,包装规格为100支/盒;5、需提供厂家盖章的产品使用说书及质检报告;6.到货签收时,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1个月,分批配送。革兰氏阴性菌药敏板(套)套10块/*2/套1151、用途:用于沙门氏菌、大肠杆菌、副溶血性弧菌、霍乱弧菌、肺炎克雷伯菌的药物敏感试验;2、每块药敏板上都设有一系列对倍稀释浓度的抗生素,通过加入待检细菌与肉汤培养液稀释的菌悬液,在35℃环境下,经20-24小时孵育后,通过全自动药敏鉴定仪对药敏板条进行读数,经数据分析得到MIC值,并根据美国临床和实验室标准化委员会(CLSI)的相应标准获得相应敏感(S)、中度敏感(I)和耐药(R)的结;3、所包含的抗生素种类:氨苄西林、氨苄西林/舒巴坦、四环素、氯霉素、复方新诺明、头孢唑啉、头孢噻肟、头孢他啶、头孢西丁、庆大霉素、亚胺培南、萘啶酸、阿奇霉素、磺胺异噁唑、环丙沙星、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头孢噻肟/克拉维酸、头孢他啶/克拉维酸、多粘菌素E、PB多粘菌素B、MIN米诺环素、阿米卡星、氨曲南、头孢吡肟、美罗培南、左氧沙星、多西环素、卡那霉素、链霉素、吉米沙星;4、可适配Droplet48型全自动药敏分析仪;5、包装规格:10块/盒;(包含配套的接种肉汤和接种水);6、保存温度:于2℃-8℃保存;7、产品有效期:到货签收时,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1个月,分批配送。病原微生物全基因组超快速建库试剂盒盒24反应/201.适用范围:适用于病原微生物全基因的文库构建实验。快速完成病原微生物DNA片段化和接头连接反应等步骤,快速进行文库构建。2.建库方法:采用新型的磁珠偶联转座酶建库技术。3兼容性:片段化前无需对投入量精准定量,投入量可兼容100pg-500ng。病原微生物全基因组超快速建库试剂盒盒24反应/204.建库时间:建库流程包含DNA片段化、PCR扩增、文库扩增产物纯化,全流程时间≤2.5h(提供说明书证明)5.适用机型:适用于Illumina高通量测序平台。6.整体方案:可提供从病原核酸到测序质控前的整套建库试剂,试剂组分包含建库试剂、纯化磁珠、index试剂无需额外采购其他建库试剂盒。7.index规格:index采用可刺破八联排预分装技术,无需进行试剂配置防止交叉污染,每盒可提供48种不同的index组合。(提供说明书证明)8.试剂规格:到货签收时,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1个月,每盒的检测量≥24反应。9.质量体系认证:所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通过ISO14001、ISO45001、ISO13485及ISO9001体系考核,拥有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新型冠状病毒全基因组超快速建库试剂盒盒24反应/盒51.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全基因组的捕获及文库构建,采用多重扩增子技术,全基因组覆盖度≥99%可检出最新流行的变异株,能准确发现新的变异,新的毒株、追踪病毒变异情况。2.扩增子兼容性:可提供2套相同反应程序的扩增子方案,兼容环境样本和人源样本,保证不同样本捕获结果覆盖度高、均一性好。(提供说明书证明)3.捕获反应时间:采用预混液技术,逆转录体系1管全混,逆转录时长≤15min;多重扩增体系≤3管预混,反应理论时长≤3h,多重扩增时间≤3.5h。(提供说明书证明)4.可视追踪:反转录预混液包含蓝色示踪染料,可进行逆转录及扩增反应体系配制时的可视化示踪,避免试剂漏加。(提供说明书证明)5.建库技术方法:采用新型的磁珠偶联转座酶技术,片段化≤15min,片段化后无需清洗磁珠,可直接进行文库扩增。(提供说明书证明)6.自动均一化:无需进行浓度调整即可自动实现文库产量的均一化;多样本等量混合后仅需一次纯化定量,即可得到上机文库。(提供说明书证明)7.整体方案:适用于Illumina高通量测序平台,可提供从核酸到测序质控前的整套建库SOP,试剂组分包含新冠病毒捕获试剂、纯化磁珠、建库试剂、index试剂无需额外采购其他试剂盒,同时可兼容同品牌的自动化建库设备。8.index规格:index采用可刺破八联排预分装技术,无需进行试剂配置防止交叉污染,每盒可提供48种不同的index组合。(提供说明书证明)9.试剂规格:到货签收时,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1个月。新型冠状病毒全基因组超快速建库试剂盒盒24反应/盒5每盒的检测量至少24反应,可同时可提供8反应包装。10.质量体系认证:所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通过ISO14001、ISO45001、ISO13485及ISO9001体系考核,拥有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11.专利软著:所投产品提供2024年至今用于病原体的全基因组测序的发明专利证书,同时可提用于基因组组装分析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授权书证明文件)肠道细菌多病原检测试剂盒盒50T/盒1001.样品种类:粪便、肛拭子等。2.适用机型:试剂使用仪器为开放性机型,适用ABI7500、Bio-RadCFX96、RocheLightcycler480I、Lightcycler480II、cobasZ480、宏石SLAN-96S、SLAN-96P等实时荧光定量PCR仪。3.检测原理:本试剂盒根据荧光PCR技术原理,针对十三种腹泻症候群致病菌病原体设计特异性引物和探针,通过荧光PCR扩增仪进行检测,从而实现对十三种腹泻症候群致病菌病原体核酸的鉴别。本试剂盒设置了人的核糖核酸酶P基因(RNRNaseP)为内源性内标(IC)对照,用于对样本采集、保存和运输以及核酸提取过程进行监控。4.主要组成成分:包含qPCR预混液(含酶)800μL*7管,引物探针200μL*7管,阳性对照500μL*1管,阴性对照500μL*1管。5.反应体系:25μL反应体系,两步加样。包含qPCR预混液16μL,引物探针4μL,模板5μL。6.反应程序:预变性95℃,5min;变性95℃,10s;退火/延伸/检测荧光55℃,40s;共40次,在每次循环第二步(55℃,40s)收集荧光信号(报告基团“FAM”、“HEX/VIC”、“ROX/TEXASRED”和“CY5”),整个反应时间在70分钟内完成。7.结果判读:阴性:Ct值>38或未检出;阳性:扩增曲线呈S型,且Ct值≤35;可疑:扩增曲线呈S型,且35<Ct值≤38,需复检,复检结果若一致,判定结果为阳性。8.最低检测限:500copies/mL。9.特异性:针对可能与检测靶标产生交叉的其他病原无交叉反应。10.保存条件:试剂盒在-20℃±5℃及以下避光保存,到货签收时,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1个月。11)厂家资质:拥有效期内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备案证明,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实验室)执业许可及测序服务平台。12)质量控制:通过ISO13485和ISO9001认证,提供效期内质量认证证书。肠道细菌多病原检测试剂盒盒50T/盒10013)生产企业拥有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文件证明。肠道病毒多病原检测试剂盒盒50T/盒1001.样品种类:适用于检测粪便、呕吐物等样品。2.适用机型:试剂使用仪器为开放性机型,适用ABI系列仪器、BioRad、罗氏480系列仪器等多种荧光PCR仪器。3.检测原理:本试剂盒根据荧光PCR技术原理,以六种常见腹泻病病毒:诺如病毒I型、诺如病毒II型、轮状病毒A组、肠道腺病毒、人星状病毒、札如病毒的相对保守区域为靶区域设计特异性引物和Taqman探针,通过3管检测,同时实现对六种病毒RNA/DNA进行快速检测。4.主要组成成分:包含qPCR反应液600μL*3管,qRCR酶混液200μL*3管,引物探针200μL*3管,阳性对照500μL*1管,阴性对照500μL*1管。5.反应体系:25μL反应体系,两步加样。包含qPCR反应液12μL,qRCR酶混液4μL,引物探针4μL,模板5μL。6.反应程序:逆转录50℃,10min;预变性95℃,5min;变性95℃,10s;退火/延伸/检测荧光55℃,40s;共40次,在每次循环第二步(55℃,40s)收集荧光信号(报告基团“FAM”、“HEX/VIC”和“CY5”),整个反应时间在80分钟内完成。7.结果判读:阴性:Ct值>38或未检出;阳性:扩增曲线呈S型,且Ct值≤35;可疑:扩增曲线呈S型,且35<Ct值≤38,需复检,复检结果若一致,判定结果为阳性。8.最低检测限:500copies/mL。9.特异性:对其他致病菌无交叉反应。10.保存条件:试剂盒在-20℃±5℃及以下避光保存,到货签收时,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1个月。11.厂家资质:拥有效期内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备案证明,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实验室)执业许可及测序服务平台。12.质量控制:通过ISO13485和ISO9001认证,提供效期内质量认证证书。13.生产企业拥有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文件证明。(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并进行结算)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以最终签订为准)合同编号: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买方:卖方:签署日期:年月日鉴于:(买方),政府采购项目中所需,(货物名称)经(招标代理机构)据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卖方)投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该招标结果,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避免歧义,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及附件b.中标通知书c.补充协议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第二条合同标的本合同货物名称为:,,具体的规格、型号、数量及配品详见附件一。第三条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各单项价格详见附件二。第四条付款方式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办理结算手续后10日内,买方支付到货货款。第五条交货时间和地点5.1交货时间:按需供应物品,在买方确认物品需求后,10个自然日内送达。5.2交货地点: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第六条包装要求6.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包装的规定。包装应适于远距离运输,且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6.2每件包装箱应按通用标准进行标识,并内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第七条装运通知货物备妥准备运输的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等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买方。因通知延误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第八条技术资料货物交付之时,卖方应将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提供买方,如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等。第九条保险如有必要,卖方应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投保财产险及运输责任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第十条验收标准、方式10.1卖方提供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其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者地方、部委批准的标准。如无国家或地方标准,则以经买方确认的生产厂家的标准为准。10.2交付货物时,卖方应提供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检验的证明,但该检验结果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0.3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买卖双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对货物的外观、数量确认符合合同要求后签署备忘录。第十一条质量保证11.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等的要求。11.2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2.若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无任何偏离,在本表“说明”一栏填写“完全响应采购需求,无任何偏离”即可。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按要求提供,否则视为偏离。3.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