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加强地下市政设施建设工作终期评估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2025)
项目编号:CQS25C00398_130117562645086249
一、项目号:
CQS25C00398 采购执行编号:
CQMH-202501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2025年度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质量管理与分析评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广数宏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街道嘉陵一村41号1幢33-3
中标(成交)金额: 1,65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025年度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质量管理与分析评估
全市42个区县。
(1)形成“十四五”期间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评估报告。(2)分区县形成2024年度地下市政设施普查汇交成果核查情况报告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十四五”加强地下市政设施建设工作终期评估服务。结合各区县地下市政设施普查、汇交、外业核查情况,基于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市地下市政设施建设工作进行终期评估,重点是综合评估设施种类、总体规模、普查成果、分布情况,形成综合评估报告,并提出建议,指导区县整改和汇交,形成总结报告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邓朝东,胡伟,代世华,肖霞,胡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万元*1.5%+65.5万元*0.8%=2.024万元。
代理服务费总计:20240.0元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得分
技术总得分
商务总得分
合计
排序
重庆广数宏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9.34
53.6
20
92.94
1
重庆泓沁探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9.3
45.8
17
82.10
2
重庆科创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
47
14
81.00
3
注:商务总得分中包含有政策分数(如有)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胡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367213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5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杨一琴
代理机构电话:023-8621605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55号1单元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3672135
十一、附件
附件下载: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2025年度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质量管理与分析评估-公开(修改发售稿)6.3.doc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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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5C00398采购执行编号:CQMH-2025016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度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质量管理与分析评估采购人: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1一、招标项目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1五、投标保证金2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七、投标有关规定3八、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5-一、招标项目一览表-5-二、项目服务及质量需求-5-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6-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6-二、报价要求-6-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6-五、知识产权-6-六、其他商务要求内容-6-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7-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7-二、评标方法-8-三、评标标准-9-四、无效投标条款-10-五、废标条款-11-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2-一、投标人-12-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2-四、开标-14-五、评标-14-六、定标-14-七、中标-15-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5-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6-十、交易服务费-17-十一、签订合同-17-十二、项目验收-17-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7-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19-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4-一、经济文件-25-二、服务文件-27-三、商务文件-30-四、其他-34-五、资格文件-40-第1篇投标邀请书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5年度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质量管理与分析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025年度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质量管理与分析评估1663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预算金额为166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注: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6月3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1日17:00。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2.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2.1.1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投标人到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55号1单元14-1#(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2.1.2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采购执行编号)、《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813619747@qq.com。户名: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路口支行账号:3100021309200148273(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详见当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示屏)(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北京时间14:00(七)开标时间:2025年6月25日北京时间14: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1.转账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银行信息0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54571账号2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6232813760001761765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23-63672135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5楼(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一琴邮编:400014电话:023-86216056传真:023-86216056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55号1单元14-1#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1、招标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2025年度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质量管理与分析评估1项二、项目服务及质量需求项目服务及质量需求中的所有需求均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中若有任何一条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工作内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是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根据《重庆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渝建〔2021〕4号)要求,为完成2024-2025年度地下市政普查成果评估及普查目标任务,开展2025年度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质量管理与分析评估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区县地下市政设施普查汇交成果核查服务。核查全市各个区县2024年度、2025年度地下市政设施普查汇交成果,更新地下市政设施专题数据库;对各区县汇交普查成果进行核查,反馈存在问题,并指导整改。(2)地下市政设施外业监督性核查服务。根据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成果数据,制定地下市政设施外业监督性核查技术方案,对区县人员密集等重要场所的汇交成果差异较大的地下市政设施开展外业核查(核查量不超过该类设施总量的千分之一)。(3)“十四五”加强地下市政设施建设工作终期评估服务。结合各区县地下市政设施普查、汇交、外业核查情况,基于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市地下市政设施建设工作进行终期评估,重点是综合评估设施种类、总体规模、普查成果、分布情况,形成综合评估报告,并提出建议,指导区县整改和汇交,形成总结报告。(4)根据项目实际工作需要,至少安排一名专职人员驻场办公,项目人员进行必要驻场服务。(二)工作成果形成全市42个区县评估核查报告和“十四五”综合评估报告,包括:形成“十四五”期间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评估报告。分区县形成2024年度地下市政设施普查汇交成果核查情况报告。分区县形成2025年度地下市政设施普查汇交成果核查情况报告。分区县形成全市地下市政设施汇交成果外业核查情况报告。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项目商务要求中的所有需求均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中若有任何一条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所需的报告编制费、后期服务费、研究费、资料费、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专家咨询评审费用、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投标人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另外增加任何费用。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投标人保证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采购人的技术要求、标准,并提供售后技术支撑服务。四、付款方式(一)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二)中标人提交工作成果,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0%。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六、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项目执行时采购人将对中标人保密承诺、基础底图服务承诺、驻场服务承诺的履约执行情况进行核实,第一次发现与承诺不一致的警告并责令改正、第二次发现与承诺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3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九十天内。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服务和商务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1)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20%)2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服务部分(60%)工作方案(45分)1.项目理解(10分)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的理解论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背景、项目目标、工作内容、重点难点的理解。内容全面,无漏项、逻辑清晰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存在1处瑕疵的得7分;存在2处瑕疵的得3分;存在3处瑕疵的得1分;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的,得0分。1、提供书面方案。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服务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提供书面方案及保密承诺书,无保密承诺不得分。保密承诺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2.工作框架及机制(5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的工作框架及机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实施框架、工作实施机制。内容全面,无漏项、框架合理、机制明确得当、逻辑清晰不存在瑕疵的得5分;存在1处瑕疵的得3分;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存在3处瑕疵的得1分;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的,得0分。3.质量管理与分析评估实施方案(20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与分析评估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普查成果核查、外业监督性核查、终期评估检查及数据可视化分析,技术咨询服务,并应在方案中明确外业监督性核查设施底数。内容全面,无漏项、逻辑清晰不存在瑕疵的得20分;存在1处瑕疵的得15分;存在2处瑕疵的得10分;存在3处瑕疵的得5分;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的,得0分。4.项目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5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项目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度计划及进度保障措施,质量保证计划及措施。内容全面,无漏项、逻辑清晰不存在瑕疵的得5分;存在1处瑕疵的得3分;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的,得0分。5.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措施,以及保密承诺(5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保密措施及保密承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保密措施、保密承诺的保密范围与内容、保密义务及责任。内容全面,无漏项、逻辑清晰不存在瑕疵的得5分;存在1处瑕疵的得3分;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保密措施或保密承诺的得0分。15分投标人提供支撑本项目开展的全市基础底图服务,服务要素包括:行政区划、建成区、河道、市政道路、影像等5类要素,具有一类要素数据的得3分,本项最高15分。提供符合项目实际的42个区县要素专题截图(无截图不得分),专题图上具有5类要素数据,并标注图例,其中行政区划、建成区、河道为面状数据,具有名称、面积信息(提供属性截图),道路为道路面数据,具有名称、道路等级、道路长度信息(提供属性截图);提供基础底图服务承诺函(承诺根据项目实施及采购人需求,提供离线及在线底图服务,全覆盖42个区县,格式自拟),无承诺本项不得分。3商务部分(20%)20分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2、在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驻场人员的前提下,每多增加1名驻场办公人员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拟派人员名单、相关职称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成立不足上述时间的新公司或入职不足上述时间的新员工可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如可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驻场人员服务承诺函(无驻场服务承诺不得分)。1、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地下市政设施成果质量管理或地下市政设施成果评估相关的业绩的,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2、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地下市政设施相关普查或地下市政设施数据治理相关业绩的,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或协议或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八)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1000-500)×0.43%=2.15万元(5000-1000)×0.23%=9.2万元(6000-5000)×0.09%=0.9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2.15+9.2+0.9=16.89(万元)(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路口支行账号:3100021309200148273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2.服务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所需的设备或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付款5.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5.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5.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6.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服务(含服务所需设备或货物)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合同争议的解决7.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7.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8.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9.合同生效及其它9.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9.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9.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9.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2.服务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所需的设备或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付款5.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5.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5.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6.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服务(含服务所需设备或货物)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合同争议的解决7.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7.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8.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9.合同生效及其它9.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9.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9.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9.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服务期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第二篇要求的方案或证明材料(如果有)(三)第四篇评审因素服务部分要求的方案及证明材料(格式自定)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第三篇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果有)(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小写) 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第二篇要求的方案或证明材料(如果有)(三)第四篇评审因素服务部分要求的方案及证明材料(格式自定)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三)第三篇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果有)(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结束)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的2025年度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质量管理与分析评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度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质量管理与分析评估(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重庆广数宏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151.6万元,资产总额为108.3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6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6人,其他人员0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任。Ei企业名称盖章重庆广数宏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3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26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加强地下市政设施建设工作终期评估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