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监内食堂肉类、冻品中标结果公示(福建省福州监狱2025)
一、项目编号:[350001]FJLQ[GK]2025006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州福永兴商品配送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芹洲路9号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商业配套项目(现:海峡鑫天地)商业4#楼2层208店铺
1,909,500.00元
95.66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
服务类(福州福永兴商品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
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
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
应对采购的货物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服务期1年)
年
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等,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1,909,5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善忠
评审专家:
杨颖 、 刘清真 、 高宁霞 、 郁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①本项目为福建省福州监狱与所属企业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采购项目,福建省福州监狱采购金额335万元,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金额100万元(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价435万元作为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5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9%;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5%;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2%;(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140202320960005829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2.6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福州海澜贸易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本项目的中标下浮率为:43%;
3、本项目为福建省福州监狱狱内食堂大宗物资畜禽肉及冷冻品类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为1年。预算金额435万元(本项目为福建省福州监狱与所属企业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采购,项目实际金额435万元,其中福建省福州监狱财政资金335万元、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100万元,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需求内容及服务要求与本次招标一致;采购结果出来后,福建省福州监狱、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供应商根据中标下浮率分别签订合同、分别据实结算);
4、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福州监狱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79号
联系方式:0591-8621605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联系方式:0591-63037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爱琴、曾佳、刘丽花、徐朕、王佳堃、张静
电话:0591-63037983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福建省福州监狱)的(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州福永兴商品配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4397.707477万元,资产总额为1109.98931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福州福永兴商品配送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06月25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福建省福州监狱、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福州福永兴商品配送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06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内食堂肉类、冻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