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310101000250227184802-01212857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
1296600.00元
上海象屿机电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2459号2幢3层-1
89.1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
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
GE
Prodigy Pro
1
12966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伟民,韩文忠,陆焕,金连,***,胡兆燕,夏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需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1、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上海象屿机电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推荐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2、完成期: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合格)。 3、质保期: 3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西藏南路1350号        
联系方式:021-53072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8楼        
联系方式:021-63350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鸣1 
电         话:021-63350161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436.7K

采购文件附件:

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pdf1.3M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北京通用电气华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51人,营业收入为218724万元,资产总额为58564万元,属于虫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电有企业名称(盖章):上海象屿机电有限公司EERR日期:2025年06月10日9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北京通用电气华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51人,营业收入为218725万元,资产总额为5856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05月29日91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10101000250227184802-0121285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2025-10077采购人单位: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附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310101000250227184802-0121285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2025-10077)。2、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3、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1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11300000.00(1)主要内容: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2)数量:一套。(3)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合格)。(4)质保期:验收通过后整体质保36个月。(5)项目属性:货物类。(6)最高限价(元):1,300,000.000.001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113000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0.00(1)主要内容: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2)数量:一套。(3)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合格)。(4)质保期:验收通过后整体质保36个月。(5)项目属性:货物类。(6)最高限价(元):1,300,0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4、采购预算编号:0125-000029295、采购预算金额:1,300,000.00。(国库资金:1,30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合格)。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如允许,以财政监管部门签发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书面回执上的内容和范围执行,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9、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如安排踏勘,相应踏勘要求及信息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完整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得转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完整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7)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8)投标供应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中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经营许可证。若为需经营备案的二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相应备案证明);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制造商则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生产许可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请提供备案证明)。注:资格审查办法及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05-28至2025-06-06,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3、方式:网上获取,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无需到现场,不进行报名审核,无需提供纸质文件。)。4、售价(元):0(本项目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6-1813:0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3、开标时间:2025-06-1813:00: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福申大厦801会议室(远程开标,无需至现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通过网络远程操作即可)。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采购中心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采购中心;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5、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采购中心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补充: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完整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获取招标文件的其他说明: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投标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采购中心对投标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注意: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的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本项目开标无需至现场,投标人通过网络进行远程操作即可;(2)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3)投标人应自备可用于上网解密的电脑等硬件设备并保持网络环境畅通,并事先做好必要的调试、准备等工作。4、建议投标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投标文件。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需致电提醒签收及其相关事宜;投标人如需采购中心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告知采购中心。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西藏南路1350号;邮编:;联系人:陆焕;联系方式:021-53072255;传真:。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8楼;邮编:;联系方式:021-633501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鸣1;电话:021-63350161;传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编号、名称及属性项目编号:310101000250227184802-01212857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2025-10077项目属性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2信用记录投标人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集中采购机构于开标后、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采购产品中如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由具备相应资格的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所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应与所投产品一一对应,并在证书中用记号笔将相应产品型号标记出来),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标处理。4集采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8楼5答疑与澄清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答疑、澄清会议。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以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并以书面形式周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如允许,以财政监管部门签发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书面回执上的内容和范围执行,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7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9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0是否提供演示不进行演示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1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2投标保证金免13投标文件组成及密封投标文件(电子)数量:1份(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投标文件和资料);正本数量:1份;副本数量:0份。密封方式:电子加密。14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1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上传所需工具软件请自行至网站查询下载),无需至现场投标。16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06-1813:00:00建议投标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投标文件。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需致电提醒签收及其相关事宜;投标人如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告知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17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福申大厦801会议室(远程开标,无需至现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通过网络远程操作即可)。1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9小微企业的认定及价格扣除政策执行办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政策情况,详见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约定。1、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型和微型企业按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注: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按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规定。凡不按规定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均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20中标结果公告与查询方法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服务台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送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可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登录黄浦政府采购网(http://zfcg.huangpuqu.sh.cn/),在“评审结果查询”模块中查询中标或未中标原因。2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采购人与中标人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内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22履约保证金如招标文件中约定,中标人需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合同签订时,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3付款方式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第五章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各标项的对应内容。24招标代理费用本项目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冒用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名义收取任何费用(诸如报名费、购买招标文件费或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请及时与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若因此造成自身财产损失请立即报警。25询问及质疑受理1、潜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向采购人或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和质疑。2、若提出的询问或质疑内容超出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授权范围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无权受理和答复,潜在投标人应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中“本项目询问、质疑受理委托的授权范围”的对应内容。26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权集中采购机构保留本项目招标文件(除“第三章招标需求”外)的解释权。各方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应当秉持“常规理解”和“善意解释”的原则进行解读,若各方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存在重大分歧或者争议的,应以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作出的释义为准。(若有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的,以政府采购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为准。)第二部分一、前言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上进行。“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负责运行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与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联系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客服电话:400-881-7190。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采购人对采购云平台相关流程、设置、操作及要求有异议,请向上海市财政局提出。本项目发现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无效:(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2)电子投标文件乱码、无法解密或数据包丢失。(3)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要求的。(4)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文件不按招标文件中的明确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5)未对招标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详见招标需求及其他相关章节。(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投标人采用联合投标的;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投标人采用进口产品投标的。(7)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招标要求。(8)已为拟投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9)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10)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11)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品目的,但投标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节能认证证书,视作无效标。(12)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应标情形的(13)其他法定情形或招标文件约定情形。二、总则1、招标依据:本项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指本项目中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集中采购机构”:指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2.3“投标人”指已依法报名参与本项目并获采购文件,有意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3.2如招标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3.1条规定外,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文件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知识产权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4.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5、投标费用5.1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成本中列支。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免。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获取:6.1为确保招标文件准确性,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是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6.2投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向其单独提供额外的项目资料。招标文件如需补正资料或调整内容,采购人及采购中心会通过发布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6.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采购云平台设置要求如实登记联系人、电话、邮箱、传真等有效联系方式;若因投标人自身填写虚假或失效信息,造成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6.4除非特殊情况,招标文件不提供与招标项目有关的社会背景、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以及有关常识性内容,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被视为应当了解上述与中标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会依法进行书面答复,如有必要,还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7.2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能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供应商。7.3如果澄清或更正公告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更正公告为准。7.4投标人在答疑澄清期间,应主动查收相关澄清、修改、更正等补充文件,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四、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编制总体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8.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修正。8.3投标文件以上传“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最终结果为正本,如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文件的,均为副本。副本只能是正本导出后的影印本。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及所有来往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提供其他语言的资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必须翻译成中文,评审时以中文为准。9.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常规内容构成(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需求索引表(需显示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件”与“评分方法”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显示对应位置(页码));(2)投标函扫描件(3)资格声明函扫描件;(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扫描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证或五证合一);(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9)各类资质、荣誉证书扫描件;(10)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11)投标报价一览表;(12)技术规范偏离表、简要说明一栏表等;(13)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件;(14)投报产品的技术文件(如投标设备的3C认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技术资料,投标设备为进口设备的应提供相应许可类文件及进口报关资料等);(15)按采购需求编制的各项方案、图纸、项目实施的组织设计等;(16)拟从事本项目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17)售后服务承诺(保修期内售后服务的内容、期限、响应时间、措施及收费情况;保修期外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18)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19)供应商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注:上传的资料应为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若因投标人上传的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11、投标报价11.1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总价(开标价格)的金额精确到个位,小数点后数值不保留。11.3如项目明确为分包件采购的,报价也应按包件分开报价。11.4投标报价总价是直至项目验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为中标人支付合同价以外的汇兑差额、手续费、物料上涨费等任何费用。11.5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任一交货地点的交货价,该交货价必须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关税、增值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以及保险费和所有伴随服务的费用等;(2)项目需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11.6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价格可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按提供服务的内容分类报价。(2)按提供服务的流程(或模块)进行报价。(3)按提供服务的人力成本报价。11.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分类报价,其目的只是为了便于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1.8投标人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9中标人的中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12、投标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12.2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显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及投标人的公章。投标人名称及公章应显示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自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12.3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在修改错漏之处同样显示出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字样。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2.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5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要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a)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b)为使采购人能够正常、连续地使用所购货物,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货物从质量保证期期满后每年的维护费用;(c)逐条对招标方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说明自己所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3)投标人在阐述上述(c)款时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13、投标有效期13.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即: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内容。14、投标文件的上传14.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应先行了解和掌握网上投标方法和投标工具。14.2投标人应留足充裕的时间上传文件,如出现因CA证书、系统或网络故障或不懂操作方法等问题导致未能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五、开标与评标15、开标15.1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招标的电子招投标项目,除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外,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按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开标即可。15.2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提前准备好可用于本项目开标解密的数字证书(CA证书);投标人应自备可用于上网解密的电脑等硬件设备并保持畅通的网络环境,并事先做好软硬件调试及其他必要准备工作。15.3若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需要到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可以委派一名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同一投标人仅允许一人进入开标会议室)。建议投标人代表携带好可用于本项目开标解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经过调试可用于上网解密操作的笔记本电脑(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通常备有电脑用于开标,但由于软硬件设置及兼容性原因,不保证能与投标人的CA证书匹配并正常使用)。16、投标文件的澄清16.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评标17.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委会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组建。评委会按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对本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17.2中标结果未公布前,评标时间、地点、评委会成员信息及评审结果均依法保密,恕不奉告。17.3包括投标人在内的其它组织或个人不得试图影响或干扰评标进程和结果。18、政府采购政策(以下政策如已失效或废止,以最新发布且生效的政策为准)18.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其配套文件和目录18.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转发财政部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18.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18.4《上海市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办法》18.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8.6《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18.7其它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政策19、项目废标、流标的情形:19.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三家或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少于三家;1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9.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4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六、项目结果的查询20、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21、中标人及未中标人可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查收中标及未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及未中标人可使用CA证书登录黄浦政府采购网(zfcg.huangpuqu.sh.cn)从“评标结果查询”模块中查询中标或未中标原因。七、签订合同22、签订合同22.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内,中标人与采购人应签订合同。22.2合同签订方式:中标人与采购人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签订电子合同。22.3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应将电子合同打印一份后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即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斜土路222号301室)备案。23、变更、中止、终止或者撤销合同23.1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3.2依照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规、政策、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需要变更、中止、终止或者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的,从其规定。八、常规付款方式24、政府采购合同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25、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或财政资金管理政策发生变化,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黄浦区财政局最新政策口径为准。九、质疑与投诉26、质疑2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6.2供应商可根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权限范围,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无约定,或虽有约定但无法区分质疑对象的,供应商可先交由集中采购机构梳理区分。26.3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质疑函上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质疑函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6.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格式和要求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并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填写。26.5质疑函可以采取邮寄、快递或当面递交的方式送达。收到质疑函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要求质疑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补正的,质疑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补正相关材料。26.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7、投诉2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上海市斜土路222号301室)投诉。27.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第二部分”通篇内容为通用条款格式,若有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的,以政府采购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为准;若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产生矛盾的,以“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内容为准。第三章招标需求序号事项内容1采购单位(加盖公章)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项目名称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3采购预算金额1,300,000.00元(国库资金:1,300,000.00元)4项目属性货物√5采购意向是否已公开2025年4月25日已公示采购意向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内容划分,仅工业7用于中小微企业认定)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经营许可证。若为需经营备案的二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相应备案证明);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制造商则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生产许可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请提供备案证明)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9是否招一用三否10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合格)。11质保或免费维护期验收通过后整体质保36个月12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1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14是否现场踏勘否15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16验收方式甲方自行验收17本项目询问、质疑受理委托授权范围采购人授权采购中心受理和答复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和质疑18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务信息系统(信息化项目填写)否√19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设备名称: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二、数量:1套三、设备用途说明:用于人体骨矿含量测定及分析的临床科研工作,并用于骨质疏松的临床诊断、治疗效果观察、以及骨折危险性的预测研究。四、主要技术规格:该设备需通过中国NMPA认证,请投标商提供中国NMPA认证的复印件。序号技术规格及要求1X线源1.1★K缘过滤,同时产生高低双能X线1.2★X线扫描线束:窄角扇形且扇形开角≤4.5°1.3采集成像方式:连续扫描式1.4自动智能扫描1.4.1无需预扫描,配置激光定位系统1.4.2具备根据骨骼结构,适形扫描,自动调整扫描宽度功能2探测器系统2.1★光子计数探测器,探测器材质LYSO2.3探测器通道数量:≥16个3扫描3.1扫描床,长度:≥200cm;宽度:≥105cm3.2最大有效扫描视野,长度*宽度:≥130cm*59cm3.3最大病人承重:≥155kg3.4标准扫描时间,腰椎:≤30秒钟,股骨:≤30秒钟3.5精确激光定位灯3.6全配套扫描定位器(包括腰椎、髋关节等)3.7对腰椎质控模块扫描的精度(重复性误差):≤1.0%3.8对活体常规部位扫描精度(重复性误差)3.8.1腰椎、股骨:≤1.0%3.8.2双侧股骨:≤0.6%3.9MVIR多视角影像重建技术3.10提供高清晰度骨骼影像3.11自动图像优化功能,在扫描之后,系统能够自动检测脊柱、髋关节、前臂等部位是否存在摆位异常或是分析异常,并能给出提示和纠正建议(需提供有效技术资料,例如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录、原厂技术参数表(ProductDataSheet)、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图纸、彩页或官网资料截屏等4扫描部位及临床应用功能4.1正位腰椎扫描、评估4.2单侧股骨扫描、评估4.3双侧股骨自动扫描、评估4.3.1一次定位,自动扫描完成,同屏显示双侧髋关节影像4.3.2自动提供双侧股骨平均骨密度值以及差异分析功能并提供检测联合结果4.4前臂测量和分析4.5人工髋关节置换后的自动扫描、评估4.5.1增强型骨科专用软件(髋关节),用于人工髋关节置换术后假体周围骨量测量及变化评估4.5.2人工髋关节周围划分的评估区个数:≥19个(需提供有效技术资料,例如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录、原厂技术参数表(ProductDataSheet)、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图纸、彩页或官网资料截屏等)4.6一次定位,自动完成腰椎、双侧股骨扫描检测功能4.7骨折风险评估软件4.8计算机自动辅助诊断分析软件4.9具备流程管理工具,提供患者数据检索功能,可按照BMD、BMC、T值、Z值等字段进行数据筛选并导出报表。可将患者数据导出txt文档或者excel文件。4.10具备LSC最小有意义变化值辅助计算工具5临床应用软件包5.1运行环境:适配中文操作系统5.2骨密度仪操作软件应为中文操作系统并能生成骨密度结果中文影像数据检测报告功能5.3骨密度计算软件包5.4最好能引用NHANESIII参照数据库5.5最好具备中国人数据库:数据库由国内权威机构建立,全国多点采集,具有较大样本量(需提供有效技术资料,例如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录、原厂技术参数表(ProductDataSheet)、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图纸、彩页或官网资料截屏等)5.6智能自动确定骨边缘软件5.7与前一次扫描结果对比分析5.8异常骨密度区域或金属自动排除软件5.9屏幕上扫描部位调整(可以通过软件,在屏幕上对扫描部位做精细调整,保证测量的精确性)5.10体重/种族差异校正软件5.11T值和Z值分析软件5.12检测质量控制系统(含质量检测程序,QA态势分析)5.13检测结果趋势分析功能5.14多部位集成报告软件-多部位集成报告系统,将所有检测结果打印在一张报告上进行联合评估5.15自动化报告编辑书写软件5.16DICOM协议接口(存储、传输、检索/查询、Worklist、打印)5.17HL7协议接口6放射剂量.1脊柱/股骨扫描放射剂量:≤37μGy6.2操作者散射剂量:距扫描床1米处外溢剂量≤6μSv/Hr7校准系统7.1自动质控测试程序7.2自动质控趋势分析7.3质控模块(含大、中、小三种骨密度校准,适合不同人群,(请提供有效技术资料,例如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录、原厂技术参数表(ProductDataSheet)、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图纸、彩页或官网资料截屏等)8售后服务8.1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8.2培训频次和时长要求:设备正式运作前,投标人提供技术人员对客户进行操作、使用、临床应用、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的相关培训,现场培训次数不得少于1次,每次培训时长不得少于1小时。后期按需要不定期开展培训。8.3产品使用手册编制:1、所有技术参数、操作步骤必须与产品实际功能一致,经技术团队审核确认。2、避免模糊表述(如“大概”“可能”)3、核心章节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概述:用途、主要功能、适用场景。安全须知:高危操作警示(如红色警告框)、免责条款。安装/配置指南:分步骤说明,配工具清单或环境要求(如网络配置)。操作流程:从开机到常用功能的流程图或分步图解。故障处理:常见问题表(现象-原因-解决方案)。维护保养:清洁周期、电池更换方法等。附录:技术参数表、配件清单。五、交付要求: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合格);交货状态: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质保或免费维护期:验收通过后整体质保36个月;六、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款,乙方有权书面要求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书面要求甲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七、其他:投标人需提供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制造厂家的原厂授权。注:本项目所采购“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为主要标的(不包括配套设备、辅料及耗材)。投标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必须对产品的制造商进行声明,应如实、完整填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信息,并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和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声明企业类型。(该产品须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且将该产品及其制造商信息如实、完整地填入本表,方可认定为中、小、微企业;)八、备注:1、项目属性:货物类。2、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期):合同签订后60内完成(安装调试合格)。3、质保期:验收通过后整体质保36个月。4、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5、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6、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成本、保险、运输费用、有关税费,以及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伴随服务费用。7、投标人提供详尽的服务承诺(由投标人自拟);8、投标人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完整的竞标思路、方案及管理措施等;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清单、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介绍、列出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资历等,投标书商务部分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声明函、投标函、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计算依据、投标报价清单等;投标书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技术性能、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措施、项目投入备件、产品附件随机工具产品升级、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等。附件:(“★”号“#”号汇总)★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对本技术规格要求逐条响应“★”号为必须实质响应的内容,若无法满足,作无效标处理;“#”号为主要指标,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完整的,均不得分。为提高评审效率方便评委核查,招标文件凡涉及以下“★”号指标和“#”号指标要求的响应情况及内容应当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表格1、招标需求索引表”的格式及要求制作索引表,不制作索引表或未按照要求逐一明确标注相关内容所在页码的,可能导致评委会无法准确查找到相关重要响应内容,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号指标汇总表:序号名称技术指标1资格性审查要求(由采购人审核)(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清晰扫描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2)资格声明函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样式3、资格声明函”的格式填写,必须包括该样式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并按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的,作无效标处理。(3)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加1资格性审查要求(由采购人审核)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授权书中必须附带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投标人未提供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的,作无效标处理。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4)信用记录查询: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集中采购机构于开标后、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5、投标供应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中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经营许可证。若为需经营备案的二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相应备案证明);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制造商则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生产许可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请提供备案证明)以上资质需上传清晰扫描件,若未按照要求提供作无效标处理。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当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由非中小企业制造的,作无效标处理。(1)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样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和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必须包括该样式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并按其要求签署、盖章。(2)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当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样式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包括该样式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并按其要求签署、盖章。(3)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投标人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因内容错误、缺漏等因素造成所提供证明文件无效的,视为非中小企业承建(承接)项目,作无效标处理。2符合性审查要求(1)“★”号指标:1、★K缘过滤,同时产生高低双能X线。(需提供有效技术资料例如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录、原厂技术参数表(ProductDataSheet)、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图纸、彩页或官网资料截屏等)2、★X线扫描线束:窄角扇形且扇形开角≤4.5°(需提供有效技术资料例如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录、原厂技术参数表(ProductDataSheet)、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图纸、彩页或官网资料截屏等)3、★光子计数探测器,探测器材质为LYSO。(需提供有效技术资料例如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录、原厂技术参数表(ProductDataSheet)、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图纸、彩页或官网资料截屏等)(2)投标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中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若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本项目开标之日仍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当提供产品备案证明。且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3)核心产品须满三家投标人(品牌):2符合性审查要求本项目所采购“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为核心产品(不包括配套设备、辅料及耗材);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件)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若评委会认定该项目(包件)投标人不足3家;则该项目(包件)作流标处理。(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存在串标、围标或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的;投标人报价明显过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且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构成响应无效的情形。“#”号指标汇总表:无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依据:1、本项目评标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作为本次招标选定中标人的依据。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前,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参加评标的,则评委会成员均由评审专家组成。(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地评分。3、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投标无效;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满三家,则本项目按废标处理。(2)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符合性审查后,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3)详细评审: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满足三家以上,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评审和评分记录资料均需保存归档。4、评审原则、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各评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各份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2)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自身所作出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5、注意事项:(1)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评标的项目,以投标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正本,并作为评审对象。(2)最低报价并不能作为授予合同的保证。(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做无效标处理。二、资格性审查:(一)资格审查要素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资格审查要求包1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引用上海证照库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清晰扫描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项目级2自定义资格声明函(由采购人审核)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样式3、资格声明函”的格式填写,必须包括该样式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并按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的,作无效标处理。项目级3自定义法人代表授权书(由采购人审核)授权书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授权书中必须附带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投标人未提供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的,作无效标处理。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级3自定义法人代表授权书(由采购人审核)。项目级4自定义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审核)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集中采购机构于开标后、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项目级5自定义投标供应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中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经营许可证。若为需经营备案的二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相应备案证明);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制造商则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生产许可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请提供备案证明)以上资质需上传清晰扫描项目级5自定义投标供应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中的相关规定件,若未按照要求提供作无效标处理。项目级6自定义中小企业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审核)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当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由非中小企业制造的,作无效标处理。①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样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和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必须包括该样式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并按其要求签署、盖章。②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当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样式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包括该样式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并按其要求签署、盖章。③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当提供由省级以项目级6自定义中小企业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审核)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投标人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因内容错误、缺漏等因素造成所提供证明文件无效的,视为非中小企业承建(承接)项目,作无效标处理。项目级7自定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及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包1(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执行1、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2、企业规模认定的办法: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按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响应参考格式)作为基本认定依据。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相关文件,若供应商故意虚报、瞒报相关信息以获取不当利益的,应视作为虚假响应并承担相应后果。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中,服务和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1)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4、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面向小微企业的认定及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执行办法:根据财库﹝2020﹞46号及相关规定,本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该供应商价格分的计算依据。供应商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响应参考格式)。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应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内相关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微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属于中小微企业。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须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10%报价扣除)。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响应参考格式)。(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10%报价扣除),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上述所列对应材料的供应商,均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三、符合性审查: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符合性要求包1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号指标:1、★K缘过滤,同时产生高低双能X线。(需提供有效技术资料例如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录、原厂技术参数表(ProductDataSheet)、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图纸、彩页或官网资料截屏等)项目级2“★”号指标:2、★X线扫描线束:窄角扇形且扇形开角≤4.5°(需提供有效技术资料例如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录、原厂技术参数表(ProductDataSheet)、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图纸、彩页或官网资料截屏等)项目级3“★”号指标:3、★光子计数探测器,探测器材质为LYSO。(需提供有效技术资料例如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录、原厂技术参数表(ProductDataSheet)、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图纸、彩页或官网资料截屏等)项目级4投标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中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若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本项目开标之日仍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当提供产品备案证明。且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项目级5核心产品须满三家投标人(品牌):本项目所采购“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为核心产品(不包括配套设备、辅料及耗材);提供相同品项目级5核心产品须满三家投标人(品牌):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件)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若评委会认定该项目(包件)投标人不足3家;则该项目(包件)作流标处理。项目级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存在串标、围标或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的;投标人报价明显过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且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构成响应无效的情形。项目级四、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项目包1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报价分(0~30)0~30(1)确定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甄别确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合理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报价分(0~30)0~30标基准价。(2)确定其他投标报价分: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打分报价单位的投标报价)×100×(30%),分值计算保留二位小数点。3)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投标报价所执行的政策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注:超过本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该报价单位作无效投标处理。1)业绩(0-7分)0~71)业绩(0-7分)根据近三年内投标产品类似业绩(请提供合同扫描件,需要包含关键页)。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7分。不提供不得分。注:类似业绩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主要内容(货物或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性能规格等)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业绩。2)原厂授权(0,3)0~32)原厂授权(0,3分)投标人应当提供“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的制造商授权(或制造商声明)(本项目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2)原厂授权(0,3)0~3需提供最终制造商有效原厂授权;本项目若为最终制造商参与投标,则提供制造商声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原厂授权(或制造商声明)完整提供的,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产品质量技术性能(0-8分)0~8产品质量技术性能(0-8分)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清单中需要有对产品技术的综合性能、安全性、兼容性、稳定性等方面的完整阐述。评审专家根据所投产品及其说明等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阐述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招标需求要求,对设备描述有详尽说明和材料支撑,对产品质量及技术性能、安全性、兼容性、稳定性等方面的阐述详尽、丰富的,得7-8分;(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阐述内容、支撑材料基本无缺漏并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6分;(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阐述内容、支撑材料存有不足,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4分;(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阐述内容、支撑材料存有明显缺漏的,会影响到质量、安全、进度或项目实施的,得1-2分;产品质量技术性能(0-8分)0~8(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阐述与项目需求无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0-8分)0~8项目实施方案(0-8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及调试方案、进度计划安排(包括供货期、安装调试工期),评审委员会根据实施方案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1)充分考虑了项目实施的环境和条件,制订完整齐全的实施方案(包括安装调试、进度计划安排等),工艺工序、措施及计划安排等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标准明确,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8分;(2)实施方案基本完整无缺漏,并响应采购需求的,得5-6分;(3)实施方案在管理措施、进度计划、和标准中存不有足,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4分;(4)实施方案在管理措施、进度计划和标准有严重缺漏,会影响到质量、安全、进度或项目实施的,得1-2分;(5)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项目实施方案(0-8分)0~8供的,不得分。1)项目管理措施(0-8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配套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措施(内部管理制度、质量和安全保障体系、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及承诺、安全管理措施、工期保证措施、成品保护措施等、)、项目投入配备(项目人员整体配备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的投入情况,职责分配情况以及相关资历的证明材料和数量、为完成项目而配置的机械设备专用工具等)、应急预案等。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内容等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0~81)项目管理措施(0-8分)(1)管理措施方案详细完整,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应急预案齐全,各项保证措施到位,切合项目实际的,得7-8分;(2)管理措施方案基本完整,基本响应采购需求的,得5-6分;(3)管理措施方案内容、保障措施体系详尽程度存有不足,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4分;(4)管理措施方案内容存在缺失,会影响到质量、安全、进度或项目实施的,得1-2分;(5)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项目投入配备(0-8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配套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措施(内部管理制度、质量和安全保障体系、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及承诺、安全管理措施、工期保证措施、成品保护措施等、)、项目投入配备(项目人员整体配备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的投入情况,职责分配情况以及相关资历的证明材料和数量、为完成项目而配置的0~82)项目投入配备(0-8分)(1)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能力强,项目人员、机械设备的配置方案和数量科学合理,完全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的,得7-8分;(2)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经验和专业技术力量、机械设备的配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6分;机械设备专用工具等)、应急预案等。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内容等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3)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经验和专业技术力量、机械设备的配置与项目需求有一定差距,能够满足部分采购需求的,得3-4分;(4)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经验和专业技术力量、机械设备的配置存在严重不足,影响到本项目实施的,得1-2分。(5)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产品附件、随机工具、产品升级(0-8分)0~8产品附件、随机工具、产品升级(0-8分)要求: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产品提供的附件、随机工具及升级方案等对采购要求的响应程度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附件、随机工具、产品升级等各项内容完整,详尽,完全响应项目需求的,得7-8分。(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附件、随机工具、产品升级等各项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6分。(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附件、随机工具、产品升级等各项内容存在不足的,但不影响项目落实的,得产品附件、随机工具、产品升级(0-8分)0~83-4分。(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附件、随机工具、产品升级等各项内容有明显缺漏,影响项目落实的,得1-2分。(4)未提供项目产品附件、随机工具、产品升级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0-8分)0~8售后服务方案(0-8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到达现场的时间;质保期限、便捷高效的维修响应措施、售后技术力量;备品备件供给、数量、价格及优惠程度;售后服务内容与计划详实完善并具备针对性服务措施等。评审委员会根据方案内容等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1)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售后服务体系完备、维护人员充足,且服务方案针对性强,响应时间短、维修维护快、措施合理;备品备件储备充足且价格合理,可行性强,得7-8分;(2)售后服务方案能够满足项目基本需要,具备一定的维护力量,并提供了必要的零、备件储备,价格在合理区间内,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5-6分;售后服务方案(0-8分)0~8(4)售后服务方案在服务体系完备、响应时间、备品备件等方面存有不足,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4分;(3)售后服务体系不完整,维护力量较薄弱,服务响应速度慢,零备件储备欠缺或零备件价格过高的,会影响到质量、安全、进度或项目实施的,得1-2分;(5)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培训方案(0-8分)0~8培训方案(0-8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期限、培训人员、培训内容等。评审委员会根据方案内容等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1)培训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性强,列有详尽的培训方式与计划,培训讲师经验丰富、培训教材内容完整,得7-8分;(2)培训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培训方式和内容基本明确,方案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可行性,得5-6分;(3)培训方案在内容完整性、可行性上存有不足,但不影响项目实培训方案(0-8分)0~8施的,得3-4分;(4)培训方案内容在培训方式与计划、培训教材等方面有严重缺漏,并影响项目实施的,得1-2分;(5)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综合履约能力(0-4分)0~4综合履约能力(0-4分)要求:投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及要求,从本单位的管理能力、技术能力或水平等多方面综合阐述自身综合履约能力。评审标准:(1)综合履约能力充分满足项目实施和质量保障的要求,内容完整详尽、科学合理的,得3-4分;(2)基本满足项目实施或质量保障要求,但仍存在欠缺或不足的,得1-2分;(3)未提供或无法满足项目实施或质量保障要求的,不得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包1合同模板: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乙方开户银行:[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名称]乙方银行账号:[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账号]项目名称:[合同中心-项目名称]组织形式:公开招标包件号:/包件名称:/预算编号:0125-00002929系统招标编号:310101000250227184802-01212857采购中心内部合同号:采购人内部合同号(如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货物信息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在合同签订之日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设备,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功能、制造商、产地、单价、数量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本合同的合同价为人民币([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元整)。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交货地点、时间和交货状态2.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2.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合格)2.3交货状态: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2.4质保或免费维护期:验收通过后整体质保36个月。3.质量标准和要求3.1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之有关规定。3.3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4.权利瑕疵担保4.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4.2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5.包装要求5.1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6.验收6.1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6.2买方可采取以下第(1)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1)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6.1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2)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由买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7.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7.3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按期交货。若届时无法交付的,乙方应按合同货款0.5%/天支付违约金。8.伴随服务8.1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8.2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9.质量保证9.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36)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9.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9.3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0.2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11.履约延误11.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11.2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卖方。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4.3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提请调解。15.2若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双方均同意选择(15.2.2)为解决争端的方式15.2.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2.2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约定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涉及本合同的相关诉讼具有优先管辖权,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6.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16.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3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9.2本合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打印一份报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有财政付款的合同备案前到采购中心盖骑缝章。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2.其他22.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乙方指定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的采购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22.2合同有效期:[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以下无正文)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动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动获取参数)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取参数)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9、技术参数偏离表(根据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指标及功能要求逐项响应。无任何具体技术要求的服务类项目无需填写)名称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投标响应的技术规格偏离情况详细说明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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