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公寓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宝鸡文理学院2025)
一、项目编号:ZJZC20250613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凤城五路向北龙腾半导体产业园FED创新中心A座4层407室
综合评分法
否
542,980.00元
85.2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
工程类(中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公寓改造
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
40日历天(最晚2025年08月20日前竣工)
黄随社
陕261091118642
542,9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敏、张闫勇、马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应依据成交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交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
0.5429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文理学院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联系方式:09173566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242号金花新都汇A座写字楼24层06室
联系方式:176029145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睿、吁元铭,裴慢慢,于晓风
电话:17602914546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6月26日
相关附件:
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ZJZC202506130120250616002)-文件集.zip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pdf
宝鸡文理学院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中标(成交)明细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宝鸡文理学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项目编码:ZJZC2025061301)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中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542,98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工程类品目号品目名称工程名称工程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要求执业证书要求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其他建筑工程公寓改造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40日历天(最晚2025年08月20日前竣工)黄随社陕261091118642542,980.001.00项542,980.00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6月26日-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公寓改造工程2、建设单位:宝鸡文理学院3、工程地点:宝鸡文理学院石鼓校区4、工程概况:该工程建设内容为研究生公寓二至六层约1800平方米的宿舍,公寓一层约60平方米的管理间楼梯间,以及公寓一层东头约45平方米的一间宿舍的墙面、顶面、电气改造等。二、编制依据:1、图纸:改造设计方案及方案图纸;2、技术参数及要求: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技术要求等;3、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价目表、取费文件、价格调整文件等有关文件。三、编制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四、其它说明:1、本工程有预留金5万元,列在其他项目费中;2、计价软件:广联达GBQ6(版本6.4100.23.122)。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单价数量总价注:本《响应报价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表序号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证书专业增加行备注:项目经理(负责人)应当与随机抽取确认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确定的项目经理信息一致。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详细评审供应商所投主要设备材料的质量及技术参数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使用要求,工艺技术先进科学。根据所投主材配置情况及提供的技术支撑文件(包括检测报告或官网功能截图或产品彩页或加盖厂商公章的技术参数说明等)进行评审。主要设备材料质量可靠、稳定性高、具备较好的使用效果,应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先进科学,完全满足施工要求,技术支撑文件提供齐全得4-6分;主要设备材料基本齐备,能够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技术支撑文件提供有缺漏得1-4分;未提供不得分。要求,自行编制响应方案详细评审根据详细评审“施工机械配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6分),未提供不得分”要求,自行编制响应方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仅适用于采用项目单价报价,不适用于采用项目包干价或采购人固定价报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工程量清单报价相关要求进行填报;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扉页需加盖有注册或登记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详细评审根据详细评审“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表(1-6分),未提供不得分”要求,自行编制响应方案详细评审根据详细评审“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6分),未提供不得分。”要求,自行编制响应方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建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详细评审根据详细评审“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成品保护措施(1-6分),未提供不得分”要求,自行编制响应方案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标准响应情况偏离说明 声明:1、商务偏离表填写3.1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项内容2、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完全响应”,并予以说明。3、响应文件实际存在偏离,但供应商未在偏离表中注明的,视为负偏离,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执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抗辩。4、未按★号的内容填写,视为“完全响应”。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详细评审根据详细评审“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6分),未提供不得分”要求,自行编制响应方案报价函{代理机构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元的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标准。2.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表》为准,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日期}-第1页-监狱企业的证明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施工合同甲方:宝鸡文理学院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项目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宝鸡文理学院2.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3.工期: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日历天。(1)若因乙方原因停工或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并按照合同价款的5‰按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若因甲方原因或天气、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误,乙方作书面说明后,合理顺延工期。(二)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小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三)工程变更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产生变更签证,须按照甲方程序填报审批表后,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结算:1.如果投标报价中有相应综合单价的,则按原有综合单价计算,根据施工图、签证单、变更单、竣工图等资料确定工程量,计算工程造价。2.如果投标报价中有相应综合单价,但因甲方要求出现材料变更的,则原综合单价不变,只调材差。3.如果投标文件报价中没有相应综合单价的,按照陕西省现行规范、定额、信息价或市场价等计算变更签证部分价款,新增主材由甲方认质认价。4.由乙方原因造成变更签证致使费用增加的,乙方自行承担。5.如签证变更内容与原清单内容不同,结算时需按中标价/招标上限控制价(最高限价)的优惠比例下浮。(四)质量要求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定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现场代表的监督。2.对于在检查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3.由乙方负责采购的主材应提供材料合格证等有效质量证明材料。如发现主材的规格、数量、质量有任何问题,乙方需无条件更换,并承担一切责任。所有建筑材料采用环保型,完工后须由施工单位委托专业检测机构环保检测合格,费用包含在工程费中。(五)甲方责任1.甲方提供工程施工用水用电接口。2.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3.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协助乙方办理进场施工的相关手续。4.甲方派驻施工现场代表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督、验收和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协调。5.如因甲方原因、设计及不可抗力导致施工中断,工期应顺延。(六)乙方责任1.施工期间的所有安全问题以及由此而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和承担。2.乙方须提供主材的合格证等质量证明资料,材料进场时,应经甲方代表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施工。如材料质量、规格与招标文件或图纸不符,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工期延误责任。3.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需经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单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放至物业指定地点并及时清理。如因天气等原因不能及时清运,应采取覆盖、装袋等保护措施。5.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甲方装表计量,其中水费5.80元/吨,电费0.80元/度;乙方每次申请支付进度款前先向甲方缴纳水电费。6.安全条款(1)乙方须指定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和监督员,并在甲方备案。(2)施工前,乙方安全负责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3)乙方施工人员进工地必须统一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锅炉司炉、操作压力容器者、起重机械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建筑登高架设作业者等)必须持证上岗,便于甲方监管。(4)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并对集中性施工项目做封闭管理,严禁施工人员以外的人进入施工场地。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5)开工前,乙方应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及安全专项方案,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产品质量、配备数量等均应符合安全、职业和卫生要求,否则不得开工作业。(6)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7)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如对施工人员或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责任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8)乙方必须对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的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保护,损坏物品照价赔偿。(七)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1.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甲方在竣工当日由现场负责人、监理单位、使用单位进行初验,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经现场负责人核实无误后,乙方提交竣工图、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维修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维修项目施工工序验收记录表》、《维修项目主要材料验收记录表》等,甲方10个工作日内组织校内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2.竣工结算乙方应在工程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前向甲方递交施工图、签证单、认价单、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等,并于竣工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所有工程量按照结算资料及现场情况据实结算,经由甲方审计处出具审计意见书后,后勤处维修管理科及时办理资产建账、归档、支付工程款等。(八)保修条款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乙方承担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二十四个月,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免除免费保修义务:1、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2、由于违章操作而造成的故障。本工程需维修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九)解决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宝鸡文理学院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履约担保格式附件3: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4:工程量清单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宝鸡文理学院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包括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及以此相关的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规程标准执行。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引起的维修,从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工程整体质保期为2年;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如承诺延长的按承诺期限。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必须委派保修负责人全权处理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工作,对本工程进行每月例行检查,及时排除质量隐患。保修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传真:。上述保修负责人一旦发生变更,承包人应在2天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发包人。如未及时通知,造成发包人无法及时联系到承包人现场保修负责人的,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保修负责人接到发包人电话通知、短信通知、传真通知或发包人向上述通讯地址寄出信件3天后视为接到维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立即响应,1天内派人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设备漏、断电等),承包人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应急维修。全面完成维修时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协商确定。3.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的维修通知后不予答复或未在上述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或未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完成维修的或同一部位出现2次(含2次)以上维修仍不能解决问题的,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应部位保修期进行重新计算,承包人无条件承担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管理费等费用。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主要材料设备以及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无条件承担损害赔偿和法律责任。5.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当下不能判定责任归属的,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的安排,先行组织维修,不得推诿。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最终确认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维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维修工作实施期间承包人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无条件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和法律责任。7.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8.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2:履约担保宝鸡文理学院(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3:预付款担保宝鸡文理学院(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详细评审根据详细评审“施工方案及项目经理部组成,根据项目人员组成、专业证书、项目经理同类项目业绩综合赋分(1-6分),未提供不得分”要求,自行编制响应方案详细评审根据详细评审“后续服务保障承诺(1-3),未提供不得分”要求,自行编制响应方案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需提供建筑装修装饰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5、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7、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以后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10、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注: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致: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企业名称法定地址邮政编码工商登记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传真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公章)年 月 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参加提供)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招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本授权书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特此声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性别:职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参与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我单位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日期:附件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参与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我单位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工作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日期: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参与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我单位郑重声明:我方非联合体,如有虚假,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日期: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货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货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它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详细评审根据详细评审“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1-6分),未提供不得分”要求,自行编制响应方案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详细评审根据详细评审“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及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措施和拆除垃圾清运方案(1-3分),未提供不得分”要求,自行编制响应方案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姓名年龄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主要工作经历时间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发包人注:1.人员应附身份证复印件。2.人员应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或职称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1234567··················后附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详细评审根据详细评审“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1-6分),未提供不得分”要求,自行编制响应方案版本号:ZJZC202506130120250616002磋商文件(工程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JZC2025061301宝鸡文理学院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6月13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宝鸡文理学院委托,拟对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编号:ZJZC2025061301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三、磋商项目简介宝鸡文理学院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资质要求:需提供建筑装修装饰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4、法人代表授权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5、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以后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信用查询: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履约能力承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第2页-10、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非联合体承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第3页-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宝鸡文理学院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邮编:721013联系人:宝鸡文理学院联系电话:09173566017代理机构: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242号金花新都汇A座写字楼24层06室邮编:710000联系人:徐睿,吁元铭,裴慢慢,于晓风联系电话:17602914546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柴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29-68936409、029-68936410-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604,30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磋商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按照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可根据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要求承诺提供经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六章。(其他情形)不适用。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材料无效,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磋商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缴交渠道:电子保函,转账、支票、汇票等(需通过实体账户、户名及开户行信息)开户名称: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银行账号:61050186540009888888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质量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13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4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应依据成交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交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15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6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18进口产品不允许1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20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宝鸡文理学院和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宝鸡文理学院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宝鸡文理学院。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本次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磋商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六)磋商办法;(七)响应文件格式;(八)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第7页-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二、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三、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如下:采购包1:项目单价项目单价。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逐一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并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投标总价扉页)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第8页-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说明:根据建筑、水利、交通等确定具体表述)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未完全响应工程量清单,作无效处理;(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三)采购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四)采购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规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规费的;(五)采购文件若已明确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十)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作无效处理。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只有一个总价,则供应商应当提交相应调整部分的报价构成及明细,并结合首次报价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重新计算总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磋商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第9页-2.5.1磋商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磋商。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2.5.4磋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第10页-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4合同备案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6.5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6履行合同一、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7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工程质量验收按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现有的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执行,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二、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三、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四、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6.8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2.7纪律要求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第11页-(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的询问、质疑由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第12页-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睿,吁元铭,裴慢慢,于晓风联系电话:17602914546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242号金花新都汇A座写字楼24层06室邮编:710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13页-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04,3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04,3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1公寓改造1.00604,300.00项建筑业一、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公寓改造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项目类型、数量、清单616m2卫生间墙面天棚乳胶漆1层管理3-第14页-地点项目名称工程量单位备注研究生宿舍2至6层改造铲除墙面4625m2拆除窗帘45拆除暖气片木饰罩25拆除洗手台5宿舍墙面天棚乳胶漆4009m2卫生间墙面天棚乳胶漆卫生间防水45间窗帘150m石材窗台板80m间改造铲除墙面112m2拆除窗帘拆除洗手台个宿舍墙面天棚乳胶漆87m225m2木门油漆堂卫生间防水间窗帘4米铲除墙面681m2墙面天棚乳胶漆681m21公寓1至6层楼梯间改造铲除墙面438m2墙面天棚乳胶漆438m2拆除门金属地弹门★公寓东侧1楼原奶茶店改造房间改造宿舍墙面天棚乳胶漆89m2卫生间墙面天棚乳胶漆35m2木门2塑钢窗管理中心拆除门2金属地弹门其他家具拆搬完工精洁垃圾外运电气改造原灯具拆除188原吊扇拆除54房间线路改造52间普通吸顶灯及其他灯具40LED圆形吸顶灯φ300普通吸顶灯及其他灯具87LED方形吸顶灯600*600普通吸顶灯及其他灯具48LED方形吸顶灯300*600照明开关200五孔插座380网络插座180吊扇50台给排水改造洗手盆洗手盆上下水改造暖气片改造新增暖气片暖气片移位10暖气片油漆51m2-第15页-2★二、技术参数:(1)电气部分技术要求1、功能和目标:明确采购标的需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2、标准和规范:列出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3、质量、安全和技术规格:详细说明本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例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数量、时间和地点要求:明确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要求。5、标准: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2)装修部分技术要求1、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2、本工程施工中所用材料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出厂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证书。3、乳胶漆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接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粘接强度应符合《建筑室内腻子》(JG/T3049)的规定。5、乳胶漆涂饰质量依据《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规范标准施工,严格按照标准和工艺流程施工,严把质量关,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格,符合验收标准。3★三、项目要求(1)墙面局部污物铲除清理;(2)点补腻子两遍,打磨平整光滑;(3)涂乳胶漆两遍;(乳胶漆产品实物质量符合GB/T9756-2009及GB18582-2008标准的要求);(4)架子床带柜子移动恢复(双体),室内电器设施、蚊帐杆防护妥当,损坏部分照价赔偿;(5)毕业生宿舍阳台清洁彻底干净,验收合格;(6)学生宿舍粉刷银粉之前必须对暖气片及管道生锈的部分进行除锈;(7)完工后打扫施工区域,保证干净整洁。二、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采购包1: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三、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四、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第16页-(说明:工程量清单应当结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明确相关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标准等。)3.2商务要求(说明:由采购人依据项目具体需求制定)序号项目要求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条款说明:1.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2.除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或规章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或磋商阶段提供检测报告的,不得要求供应商在响应、磋商阶段提供检测报告,如确实需要检测报告,可要求供应商承诺在签订合同阶段或项目实施阶段提供。3.若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人员的职业资格的,不得要求提供除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的职业资格,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3.3其他要求/-第17页-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资格证明文件.docx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资格证明文件.docx2资质要求需提供建筑装修装饰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资格证明文件.docx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资格证明文件.docx4法人代表授权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资格证明文件.docx5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资格证明文件.docx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docx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以后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格证明文件.docx8信用查询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docx9履约能力承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资格证明文件.docx10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证明文件.docx11非联合体承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资格证明文件.docx-第19页-第五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注:工程量清单不属于磋商过程中可以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六章磋商办法6.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证书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审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6.2磋商小组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二、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三、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第20页-(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6.3评审程序6.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一、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提交情况说明。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3.2符合性审查一、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为磋商文件不允许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实质性要求或应当作无效响应处理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二、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复核,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一)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或费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或费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汇总表、单项工程汇总表、报价汇总表)。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方式并经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磋商小组不得未经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确认,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四、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磋商小组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提交说明,否则无效。报价函标的清单2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资格证明文件.docx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及签字盖章施工组织设计8.docx项目业绩表.docx施工组织设计5.docx施工组织设计2.docx资格证明文件.docx施工组织设计3.docx施工组织设计6.docx施工组织设计9.docx标的清单商务偏离表.docx主要人员简历表施工组织设计10.docx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1.docx施工组织设计4.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施工组织设计7.docx响应文件封面施工组织设计11.docx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函其他资料.docx响应函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达到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函5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施工组织设计8.docx项目业绩表.docx施工组织设计5.docx施工组织设计2.docx资格证明文件.docx施工组织设计3.docx施工组织设计6.docx施工组织设计9.docx标的清单商务偏离表.docx主要人员简历表施工组织设计10.docx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1.docx施工组织设计4.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施工组织设计7.docx响应文件封面施工组织设计11.docx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函其他资料.docx响应函6.3.3磋商一、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组长以在线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二、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三、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规定的可实质性变动内容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就磋商文件变动部分,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七、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书面交换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视同未提交书面交换材料。-第23页-八、磋商小组在最终磋商后,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九、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十、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6.3.4最后报价一、方案评审采购包1:磋商/谈判/协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谈判/协商结束后,磋商/谈判/协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进入最后报价环节;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二、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或短信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四、供应商最后报价属于明显低价不正当竞争的,磋商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处理。五、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七、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八、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五)若采用项目包干价的,供应商直接给出其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总价,不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要求见第七章)。(六)若采用项目单价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采用基于首次响应文件的报价下浮一定比例的方式进行报价。(七)若采用采购人固定价的,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了的采购项目采购价格进行报价,不得增加或者减少,否则其报价无效,其响应文件应当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以全部响应磋商文件及磋商过程中变更的实质性要求为前提,最后报价应当与首次报价一致,否则作为无效处理(报价格式要求见第七章)。九、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6.3.5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第24页-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磋商文件变为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按照本章前述规定予以处理,不需要供应商澄清。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6.3.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6.3.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如下家数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采购包1:3家;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6.3.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6.3.9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6.3.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第25页-为同意磋商报告。6.3.11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6.3.12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4评审办法及标准一、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4.1评分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6.4.2评分标准一、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二、综合评分明细表(一)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磋商小组自由裁量权为原则。(二)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报价应先按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进行报价评分。(三)综合评分明细表:(说明: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设置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施工组织设计1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6分),未提供不得分。6.0000主观施工组织设计1.docx施工组织设计2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1-6分),未提供不得分。6.0000主观施工组织设计2.docx施工组织设计3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成品保护措施(1-6分),未提供不得分。6.0000主观施工组织设计3.docx-第26页-详细评审施工组织设计4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6分),未提供不得分。6.0000主观施工组织设计4.docx施工组织设计5施工方案及项目经理部组成,根据项目人员组成、专业证书、项目经理同类项目业绩综合赋分(1-6分),未提供不得分。6.0000主观施工组织设计5.docx施工组织设计6施工机械配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6分),未提供不得分。6.0000主观施工组织设计6.docx施工组织设计7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表(1-6分),未提供不得分。6.0000主观施工组织设计7.docx施工组织设计8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1-6分),未提供不得分。6.0000主观施工组织设计8.docx施工组织设计9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及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措施和拆除垃圾清运方案(1-3分),未提供不得分。3.0000主观施工组织设计9.docx施工组织设计10后续服务保障承诺(1-3),未提供不得分。3.0000主观施工组织设计10.docx施工组织设计11供应商所投主要设备材料的质量及技术参数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使用要求,工艺技术先进科学。根据所投主材配置情况及提供的技术支撑文件(包括检测报告或官网功能截图或产品彩页或加盖厂商公章的技术参数说明等)进行评审。主要设备材料质量可靠、稳定性高、具备较好的使用效果,应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先进科学,完全满足施工要求,技术支撑文件提供齐全得4-6分;主要设备材料基本齐备,能够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技术支撑文件提供有缺漏得1-4分;未提供不得分。6.0000主观施工组织设计11.docx业绩提供2022年6月1日起至今同类工程业绩,每个有效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0.0000客观项目业绩表.docx-第27页-价格分价格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30.0000客观报价函标的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无6.5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28页-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响应函详见附件:报价函详见附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详见附件:主要人员简历表详见附件:其他资料.docx详见附件:商务偏离表.docx详见附件:施工组织设计1.docx详见附件:施工组织设计2.docx详见附件:施工组织设计3.docx详见附件:施工组织设计4.docx详见附件:施工组织设计5.docx详见附件:施工组织设计6.docx详见附件:施工组织设计7.docx详见附件:施工组织设计8.docx详见附件:施工组织设计9.docx详见附件:施工组织设计10.docx详见附件:施工组织设计11.docx详见附件:项目业绩表.docx详见附件:资格证明文件.docx-第29页-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施工合同.docx-第30页--第31页-版本号:ZJZC202506130120250616002磋商文件(工程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JZC2025061301宝鸡文理学院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6月13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宝鸡文理学院委托,拟对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编号:ZJZC2025061301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三、磋商项目简介宝鸡文理学院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2025年研究生公寓改造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资质要求:需提供建筑装修装饰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4、法人代表授权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5、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以后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信用查询: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履约能力承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10、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非联合体承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宝鸡文理学院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邮编:721013联系人:宝鸡文理学院联系电话:09173566017代理机构: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242号金花新都汇A座写字楼24层06室邮编:710000联系人:徐睿,吁元铭,裴慢慢,于晓风联系电话:17602914546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柴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29-68936409、029-6893641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604,300.00元 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 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磋商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按照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可根据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要求承诺提供经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 (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六章。(其他情形)不适用。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 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材料无效,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磋商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缴交渠道:电子保函,转账、支票、汇票等(需通过实体账户、户名及开户行信息)开户名称: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银行账号:61050186540009888888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质量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13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4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应依据成交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交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15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6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18进口产品不允许1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20特殊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宝鸡文理学院和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宝鸡文理学院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宝鸡文理学院。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本次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磋商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六)磋商办法;(七)响应文件格式;(八)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二、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三、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如下:采购包1:项目单价项目单价。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逐一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并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投标总价扉页)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说明:根据建筑、水利、交通等确定具体表述)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未完全响应工程量清单,作无效处理;(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三)采购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四)采购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规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规费的;(五)采购文件若已明确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十)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作无效处理。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只有一个总价,则供应商应当提交相应调整部分的报价构成及明细,并结合首次报价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重新计算总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研究生公寓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