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幼儿园2025)
一、项目编号:310115000250321195443-15238461
二、项目名称:两员购买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两员购买服务
1954080.00元
上海偌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1188号
94.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两员购买服务
两员购买服务
杨思幼儿园(西营南路75号,新村路56号)。该园共有大班4个,中班5个,小班4个,托班4个,幼儿园学生400名左右的两员购买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9月1日到2026年8月31日。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岳,鲍爱中,潘伟,沈倪勇,姚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5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偌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总体方案详实,涵盖培训、应急预案、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制度等,设计合理,业绩较多,推荐其为中标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幼儿园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西营南路75号
联系方式:021-58420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568弄金领之都B区16号楼
联系方式:58300777-8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日红
电 话:58300777-8015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280.5K
采购文件附件:
两员购买服务.pdf685.9K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幼儿园的两员购买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两员购买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偌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4人,营业收入为1641.9万元,资产总额为471.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上海偌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章)日期:2025年6月18日项目编号:310115000250321195443-15238461两员购买服务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幼儿园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西营南路75号—1—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六章合同条款(采购云平台合同模板)—2—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两员购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3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15000250321195443-15238461项目名称:两员购买服务预算编号:1525-00005666预算金额(元):1955000元(国库资金:1955000元;自筹资金:0元)最高限价(元):包1-1955000.00元采购需求:包名称:两员购买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195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提供保育员、营养员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经由其法人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属于同一法人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3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3日10:00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现场会议室:浦东新区唐陆路568弄金领之都B区16号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所需材料:计算机设备、数字证书(CA证书)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幼儿园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西营南路75号联系方式:021-584203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568弄金领之都B区16号楼联系方式:58300777-801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日红电话:58300777-8015—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目录名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两员购买服务310115000250321195443-15238461SF2025102422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6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7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8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分包供应商资质要求:/9电子投标特别提醒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投标人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投标人参加网上投标应当获得数字证书(CA证书),自行配备网络终端,并确保网络终端的运行稳定与安全。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采购云平台下载并保存招标文件。3、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使用采购云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密上传所有资料。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4、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5、对于投标人操作失误、网站系统故障等技术性问题导致的投标失败或9电子投标特别提醒者招标失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6、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采购云平台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采购云平台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3)采购云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视作同意上述免责内容。7、采购云平台帮助电话:95763。10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11答疑会(如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2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如有)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通过采购云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工作区且平台系统同步推送短信通知。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形式:网上银行支付、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在用途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收款人: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97110154740000567开户行: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注: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同时,在采购云平台中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完成信息维护。1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6开标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方式采购,支持远程电子开标。1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8资格审查要求(一)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18资格审查要求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至评标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各投标人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投标的(投标邀请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3)如本项目(包)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4)如本项目(包)采用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的,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5)如本项目(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且规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不进行分包的,但投标人本身不具备该资质要求或者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的;(6)不满足投标邀请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的。(二)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格条件材料的,投标无效:(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等;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同时提供其法人出具的书面授权,投标邀请资格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函;(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的书面声明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投标截止前3年内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应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如本项目(包)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中,采用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措施的,还须同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且协议中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达到规定比例(投标人本身符合中小企业条件且单独投标或不进行合同分包的,则无须提供);(7)如本项目(包)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当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要求的联合协议。19符合性审查及异常低价审查要求(一)符合性审查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或签字盖章不齐全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的;(4)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6)本项目若涉及采购产品且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所报产品未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或者节能产品承诺书的;(7)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8)投标人存在法定串通投标情形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如本项目(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该部分分包的,未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要求的分包意向协议;若对分包供应商有资质要求,其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或者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的;(11)未响应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实质性条款要求;(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异常低价审查要求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后,因涉及异常低价审查情形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本次采购项目属性服务21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2本次采购项目等标期特别说明根据《上海自贸区推进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对标改革操作细则》的规定,实施招标时,自招标公告发布、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等标期)一般不少于40日。符合以下缩短等标期情形的,等标期可以缩短,但缩短后不得少于10日。每符合下列一种情形的,等标期可以缩短5日:■招标公告通过电子方式公布;■招标文件可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电子方式获得;■通过电子方式接受投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等标期可以缩短至不少于10日: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40日但不超过12个月内,已公布采购意向。其中,采购意向内容包括:关于采购标的的描述;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日期;预计投标截止日期;获取采购有关文件的地点、方式等;能够合理证明属于紧急状态;采购规则标准统一、市场供应充足的商业性货物或服务。2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对象:由中标人支付■由采购人支付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为19550元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其他(需写明):收取形式:网上银行支付或电汇,并在用途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代理费到账后,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开具增值税发票。收取时间:在收到缴纳通知后5日内。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97110154740000567开户行: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24询问及质疑的联系事项提出询问方式: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质疑函递交方式:信函、快递或当面递交方式联系部门: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事业一部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568弄金领之都B区16号楼邮政编码:201206联系电话:021-58300777*8015电子邮箱:yrh@shshefa.com注:1、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2、本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9——10—(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范围。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投标邀请中所述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5“采购云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材料。3.2投标邀请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2.1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使用牵头人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投标。3.2.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投标保证金,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2.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知识产权4.2.1投标人应保证在其投标文件承诺提供的任何产品和服务,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带来的最终不利后果。4.2.2采购人享有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投标人如欲在采—11—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之前的自有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2.3投标人采用了自己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成果的,应当获得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授权,并完全支付相关费用,保证该采购项目和该采购项目的后续开发使用,均不会被知识产权人主张赔偿或者补偿。投标人完全支付的费用,应作为采购项目的成本构成,含在报价里,以免纠纷。4.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4.4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除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所提供的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以及国家邮政局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执行。5、现场考察5.1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考察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2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5.3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及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7、询问与质疑7.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有歧义或表述不清等事项,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以适当方式及时作出答复。如投标人询问事项涉及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予答复,并向投标人说明理由和依据。7.2根据《上海自贸区推进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对标改革操作细则》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当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7.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12—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相关规章及其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要求填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5质疑函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投标人须知7.2条第二款规定的;(2)投标人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投标人超过质疑期提出质疑的;(4)质疑函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7.3条和第7.4条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未在质疑期限内递交补充材料或重新提交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7.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说明8.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项目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投标文件的编写和递交、评标原则和方式、合同条款的文件等。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投标文件格式(5)评标方法和标准(6)合同条款(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13—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8.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9、答疑会采购人召开答疑会的,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采购云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工作区且平台系统同步推送短信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三)投标文件11、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1.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12.1商务部分:(1)投标函(投标格式一)(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格式二)(3)开标一览表(投标格式三)(4)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格式四)(5)投标保证金(若要求)(6)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格式五)(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投标格式六)(8)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格式七)(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投标格式八)(10)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书面声明(投标格式九)(11)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资质证书、生产或经营许可证—14—(12)监狱企业等方面的证明资料(若有)(13)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若有)(14)近三年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及证明材料(投标格式十)(15)联合协议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投标格式十五)(本项目不适用)(16)分包意向协议(投标格式十六)(本项目不适用)(1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2.2技术部分:(1)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分析、服务完成后预期成效等(2)对本项目编制的服务实施方案、人员岗位设置、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3)服务承诺、奖惩措施及质量保证措施(4)合理化建议和设想(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格式十一)(6)拟从事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资质汇总表(投标格式十二)(7)拟从事本项目主要成员详细情况表(投标格式十三)(8)节能产品承诺书(采购项目若涉及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时提供,投标格式十四)(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3、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13.1投标文件的编制13.1.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使用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工具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按照网上投标系统和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网上投标内容。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要参与的包件进行投标。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13.1.2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之处,均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章(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章(签字)。若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若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并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13.2投标文件的加密和上传13.2.1投标人和采购云平台应分别对投标文件实施加密。投标人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采购云平台,再经过采购云平台加密保存。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能加密,导致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3.2.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彩色扫描文件,并按照规定在采购云平台上传—15—其所有资料,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必须采用原件彩色扫描以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13.2.3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在采购云平台进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投标信息,签收成功后投标成功,否则视为投标失败。13.2.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3.2.5投标人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后,在开标前对数字证书(CA证书)进行更新、更换的,应当撤回投标文件并在数字证书(CA证书)更新、更换后重新加密上传,否则开标时可能无法解密投标文件,导致开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2.6采购项目发布更正公告的,公告发布前投标人已在采购云平台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请务必先行撤回后,重新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否则开标时可能无法解密投标文件,导致开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2.7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投标人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并且采购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4、投标货币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15、投标报价15.1除《采购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单项服务的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投标无效处理。15.2如采购项目中包含多个包件,且投标人同时响应两个(含两个)以上包件的,各包件应单独报价。15.3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的服务方案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报价。15.4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15.5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办公设备、专用工具、包装、运输、人工、保险、劳保、培训、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15.6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16—15.7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招标文件对报价形式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5.8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合同或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变更除外)。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6.2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规定金额、币种、方式且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一部分,任何未提交或提交无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按投标无效处理。16.3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方式及收款账户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4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同。16.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6.5.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16.5.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16.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6.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6.6.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6.6.2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16.6.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16.6.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6.6.5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通知每一个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延期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作书面回函确认。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3延长投标有效期内,招投标当事人受投标有效期限制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有效期。17.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17—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在采购云平台已提交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投标人需要对在采购云平台已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应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撤销签收。有关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18.2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四)开标及资格审查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采购云平台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开标所需材料参加在招标文件确定的现场会议室进行的开标会议或者进行远程电子开标。19.2公开开标时必须遵循下列主要程序和规定:19.2.1开标程序在采购云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登陆采购云平台参加开标。电子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及开标结果确认,每一步骤均应按照采购云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19.2.2投标截止、采购云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除采购云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逾时未能签到或逾时未能将其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如采购云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19.2.3投标文件解密后,采购云平台根据投标人网上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并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投标人发现开标记录表与其网上开标一览表数据不一致的,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更正,采购代理机构应核实开标记录表与网上开标一览表内容,并制作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19.2.4投标人进行远程电子开标的,签到、解密及开标结果确认的操作均在开标过程中适时开启,请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开标进程,并应在采购云平台按时完成相应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2.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9.3电子开标特别事项:19.3.1开标时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仅以采购云平台系统显示为准,此时不寻求不考虑其—18—他外部证据,诸如上传遇阻,格式不符,系统故障等原因。19.3.2如因采购云平台(网站系统原因)等造成无法开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开标时间,并将书面通知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依法重新采购。20、资格审查20.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要求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0.3对于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中(中小企业认定),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现有材料,能够证明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错误或者内容不实的,不认可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明显笔误或者含义不明确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后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0.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至评标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各投标人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并打印查询结果页面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0.5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项目挂起,采购人将依法重新采购。(五)评标及定标21、评标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1.2评标工作在采购云平台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登录采购云平台进行评审。2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做好评审准备工作,包括评审场所、录音录像和计算机设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21.4符合性审查21.4.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1.4.2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只能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19—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1.4.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失败,采购人将依法重新采购。21.5投标文件的澄清21.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5.2投标报价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人在采购云平台填写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上传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或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采购云平台《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采购云平台《开标记录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第21.5.1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6异常低价投标审查21.6.1评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投标人投标报价×50%;③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④其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21.6.2异常低价投标审查—20—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录。21.7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21.7.1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7.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8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评标原则22.1评标原则(1)评标工作将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为依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2)在整个评标活动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人员不得将评标内容及一切有关文件透露给无关人员,否则一经发现将追究其相关责任。(3)评审专家与招标项目或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利害关系。22.2保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23、定标23.1确定中标人23.1.1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云平台生成的评标报告发送给采购人确认。23.1.2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云平台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23.2.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采购云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21—知书,并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六)签订合同及履约验收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在采购云平台上签订采购合同。2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4.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与采购人在采购云平台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各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4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方式履行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就中标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5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5、履约验收25.1采购人或者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25.2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服务目标、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规范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如有)返还条件挂钩。25.3采购项目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5.4采购人组织验收的,验收结束后,出具的验收书由采购代理机构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七)代理费2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八)政府采购政策—22—27、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7.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7.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通过运用整体预留、预留采购包、联合体形式预留以及合同分包形式预留等其中一项预留措施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对于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则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7.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7.4投标邀请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7.5采购人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且投标人拟进行分包,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8、促进残疾人就业28.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8.2投标人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则不适用价格扣除法。28.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23—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9、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若有)30.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0.2品目清单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30.3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产品品目,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强制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或者节能产品承诺书。30.4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产品品目以及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品目,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认证证书情况,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九)其他要求或说明31、保密和披露31.1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标委员会披露。31.3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2、本招标文件的约束条件与采购人授予中标人合同中法律有效期同时截止。3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后,即表示无条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的约束。—24—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浦府〔2021〕3号)和浦东新区财政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了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并且保障幼儿园保育员等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采购人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一家具备专业资质的投标人提供一批专业人员实施有关工作。二、服务范围:杨思幼儿园(西营南路75号,新村路56号)。该园共有大班4个,中班5个,小班4个,托班4个,幼儿园学生400名左右。三、项目内容及服务期限:1、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幼儿园配备保育员和营养员,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学前教育纲要》、《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幼儿园相关工作规程等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培育,高质量、高标准开展本职工作。2、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报价期限):2025年9月1日到2026年8月31日。四、人员岗位配备及职责:1、保育员至少配备:17人,营养员至少配备6人。各投标人可根据服务方案对人员数进行调整,但必须满足项目需要,合理配置。2、保育员和营养员工作时间:实行周一至周五工作制。营养员早班:6:00~~14:306:30~~15:00(包含半小时午餐时间)营养员晚班:7:00~~15:30(包含半小时午餐时间)保育员:7:00~~16:30(包含吃饭、休息时间共1.5小时)五、总体要求1、投标人须为符合资格的合格供应商,有一套严格的管理规范。2、为保证服务质量,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所配保育员和营养员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在岗期间须持有健康证,其中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工作勤勉、主动,责任心强。选定人员须经采购人主管部门确认方可录用。3、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采购人有权通知投标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人员。六、具体工作内容—25—(一)保育员及营养员工作职责及规章制度1、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幼儿,做好后勤保障工作。2、认真履行各部门工作职责。(具体职责附后)3、遵守幼儿园一切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早退。4、自觉遵守请假制度,如需请假及时与负责人联系。5、注意言行举止,保育员、营养员互相合作,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6、在岗期间不闲谈、窜班,协助老师管理好班级幼儿。7、注意个人仪表仪容,不披发、不带戒指等首饰。8、上班期间不吃零食,严禁吃幼儿食物。9、上下班不携带大包,有东西带进带出需自觉给门卫检查。(二)保育员操作细则1、上岗准备(1)清洗双手,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2)整理仪表:换好干净的工作服,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披长发、不穿高跟鞋和拖鞋。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向保健员说明。2、环境清洁与消毒(1)室内外清扫:开窗通风,每天至少2-3次,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2)湿性清扫,包干区保持整洁,不留死角。(3)室内预防性消毒:用25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台面、柜面、教室门把手、窗台等幼儿容易接触到的地方。过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一遍。(4)清洁用具:抹布勤搓洗,挂在有标签的固定地方。3、茶水准备(1)茶桶清洗:倒尽隔夜水,用流动水、专用抹布由里至外清洗,然后倒入适量开水,摇晃水桶,冲洗放水龙头和桶内壁,最后将水倒尽。(2)茶杯架消毒:用25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茶杯架。(3)茶水提供:将消毒后的茶杯放入茶杯架内,放置时手不触及杯口,杯口朝上,杯柄朝外,关上纱门。准备好充足的茶水,供幼儿随时饮用。茶杯桶上锁,茶水要求冬暖夏凉。4、早点工作(1)点心桌面消毒:先用清水毛巾擦净桌面,然后用25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30分钟后,再用清水毛巾擦净桌面,去除残留消毒剂。使用专用抹布,自上而下、从左到右,再擦四角边缘,抹布勤搓,湿度以不滴水为宜。(2)分发点心:穿上餐点专用工作服并戴口罩。准备好点心杯子、盆子、小毛巾、从营养室按人数领取牛奶、饼干。(3)早点护理:创设温馨环境,关注个别幼儿,耐心、得当地指导。(4)整理清洗:清水擦洗桌面,清扫地面,在专用水池中清洗牛奶杯、擦嘴毛巾,洗完后放在指定的区域待消毒。用专用抹布和刷子清洗牛奶杯、牛奶壶,由里及外清洗,刷子伸入壶口来回洗刷,无牛奶残留。—26—(5)毛巾、茶杯消毒:用蒸汽法消毒,水沸腾冒汽后再蒸30分钟。毛巾、杯子要疏松放置,不可厚叠或扎紧。5、户外活动:提供好户外活动毛巾、茶水、幼儿擦汗毛巾。配合教师检查场地、准备和整理场地、收拾器械。活动中注意幼儿安全,护理幼儿时面向全体,及时提醒幼儿喝水擦汗,并照顾特殊幼儿。6、盥洗护理:协助教师指导幼儿洗手(卷袖、湿手、用洗手液、搓手、流动水冲洗、甩手、擦干净手),护理幼儿大小便,发现幼儿大小便有异常及时与保健员联系。7、个别幼儿的护理:若有幼儿排便在身,先用专用盆和一次性毛巾为幼儿清洗,然后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盥洗盆和短裤30分钟,再洗干净。不可训斥和指责幼儿。8、外出活动:带好水、水杯、消毒毛巾、餐巾纸、垃圾袋。9、午餐工作:(1)桌面消毒同早点的桌面消毒。(2)分餐:餐具放置在固定位置,按当天出勤人数发放。穿上餐点专用工作服并戴口罩、帽子。按顺序盛发蔬菜、荤菜、饭、汤、水果。(3)午餐护理:了解本班幼儿个体差异,为营养不良、肥胖儿合理分发饭菜。提醒幼儿正确的方法漱口、擦脸。漱口水温度要适宜,注意冬季擦脸巾的保暖,并提供面油。(4)餐后整洁:幼儿用餐全部完毕后清理桌面,收拾餐具送营养室,用洗洁精擦洗桌面,再用温水擦干净,清扫地面,再用湿拖把拖干净。毛巾的清洁与消毒:同早点。10、午睡工作(1)睡前准备:创设干净整洁的环境。(2)夏天席子每天用温水擦净、晾干。(3)睡时护理:睡前检查,确保幼儿口腔不含食物;睡时班内不离人,及时纠正幼儿蒙被现象;对入睡困难的幼儿耐心照顾,使之逐步养成午睡习惯。做到每15分钟巡视一次。观察幼儿脸色、呼吸等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保健员。11、盥洗室消毒(1)使用专用毛巾,按步骤依次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盥洗室洗手池龙头、面池台面、墙面、门把手、扶手、男女便池开关、小马桶、用拖把拖便池脚踏处、地面等。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冲便池内、马桶内。(2)盥洗室每天两次,分别安排在幼儿午睡时和离园后。用专用工具进行消毒时,应按如下顺序:从外到里、从上到下、从干净区域到污染区域。(3)清洁用具:用盥洗室专用工具,抹布勤搓洗,挂在有标签的固定地方。12、午点工作(1)桌面消毒:同早点。(2)分发点心:按幼儿人数及点心品种分发。(3)点心护理:同早点。(4)整理清洗:同早点。—27—13、结束工作(1)盥洗室消毒:同上。(2)在专用水池中清洗茶杯、擦手毛巾、擦脸毛巾,放在指定区域,以便第二天早晨消毒。14、每日工作常规提醒:(1)消毒用品均应放在幼儿取不到的规定之处。(2)每次接触幼儿食品和餐具以前,要穿上专用工作服、戴好口罩。(3)每天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4)所有工具做好标记,专物专用,不混用。清洁用具洗净后室外晾干,挂有标签的规定地方。(5)每次幼儿集体如厕后,及时做好盥洗室的清洁,保持地面干燥。(6)发生传染病的消毒均按市疾控要求执行。15、每周工作常规:每周一次用250mg/L含氯消毒液对玩具、小床、茶水桶和夏季席子进行消毒。每周一次用医用酒精消毒用纱布擦水桶内壁、盖子,水龙头用棉签,然后用沸水冲洗干净。16、每月工作:(1)幼儿被褥分发给家长,每月两次,请家长清洗、日晒。(2)清洗空调过滤网。(三)营养员操作细则1、上岗准备(1)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进行健康自检并做好记录。如有不适,及时和保健员联系。戴好工作帽,穿好工作服,带好口罩。(2)做到“四勤四不”: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及手链。上厕所前必须脱下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2、清洁消毒(1)每天清晨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关好纱窗纱门,地面保持干燥。(2)食具及餐具:采用蒸汽消毒,水开后消毒30分钟以上。煮沸消毒,水开后10分钟以上,消毒后即放熟食间内。(3)餐具必须当日使用当日消毒。(4)每天早晨用用250mg/L含氯消毒液对熟食间、送饭升降机、烹饪间、操作间、点心间的桌面、柜面、餐具柜、地面进行消毒。坚持先里后外,先上后下消毒。抹布的湿度以不滴水为宜,勤搓抹布。清洁工具摆放要分室、定位、不混放、不混用。(5)熟食间每天紫外线消毒30分钟,并做好记录。3、食品验收(1)每天早晨根据采购单,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仔细核对食品品种、数量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保健员。(2)领取当日所需的各种食品原料,并及时做好记录。—28—4、烹饪准备(1)淘米蒸饭:根据幼儿出勤人数淘米蒸饭,定量进班。按班级当日出勤人数称取大米量,分锅淘洗、蒸煮。淘米前仔细地把杂物拣去。轻轻淘洗,不长时间浸泡,不用温水、烫水淘米。(2)荤菜加工:先洗、后切、上浆待用。洗净后根据不同年龄需要加工:小班:去骨、去刺、去壳、切小丝小丁;中大班:可带骨切小块或薄片。(3)蔬菜加工:先拣、后洗、浸泡、再切,其中浸泡时间为10分钟以上;不用温水、烫水洗菜;切好的蔬菜盖上干净的纱布备用。绿叶蔬菜再烹饪前半小时切配,避免维生素流失。粗细加工场所要严格分开,荤素切配操作台、工具必须专用。必须在专用水池内清洗各类食物。(4)水果加工:先用瓜果清洗剂洗净,流动水下过清,再用冷开水浸泡10分钟;再熟食间已用消毒的水果刀削皮。5、烹饪菜肴(1)要注意色香味形,以引起幼儿食欲。(2)烹饪绿叶菜时要急火快炒,以减少维生素C的损失。(3)食物要烧熟煮透,便于幼儿咀嚼、消化和吸收。(4)操作时应备有尝菜勺、碗,严禁用大勺直接尝味。(5)针对个别幼儿(体弱、肥胖、忌口)的实际情况,烹饪当日的特殊菜。(6)烹饪好的食物由熟菜传递窗口进入熟食间,按班级出勤人数分发。(7)食物留样:当日所有食物必须分别留样200克,加盖,写上日期,放入冰箱冷藏保存48小时。提示:操作台上的物品摆放有序,清洁无油污,用好的调味品归类放置。根据季节合理安排食物的烹饪顺序。烹饪好的食物至幼儿使用之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合理使用调味品。(附:一餐两点调味品用量参考表3-2)6、分发饭菜和点心(1)进入熟食间前需再次更换工作服,戴上口罩,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用快速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后开始操作。(2)按班级实际出勤人数分发饭菜和点心,做到不多余,不浪费。(3)按规定的进餐时间,从传递窗口分发餐具、饭菜、点心或水果。注意:分发食品时用食品夹、食品勺或筷子等用具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出熟食间的食品都需加盖。根据不同季节控制食品的温度,做到冬暖夏凉。7、餐点巡视—29—(1)观察幼儿的用餐情况。(2)征求教师和保育员对幼儿用餐的意见,便于调整改进。8、清洁餐具先将餐具内残余物清洗干净,放在泡有洗洁精的水中清洗去除油污,然后用流动水清洗干净,整齐摆放,以备消毒。提示:所有餐具不能着地。餐具做到一清二洗三过四消毒,当天使用当天消毒。9、结束工作(1)每天清洗、整理,保持营养师整洁、干燥。(2)每天清理蒸饭箱、消毒箱、冰箱、调味品柜及盛器,保持整洁、干燥、无油污。(3)用碱水洗刷地面,并用清水拖洗干净,保持干燥。(4)保持各专用水池的清洁,下水道通畅。(5)营养室的抹布用后清洗、消毒。(6)倒清当日垃圾,检查并关好水、电、煤开关,关好门窗,做好当天清洁消毒安全记录。10、每周工作常规(1)根据幼儿膳食平衡要求、年龄特点、季节特点、市场供应情况,配合保健员共同制定一周食谱。(2)每周自制点心四次,注意干湿、甜咸搭配。(3)每周大打扫除,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4)擦洗餐具及盛器,清理餐具橱。(5)用碱水清洗灶台、脱排油烟机、洗刷厨房地面、阴沟下水道。(6)清理冰箱,做到无异味、无污垢、无杂物。(7)清理仓库,核对账物。(8)每二周对紫外线灯进行擦拭,做到灯管无积灰。11、每月工作(1)参加膳委会会议,共同商讨幼儿的伙食质量与膳费使用。(2)盘点仓库,结算当月出入账物。(3)检查库存食物的保质期、食物与标签的对应情况,及时调整。(四)日常表格记录培训每月交保健老师:《浦东新区托幼机构预防性消毒工作记录(保育员)》《浦东新区托幼机构消毒压力蒸汽灭菌操作记录》《保育员工作自查记录》《营养员工作自查记录》《配制消毒液记录(保育员操作室)》《配制消毒液记录(营养员)》—30—《肥胖儿运动记录》每学期末交保健老师:《保育员长假后消毒记录》《营养员长假后消毒记录》(五)安全防范1、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安全第一,严格按照安全细则操作。(六)安全细则1、禁止在工作场所吸烟。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堵塞。3、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已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或安全隐患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4、员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5、员工应遵守工具、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说明。6、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园所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上报园所安全领导小组。7、若有员工在操作中受伤,应积极做好护理工作,严重的即时送医院治,并第一时间通知幼儿园及公司领导。8、幼儿园方不得安排员工从事不在工作范围内有技术难度或具有安全隐患的其他工作。七、验收标准和程序1、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各项质量和安全标准、规范和验收要求,标准和规范等不一致的,从高从严执行。2、本项目验收将由采购人自行组织,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为按照上文中1条款规定一次验收合格。3、如验收未获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进行整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对中标人作违约处理。八、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保持从业人员队伍的稳定,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2、投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投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3、投标人在服务中违反相关法规和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在报价以及实施管理过程中,遇国家政策、法规对行业有特殊管理规定,并与采购要求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投标人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提供服务。5、投标人中标后一律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6、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已确认的服务方案和工作流程提供服务,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对其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若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31—投标人负责赔偿。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每个月实际发生金额由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并经采购人确认后再行支付。8、本项目预算金额195.5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32—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格式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2.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之前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3.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保持一致。4.如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则我方对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异议。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7.本项目若规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如我方中标,我方同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且该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8.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33—9.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10.我单位收款信息如下:收款账户:收款人户名:收款开户行: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投标人全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4—投标格式二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系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3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姓名),现代表我方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的合法和全权代表,就,项目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合同签订和执行、完成的全过程,以我方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有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反面)复印件粘贴处,复印件粘贴处—36—投标格式三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注: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应当与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总价一致。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7—投标格式四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明细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以由投标人自行制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8—投标格式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温馨提示:投标人可以使用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网址: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测试企业规模类型。特别说明:一、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的,应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认为本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9—(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实填报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二、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满足的条件: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对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可享受评审时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价格扣除的具体比例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三、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办法》。四、中标人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40—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41—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2—投标格式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注: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声明。特别说明:一、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43—雇员人数。二、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4—投标格式七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我单位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45—投标格式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46—投标格式九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投标人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年月日—47—投标格式十近三年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时间项目规模(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其他说明注:1、近三年类似项目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推36个月以内已完成的项目。2、须提供项目的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相应资料提供不完整的,该项目在分项评审时不予考虑。—48—投标格式十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万元)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事相关专业服务的资质情况资质名称颁发部门资质等级颁发时间从事专业的人数(人)其中职称等级(人)执业(职业、岗位)资格(人)高级中级初级合计其他有竟争力的说明—49—投标格式十二拟从事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资质汇总表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在项目组中的角色学历、专业职称执业(职业、岗位)资格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制表。2、提供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如有)。3、此表作为中标后服务承诺书的组成部分,项目人员应保持稳定,若有变动应当征得采购人同意。—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