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库房租赁中标结果公示(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25)
杭州市本级 | 房屋租赁服务
一、项目编号:CTZB-2025040046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098800(元)
杭州万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新湾街道三新村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5年库房租赁
2025年库房租赁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翰飞,何佳来,钟志琴,葛征,钟晓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杭州万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79.0
83.0
84.0
80.0
85.0
82.2
5.26
87.46
1
浙江金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6.0
47.0
43.0
45.0
47.0
45.6
10.0
55.6
1
杭州同气科技有限公司
48.0
47.0
48.0
46.0
53.0
48.4
5.13
53.5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843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杨六堡路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51051
质疑联系人:钟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58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1704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颖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00073181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
附件信息: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pdf142.7K
定稿-招标文件-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 .docx277.4K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11.2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20.3K
定稿-招标文件-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docx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pdf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CTZB-2025040046项目名称: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CTZB-202504004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6-2714: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杭州同气科技有限公司1127500(壹佰壹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2杭州万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1098800(壹佰零玖万捌仟捌佰元整)3浙江金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78000(伍拾柒万捌仟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CTZB-202504004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6-2714: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同气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万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金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CTZB-202504004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6-2714: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同气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万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金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葛征)项目名称: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CTZB-2025040046)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同气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万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商务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档案库房租赁类实施的成功经验情况,投标人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需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未提供或缺漏项不得分。0-11.01.00.02商务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证书扫描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缺漏项不得分。0-33.03.03.03技术库房周边环境根据库房周边交通是否便利、周边环境是否安全性等进行评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拟提供库房位置、各角度拍摄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32.03.01.04技术库房布局对拟提供库房档案存放布局、功能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分。符合项目要求、布局合理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库房档案存放布局平面图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50.04.02.05技术库房档案存储容量、扩容方案库房档案存储容量、扩容方案符合项目要求、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可扩容密集架长度、空置库房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50.04.02.06技术安全保密措施措施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53.03.02.07技术保密能力投标人具有档案相关类乙级或乙级以上国家保密资质证书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0-33.03.00.08技术档案管理配套系统投标人应具有类似智能化档案管理系统平台和手持终端相关管理系统,可实行先进物联管理,实现档案目录信息快速录入,档案查询精确检索等功能。系统满足项目需求、功能全面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相关系统功能截图、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0-53.04.00.09技术库房消防设施(1)配备气体自动消防灭火系统及设备的得2分,其他灭火设施的得1分。(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2)库房内应采用甲级钢制防火门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防火门厂家合格证等类似证明材料。)(3)档案库房已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消防验收及检查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消防验收通过证明)0-40.04.00.010技术库房档案承重及存储情况(1)所提供的档案库房符合档案存放承重要求12KN/㎡及以上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2)拟提供的库房在符合档案保管等相关要求密集架的情况下,能够满足20000米及以上的档案(不含搬运箱)的存放量。满足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0-70.07.07.011技术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安防监控系统、防盗自动报警系统、智能门禁系统的配备情况打分,符合项目需求、设备配备齐全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0-30.02.00.012技术恒温恒湿系统根据恒温恒湿系统的配备情况打分,符合项目需求、设备配备齐全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至少5个不同档案库房的温湿度监控系统导出以月为单位近6个温湿度曲线图。0-30.03.00.013技术应急预案对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及时妥善的处理能力和详尽的预案,及解决问题的时间等评分。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32.02.02.014技术档案实时配送调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调阅服务、调阅车辆情况、安全快捷配送方案等,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31.02.01.015技术内控制度投标人是否结合本项目需求制定符合实际工作的档案管理配套制度,包括①库房物业制度、②安全保卫制度、③档案管理制度,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53.04.03.016技术重难点分析(1)投标人结合项目需求情况及服务内容等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本项目的理解描述及难点分析,具有针对性、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2)针对重难点提供了对应完善解决方案、方案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64.05.04.017技术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档案职称证书的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由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0-33.03.00.018技术项目团队拟派项目实施团队整体情况,包括拟派项目实施团队配置的人员数量、人员专业水平、类似工作经验、分工情况、人员培训情况(是否具有相关保密、档案整理培训)。人员配备能够满足项目实施、岗位分工明确、有档案库房管理经验的得3分;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项目实施,分工基本明确,有一定的档案库房管理经验的得2分;人员配备不足,档案管理经验不足的得1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工作证明材料等以及由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0-32.03.01.019技术技术要求符合性针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二、库房服务基本要求”每条负偏离扣5分;“七、其他要求”每条负偏离扣3分;全部满足的得15分,扣完为止。(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0-1515.015.015.020技术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根据对本项目的需求和理解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含优于招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和针对本项目的有价值的建议及增值服务等)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好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53.04.03.0合计0-9048.079.046.02/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钟志琴)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同气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万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商务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档案库房租赁类实施的成功经验情况,投标人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需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未提供或缺漏项不得分。0-11.01.00.02商务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证书扫描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缺漏项不得分。0-33.03.03.03技术库房周边环境根据库房周边交通是否便利、周边环境是否安全性等进行评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拟提供库房位置、各角度拍摄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31.03.02.04技术库房布局对拟提供库房档案存放布局、功能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分。符合项目要求、布局合理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库房档案存放布局平面图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50.04.02.05技术库房档案存储容量、扩容方案库房档案存储容量、扩容方案符合项目要求、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可扩容密集架长度、空置库房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50.04.02.06技术安全保密措施措施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53.04.03.07技术保密能力投标人具有档案相关类乙级或乙级以上国家保密资质证书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0-33.03.00.08技术档案管理配套系统投标人应具有类似智能化档案管理系统平台和手持终端相关管理系统,可实行先进物联管理,实现档案目录信息快速录入,档案查询精确检索等功能。系统满足项目需求、功能全面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相关系统功能截图、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0-53.04.00.09技术库房消防设施(1)配备气体自动消防灭火系统及设备的得2分,其他灭火设施的得1分。(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2)库房内应采用甲级钢制防火门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防火门厂家合格证等类似证明材料。)(3)档案库房已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消防验收及检查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消防验收通过证明)0-40.04.00.010技术库房档案承重及存储情况(1)所提供的档案库房符合档案存放承重要求12KN/㎡及以上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2)拟提供的库房在符合档案保管等相关要求密集架的情况下,能够满足20000米及以上的档案(不含搬运箱)的存放量。满足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0-70.07.07.011技术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安防监控系统、防盗自动报警系统、智能门禁系统的配备情况打分,符合项目需求、设备配备齐全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0-30.03.00.012技术恒温恒湿系统根据恒温恒湿系统的配备情况打分,符合项目需求、设备配备齐全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至少5个不同档案库房的温湿度监控系统导出以月为单位近6个温湿度曲线图。0-30.03.00.013技术应急预案对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及时妥善的处理能力和详尽的预案,及解决问题的时间等评分。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32.03.02.014技术档案实时配送调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调阅服务、调阅车辆情况、安全快捷配送方案等,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32.03.02.015技术内控制度投标人是否结合本项目需求制定符合实际工作的档案管理配套制度,包括①库房物业制度、②安全保卫制度、③档案管理制度,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52.04.02.016技术重难点分析(1)投标人结合项目需求情况及服务内容等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本项目的理解描述及难点分析,具有针对性、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2)针对重难点提供了对应完善解决方案、方案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64.05.02.017技术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档案职称证书的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由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0-33.03.00.018技术项目团队拟派项目实施团队整体情况,包括拟派项目实施团队配置的人员数量、人员专业水平、类似工作经验、分工情况、人员培训情况(是否具有相关保密、档案整理培训)。人员配备能够满足项目实施、岗位分工明确、有档案库房管理经验的得3分;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项目实施,分工基本明确,有一定的档案库房管理经验的得2分;人员配备不足,档案管理经验不足的得1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工作证明材料等以及由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0-32.03.02.019技术技术要求符合性针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二、库房服务基本要求”每条负偏离扣5分;“七、其他要求”每条负偏离扣3分;全部满足的得15分,扣完为止。(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0-1515.015.015.020技术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根据对本项目的需求和理解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含优于招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和针对本项目的有价值的建议及增值服务等)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好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53.04.03.0合计0-9047.083.047.04/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陆翰飞)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同气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万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商务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档案库房租赁类实施的成功经验情况,投标人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需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未提供或缺漏项不得分。0-11.01.00.02商务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证书扫描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缺漏项不得分。0-33.03.03.03技术库房周边环境根据库房周边交通是否便利、周边环境是否安全性等进行评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拟提供库房位置、各角度拍摄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32.03.01.04技术库房布局对拟提供库房档案存放布局、功能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分。符合项目要求、布局合理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库房档案存放布局平面图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50.05.02.05技术库房档案存储容量、扩容方案库房档案存储容量、扩容方案符合项目要求、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可扩容密集架长度、空置库房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50.04.02.06技术安全保密措施措施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53.04.02.07技术保密能力投标人具有档案相关类乙级或乙级以上国家保密资质证书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0-33.03.00.08技术档案管理配套系统投标人应具有类似智能化档案管理系统平台和手持终端相关管理系统,可实行先进物联管理,实现档案目录信息快速录入,档案查询精确检索等功能。系统满足项目需求、功能全面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相关系统功能截图、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0-53.05.00.09技术库房消防设施(1)配备气体自动消防灭火系统及设备的得2分,其他灭火设施的得1分。(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2)库房内应采用甲级钢制防火门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防火门厂家合格证等类似证明材料。)(3)档案库房已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消防验收及检查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消防验收通过证明)0-40.04.00.010技术库房档案承重及存储情况(1)所提供的档案库房符合档案存放承重要求12KN/㎡及以上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2)拟提供的库房在符合档案保管等相关要求密集架的情况下,能够满足20000米及以上的档案(不含搬运箱)的存放量。满足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0-70.07.07.011技术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安防监控系统、防盗自动报警系统、智能门禁系统的配备情况打分,符合项目需求、设备配备齐全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0-30.03.00.012技术恒温恒湿系统根据恒温恒湿系统的配备情况打分,符合项目需求、设备配备齐全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至少5个不同档案库房的温湿度监控系统导出以月为单位近6个温湿度曲线图。0-30.03.00.013技术应急预案对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及时妥善的处理能力和详尽的预案,及解决问题的时间等评分。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32.03.02.014技术档案实时配送调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调阅服务、调阅车辆情况、安全快捷配送方案等,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32.02.01.015技术内控制度投标人是否结合本项目需求制定符合实际工作的档案管理配套制度,包括①库房物业制度、②安全保卫制度、③档案管理制度,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53.04.02.016技术重难点分析(1)投标人结合项目需求情况及服务内容等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本项目的理解描述及难点分析,具有针对性、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2)针对重难点提供了对应完善解决方案、方案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63.05.03.017技术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档案职称证书的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由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0-33.03.00.018技术项目团队拟派项目实施团队整体情况,包括拟派项目实施团队配置的人员数量、人员专业水平、类似工作经验、分工情况、人员培训情况(是否具有相关保密、档案整理培训)。人员配备能够满足项目实施、岗位分工明确、有档案库房管理经验的得3分;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项目实施,分工基本明确,有一定的档案库房管理经验的得2分;人员配备不足,档案管理经验不足的得1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工作证明材料等以及由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0-32.03.01.019技术技术要求符合性针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二、库房服务基本要求”每条负偏离扣5分;“七、其他要求”每条负偏离扣3分;全部满足的得15分,扣完为止。(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0-1515.015.015.020技术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根据对本项目的需求和理解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含优于招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和针对本项目的有价值的建议及增值服务等)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好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53.04.02.0合计0-9048.084.043.06/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何佳来)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同气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万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商务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档案库房租赁类实施的成功经验情况,投标人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需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未提供或缺漏项不得分。0-11.01.00.02商务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证书扫描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缺漏项不得分。0-33.03.03.03技术库房周边环境根据库房周边交通是否便利、周边环境是否安全性等进行评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拟提供库房位置、各角度拍摄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32.03.02.04技术库房布局对拟提供库房档案存放布局、功能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分。符合项目要求、布局合理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库房档案存放布局平面图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50.04.02.05技术库房档案存储容量、扩容方案库房档案存储容量、扩容方案符合项目要求、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可扩容密集架长度、空置库房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50.04.03.06技术安全保密措施措施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54.04.03.07技术保密能力投标人具有档案相关类乙级或乙级以上国家保密资质证书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0-33.03.00.08技术档案管理配套系统投标人应具有类似智能化档案管理系统平台和手持终端相关管理系统,可实行先进物联管理,实现档案目录信息快速录入,档案查询精确检索等功能。系统满足项目需求、功能全面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相关系统功能截图、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0-54.05.00.09技术库房消防设施(1)配备气体自动消防灭火系统及设备的得2分,其他灭火设施的得1分。(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2)库房内应采用甲级钢制防火门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防火门厂家合格证等类似证明材料。)(3)档案库房已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消防验收及检查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消防验收通过证明)0-40.04.00.010技术库房档案承重及存储情况(1)所提供的档案库房符合档案存放承重要求12KN/㎡及以上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2)拟提供的库房在符合档案保管等相关要求密集架的情况下,能够满足20000米及以上的档案(不含搬运箱)的存放量。满足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0-70.07.07.011技术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安防监控系统、防盗自动报警系统、智能门禁系统的配备情况打分,符合项目需求、设备配备齐全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0-30.03.00.012技术恒温恒湿系统根据恒温恒湿系统的配备情况打分,符合项目需求、设备配备齐全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至少5个不同档案库房的温湿度监控系统导出以月为单位近6个温湿度曲线图。0-30.03.00.013技术应急预案对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及时妥善的处理能力和详尽的预案,及解决问题的时间等评分。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31.02.01.014技术档案实时配送调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调阅服务、调阅车辆情况、安全快捷配送方案等,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31.03.01.015技术内控制度投标人是否结合本项目需求制定符合实际工作的档案管理配套制度,包括①库房物业制度、②安全保卫制度、③档案管理制度,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53.04.03.016技术重难点分析(1)投标人结合项目需求情况及服务内容等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本项目的理解描述及难点分析,具有针对性、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2)针对重难点提供了对应完善解决方案、方案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61.02.01.017技术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档案职称证书的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由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0-33.03.00.018技术项目团队拟派项目实施团队整体情况,包括拟派项目实施团队配置的人员数量、人员专业水平、类似工作经验、分工情况、人员培训情况(是否具有相关保密、档案整理培训)。人员配备能够满足项目实施、岗位分工明确、有档案库房管理经验的得3分;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项目实施,分工基本明确,有一定的档案库房管理经验的得2分;人员配备不足,档案管理经验不足的得1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工作证明材料等以及由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0-32.03.02.019技术技术要求符合性针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二、库房服务基本要求”每条负偏离扣5分;“七、其他要求”每条负偏离扣3分;全部满足的得15分,扣完为止。(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0-1515.015.015.020技术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根据对本项目的需求和理解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含优于招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和针对本项目的有价值的建议及增值服务等)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好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53.04.02.0合计0-9046.080.045.08/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钟晓军)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同气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万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商务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档案库房租赁类实施的成功经验情况,投标人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需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未提供或缺漏项不得分。0-11.01.00.02商务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证书扫描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缺漏项不得分。0-33.03.03.03技术库房周边环境根据库房周边交通是否便利、周边环境是否安全性等进行评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拟提供库房位置、各角度拍摄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32.03.01.04技术库房布局对拟提供库房档案存放布局、功能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分。符合项目要求、布局合理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库房档案存放布局平面图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50.05.03.05技术库房档案存储容量、扩容方案库房档案存储容量、扩容方案符合项目要求、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可扩容密集架长度、空置库房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50.05.03.06技术安全保密措施措施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55.05.03.07技术保密能力投标人具有档案相关类乙级或乙级以上国家保密资质证书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0-33.03.00.08技术档案管理配套系统投标人应具有类似智能化档案管理系统平台和手持终端相关管理系统,可实行先进物联管理,实现档案目录信息快速录入,档案查询精确检索等功能。系统满足项目需求、功能全面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相关系统功能截图、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0-53.05.02.09技术库房消防设施(1)配备气体自动消防灭火系统及设备的得2分,其他灭火设施的得1分。(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2)库房内应采用甲级钢制防火门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防火门厂家合格证等类似证明材料。)(3)档案库房已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消防验收及检查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消防验收通过证明)0-40.04.00.010技术库房档案承重及存储情况(1)所提供的档案库房符合档案存放承重要求12KN/㎡及以上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2)拟提供的库房在符合档案保管等相关要求密集架的情况下,能够满足20000米及以上的档案(不含搬运箱)的存放量。满足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0-70.07.07.011技术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安防监控系统、防盗自动报警系统、智能门禁系统的配备情况打分,符合项目需求、设备配备齐全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0-30.02.00.012技术恒温恒湿系统根据恒温恒湿系统的配备情况打分,符合项目需求、设备配备齐全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至少5个不同档案库房的温湿度监控系统导出以月为单位近6个温湿度曲线图。0-30.03.00.013技术应急预案对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及时妥善的处理能力和详尽的预案,及解决问题的时间等评分。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33.03.01.014技术档案实时配送调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调阅服务、调阅车辆情况、安全快捷配送方案等,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33.03.01.015技术内控制度投标人是否结合本项目需求制定符合实际工作的档案管理配套制度,包括①库房物业制度、②安全保卫制度、③档案管理制度,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53.05.02.016技术重难点分析(1)投标人结合项目需求情况及服务内容等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本项目的理解描述及难点分析,具有针对性、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2)针对重难点提供了对应完善解决方案、方案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63.04.02.017技术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档案职称证书的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由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0-33.03.00.018技术项目团队拟派项目实施团队整体情况,包括拟派项目实施团队配置的人员数量、人员专业水平、类似工作经验、分工情况、人员培训情况(是否具有相关保密、档案整理培训)。人员配备能够满足项目实施、岗位分工明确、有档案库房管理经验的得3分;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项目实施,分工基本明确,有一定的档案库房管理经验的得2分;人员配备不足,档案管理经验不足的得1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工作证明材料等以及由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0-33.03.02.019技术技术要求符合性针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二、库房服务基本要求”每条负偏离扣5分;“七、其他要求”每条负偏离扣3分;全部满足的得15分,扣完为止。(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0-1515.015.015.020技术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根据对本项目的需求和理解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含优于招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和针对本项目的有价值的建议及增值服务等)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好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0-53.03.02.0合计0-9053.085.047.010/10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CTZB-2025040046)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杭州万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1098800元(壹佰零玖万捌仟捌佰元整)82.25.2687.461√3浙江金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78000元(伍拾柒万捌仟元整)45.610.0055.621杭州同气科技有限公司1127500元(壹佰壹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48.45.1353.533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6月27日1/1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5040046】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1.提供标准档案库房和相关管理用房,包括不少于20500米排架长度(排架长度以下简称“米”)(不含档案搬运箱所占长度)的标准密集架(不含货架);2.提供现有全部寄存档案约46000箱(箱子尺寸为33cm宽*43.5cm长*24cm高)档案搬运移库(包括档案清点、整理、登记、搬运、上架)。提供符合档案封装规格的搬运箱,配合采购人完成新增排架长度档案的清点、登记、搬运,档案连箱直接上架。搬运箱归采购人所有。为确保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部分实体档案安全保管,现需租赁符合档案保管的库房,并根据档案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12个月(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标准要求25人无1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3.提供日常库房管理,每日定时进行库房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协助采购人档案调阅。4.档案移库。根据采购人要求在三个月内将全部寄存档案搬运到采购人自有库房(包括档案清点、整理、登记、搬运、拆箱上架)。为确保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部分实体档案安全保管,现需租赁符合档案保管的库房,并根据档案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12个月(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标准要求25人无投标报价(小写)1098800.00元投标报价(大写)壹佰零玖万捌仟捌佰元整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招标文件TZ成其招标CHENGTAOTENDERING(电子招投标)编号:CTZB-2025040046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0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5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2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7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5040046项目名称: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预算金额(元):1127500最高限价(元):1127500采购需求:为确保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部分实体档案安全保管,现需租赁符合档案保管的库房,并根据档案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12个月(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þ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6月27日14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杨六堡路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51051质疑联系人:钟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588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1704项目联系人(询问):何颖楹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00073181质疑联系人:冯东东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政策咨询:沈先生、陈先生,电话:0571-89580457、0571-8958046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档案搬运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采购需求”。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对实施政府强制采购,投标人就相应的投标产品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1704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何颖楹,15700073181。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相关要求。14中标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15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费用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受托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本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2.收费标准或金额为: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费率计算值的75折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费率标准如下:金额(万元)货物类费率服务类费率工程类费率100以下部分1.5%1.5%1.0%100~500之间部分1.1%0.8%0.7%500-1000之间部分0.8%0.45%0.55%3、结算方式及时间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受托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银行账号:7331 6101 8260 0126 385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4.5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光盘/U盘等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漏、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3部分采购需求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为确保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部分实体档案安全保管,现需租赁符合档案保管的库房,并根据档案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具体内容包括:1.提供标准档案库房和相关管理用房,包括不少于20500米排架长度(排架长度以下简称“米”)(不含档案搬运箱所占长度)的标准密集架(不含货架);2.提供现有全部寄存档案约46000箱(箱子尺寸为33cm宽*43.5cm长*24cm高)档案搬运移库(包括档案清点、整理、登记、搬运、上架)。提供符合档案封装规格的搬运箱,配合采购人完成新增排架长度档案的清点、登记、搬运,档案连箱直接上架。搬运箱归采购人所有。3.提供日常库房管理,每日定时进行库房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协助采购人档案调阅。4.档案移库。根据采购人要求在三个月内将全部寄存档案搬运到采购人自有库房(包括档案清点、整理、登记、搬运、拆箱上架)。2、库房服务基本要求1.所提供的档案库房和其他用房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浙江省实施的补充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标准要求,且档案库房保持相对独立,与工作用房分开。2.所提供的档案库房为供应商自有,且未被查封,未涉及任何法律纠纷,如因纠纷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采购人的相关损失。3.所提供的档案库房应位于杭州市交通便利区域。远离自然灾害易发生地段,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气体源悬崖或土(岩)质松散的山坡,周边不得有危及档案存储安全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库房区域严禁与使用明火、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体等场所混杂。4.所提供的档案库房应具有独立出入口,可供小型厢式货车方便进出。库房的周边、所有出入口、档案存储区域和电梯等均应设有24小时安防报警、实时可视监控系统。5.提供物联网等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手段,有记录档案及人员进出情况,实现库房温湿度视频远程监控等功能。3、档案库房基础设施要求1.档案库房内存放均为纸质档案,所提供的档案库房按照GB50140—2005、DA/T45—2009、等标准配置消防自动灭火设施(禁止使用已淘汰的库房消防设备,如类似干粉灭火装置和库房悬挂式灭火装置作为档案消防灭火系统),库房内应采用甲级钢制防火门。所提供的档案库房应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消防验收及检查。灭火介质不能对档案产生二次损害,不能污染环境。档案装具、档案库房装修履⾏时所⽤的材料应为阻燃材料。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承诺档案库房在正式启用前应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2.所提供的空置档案库房符合档案存放承重要求12KN/㎡,集中布置、独立成幢或整层,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以及温湿度自动或人工调节设施等,满足保温、隔热、温湿度控制、防潮、防水、防日光、防紫外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磁、防有害生物、防盗、防火等基本防护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正常运转。3.库房内提供足够存放项目档案、符合档案保管等相关要求的标准密集架,满足20500米档案(不含搬运箱)的存放。中标后档案全部按照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集中上架按序存储,便于档案的搬运和取放。密集架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直列式档案密集架》(DA/T7)、《档案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技术要求》(DA/T65-2017)。4.库房无死角全覆盖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监控视频数据保存90天以上;库区内每个库房设防盗报警系统,与110公安系统联接;出入口及库房均有设智能门禁系统。保安24小时值班,并定期内库房内外进行每2小时巡更。5.档案库房温湿度实行实时监控,有专业空调设备设施调节库房温湿度,数据保存不少于24个月,人工记录数据不少于2次/天。乙方库房管理人员应每日定时进行库房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档案库房温度控制在14-24℃,昼夜变化不大于2℃,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昼夜变化不大于5%。4、档案出入库和安全管理要求1.档案入库搬运应采用厢式密闭货车,由采购人跟车押运,本项目包含搬运所涉及的押运人工及车辆、搬运箱等物品所有费用。在档案交接时,供应商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清点装箱工作,档案清点需逐箱按件/卷逐一清点登记,并经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2.档案入库时,供应商应进行安全检查和科学消毒,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或生物进入库区。3.库房内整洁有序,不得堆放杂物。库房管理人员应每日定时进行库房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4.确保所有上架档案集中统一存储、有序排列,方便档案调阅,有效确保档案安全,避免档案挤压、变形等。如遇消防事故或其他事故,能最大程度保护和隔离档案、最大程度控制档案损毁或丢失。5.按照标准做好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工作,以及防火、防盗、防震、防高温、防潮、防霉、防尘、防光、防磁、防有害气体、防有害生物等工作,确保温湿度调控设施、消防设备等按要求24小时正常运行。相关人员需遵守档案库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做好库房日常管理并提供档案库房管理记录表。6.档案搬运、档案移库要符合国家及省级档案管理相关标准、规范。装箱与运输过程符合国家《档案法》有关保密与安全要求。5、档案档案调阅查询服务要求1.档案调阅由采购人具体实施,供应商需为档案调阅提供包括查询指引、协助搬运等一系列必要保障。2.供应商需为档案远程调阅提供必要保障,协助采购人及时完成档案远程调阅。3.为保证档案调阅查询的安全及时,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分别明确联系人,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智能化档案管理系统平台和手持终端相关管理系统,可实行先进物联管理,实现档案目录信息快速录入,档案查询精确检索等功能,并在项目服务期内免费提供采购人使用。6、安全保密的要求1.严格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安全保密管理机制和质量管理机制,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保密,确保各环节工作符合档案行业标准的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记录。2.供应商中标后应就档案库房租赁服务签订保密承诺书。需承诺对在洽谈和履行合同中获悉的档案内容和信息等严格保密。采购人提供的全部档案和文件资料均属保密内容,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目的或形式查阅、复制、使用或向他人透露。3.需对所属或聘用相关人员对其所接触的信息进行保密,无论其任职或离职,该员工都保证不向任何人、公司、企业或其他方透露所获悉保密信息,若员工违反保密约定,供应商须承担连带责任。4.供应商需建立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加强档案信息的安全管理。维护采购人档案信息安全,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摘抄或留存档案信息,不得利用档案谋利。发现档案丢失、缺失或被盗、信息泄露等情况,需立即报告采购人,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供应商不得出现丢失、损坏、损毁档案或档案材料内容,不得泄露档案信息(包括档案实体和内容信息,下同),不得擅自查阅、圈划、涂改、复制、留存、使用档案信息、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不得出现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等严重违反安全保密要求的行为。如发生以上情况,供应商需承担补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6.根据档案局、保密局最新文件条款规定执行。7、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明确档案保管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建立档案交接、运输、保管、入库和人员管理等相应的制度和操作规程。2.为保证项目高效完成,供应商需委派具有档案工作经历和实务操作能力,能胜任本业务工作的工作人员进场开展服务工作,安保、水电、消防值班等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制度。3.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一间不少于50㎡的档案管理用房,档案管理用房应配备满足采购人日常办公需要的网络、电源接口等,与库房距离不超过200米,费用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4.供应商应参考《档案馆应急管理规范》(DA/T84-2019)、《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档函〔2008〕207号)相关要求,制订详细的可行性应急安全预案,并根据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如出现火灾或其他自然因素等危及档案安全的情况,必须严格根据应急预案处置,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5.存量档案需装箱搬运,直接装箱上架(标准密集架)存放,搬运箱制作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支付,搬运箱归采购人所有。6.所有档案装箱需逐卷/件清点,供应商在报价时对该项风险应予以充分考虑,不得事后因该事项及因此产生的间接事项主张任何权利。7.供应商需承诺,合同期内采购人档案总量长度未超出20500米1%的,即存量和新增档案总量未超过20705米的,所需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不另行支付。8.供应商需提供带宽不低于20M的网络专线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IP地址,并配合做好与采购方的网络对接。此专线需同时应用于远程监控和物联网数据交换。▲9.中标供应商须承担2025年7月1日起存量档案在旧址期间的租赁费用,或中标后存在档案搬迁的,中标供应商须承担全部存量档案搬出期间的租赁费用以及搬运费用。租赁费用按原租赁费折算出的每天综合单价*天数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租赁期满前,若全部寄存档案需从中标供应商处搬运到采购人自有库房,中标供应商须承担全部搬运费用,并按采购人要求在三个月内完成拆箱、上架。一若因供应商原因,档案未能按时完成移库,供应商承诺不再另行收取租赁费用。二如因采购人原因,租赁期满,档案未能按时完成移库,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不少于30天的宽限期。如超过宽限期未完成搬迁的,根据租赁库房内剩余档案排架长度计算租赁费,费用按本项目中标价折算出的每米每天综合单价*天数*排架长度另计。三如因采购人不具备档案移库条件,租赁期满仍未能开始档案移库的,供应商承诺待采购人通知后提供档案移库服务,不再另行收取移库费用。在此期间的租赁费用根据本项目中标价按月计算,不足一月部分按天计算。(上述三项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人员及制度要求1.投标人应建立档案管理配套制度,包括①库房物业制度、②安全保卫制度、③档案管理制度、④档案保管制度、⑤保密管理方案及措施等。2.投标人应组建专门的库房档案管理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档案服务经验,项目团队成员应通过相关培训后再上岗服务。9、履约验收1.验收主体: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采购人在中标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检查考核。中标人应当配合进行。3.最终验收时间:服务内容执行完毕、服务期截止后。4.验收程序: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按验收方案组织履约验收。中标人应将项目执行过程及时记录、收集、整理,向采购人递交验收申请资料。5.验收内容:中标人实际完成的情况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中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承诺、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执行。6.验收标准:中标人已经按采购文件要求和中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承诺、合同约定执行完成项目执行。7.验收时中标人应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8.经验收后,中标人服务成果不合格的(或未通过评审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拒绝支付未支付的款项,中标人已经收取的款项应退还给采购人。10、商务要求1.投标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成本、管理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本次报价为人民币价。2.履约保证金无。如有违约,从应付合同款中扣除。3.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11、说明1.本章中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2.如技术要求中未特别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统一执行最新标准、规范。第4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档案库房租赁类实施的成功经验情况,投标人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需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未提供或缺漏项不得分。1客观分类似业绩 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证书扫描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缺漏项不得分。3客观分企业资质 库房周边环境根据库房周边交通是否便利、周边环境是否安全性等进行评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拟提供库房位置、各角度拍摄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3主观分库房周边环境 库房布局对拟提供库房档案存放布局、功能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分。符合项目要求、布局合理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库房档案存放布局平面图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库房布局 库房档案存储容量、扩容方案库房档案存储容量、扩容方案符合项目要求、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可扩容密集架长度、空置库房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库房档案存储容量、扩容方案 安全保密措施措施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安全保密措施 保密能力投标人具有档案相关类乙级或乙级以上国家保密资质证书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3客观分保密能力 档案管理配套系统投标人应具有类似智能化档案管理系统平台和手持终端相关管理系统,可实行先进物联管理,实现档案目录信息快速录入,档案查询精确检索等功能。系统满足项目需求、功能全面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相关系统功能截图、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5主观分档案管理配套系统 库房消防设施(1)配备气体自动消防灭火系统及设备的得2分,其他灭火设施的得1分。(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2)库房内应采用甲级钢制防火门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防火门厂家合格证等类似证明材料。)(3)档案库房已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消防验收及检查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消防验收通过证明)4客观分库房消防设施 1库房档案承重及存储情况(1)所提供的档案库房符合档案存放承重要求12KN/㎡及以上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2)拟提供的库房在符合档案保管等相关要求密集架的情况下,能够满足20000米及以上的档案(不含搬运箱)的存放量。满足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客观分库房档案承重及存储情况 1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安防监控系统、防盗自动报警系统、智能门禁系统的配备情况打分,符合项目需求、设备配备齐全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3主观分安防监控系统 1恒温恒湿系统根据恒温恒湿系统的配备情况打分,符合项目需求、设备配备齐全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设备现场照片、至少5个不同档案库房的温湿度监控系统导出以月为单位近6个温湿度曲线图。3主观分恒温恒湿系统 1应急预案对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及时妥善的处理能力和详尽的预案,及解决问题的时间等评分。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3主观分应急预案 1档案实时配送调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调阅服务、调阅车辆情况、安全快捷配送方案等,内容详实,科学合理,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3主观分档案实时配送调阅方案 1内控制度投标人是否结合本项目需求制定符合实际工作的档案管理配套制度,包括①库房物业制度、②安全保卫制度、③档案管理制度,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内控制度 1重难点分析(1)投标人结合项目需求情况及服务内容等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本项目的理解描述及难点分析,具有针对性、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2)针对重难点提供了对应完善解决方案、方案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其余按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6主观分重难点分析 1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档案职称证书的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由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3客观分项目负责人 1项目团队拟派项目实施团队整体情况,包括拟派项目实施团队配置的人员数量、人员专业水平、类似工作经验、分工情况、人员培训情况(是否具有相关保密、档案整理培训)。人员配备能够满足项目实施、岗位分工明确、有档案库房管理经验的得3分;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项目实施,分工基本明确,有一定的档案库房管理经验的得2分;人员配备不足,档案管理经验不足的得1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工作证明材料等以及由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3主观分项目团队 1技术要求符合性针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二、库房服务基本要求”每条负偏离扣5分;“七、其他要求”每条负偏离扣3分;全部满足的得15分,扣完为止。(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15客观分技术要求符合性 2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根据对本项目的需求和理解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含优于招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和针对本项目的有价值的建议及增值服务等)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好的得5分;其余按4分,3分,2分,1分评分,未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 2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0客观分/备注: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0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1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标项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公开招标对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进行了采购。经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评审小组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份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4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5其他相关招标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否(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明细附后:1.4履约保证金乙方否(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1.5预付款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上线运行签字确认,上线运行使用情况确认合格后及时一次性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5.1预付款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1.5.2付款的扣回方式:/1.5.3付款的担保措施:/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第一次付款(预付款):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第二次付款:中期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付款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次付款:终验通过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付款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12个月(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及其指定地点。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交付。1.7.4.1服务配套货物的交付期限:/1.7.4.2服务配套货物的交付地点:/1.7.4.3服务配套货物的交付方式:/1.8.7违约责任:/1.9.1/1.9.2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3.2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各项费用。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见合同专用条款1.6.2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1检验和验收: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进行验收。2.15.3检验和验收:根据合同规定范围提供服务并通过甲方确认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和甲方认可的各项记录复印件,办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手续。2.1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体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5040046】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须提供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证明材料附后。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库房租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