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房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2025)
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宁东基地监测业务执法用房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JC/C250085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1673
二、项目名称: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宁东基地监测业务执法用房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润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桃花源8号楼10号营业房
0951-6981816
60495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宁东基地监测业务执法用房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
604958
604958
是
小型企业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宁东基地监测业务执法用房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宁夏博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3
宁夏润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1.95
宁夏柯源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3.07
宁夏瑞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65.41
宁夏宁东乐居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71.84
宁夏小蜜蜂物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57.77
宁夏美顺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1.15
宁夏友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61.59
宁夏京铁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66.2
银川大自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1.81
六、评审专家名单:李华(组长)、哈晔、马双喜、赵美荣 采购人代表:王杏枝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00元。收费标准:无标准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06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 地址: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宁东基地会客厅后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0951-5918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0951-6891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杏枝 电话:0951-591860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戴芳琴 电话:0951-6891055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 2025-06-27
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宁东基地监测业务执法用房物业服务(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16732.项目名称: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宁东基地监测业务执法用房物业服务3.项目编号:D6400-2025052800000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630000元/年6.最高限价(如有):630000元/年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6-05至2025-06-1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6-27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获得帮助。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7.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8.本项目标的名称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招标公告中的标的名称不作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依据。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联系人:王杏枝地址: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宁东基地会客厅后环保大楼联系方式:0951-59186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戴芳琴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联系方式:0951-6891055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25-06-0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宁东基地监测业务执法用房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2采购人: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联系人:王杏枝地址: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宁东基地会客厅后环保大楼电话:0951-5918608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项目负责人:戴芳琴电话:0951-6891055邮箱:/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4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9项目预算金额:630000元/年元;最高限价:630000元/年元(如有)10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1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不组织13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4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6-27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15开标时间:2025-06-2709:00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16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标价法1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18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否定标原则: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4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19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0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否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否招标代理费:/(如收取,需明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收取形式:/收取时间:21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2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22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按照以下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2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用于标书的远程解密。n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中标后向招标人单独提供。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4.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提前登录“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未在30分钟之内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退回。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Chrome、火狐Firefox、微软Edge(系统不支持IE浏览器)打开“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登录页面。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获得帮助。③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二)无效投标情形: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锁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投标供应商未在30分钟内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解密,予以退回。3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4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投标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6评标方法和标准4.7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8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无。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4其他:/。11.投标报价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及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5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其他开标要求:/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1.符合性审查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3.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26.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招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服务期限: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为一年物业服务费用,本次招标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标准以甲方对上一年服务综合满意度测评结果为准。服务地点: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宁东基地会客厅环保大楼。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清单,包括人工、服务等相关费用,必须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追加任何费用。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考核方式履约。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服务类)标的名称: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宁东基地监测业务执法用房物业服务所属行业:物业管理2、服务标准及要求;标的详细参数:(1)项目概述宁东基地监测业务执法用房16069.68平方米,物业服务区域为办公楼、实验楼、消防泵房、车库等建筑保洁和秩序维护以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物业服务期限3年,预算63万元/年。(2)服务内容与要求人员不低于10人,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1人,要求年龄45岁以下,有两年以上公建类项目物业管理经验;2.专职维修人员1人,要求年龄5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维修经验,专业技术过硬,能吃苦耐劳,能加班值班,须持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3.保洁不低于3人,要求年龄50岁以下,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服从物业公司及甲方工作安排;4.保安不低于5人,要求年龄55岁以下,有保安员证。保洁服务范围及要求1.服务范围办公楼:负责楼道、卫生间、饮水间、门厅、楼梯间、会议室、文印室、没有使用的空房间(定期打扫)、宣传栏、户内外的各种灯饰、灯柱、灯箱及其他公共设施设备的保洁。实验楼:负责楼道、卫生间、饮水间、门厅、楼梯间、没有使用的空房间(定期打扫)、实验室做完实验后及时对实验室进行打扫、宣传栏、户内外的各种灯饰、灯柱、灯箱、通风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设备的保洁。车库及消防泵房:负责车库及消防泵房所有部位、空间、设施设备的保洁。站内院落、广场及道路、外围进站道路的保洁。每年对在用房屋玻璃擦洗不少于一次。每天清运各类垃圾,并保持垃圾桶周围整洁干净;按要求除四害;绿化区域内无各类植物残枝枯叶。定期对各楼内公共部位进行空气消毒,发生疫情时,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增加消毒次数。突发事件和迎接上级检查时的临时保洁任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甲方。定期对化粪池、下水管道进行清掏。2.具体要求:(1)每日对卫生间进行清洁循环保洁,保证清洁无异味。卫生间镜面擦拭干净,无水渍、手印;纸篓放置于便池后方,保持纸篓外观干净、无异味。喷洒空气清新剂或点檀香;大、小便器无污垢,小便器上端无灰尘,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洗手盆瓷面洁净光亮,无污渍、水锈迹、无异味。(2)窗台、实验案台、通风管道及实验设备无积灰、不锈钢扶手无污渍。(3)净水机表面擦拭干净,顶部无灰尘。(4)垃圾桶表面干净,垃圾及时清倒,保证日产日清。(5)室外院落及道路等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无枯枝落叶;门口及阶梯、地面不定期清洁,确保地面光亮、无污渍,雨雪天气及时铺防滑地毯,并摆放小心地滑牌,雨雪天气后及时清扫地面积水、积雪;仔细清扫绿化带、草地上的果皮、纸屑、石块、树叶等垃圾、拾捡烟头、棉签等小杂物。(6)楼梯间台阶、扶手保持干净、无污渍。(7)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泄漏等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处置或上报。(8)配合完成甲方临时调整增加的相关工作。(9)每天对停车场、路面随时清扫,白天专人不间断循环保洁。(10)路灯每半年保洁一次,必要时增加保洁次数;(11)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印迹、无积尘,内侧无积尘、无污迹。(12)每日做好对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分类收集处理垃圾;垃圾箱(桶)内外保持清洁;及时处理并更换垃圾袋,无散乱垃圾,无积水,无异味,各类垃圾运到规定的地方,卫生间无堆积垃圾,对专用运送垃圾器具进行维护;负责对垃圾暂存地进行日常管理,包括清洗、消毒等具体工作。(13)根据甲方工作实际,每年2次化粪池及污水井清掏工作。维修维护服务范围及要求1.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内容及要求(1)负责项目重要场所/各类设施设备的静态标识和状态标识的申请制作和保持。(2)负责对配电设备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日常运行监护和记录工作。(3)负责对弱电系统的运行监视和记录工作。(4)负责处理突发应急事件。(5)负责责任区域的机房设备间清洁工作。(6)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运行管理。(7)供电系统运行管理,各办公室线路改造整理。(8)监控安防设施。负责每季度擦拭监控摄像头灰尘,调整监控方位。(9)给排水系统。负责排查各管路阀门,清理雨水槽、雨落口,雨水蓖,排污泵检查。(10)照明系统的维修与保养;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提供材料,中标企业负责免费维修。(11)门窗维修。(12)办公家具组装、维修、搬运。(13)负责各种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14)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做到全年无责任事故。(15)做好设备的养护工作,供电、给排水、消防等重点设施设备完好率为100%。一般设备完好率达到97%。(16)负责设备的常规维修。所使用备件保持与原设计的品牌和要求(业主审定同意变更的除外)一致。报修及时率100%。接到报修后15分钟到达现场,返修率不大于2%,满意率达到98%以上,维修材料费由甲方提供。(17)收集、保管各种有效设计图纸、使用手册、检测报告,连同各种记录(包括运行、维修、保养记录等)一起建立设备档案。(18)建立设备运行、维修和电子档案。(19)为设备改造、更换向业主提供咨询服务,并在实施过程做好配合、协调工作。2.公用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1)负责本物业项目范围内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消防、机电设备、道路、路灯、停车场、管道、垃圾道)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5)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完好率100%,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完好率达100%。(6)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7)公共区域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道路完好率98%以上。(8)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10)公共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好,完好率95%以上,大型及重要机电设备完好率100%,保养记录齐全。(11)消防系统。负责每天对消防配套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包括探测器、水箱、水泵、消火栓等。①消火栓灭火系统A.每月检查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蝶阀、闸阀、止回阀、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B.每月检查功能:a.启动消防泵,测试管网阀门的严密性能,系统的供水能力和联动启泵功能。有主备泵时,应同时实验主、备泵的供水情况。b.100%实验远距离启泵按钮启动消防泵。c.屋顶消火栓出水,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每月对系统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喷头、报警阀、水源管路、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证完好、无渗漏、有闷盖。②防火门A.每月检查、测试内容a.检查、测试防火门两侧手动按钮功能是否正常;b.检查、测试声光报警工作是否正常;c.检查、测试升降(开合)是否平稳,有无卡死、停顿等现象。d.检查控制箱显示是否正常。3.房屋建筑的维护管理(1)上班期间对各层办公楼、实验楼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2)全部地面(地砖、大理石砖)保持完整,无破损、划痕,完好率98%以上。每天至少巡查一次。(3)天花板出现变形、破损、污染、脱落,及时维修。完好率98%以上。每天至少巡查一次。(4)每天巡查屋顶一次,检查屋顶有无破损、裂缝,漏水。若发现应有专业公司进行维修。(5)小五金件的维修、更换,包括门窗把手、锁具、窗帘吊件,完好率100%。每天至少巡查一次。(6)零星维修及时率达95%以上,合格率达98%以上,维修记录齐全。绿植养护服务范围及要求负责公共区域、会议室、办公室花卉的施肥、打药防虫、浇水等工作;1.包括部分室内盆植布置、养护;2.室内盆植的摆放;3.服务的基本要求:(1)达到室内美化,品种丰富、搭配合理、美观雅致、有一定视觉效果。(2)四季常新,植物生长茂盛,管护到位,没有病株、残株、死株。秩序维护服务范围及要求1.服务范围(1)配备专业的秩序维护队伍,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安保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高度责任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甲方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开展治安巡逻、岗位值守、秩序维护、处突事件、保护甲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甲方工作区域内的安全环境。(2)承担甲方辖区内治安安全、消防巡查、突发事件处置、安全检查等安全工作;加强内部重点区域、部位、点位的保卫工作;做好监控的24小时值守工作(值班室不得留宿无关人员),负责甲方所有技防设备(周界入侵、110报警)的设防、撤防工作和相关记录;(3)消防报警应急出警“跑点”,要求3分钟到达相应位置;(4)乙方安保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执勤,照章办事,仪容仪表规范上岗;对外来人员出入,严格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对进入甲方驻地人员及车辆进行有效证件登记,规范指导车辆管理,对所携带的物品进行查验登记。(5)负责甲方所有部位的检查工作(主要是安全隐患,门窗、电器是否关好),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6)上下班期间,必须值班值守、在门口做好通勤车辆的引导工作,保证甲方门口内外交通畅通,及时清理无关闲散人员。办事人员必须实现电话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放行。(7)建立突发事件工作制度,参加备勤值守,及时响应、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应急事件;(8)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防恐处突等综治演练。(9)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各类应急演练。(10)乙方安保人员发现甲方办公区域内外存在的安全隐患,以规范的整改意见及时报告。(11)做好对电梯运行的日常检查工作,有故障及时与电梯维保企业联系。(12)完成甲方临时调整增加的相关工作。2.具体要求(1)秩序维护员年龄55岁以下,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统一着装。(2)熟练掌握对讲机、净水机、消防器材、监控等设施设备的操作程序。(3)不擅自离岗。(4)使用文明用语。(5)当班期间,不得与甲方恶语相冲和正面肢体冲突情况。(6)按甲方规定时间开关大门。(7)及时劝阻、制止闹事者及带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区域。事件发生3分钟内,秩序维护员要到现场。(8)夜间确保执勤人员在岗,巡查次数不少于3次。(9)发现甲方工作区域有异常情况,按情况正当处置或立即上报。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二、资格审查标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1.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此部分内容需固化到交易系统专家评审环节,对某家投标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时选择以下相应选项,对已标记为无效投标的供应商由交易系统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序号内容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实质性要求;5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6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三、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2.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随机抽取。七、评审因素和标准服务类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项目分值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1投标报价10.0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服务整体构想10.0服务整体构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思路、提出管理服务定位、管理服务目标、管理服务理念等。根据以上内容,管理思路清晰,物业管理相关服务目标承诺齐全得10分;管理思路完整,管理思路有条理的,得7分;有管理思路和承诺、但不完备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3工作思路及目标承诺10.0服务管理方案有服务内容、工作流程、质量标准等。提供的管理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10分;方案内容完整、安排得当的,得7分;有简单的管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4安保服务管理方案10.0安保服务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内容、管理措施、工作流程、质量标准等。根据以上内容提供的安保服务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科学、可行,有工作流程及标准,有停车管理、消防管理相关方案,根据内容完整情况,方案全面、完整得10分;方案基本满足安保服务需求得7分;方案不完备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5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方案10.0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楼宇日常养护、设备运行管理、设备的节能降耗等。提供的维修服务及设备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科学、可行,有设备运行维保计划及保养标准,有各类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方案,设备经营体现节能降耗,根据内容完整情况,设备维保计划且维修服务及设备管理方案完整合理得10分,方案基本完整、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有方案,但不完备得4分;未5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方案10.0提供不得分。6环境维护服务方案10.0环境维护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保洁范围、卫生管理、作业程序、清洁用品使用程序等。根据以上内容方案提供的保洁服务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科学,可行性强,有工作流程、标准及服务质量考核,并且提供完善的清洁消毒方案。保洁方案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全面、合理、详细、适用性强,能充分符合要求的得10分;方案全面、有可操作性和一定的针对性基本符合采购人情况的得7分;有保洁服务方案,但不完备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7各类应急处理预案10.0突发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分工、紧急情况应对流程、各类预防措施等。根据以上内容提供的突发应急预案覆盖全面、合理、科学、应急处理得当,可操作性强得10分;突发应急预案合理、应急处理得当,得7分;有应急处理措施、预案基本齐全,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8管理制度考核机制、档案建立与管理10.0管理制度考核机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管理制度、管理机制、各部门职责清晰,有人员考核标准等。档案建立与管理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档案分类、收集、管理、利用等。根据以上内容,提供的方案科学合理、日常物业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档案全面、详尽、按照考核内容逐年归档,十分规范得10分;规范、内容详实得6分;基本完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9人员配置要求及人员培训、行为规范10.0人员配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位、人数、配置要求等,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效果评估等。行为规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仪容仪表、工作态度、工作职责等。根据以上内容进行评审,服务人员岗位设置科学合理、职责清晰、与采购需求高度契合、服务人员行为规范、培训计划和内容制定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得10分;服务人员岗9人员配置要求及人员培训、行为规范10.0位设置合理,服务人员行为规范、培训计划和内容制定具体,满足采购要求的得7分;任职要求有人员岗位设置、基本的人员培训方案及行为规范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0业绩10.0提供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非住宅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满分1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一)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三)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一、服务内容公共区域及办公楼保洁、化验楼公共区域及实验室保洁、设备设施运行及管理等,具体有:1.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具体包括:给排水、供暖管道及设施,供电线路及设施,空调及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实验室通风、管路、电路的巡查;2.维持公共秩序,具体包括安全监控、现场巡查、门岗执勤;3.物业档案资料管理;4.甲方工作区域内外公共环境卫生产生的垃圾收集及清运;5.室内外维修:(1)乙方负责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小型维修工作,并承担单项单次100元以内(含100元)的维修配件费用;(2)乙方确保在甲方报修当日完成小型维修工作,特殊情况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若遇难度较大的维修工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确定维修时限。6.物业公用环境卫生清洁,包括:(1)包括办公楼(1-4)层走廊、楼梯、电梯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一层大厅、二、三层会议室、三层文印室的卫生清洁,四层信息化监控中心的卫生清洁,以及监控中心的会议接待服务;(2)实验楼公用环境卫生清洁:①每周对在用实验室进行一次保洁服务,包括地面、桌面、窗台清洁。②每月保证对空置实验室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保洁服务。(3)外围包括停车位、楼宇两侧道路的卫生清洁。(4)甲方工作区域内垃圾的收集清运。(5)实行全环境清洁保障,保洁率达98%,垃圾日清一次。袋装垃圾,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6)清洁设施齐全,设有垃圾箱、果皮箱,设施表面干净,无破损、无污渍。(7)清洁工具摆放有序,作业完毕清洗干净,每周两次消毒灭菌。(8)保洁员经岗前培训,统一着装,明确责任区域,实行责任制标准化保洁。(9)排污符合国家标准,外墙无污染。(10)房屋公用部位无乱贴、乱画和擅自占用、堆放杂物等现象。(11)楼道、卫生间器具门窗设施每天清扫保洁2次以上。(12)全日制保洁,场地、公共区域、卫生间纸屑、烟头等废弃物10分钟内清理完毕。(13)卫生用品卷纸、手纸、洗手液等随时保障使用量。(14)室外保洁道路、场地、设施等,清扫、擦拭、拖洗。(15)每周管理人员进行两次保洁检查,记录完整,发现不合格当日内纠正。(16)卫生区域进行消毒灭杀1次/周。(17)每月对空置房间保洁2次,确保空置房屋干净整洁。(18)每年全区域进行灭鼠灭害4次/年。7.绿化养护:物业服务范围内绿化带的浇水、剪枝、打药、施肥等养护服务。二、服务费的支付1.物业服务费为(大写:人民币)。2.本物业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维修申请,出具工作联系单,甲方审核后单项单次元以内(含元)的维修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单项单次元以上的维修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三、服务的变更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要求乙方另行增加服务的,需向乙方出具工作联系单,甲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给乙方,收费标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执行。四、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五、其他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可对本合同未约定的内容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责任单位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决。4、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在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四)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服务对象:□其他:(2)履约验收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每半年或每年进行物业服务考核,按照合同约定考核分值进行履约。(3)履约验收方式由采购方现场履约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项目验收根据项目情况成立项目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由技术、财会等方面的人员组成。(5)履约验收内容合同验收:完成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技术标准。(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五)风险管控措施(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严格响应实施要求(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生命周期负责(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及时调整采购方案(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执行(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电话跟踪中标成交供应商合同的签订履行进度(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服务类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标段(包号):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的(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宁东基地监测业务执法用房物业服务)(标段6400-20250528000002-1)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宁东基地监测业务执法用房物业服务),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宁夏润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5)人,营业收入为(1102)万元,资产总额为(37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宁润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电子签章)09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025年06月27日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投标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注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10润恒物业·值得托付宁夏沺睡业办公物业管理专家格扣除。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填报度数,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业房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