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 软件测评与等级保护中标结果公示(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2025)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第5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255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99-1号(10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壹万伍仟元整(大写)(11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和合同,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天,王育松,刘旭光,冯祥,李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93号
联系方式:0551-62618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玉琳
电话:0551-66223791、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1分58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27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1分

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公示附件.docx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第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255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金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108号徐庄软件园二期聚慧园5号楼12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壹万元整(大写)(1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

服务范围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第4包采购软件测评与等级保护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冯祥,刘旭光,李军,吴天,王育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93号
联系方式:0551-62618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玉琳
电话:0551-66223791、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6分4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27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6分

附件:

公示附件.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255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北京国研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B座12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万肆仟叁佰元整(大写)(34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天,李军,刘旭光,王育松,冯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93号
联系方式:0551-62618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玉琳
电话:0551-66223791、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4分51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27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4分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公示附件.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255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爬山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农业大学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扬州开发区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大厦B座23-24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玖拾万柒仟陆佰叁拾元整(大写)(29076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1包中标人密切配合,5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并通过试运行测试,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运维服务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育松,冯祥,李军,刘旭光,吴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93号
联系方式:0551-62618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玉琳
电话:0551-66223791、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5分27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27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5分

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公示附件.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255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数安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南淝河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A1栋4-5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柒万柒仟捌佰元整(大写)(177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

服务范围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第1包详细设计

服务要求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1包详细设计全部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2包中标人密切配合,中标后1个月内初步完成详细设计,通过评估后,交由第2包中标人实施建设,后期持续完善,6个月内整体完成设计工作,经过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与本项目定制软件开发部分运维相关的详细设计维保服务。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天,冯祥,刘旭光,王育松,李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93号
联系方式:0551-62618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玉琳
电话:0551-66223791、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4分42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27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4分

附件:

公示附件.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十二、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服务范围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杏数据库及应用开发项目第2包建设所涉的全部建设内容。评估的范围应全面,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涉及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信息系统的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及密钥管理、安全管理和密码应用服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服务要求根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信办联合印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信安[2009]14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杏数据库及应用开发项目工作实际需求,对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杏数据库及应用开发项目第2包主体建设基础设施、重要应用等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三级)测评服务,对项目密码应用的合规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本次参于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的系统如下:序号待测系统名称安全保护等级数量1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项目三级1个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和合同,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北方实验空阳)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5日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投标人规范填写。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第5包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78.77/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第2包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5日十、投标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电子签章: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5日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备注1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密码测评服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评估服务2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及厅直单位2024年密码应用安全性评服务采购信息系统商用密码评估服务3交通建设市场一体化综合管理(第5包:密码测评)信息系统商用密码评估服务4安徽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度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信息系统商用密码评估服务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第2包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假:将依法承担安订任投标人电子签章金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日期:025年6月25日中国执行信EvAm失信被执行招标投标资信市十、投标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电子签章:金盾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5日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备注1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江苏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一期)软件测试服务软件测试/2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玄武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软件测试服务软件测试/江苏省气象信息中心2022年江苏省洪地质灾害防5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度省农业农村厅关键网络及重要系统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等级保护测评6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包1)等级保护测评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554十二、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服务范围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第4包采购软件测评与等级保护;服务要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本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就本单位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项目进行等级保护测评。测评单位应依据相应等级的安全保护测评要求及行业的特殊安全需求,对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进行等级保护符合性测评。测评内容涵盖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数据安全与备份恢复、安全策略和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信息安全的各个层面。软件测评服务:针对安微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项目所涉及软件内容提洪软件测评服务,评估项目的完成情况,客观公正评测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项目合同以及设计方案的要求,验证系统中的功能、性能、安全性是否达到建设目标,最终形成项目的软件测评报告,作为该项目验收的依据。本次参于测评的系统如下:序号待测系统名称安全保护等级数量1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项目三级1个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金盾检消专股份有限日期: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投标人规范填写。605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第4包金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90/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第3包北京国研科技咨询有限公司84.43/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第2包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备方须提供)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大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北国研利技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年6月25日十、投标业绩承诺函2图迎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文件中所提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0010362635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电子签:北京国研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925日序号项目名称号范围备注1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数字设施农业(设施园艺)创新分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信息化项目监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3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一海淀区文明城区创建智慧管理平台项目监理信息化项目监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4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信息化建设咨询与监理服务项目信息化项目监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5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财务集中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信息化项目监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6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生态环境部建设部分)监理服务项目信息化项目监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十二、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服务范围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北京国研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5日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投标人规范填写。十二、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服务要求依据省数据资源局《关于安微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皖数资项目函(2025)65号)批复内容和第1包的详细设计成果,完成硬件设备购置、定制软件开发、成品软件购置、数据治理开发等建设内容。项目在安徽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建设,建成后供全省统筹使用,市县不再重复建设。相关应用发布到“皖政通”。项目复用行政区划、组织架构、政务人员统一认证等10项组件,沉淀土壤数据展示服务、土壤数据评价服务等2项组件。要规范编制、动态更新数据架构,及时将相关数据归集到安徽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按《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完成项目的开发实施、培训、运维等工作。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1包中标人密切配合,5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并通过试运行测试,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运维服务服务标准整体项目建设必须满足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的各项具体规范、标准和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投标人电子签章:爬山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25日57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投标人规范瑱写。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爬山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第2包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爬山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5日2南京农业大学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第2包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拉责佐L投标人电子签章:京农业大常日期:2025年6月25日十、投标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1投标人电子签章:爬山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5日-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备注1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制图及报告编制1、制作土壤属性制图。根据土壤普查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及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耕地质量处的要求,绘制江苏省土壤属性图。2、编制土壤属性制图报告。在完成土壤属性制图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工作报告。3、按要求建立相应数据库,并参照《xx县(市、区、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提供简要报告。/2徐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开展市级成果汇总工作,形成数据及数据库、图件及报告等成果。市级成果覆盖全市范围(含试点县新沂、非涉农区),并对非涉农区形成专题报告/3宿迁市第三次全国土成果报告、专题成果及搭建市级成果/壤普查成果汇交采购项目应用平台4镇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成果汇总项目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开展市级成果汇总工作,形成数据及数据库、图件及报告等成果,并提供必要的数据处理运行设施等。市级成果覆盖全市范围,并对非涉农区形成专题报告/非5焦作市耕地质量保护中心焦作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包一焦作市(六县市及五城区)数据与数据库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边界核验、制书出版、成果应用及国家、省、市、县要求的其他工作等。....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的(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第2包,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爬山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1人,营业收入为1796.25317万元,资产总额为6087.96054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爬山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5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59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5.填写示例:某标的名称(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如软件和信总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某企业,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第2包爬山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农业大学联合体75.37/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第2包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安徽系统泉成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5日十、投标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电子签章:安徽数安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日期:5年月5日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备注1“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第1包详细设计服务信息化软件设计类项目2药品执法一体化应用项目第1包定制软件详细设计信息化软件设计类项目3安徽省事业单位工资综合管理应用开发项目第1包定制化软件详细设计服务信息化软件设计类项目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第1包安徽数安系统集成有限公司81.5/十二、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服务范围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第1包详细设计服务要求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1包详细设计全部服务要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2包中标人密切配合,中标后1个月内初步完成详细设计,通过评估后,交由第2包中标人实施建设,后期持续完善,6个月内整体完成设计工作,经过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与本项目定制软件开发部分运维相关的详细设计维保服务。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徽数安页统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5日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投标人规范填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应用开发 软件测评与等级保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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