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服务 物业服务 保安服务 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中标结果公示(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5-0030

二、项目名称:2025年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鼎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91320282MA20N23G10
新街街道氿滨南路88号
91.91
13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年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宜兴市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起2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莫群逸、沈伟、薛俊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审总得分与排序如下。

排序
供应商
评审总得分

1
江苏鼎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91.91

2
江苏康之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7.67

3
江苏陶都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60.1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新街振兴路305号
联系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15301532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宜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宜兴市陶都路125号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510-87951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510-8795173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JSZC-320282-JZCG-C2025-0030采购文件.doc

(八)中小企业声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的2025年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承接商(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2025年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物业管理江苏鼎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871898.15753.09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江苏鼎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注:(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供应商应完整准确填写上表相关内容,其中“企业类型”一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选择其一进行填报,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3.6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磋商文件(电子标)项目名称:2025年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5-0030采购人: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集采机构: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报价邀请函-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18-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5-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0-第一章报价邀请函受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委托,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2025年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JSZC-320282-JZCG-C2025-003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序号事项内 容1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2025年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 2.项目编号: JSZC-320282-JZCG-C2025-0030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评审方法:参照综合评分法5.预算金额:132万元6.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7.项目类型:服务类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9.集中考察或答疑:无2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磋商文件1.获取时间:本磋商文件有效获取期限以本项目采购公告中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为准。2.获取地点:请有报价意向的供应商在磋商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在磋商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磋商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磋商文件。3.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4响应截止时间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更正公告修改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报价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3.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评审结束后,详见成交结果公告。5磋商保证金1.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6限制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以报价无效处理。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7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登录“苏采云”不见面交易系统,通过相应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异议及回复等交互环节。交互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发生故障、CA锁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而导致出现不稳定、中断、失效、超时等情况,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随时接受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磋商小组的相关询问。8联系方式采购人单位名称: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单位地址:新街振兴路305号联系人:纪耀东联系电话:15301532333集中采购机构单位名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兴市政府采购中心)单位地址:宜兴市陶都路125号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0510-87951735“苏采云”客服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苏采云”客服,联系电话:17361717606、17312952101;或在“苏采云”系统中发起在线人工客服请求。财政监管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内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和保护。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支机构直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2.2磋商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有效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负责人”,若为自然人的指自然人本人。2.3本磋商文件中的采购与招标、供应商与投标人、优惠政策与扶持政策,分别为同一概念或意思。2.4本磋商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来”、“以下”、“不少于”、“不超过”,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高于”、“少于”、“超过”,不包括本数。3、政府采购政策3.1政府采购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3.2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3.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具体品目以“★”标注),且获得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获得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产品。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到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产品的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无效。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具体品目未以“★”标注)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3.4本项目中如有涉及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当按《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文件执行。招标(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采购人应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3.5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供应商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信部共同发布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需求标准。《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在满足《需求标准》的前提下,如磋商文件中有其他要求的,供应商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在履约验收管理时,可对所提供的七种软硬件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3.6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6.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小微企业”是指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由联合体主体单位出具中小企业声明。3.6.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根据采购项目类型,服务类项目,只对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是否为中小企业进行认定,不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3.6.3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评审时不予报价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及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须在《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是否存在上述关系,如未进行明确的亦不得享受价格扣除。3.6.4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①对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准确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并明确企业类型(中型、小型或微型),否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新成立企业时间认定以相关部门颁发证书的发证、登记日期为准,应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认可。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②对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供应商,应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对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同时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只享受一次针对小微企业的价格优惠。3.6.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报价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4.2本次采购,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所有供应商不收取服务费用。5、保密要求5.1采购各方当事人,对采购活动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6.1磋商文件包括采购公告和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及其附件,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联系解决。6.2磋商文件如与采购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磋商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工具中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说明与本磋商文件格式、说明不一致的,以本磋商文件格式、说明为准。6.3相关网站公告、公示信息如有不一致的,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6.4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在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7.2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苏采云”系统或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更新上传响应文件或未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报价材料不符合本项目相关采购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成交)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8.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性证明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8.2供应商所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要求以及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与格式”。9、报价9.1所有采购活动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9.2供应商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中的给定格式模块为准,完整、正确填写磋商报价表。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9.3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响应文件的制作10.1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报价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无效报价的风险。10.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0.3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10.4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电子响应文件11.1供应商“账号注册”及CA办理11.1.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①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选择供应商版块,点击“用户注册”按钮,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需在系统中填写资质信息并提交。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进入界面。②办理“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指南链接: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③CA驱动下载:在“苏采云”系统账号登录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11.1.2完成“苏采云”系统账号注册的供应商方可在“苏采云”系统中进行CA绑定。登录“苏采云”系统,插入CA后,点击【账号设置】——【绑定CA】。11.1.3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11.1.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苏采云”客服,联系电话:17361717606、17312952101;或在“苏采云”系统中发起在线人工客服请求。11.2完成项目参与,上传响应文件11.2.1供应商可在项目磋商公告附件中查看磋商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从“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磋商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系统中下载的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苏采云”系统完成提交,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对磋商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11.2.2电子响应文件将作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电子档案保存,电子档案与纸档案具有同等效力。11.2.3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责任。12、响应文件的拒收12.1拒绝接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真实性13.1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应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3.2如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磋商小组视情况或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中某材料的原件、其他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数量等相关要求,予以提供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以上要求予以提供的,将视同该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无该材料的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则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该材料上未实质性响应(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的90天(含截止当日)。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5、响应文件的退还1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6、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6.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活动。16.2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1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17、报价无效的确认17.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签署或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3)响应文件中有磋商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或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供应商拒绝修正的;(7)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供应商不能应磋商小组要求在给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属于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9)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0)提供虚假材料(含虚假承诺)的;(11)电子响应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无法评审的;(12)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13)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联合体报价、成交后分包(如有)18、联合体18.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8.2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即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中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如有)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响应文件其他地方需要供应商签名或盖章的,只需主体单位进行签名或盖章。18.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非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8.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报价均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19、成交后分包19.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须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五、采购活动20、采购活动20.1采购人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采购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0.2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供应商名称。开标过程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进行记录,由相关工作人员和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0.3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涉及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无故障。21、磋商程序21.1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即评审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21.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其报价无效。21.2.1资格性审查是指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1.2.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限制期内),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若在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不到供应商企业信息的,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作出的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为准。21.2.3符合性审查是指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报价。21.3磋商小组确定磋商程序和磋商内容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实质性要求,作无效响应处理。21.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第2次磋商报价(即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供应商未及时在系统中填报并确认最后报价,视为放弃磋商资格、退出磋商,其报价无效。21.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其报价无效。21.7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确认或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其报价无效。21.8澄清有关问题。21.8.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发起询标,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8.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1.8.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及时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集中采购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2.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2.3集中采购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2.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成交的供应商可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法选取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23.2评审结束后,采购人依照法律规定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3成交结果确认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3.4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5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4、采购终止24.1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六、磋商保证金2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七、签订合同26、签订合同26.1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施工现场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一旦成交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导致报价成本的变化,成交价格将不会得到调整。26.2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合同进行公告,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备案。成交供应商如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财政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及财政部门可延期签订合同。26.3签订合同书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为依据。26.4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电子履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与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26.5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6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须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并向采购人书面申明放弃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视情况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财政监管部门将视情对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的,参照前款进行处理。27、“政采贷”、履约保函27.1成交供应商可采用合同融资形式,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27.2履约保函,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八、报价行为及报价产品28、报价行为及报价产品:28.1供应商的行为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28.2提供的服务及产品、产品安装(施工)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及要求。28.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供应商成交后,在供货期内如遇产品平滑(自然)升级,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平滑升级商品不补差价(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28.4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出具的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应当能实质性证明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要求,且均应在有效期限内,即有效期限应覆盖响应文件评审当日。28.5若本次采购包含软件开发,涉及源程序、源代码(包括今后升级后的源程序、源代码),数据库结构图、表间关系、开发文档、安装程序(制成光盘)的,成交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供,软件版权归采购人所有。28.6若本次采购包含软件开发,需要与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系统进行对接的,在采购人负责沟通协调,保证相关端口免费开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完成相关对接工作。同时,须充分考虑采购人今后的系统扩容升级要求,免费开放相应的端口。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和磋商文件的规定以及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相关承诺,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并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十、质疑处理30、询问30.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也可以向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30.2集中采购机构不负责向任何供应商解释评审情况。31、质疑31.1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质疑”相关内容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同一项目下的不同采购包,供应商只能对其参与的采购包提出质疑。31.2质疑答复责任主体:(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采购程序及流程操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也可以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31.3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供应商应当收到采购文件期限和采购文件公告届满期限均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质疑函(仅限于原件)的,被质疑人将不予受理。31.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被记入江苏省和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32、投诉3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报价邀请函中的财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一、服务要求本项目是宜兴市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物业服务项目,相关技术要求如下,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采购内容一)项目概况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大楼)位于新街街道绿洲路9号,下辖1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辐射环科园及归径两地并相对居中。新中心由7层的综合楼和4层的裙楼组成,总投资约1.4亿元。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左右(地上10603.8平方米、地下4133.21平方米)。编制床位60张,年门急诊量约9万人次,开设了内科、外科、全科医疗诊室、中医科、康复科、妇科、急诊室、抢救室、犬伤门诊、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输液室、留观室及相关检查科室。新中心设施设备较为齐全,配备有先进的联影CT机、悬吊式DR机、自动发药机、迈瑞多功能彩超、便携式彩超等设施设备,另外还配有专业的康复设备和妇科医疗设备。二)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服务。三)项目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序号岗位数量备注1项目经理1人消控室保安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门岗保安3人3大厅保安1人4消控室保安2人5保安员(机动)1人6保洁员领班1人7保洁员3人注:1、以上项目配备人员年龄均应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并为供应商所属人员。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2、以上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至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为止,响应时须提供项目经理、消控室保安员身份证扫描件。3、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配置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至采购人处备案。若有人员变更,需要经采购人同意。4、以上人员不得重复担任不同岗位。四)岗位服务要求等4.1岗位服务要求4.1.1项目经理①负责领导全体服务人员开展物业服务,对项目整体服务进行统筹安排,对不合格的服务事项进行处理纠正和跟进督促;②负责与采购人进行对接,定期走访了解采购人的需求和满意度情况;③负责员工的考核和培训,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4.1.2环境保洁人员①负责物业服务范围所有设备、设施、道路、绿化、楼梯间、电梯等的保洁工作;②负责垃圾收集工作;③负责配合各类卫生检查和特殊情况的保洁工作。4.1.3秩序维护员①负责维持服务区域的内治安秩序工作;②负责区域内的巡逻工作,及处理各类突发事件。③负责门岗、地下进出口安全把控,进出访客人员实行询问、核实、登记制度。4.1.4消控员①负责对消控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日常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检测工作;②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故障信息登记等工作;③发现问题,准确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情况记录,并向相关领导汇报;④发生火灾应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同时拨打119,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详细记录。4.2考核奖惩办法根据《宜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新街街道物业管理工作实际,以物管办为考核牵头部门,会同属地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物业管理监督考核小组,负责对社区卫生防疫中心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根据月查、季评、年考核等措施进行打分。(一)、考核办法:考核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设定总分100分,分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内容参照详见《新街街道物业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后附)。1、日常考核:日常考核主体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外包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的监督和考核,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日常打分。2、季度考核:由物管办牵头,第三方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季度打分。3、年度考核:按照日常考核分和季度考核分的平均分进行计算,其中日常考核分占年度考核分的40%,季度考核分占年度考核分的60%。(二)、考核标准①考核等级为优,得分在95分以上的,则全额发放季度服务费。②考核等级为良,得分在85分--94分之间的,每扣1分扣罚乙方当季度服务费总额的4‰,依次叠加。③考核等级为中,得分在70分--84分之间的,每扣1分扣罚乙方当季度服务费总额的8‰,依次叠加。④考核等级为差,考核得分在69分以下的,扣除当季度服务费的60﹪,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拨付服务资金。限期整改合格后,下季度考核、服务资金拨付等继续按照规定实施;限期整改不合格的,扣除乙方下季度考核分数15分,直至整改合格。⑤全年连续2个季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直接解除合同。1、在本年度内物业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酌情扣1~5分。①因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扣5分,受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4分;②因失职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扣3分;③因失职给业主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④镇建设局、属地社区交办的事项,无故久拖不能完成的扣1分。⑤因失职造成的业主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有一起扣0.5分。⑥被上级部门检查通报或是媒体曝光的,确属项目乙方工作失误或失职,分别在当季度总分中扣5分;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群众反复投诉,在当季度总分中扣2分。4.3安全操作规范①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②了解并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职责执行;③如发生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宜兴市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考核标准序号项目 (分值)内 容管理要求分值1基础管理 (15 分)人员管理物业人员按招投标文件和实际岗位配备到位,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服务热情主动4日常服务设置物业工作站,设立 24 小时值班服务电话。有完整的报修和回访记录4投诉处理有完整的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处理医患和使用人投诉,记录完整,满意率 90%以上,无物业问题引发上访事件4规章制度建立对物业人员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并上墙公布。各类物管方案、台账资料齐全完善。录用人员需向采购人备案,统计的相关数据与资料及时上报采购人32清洁管理 (35 分)医疗场所、病房、 卫生间达到专业清洁与消毒,不发生交叉作业,保证台面、地面无积水、 污迹。3大堂、门口走廊随时保持干净、无污渍、无尘、尘渍、痰渍、烟头、杂物等,保持光洁明亮。3楼道保洁确保楼层通道、楼梯台阶、扶手、瓷砖烟灰筒、垃圾箱等干净, 无杂物、积灰、蛛网、无乱张贴、乱涂写、无异味、无痰渍等3电梯保洁确保电梯轿厢内整洁,随时保持无手印、无污渍等;电梯箱内照明、天花板无蜘蛛网、无污渍;电梯箱内不锈钢内壁、按钮无手印、污渍、随时保持不锈钢亮丽的金属光泽、无蛛丝、无灰尘;电梯机房整洁,无明显积灰、无乱堆放3办公室地面无尘、无杂物,皮质、木质无用具洁净明亮3临床、医技科室1)将病房污被服收至污衣间、与衣物收发工一起清点被服:及时收走病房污被服,保持病房整洁;每天送洗与回收被服数目相符;2)负责为病人打开水、抹床头柜及病床卫生清理:每天打开水 2 次;床头柜、床单位擦拭 1 次/日,做到一桌(床)一巾一用一消毒。3)与输送医疗垃圾者对接签名:医疗垃圾按要求分类装好并对接签名。4)空气消毒机过滤网、空调过滤网清洗:每月清洗 1 次8外围、天台及地下室无落叶、杂物、无卫生死角;各种水井、沙井、排水沟保持通畅,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异味,井盖无明显污渍;垃圾箱无尘渍、无痰渍,无堆积溢出,无异味。3绿化带、 道路保洁道路无坑洼,道板砖无损坏,无垃圾污迹杂物;绿化带内无明显垃圾、果皮、漂浮物、枯枝等3门卫、岗亭门卫、岗亭干净、整洁,没有无关物品;3垃圾收集与处理及垃圾桶、垃圾棚收集点及垃圾桶无污迹、无散落垃圾、无明显异味、无蚊虫滋生,垃圾桶、箱干净无积灰、污迹、完好无损。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33房屋共用 设施、设备 维护与管理 (30 分)房屋管理有完善的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无破坏主体结构等情况,及时处理 采购人的报修工作,按照维修管理规定执行。3给排水设施水箱、蓄水池盖板完好无损坏,每年做好清洗工作,有记录3公共照明泵房整洁无杂物,各类水泵运作正常,管道及阀门配件完好、无损坏、渗漏、锈迹3每月清扫一次明沟,无堵塞。清扫有记录,多层安置房梅雨季节前清扫一次露台天沟;疏通一次露面窨井,化粪池每年清理一次2窨井无损坏、无缺失,安装到位,不影响行人与车量通行2雨水管污水、给排水管无堵塞、排水畅通2每月检查公共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状况,并做好记录,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2电梯公共照明灯具开关等无损坏,使用正常2做到一梯一档;有应急救援预案。在接到报警信号半小时内联系维保单位,排除故障,有记录3消防消防控制中心24 小时值班、消防器材及相关设备每日安全巡查检查。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完好、齐全,确保正常使用,并及时维修,有记录,无失窃、私用等情况。灭火器定期检查更换药粉,确保有效使用3监控每月按规定检查监控设备,有记录,如有损坏及时修复2监控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处理,情况处理有记录;禁止无关人员在内,保持室内整洁,无杂物堆放34安全防范 (20 分)门岗24 小时监控中心值班、定点值勤、院内巡逻,有值班,交接班记录;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医院进行登记,查验相关证件。对贵重物品、大件物品的搬出需要查验相关证件,核实身份,核对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记录4巡逻在室内外安保巡视,每班不少于 1 人,反复、交叉进行,确保安全。4交通秩序车辆停放有序、秩序井然。 保证停车场秩序井然,无社会闲杂车辆、蓝牌车停放。4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无路障;对于火灾等突发事件要有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活动4其他方面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如物品遗失、突然死亡、打架斗殴、流氓滋扰、医患冲突、精神病人出丑、抢劫、爆炸、艾滋病人闹事、狂犬病人发作等事件防范预案。4合计100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2年。2、服务地点:宜兴市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街街道绿洲路9号)。3、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组织验收,具体验收办法详见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4〕7号)。4、付款步骤:每季度支付均按投标人(供应商)季度报价七折进行结算,服务期满后的30日内支付剩余资金。三、实质性要求本章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基准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低于该基准要求(负偏离)的报价,供应商应对此基准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可高于此基准要求进行报价,偏离情况在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列明。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1部分评审方法1、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2、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标标准分别评定供应商的分值;各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抽签确定排序。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排名第一,以此类推,按排名先后顺序选取3名成交候选人。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3.6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不做价格扣除。第2部分评分标准一、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73分商务部分12分价格部分15分二、评审内容和标准:评审内容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技术部分1管理服务方案110人员配置及管理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方案细致全面,内容科学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10分;方案较全面,内容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6分;方案一般,内容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2管理服务方案210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及治安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方案细致全面,内容科学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10分;方案较全面,内容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6分;方案一般,内容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3管理服务方案310内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分工、职责、工作流程的科学、可行性,各类规章制度的健全规范性:方案细致全面,内容科学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10分;方案较全面,内容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6分;方案一般,内容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4管理服务方案410日常管理方案(保洁、保安服务等)及考核标准、措施、奖罚淘汰机制等方面的合理性、可行性:方案细致全面,内容科学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10分;方案较全面,内容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6分;方案一般,内容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5应急措施方案110群体性事件应急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0分;方案较全面具体,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6分;方案一般,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6应急措施方案210服务范围内排水、排污管网阻塞应急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0分;方案较全面具体,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6分;方案一般,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7应急措施方案33发生火警、盗警时应急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全面具体,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一般,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8应急措施方案43台风、雨季时应急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全面具体,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一般,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9应急措施方案53设施设备故障应急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全面具体,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一般,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10服务承诺4服务承诺(包括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合同到期时退场等)的全面性、可行性等: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方案较全面具体,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一般,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商务部分1业绩6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物业管理项目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完整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2体系认证12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体系认证22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4体系认证32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价格部分1磋商报价15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注:因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磋商报价。备注: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①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报价②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报价50%的,即报价③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报价④其他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将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报价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审查相关情况在评审报告中予以记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以(采购方式)对2025年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进行了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审,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确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项目名称:;1.2.2项目数量:;1.2.3项目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由于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甲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1.6.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1.8.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1.8.2本合同一式叁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报送财政监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磋商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技术成果归属甲方。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5.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5.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5.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质量保证2.6.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6.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8合同变更2.8.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8.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如磋商文件中甲方接受成交后分包,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0不可抗力2.10.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0.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0.4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2.10.5“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例如地震、台风、洪水等;某些政府行为,例如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行政措施;社会异常事件,例如罢工、战争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2.11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2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3合同中止、终止2.13.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3.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4检验和验收2.14.1乙方按照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定期进行验收;2.14.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通知和送达2.15.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5.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若有)2.17.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交纳成交合同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2.17.2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7.3如果甲方未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相关责任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与格式第一部分响应文件内容一、资格证明文件序号评审项目评审要求审查因素1资格声明函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给定格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或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可不提供)。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7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供应商企业信息已录入以上网站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企业信息未录入以上网站的,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作出的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为准)。详见第一章《报价邀请函》8中小企业声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给定格式;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无需提供)。9特定资格要求无。10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给定格式;如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须提供,否则无需提供)。11分包《分包情况说明》(给定格式;如采购人接受分包且供应商有分包意向的须提供,否则无需提供)。(1)说明:上述资格证明文件1~6项必须全部按要求提供(有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给定格式的要求正确填报并提供,相应格式见本章第二部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如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其中第5、6项如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如因新成立确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如采购的项目中有多个采购包,供应商应当按照所参与的采购包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资料,不同采购包的响应文件资料不混用且不作为评审依据。(2)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8项,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有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详见第一章《报价邀请函》),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指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指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9项,如本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必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文件无效。(4)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10项,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中:第1、2项可由联合体主体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供;第3、4、5、6、8(如有要求)、9(如有要求)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5)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11项,如采购人接受分包且供应商有分包意向时,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中:第1、2、9项由供应商提供;第3、4、5、6、8(如有要求)项,各方均须提供。2、符合性证明文件及评审因素(一)符合性证明文件序号评审项目及评审要求审查因素1磋商报价表(“苏采云”系统中给定格式)符合性证明文件(报价符合性)2明细报价表(给定格式)3响应函(给定格式)符合性证明文件(商务符合性)4承诺书(给定格式)5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给定格式)符合性证明文件(技术符合性)6《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说明:(1)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第1~5项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有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给定格式的要求正确填报并提供,相应格式见本章第二部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第6项,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如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无效。(3)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第6项,本项目如有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文件无效。(4)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第1~5项可由联合体主体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供。第6项按《采购需求》中的相应要求(如有)进行提供。(二)评审因素1、《评审方法与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三、企业报价折扣证明序号评审项目评审要求审查因素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做价格扣除。/3第二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参考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5-0030投标人:日期:二、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5-0030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2025年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详见响应文件元总价(大写):供应商(电子签章):注:因“苏采云”系统自带“磋商报价表”模块供应商须按“苏采云”系统中给定的模块格式,完整、正确地进行填报(具体位置为“基本目录”——“磋商报价表”),此处可不用再重复填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及表中所填的报价均将以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自带的模块格式中填报的为准。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给定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我公司参加贵单位本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5-0030)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提交响应文件时不存在有效期限内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同意监管部门做出的相关决定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电子签章):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5-0030)的响应报价,以我方名义签署、确认、澄清、提交、撤回、修改相关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被授权代表已知晓并接受委托事项。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办理的事项(在委托期限内)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供应商(电子签章):五、中小企业声明函(给定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的2025年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承接商(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2025年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物业管理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注:(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供应商应完整准确填写上表相关内容,其中“企业类型”一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选择其一进行填报,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3.6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注: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六、联合体协议书(给定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5-0030)的报价。现就联合体报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联合体主体单位名称)为本次报价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单位的名义参加报价。2、联合体主体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主体单位在整个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其他: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事务结束且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主体单位(盖章):成员单位(盖章):注:如采购人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否则无需提供。七、分包情况说明(给定格式):分包情况说明我公司根据本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5-0030)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承担主体为,拟分包合同金额元,占报价比例%,且我公司承诺分包承担人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供应商(电子签章):注:如采购人接受分包且供应商有分包意向的,应提供有效的分包情况说明,否则无需提供。八、明细报价表(给定格式):明细报价表项目名称:2025年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5-0030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价(元)合计报价(元)合计总价 (元)供应商(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应当根据“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详细填写明细报价表,须包括本次采购的所有细项及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如本表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九、响应函(给定格式):响应函致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收到你们本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5-0030)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报价。1.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服务,总报价详见《磋商报价表》。2.我方已对照采购要求,填写了报价服务的偏离情况,详见《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3.我方参与报价即表示认可并遵守本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不再对磋商文件及相关补充更正文件提出质疑和投诉。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的60天(含提交截止当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与贵方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4.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按地点,完成服务任务。5.我方愿意根据贵方及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的原件及相关证明性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6.我方认为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我方绝不放弃成交资格。7.我方愿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8.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愿意遵守磋商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按采购人的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9.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10.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1.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不填写视为无。12.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电,请联系:地址邮编传真办公电话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联系人手机号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供应商(电子签章):十、承诺书(给定格式):承诺书(供应商名称)针对本项目JSZC-320282-JZCG-C2025-0030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全新合格品,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对于成交产品的包装将严格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3.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按《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文件执行;所提供的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均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指标及标准。4.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按规定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如非强制性标准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优先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或者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5.根据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简称《需求标准》)规定,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所报产品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在满足《需求标准》的前提下,如磋商文件中对七种软硬件有其他要求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所投产品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如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履约验收管理时,对所提供的七种软硬件进行验收,且必要时将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予以配合。……(供应商如有其他承诺的可在此处添加)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十一、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给定格式):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2025年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5-0030序号标的名称采购要求报价响应正偏离/负偏离供应商(电子签章):注:(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相关要求,将自身响应的偏离情况(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详细填入上表,并注明“正偏离/负偏离”;若未填写上表,视为完全响应。(2)“正偏离”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货物)响应情况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货物)响应情况劣于磋商文件要求。十二、项目人员配置清单(参考格式):项目人员配置清单项目名称:2025年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5-0030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名称学历职称资格证书是否驻扎现场12345678910… …注:1.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2.应按磋商文件要求配备项目人员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满足项目的基准要求,否则报价无效。3.上述人员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供应商(电子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服务 物业服务 保安服务 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