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羊养殖基地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6-27 17:07:16

存证哈希值:

17D7AAA94307DDDBCC7168E1546C057C6222A4E50686B25040343E9BD867F5D9

区块高度:

10559559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5-102

2、采购项目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JGZJ-采购-2025128001001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建设饲料青储池约2500立方,粪污处理池约750立方,直径300mm输尿地埋道60米,槽沟20米(宽2米、深2.5米,含盖板),40米传粪带和1.5KW电机1台等。

济源市誉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济源市下冶镇三教村

1,931,439.59



评审总得分:84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建设饲料青储池约2500立方,粪污处理池约750立方,直径300mm输尿地埋道60米,槽沟20米(宽2米、深2.5米,含盖板),40米传粪带和1.5KW电机1台等。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张利倩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豫2412024202502042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红波、孙雪涛、权素云(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8,7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和《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如对上述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二号楼

联系人:郭沛、权素云

联系方式:0391-6835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源市愚公路与科技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科灵电器五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0391-6635573、175391355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沛、权素云

联系方式:0391-6835335

附件:

开标记录表.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6.评分汇总表.pdf

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pdf

开标记录表标段编号:JGZJ-采购-2025128001001标段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供货期缺陷责任期磋商保证金承诺函质量标准采购政策绿色建材占比备注1河南省辽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93598.68合同签订后90日内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已提交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或视为小微企业38.62%2林州中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994478.24合同签订后90日内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已提交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或视为小微企业23.673济源市誉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992177.26合同签订后90日内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已提交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或视为小微企业75.54开标时间:2025-06-2708:30第1页/共1页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嘉铭咨询JIAMINGZIXUN采购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5-102入场交易编号:JGZJ-采购-2025128采购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限公司二零二五年五月特别提示1、供应商注册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办理,才能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用户重新注册入库的通知”、“公共服务-营商环境”中“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互认工作”。2、开启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标,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采购活动现场参加磋商会,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济源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后15分钟之内,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公共服务-下载专区-不见面开标代理投标人操作手册;3、响应文件制作3.1、供应商凭CA密钥、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项目所含格式(*.jyzf)的磋商文件。3.2、供应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等栏目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3.3、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3.4、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网站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3.5、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图片等资料应清晰可辩,否则因无法辨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ytf格式),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响应文件的上传,请各供应商尽量提前一至两天上传响应文件,因响应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7、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jytf格式和*.nj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3.8、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4、澄清与更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告知供应商,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磋商文件和答疑文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5、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在响应文件开启前具有保密性,代理机构无法获知潜在供应商名单,如有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将无法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或者修改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6、如供应商本项目使用CA密钥操作,则本项目全过程使用CA密钥,不要CA密匙、标证通跟电子营业执照共同使用。特此声明。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第四部分磋商办法第五部分评审标准第六部分磋商项目要求第七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7日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编号:济源采购-2025-102入场交易编号:JGZJ-采购-20251282.项目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995287.53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1995287.531995287.535.采购需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建设饲料青储池约2500立方,粪污处理池约750立方,直径300mm输尿地埋道60米,槽沟20米(宽2米、深2.5米,含盖板),40米传粪带和1.5KW电机1台等。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材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4为该项目前期提供过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6日00:00至2025年06月26日23:59。2.获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3.获取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不接受其他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登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交易主体账号进行获取。如果是初次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界面按要求说明进行注册。在注册时请仔细参考操作手册,根据要求对内容进行填报并上传。否则《会员注册审核》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08:30;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济源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五、开启:1.开启时间:同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开启地点:同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六、公告期限: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和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网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申请人等同于供应商(潜在供应商)。2.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财库〔2019〕9号文件、财库〔2020〕46号文件、财库〔2022〕19号文件、财库〔2014〕68号文件、财库〔2017〕141号文件、财办库〔2023〕52号、财库〔2024〕36号。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请各供应商(投标人)提前办理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提前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请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响应(投标)文件的上传,请各供应商尽量提前一至两天上传响应文件,因响应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电子响应文件外,采购活动时不再接受非必要的纸质文件、资料等。技术支持请联系:电话:0391-5507018和QQ:515146523(工作时间)信安CA锁咨询:电话:189391486454.变更:本项目如有变更,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和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网相应栏目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供应商注意随时关注。5.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由成交供应商以公司账户银行转账方式交纳。6.各供应商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济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入库手续后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7.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标(投标正文模块)“明标”和技术标(技术标文件模块)“暗标”分开编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二号楼人:郭沛、权素云联系方式:0391-68353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济源市愚公路与科技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科灵电器五楼人:***联系方式:0391-6635573、175391355733.项目联系方式人:郭沛、权素云联系方式:0391-6835335发布人: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6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二号楼联系人:郭沛、权素云联系方式:0391-68353352代理机构: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济源市愚公路与科技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科灵电器5楼联系人:***联系方式:0391-6635573、17539135573邮箱:hnjm6688@126.com3采购项目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GZJ-采购-2025128采购需求:详见“第六部分磋商项目要求”预算金额:人民币1995287.53元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5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材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4为该项目前期提供过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6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1.信用记录的查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进行查询。2.信用记录的查询使用:2.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郑重提醒、明确告知:拟参加本项目的供6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信息平台渠道进行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要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后,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进行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3.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串通投标处理处罚信息共享和互认,2022年01月以来,工程领域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处理处罚结果,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可以直接采信。4.如供应商有上述情形已被撤销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撤销处罚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因存在上述情形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现场考察:不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8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9承诺函: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磋商保证金承诺函、质量保证承诺函、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内容详见商务标响应文件格式第九“承诺函,不提供者视为无效响应;不能按照承诺函履行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0磋商有效期: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1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08:30(北京时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济源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2签字或盖章要求:见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递交:1.供应商凭CA密钥、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项目所含格式(*.jyzf)的磋商文件。2.供应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等栏目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包含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的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上传时,商务标部分“明标”上传至济源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正文”模块,技术标部分“暗标”上传至“技术标文件”模块。5.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6.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7.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网站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8.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14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图片等资料应清晰可辩,否则因无法辨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ytf格式),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响应文件的上传,请各供应商尽量提前一至两天上传响应文件,因响应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jytf格式和*.nj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11.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2.由于系统特殊字符兼容原因,供应商在响应制作软件首次报价一览表中填写报价时,只能填写纯数字,不要填写汉字、单位(元或%)、标点符号(小数点除外)等内容。响应文件正文磋商声明中的报价仍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正常填写。请供应商务必重视,否则导致文件无法正常导入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示例:总报价:1000000元,投标制作软件首次报价一览表中报价填写为1000000纯数字即可,注意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顺序来填写。15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15取。16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17磋商内容:可磋商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18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和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网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9付款方式:采取阶段性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材料、设备进场后按该项目合同价款的50%支付工程预付款(项目启动资金),需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施工期间,可按照比工程实际进度低10%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结算评审完成后付至评审价的100%,最后一次支付工程款之前中标人须提交工程总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实行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工程质量无问题,且达到投报的质量等级后予以解除。20相关文件的送达1、在磋商活动中相关文件如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送达的,受送达人相关人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2、如不能直接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应送达文件及送达回证扫描后发送至受送达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其应将送达回证下载、打印、签字盖章,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hnjm6688@126.com,并将该送达回证邮寄至:河南省济源市愚公路与科技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科灵电器五楼,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邮编:20459000,电话:0391-6635573。3、不按上述要求提交送达回证的,视为受送达人已收到并知晓上述送达文件的内容,且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21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第一章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所叙述的施工。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定义及解释2.1施工: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而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2.2服务:系指为实现采购目的和需求,供应商除提供施工外还需提供与施工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施工、安装、调试、维修、维护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3采购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4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5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6日期:指公历日。2.7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等的纸质文件。3、保证供应商应保证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等内容是真实的,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磋商风险及费用4.1无论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当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全部风险及费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4.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承担其它损失及费用。4.3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以公司账户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交纳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4.4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壹万捌仟柒佰元整。4.5成交供应商须向造价咨询机构支付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玖仟玖佰柒拾陆元整。4.5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户名: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账号:411801010130001702行号:313491098990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5.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5.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第二章磋商活动的构成6、编制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获取8、磋商文件的质疑、澄清或修改9、响应文件的编制10、磋商保证金承诺函11、磋商有效期1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13、磋商13.1开启首次响应文件13.2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3.3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3.4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13.5磋商评审13.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3.7确定成交结果并公告13.8签订采购合同13.9其他事项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参照《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三部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参照国家采购政策,包括:(1)国办发〔2007〕51号文件(******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财库〔2019〕9号文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3)财库〔2020〕46号文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4)财库〔2022〕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5)财库〔2014〕68号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6)财库〔2017〕141号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7)财办库〔2023〕52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8)财库〔2024〕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9)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规定。第四部分磋商办法第一章磋商文件编制与发售1、总则1.1本磋商文件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施工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2本磋商办法是指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磋商文件要求在明确采购需求后,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方法。2、邀请供应商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磋商文件的编制3.1本次磋商文件是为规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而制定。3.2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政府采购政策要求(4)磋商办法(5)评审标准(6)磋商项目要求(7)合同主要条款(8)响应文件格式4.澄清或修改4.1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4.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4.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4.1.3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在开启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第二章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5、响应文件的编制5.1响应文件语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外国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附有简体中文翻译内容,在解释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5.2计量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在响应文件中以及所有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如没有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可以使用行业、习惯或通用的计量单位。5.3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对其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5.4响应文件构成5.4.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包含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的响应文件。5.4.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商务标部分“明标”(一)磋商声明(二)首次报价一览表(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四)资格信用承诺函(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七)是否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情形的声明(八)是否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九)承诺函(十)非联合体声明函(十一)工程领域投标承诺(十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技术标部分“暗标”实施方案5.4.3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5.4.4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磋商报价包括完成合同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质保、垃圾处理及清运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供应商估算错误及缺漏项等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5.4.5本次磋商供应商应当进行二次报价,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5.4.6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参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统一格式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5.4.7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并做单价分析,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及合价的项目,采购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5.4.8价格调整:5.4.8.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除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发包方变更引起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量的增减,经采购人认可后可以调整外,其余一律不得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实力和承受风险的能力。5.4.8.2变更部分调整办法:按原磋商响应文件相应子目或类似子目参照执行,无相同或类似子目的,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重新组价后,按照最终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优惠比例进行下浮。5.4.8.3有效合同期内如遇预算定额、费率等政策性调整,结算时正常调整。5.4.9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进行报价。5.5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的响应5.5.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不低于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服务要求,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5.6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响应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但应提交磋商保证金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第九项承诺函(一),供应商没有提交磋商保证金承诺函或改变磋商保证金承诺函事项、内容的均按无效响应处理。6.1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根据其提交磋商保证金承诺函追究其相应责任: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应根据其提交磋商保证金承诺函追究其相应责任。6.3磋商保证金承诺函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6.1、6.2条的规定,追究供应商相应责任。7、供应商质量保证承诺函: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质量保证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第九项承诺函(二),供应商没有提交供应商质量保证承诺函或改变供应商质量保证承诺函事项、内容的均按无效响应处理。8、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不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一)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二)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资格信用承诺函的;(三)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不属于小微企业的)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五)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承诺函(磋商保证金承诺函、质量保证承诺函、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的;(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1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9、磋商有效期9.1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60日。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如双方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各方有明确表示和接收对方要求并履行相应义务的,视为双方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相应撤销。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所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加密的首次响应文件(*.jytf格式),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其中商务标部分“明标”上传至济源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正文”模块,技术标部分“暗标”上传至“技术标文件”模块;(5)电子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图片等资料应清晰可辨,否则因无法辨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醒:供应商应考虑数据传输耗时以及意外情况的影响,适当提前上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采购活动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1、首次响应文件的制作11.1供应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等栏目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11.2首次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首次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各供应商对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11.3加密的电子首次响应文件(*.jytf格式),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首次响应文件的上传,请各供应商尽量提前一至两天上传首次响应文件,因首次响应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首次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首次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及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11.5首次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1.6供应商编辑响应文件商务标“明标”时,首次响应文件中要盖章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或标证通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jytf格式和*.nj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或标证通,且商务标部分“明标”不得包含技术标“暗标”内容,否则,技术标部分按0分参与评审;11.7响应文件技术标“暗标”制作要求:(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纸张方向纵向。(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符号等全部内容均应黑色,不允许有彩色内容。(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小四号“常规”字;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1.5倍行距;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厘米;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得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5)图表要求: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照给定格式附相应章节中;所有图、表、一律采用电脑绘制,不允许用彩色字体和彩色图文。(6)内容要求:不得明示的部分以“***”代替。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7)“技术标”不签章,且不能出现任何投标单位、法人等签章。(8)“技术标”不能传入“投标文件正文”模块。(9)“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信息、投标产品信息、产品厂家信息及其他能够识别到投标供应商的任何信息(技术标中信息处理;单位名称必须隐去,一律采用本公司、我公司来表示;技术标中如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制度等,必须遮盖投标单位的名称、标志及相关可识别信息);注:投标文件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导致供应商信息泄露无法进行盲评的,技术标部分按0分参与评审。11.8根据采购人项目实施需求,需要成交供应商提供纸质首次响应文件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首次响应文件,纸质首次响应文件应与其成交电子首次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9成交供应商须在一日内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重新组价后向采购人提交最终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2、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1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迟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1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3.3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首次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济源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第三章磋商评审程序1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程序14.1采购人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在线公开开启。14.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标,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磋商会现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济源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并进行首次响应文件解密等。解密时间为首次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后15分钟之内,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公共服务-下载专区-不见面开标代理投标人操作手册。14.3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如未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或误传加密的首次响应文件,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报将被拒绝。14.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系统将公布供应商名称等开启记录表中其它内容。14.5供应商应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进行首次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首次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首次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其首次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不再对其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开启。15、磋商小组的组成与要求15.1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磋商评审工作的临时机构。15.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3评审专家应当从财政部门建立的专家库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经济、技术专家,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经济、技术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评审专家中包含1名法律专家。15.4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5.5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5.6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服务等其他信息。15.7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5.8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6、对首次响应文件的审查16.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6.2在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中的资格信用承诺函、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等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在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三)曾作出采购虚假承诺;(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或者各级政策文件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6.3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6.4评审时,若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最后磋商报价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应当以大写金额为准;若首次磋商报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应当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当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应当以中文文本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以上确定原则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6.5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澄清内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自行承担放弃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后果。如因系统原因无法采用线上澄清和补正时,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保持电话畅通,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5分钟内进行文件澄清和补正等。采用电子邮箱(以磋商文件第五项资格信用承诺函响应的电子邮箱为准)接收及答复。16.7对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前后不一致时,评审、履行合同时均以对其不利的表述内容为准。16.8经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磋商小组应当告知该供应商。16.9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出有利判断响应性的,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否则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出不利响应性的,可以基于响应文件以外的外部证据。16.10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享受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16.11磋商小组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性响应。17、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7.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18.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若有)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若有)以电子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18.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8.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以电子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应商在磋商后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及最终报价的通知,供应商最终报价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视为放弃本项目采购活动。18.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本项目采购活动。第四章磋商评审方法19、评审方法19.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9.2相同品牌供应商家数的计算本项目属性为工程。19.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19.4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9.5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9.6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评审价)×30%×100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文件规定,鼓励中标(成交)的工程项目建筑商使用绿色环保建材;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目录见后附,本次采购工程量清单涉绿色建材内容为“预拌混凝土”、“水泥基预拌砂浆、石膏砂浆、磷石膏抹灰砂浆、磷石膏基自流平砂浆”、“热轧钢筋”、“烧结类砌体材料、非烧结类砌体材料、复合保温砌体材料”、“塑料管材管件、不锈钢管及管件、铜管及管件、铸铁管及管件、压接式涂覆碳钢管及管件”、“建筑用阀门”、“二次供水设备”。表1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大类中类小类主体和地基基础材料钢结构构件*a钢结构构件*a混凝土结构构件*a混凝土结构构件*a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基预拌砂浆*、石膏砂浆*、磷石膏抹灰砂浆*、磷石膏基自流平砂浆*钢筋*热轧钢筋*围护结构材料门窗*门窗*、门窗配件及型材*、中空玻璃*保温隔热材料*岩棉制品*、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品(XPS)*、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品(EPS)*、玻璃棉*、保温一体化装饰板*砌体材料烧结类砌体材料、非烧结类砌体材料、复合保温砌体材料外墙板蒸压加气混凝土外墙板、建筑外墙用结构保温复合板、夹芯复合外墙板防水卷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水性防水涂料、高固含量型防水涂料防火涂料钢结构防火涂料、饰面型防火涂料刚性防水材料刚性防水材料防腐材料防腐涂料、防腐砂浆硅酮密封胶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建筑用硅酮密封胶、中空玻璃用硅酮密封胶、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其他密封胶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建筑用聚氨酯密封胶、建筑用聚硫密封胶、建筑用硅烷封端聚醚密封胶遮阳产品建筑遮阳产品混凝土结构外防护材料成膜型和渗透型有机类防护涂料及聚合物防护涂料(液料组分)、无机水性渗透结晶型材料、外涂型钢筋阻锈剂建筑结构加固胶粘贴钢材用结构胶(以混凝土为基材)、粘贴纤维复合材用结构胶(以混凝土为基材)、锚固用结构胶(以混凝土为基材)、粘贴钢加固件用结构胶(以钢为基材)、粘贴碳纤维复合材用结构胶(以钢为基材)、粘贴木材用结构胶(以木材为基材)、混凝土和砌体结构构件裂缝用压注胶、干挂石材幕墙用胶粘剂工程修复材料水泥基修复材料、聚合物树脂基快速修补材料、聚合物灌浆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隔墙隔断材料隔墙材料*隔墙条板*、磷石膏空心砌块*纸面石膏板纸面石膏板吊顶材料矿物棉装饰吸声板、集成吊顶泡沫铝板泡沫铝板其他隔断材料墙面材料涂料*水性墙面涂料*、无机干粉涂覆材料*墙面陶瓷砖(板)墙面陶瓷砖(板)空气净化材料空气净化材料反射隔热涂料反射隔热涂料壁纸壁布壁纸、壁布石材石材镁质装饰材料建筑用菱镁装饰板镀锌轻钢龙骨镀锌轻钢龙骨重组材重组竹、重组木地面地面陶瓷砖(板)地面陶瓷砖(板)材料木地板木地板竹集成材地板竹集成材地板竹材饰面木质地板竹材饰面木质地板弹性地板聚氯乙烯类弹性地板、橡胶类弹性地板、软木类弹性地板透水铺装材料透水路面砖及透水路面板类材料、透水水泥混凝土类材料、透水沥青混合料类材料五金卫浴卫生洁具便器、智能坐便器五金配件水嘴其他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设备设施给水排水管材管件塑料管材管件、不锈钢管及管件、铜管及管件、铸铁管及管件、压接式涂覆碳钢管及管件阀门建筑用阀门中水处理设备中水处理设备净水设备净水设备软化设备软化设备雨水回收系统雨水处理设备二次供水设备二次供水设备暖通空调冷热源设备冷水机组、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通风系统设备组合式空调机组、新风净化系统建筑电气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光伏组件电气照明室内照明用LED产品、室外照明用LED投光灯高低压配电柜高低压配电柜(板)母线槽密集绝缘母线槽注:标注*的产品为必选类绿色建材;a钢结构构件仅要求钢结构建筑必选,混凝土结构构件仅要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必选。投标、响应产品须与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推行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或符合需求标准的有效检测报告等)的内容一致,否则构成虚假响应,将被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会被依法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所投绿色建材价格占比达到所投建材总价格的25%-45%(含此数)给予磋商报价8%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所投绿色建材价格占比达到所投建材总价格的45%(不含此数)-65%(含此数)给予磋商报价9%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所投绿色建材价格占比达到所投建材总价格的65%(不含此数)以上的给予磋商报价10%的价格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磋商评审价=磋商总报价-磋商总报价×(8%或9%或10%)19.7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9.8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19.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0.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0.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0.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第五章成交结果公告与采购合同签订21、确定成交结果并公告21.1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磋商小组将评审报告中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21.2根据济管财金购【2021】180号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1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3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通知后一日内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该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31条规定处理,并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承诺函追究其相应责任。21.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21.5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使用:若在成交结果公告后,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前成交供应商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该供应商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签订采购合同22.1根据济管财金购【2021】180号文件要求,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对其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23、其他事项23.1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根据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承诺函追究其相应责任。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23.4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3.5质疑的提出及答复23.5.1磋商文件的质疑及答复23.5.1.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济源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电子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电子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5.1.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是,则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施工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1.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济源市誉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8人,营业收入为4990.38万元,资产总额为3556.4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济源市誉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27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下冶镇逢掌村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项目详细评分汇总单位名称评委1评委2评委3总分排名济源市誉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4.0092.0076.0084.001林州中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6.2988.2969.2977.962河南省辽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2.1680.1668.1673.49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形象,现对本人在nul1采购评审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具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二、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四、不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六、严格遵守评审工作记纪律,保守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七、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八、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九、本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权素云孙雪涛赵红波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肉羊养殖基地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