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水土保持验收方案 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中标结果公示(湖南洋沙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



湖南洋沙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1101000022553097)采购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洋沙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1101000022553097
项目联系人:彭雁
项目联系电话:18684923695

采购计划信息: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430624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
报价起止时间:-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湖南洋沙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镇卓达金谷创业园27栋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卓:15773026292
采购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774476555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000002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2025年6月30日
总成交金额(元):130000(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1
湖南蔚蓝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市雨湖区广场街道新建村1栋35号
130000.0

四、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五、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成交金额(元)
报价明细

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1
130000.0
130000.0
报价明细:湘阴虞公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方案预算单(1).pdf需求响应:湘阴县虞公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2
【运费】

1

0.0

六、保证金金额、收款银行、用户名及卡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湘阴虞公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方案报告预算书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湘阴虞公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工程工程地点:湘阴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形式:报告书审查单位:岳阳市水利局二、编制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在项目完工前应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方案》。三、报价说明湘阴虞公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工程选址城北、湘阴湘江大桥下游约16km处,新建20个干线船锚位、2个综合服务平台(包含污染物接收、生活服务、加油加气)、8个水水中转锚位、23个支线船锚位。采用首抛锚双驳并排停泊,配套建设必要的交通艇、航标及标志牌。湘阴虞公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水域利用面积共271.2万平方米,包含锚地、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区进出通道及支线船舶回旋水域三部分。湘阴虞公港附近水域、湘江芦林潭至新发沟河段。项目总用地面积172965.12m²建设项目总投资约4.9亿元。1、水土保持验收费用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并考虑参考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水利系统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服(2013)134号)文。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收费基数为26万元(采用插入法计算),该项目为其它交通运输项目,故难度系数为1.0,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为26*1.0=26万元。序号收责项目收费标准执收机构服务内容备注2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主体工程土建投资(亿元)编制费(万元)经省级以上(含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1、进行现场查勘、调查,并提供照片录像及有关资料。2、评估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的数量和质量3、评估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和投资估算。4、提供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评估报告。收费按以下系数修正:(2)加工冶炼工程0.8。(1)矿山采选工程1.2。(3)石油化工工程1.1。(4)水利电力工程1.0。(5)高速公路、铁路0.8,其他交通运输工程1.0。(6)建筑市政工程0.8。(7)农业林业工程0.7。0.3及以下100.3-0.5(含,下同)150.5-1.0181.0-2.0202.0-3.0223.0-4.0244.0-5.0265.0-6.0286.0-7.0307.0-8.032验收评估的机构8.0-9.0349.0-10.03510.0-20.03720.0-30.03930.0-40.04040.0-50.04550及以上0.01%本项目水土保持基础费用:26万元。根据市场价格,水土保持验收预算报价为:26*40%=13万元。湖南蔚蓝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25年6月18日HNPR-2013-38021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湖南省水利厅湘价服[2013]134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水利系统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各市州物价局、水利局(水务局)为规范水利系统服务收费行为,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794号)、《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0877号)和《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水利系统服务性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事水利系统服务性收费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质,遵守国-1.家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坚持自愿、诚信、公开、公平、公正和委托方付费的原则,签订服务协议,依约提供服务方可收费。不具备执业资质、未签订服务协议或未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均不得收费。不得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并收费。严禁弄虚作假、非法交易和违规收费。.二、水利系统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表。各市州物价局可根据实际,对其中表列1-7项服务收费在省定收费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执行收费标准。表列8-11项涉及建设项目收费,收费标准应随建设项目相关收费政策调整而调整。二、本通知未列入的新开展的不具强制性的服务项目,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部门备案后执行。各级价格部门每年年末应将新开展的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汇总上报至省物价局,由省物价局根据各地新项目收费执行情况,适时调整并公布全省统一的水利系统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四、规范收费资金管理。服务单位为有拨款的事业早位的,收费使用财政非税票据,收费资金纳入财政监管;其他服务单位收费使用税务票据,依法纳税。凡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含水利管理部门)因行政管理的需要,委托服务单位提供服务的,由委早位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服务单位支付服务费,不得转由管理对家承担服务费用。五、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规定,执收单位收费前应持收费申请报告、单位资质材料到当地同级价格部门办理服务价枚登记手续高证收费,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2-费标准和服务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价格部门的检查。六、各级价格部门应加强水利系统服务收费监管,会同水利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诚信管理机制。对发现、查出的服务及收费违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并报省物价局计入服务收费诚信档案,进行定期公布。七、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原有关水利系统经营服务性收费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规定为准。附表:水利系统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GG价局湖南省水利月201012月4日.抄送:省政府法制办、省住建厅、湖南省物价局办公室2013年12月4日印发附表:水利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机构服务内容备注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主体工程土建投资(亿元)编制费(万元)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机构1、提供收集工程资料、图件和其它有关水文、气象、地质、土壤等资料。2、进行现场查勘、调查,并提供照片、录像及地形图资料。3、预测水土流失,确定弃渣场位置,编制针对性的防治措施,提供主要措施典型设计图。4、提供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1、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按以下系数修正:(1)矿山采选工程1.2;(2)加工冶炼工程0.8;(3)石油化工工程1.1;(4)水利电力工程1.0;(5)高速公路、铁路0.8,其他交通运输工程1.0;(6)建筑市政工程0.8;(7)农业林业工程0.7。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费为每项目最高不超过3万元,具体收取标准根据项目占地面积大小,工作复杂程度,土石方量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0.3及以下150.3-0.5(含,下同)200.5-1.0251.0-2.0322.0-3.0403.0-4.0444.0-5.0505.0-6.0546.0-7.0587.0-8.0628.0-9.0669.0-10.07010.0-20.08020.0-30.09030.0-40.010040.0-50.011050及以上按0.022%计列-4-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机构服务内容备注2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主体工程土建投资(亿元)编制费(万元)经省级以上(含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评估的机构1、进行现场查勘、调查,并提供照片、录像及有关资料。2、评估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的数量和质量。3、评估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和投资估算。4、提供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评估报告。收费按以下系数修正:(1)矿山采选工程1.2。(2)加工冶炼工程0.8。(3)石油化工工程1.1。(4)水利电力工程1.0。(5)高速公路、铁路0.8,其他交通运输工程1.0。(6)建筑市政工程0.8。(7)农业林业工程0.7。0.3及以下100.3-0.5(含,下同)150.5-1.0181.0-2.0202.0-3.0223.0-4.0244.0-5.0265.0-6.0286.0-7.0307.0-8.0328.0-9.0349.0-10.03510.0-20.03720.0-30.03930.0-40.04040.0-50.04550及以上0.01%-5-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机构服务内容备注3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主体工程土建投资(亿元)水土保持监测费(万元)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1、收集工程设计资料及有关水文等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方案等资料。2、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展。3、设置调查监测点和样方、沉沙池、径流小区等监测设施,观测和记录水土流失、土壤和林草植被变化情况。4、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报表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1、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开展水土保持监测。2、若因资金、技术和其他原因导致工程建设期超过设计工期时,每延长一个季度按总额的5%加收监测费用。3、本标准按工程类型确定修正系数:点状工程1.0;线状或点线混合工程1.2。0.3及以下300.3-0.5(含,下同)400.5-1.0451.0-2.0502.0-3.0603.0-4.0704.0-5.0805.0-6.0906.0-7.01007.0-8.01108.0-9.01209.0-10.013010.0-20.015020.0-40.017040.0-60.019060.0-80.021080.0-100.0230100及以上按0.025%计列-6-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机构服务内容备注4水资源论证编制按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与论证等级收费标准(计算公式为水资源论证总费用=基价×行业调整系数×投资规模调整系数)水源类别/论证等级基价(万元)调整系数从事建设项目或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取得相应的水资源论证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的机构主要包括论证工作大纲编制、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分析论证、投入实物工作量、报告编制、报告刊印、专家技术评审等1、本收费标准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及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收费暂行办法》。2、投资规模为项目设计报告中所确定的为准。3、论证等级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Z322-2005)确定。4、收费标准不含专家审查、勘察、水质监测、试验和购买资料等费用。一级二级三级地表水3626141、行业调整系数:①规划水资源论证为1.0~2.5(小区规划1.0、工业园区规划1.2、城镇1.5、县(市)域及河段或流域规划1.8、跨水系调水规划2.5);②核技术为2.0;③其余建设项目类别石化、采掘业、火电、造纸、冶金、皮革、医药为1.3;④建筑业、商饮业、农业、林牧渔业、建材、木材、食品为1.2;⑤水利枢纽1.2~2.5(水力发电1.2;供水、灌溉1.5;综合利用1.8、跨流域调水2.5);⑥纺织、机械、服务业为1.0。2、投资规模调整系数:小于3000万为0.95;0.3~1.0亿元为1.0;1.0~5亿元为1.2;5~10亿元为1.3;10~50亿元为1.5;大于50亿元为1.75。地下水403022按建设项目投资估算额分档收费标准(计算公式为水资源论证总费用=基价×行业调整系数×论证等级调整系数×取水水源调整系数)估算投资额(亿元)基价(万元)调整系数≤0.3141、论证等级调整系数:一级、二级、三级论证分别为2.0、1.5、1.0;2、水源调整系数:地表水为1.00、地下水1.25、地表水+地下水1.50;3、行业调整系数:①规划水资源论证为1.0~2.5(小区规划1.0、工业园区规划1.2、城镇1.5、县(市)域及河段或流域规划1.8、跨水系调水规划2.5);②核技术为2.0;③其余建设项目类别石化、采掘业、火电、造纸、冶金、皮革、医药为1.3;④建筑业、商饮业、农业、林牧渔业、建材、木材、食品为1.2;⑤水利枢纽1.2~2.5(水力发电1.2;供水、灌溉1.5;综合利用1.8、跨流域调水2.5);⑥纺织、机械、服务业为1.0。11922252710315045>5052咨询人员职级工日费用标准(元/工日)按人员工日费用收费标准在以上基础上下调10%。高级咨询专家1000~1200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800~1000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600~800-7-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机构服务内容备注5水利规划编制1、规划设计费按基本定额工日×工日单价×规划类别系敷×难度系数×附加系数计算。2、勘察费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转发《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湘价服[2002]41号)下降20%,按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3、资料购置费可由承担单位根据规划项目工作内容、已有基础资料情况,提出所需资料购置费用清单据实核定,一般控制在规划设计费的15%以内。4、专题研究费由承担单位根据规划项目技术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专题研究项目任务书及经费清单据实核定,一般控制在规划设计费的20%以内。5、咨询评估费,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一般控制在规划设计费的10%以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资质、提供水利规划编制的机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水资源利用、防洪、除涝、供水、灌溉、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水力发电等专业规划。水利规划编制计算的相关补充参数的定义和运用根据水利部《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费用计算办法(试行)》(水规计[2002]371号)文件执行。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机构服务内容备注6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项涉河工程土建投资(亿元)编制费(万元)经批准认证的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甲、乙、丙级设计资质及相应甲、乙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机构1、提供收集工程资料、图件和其它有关水文、气象、地质等资料。2、进行现场查勘、调查,并提供照片、录像。3、河道演变分析、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4、提供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防洪评价报告书。5.工程所涉河流集雨面积小于5km2的作防洪说明。1、根据《防洪法》,“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前期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2、防洪评价报告书按以下系数修正:(1)涉长江、湘、资、沅、澧干流河道1.3;(2)涉敏感支流及主要一级支流1.2;(3)涉一般一级支流1.1;(4)涉其它河流1.0。本费用不包含专家评审、数学模型、模型试验、地形测量、工程检测监测费。0.1及以下150.1-0.5(含,下同)200.5-1.0251.0-2.0302.0-3.0353.0-4.0404.0-5.0505.0-8.0558.0-10.06010及以上按0.6‰计列防洪说明报告书为每项目8万元-9-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机构服务内容备注7水库工程安全监测设备及安装、售后维护一、设备总费用组成1、设备总费用=设备总价+设备安装工程费+施工期间观测费(年费)+竣工后维护费(年费)2、设备总价=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与保管费3、设备安装工程费=设备检验率定费+结构内部设备埋入+结构表面设备安装+二次仪表的维护及定期检验+自动化系统安装调试4、施工期间观测费(年费)=观测设施、设备维护费+监测资料整理整编和分析费+枢纽建筑物巡视检查费5、竣工后维护费(年费)=观测设施、设备维护费+监测资料整理整编和分析费+枢纽建筑物巡视检查费二、设备费用标准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或测绘资质和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建设、管理、维护1.《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和相关定额2.《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系统专项投资编制细则(试行)》3.《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4.《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经字[1999]856号)5、《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湘水建管【2008】16号6.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安全监测的规程、规范、相关标准7、根据《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51-2012和《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1-2013规定,自动化系统由监测仪器、数据采集装置、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数据采集和管理软件、通信线路及装置、电源线路及装置、防雷装置等组成。一、设备总价小于50万50-500万500万以上1.1原价1.2运杂费原价×9%原价×6%原价×3%1.3运输保险费原价×5%1.4采购及保管费(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1%二、设备安装工程费2.1设备检验率定费原价×9%原价×6%原价×3%2.2结构内部设备埋入原价×50%原价×40%原价×35%2.3结构表面设备安装原价×45%原价×40%原价×30%2.4二次仪表的维护及定期检验原价×15%原价×12%原价×10%2.5自动化系统安装调试原价×35%原价×32%原价×30%三、施工期间观测费(年费)3.1观测设施、设备维护费设备总价×11%设备总价×9%设备总价×7%3.2监测资料整理整编和分析费设备总价×10%设备总价×8%设备总价×5%3.3枢纽建筑物巡视检查费设备总价×8%设备总价×6%设备总价×4%四、竣工后维护费(年费)4.1观测设施、设备维护费设备总价×10%设备总价×8%设备总价×6%4.2监测资料整理整编和分析费设备总价×9%设备总价×7%设备总价×4%4.3枢纽建筑物巡视检查费设备总价×7%设备总价×5%设备总价×3%-10-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机构服务内容备注8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按省物价局、省建设厅转发《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湘价服〔2006〕113号)收费标准下调20%执行。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为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1、单独委托的专项工程勘察、风力发电工程勘察,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收费的计费额、基本勘察收费、其他勘察收费及调整系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原则确定。3、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收费基价是完成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勘察服务的价格。4、水利水电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按照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15~20%计算。5、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与初步设计阶段合并的,设计总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为1.1。6、水库和水电工程计费额包括水库淹没区处理补偿费和施工辅助工程费。7、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工作量比例、工程类型调整系数、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等根据《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执行。9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按省物价局、省建设厅转发《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湘价服〔2002〕41号)收费标准下调10%执行。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为水利、水电工程提供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工程勘察设计。-11-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机构服务内容备注10水利电力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序号计费额(万元)收费基价(万元)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水利电力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单位提供水利、发电、送电、变电、核能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1、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保修等阶段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2、水电、水库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其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和监理服务人工日费用标准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执行。1100030.12300078.135000120.848000181510000218.6620000393.4740000708.2860000991.49800001255.8101000001507112000002712.5124000004882.6136000006835.6148000008658.415100000010390.1按湘价服[2011]57号规定,1000万元以下的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其他未包含的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12-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机构服务内容备注11水利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具有招投标交易服务资格,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企业1、提供招投标技术咨询和所需全部登记材料,并以书面形式提供完整的办理程序及指南服务。2、利用电子屏幕显示系统等先进手段收集、储存和发布各类工程、企业状况、材料价格、政策法规等信息。3、为发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提供符合国家要求、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及评标技术专家库。4、为工程报建、施工许可、消防、合同鉴证、质量安全监督等部门提供办公场所。实行差额定率累计计费。由发包方、承包方按4:6的比例分摊。每宗交易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水利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装饰装修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设备和材料。中标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2.0‰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1.5‰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1.1‰5000万元—2亿元(含2亿元)0.7‰2亿元以上0.1‰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中标额30万元及以下每宗不超过3000元由中标方承担中标额30—100万元(含100万)每宗不超过5000元中标额100万元以上每宗不超过8000元-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验收方案 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