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 环型自动分拣机中标结果公示(叶城县交通运输局2025)



[政采云]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KSMYCG2025-037-01                  
二、项目名称: 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叶城县昆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工业园区纬三路(民族特色孵化中心)
报价:4269500(元)
83.29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
环型自动分拣机
海明科技
环型 156/750
1
1330000

2
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
伸缩、斜坡皮带机
格蓝威达菲
L6000(8000)*W1000*H1300、B=1000-1200
6
147500

3
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
笼车
致鸿
电商、邮政用
100
390

4
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
托盘
力豪
电商、邮政用
400
149

5
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
平板推车
蓝统机电
电商、邮政用
20
860

6
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
打包机
鼎兴
电商、邮政用
6
4350

7
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
电动叉车
搬易通
新能源、座驾式
4
92000

8
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
数字式汽车衡
实达
100 吨
1
105000

9
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
空气能及附属设备
力诺瑞特
分拣中心需控温部位
2
351500

10
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
物流仓储电动四轮平板车
骏日
1 吨 4500*1500
2
47500

11
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
液压登车桥
星汉
L2500*W2000mm*H600mm;台面2500*2000mm; 额定载重:8T
26
15100

12
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
直流充电桩
海迪拉
一桩双枪、AC380V、80KW
4
45250

13
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
电动门
晟中天昊
展开长度:不小于 13m 收缩长度:不大于 3m
2
34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小春,戚洪斌,王会超,宋金华,阿布都克尤木·米吉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协商确定,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500万元,费率为1.1%;500-1000万元,费率为0.8%。以上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15%;由采购单位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4982.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叶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叶城县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19317786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院金洋芋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3369891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芳
电 话:13369891260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pdf8.8M

中小企业声明函146.4K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叶城县交通运输局(单位名称)的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环型自动分拣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合肥海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1780.26万元,资产总额为2656.3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1.伸缩皮带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格蓝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1人,营业收入为6571.4万元,资产总额为321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2.斜坡皮带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漳州达菲机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6人,营业收入为4362万元,资产总额为573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笼车,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东致鸿物流器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9人,营业收入为10213万元,资产总额为215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托盘,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义乌力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85.6万元,资产总额为46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5.平板推车,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蓝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169.7万元,资产总额为13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6.打包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温州恒林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为165万元,资产总额为9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7.电动叉车,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合肥搬易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6人,营业收入为13652万元,资产总额为2114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8.数字式汽车衡,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保定市实达称重系统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7人,营业收入为4261万元,资产总额为192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9.空气能及附属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7人,营业收入为3500万元,资产总额为592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0.物流仓储电动四轮平板车,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德州骏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1633万元,资产总额为56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1.液压登车桥,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山东星汉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457万元,资产总额为16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2.直流充电桩,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海迪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3227.6万元,资产总额为212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3.电动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任丘市中天门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65.41万元,资产总额为179.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叶城县昆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27日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KSMYCG2025-037-01采购人:叶城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邢志佳联系电话:19317786008代理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芳联系电话:133698912602025年06月目录第1章投标人须知2一、总则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22.资金来源33.投标费用4.适用法律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6.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4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投标文件构成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11.投标报价613.投标有效期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8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16.投标截止8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五、开标及评标918.开标.O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0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121.投标偏离.1222.投标无效.1323.比较与评价.142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525.保密原则.15六、确定中标.15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5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528.采购任务取消1529.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1630.签订合同.1631.履约保证金1632.中标服务费.16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634.廉洁自律规定.1735.人员回避.1736.质疑与接收.17质疑函范本..21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22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3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35第3章投标邀请..56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56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9第5章货物内容及项目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78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106叶城县乡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叶城县货物仓库和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工程)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KSMYCG2025-037-01第一册第1页共103页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第2页共103页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第3页共103页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5.1采购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投标邀请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5章货物内容及项目要求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第4页共103页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采购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采购文件中“货物内容及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单位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货物已第5页共103页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投标标的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的价格(如适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1.3.1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1.3.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11.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第6页共103页(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开户行银行保函原件。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采购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开户行银行保函不予退回。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第7页共103页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按规定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4.2所有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4.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5.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5.3电子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解密时间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第8页共103页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2上传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投标人应该使用投标人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加密该文件的CA锁,以便开标时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导入评标系统的,均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未按规定时间在采购文件要求的开评标系统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效。18.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长为30分钟。第9页共103页18.4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启开标记录,须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对报价进行签章确认。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或其中一项未通过的投标人,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资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①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③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④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⑥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⑧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⑨中小企业声明函。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10页共103页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过程中查询网页现场核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依法从政采云平台专家库随机抽取5名专家)。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第11页共103页(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6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投标偏离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本项第12页共103页目接受偏离,投标供应商提供参数中出现正偏离加分、负偏离扣分。22.投标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5)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13页共103页(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斤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台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采购文件第六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23.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具体办法详见采购文件第6章。第14页共103页2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原则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第6章。(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第6章。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第15页共103页29.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示,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31.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中标服务费采购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担开户行银行保函和履约担开户行银行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16页共103页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投标人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信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5.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质疑,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提供的质疑材料必须具备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函应当包含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及恶意质疑,如所提供的质疑材料出现恶意诋毁或与事实不符等现象,我公司将该企业的行为上报相应主管部门。36.3投诉的事项应当包含投诉的请求和法律依据,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所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人有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4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第17页共103页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5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7.质疑的提出37.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答复质疑的行为。37.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7.3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7.4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7.5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7.6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第18页共103页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37.7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37.8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7.9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7.10质疑的审查和受理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37.11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第19页共103页38.质疑的处理和答复38.1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人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38.2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38.3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8.4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38.5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8.6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8.7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日期。38.8质疑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由采购方建议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第20页共103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标项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标项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21页共103页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大***********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电话:地址:注:在xxx年xx月xx日xx:xx之前不得启封第22页共103页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开标一览表;2、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5、社保缴纳记录及纳税证明;6、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9、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0、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第23页共103页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备注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3、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本身价格、货物购置成本税、管理费、仓储、运杂费、保险、第三方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费、装卸费、配送费、保险费、检验费、售后服务等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费用。第24页共103页2.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说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第25页共103页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单位: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26页共103页(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单位公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第27页共103页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说明: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第28页共103页5.社保缴纳记录及纳税证明;说明:1.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2.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注:1、“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投标人注意!第29页共103页6.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公开采购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30页共103页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第31页共103页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说明:1.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扫描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2.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保函正本扫描件,装订在本部分;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须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第32页共103页9.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扫描件上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第33页共103页10.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说明:1、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第34页共103页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书2、投标分项报价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4、技术条款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6-1《中小企业声明函》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3《监狱企业声明函》7、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8、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文件或证明材料9、关于对本投标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第35页共103页1.投标书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投标总价为元。(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台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帐号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第36页共103页2.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编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考制造商名称产地数量单位单价翕备注12345678总价(元)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该表。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第37页共103页3.货物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主要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①(如有要求)后附所投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③(如有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彩色高清图片(含45度角货物、整体图片、局部图片、产品合格证)。第38页共103页4.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采购文件条款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情况说明注:技术要求不限于参数规格(如材料、尺寸、结构)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采购文件在参数规格部分汇集成表。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39页共103页5.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偏离情况说明条款号采购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条款注:商务要求不限于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采购文件在商务部分汇集成表。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40页共103页6-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日期:说明:1.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人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引起的质疑、投诉、信访或其他方式情况反映等,投标人须自行澄清,并提供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对于不能出具企业划型证明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声明内容视为无效、不享受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等。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第41页共103页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42页共103页(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第43页共103页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44页共103页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45页共103页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公章):日期:说明: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第46页共10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提升项目货物仓库及分拣中心设备 环型自动分拣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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