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体育场维修改造 足球场人造草坪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宁河区体育局2025)



天津市宁河区体育局机关 宁河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YGP20250622)成交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体育局机关 宁河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YGP20250622)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30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体育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ZYGP20250622

二、项目名称:宁河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领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塘沽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
91120116MA06C4EX8G
15510982630
79.8016
97.00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领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79.8016
97.00

2
天津爱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79.92
90.96

3
中胜(天津)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79.89
87.64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货物类
足球场人造草坪等
泰山等
50mm等
4741㎡等
0.0126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高尚,张志辉
采购人代表:宋小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197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并结合市场行情取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体育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文化路14号

联系方式:022-6959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

联系方式:022-28227838-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楠

电 话:022-28227838-803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终稿)宁河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磋商-货物-市政采.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
(体育局)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其他附件文件:
(体育局)报价分项一栏表.pdf

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宁河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YGP20250622代理机构: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6月1.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1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7第四部分拟用合同草案35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81.1.11.1.2.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宁河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YGP20250622项目名称:宁河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采购需求:宁河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5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3.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复印件用以核对登记信息。)4.售价:人民币300元/本5.磋商文件获取后如放弃磋商,请将《放弃磋商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磋商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甲2号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一楼会议室。五、开启1.时间:2025年06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甲2号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一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体育局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文化路14号联系方式:徐老师022-695913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联系方式:022-28227838-8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亚楠电话:022-28227838-803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3.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202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ianjinzhongyan31@163.com5.采购代理机构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6.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热线:022-28227838-803十、质疑方式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联系人:王工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联系方式:022-282278381.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第2部分磋商项目要求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1、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产品和附属装置费、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各类税费(含增值税)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磋商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3.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自主报价,一旦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及相关风险,其报价已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交货期变更或费用索赔。4.供应商的磋商总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则磋商无效。5.验收涉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交货要求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交货地点:天津市宁河区体育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交货范围: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五、项目需求书”。4.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成交供应商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成交供应商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成交供应商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及磋商文件的规定。成熟在销型号,不接受特定产品。(3)付款方式:财政资金拨付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45%,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付清剩余合同价款的5%。(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4)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个日历日的,将按照取消磋商资格处理。(5)磋商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1.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1600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收取方式: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1)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过时将不再收取,收到磋商保证金时间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交纳磋商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用途)收款人: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景支行账号:02181001040011610财务部联系人:杜工财务部联系方式:022-28227838-809交纳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2)交纳的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账户汇出,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或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磋商资格。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附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办理手续:①供应商自行选择提交放弃保证金利息承诺书(详见附件)或者不放弃磋商保证金同期存款利息声明(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②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③请供应商将上述①和②资料携带至磋商现场,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④成交供应商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另需提供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3.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6)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及使用功能、逐条按项目需求书进行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2、技术要求(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3)响应文件中对所投产品的名称、品牌、制造商、产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其在技术、安全、性能、管理、厂家标准、使用年限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情况提供详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资料。(4)供应商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整体供货方案、产品综合性能、质量保障措施方案、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应急及故障处理预案等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5)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3、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第一部分 价格部分(30分)分值1价格(1)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30分第二部分 客观分(30分)分值1供应商业绩供应商提供合同签订日期自2022年01月0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成功案例,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每提供一项案例得2分,最高得6分;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1)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2)验收报告复印件;(3)用户出具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须加盖用户章;(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注: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6分2产品检验评价1、为保证人造草坪的使用性能,草坪生产厂家须提供依据GB/T 12703.4-2010检测方法出具的抗静电检测报告,表面电阻(Ω)不低于5x10的11次方、体积电阻(Ω)不低于2.5*10的12次方,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2分。2、为保证人造草坪的使用年限,草坪生产厂家须提供依据GB/T 11547-2008检测方法出具的在0.1%醋酸溶液浸泡168小时后草坪无变色、无破损的耐酸性能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2分。3.草坪生产厂家需提供依据GB 4806.7-2016标准(判定标准: GB/T37866-2019)出具的浸泡溶液为雨水,温度20℃,浸泡时长300小时后总迁移量的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2分。4.供应商须提供依据ISO 527-2:2012标准出具的氙灯老化300h、进行10万转耐磨后,拉伸屈服应力、拉伸断裂应力、拉伸断裂应变合格的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2分。8分3非“★”技术条款评价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得16分;非“★”技术条款每有1项单项条款负偏离的,减1分,最低0分。注:非“★”技术条款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应答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低于)磋商文件要求。16分第三部分 主观分(40分)分值1整体供货方案评价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供货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供货进度计划;②供货进度保障措施;③运输方案及保障措施;④企业综合实力支撑等方面;⑤安装调试方案:方案涵盖上述全部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8分;方案涵盖上述3-4项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基本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5分;方案只涵盖了上述1-2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3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未涵盖上述方面内容的:0分。(方案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措施或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则该内容为无效描述,视同为缺项)8分2产品综合性能评价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综合性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产品先进性阐述;②产品稳定性阐述;③产品效果等方面:方案涵盖上述全部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8分;方案涵盖上述2项及以上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基本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5分;方案只涵盖了上述1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3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未涵盖上述方面内容的:0分。(方案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措施或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则该内容为无效描述,视同为缺项)8分3质量保障措施方案评价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产品质量;②质量标准;③质保期;④质检程序;⑤质量保障措施等方面:方案涵盖上述全部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8分;方案涵盖上述3-4项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基本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5分;方案只涵盖了上述1-2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3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未涵盖上述方面内容的:0分。(方案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措施或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则该内容为无效描述,视同为缺项)8分4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评价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承诺;②服务响应时间;③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 方案涵盖上述全部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8分;方案涵盖上述2项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基本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5分;方案只涵盖了上述1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3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未涵盖上述方面内容的:0分。(方案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措施或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则该内容为无效描述,视同为缺项)8分5应急预案评价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应急处理机制;②到场时间;③人员安排;④处理方式等方面进行评审: 方案涵盖上述全部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8分;方案涵盖上述3项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基本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5分;方案只涵盖了上述1-2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3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未涵盖上述方面内容的:0分。(方案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措施或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则该内容为无效描述,视同为缺项)8分合计100分4、其他要求(1)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2)磋商开始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3)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供应商参与响应的现象,本磋商文件做出如下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与排名。如果有多家代理商所提供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当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4)当有多家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时,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6)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财库〔2015〕124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7)供应商须分别针对各包进行磋商。(8)磋商步骤:1.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磋商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参加磋商。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五、项目需求书(后附)项目需求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注: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相关要求,本项所属行业针对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项目背景宁河区体育场位于宁河区芦台街道商业道9号,始建于1979年,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2016年经过提升改造,建成标准11人制人工草皮足球场,面积7000平方米,外围为塑胶跑道,看台容纳观众数为1750人,全年免费向社会开放并作为宁河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训练场地,日人流量达1000人次,因人流量大、使用频次高,目前场地老化严重,现准备对体育场场地进行提升改造。二、采购清单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运动场翻新1、全场冲洗打磨掉面层老化层。2、喷界面0.15kg/㎡,喷面胶粘的牢固,不容易脱层。3、用1.2kg/㎡喷面胶(1:1)和1kg颗粒搅拌后喷面。4、划线㎡89802▲足球场人造草坪1.绒 高:50mm(±1mm)2.植 针 率:≥166针/m3.针  距:≥5/8英寸4.密  度:≥10500针/m25.渗 水 率:≥60升/m2·分钟6.总 重 量:≥2056g/m27.颜  色: 墨绿、苹果绿8.纤维类型: 橄榄型单丝9.纤维宽度: 1.2±0.1mm10.纤维厚度: 240±30µm11.绒  重:≥891g/m212.主背覆:PP布+纱罗布13.胶水类型:羧基丁苯胶14.背胶重量:≥1000g/m215.宽度:4米或5米16.填充物要求砂粒:硅质、圆形、清洗过、干燥d/D型(d≤0.2,D≥1.0mm)绿色环保颗粒 ★17.为保证人造草坪的安全性能,供应商须提供具有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害物质含量、有害物质释放量符合GB36246-2018的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8.为保证人造草坪的安全性能,供应商须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判定标准GB36246-2018、GB/T43566-2023、QB/T5591-2021出具的经自然气候老化60天后,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检测结果全部为未检出的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7413更换排水沟沟盖板拆除断裂沟盖板后铺新沟盖板块74辅助区人造草坪绒高:20mm(±1mm)植 针 率:≥200针/m针距:≥3/8英寸密度:21000针/m2(±5%)渗水率:≥50升/m2·分钟总重量:2075g/m2(±10%)主背覆: PP布+纱罗布胶水类型:羧基丁苯乳胶背胶重量:≥1000g/m2颜色:绿色绒重:907g/m2(±5%)砂粒:硅质、圆形、清洗过、干燥d/D型(d≤0.2,D≥1.0mm)㎡248注:1.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效果图172500小500a注:1.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2.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项目需求书中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第三部分第13.4条款执行。第3部分供应商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1.2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1.3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天津市宁河区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解释权3.1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的供应商。4.2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4)获取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办理。(5)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不接受分公司参加磋商。4.6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7关于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参加磋商提供服务。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4.8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扩大政策知晓率,天津市财政部门编制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提示函》和《“政采贷”业务提示函》两类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提示函,帮助中小微企业了解并掌握相关支持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发展,具体详见附件一、二。5.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5.2除《磋商项目要求》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3供应商应当说明参加磋商货物的来源地,如参加磋商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代理服务费用6.1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成交供应商须缴纳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电汇至代理机构对公账户,待到账后可凭汇款凭证、成交通知书领取回执(格式见附件)领取成交通知书及代理费发票。代理费收款单位名称: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账号:77100078801800000461代理服务费按如下费率收费: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100万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5000-100000.25%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3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3000-1000)万元×0.5%=10万元合计收费=1.5+4.4+4+10=19.9万元6.2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8.询问与质疑8.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磋商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8.4质疑书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8.6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电话:022-28227838,提交质疑文件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8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9.其他本《磋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磋商文件说明10.磋商文件的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函(2)磋商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拟用合同草案(5)响应文件格式(6)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磋商项目要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响应处理。10.4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应答,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3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及时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5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应答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C响应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3.4关于货物类项目货物品牌与规格型号的要求:1)为了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供应商的现象,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2)当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时,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14.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4.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4.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格式15.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并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2供应商可对本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应答,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应答;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应答,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15.3如响应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15.4响应文件应从目录页开始,逐页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6.磋商报价16.1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磋商报价是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6.3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磋商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磋商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复印件;18.响应文件18.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8.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磋商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逐条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应答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18.3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供应商应注意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18.4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符合本项目执行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18.5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报价表及相关分项一览表。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非现金形式提交。19.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20.响应有效期20.1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个日历日。磋商书中应答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1.2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纸质响应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密封示意图第一阶段包封内容: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文件2份第一阶段包封内容: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文件2份第二阶段包封内容: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文件2份第二阶段包封内容: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文件2份21.3响应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21.4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正本响应文件一致(签字盖章除外)。21.5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和盖章。21.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正本或副本。D响应文件的提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共两部分,分别编制、装订,并按要求密封。各阶段电子文件(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夹于各阶段响应文件的正本。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密封成一包,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密封成一包,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字样。最终提交的响应文件为两个包。22.2供应商应在包封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于正式开启之前(指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和法人章。22.3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22条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磋商文件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2.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造成供应商误投或响应文件被过早启封的,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2.5电报、电话、传真及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22.6每个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提交,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2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3.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4.迟交的响应文件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2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5.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25.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25.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25.4供应商不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E评审26.接收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27.磋商小组27.1磋商小组成员由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质询。27.3如果出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磋商小组有权宣布废标。27.4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28.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8.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代表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资格。资格检查内容:(1)供应商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中“(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2)供应商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28.2符合性检查。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28.3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响应文件开启以后,除磋商小组要求提供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28.4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响应文件有效。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响应文件中交货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2)响应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要求的;(3)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磋商的;(6)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不是唯一产品响应的或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7)响应文件未按照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8)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包含报价内容或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2)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2)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响应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磋商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3)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不是唯一产品响应的或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28.5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其他部分报价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8.6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8.7报价如有漏项,将被视为已包括在已报价的其他分项中,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价格。供应商若不接受此价格,其响应文件将做无效处理。29.响应文件的澄清29.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有义务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供应商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9.2供应商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9.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对响应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9.4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0.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1.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31.1评审原则(1)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4)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31.2磋商小组及评审工作纪律(1)评审活动在保密状态下进行,任何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自携带通信工具进入评审现场。(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承担个人责任。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发表带有歧视性、倾向性、诱导性的言论,不得将个人成见带入评审过程。发现授意、暗示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自觉抵制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4)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自己的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磋商小组应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5)评审工作完成后,任何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将评审过程中使用的任何资料带离评审现场,不得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6)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特殊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退离现场的,要征得有关工作人员同意。32.其他注意事项32.1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32.2为保证磋商结果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期间及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32.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F授予合同33.成交供应商的产生和确定3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3.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4.成交通知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6.履约保证金36.1若《磋商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6.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7.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合同分包38.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8.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4部分拟用合同草案(本合同为参考文件,具体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准)本项目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商签订。合同一般条款需方:供方:合同编号:采购日期:合同签订地点:供、需双方根据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的政府采购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一、采购内容:(详见附件)合同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三、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的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行号(数字代码):,账号:。八、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付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九、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十、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留存壹份,供方留存壹份,送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公章):需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采购人根据货物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合同签订说明:1.本合同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条款,在本范本框架内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成交供应商名称、项目成交供应商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相一致。3.签订合同双方都应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应盖骑缝章。4.除涉密项目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原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格式说明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证件、技术等文件。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和副本,单独装订。2.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磋商价格及任何与磋商价格相关的内容或暗示。3.下述附件说明:除下述附件外,供应商还可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所要求的各项方案及证明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其他资料,由供应商自行编制。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磋商代表人姓名:递交日期: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总目录(供应商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附件1响应书致: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开启响应文件之日起60个日历日。4.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5.我公司保证所响应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6.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7.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磋商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0.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附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系的法定代表人。前往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双面复印件)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附件4磋商代表人授权书致:天津市宁河区体育局、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单位名称)授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上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作为授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投标(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单位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年月日磋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附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书致: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本项目磋商,现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项目磋商,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7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此次响应属于非联合体参加磋商,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8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磋商要求磋商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     (二)交货要求     (三)付款方式     (四)磋商有效期(五)磋商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磋商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磋商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序号磋商要求磋商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23项目需求书要求(逐条应答)序号磋商要求磋商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234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磋商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磋商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供应商在上表“磋商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实施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编号备注: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与过的项目情况时间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合同金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货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限备注123456789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序号项目承诺内容1保修期内2保修期后3培训方案4其他内容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4:评审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附件15货物分项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计量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6响应产品配置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123…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7拟投入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从业年限资格证书拟任职务备注123…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8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市宁河区体育局)的(宁河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河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19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制造商)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制造商(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1: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书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公司开票信息(包括开票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附件2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格式说明1.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和副本,单独装订。2.所有价格应按磋商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磋商代表人姓名:递交日期:附件1报价书致: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价格为:磋商总价:(大写:)2.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磋商总价(元)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备注1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附件3报价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项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商品属性单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总价合计大写:小写:注:此表的磋商报价系指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本次磋商全部内容的金额总数,包含一切税费。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附件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附件二“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附件三:(本表不须放在响应文件中,成交结果确定后,成交供应商须持此表(经盖章)至我司,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接收回执单致:天津市宁河区体育局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已收到宁河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YGP20250622)的成交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对合同条款进行洽商。供应商接收人签字:供应商接收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接收人联系方式: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本表不须放在响应文件中,原件于磋商当日携带至磋商现场,具体要求详见前述保证金退还办理手续。)承诺书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宁河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YGP20250622)的磋商活动,磋商保证金已经缴纳至贵方指定账户,在此,我方承诺如下:无论我方是否为成交单位,贵方只需退还我方磋商保证金本金,利息不用退还。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银行联行行号(12位):名称:账号:开户行:信用代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市宁河区体育局)的(宁河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河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天津领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1077.198302万元,资产总额为1195.0046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运动场翻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北昂甲体育设施制造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75.728239万元,资产总额为1170.3386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足球场人造草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乐陵泰山人造草坪产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12人,营业收入为344544万元,资产总额为上40730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4.更换排水沟沟盖板,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天津领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1077.198302万元,资产总额为1195.0046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辅助区人造草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乐陵泰山人造草坪产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12人,营业收入为344544万元,资产总额为40730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3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天津领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30日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4000091u80000S¥不Y到当ww00中幸Y400016L0000事¥¥/非重00099926SL400092当时不Y到当wwos幸Y2000888w086800¥非回由/由曾可L亩善軎米4国d合面鲜咻第合:22902200d9人Z:目目:目一1三项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商品属性单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总价限公司合计大写:柒拾玖万捌仟零壹拾陆元整小写:798,016.00注:此表的磋商报价系指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本次磋商全部内容的金额总数,包含一切税费。员义供应商代表签字:职务:职员日期:2025年06月30供应商名称(公章):天津领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天机冷小口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育场维修改造 足球场人造草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