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电分析系统中标结果公示(2025)
zycgr24041501铁电分析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009-2541HOLLYR82(招标文件编号:1009-2541HOLLYR82)
二、项目名称:zycgr24041501铁电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迈微精仪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芳园西路10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创新中心A座6楼606室(江宁开发区)
中标(成交)金额:292.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迈微精仪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铁电分析系统
MPI等
TS2000-SE等
1套
292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启芳、蒋耀兴、肖金球、王秀玲、王新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现行收费政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6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4832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迈微精仪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5.4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zycgr24041501
地址:苏州市
联系方式:0512-65187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经开区金融八街8号联合金融大厦2002室
联系方式:代民安、霍佳敏 0510-8240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民安、霍佳敏
电 话: 0510-8240878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zycgr24041501铁电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
zycgr24041501
行政区域
江苏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17:03
评审专家名单
秦启芳、蒋耀兴、肖金球、王秀玲、王新朋(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292.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代民安、霍佳敏
项目联系电话
0510-82408785
采购单位
zycgr24041501
采购单位地址
苏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2-65187783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经开区金融八街8号联合金融大厦20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民安、霍佳敏 0510-82408785
附件:
附件1
【定稿版】zycgr24041501铁电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zycgr24041501铁电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zycgr24041501铁电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1009-2541HOLLYR82招标人:zycgr24041501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代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章投标邀请(代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5月29日项目概况zycgr24041501铁电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009-2541HOLLYR82项目名称:zycgr24041501铁电分析系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3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一套铁电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包号货物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规格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铁电分析系统1套具备高低温温控的半自动真空吸附式测试平台及铁电测试仪,能实现铁电薄膜或者器件的电滞回线、疲劳和漏电等性能的测试和分析,部分关键指标如下:1.电滞回线测试频率:0.01Hz~1MHz;2.内置电压范围-30V~+30V,外置放大器可达-200V~+200V;3.疲劳实测频率可达到16MHz;4.最大支持8英寸晶圆级铁电测试能力;5.提供wafermapping测试能力;6.提供晶圆在片测试变温测试环境:-60℃~300℃;7.高低温下自动换片功能。是本项目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3页共89页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送货到客户指定地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能够合法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3.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且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其在中国的分/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3.3.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人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不含投标当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6日,每天9:00至11:00,14:00至17:00(北第4页共89页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络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uojiamin@artall.com,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经审核无误后,代理机构将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发至供应商登记的邮箱,并邮寄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40号君联商务大厦(苏州地铁2号线新家桥站1号口南300多米)715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zycgr24041501地址:苏州市联系方式:0512-651877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经开区金融八街8号联合金融大厦2002室联系方式:0510-824087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代民安、霍佳敏电话:0510-82408785第5页共89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1.1项目的资金来源:拨款2.1采购人:zycgr24041501地址:苏州市联系人:夏工联系电话:0512-65187783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经开区金融八街8号联合金融大厦2002室联系电话:0510-82408785联系人:代民安、霍佳敏电子邮件地址:daiminan@artall.com★2.2合格的投标人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能够合法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3.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且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其在中国条款号内容★2.2的分/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3.3.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人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不含投标当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转包、分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9.5投标人须以“技术条款偏离表”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正负偏离。★10.61、投标货币:只接受人民币报价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1.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条款号内容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如下账号或收到保函账户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北塘支行账号:494972546968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上转账、银行保函、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12.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个日历天★13.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1份。(正本投标文件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PDF格式,与纸质版一致;U盘或光盘,单独密封提交)★19.319.5.1在任何时候,如果发现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竞争时,将导致废标。19.5.2投标人需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19.5.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设置最高限价的,以最高限价为准),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24.1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原则为: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名确定(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铁电分析系统,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资信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1评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27.1如中标(成交)产品为国产产品,中标人即为国内合同卖方,并按照本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如中标(成交)产品为进口产品,中标人应授权产品国外厂商或其他有供货渠道的境外公司作为外贸合同卖方,并按照本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指定的外贸代理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外贸合同的签约外币种须与所条款号内容★27.1投外币币种一致。27.4增加幅度: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履约保证金:无29.11)中标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须向采购人代理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支付给采购人的招标采购代理,即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收取标准为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标准〔2002〕1980号文件中规定的货物采购收费比率下浮60%收取(中标服务费最低收费为5000元),原始标准比率为:每包中标金额(人民币)各部分对应标准比率100万元以下部分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1.1%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0.8%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相关要求。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第9页共89页稿形式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第10页共89页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1.1.招标人已获得《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合格的投标及投标人2.1.本项目的采购人为:zycgr2404150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2.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2.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2.6.投标邀请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须知第2.2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费用详见本须知第29条)。此项费用第11页共89页不应单独开列,但计入投标总价。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的货物内容、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五章,具体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5.2.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所有接到澄清通知的投标人在收到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6.招标文件的修改6.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6.3.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第12页共89页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投标语言7.1.投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为准。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1)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细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且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其在中国的分/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5)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人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不含投标当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如新成立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起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第13页共89页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8)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注: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如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资格资信审查不通过处理。(5)补充证明文件:1)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2)供应商的历史、背景和投标产品主要业绩介绍;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对应评分标准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6)《商务条款偏离表》;(7)《技术条款偏离表》;(8)项目组成员情况;(9)售后服务方案;(10)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8.2.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8.3.要求投标文件对于上述内容有具体位置的确切目录及索引。9.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9.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9.2.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9.2.3.分项报价表中所列的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说明,并出具装运货物时的原产地证书。9.3.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第14页共89页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评标委员会满意。9.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包括设备、软件、材料(和/或耗材)、技术资料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9.5.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应答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2.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同时不接受有条件的优惠报价。10.3.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0.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0.6.对投标人投标产品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具体金额、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的;第15页共89页(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3)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11.3.凡没有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提交中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投标文件的签署13.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和数量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4.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说明,投标文件的正本须为原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并清楚的标明所投项目招标编号、包号第16页共89页及项目名称。14.2.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和“在(详见投标邀请书中的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4.3.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14.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4.5.所有投标文件应以胶装方式进行装订,编制目录,并有逐页页码。15.投标截止期15.1.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递交采购代理机构。15.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16.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6.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第11条规定不予退回。五、开标及评标17.开标1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文件递交后,第17页共89页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7.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7.3.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但投标声明不得为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说明或附加条件的报价。17.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一律不予承认。17.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7.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组建评标委员会18.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内容的特点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19.投标文件的初审19.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2不具备投标资格和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具备投标资格的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属于不具备投标资格或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第18页共89页(7)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8)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9)恶意串通其他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10)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营业执照、财务会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等);(11)投标文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12)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3)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4)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1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16)投标文件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17)未提供技术文件的;(18)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19)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20)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标记“★”条款);(21)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清单中的计量单位、产品数量的;(22)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2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25)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2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27)质保期、付款方式及交付时间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2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9)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19页共89页(30)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且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或者技术标制作粗糙、内容明显偏少的情形,经询标后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32)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的;(3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9.3.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投标文件的澄清20.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1.评标21.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对其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1.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考虑以下因素:(1)投标报价:当报价货币不一致时,均折算为人民币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对投标价格进行换算;(2)技术性能及货物质量:对招标文件应答情况,技术规格有无偏离,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及质量保证等;(3)投标产品业绩;(4)售后服务、培训: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机第20页共89页构的情况、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人员情况等;21.3.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打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及权重,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对每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具体如下:一、投标文件的初审:1、资格性检查序号审查项目是否合格供应商1…1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且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其在中国的分/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5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人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不含投标当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如新成立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起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8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结论说明:1.合格打“√”,不合格打“×”。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注:以上内容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后期复核时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实际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资格上报有关部门。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性要求,“不合格”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性要求。2、符合性检查序号检查项目是否合格说明供应商1…1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属于无效投标文件以及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标记“★”号条款)第22页共89页结论说明:1.合格打“√”,不合格打“×”。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注:以上内容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后期复核时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实际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资格上报有关部门。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要求,“不合格”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要求。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通过投标文件的初审,进入下一步具体评分环节;否则,其投标无效。二、具体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加分因素2分)评分项目评分细则分值价格部分(30分)本次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30业绩情况(8分)投标人相关业绩:投标人拥有2021年1月1日至今与投标产品同系列设备的销售业绩,每提供1个合同得2分,总分最高不超过8分。(要求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合同需包括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和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投标人授权的境外公司签订的外贸合同,应同时附投标人中标公告截图和网址或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授权书)8技术响应情况(44分)技术响应情况(针对在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规格要求和其他要求)(1)技术偏离表须依据招标文件技术指标逐条响应,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予以拒绝;(2)技术响应情况评审基准分为44分,评委根据各条款的偏离情况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审:a.标记为“★”的指标是关键条款,正偏离不加分,如不满足其投标予以拒绝;b.标记为“▲”的指标是重要条款,满分33分,共11条,正偏离不加分,负偏离每条扣3分,33分扣完为止。44技术响应情况(44分)c.标记为“#”的指标是一般技术条款,满分11分,共11条,正偏离不加分,负偏离每条减1分,11分扣完为止。(3)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注:投标人在响应技术条款时,对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规格要求中标记为“★”和“▲”的技术条款应提供制造商原产国官网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Datasheet)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提供印刷资料或检测报告、印刷资料或检测报告出现与技术规格响应不一致或无法体现投标人技术规格响应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负偏离。44售后服务方案(16分)1、用户培训计划和服务措施(6分):综合评定优秀,用户培训计划和服务措施、方案考虑周全,有合理化建议的得6分;综合评定良好,用户培训计划和服务措施、方案能满足售后服务需要的得4分;综合评定一般,用户培训计划和服务措施,但表述不完整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62、项目维护及应急方案(5分):综合评定优秀,方案详细,维护方式齐全、应急预案足以应对各种突发问题的得5分;综合评定良好,方案较详细,维护方式较齐全、应急方案能应对大部分突发情况的得3分;综合评定一般,方案简单,有维护及应急方案,但表述不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3、售后服务内容及方案(5分):综合评定优秀,提供了完整的售后服务人员、服务机制、响应时间、故障解决等内容且方案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的得5分;综合评定良好,提供了完整的售后服务人员、服务机制、响应时间、故障解决等内容但方案一般,较可行的得3分;综合评定一般,方案简单,提供了部分的售后服务人员、服务机制、响应时间、故障解决等内容,但表述不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原厂质保(2分)原厂质保:供应商承诺提供原厂质保,原厂质保期1年不得分,原厂质保期在此基础上每增加半年加0.5分,最高加2分。2加分因素(2分)支持节能环保,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加1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注: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如投标产品被认定为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在上述第1项价格评分中,对该包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排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技术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3、对非单一产品采购的项目包,在各包中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2.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第25页共89页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2.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需向监管部门上报的情形23.1.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3.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将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六确定中标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标准24.1.除第26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确定中标人25.1.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6.中标通知书26.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发布信息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及后果,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26.2.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6.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27.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7.1条与采购人签约,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最高综合评分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27.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第26页共89页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履约保证金28.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的时间、金额、有效期,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28.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7条或27.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该中标决定,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七中标服务费29.中标服务费29.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此项费用无须单列,但计入投标总价。八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30.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0.1.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和融资担保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履约融资。30.2.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由财政部指定为试点专业担保机构,联系电话:010-88822573,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3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31.1.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划分);2)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投标人为中国法人;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中国法人;第27页共89页3)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国;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九询问和质疑32.询问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33.质疑33.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原件。33.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按要求购买获取招标文件之日;(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按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及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非“一次性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33.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质疑函不符合本须知33.4条规定的,将一次性书第28页共89页面告知质疑供应商进行补正。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未按照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不予受理。33.6.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第29页共89页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需方:供方:供需双方本着真诚友好、互利互惠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需方向供方采购【】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恪守履行。1、交付内容及价格本项目下供方向需方交付的产品相关参数如下: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及参数计量单位数量型号含税单价(RMB)含税总价(RMB)1见附件一《技术协议》2含税总价合计(RMB)XXX元,大写:XXXXX元整(税率:XX%)随机备品、配件数量及供应办法XXXXX,可详见附件一《技术协议》备注供方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本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包括了供方在提供本合同项下全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所有设计费、制造费用、包装费、安装费、调试费、运输费、搬运费、仓储费、装卸费、技术援助费、人员培训费、维保费、保险费等,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需方不再承担合同总价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货款支付与发票开具:2.1、付款方式(以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相关付款要求为准)第30页共89页本合同款项XX%即XX元,需方在合同签订后XX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本合同款项XX%即XX元,需方在收到供方开具的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XX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发票应符合国家规定和需方的要求,需方对该项付款是否符合各项要求和条件进行审核并提请付款。若供方开具的发票有误的,需方有权暂停付款而不视为需方违约;有质保金的,质保期内货物使用良好,剩余款项XX%即XX元,需方在质保期满之日起XX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2.2、供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户名:开户银行:地址:账号:3、产品交付:3.1、交货日期按执行:A.20XX年X月X日前完成交货B.合同签订后XX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C.合同签订且需方支付XX%预付款后XX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3.2、交货地点:江苏省苏州市XX路XX号X栋,房间号:XXXXX3.3、收货人:XXXXX联系电话:XXXXX3.4、附随交付:产品交货时,包装须完整无破损,供方还必须提供以下项的材料:B、质量检验合格文件D、使用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F、保修单等其它必须材料A、货物装箱清单C、技术资料(中英文)E、其它必备材料和必备工具等H、3.5、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供方负责送货到合同约定(或需方指定地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费、搬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需方收货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承担。如有调换,需方退回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亦由供方承担。供方需要保证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包装标准:第31页共89页4.1、产品应包装在坚固的包装箱中,包装应适用于长途运输并能保证产品免于因搬运、交通、天气或其他情况造成的损坏/丢失,由于包装不适当而导致产品损坏/丢失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由供方承担。4.2、外包装上应在显著位置以清晰、耐久、可理解的方式标明合同编号、收货地点、产品名称、品目号、数量和运输过程注意事项等信息。4.3、其他特殊要求:无5、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质保期限:5.1、产品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厂新品标准、需方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技术协议》),三者不一致的,以需方最终确认之规格为准。5.2、质保期为需方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验收合格后XX个月,起算日期以双方在验收单最后签字之日为准。供方在质保期内应当就产品的质量问题无偿向需方提供质保服务。6、验收标准、方法及质量异议期:6.1、供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货物按约送至收货地点时向需方申请初步验收(即对货物外部情况),并于货物安装调试运行完毕后XX天内向需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双方同意验收由XXXXX组织进行。6.2、验收标准:每批货物应附有独立的出货检验报告,并放在最上层箱内或表面显著位置。验收按照本合同以及附件一《技术协议》、XXXXX等文件的相关参数由需方组织验收,并由需方出具签字版验收单,对验收结果是否合格进行确认。6.3、验收方法:验收分货到现场后对相关品牌、数量、规格等外部情况(详见第一条约定)的初步验收和货物安装调试运行后对货物质量及使用情况的最终验收。6.4、质量异议期自需方确认收到合同项下全部货物之日起XX天(质量异议期原则上不低于60天,如合同项下货物涉及到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则质量异议期应自需方确认收到合同项下全部货物之日起至安装、调试、试运行后的XX天)。供方在收到需方书面质量异议后10日内应对异议给予书面回复并采取补救整改措施,因采取补救整改措施而导致的费用和损失由供方承担,若导致本合同履行逾期的,供方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如果超期回复或不予回复置之不理则视为对异议的默认,需方有权退回全部或部分货物或协商减少价款,并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亦有权从未付货款中扣除上述款项。6.5、供方最迟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最终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的书面文件。最终验收合格的结果仅视为供方履行其交货义务的必要证明,需方签第32页共89页署的任何表示验收合格的书面文件不使需方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供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免除供方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担保责任。7、配套服务及售后:7.1、供方保证及时派遣有经验资质的技术人员对所供货物提供正确的、充分的技术服务和对需方进行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7.2、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应由供方的技术人员进行,需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待供方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成后,需方进行验收;7.3、供方人员的所有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附加技术服务费、交通费、运输费用、保险费等)由供方承担,且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供方人员在对需方服务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猝死等人身、财产损害均应由供方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除非前述损害经证实系需方原因所致。供方人员与需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等。在需方现场的供方人员应当遵守需方的工作规范和安全要求。如果由于非因需方的原因引起货物修理或替换,则修理或替换的货物由供方负担全部费用并运到产品安装现场。7.4、质保期内,供货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相关附件的约定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免费提供退换、维修、保养、软件更新、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故障解决、XXXX等服务。需方如发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联系供方,供方XX小时内予以解决,供方未能及时响应并提供上述质保服务的,需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在未付货款中扣除。7.5、质保期届满后的服务:供方仍免费提供在线服务和技术指导,并承诺以供方收费标准XX%的优惠价格向需方提供及时的零配件供应。若需要供方专门派人前往现场维修时,供方承诺按照供方收费标准XX%的优惠价格收取相应的维修费用,供方收费标准不得高过同期市场合理价格。8、不可抗力:8.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8.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33页共89页8.3、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或恢复通讯之日起(5)日内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8.4、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8.5、因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又遭受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方的责任。8.6、双方一致确认,如不可抗力延续45天以上仍未解决,则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两周内退还所有已付款项。9、违约责任:9.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供方延迟交货或者超过合同约定的最迟验收期限仍未验收合格的,则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十支付逾期交付/验收违约金,需方有权从未付货款中扣除。供方逾期交货超过(30)日的,或者超过合同约定的最迟验收期限(30)日仍未验收合格的,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方在两周内退还所有已付货款,同时有权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供方仍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2、供方所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选择部分或全部拒收该货物,并要求供方退还相应部分的货款,同时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需方有权从未付货款或质保金(如有)中扣除;需方同意供方对不符合约定货物做补救调换处理时,供方应在7日内调换处理完毕,因调换延误交付和验收的,供方需按照本合同第9.1条之规定向需方承担逾期交付或验收的违约责任;9.3、若供方或供方人员的原因造成需方、需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由供方承担且供方需赔偿需方的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需方人员工伤而导致需方支付的工伤待遇)。9.4、若先履行的一方违约,后履行一方有权延迟或者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且不属于违约。9.5、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义务导致另一方通过司法救济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申请破产清算等)实现债权的,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第34页共89页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函费、公告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交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的费用等。10、知识产权约定:10.1、供方保证提供的合同项下的产品和服务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起诉,如因上述原因造成需方被追责或遭受经济损失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需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10.2、供方应保证对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于非供方所有知识产权的货物,供方有义务提供给需方正规渠道证明且确保需方有正常使用的合法权利,否则供方应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承担需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10.3、因履行本合同需要,需方向供方提供或者披露相关资料、信息、技术等,并不因此构成相关技术的授权或者转让,相关资料、信息、技术的所有权仍归需方所有。未经需方事先书面许可,供方不得将上述资料、信息、技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用途。10.4、未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供需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对合同中的知识产权信息、进货渠道、进价策略等信息进行保密。(按保密条款执行)11、保密条款:11.1、本合同所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以任何方式从另一方或其关联单位获得的任何形式的不被公开知道的信息、文件、知识、数据、分析、计算、编辑、研究以及其它材料和实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诀窍、研究成果、商业计划、任何个人信息、客户信息、财务数据、编程规范、开发流程以及上述信息的衍生信息。包括披露方自己的保密信息,也包括披露方披露的虽然不属于披露方所有,但披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包括披露方的关联方或者客户等)的上述保密信息。11.2、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1)一方于提供时,已属公开或众所周知者;(2)该资料自他人所取得,而该他人对资料未负有任何保密义务者;(3)非因任一方作为或不作为而成为众所周知者;(4)一方于提供前,已为他方所知悉且无保密义务者;(5)不属于专有技术的;(6)一方于提供时,已被他方进行公示的;(7)一方于提供时,已被他方向其他国家或地区公示的;(8)一方于提供前或提供时,该资料的一部分或全部已有任何形式的披露行为的。11.3、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对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若接收方违反保密义务的,需承担违约第35页共89页责任,并赔偿披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可期待利益损失等。11.4、在任何情况下,接收方须以保护己方具有同等敏感性和重要性的保密信息时所使用的谨慎程度(至少不低于合理的谨慎程度)来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一经发现其保管的保密信息受到任何未经授权的披露或有被泄露的危险时,接收方应尽快通知披露方,并同时尽最大努力防止对该等保密信息的任何进一步披露或未经授权的使用。11.5、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终止等原因而失效,也不受本合同有效期的限制而持续有效。12、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应以诉讼方式解决,并由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3、合同生效日期1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双方未同时盖章的,以最后一方盖章的生效时间为准。15、本合同一式XX份,各方各执XX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合同签订地址:苏州17、本合同项下的附件有:附件一《技术协议》、附件二XXXX。附件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合同签订之前产生的附件与主合同有矛盾之处以主合同为准。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本合同的正文、附件、招标文件(如有)、投标文件(如有)、中标通知书(如有)等文件,该等所有文件共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和废止双方于本合同订立日之前就此标的作出的所有口头与书面的沟通、协商、洽谈、陈述等非正式往来。双方承认其在签订本合同的过程中,没有依赖本合同中未包含的任何声明、陈述或保证(无论其是被无意作出还是因疏忽而被作出)。合同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如有冲突,以专用条款的规定为准。18.存续条款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或部分条款属于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则该等条款应视为已删除,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执行性。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或部分条款按照本条视为已删除,则双方应诚意协商替代条款,并且尽最大可能达到原本条款所约定的商业(以下无正文)第36页共89页需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日期:供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日期:需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供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第37页共89页附件一《技术协议》编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性能及详细技术参数(包括配件)1(需办理进口手续的设备需签订以下“专用条款”,由采购方指定的外贸代理机构作为买方)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最终以采购人提供的样本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为准。合同号ContractNo.:日期Date:买方:TheBuyer:统一社会信用代码USCI:地址:ADDRESS:电话Tel:,传真Fax:邮件Email:联系人Contact:卖方:TheSeller:地址Address:电话Tel:,传真Fax:邮件Email:联系人Contact:本合同是由买卖双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货物:ThisContractismadebyandbetweentheBuyerandtheSellerwherebytheBuyeragreestobuyandtheSelleragreestoselltheundermentionedcommodityaccordingtothetermsandconditionsstipulatedbelow:1.货物描述DESCRIPTIONItemNo.货物名称,型号规格Commodity,Specifications数量Qty.单位Unit单价UnitPrice总价TotalAmount1中文名称:此处请填产品中文名称Name:此处请填产品英文名称型号Model:品牌Brand:1Set合计TOTAL:1Set-总计TotalValue(Sayeg.Only)2.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此处填原产国中文/此处填厂商中文(若有)或英文名称COUNTRYOFORIGINANDMANUFACTURERS:此处填原产国英文/此处填厂商英文名称3.包装:必须使用崭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货物,以便适于长距离的海运或空运、内陆运输和气候的变化,该包装应当能够保护货物耐粗暴搬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防冻。如采用木质包装,该木质包装上必须加盖由货物出口国/地区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IPPC专用标识(黑色或蓝色)。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保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货损,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包装中必须随货放置一套完整的操作说明和服务手册。PACKING:Tobepackedinnewstrongwoodencase(s)/carton(s),suitableforlongdistanceairandinlandtransportation,andchangeofclimate,wellprotectedagainstroughhandling,moisture,rain,corrosion,shocksandfreeze.Incaseofwoodencasesorwoodenpalletsapplied,theIPPCmarkshouldbelabeled(inblackorblue)bythemanufacturerscertifiedbyplantquarantineauthoritiesofexportingcountriesorregions.TheSellershallbeliableforanydamageandlossofthecommodityandexpensesincurredonaccountofimproperpackingandforanyrustattributabletoinadequateorimproperprotectivemeasurestakenbytheSellerinregardtothepacking.Onefullsetofserviceandoperationinstructionsconcernedshallbeenclosedinthecase(s).4.运输标志:卖方应用不褪色的颜料在每个包装相邻的四侧上做好标记,包括:箱号、合同号、到货口岸、毛重、净重、尺寸和指示性标志,如“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和唛头:SHIPPINGMARK:TheSellershallmarkonthefouradjacentsidesofeachpackagewithfadelesspaintthepackagenumber,ContractNo.,PortofDestination,grossweight,netweight,dimensions,andthewordings:“KEEPAWAYFROMMOISTURE”“HANDLEWITHCARE”.“THISSIDEUP”etc.,andtheshippingmark:此处填合同号----------------------------------XXX5.装运时间TIMEOFSHIPMENT:签订合同后天内交货,不允许分批发货,但卖方需在收到买方免税手续已经办妥的书面通知后,方可发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卖方承担。Deliveryshouldbemadewithindaysaftersigningthecontract.PartialShipmentisNotAllowed.AllshipmentswillonlybemadeaftertheSellerhasreceivedthenoticefromtheBuyerthattheDutyFreeImportCertificatehasbeengrantedbytheChineseCustomsOffice.Otherwise,theSellershallbeanswerableandresponsibleforanyconsequencearisingthereof.6.装运机场/港口PORTOFSHIPMENT:7.目的机场/港口PORTOFDESTINATION:8.最终目的地PLACEOFDESTINATION:9.保险INSURANCE:装运后由卖方根据《Incoterms2010》或《Incoterms2020》按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至最终用户现场。TobecoveredbytheSelleraftershipmentcovering110%ofinvoicevalueagainstallrisksandwarrisksinaccordancetoorfromtheManufacturer’sfactorytotheEnd-user’sprojectsite.10.付款PAYMENT:收款信息Informationofpayee:11.单据DOCUMENTS:11.1.卖方应向买方/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TheSellershallpresentthefollowingdocumentstotheBuyer/tothenegotiatingbank.(1)空运Incaseofair-freight:一(1)份标有“运费预付”,买方为收货人的清洁无暇的空运单。OneCleanOriginalofairwaybillmarked“FreightPrepaid”andconsignedtotheBuyer.(2)根据合同出具内容详细的发票正本二(2)份、副本二(2)份,并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时,须分别开具发票)。ManuallySignedCommercialInvoicein2originalsand2copiesindicatingContractNo.andShippingMark(incaseofmorethanoneshippingmark,theinvoiceshallbeissuedseparately),madeoutindetailsaspertherelativecontract.(3)由卖方出具的装箱单正本二(2)份,副本二(2)份。PackingListin2originalsand2copiesissuedbytheSeller.(4)由卖方出具的质量和数量证明书正本各一(1)份、副本各一(1)份。CertificateofQualityandQuantity/Weightin1originaland1copyissuedbytheSeller.(5)价格条件为CIF/CIP/DAP时,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正本和副本各一(1)份。IncaseofCIF/CIP/DAP,FullSet(included1originaland1copy)ofInsurancePolicy,coveringAirTransportation110%ofinvoicevalueagainstallrisksandwarrisks.(6)48小时内通知买方货物装运细节的传真或电邮副本一(1)份。Copyoffax/emailtotheBuyeradvisingparticularsofshipmentwithin48hoursaftershipmentismade.(7)由卖方提供的原产地证明正本一(1)份、副本二(2)份。CertificateofOriginin1originaland2copiesissuedbySeller.(8)若以木箱包装须提供厂商出具的熏蒸/消毒声明书,并在包装箱上加注IPPC标识。未使用木质包装的,提供厂商出具的无木质包装证明。Ifthecommodityispackedinwoodencase,theManufacturer’sStatementofFumigation/DisinfectionisrequiredandthepackingmustbelabeledwithIPPCmark.Ifthecommodityispackedincartoncases,theManufacturer’sCertificateofNon-woodpackingisrequired.11.2.文件的数量和内容应该是完整和正确的。凡因卖方没有提供上述文件或者文件内容与实际不符,造成买方无法通关和及时取得货物,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和电话必须打印在海运提单或空运提单上,否则卖方应该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Thenumberandcontentsofthedocumentsshallbecompleteandcorrect.IftheBuyerfailtopasstheCustomsandtakeoverthegoodsintimeduetotheSellernothavingprovidedthedocumentsspecifiedasaboveorthecontentsofthedocumentsnotbeingconsistentwiththefacts,alllossesshallbebornebytheSeller.TheBuyer’snamewithitscompleteaddressandtelephonenumbermustbeprintedonBillofLadingorAirwayBill,otherwisetheSellershallberesponsibleforthelossesarisingthereof.12.装运SHIPMENT:CFR/CIF/CIP/DAP价格条件IncaseofCFR/CIF/CIP/DAPTerms:12.1.卖方应该在规定的装运期内将货物从装运港运送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如果发生转船,所有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不允许甲板运输。本合同货物不能使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国家国旗的货船运输,而且货船的船龄不能超过15年。TheSellershallshipthegoodswithintheperiodofshipmentfromtheportofshipmenttotheportofdestination.Transshipmentisnotallowed.Whereastransshipmenthashappened,alltheexpensesandcostsoccurredthereofshallbebornebytheSeller.On-deckshipmentisnotallowed.ThecontractedgoodsshallnotbecarriedbyavesselflyingtheflagofthecountrywhichtheBuyercannotaccept.Theageofvesselshouldnotexceed15years.12.2.如果货物是通过包裹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传真或邮件通知买方,包括预计的发货日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卖方发货后,应立即用传真或邮件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发货日期和空运单号。Incasethegoodsaredeliveredbyparcelpost/air-freight,theSellershall,30daysbeforethetimeofdeliveryasstipulatedinClause5,informtheBuyerbyfax/emailoftheexpecteddateofdelivery,ContractNo.,commodity,invoicedvalue,etc.TheSellershall,immediatelyafterthedeliveryofthegoods,advisetheBuyerbyfax/emailoftheContractNo.,commodity,invoicedvalue,dateofdeliveryandmasterAirwayBillNo.13.装运通知SHIPPINGADVICE:卖方应在完成货物装载后1个工作日内用传真或邮件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空运单号或海运单号、发票金额、毛重、装运货船名称、发货日期等连同转运单据复印件(包括运单、贸易发票、装箱单)。易燃和危险货物的详细资料必须注明。TheSellershall,within1workingdayuponthecompletionoftheloadingofthegoods,advisebyfax/emailtheBuyeroftheContractNo.,commodity,masterAirwayBillNo.orBillofLadingNo.,invoicedvalue,grossweight,nameofvesselanddateofdepartureetc.togetherwithonecopyofshippingdocuments(includingBillofLading/AirwayBill,CommercialInvoiceandPackingList).Thedetailsofinflammableanddangerousgoods,ifany,mustbenoted.14.质量保证GUARANTEEOFQUALITY: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之货物是由合适的材料及一流工艺所制造、崭新的、未经使用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规格。质保期为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后个月。如果货物与技术文件不符,卖方应在买方提出异议后两个月内更换完毕。如果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问题,卖方承担维修费用,包括进出口清关费,往返国际运费,维修费,税款等一切费用。TheSellerguaranteesthatthecommodityhereofismadeofthesuitablematerialswithfirstclassworkmanship,brandnewandunused,andcompliesinallrespectswiththequalityandspecificationsstipulatedinthisContract.Theguaranteeperiodshallbemonthscountingfromthedateoffinalacceptanceofthegoods.Ifthereareproblemswiththedevicesduringthewarrantyperiod,theSellershallberesponsibleforallthecostsofrepair,whichincludeexportclearancecosts,round-tripinternationalfreight,importcustomsclearancecosts,repaircosts,andtheimporttax,etc.卖方保证货物具有完整所有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且不会对买方或第三人造成任何损害。在不损害买方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侵权索赔,卖方必须:(1)为买方争取根据本协议条款继续使用受侵权索赔影响的商品/服务和/或供应商知识产权的权利;或(2)更换或修改受侵权索赔影响的商品/服务和/或供应商知识产权,使其不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前提是更换或修改不得使卖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卖方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并负担相关全部费用。安装调试合格应在货物到达买方后【】日内完成,并经买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TheSellershallguaranteethatthegoodshasfullownershipwithoutanydefectsoftitle,doesnotinfringeanyintellectualpropertyorotherlawfulrightsandinterestofanythirdparty,orcausesanydamagesagainsttheBuyeroranythirdparty.WithoutprejudicetoanyotherrightorremedytowhichTheBuyermaybeentitled,ifanInfringementClaimoccursthenTheSellermusteither(1)procureforTheBuyertherighttocontinuetousetheCommodity/Servicesand/orTheSellerIPRaffectedbytheInfringementClaiminaccordancewiththetermsoftheAgreement;or(2)replaceormodifytheCommodity/Servicesand/orTheSellerIPRaffectedbytheInfringementClaimsothattheynolongerinfringeathirdparty’s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providedthatthereplacementormodificationmustnotplaceTheSellerinbreachofanyothertermsoftheAgreement.TheSellershallinstallandtestthegoodsandtraintheusersandbearalltherelatingexpenses.15.索赔CLAIMS:在货物抵达目的地后90天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条款或发票不符,买方有权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指定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更换货物或赔偿的索赔要求,所有相关费用(如检验费、货物返运费和新货运费、运输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等)均由卖方承担。买方的验收合格不影响卖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证的义务。货物质保期内,如因质量低劣、工艺或材质欠佳导致货物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损坏,买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卖方并凭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出具的检验证明提出索赔。此检验证明应视为索赔依据。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缺陷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对货物作降价处理。如卖方收到上述索赔后30天仍未答复买方,即视为卖方已接受该索赔要求。Within90daysafterthearrivalofthegoodsatdestination,shouldthequality,specification,orquantitybefoundnotinconformitywiththestipulationsofthecontractletterofcreditorinvoice,theBuyershall,onthestrengthoftheInspectionCertificateissuedbytheDesignatedagencyofGeneralAdministrationofCustoms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ChinaCertification&InspectionGroup,hereinafterreferredtoasCCIC),hastherighttoclaimforreplacementwithnewgoods,orforcompensation,andalltheexpenses(suchasinspectioncharges,freightforreturningthegoodsandforsendingthereplacement,insurancepremium,storageandloadingandunloadingchargesetc.)shallbebornebytheSeller.AcceptanceoftheBuyerwillnotinfluencethequalityguaranteeobligationsoftheSellerduringtheguaranteetermofqualityhereunder.Asregardsquality,withinguaranteeperiod,shoulddamagesoccurinthecourseofoperationbecauseofinferiorquality,poorworkmanshiporinferiormaterialused,theBuyerisentitledtonotifytheSellerinwritingandputforwardaclaimsupportedbyInspectionCertificateissuedbyCCIC.TheInspectionCertificateshallberegardedasthebaseofaclaim.TheSeller,inaccordancewiththeBuyer’sclaimshallberesponsiblefortheimmediateeliminationofthedefect(s),completeorpartialreplacementofthecommodityorshalldevaluatethecommodityaccordingtothestateofdefect(s).IftheSellerfailstoanswertheBuyerwithinonemonthafterreceiptoftheaforesaidclaim,theclaimshallbereckonedashavingbeenacceptedbytheSeller.16.不可抗力FORCEMAJUSDE: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如战争、大火、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合同双方认可的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该方予以免责。如发生上述情况,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的14天内空邮一份由事件发生地政府主管当局出具的事件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在此情况下,该方仍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如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30天,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在两周内退还买方所有的在本合同项下支付的全部款项。如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在受不可抗力影响前已经发生了违约,不得作为不可抗力。EitherpartyshallnotbeheldresponsibleforanyfailureoftheperformancehereunderduetoForceMajeure,suchaswar,seriousfire,flood,typhoon,andearthquakes,orothereventsagreeduponbybothparties.ThePartywhichisinfluencedbytheForceMajeureshalladvisetheotherpartyimmediatelyoftheoccurrencementionedaboveandwithinfourteendaysthereafter,andshallsendbyairmailtotheotherpartyforacceptanceacertificateoftheaccidentissuedbytheCompetentGovernmentAuthoritieswheretheaccidentoccursasevidencethereof.Undersuchcircumstancestheinfluencedparty,however,isstillundertheobligationtotakeallnecessarymeasurestodecreasetheinfluenceincurred.Incasetheperformanceofthiscontractisinfluencedformorethan30daysduetoForceMajeure,eitherpartyshallhavetherighttoterminatetheContract,andtheSellershallmaketherefundofthetotalpaymentmadebytheBuyerwithin2weeks.Seller’sfailuretoobtaintheexportlicenseorithasbreachedthecontractbeforetheForceMajeurecannotbeconsideredasForceMajeure.17.迟交货和罚金LATEDELIVERYANDPENALTY:除本合同第16款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或完成安装调试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买方可以同意卖方延期交货,但前提是卖方应同意由付款行从款项中扣除一笔支付给买方的违约金。该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按每7天收取0.5%,不足7天的均按7天计算。如卖方逾期履行超过合同规定30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在两周内退还所有的合同预付款。即使解除合同,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支付上述违约金。如一方违约,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责任以守约方实际损失为准,除此以外,任何一方为主张权利,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以及资金占用利息,违约方均须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ShouldtheSellerfailstomakedeliveryorcompletetheinstallationandcommissioningorotherobligationshereunderintimeasstipulatedintheContract,withexceptionofForceMajeurecausesspecifiedinClause16ofthisContract,theBuyermayagreetopostponethedeliveryonconditionthattheSelleragreestopayapenaltywhichshallbedeductedbythepayingbankfromthepayment.Thepenalty,however,shallnotexceed5%ofthetotalvalueofthegoods.Therateofpenaltyischargedat0.5%foreverysevendays,odddayslessthansevendaysshouldbecountedassevendays.IncasetheSellerfailstofulfillanyofitsobligationshereunder30dayslaterthanthetimeofshipmentstipulatedintheContract,theBuyershallhavetherighttocancelthecontractandrequesttheSellertomaketherefundofthetotaladvancepaymenttotheBuyerwithin2weeks.TheSeller,inspiteofthecancellation,shallstillpaytheaforesaidpenaltytotheBuyerwithoutdelay.Ifonepartybreaksthecontractandtheliquidateddamagesstipulatedinthiscontractarenotenoughtomakeupforthelossesoftheobservantparty,theliabilityofthebreachingpartyshallbesubjecttotheactuallossesoftheobservantparty.Inaddition,thebreachingpartyshallbeliableforalllossesincurredbyanypartyinclaimingrights,suchasattorney'sfees,litigationfees,appraisalfees,notarizationfees,travelexpensesandinterestoncapitaloccupation.18.一致性CONFORMITY:卖方在本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装箱单和其他单据必须与本合同严格一致。卖方在本合同项下交付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数量和价格等也必须与合同、发票和装箱单严格一致。如卖方违反本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自行承担。TheInvoice,PackingListandotherdocumentsissuedbytheSellerunderthiscontractmustbestrictlyinconformitywiththecontract.Also,thecommoditiesdeliveredbytheSellerunderthiscontract,mustbestrictlyinconformitywiththecontractInvoiceandPackingListintermsofspecification,technicalindices,quantitiesandprice.ShouldtheSellerfailtoabidebythisstipulation,theSellershalltaketheirownresponsibilityforalltheconsequencesarisingthereof.19.税费TAXESANDDUTIES19.1.卖方负责支付所有中国境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税费。AlltaxesarisingoutsideofChinainconnectionwiththeexecutionofthisContractshallbebornebytheSeller.19.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买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相关的全部税费由买方承担。Alltaxesinconnectionwith,andintheexecutionofthisContracttobeleviedbytheGovernmentoftheP.R.C.ontheBuyerinaccordancewiththetaxlawsineffectshallbebornebytheBuyer.20.仲裁ARBITRATION:双方同意,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本合同项下的适用。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通过以下解决:方式一: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定的仲裁程序运用中国法律和国际惯例在中国上海以中文进行仲裁,该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方式二: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定的仲裁程序运用中国法律和国际惯例在中国北京以中文进行仲裁,该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BothPartiesagreethattheCISGwillbeexcluded.AlldisputesinconnectionwiththisContractortheexecutionthereofshallbesettledthroughfriendlynegotiation.Incasenosettlementcanbereachedthroughnegotiations,thecaseshouldthenbesettledthrough:Method1:SubmitthecaseforarbitrationtotheInternationalEconomicandTradeArbitrationCommissionofShanghaiinaccordancewithChina’slawsandinternationalpracticeswhenapplyingitsRulesofProcedure.ThearbitrationshalltakeplaceinChinaShanghaiandtheawardrenderedbythesaidCommissionshallbefinalandbindinguponbothparties.Thearbitrationfeeshallbebornebythelosingparty.Method2:SubmitthecaseforarbitrationtoChinaInternationalEconomicandTradeArbitrationCommissioninaccordancewithChina’slawsandinternationalpracticeswhenapplyingitsRulesofProcedure.ThearbitrationshalltakeplaceinChinaBeijingandtheawardrenderedbythesaidCommissionshallbefinalandbindinguponbothparties.Thearbitrationfeeshallbebornebythelosingparty.21.适用法律APPLICABLELAW: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解释。ThecontractshallbeinterpretedinaccordancewiththelawsoftheP.R.C.22.合同生效EffectivenessoftheContract:本合同仅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生效。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货物需求一览表包号货物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规格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最高限价1铁电分析系统1套具备高低温温控的半自动真空吸附式测试平台及铁电测试仪,能实现铁电薄膜或者器件的电滞回线、疲劳和漏电等性能的测试和分析,部分关键指标如下:1.电滞回线测试频率:0.01Hz~1MHz;2.内置电压范围-30V~+30V,外置放大器可达-200V~+200V;3.疲劳实测频率可达到16MHz;4.最大支持8英寸晶圆级铁电测试能力;5.提供wafermapping测试能力;6.提供晶圆在片测试变温测试环境:-60℃~300℃;7.高低温下自动换片功能。是300万元注:投标人须对上述投标内容中完整的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二、投标要求1.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务必在所提供的商品的技术规格文件中,标明型号、商标名称、目录号。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是成熟的全新的产品,其技术规格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如与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有偏差,应提供技术规格偏差的量值或说明(偏离表)。如供应商有意隐瞒对规格要求的偏差或在开标后提出新的偏差,买方有权扣留其投标保证金或/并认定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铁电分析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