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项目 信用信息归集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5-06-11
2、采购项目名称: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2025-06-11-1
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
河南中睿迪科经济研究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岗街道车站南路锦城国际1号楼1207室
1,348,500.00
元
评审总得分:85.81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项目-1标段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要求提供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区咨询服务,国家信用示范区顶层设计框架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完善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项业务服务、信用信息归集咨询服务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180日历天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吴建浩(组长)、黄炜、王栩茹(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通知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21,18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邓州分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 等形式)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邓州市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方式:0377-66060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邓州市发投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农行大厦十四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7-62566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7-62566678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成交公告-发改委.pdf
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113标段编号:025-06-tE采购人: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邓州市发投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概况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邓州分平台)》(http://ggzyjy.dengzhou.gov.cn/)登录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025-06-112、项目名称: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350000.00元最高限价:135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2025-06-11-1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项目-1标段1350000.001350000.00是135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3)服务期限:180日历天(4)采购内容:根据国家和河南省要求提供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区咨询服务,国家信用示范区顶层设计框架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完善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项业务服务、信用信息归集咨询服务,定期开展“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培训、“信用示范区创建”培训、“信用修复培训”专题培训服务。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月”等诚信宣传活动。针对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配备2名专职人员进行现场辅助工作。(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企业成立不足年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资料);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3.6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查询截图和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查询时间:不早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邓州分平台)》(http://ggzyjy.dengzhou.gov.cn/)登录交易系统。3、方式: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邓州分平台)》(http://ggzyjy.dengzhou.gov.cn/),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详见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邓州分平台)》(http://ggzyjy.dengzhou.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7月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现场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邓州分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请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2)潜在供应商务必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3)该项目需要使用网上远程不见面系统开标。各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登录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错过解密时长,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3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审查内容以磋商截止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予以审验,该供应商不得事后对评审结果提出任何异议,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6)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签到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邓州市联系人:鲁先生联系方式:0377-660608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邓州市发投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农行大厦十四楼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377-6256667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377-625666781、项目背景根据国家和河南省要求提供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区咨询服务,国家信用示范区顶层设计框架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完善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项业务服务、信用信息归集咨询服务,定期开展“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培训、“信用示范区创建”培训、“信用修复培训”专题培训服务。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月”等诚信宣传活动。针对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配备2名专职人员进行现场辅助工作。2、项目需求(一)顶层设计服务组建专家团队,调研梳理邓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及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邓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整体调研报告、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提升方案等整体工作规划以及专项领域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邓州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区顶层设计框架,为邓州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奠定基础。(二)机制完善服务根据国家和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结合邓州市实际需求,协同规划设计邓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工作,加快推进邓州市完成邓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体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构建、年度信用工作考核及通报机制构建等基础工作机制构建工作,进一步高效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三)专项业务服务根据国家和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对标信用示范城市创建指标和城市信用监测指标,为邓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专项业务支持提供咨询服务,协助邓州市完成顶层文件落实、“双公示”及特定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报告应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易贷推广、严重失信主体治理等专项业务工作,全面实现各项国家评审指标稳步提升。(四)信用宣传服务结合邓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状,为邓州市信用宣传工作提供大力支持,在“信易贷”工作和“信易+”场景等专项工作宣传、“诚信建设万里行”和“信用宣传月”等常态化宣传活动以及国家级信用报刊推广宣传方面提供专业支持,进一步推进“信用邓州”品牌全面打响。(五)业务培训服务围绕国家信用顶层设计和宏观建设规划、社会信用体系专项领域制度和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地方的实践探索经验、国家最新发布的技术标准规范等,结合邓州市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开展相应培训。培训形式包括现场培训会和线上培训等;协助提供的培训主题主要包括:“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培训、“信用示范区创建”培训、“信用修复培训”专题培训、信用承诺培训、“信易贷”培训、“双公示数据规范”专题培训、“诚信大讲堂”主题培训等。(六)其他有关服务针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及专职服务人员。提供专职人员2名进行驻点式现场工作辅助,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执行和落地相关具体工作,全程参与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创建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总结以及汇编等相关工作。二、项目商务要求1.服务要求服务期限:180日历天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2.付款方式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合同中具体约定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名称内容项目属性服务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现场考察不组织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中小企业1、本项目采购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其他服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比例20%。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磋商报价磋商报价的特殊规定:无项目预算13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元整)响应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响应文件数量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否代理费收费对象:中标人收费标准:执行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35万元。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磋商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磋商,则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以及南阳市财政局的具体规定。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依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4.6采购需求标准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4.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5.采购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6.采购范围及适用法律6.1本次采购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6.2“监督管理部门”是指邓州市财政局。6.3“服务”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服务。、7.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7.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8.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内容以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补充文件将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所修正的部分。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上传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必须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4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受理,开标前所有信息保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一切公告信息(包括采购公告、变更公告、澄清公告等)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查询有关公告信息。若因潜在供应商没有及时查看到公告信息而造成的失误,责任自负。8.5供应商应关注是否有发布最新的澄清更正公告和更正的最新磋商文件(电子答疑文件),如有则需下载最新的磋商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最新的响应文件并上传。、9.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二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0.3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生成并在截止时间前上传其加密版本,根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下载平台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否则,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平台系统拒绝。10.4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5对照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已对第二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6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财务、社保、纳税及各类证书、报告等内容,必须是原件的扫描件。10.7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报价11.1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所投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报价时应详细列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等。11.2.2服务项目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5本项目将按供应商所提交的单价和总价来支付本项目所需的费用。对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内容,将被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11.6磋商结束,供应商进行网上最终报价。11.7本次采购设有预算,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评议。11.8供应商的所有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恶意竞争。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成交人的响应有效期延长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12.2特别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签章处电子签章或手写签字后扫描上传进响应文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CA加盖电子签章。、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使用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在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制作软件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提交。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最终电子响应文件以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最后一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编制、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实际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应由采购人审核并确认。二、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将在指定媒体和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按照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递交响应三、组建磋商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质疑、评估、比较、评分,组织磋商和最后报价。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使用本人CA锁进行签章,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活动结束,按照《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豫财购(2017)9号)的规定,发放劳务报酬。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18四、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解密: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的CA进行加密,供应商在解密前须自行检查CA的有效性。解密时未在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五、评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具体包括:资格性审查1满足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企业成立不足年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资料);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3.6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采购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1满足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要求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查询截图和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查询时间:不早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说明:按照邓州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施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邓财购〔2024〕36号的要求,对于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施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邓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序号1中1-5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2.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1响应函、首次报价一览表及签字盖章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2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3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4响应范围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5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6质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7权利义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8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检查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内容的完整度和符合性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只有通过以上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技术(服务)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各供应商所响应设备的技术指标、技术性能、产品技术说明或项目方案、人员配备等是否符合最低要求。4.综合比较与评价。对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和技术响应程度、项目方案或技术响应程度、综合实力、售后服务以及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比。5.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5.1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1.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5.1.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1.3授权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5.1.4电子响应文件未使用CA认证并加密的;5.1.5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5.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2.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的;5.2.2报价具有选择性;5.2.3未进行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的。6.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评标系统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具体磋商内容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实际情况确定。6.4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评标系统以在线形式提交承诺,并用CA签章。6.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6.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6.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通过电子评标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要求最后报价要求,各供应商在会员系统中收到有关信息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给出答复,并在签章后提交。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除外。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6.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7.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最后报价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8.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8.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8.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8.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8.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9.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9.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9.2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9.3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0.报告违法行为10.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20分技术部分:58分综合部分:22分序号条款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报价评分标准(20分)磋商报价(2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20%×100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小微企业名录的查询截图或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在满足资格项规定的条件后,其投标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磋商报价扣除相应比例后称为“优惠后评标价”(即评标报价)。凡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代理国内外大型企业产品的,均不得统计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用优惠后评标价参与评分。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58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6分)供应商磋商文件整体内容完整,层次清楚,描述准确,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评审专家对磋商文件进行横向比较,内容比较完整,层次比较清楚,描述比较准确得5-6分;内容一般完整,层次一般清楚,描述一般准确得3-4分;内容不完整,层次不清楚,描述不准确得1-2分。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58分)项目理解及现状分析(6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理解及现状分析对本项目实际情况以及现状分析准确、合理、全面。评审专家根据要求内容响应完善、合理程度予以打分。响应比较完善、合理程度高得5-6分;响应一般完善、合理程度一般得3-4分;响应不完善、合理程度低得1-2分。服务方案内容1(5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1:调研梳理邓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及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邓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整体调研报告、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提升方案等整体工作规划以及专项领域工作方案。评审专家根据服务方案响应完善、合理程度予以打分。响应比较完善、合理程度高得5分;响应一般完善、合理程度一般得3-4分;响应不完善、合理程度低得1-2分。服务方案内容2(5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2:协同规划设计邓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工作,加快推进邓州市完成邓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体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构建、年度信用工作考核及通报机制构建等基础工作机制构建工作。评审专家根据服务方案响应完善、合理程度予以打分。响应比较完善、合理程度高得5分;响应一般完善、合理程度一般得3-4分;响应不完善、合理程度低得1-2分。服务方案内容3(5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3:协助邓州市完成顶层文件落实、“双公示”及特定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报告应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易贷推广、严重失信主体治理等专项业务工作,全面实现各项国家评审指标稳步提升。评审专家根据服务方案响应完善、合理程度予以打分。响应比较完善、合理程度高得5分;响应一般完善、合理程度一般得3-4分;响应不完善、合理程度低得1-2分。服务方案内容4(5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4:依托邓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每月对全市“双公示”、行政管理信息等相关信用信息报送情况常态化开展工作指导咨询和监测服务。评审专家根据服务方案响应完善、合理程度予以打分。响应比较完善、合理程度高得5分;响应一般完善、合理程度一般得3-4分;响应不完善、合理程度低得1-2分。服务方案内容5(5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5:结合邓州市实际情况开展“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培训、“信用示范区创建”培训、“信用修复培训”专题培训、信用承诺培训、“信易贷”培训、“双公示数据规范”专题培训、“诚信大讲堂”主题培训等。评审专家根据服务方案响应完善、合理程度予以打分。响应比较完善、合理程度高得5分;响应一般完善、合理程度一般得3-4分;响应不完善、合理程度低得1-2分。服务方案内容6(5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6:结合邓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状,为邓州市提供在“信易贷”工作和“信易+”场景等专项工作宣传、“诚信建设万里行”和“信用宣传月”等常态化宣传活动提供专业支持,进一步推进“信用邓州”品牌全面打响。评审专家根据服务方案响应完善、合理程度予以打分。响应比较完善、合理程度高得5分;响应一般完善、合理程度一般得3-4分;响应不完善、合理程度低得1-2分。服务方案内容7(5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7:针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及专职服务人员。提供专职人员2名进行驻点式现场工作辅助,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执行和落地相关具体工作,全程参与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创建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总结以及汇编等相关工作。评审专家根据服务方案响应完善、合理程度予以打分。响应比较完善、合理程度高得5分;响应一般完善、合理程度一般得3-4分;响应不完善、合理程度低得1-2分。质量保障服务方案(6分)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服务方案需具有完善的保证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满足项目质量整体保障。评审专家根据质量保障服务方案的措施完善、可行的程度进行打分。措施比较完善、可行程度高得5-6分;措施一般完善、可行程度一般得3-4分;措施不完善、可行程度低得1-2分)服务进度规划(5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周期及进度规划须满足磋商文件对服务周期的要求且有具体的违约承诺,投标人进度计划须能保证服务周期及项目完成情况。评审专家根据服务进度规划的合理、可行程度进行打分。进度规划比较合理、可行程度高得4-5分;进度规划一般合理、可行程度一般得2-3分;进度规划不合理、可行程度低得1分。3综合评分标准(22分)企业业绩(9分)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合同证明得3分,最多得9分。每单份合同内容要求如下:(1)2022年1月1日以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2)合同与本次采购同类或培训服务项目合同。注:每单份合同同时满足上述2项内容,计为1份有效业绩合同。3综合评分标准(22分)服务承诺(6分)(1)服务阶段满足采购人管理的服务承诺与措施(承诺与措施比较完善、可行程度高得3分;承诺与措施一般完善、可行程度一般得2分;承诺与措施不完善、可行程度低得1分);(2)根据项目特点提出针对性的合理化意见(意见比较完善、可行程度高得3分;意见一般完善、可行程度一般得2分;意见不完善、可行程度低得1分)。综合实力评价(5分)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包括公司人员构成、规章制度、管理措施、设施条件等能够反映企业实力的内容)。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包含上述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从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详尽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真实性高、完整性高、合理性高、详尽程度高得4-5分;真实性一般、完整性一般、合理性一般、详尽程度一般得2-3分;真实性差、完整性差、合理性差、详尽程度差得1分;缺项按0分计。信用评级(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邓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评级为三星级的加1分,四星级的加2分,没有不得分。注:供应商可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工作日,登录“邓州市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http://dengzhouweb.zcxy.caizj.nanyang.gov.cn:8008/#/)”在线打印《邓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评审时作为享受政策支持的依据。注:1、磋商小组完成对分数的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2、供应商得分=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综合部分得分。3、计算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备注:严格执行《南阳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根据实际项目需要设置科学合理的评分因素及分值。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本项目终止: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12.若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将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规定执行。六、成交通知及签订合同1.成交结果公布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1.2如项目终止,成交结果公告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发出成交通知书2.1根据成交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登录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自行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成交通知书。2.2《成交通知书》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3.签订合同3.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逾期无故不签订的,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3.2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承诺以及确认材料,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3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按其响应文件承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七、质疑与答复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的有关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函须按照财政部门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编制,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接收质疑的方式:3.1在线接收,请质疑人上传质疑函原件扫描件到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电话通知到项目负责人。3.2书面提交,请质疑人将质疑函原件送达或邮寄至采购单位联系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采购公告。4.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八、注意事项1.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工作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随时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并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答复。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全部费用。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技术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简称“政采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参考《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模板(科技部)》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项目名称)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目录格式自拟一、响应函格式(一)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完成本项目,人民币(大写)元,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后日历天,质量,,项目负责人,。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职务: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磋商报价大写:(¥:)服务期限服务质量备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四、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审计或财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审计或财务报告说明:1.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2.供应商提供企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代表(公司全称)向本项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郑重声明如下:我公司近三年来的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五、商务偏差表、服务方案、售后服务计划等;商务偏差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差描述结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本公司郑重承诺:1、本次采购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所有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或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公司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正在进行的交易项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主动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本公司在参加本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诚信廉洁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承诺人法定名称(盖章):承诺人法定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日期:年月日七、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口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农询茶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43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企业______(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并且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河南中睿迪科经济研究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名称)的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项目-1标段(标的名称),属于服务(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中睿迪科经济研究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372.806643万元,资产总额为48.600017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南中睿迪科经济研究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30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编号:2025-06-112、项目名称: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17日5、磋商日期:2025年7月1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1河南中睿迪科经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济研究咨询有限龙岗街道车站南路锦城1348500.00建设综合服务公司国际1号楼1207室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项目-1标段根据国家和河南省要求提供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区咨询服务,国家信用示范区顶层设计框架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完善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项业务服务、信用信息归集咨询服务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三、评审专家名单吴建浩(磋商小组组长)、黄炜、王栩茹(业主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金额:21182.00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邓州分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邓州市联系人: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邓州市发投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邓州市薪华中路农行大厦十四楼联系人:王先生主琥珀联系方式:0377-6256667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377-6256667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服务项目 信用信息归集咨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