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中标结果公示(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汝政采-2025-281

2、采购项目名称: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道路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汝阳政采磋商(2025)0050号-1
详见采购文件
河南玖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凤山路与杜康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968,100.00

评审总得分:88.67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道路项目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0日历天
张明辉
豫2412024202502942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小静、彭程、丁雪荣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成交服务费依照洛财购[2019]3 号中代理费支付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6,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210917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靳村乡

联系人:彭程

联系方式:0379-6809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城市广场西地块6号楼2601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637983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637983320

文件正文.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报告.pdf

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道路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汝政采-2025-281包号:汝阳政采磋商(2025)0050号采购人: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道路项目项目代码/标段名称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道路项目招标人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先生0379-68090003代理机构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15637983320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本次招标项目有无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采购意向)。有口无2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口有无3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4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无5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或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展行无关。口有口无6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城,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口无7将本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8限定成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成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成者招标商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法体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无9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用设立于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10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1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口有无12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3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口有无14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口有无15简单将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口有无16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注册登记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口有无17就同一招标(采购)项目向潜在投标(供应商)人或者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口有无18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指定媒介发布。口有无19故意对递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口有无20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21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l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2.代理机构(单位签章招标人(单位签章)唔20沙60月日205年6月11日2特别提示1、响应文件的制作1.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被否决的风险。1.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响应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3.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磋商开启4.2.1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4.2.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4.2.3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5、为便于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6、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7、(此条款仅适用于远程不见面交易的项目)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7.1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磋商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7.2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学习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7.3投标人(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7.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磋商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开标。投标人(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在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最后报价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投标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或未按要求参与交互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超时交互,由此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供应商)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8、开标前,投标人(供应商)务必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自助解密环境。目录目录························································································································································6第一章采购公告···········································································································································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31、总则·························································································································································192、磋商文件··················································································································································233、响应文件··················································································································································244、响应文件提交············································································································································275、磋商开启··················································································································································286、磋商·························································································································································28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308、纪律和监督···············································································································································31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附件:质疑函范本··········································································································································34第三章采购需求·········································································································································35一、项目概况·················································································································································35二、其他要求·················································································································································35第四章合同(样本)···································································································································37汝阳县政府釆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38中原银行汝阳支行政府釆购融资贷款···············································································································39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39汝阳兴福村镇银行·········································································································································40釆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40邮储银行政府釆购·········································································································································41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41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421、评审方法··················································································································································422、评审标准··················································································································································423、评审程序··················································································································································424、评分标准说明············································································································································44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45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51附件1:响应函····················································································································································53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5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56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57附件5:开标一览表·············································································································································59附件6:报价一览表·············································································································································60附件7:报价明细表·············································································································································62附件7-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63附件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4附件7-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65附件8:工程预算书·············································································································································66附件9:辅助资料表·············································································································································67附件10:承诺书··················································································································································69附件11:施工组织设计········································································································································72附件12: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73附件13: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74附件13-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75附件14: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76附件14-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77附件15:其他材料···············································································································································78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道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5-2812、项目名称: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道路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970116.86元最高限价:970116.86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汝阳政采磋商(2025)0050号-1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道路项目970116.86970116.86是970116.86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本次采购共1个包。本项目位于汝阳县靳村乡,主要内容为靳村村红西线道路、东场组道路、杨坡组道路的修建;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落实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6月17日至2025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汝阳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汝阳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210917。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靳村乡联系人:彭先生联系方式:0379-680900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城市广场西地块6号楼2601号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56379833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56379833202025年06月16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靳村乡联系人:彭先生联系方式:0379-68090003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广场西地块6号楼2601室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5637983320邮箱:3134177743@qq.com1.1.4采购项目名称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道路项目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落实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2、供应商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状况,审慎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1.1.6项目编号汝政采-2025-2811.1.7包号汝阳政采磋商(2025)0050号1.1.8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1.1.9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将一个包拆开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付款方式签订施工合同,正式进场开工后拨付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的拨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金额80%;完成结算审核后拨付至结算价金额的100%,具体以签订合同时为准。1.2.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1工期40日历天1.3.2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1.3.3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1.3.4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3.5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1.3.6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1.3.7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价款的依据。1.3.8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缺陷责任期内如有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无偿予以解决,否则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采购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召开1.10.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在磋商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工期;缺陷责任期;付款方式;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扬尘防治目标;1.12.3偏差不允许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有)。2.2.1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供应商公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2.2.2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3.2.3报价方式总价3.2.4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970116.86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响应将被否决。3.2.5报价的其他要求供应商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和竣工结算的计价方式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总报价(投标报价)以磋商文件、答疑纪要、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应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合理的施工方法为依据,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结合实际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3.3.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3.3.1响应文件有效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3.4.1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6.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4.1.1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4.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采购公告。4.2.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见第一章采购公告。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lytf格式)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4.2.5响应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55。4.2.6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6.3.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3名/包7.1.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7.1.2确定成交的原则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如出现并列,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7.2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质疑函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汝阳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汝阳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2109179.2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依照洛财购[2019]3号中代理费支付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此费用由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9.3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4技术部分暗标格式本项目综合标(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供应商编制的综合标(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签章要求: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2)排版要求: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9.4技术部分暗标格式(3)标题编号要求: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编号格式为:一级为“一、”、“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1.”、“2.”......,四级为“(1)”、“(2)”......,五级为“1)”、“2)”......,六级为“a.”、“b.”......,七级为“a)”、“b)”......。(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6)不得插入图片(招标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7)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供应商存在其他透露供应商身份信息情况的,其暗标部分评分点不得分。9.5其他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洛财购〔2021〕1号)“三是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不再给予价格扣除”。1.1.6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包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采购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2.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工期、质量等1.3.1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2质量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3安全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4文明工地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5扬尘防治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6执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7履约验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10)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1)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延长工期和提高工程造价等要求。1.10磋商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工程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超出的响应将被否决。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合同(样本);(5)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7)响应文件格式;(8)图纸、工程量清单;(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磋商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二、响应函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五、资格证明材料六、开标一览表七、报价一览表八、工程报价明细表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二、工程预算书十三、辅助资料表十四、承诺书十五、施工组织设计十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十七、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十八、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十九、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二十、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报价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供应商应填写报价一览表、工程预算书;其它表格与报价一览表不符,以报价一览表为准。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6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最后报价。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3.3.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制作3.7.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3.7.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7.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7.4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7.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4.2.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4.2.5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4.3.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5、磋商开启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磋商活动。5.2磋商开启规定5.2.1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供应商持企业CA通过网络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解密。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请远程及时提出。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视同投标供应商承认开标记录。5.2.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选择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录,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6、磋商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磋商程序6.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6.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均等的最后报价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每一轮报价全部为书面形式,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在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在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作出相应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该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也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6.2.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按要求进行最后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6.2.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原则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3本次磋商采用电子化评审,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的原则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3成交通知7.3.1由本项目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7.3.2《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7.4履约保证金7.4.1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1.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1.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1.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1.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8.2.1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2.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8.2.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8.2.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2.6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8.3.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8.3.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3.3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8.3.7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3.9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3.11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8.3.13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3.1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8.3.15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4.1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4.2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4.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4.7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5质疑和投诉8.5.1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5.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本次磋商项目为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道路项目。2、工程概况:本次采购共1个包。本项目位于汝阳县靳村乡,主要内容包括靳村村红西线道路、东场组道路、杨坡组道路的修建;(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图纸答疑(如有)。二、其他要求1、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成交供应商根据中标价(成交价)及变更签证所发生的费用编制工程结算书,报采购人、财政部门审查确认后作为结算拨款依据。2、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公司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理、签证后方可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依据。3、按照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的通知》(洛财建〔2012〕33号)文件规定: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4、因施工造成的建筑垃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理。施工所用水电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采购人不承担费用。5、工程材料供应管理办法:所有材料均由成交供应商自供,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并且附有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市场准用证。材料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报监理、采购人认可,实行进场申报签证制度。6、合同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派磋商时所报的注册建造师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技术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不经业主允许不得更换,否则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同时该注册建造师每周保证4天在工地现场,项目部组成人员每周应有5天在工地现场,否则将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业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7、成交供应商在工程竣工后要提交装订完整的竣工资料三套(含交工资料、施工日志、竣工图)、结算书及附件一式三份。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8.1投标单位中标后,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执行;8.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做出以下承诺:一是投标单位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二是投标单位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三是投标单位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具备以上三项内容的,在评标时对其实行“一票否决”。8.3如经调查发现建筑业企业没有如实反映工资支付情况,或无故不足额存入工资保障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记入建设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企业诚信档案,并予以相应惩罚。9、控制扬尘、防止二次污染。9.1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增加控制扬尘污染的内容,应有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结果;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对违反扬尘治理有关规定的,实施“七个一律”处罚。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七个100%:施工工地100%围挡,散流体、裸地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散水降尘制度100%落实,散流体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监控检测设备安装100%。开工进场前要做到“八个必须”:必须要做好门头、门柱;必须设置五牌一图、扬尘治理责任牌;必须建立门卫制度;工地出入口处必须硬化;必须配置自动冲洗设备及洒水车;工地四周围挡封闭必须连续设置;必须并在围挡上方安装雾化喷淋设备;必须落实扬尘治理方案备案制度。“七个一律”:工程施工期间,凡发现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施工或拆除现场不达标的,一律曝光、一律记不良记录、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上限处罚、一律给予缓批资质、一律限制招标投标、一律通报给市(县)政府。待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能重新开工。9.2凡发现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施工现场不达标,造成二次污染的,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给予相应处罚。三、工程量清单(另附)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电子版,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四、图纸(另附)本项目图纸为电子版,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电子版图纸。第四章合同(样本)双方应根据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资料、图纸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专用合同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信用担保合作金融机构名单》下载地址: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首页“文件下载”栏。洛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洛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洛阳市财政局联合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活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洛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洛采购[2021]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附件1:汝阳县政府釆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汝阳县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办〔2020)33号)和《汝阳县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详见附件2。附件2:中原银行汝阳支行政府釆购融资贷款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地址电话备注孙祥业务主管人民路与凤山路交叉口汇金城一楼洛阳银行汝阳支行13629806240杨文琮业务经理人民路与凤山路交叉口汇金城一楼洛阳银行汝阳支行18937968515二、融资产品介绍政府采购贷款是指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下,我行根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以政府财政支付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通过封闭资金回笼路径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三、申请路径中标供应商向我支行申请政府釆购贷款。支行发起政府采购贷款授信业务,开展授信调查,落实授信条件完成授信审批(根据情况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在授信有效期内客户可持有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使用贷款授信额度。与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周期、付款方式等相匹配。四、申请材料清单(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相关材料。(二)经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三)以往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情况;(四)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五、利率随市场价格变化及总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让利政策执行。汝阳农商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地址电话备注李广政营业部总经理汝阳县城关镇人民路29号13938888175李香云工业区支行行长汝阳县工业集聚区九川国际城13838817776二、融资产品介绍(―)产品简介:金燕政米贷是指我行以政府釆购招投标中,中标的供应商作为借款人,依据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项目、履约能力等,为其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贷款资金专项用于满足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需求,并约定政府采购财政支付资金回款至客户在我行开立的监管账户。2、借款人基本条件1、汝阳县域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成立且持续经营满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未有变化;在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2、政府采购历史超过1年或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单时间超过1年,实际履约不低于1次;3、近两年销售收入保持正增长或主营业务利润为正;4、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5、企业及其法人、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6、企业主拥有汝阳户口或在本地拥有房产。(三)企业准备资料1、基本资料:营业执照、机构信用代码证、公司章程等;2、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夫妻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资料;3、企业近两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4、上一完整年度主要政府采购合同及回款凭证;5、近三个月水电费凭证,租赁合同(如有)及纳税凭证、前三个月主要银行账户对账单;6、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四)产品特点1、适用于汝阳县内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所有小微企业;2、单笔授信额度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的80%,最高可达500万元;3、期限灵活,依据合同约定结算周期、付款方式等匹配最优期限;4、利率优惠,结合我行利率定价政策,可享受普惠金融优质客户的利率优惠政策;5、还款方式灵活,可选择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汝阳兴福村镇银行釆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地址,电话备注路小彩汝阳兴福村镇银行总部业务主管汝阳县杜康大道汽车站对面汝阳兴福村镇银行二楼业务部13027530528(微信同号)二、融资产品介绍“政采贷”是指我行对中标政府采购合同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发放的,专向用于履行政府釆购合同的个人贷款业务。目标客户:中标政府采购合同的企业实际控制人贷款额度:最高200万元(含)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中标合同付款期限为参考。申请路径:电话咨询+书面申请担保方式:保证、质押、抵押贷款年利率:10.32%-11.52%还款方式:多种还款方式(根据客户中标合同回款情况为参考)邮储银行政府釆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地址电话备注李亚楠副行长汝阳县城关镇刘伶路中段13525981878张僖文客户经理汝阳县城关镇刘伶路中段15303869611二、融资产品介绍:工程信易是指的符合我行授信条件的,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优质关系方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工程类企业发放的,用于中标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该产品主要依据企业工程类项目中标金额,参考企业类型、创新能力、资质荣誉、技术人员、信用历史等情况,根据模型评分确定授信额度。信用类授信最高300万,抵押类最高1000万;额度有效期为1年,单笔贷款业务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等额本息,贷款利息执行普惠金融贷款利率。三、申请路径:邮储银行各分支机构均可以申请。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除外。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如出现并列,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标准2.1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2.1.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分标准。2.2.2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见第六章。3、评审程序3.1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款和第2.1.2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磋商文件的偏差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1.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各项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磋商小组汇总供应商的各项得分,相加后为供应商最终得分。3.2.4若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3响应文件的澄清3.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4评审结果3.4.1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和打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3.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4、评分标准说明4.1关于价格扣除和评审报价的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执行价格扣除)4.1.1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洛财购〔2020〕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初步条款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格证书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本文件要求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预算控制价,并按规定填报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分包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备选投标方案除本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资格评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项目经理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其他要求符合采购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详细条款最低分最高分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经济标评分参数30.0投标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报价权重技术标评分参数0.03.0质保期内外服务承诺针对该项目制定质保期内外的服务承诺,服务承诺因具有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服务方案承诺的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处罚措施等,承诺的全面、可行的得3分,内容不全或没有的不得分。综合标评分参数0.07.0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⑴对项目情况的理解(包括工程主要情况、对项目的理解、工程施工条件、施工重点与难点)及施工准备;⑵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施工方案;⑶季节性施工等专项工程的技术措施;⑷施工期间道路保通及便民措施和实施方案。以上内容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7分,内容不太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5分,内容不太全面、综合标评分参数0.07.0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不太切合项目实际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0.07.0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指挥系统、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及职责;⑵质量控制目标、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保障措施;⑶主体结构、关键部位等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实施;⑷建立项目建设过程质量检查制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及不偷工减料的承诺和措施。以上内容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7分,内容不太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5分,内容不太全面、不太切合项目实际的得3分,不切合实际或缺项不得分。0.06.0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健全、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⑵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保障措施;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上内容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6分,内容不太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4分,内容不太全面、不太切合项目实际的得2分,不切合实际或缺项不得分。0.06.0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⑵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及计划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⑶文明施工管理措施;⑷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及建筑垃圾处置方案。以上内容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6分,内容不太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4分,内容不太全面、不太切合项目实际的得2分,不切合实际或缺项不得分。0.07.0合同履行期限保证措施(1)施工网路计划图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2)编制各施工节点,月、旬作业计划,定期落实计划实施;(3)交叉、流水施工作业方案;(4)合理调配机械、材料、劳动力方案;(5)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紧密配合,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工期目标及奖惩办法。以上内容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7分,内容不太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5分,内容不太全面、不太切合项目实际的得3分,不切合实际或缺项不得分。0.06.0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⑴劳动力配置计划:确定工程用工量并编制各施工阶段专业工种劳动力配置计划及保障措施切实可行的;⑵主要设备配置计划:满足各施工阶段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数量及供应计划切实可行的。⑶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投标人针对该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各施工阶段主要材料供应计划和保障措施切实可行的。以上内容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6分,内容不太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4分,内容不太全面、不太切合项目实际的得2分,不切合实际或缺项不得分。0.06.0施工总平面图布置⑴拟建建筑物和其他基础设施的位置标注准确;⑵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加工设施、垂直运输、供电、供水、排水排污、临时道路和办公生活用房的位置与尺寸与现场实际情况吻合,文字说明准确合理;⑶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设施齐全。以上内容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6分,内容不太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4分,内容不太全面、不太切合项目实际的得2分,不切合实际或缺项不得分。0.07.0风险管理措施⑴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预防措施;⑵施工质量风险分析及预防措施;⑶安全风险的分析及预防措施;⑷工程造价风险的分析和预防措施。以上内容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7分,内容不太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5分,内容不太全面、不太切合项目实际的得3分,不切合实际或缺项不得分。0.06.0履职尽责承诺项目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承诺,制定有项目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实施方案,有落实到位的措施,又有落实不到位的惩罚措施。以上内容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6分,内容不太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的得4分,内容不太全面、不太切合项目实际的得2分,不切合实际或缺项不得分。业绩信誉0.09.0企业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每一个的得3分,最多得9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响应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道路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道路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玖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3人,营业收入为395万元,资产总额为3165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河南玖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01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s://xwqy.gsxtgov.cn/AG1ele登录))…日治阳市公共资源交河南公共资源交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交建云商国家电网新代电中国移动采购与招卖家中心东方付通-会员营理>口其他收夹Q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小微企业·企业名称:河南玖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信息争议申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10300MA9G03EH49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成立日期2020年11月05日行业2025年6月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享受扶持政策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二三四五六日262731实施扶持政策日期:2020年11月05日九六初七2享受扶持政策依据:十四享受扶持政策内容:免费刻制公章16司享受扶持政策的数额:600元廿30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参加本次评标工作郑重承诺如下:一、不存在随意泄漏参加评标信息,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二、本次评标活动不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独立身份履行评标职责,认真、客观、公正地开展评标工作,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四、不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五、不向投标人暗示或者诱导作出澄清、说明,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六、对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提出否决意见;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评标现场纪律,不擅离职守;八、在评标活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九、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项目保密,不采取任何方式泄露相关信息;十、不向任何人员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十一、不超额索要评标劳务报酬,不接受、不索要有可能影响公正参加评标活动的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十二、自觉接受对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积极协助、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投诉处理;十三、不存在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十四、如在评标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处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评标专家组组长(签字):强小静评标要员会成具(签):北205年7月1日评审报告项目名称: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道路项目项目编号:汝阳政采磋商(2025)0050号分包名称: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道路项目分包编号:汝阳政采磋商(2025)0050号-1采购人: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日期:2025年07月01日一、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道路项目2、采购人: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项目编号:汝阳政采磋商(2025)0050号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7、磋商文件获取家数:4家8、响应文件开启日期:2025年07月01日09:309、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洛阳市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10、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1日10时09分11、评审地点:洛阳市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远程三室12、其他说明事项:无二、响应文件递交情况2025年07月01日09:30本项目进行了电子开标。按规定上传(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共有4家,供应商名单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洛阳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037.712河南玖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68979.83恒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969787.044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69150.68三、评审方法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四、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丁雪荣、张小静、彭程五、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1、资格审查(包括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评审因素供应商及评审意见恒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玖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资质要求通过通过通过通过3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通过通过通过4项目经理通过通过通过通过5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通过通过通过通过6其他要求通过通过通过通过7联合体投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资格审查情况说明:全部符合2、符合性审查(包括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评审因素供应商及评审意见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玖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恒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洛阳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供应商名称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通过通过通过通过3报价通过通过通过通过4响应文件有效期通过通过通过通过5分包通过通过通过通过6备选投标方案通过通过通过通过7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符合性审查情况说明:全部符合3、磋商情况。3.1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最后报价。3.2供应商及报价情况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最后报价1河南玖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68979.8968110.02洛阳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037.71969000.03恒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969787.04969386.04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69150.68969100.04、综合评分。4.1供应商最终得分及排名:序号供应商经济标打分业绩信誉打分综合标打分技术标打分得分合计排名1河南玖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0946.67388.6712洛阳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9.97346.67079.6423恒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29.96345.33078.2934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9.97034366.9744.2分项得分:4.2.1经济标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最后报价最后评审价得分1河南玖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68979.8968110.0968110.030.02洛阳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037.71969000.0969000.029.973恒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969787.04969386.0969386.029.964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69150.68969100.0969100.029.974.2.2业绩信誉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评审因素企业业绩汇总1恒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3.03.02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0.00.03河南玖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09.04洛阳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3.04.2.3综合标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评委姓名及评审意见丁雪荣张小静彭程汇总1洛阳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2.044.054.046.672河南玖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4.044.052.046.673恒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46.042.048.045.334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2.032.038.034.04.2.4技术标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评审因素质保期内外服务承诺汇总1恒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0.00.02洛阳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00.03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03.04河南玖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03.0六、评审结果1、成交候选人名单序号中标候选人排序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1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玖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68110.02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69000.03第三中标候选人恒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969386.02、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为河南玖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暗标清标飘红部位,经人工复核没有问题。磋商小组(签字):pwqz_25699,pwqz_25700,pwqz_257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