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维护和养护服务 计算机及办公设备中标结果公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2025)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5-C3-03530-YNSS-0015

二、项目名称: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维护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及日常维修维护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供应商名称:云南云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陈家营路新希望白麓城2期郦璟苑8栋504号
成交金额(万元):43.98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3.52
评审报价(万元):43.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名称: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维护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及日常维修维护

服务范围:对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进行维护和养护服务,包括基础环境运维服务、硬件运维服务、软件运维服务、安全运维服务、运维管理服务和其他运行维护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次采买为一采三年,本次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满一年后由采购人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并满足现行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德,合云峰(第1包采购人代表),李银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
金额:0.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成交候选人:云南云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439800.00元;综合得分:93.52; 第二成交候选人:优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418728.52元;综合得分:74.00; 第三成交候选人: 云南紫信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445000.00元;综合得分:63.4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地址:昆明市晋宁县昆阳街道办永乐大街南段
联系方式:0871-67892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北路250号17楼B座
联系方式:15911524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楠
电 话:1591152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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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捷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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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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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该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合法有效性负责。未按规定提交声明函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结果公示对外公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单位名称)的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维护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及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名称)釆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维护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及日常维修维护(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云南云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372.307808万元,资产总额为464.14539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云南云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30日(一)(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供应商出具本函后取得成交资格的,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时将同时公告本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错误或虚假信息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维护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及日常维修维护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云山水(采)招字-2025-06-09采购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特别提示一、本项目响应文件采用网上开启,最后报价为线上填报,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87133ef03d5611eca03abdd942cbc4e6)上传响应文件后,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并仔细阅读“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因供应商操作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因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时常关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或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查看本项目是否发有补遗、答疑文件、延期组织磋商通知或发布终止公告等情形。三、为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本次采购项目无需提交磋商保证金。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3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4第三章采购需求40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0第五章评审办法50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3第七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内容73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维护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及日常维修维护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维护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及日常维修维护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06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000JH2025137042.项目名称: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维护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及日常维修维护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448000.00元5.最高限价:448000.00元;6.采购需求:对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进行维护和养护服务,包括基础环境运维服务、硬件运维服务、软件运维服务、安全运维服务、运维管理服务和其他运行维护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7.本项目是否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8.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买为一采三年,本次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满一年后由采购人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该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合法有效性负责。未按规定提交声明函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结果公示对外公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5年以上相关运维工作经验。提供拟派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证书(如有)、社保或有效的劳动合同资料。(3)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采购项目整体转包给其他主体实施。(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3.售价:磋商文件免费提供。四、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14:00(北京时间)4.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4.3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87133ef03d5611eca03abdd942cbc4e6)。注: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为线上填报,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后,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磋商及最后报价。五、开启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解密方式:远程解密。地点: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北路250号17楼B座)。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后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不一致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3.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编制响应文件,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后缀名:.jmbs),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后,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具体操作请下载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地址:昆明市晋宁县昆阳街道办永乐大街南段联系方式:张主任0871-678923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北路250号17楼B座联系方式:159115245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楠电话:15911524505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地 址:昆明市晋宁县昆阳街道办永乐大街南段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871-67892330 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北路250号17楼B座联系人:杨楠电话:15911524505 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这两个渠道查询所有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所有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查询记录电子截屏提交给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拒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查询记录电子截屏作为证据留存,与采购项目其他材料一并归档。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代理机构查询之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采购公告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见采购公告最高限价:见采购公告是否允许分包:☑否□是允许分包的服务有:/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 间:地 点:联系人:电 话:□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13.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天16.1电子签章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响应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17.2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jmbs。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供应商可登陆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87133ef03d5611eca03abdd942cbc4e6,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3人。28.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0.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32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6.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合同签订前7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均可。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采用保函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在项目履约完毕(含保修期)后保函自动失效。37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支付形式:现金、电汇、网银均可。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40.3质疑、投诉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李洋联系电话:13170796975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250号护国大厦17楼B座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具体范本文件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内容。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关于质疑的其他要求1.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可以针对采购公告内容提出质疑;2.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采购公告有效期满7个工作日内,可以针对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内容提出质疑;3.供应商在参加谈判活动后,可以针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4.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后,公告有效期满7个工作日内,参加过磋商活动且提交了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针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5.获取了采购文件但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提交了响应文件,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四、关于政府采购投诉的相关要求1.供应商应当先经过质疑程序后方可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否则财政部门将不予受理;2.供应商可以在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3其他补充内容关于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釆购的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通知》相关规定,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该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合法有效性负责。未按规定提交声明函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结果公示对外公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釆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将自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相应金额款项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否则,采购人须按照合同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5.本釆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无。7.请供应商根据上述相关文件通知要求认真理解并核对是否符合中小企业、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扶持政策,并如实提供对应声明函或证明文件。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关于合同公告、备案的要求:1.合同签订前,成交单位应当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以方便合同公告、备案。2.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2日内必须将合同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文件不超过10M)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需提供两份与上传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人。如供应商须知正文条款与供应商须知表有内容冲突的情况均以供应商须知表内容为准。注:表格中☑项为被选中项。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其将不具备合格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内容★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工程、货物、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16.3响应文件应当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签署。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响应文件应按本磋商文件17.1要求进行上传及加密。17.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作撤回处理。★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将无法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自行进行操作。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继续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2小时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4.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4.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4.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5.磋商25.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5.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最后报价26.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26.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6.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6.4★27.响应无效27.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7.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8.比较与评价28.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8.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8.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30.1除第33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0.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0.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0.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1.保密原则3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七确定成交3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2条。★33.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4.成交通知书3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5.签订合同35.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书面报告财政部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6.履约保证金36.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6.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6.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8.廉洁自律规定3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39.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0.质疑与投诉4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0.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0.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43.其他补充内容无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维护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及日常维修维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云山水(采)招字-2025-06-09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材料(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扫描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3)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扫描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该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合法有效性负责。未按规定提交声明函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结果公示对外公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釆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出具本函后取得成交资格的,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时将同时公告本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错误或虚假信息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非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的声明函,格式自拟。(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5年以上相关运维工作经验。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件、证书(如有)、社保或有效的劳动合同资料。(3)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采购项目整体转包给其他主体实施。提供声明函即可,格式自拟。(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即可,格式自拟。(5)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6)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提供声明函即可,格式自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该内容。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如实提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则无需提供该内容。二、符合性证明文件材料(一)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份。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我方本次参与响应的无伴随相关货物采购,亦无进口产品。(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其他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账号:日期:(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总价(元)小写:大写:项目经理履约期限承诺服务质量承诺备 注:注:1.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线上填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电子签章):日期:(三)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人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五)服务需求响应表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为正偏离,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为负偏离。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完全响应文件中要求,且无偏离情况的,可不填写此表,但需提供完全响应采购服务文件要求且无偏离的承诺书。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电子签章):日期:(六)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应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六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标准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实质性审查。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项目名称: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维护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及日常维修维护项目编号:云山水(采)招字-2025-06-09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说明…注:“响应情况”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表格填写说明:1、供应商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2、表格中“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3、填表示例:(有偏离情况的)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4、本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电子签章):日期:三、商务技术服务方案(一)项目需求分析;(二)运维保障服务方案;(三)拟派项目组成员配备方案;(四)数据安全与保密措施及违约承诺;(五)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六)培训服务方案;(七)运维成果管理方案;(八)故障保障措施及承诺;(九)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注:格式自拟,供应商应当结合采购需求和评分办法进行针对性的响应。四、其他材料(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服务范围:对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进行维护和养护服务,包括基础环境运维服务、硬件运维服务、软件运维服务、安全运维服务、运维管理服务和其他运行维护服务。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条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大型企业、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该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合法有效性负责。未按规定提交声明函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结果公示对外公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维护服务标准:(1)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8827.1-2012;(2)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2部分:交付规范GB/T28827.2-2012;(3)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3部分:应急响应规范GB/T28827.3-2012;(4)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4部分:数据中心规范SJ/T11564.4-2015;(5)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4部分:数据中心规范20153680-T-469;(6)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5部分:桌面及外围设备规范SJ/T1564.5-2017(7)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6部分:应用系统服务规范(8)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ITSS.1-2015(9)满足其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并满足现行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采购人要求。2、其他要求:(1)当故障产生时,可以进行故障的快速定位,发现故障原因,快速恢复系统服务,缩短故障解决时间提高服务效率,杜绝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2)能够主动、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供规范的运维管理服务。(3)派驻工程师要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4)按照保密协议保守采购人的数据和业务的安全和保密。(5)在服务期间,遵从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考核标准,服从采购人依据考评结果指定的违约责任。(6)制定采购人认可的维护单据、流程,建立维护值班制度,开通7*24的维护值班热线电话。按照运维规范和流程,详细记录设备技术状况及维护、维修历史情况,为每一台设备制作相应的运维资产标签,建立运维资产台账,提供查询统计功能。(7)针对采购人信息系统编制完善运行维护手册,建立健全维护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维护工作。(8)制定建设转运维的流程规范以及工程交维所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9)对于无法立即解决的重大设备故障应提供备用设备,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的连续性。(10)提供全程7×24小时的信息系统运行监控,出现异常应提供快速恢复服务。(11)承担与各厂商售后咨询和服务的协调工作。(12)应及时响应采购人针对重大专项任务提出的保障要求,并提供全程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保障。(13)若采购人有信息系统新增、改造等需求,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撑。(14)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专业的技术培训服务。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一)本次维护人员相关要求组建本项目专业的运维团队,建立运维工作机制,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并派驻不少于4名具有完成本项目工作能力的运维工程师常驻采购方办公地点处理日常维护工作。所派驻工程师中,项目经理要求具有5年以上相关运维工作经验。工作时间与采购人一致。常驻运维工程师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若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随时要求更换人选。(二)信息化支撑平台维护服务维护范围及内容:1、网络及网络安全系统维护:针对法院专网、电子政务网、互联网、设备网和电话语音网进行网络维护。结合现有网络安全设备,确保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包括:(1)网络设备管理:针对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等设备进行硬件运维(打补丁,升级,操作系统的安装、配置和维护等),策略设置,备份配置文件,重要数据备份和恢复,基本操作,性能优化,系统错误日志分析,文件系统空间使用情况检查,定期保养等。(2)网络配线架的管理:线路整理、标签管理(新增、更换等)、除尘清洁等。(3)网络连接与调试:网络调试,包括机房到办公室的网络线路连接与调试,信息化设备的网络设置等。(4)实时监控网络系统运转情况,能够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络进行流量监控、分析和管理。(5)网络安全设备管理:针对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堡垒机、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等设备进行系统维护(固件和代码升级、更新特征库等)、安全策略设置、参数配置、备份配置文件、基本操作、定期保养等。(6)终端安全软件管理:系统安装、更新病毒库、打补丁、安全策略配置、日志分析、指令下发等。(7)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网络体系架构,优化网络安全策略,提出合理可行必须的网络安全建议按季度报采购人。(8)定期对各应用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及时通报最新重大病毒预警信息并提供解决方法。(9)故障处理:制定故障应急预案,针对网络及网络安全方面的故障报修,应于30分钟内响应并解决。报修方式包括:电话、短信、微信或“一张网”平台等方式。2、存储系统维护:对所有本地存储设备进行硬件维护,包括:基本配置、数据备份与恢复、数据查阅等。3、机房及配套工程维护:(1)空调与配电设备维护:包括空调(机房精密空调)、UPS及电池等配套支持系统。(2)基本维护:机柜线路整理、除尘清洁、主机维护(统维护、基本操作、定期保养等统维护、基本操作、定期保养等)。(3)每日巡检:每日巡检机房并记录相关数据,若发现故障,应于当天处理解决,当天无法解决的,应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报采购人。巡检工作内容以书面的形式按月度报采购人。(4)其他:①对进出机房的设备进行登记、审批。②完成《中心设备信息汇总表》信息填写、核对与修订,负责在网设备以及新入网设备的资料更新,包括设备名称、设备IP、装架图、端口表、操作系统、传输资料、网络拓扑图,做好硬件设备的新增、变更、维修、更换、升级等硬件运维记录。③做好网络运维日常记录,及时更新网络拓扑图。④UPS系统6个月进行一次保养性放电。(5)每季度对网络系统进行测试,提供测试报告。(三)科技法庭维护服务维护范围及内容:对所有科技法庭系统及互联网融合法庭系统进行维护服务,确保所有系统可以正常使用,实现数字庭审的基本要求。1、基本管理:针对电脑、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显示器、话筒、摄像机、庭审主机、证据展示模块、庭审控制模块、功放设备、媒体集中控制、现场显示设备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系统维护、外设连接、基本配置、系统调试、光盘刻录等),机柜需线路整理、标签管理(新增、更换等)、除尘清洁等。2、软件维护:针对庭审中心管理系统软件、庭审流媒体管理系统软件、庭审直播系统、语音识别系统、电子质证系统、书记员系统软件、法官系统软件、远程庭审系统及互联网融合法庭管理系统等软件进行日常维护(权限分配、流程设置、按需升级、基本操作等)。3、远程提讯系统维护:根据业务部门需要,及时和看守所或监狱或戒毒所搭建远程庭审平台,确保声音和画面的正常传输。庭审开始前需进行一次联调。4、每周巡检:每周至少巡检一遍所有科技法庭,确保法庭内所有系统可以正常使用。若发现故障,应于当天处理解决,当天无法解决的,应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报采购人。巡检工作内容以书面的形式按月度报采购人。5、故障处理:针对科技法庭硬件及软件的故障报修,应于30分钟内响应并解决。报修方式包括:电话、短信、微信或“一张网”平台等方式。(四)办公自动化维护服务维护范围及内容:对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维护服务,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转。1、设备管理:针对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大型文印设备、传真机、扫描仪、高拍仪、标签机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主要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维护,操作系统的安装、配置与维护,操作系统的补丁更新,常用软件的安装和维护,重要数据备份与恢复,耗材更换(耗材由采购人提供),清灰除尘、定期保养等。2、故障处理:针对办公自动化设备硬件及软件的故障报修,应于30分钟内响应并解决,维护情况应详细记录。故障当天无法解决的,应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报采购人。报修方式包括:电话、短信、微信或“一张网”平台等方式。(五)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维护范围及内容: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维护服务,确保数据的传输和存储正常。1、针对摄像机等硬件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包括安装调试、参数校对、定期保养等。2、针对警务中心大屏基本进行基本维护、定期保养。3、平台支撑:监控策略制定、用户管理、光盘刻录、重要数据备份、基本操作。4、每周巡检: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巡检维护,包括查询视频图像状态,录像记录情况,检查服务器和集中存储等,确保各部份设备各项功能良好,能够正常运行。若发现故障,应于当天处理解决,当天无法解决的,应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报采购人。巡检工作内容以书面的形式按月度报采购人。5、根据采购人需求,对监控系统和设备进行优化,合理安排监控中心的监控网络需求。6、故障处理:针对视频监控系统硬件及软件的故障报修,应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解决,维护情况应详细记录。故障当天无法解决的,应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报采购人。报修方式包括:电话、短信、微信或“一张网”平台等方式。(六)多媒体会议系统维护服务维护范围及内容:1、多媒体会议系统维护,针对本院各楼层会议室及外派法庭各会议室进行多媒体会议系统维护服务,满足会议室的多媒体会议功能。(1)系统设备维护:针对网络系统、信号传输系统、显示设备、背景音乐系统、摄像头、中央管理系统等进行日常维护,机柜需线路整理、标签管理(新增、更换等)、除尘清洁等。(2)会议支撑:根据会议要求,配合采购人进行会场布置,及时调整外设效果,每次会议需记录(例如:名称、时间、实际使用人会议要求等)。(3)若采购人有需求,需进行会议值守。对于无人值守的会议,若出现使用问题,应于15分钟内响应并解决。(4)每周巡检:每周至少巡检一遍所有会议室内信息化系统,确保基本功能可以正常使用。若发现故障,应于当天处理解决,当天无法解决的,应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报采购人。巡检工作内容以书面的形式按月度报采购人。2、视频会议:运用远程视频会议系统,与同级或上级单位进行视频会议。(1)联调及效果调整:根据会议要求,与同级或上级单位进行视频会议视频会议联调,并配合采购人进行会场布置。在视频会议开始前,对视频话筒、摄像头、音响、调音台、功放等外设进行调整,会议过程中及时根据上级单位或者采购人要求对摄像头、话筒等设备进行调整,满足视频会议音视频传输要求。(2)MCU使用和管理:可以利用MCU构建完整视频会议网络,实现对多个视频会议终端的统一管理。3、数字审委会会议室:确保审委会会议室多媒体会议功能和审委会会议功能正常使用。(1)设备管理:针对升降一体机、台式电脑、多功能一体机等硬件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主要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维护,操作系统的安装、配置与维护,操作系统的补丁更新,常用软件的安装和维护,重要数据备份与恢复,耗材更换(耗材由采购人提供),清灰除尘、定期保养等。(2)软件管理:针对审委会应用系统、智慧无纸化系统软件、语音识别系统等软件进行日常维护,主要包括:权限管理、流程设备、基本配置、配合软件供应商进行系统升级调试。(3)配合审委会会议需要的其他工作。4、执行指挥中心:确保执行指挥中心各系统平台实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基本功能。(1)系统维护:针对车载执行指挥系统、单兵执行系统、执行指挥视频协同平台、应急调度服务平台等系统进行维护,主要包括:权限管理、日常基本操作、重要活动联调等。(2)配合执行工作需要的其他工作。(七)其他重要系统维护服务维护范围及内容:针对“一张网”平台、内网网站、COCALL、诉讼服务大厅智能化系统、信息发布及查询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入侵报警及安检门系统、智能卡集成系统、排队叫号系统、通达海辅助软件、基层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音视频系统可视化运维平台等系统进行运行维护服务。若出现使用问题,应于30分钟内解决。若需外部力量协助解决,应可以准确反应问题,并积极跟进直至问题解决。1、“一张网”平台:系统维护、日常应用问题解决、重要数据的备份与恢复等。2、内网网站:管理内网网站的所有事宜,主要包括:栏目模块调整、宣传图片/标语制作、权限管理、数据维护及备份等。3、COCALL:若采购人有新增人员、人员调整、人员删除等需求,及时进行权限管理,权限管理应形成维护文档。若软件版本更新,及时发布更新操作。4、诉讼服务大厅智能化系统:针对诉讼服务大厅各智能化诉讼服务设备进行基本维护,主要包括:基本流程设置、个性化设置、权限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定期保养等。5、信息发布及查询系统:(1)基本维护:对所属硬件进行基本维护(包括系统维护、硬件维护等)、网络线路维护等。(2)信息发布:根据采购人要求,播放指定文件,显示指定内容,按时开关设备。(3)平台维护:基本操作及配置,策略设置、版本更新等。6、停车场管理系统:(1)基本维护:对所属硬件进行基本维护(包括系统维护、硬件维护等)、网络线路维护等。(2)平台维护:基本操作及配置,版本更新、数据备份与恢复等。7、入侵报警及安检门系统:(1)基本维护:对所属硬件进行基本维护、网络线路维护等。(2)平台维护:基本操作、数据备份与恢复等。8、智能卡集成系统:主要包括门禁系统、消费系统、考勤系统、梯控系统。(1)根据采购人需要,及时制作卡片及面部信息采集、进行基本维护(包括权限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故障处理等)。(2)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导出统计数据,并可根据数据做基本分析,形成书面报告。9、排队叫号系统:耗材更换(耗材由采购人提供)、系统维护、基本流程设置、排队策略设置、重要数据备份与恢复,硬件维护(包括屏幕、扩声系统等)。10、通达海辅助软件:系统维护、模板设置、流程设置、个性化设置、重要数据备份与恢复、基本操作与配置等。11、基层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系统维护、重要数据备份与恢复等。12、音视频系统可视化运维平台:系统维护、重要数据备份与恢复等。(八)项目综合管理服务维护范围及内容:1、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沟通。2、负责制定信息化维护相关管理制度。3、负责监督、管理信息化维护团队成员:对本项目维护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对服务进行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服务质量问题,及时制止纠正,提出整改措施及建立长效机制报采购人。4、负责制定信息化项目维护的季度、年度目标,拟定考核办法,每月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日常服务的考核奖励处罚结果,并定期评估总体维护水平,预警各类运行风险,提出优化和改进方案或措施,避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5、负责维护项目的计划制定、工作安排,事实跟踪和持续改进,跟踪服务进度,及时督促现场服务人员按要求流程完成,服务回复反馈,受理查询、建议、服务质量投诉,并积极协调处理。6、掌握前沿的信息化维护技术和管理动态,并积极运用在项目中。7、总结所有维护服务工作内容,并以书面形式按季度报采购人。(九)保密要求供应商及拟派维护人员应该遵守采购人相关保密工作要求,不使用非涉密网络、互联网、门户网站、互联网邮箱,即时通讯工具及公共云服务平台等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须做出相应保密承诺及违约承诺)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维护项目数量:1项维护项目期限:本次采买为一采三年,本次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满一年后由采购人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维护项目地点: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全院办公区域内(含派出法庭)。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整体运行维护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环境运维服务、硬件运维服务、软件运维服务、安全运维服务、信息化支撑平台维护服务、科技法庭维护服务、办公自动化维护服务、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多媒体会议系统维护服务、其他重要系统维护服务、运维综合管理服务和其他运行维护服务等;维护项目完整具有针对性、人员组织合理、资源配置优化、服务措施到位、操作性强、针对不同等级的故障维护,做到不同级别的响应,提供全程7×24小时的信息系统运行监控,出现异常应提供快速恢复服务。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满足信息化设备及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并满足现行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每年接受采购人不低于2次考核,如考核不合格给予整改机会,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进行赔偿。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无。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本项目无需对样品进行评审。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5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4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税收等相关费用,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10%(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7.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1.5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折扣或价格分加分政策。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0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2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附件1资格审查标准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并签章。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并签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并签章。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该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合法有效性负责。未按规定提交声明函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结果公示对外公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项目经理要求具有5年以上相关运维工作经验。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件、证书(如有)、社保或有效的劳动合同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采购项目整体转包给其他主体实施。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即可。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无供应商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备注1响应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报价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亲自参加谈判活动的,该项不作要求。5服务需求响应表1.按要求提供2.响应采购文件中“★”指标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6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7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8响应报价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不存在供应商须知27.2条所述情况附件3综合评分细则(1)评审总得分计算公式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报价评分、技术商务部分评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评分因素权重报价评分F1:10分。技术商务部分F2:90分。(3)报价评分F1(满分10分)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10即:F1=C/(B1,B2,…,Bn)×10注:1.C为磋商基准价,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2.B1,B2,…,Bn为第n个经实质性审查合格的最后报价。(4)技术商务部分评分F2评审评分(满分90分)1)项目需求分析评审评分(满分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现状分析和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及重难点的把握、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等进行评审评分:第一个档次(5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及采购人实际情况作出项目需求分析,体现出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深切透彻,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思路清晰,能对采购需求予以全面的响应及补充,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可行性高,完全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可以完全采纳。第二个档次(3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及采购人实际情况作出项目需求分析,理解透彻,条理清晰,能对采购需求全面响应及予以补充,提出解决方案,具有可行性,基本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第三个档次(1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及采购人实际情况作出项目需求分析,分析理解的内容较为简单,缺乏针对性,与采购人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第四个档次(0分):供应商未提供项目需求分析。2)运维保障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35分)1.信息化支撑平台维护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化支撑平台维护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服务规范,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3分):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化支撑平台维护服务方案内容较为完整,服务基本规范,有一定可行性,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化支撑平台维护服务方案内容缺漏,服务不规范,不具有可行性、针对性,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供应商未提供信息化支撑平台维护服务方案。2.科技法庭维护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供应商提供的科技法庭维护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服务规范,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3分):供应商提供的科技法庭维护服务方案内容较为完整,服务基本规范,有一定可行性,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供应商提供的科技法庭维护服务方案内容缺漏,服务不规范,不具有可行性、针对性,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供应商未提供科技法庭维护服务方案。3.办公自动化维护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供应商提供的办公自动化维护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服务规范,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3分):供应商提供的办公自动化维护服务方案内容较为完整,服务基本规范,有一定可行性,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供应商提供的办公自动化维护服务方案内容缺漏,服务不规范,不具有可行性、针对性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供应商未提供办公自动化维护服务方案。4.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供应商提供的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服务规范,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3分):供应商提供的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方案内容较为完整,服务基本规范,有一定可行性,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供应商提供的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方案内容缺渥,服务不规范,不具有可行性、针对性,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供应商未提供视频监控系统维扩服务方案。5.多媒体会议系统维护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供应商提供的多媒体会议系统维护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服务规范,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3分):供应商提供的多媒体会议系统维护服务方案内容较为完整,服务基本规范,有一定可行性,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供应商提供的多媒体会议系统维护服务方案内容缺漏,服务不规范,不具有可行性、针对性,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供应商未提供多媒体会议系统维护服务方案。6.其他重要系统维护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重要系统维护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服务规范,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3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重要系统维护服务方案内容较为完整,服务基本规范,有一定可行性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重要系统维护服务方案内容缺漏,服务不规范,不具有可行性、针对性,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供应商未提供其他重要系统维护服务方案。7.项目综合管理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综合管理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服务规范,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3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综合管理服务方案内容较为完整,服务基本规范,有一定可行性,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综合管理服务方案内容缺漏,服务不规范,不具有可行性、针对性,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供应商未提供项目综合管理服务方案。3)拟派项目组成员配备评审评分(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派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审评分:第一个档次(10分):拟派项目组成员配备人员齐全、维护人员经验丰富、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分配合理,且提供的证明材料齐全,完全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8分):拟派项目组成员配备人员齐全、维护人员有一定管理经验、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分配合理,提供的证明材料齐全,完全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5分): 拟派项目组成员配备人员齐全、维护人员有一定管理经验、人员搭配较合理、分工较明确,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够齐全;第四个档次(0分):响应文件中未列明拟派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或拟派项目组成员配备搭配不合理、分工不明确,或未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注:根据本项目服务需要,供应商必须派驻不少于4名具有完成本项目工作能力的运维工程师常驻采购方办公地点处理日常维护工作。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拟派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及相对应人员资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人员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如有)、缴纳社保证明(现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本单位)或与供应商签订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无人员资料或人员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得分。4)数据安全与保密措施及违约承诺评审评分(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数据安全保障措施、保密措施、违约承诺等保障措施进行评审评分:第一个档次(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数据安全与保密措施及违约承诺科学合理、全面完整、标准规范、可行性较强,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数据安全与保密措施及违约承诺科学合理、措施完整、标准规范、有一定的可行性及针对性,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数据安全与保密措施及违约承诺基本合理,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数据安全与保密措施及违约承诺合理性差,内容缺漏,可行性差,针对性差,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5)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评审评分(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过程中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打分,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无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6)培训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师资等培训方案进行评审评分:第一个档次(5分):供应商提出的系统培训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3分):供应商提出的系统培训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合理,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供应商提出的系统培训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供应商提出的系统培训服务方案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缺乏可行性,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7)运维成果管理方案评审评分(满分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维报告、设备台账管理记录、设备基础信息、设备使用情况、设备的统计分析、设备事故报告、日常巡检单、成果输出等成果资料管理方案进行评审评分:第一个档次(5分):供应商提出的运维成果管理方案提交方案内容完整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3分):供应商提出的运维成果管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供应商提出的运维成果管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供应商提出的运维管理方案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缺乏可行性,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8)故障保障措施及承诺评审评分(满分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故障响应处理措施(含准备备品备件承诺)、故障响应时间、网络安全应急事件等故障管理方案进行评审评分:第一个档次(5分):供应商提出的故障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完整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响应时间及网络安全应急事件时能较好的满足项目需求,网络安全应急事件能较好的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3分):供应商提出的故障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完整、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响应时间及网络安全应急事件时能满足项目需求,网络安全应急事件能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供应商提出的故障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及可行性,响应时间及网络安全应急事件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网络安全应急事件能够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供应商提出的故障排除方案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及可行性,响应时间及网络安全应急事件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网络安全应急事件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9)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评审评分(满分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目标、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违约承诺等质量保障方案进行评审评分:第一个档次(5分):供应商提出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内容完整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3分):供应商提出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内容较具体、合理,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供应商提出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内容基本具体,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供应商提出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内容不具体,缺乏针对性、缺乏可行性,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2“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磋商文件。1.13“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审小组接受的响应文件。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响应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响应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磋商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服务质量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8.检验和验收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9.违约责任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8.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0.不可抗力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争端的解决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1招标文件;17.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5中标通知书;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维护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及日常维修维护(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成交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及服务所需采购的货物。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五、付款方式及条件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七、验收要求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七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内容(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二)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字或盖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三)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维护和养护服务 计算机及办公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