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污水管网接管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1282058-ZZJT-T2025-0041
二、项目名称:五圩产业园澄江路雨、污水管网接管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天强建设有限公司
91321392321172786A
宝应县望直港镇兴港大道科技创业园5-2
435800元
435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五圩产业园澄江路雨、污水管网接管工程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五圩产业园澄江路雨、污水管网接管工程,位于靖江澄江路北侧。主要为 DN400PE实壁污水管313米、DN600PE实壁雨水管39米、Ф1000钢筋砼井(成品)污水检查井10座、中1000砌筑雨水检查井3座、原有沥青路面拆除与恢复约27㎡、原厂区临时硬化路面拆除与恢复,约750㎡。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丁兆忠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9191138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龙桂、穆颖、龚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取标准参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金额:6972.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靖江市澄江路8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23-89191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靖江市体育中心综合办公楼3楼西侧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523-8488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0523-848877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1282058-ZZJT-T2025-0041采购文件.doc
(四)声明函4-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名称)的五圩产业园澄江路雨、污水管网接管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五圩产业园澄江路雨、污水管网接管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天强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7人,营业收入为5722.985516万元,资产总额为3380.16659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6月27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靖江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五圩产业园澄江路雨、污水管网接管工程项目编号:JSZC-321282058-ZZJT-T2025-0041采购人: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9第四章评审办法32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34第六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42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461.1.1.11.1.1.21.1.1.3“政采贷”及不见面交易相关提醒一、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2023年靖江市已正式启用“苏采云”系统,目前已全面开通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功能。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征平台发起贷款申请贷款。1.“政采贷”业务流程供应商供应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登录选择金融机构与产品,融资申请审批通过后签订中征平台向金融机构发起融资申请进行审批协议与放款供应商金融机构有融资意向合同推送回款账号推送取得中标、回款成交通知书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苏采云采购人通知采购人合同公示时签订采购合同回款账号锁定支付办理确认融资意向2.常见问题Q1:哪些企业能申请“政采贷”?答:江苏省内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Q2:供应商在哪里申请“政采贷”?答:中标供应商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上向意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Q3:中标供应商要注意什么?答: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和采购单位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融资需求。需要“政采贷”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号应当空置。Q4:采购单位要做什么?答:采购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要勾选融资标识,为中标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如后续融资失败,采购单位要及时维护中标供应商相关账号信息,按时支付款项。Q5:“政采贷”融资失败怎么办?答:经合作银行审核后不予放款,或者贷款审核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融资失败,该项目回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支付资金。融资失败的,无法重新线上申请“政采贷”。3.网址及联系方式政采贷: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联系电话:0523-84821917二、不见面交易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说明1.业务流程:潜在投标人访问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苏采云资料: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http://czj.taizhou.gov.cn/col/col61762/index.html三、竞争性谈判、磋商不见面交易注意事项1.确保音视频畅通。竞争性谈判、磋商项目需要进行谈判、磋商程序,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按照要求装好耳麦、摄像头等通讯工具,可以利用微信或qq等相关软件进行测试,确保在谈判、磋商过程可以正常进行。2.及时完成最终报价。竞争性谈判、磋商项目需要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请各供应商在项目评标结束之前不要擅自离开“苏采云”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待评审专家开启最终报价程序后,及时准确完成最终报价。四、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告知提醒1.业务基本情况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对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支持和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规范履行合同义务,由第三方机构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对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2.参与各方职责①供应商。供应商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真实、完整、准确地向第三方机构提供保函(保险)申请审核所需材料。②采购人。允许并接受供应商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履约保证,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和供应商开展相关业务。第三方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保函(保单)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等类似文件。③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列示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相关内容,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环节主动宣传相关政策。3.业务模式和流程2023年12月起,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实现中标(成交)供应商线上申请履约保函(保险)、第三方机构线上审核开函(出具保单)等,做到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留痕。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五、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提醒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实现了供应商在家报名、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为避免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问题,希各供应商客观真实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规范报价行为、依法签订履行合同,持续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五圩产业园澄江路雨、污水管网接管工程JSZC-321282058-ZZJT-T2025-0041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7日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编号:JSZC-321282058-ZZJT-T2025-0041;2、项目名称:五圩产业园澄江路雨、污水管网接管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采购预算价:800000.00元;最高限价633973.12元;5、采购需求:本工程为五圩产业园澄江路雨、污水管网接管工程,位于靖江澄江路北侧。主要为DN400PE实壁污水管313米、DN600PE实壁雨水管39米、Ф1000钢筋砼井(成品)污水检查井10座、中1000砌筑雨水检查井3座、原有沥青路面拆除与恢复约27㎡、原厂区临时硬化路面拆除与恢复,约750㎡。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苏财购[2021]34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具有在供应商处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近1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如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协议等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5)动态考核:评标当日,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49.77.204.6:17001/Website/#/company/consCorpList)(四)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参加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4)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方式:“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五、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7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方式,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登录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2)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如果项目采购文件变更并发布更正公告,需要重新下载采购文件。3.如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间,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0523-86897512。4.发布媒介: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5.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李先生地址:靖江市澄江路88号电话:0523-891914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靖江市体育中心综合楼三楼西侧联系方式:0523-84887798联系人:蔡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女士电话:0523-8488779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其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评审后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李先生地 址:靖江市澄江路88号电话:0523-89191410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靖江市体育中心综合楼三楼西侧联系人:蔡女士电 话:0523-848877981.1.4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编号:JSZC-321282058-ZZJT-T2025-0041项目名称:五圩产业园澄江路雨、污水管网接管工程1.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1.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1.1.7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预算:800000.00元;最高限价:633973.12元,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1-12%)+暂列金额;其中招标控制价为713605.82元,暂列金额为50000.00元。1.2.1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1.2.2验收要求符合谈判文件和国家颁布标准和有关规定。1.3.1(1)合格供应商基本条件及证明材料见谈判公告1.3.2联合体☑不接受□接受2.1.4供应商提疑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前3个工作日前3.3.1谈判保证金/3.4.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3.5.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允许4.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6月27日14:30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5.1.1谈判会议时间和方式谈判时间: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方式:“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的具体人员及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响应文件载明的授权委托人参加。5.2.1(3)解密时长30分钟5.2.1(10)二次报价时间系统规定时间15钟内(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采购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6.2.3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R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人数为 3 名7.3.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10%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履约保函(保险),采购人接受上述任意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履约担保(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双方签署验收合格之日。履约担保的退还:履约担保(履约保函)在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10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无论供应商如何报价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用标准:收取标准参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工程采购收费标准收取。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部门:靖江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523-89182489其他说明1、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贰份纸质响应文件和一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合同的扫描件以作备案。2、本谈判文件与前附表相矛盾或冲突的部分以前附表为准,但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优先执行,采购文件未明确的或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其执行;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中,谈判文件中没有类似表格的,格式自拟。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采购项目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本项目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合同履行期限及验收要求1.2.1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采购项目的验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3.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格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及证明材料:(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及证明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特定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3.1条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谈判,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谈判。1.3.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2)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参加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评审时采购人查询为准);(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资格评审时采购人查询为准);(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政府采购政策1.4.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原则上所有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不做价格扣除。慎重选择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情形。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允许分包履行合同的项目,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或分包协议中明确,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法人与参加联合体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是否存在上述关系,如未进行明确的亦不得享受价格扣除。1.4.2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1.4.3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1.4.4本项目中如有涉及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当按《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文件执行。招标(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采购人应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1.4.5设置“政采贷”指引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采用合同融资形式,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1.4.6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设置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指引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首次使用需注册)。1.4.7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投标人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信部共同发布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需求标准。《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在满足《需求标准》的前提下,如招标文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在履约验收管理时,可对所提供的七种软硬件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1.4.8根据苏财办购〔2024〕1号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1.4.9绿色采购。要综合考虑节能环保、节水、循环再生、低碳、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1.5.谈判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递交响应文件等有关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二、谈判文件2.1.谈判文件组成2.1.1谈判文件包括(但并不仅限于):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采合同格式及条款第六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第七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1.2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文件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1.3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谈判文件所作的更正、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当上述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1.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递交书面提疑,迟于该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答其提疑。2.1.5谈判文件的补充文件、更正公告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开发布。如果答疑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且不能满足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可能适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1.6供应商应及时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及时查询和下载补充文件、更正公告,查询和下载如有遗漏,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按答疑后的谈判文件编制的响应文件有可能被谈判小组否决。2.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随时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查看有关谈判文件的补充文件、更正公告等内容。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具体情况,酌情顺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上发布。2.2.3供应商均有义务定期登陆采购人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人发布在上述网站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等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且已为各供应商知悉,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由组成:见电子招标文件。3.1.2第七章“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的,供应商应未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或有效证明材料,将则不予认可。3.1.3第七章“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的,供应商应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有效原件材料(单独密封),将不予认可。3.2.谈判报价3.2.1谈判报价采用总价报价,报价为综合报价,为含税全包价。投标报价除标的物的价款外还应包括运输(含送货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码放)、保险、售后服务、税费、各类风险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项目的费用。3.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中的要求,自行报价。3.2.3谈判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3.2.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3.2.5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3.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3.3.1供应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内容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以个人、企业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供应商的其它账户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3.3.2供应商汇出谈判保证金时,须将载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填入汇款单中的“用途栏”。3.3.3供应商在缴纳谈判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止未到达采购人指定账户的,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3.4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3.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退出谈判的;(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或者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谋取成交资格的;(5)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以牟取成交的;(6)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成交服务费的;(7)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8)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分包给他人的;(9)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0)供应商的其他行为给政府采购活动带来不利后果的行为。3.4.响应文件有效期3.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响应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3.5.备选响应方案3.5.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优先方案方可予以考虑。3.5.2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优先方案优于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3.6.2签署要求:见《谈判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3.6.3盖章要求:见《谈判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3.6.4特别提醒: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3.6.5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350M。注: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开启及解密4.1响应文件的提交4.1.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入“参与详情”页面,点击“上传文件”,上传已制作完成的响应文件,等待开标。4.1.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2)未上传至指定系统的响应文件。4.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2.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4.2.2如果响应文件在客户端重新修改过了,需要重新导出和上传新响应文件。可将原先上传的响应文件撤回,撤回后,重新上传新响应文件。4.2.3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理。4.3首次响应文件解密4.3.1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工作台”,选中“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4.3.2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节点击【解锁】图标,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使用CA证书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后续谈判及报价;在解密时长倒计时结束前,投标人可进行解密操作,当剩余时间为0后,投标人则不可以进行解密操作,系统会自动进入下一节点【唱标】4.3.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等待谈判。五、竞争性谈判5.1谈判时间和方式5.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举行谈判会议,并要求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响应文件注明的授权代表准时参加。5.2谈判小组5.2.1响应文件的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5.2.2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5.2.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2.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5.3谈判程序5.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下列程序进行谈判:(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谈判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人可至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http://czj.taizhou.gov.cn/col/col61762/index.html)(3)响应文件开启时,响应文件使用CA证书解密,解密时长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如由于“苏采云”系统的CA故障导致不能解密响应文件,则全部响应文件将不被开启,予以退回。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重新开启时间。(4)在谈判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谈判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5)由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6)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8)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为了便于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及时沟通,供应商应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保持在线状态直至项目结束。(9)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0)供应商应在系统规定时间15钟内(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采购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就实质性变动内容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并进行线上答复,重新提交相应的响应材料,供应商的答复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签章,未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无效。(11)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审报价。(原则上最后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谈判前的报价),特殊情况由谈判小组确定)*供应商应登陆“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加盖电子公章(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进入项目谈判流程后,请供应商时刻关注评审界面中是否有澄清、谈判承诺、二次报价等。如有,点击标识进入对应澄清、谈判承诺、二次报价程序并加盖电子公章。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5.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5.谈判注意事项5.5.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谈判会议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谈判“苏采云”。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5.2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谈判结束后,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单》在“苏采云”系统中递交)。5.5.3响应人如果对谈判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首轮报价一览表》及《最终报价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5.4如谈判过程中出现本谈判采购文件及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谈判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六、评审及成交6.1评审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按本谈判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进行评审。6.2项目成交6.2.1项目成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少于三家;(2)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均未超过采购预算;(3)采购过程中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4)按照本谈判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6.2.2重新评审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6.3重新采购6.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6.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4.保密及串通行为6.4.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6.4.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6.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七、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供应商7.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7.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7.1.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采购人不得与供应商就价格、供应商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7.1.4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谈判公告的同一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1.5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7.2.成交服务费7.2.1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人承担。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时,应考虑该项费用。费用标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2.2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7.2.3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时足额支付该费用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内容、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4.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章第7.1.2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7.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八、质疑与投诉8.1质疑8.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8.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8.1.4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8.1.5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8.1.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1.7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8.2.投诉8.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8.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8.2.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表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8.2.5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九、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1.审查方法1.1本项目资格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2凡符合本章资格审查标准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评标。2.审查标准2.1投标人有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无效: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已审财务报告或2023年上半年度报告摘要或投标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当月或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如为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及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扣款凭证))或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的《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⑥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⑦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⑧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具有在供应商处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近1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如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协议等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⑩动态考核:评标当日,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49.77.204.6:17001/Website/#/company/consCorpList)⑪投标人未被发现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3.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⑪投标人未出现不按资格审查要求澄清或说明的;⑫未被发现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2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投标文件不再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澄清或说明3.1谈判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在“苏采云”系统中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3.2收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苏采云”系统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3.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审查结果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提交审查报告。4.2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数量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标。第四章评审办法1、谈判成交原则: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将在响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且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中,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认为成交供应商。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合格性评审程序的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合格性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和评价,以判定谈判响应文件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并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评审方法如下:(1)评委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经评委评审,如以下评审内容条款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项条款内容不合格的,评委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不合格原因。逐项汇总所有评委评审意见,并确定每个项目条款内容的最终合格性。如在某一项目条款内容是否合格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的,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一项条款是否合格。资格评审办法见第三章,符合性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①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内容、格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字迹清晰可辨:a.按照响应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投标文件;b.响应文件未因关键信息模糊而造成谈判小组成员会无法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②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电子签章、供应商的盖章齐全,符合谈判文件规定。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电子签章。④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响应文件签署或盖法人电子签章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⑤最终报价表中投标报价为唯一报价,且未提交选择性报价。⑥供应商未提交可调价格的投标报价。⑦响应文件中未出现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⑧最终报价表中投标报价未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价。⑨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期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限。⑩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⑪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评审内容条款评委意见汇总后有评审内容项评审意见确定为不合格的,则该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且不具备成交资格。评审小组在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满足上述要求的谈判供应商的谈判报价相同且均最低的,则由采购方以抽签方式在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侯选供应商。(3)评审小组认为,响应报价由低到高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此为合同参考格式,双方可以在不违反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另行签订采购合同)(此为合同参考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名称:五圩产业园澄江路雨、污水管网接管工程承包人:建造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五圩产业园澄江路雨、污水管网接管工程工程地点: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工程内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五、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合同总价款的10%。2、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中标后签订合同前。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的有效截止期应不少于合同有效期。4、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止。5、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时,甲方有权通知中标单位补足履约保证金,如拒缴或长时间不缴(以甲方开据缴款通知单起一个月为限),甲方有权从预付款中扣取部分补足履约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且服务期满后的三十日内退还。7、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乙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要求实施该项目并通过甲方的验收。8、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无息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至乙方账户。9、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0、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200元作为违约金。六、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人民币)元),暂列金(大写)(人民币)元)】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专用条款3.2项目经理3.2.1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þ项目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þ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_%¨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___%þ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_%¨其它: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þ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_5_%¨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3承包人人员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þ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_5__%¨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þ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_5_%¨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þ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_5__%¨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3.5分包3.5.1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þ法律法规禁止分包的工程¨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3.5.2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____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按中标价(合同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____%奖励¨获得省级优质工程,按中标价(合同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____%奖励¨获得市级优质工程,按中标价(合同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____%奖励¨获得优质结构工程,按中标价(合同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____%奖励¨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到省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达到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þ其它: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安全责任6.1.5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省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达到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þ其它:按照省、市及招标人要求实施 7.5 工期延误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þ扣除5000元/天¨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þ合同价的10%¨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奖励____元/天¨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7暂估价10.7.1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_____种方式确定(1)通用条款第1种方式:由承包人单独招标(2)通用条款第2种方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10.7.2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_____种方式确定(1)通用条款第1种方式(2)通用条款第2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10.7.1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1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3)通用条款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_______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þ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1)人工单价þ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þ按泰建价〔2008〕2号《关于转发江苏省建设厅的通知》调整工程价款¨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þ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þ除招标文件约定工程价款调整以外的全部风险¨其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þ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条款执行¨其它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þ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条款执行¨其它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3计量12.3.1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12.3.2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同计量周期þ其它:详见项目需求。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6个月¨1年þ2年¨其它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þ扣留¨不扣留15.3.1质量保证金采用第_3_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______(2)____%的工程款(3)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第_2_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它扣留方式:___________15.4保修15.4.1工程保修期þ按法定最低保修期限¨其它期限:__________________15.4.3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____小时内第六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斜体并标下划线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内容)一、项目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282058-ZZJT-T2025-0041;2.项目名称:五圩产业园澄江路雨、污水管网接管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采购预算价:800000.00元;最高限价633973.12元;5.采购需求:本工程为五圩产业园澄江路雨、污水管网接管工程,位于靖江澄江路北侧。主要为DN400PE实壁污水管313米、DN600PE实壁雨水管39米、Ф1000钢筋砼井(成品)污水检查井10座、中1000砌筑雨水检查井3座、原有沥青路面拆除与恢复约27㎡、原厂区临时硬化路面拆除与恢复,约750㎡。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完成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二、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请至百度网盘下载相关附件: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rgwGeRJQ5EI6l3KKYbYlQ?pwd=nke1提取码:nke1三、项目要求: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质量标准:合格;3.施工要求:成交单位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四、谈判报价说明:1.计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种计价方式。(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2)计价表计价方式2.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2)种报价方式。(1)固定总价报价。竞争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价格变化,政策性调整的风险,一旦经评审确定承包人,报价不作调整。(2)固定单价报价。谈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具体按照国家和泰州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的具体结算方式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执行固定单价报价的基本规定:①谈判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预算价单价下浮之后的综合单价执行【成交下浮率=(清单价-成交价)/[清单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率)-专业工程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率)】,上述调整后形成本项目报价单。最终价格以审计为准。注:1、清单未列出或实施项目特征、实施工艺与清单所列不一致的工程项目,按本清单有关定额标准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计价办法或计价标准计价送审。②本工程中新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报价时工程量清单漏项、因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要求而新增加的内容等,引起的新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价格,原则上按计价表定额和现行规范、费率计价,并做相应的下浮,作为新的综合单价计价,成交下浮率=(清单价-成交价)/[清单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率)-专业工程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率)]。③本工程在谈判文件中已明确的各项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其他在谈判文件和答疑中未提及、未明确部分的施工措施费项目,可以根据相关资料按实调整,并作相应的下浮。④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否则报价无效。不可竞争费详见工程量清单。4.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响应人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5.本工程所有提供参考品牌及规格型号的主要材料,谈判单位可以直接选用进行报价,如谈判单位采用的品牌不在参考品牌中,则响应文件无效。6.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发包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支付部分暂列金。暂列金是发包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采购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五、其他要求:1.响应单位成交后,在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的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2.项目班子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及相应的专业技。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项目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如项目经理及相应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所有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泰州市相应地方规范、招标文件、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4.成交供应商应对施工质量、安全全面负责,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5.施工期间,供应商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人的质量监督,配合采购人做好材料抽样送检等事宜,对施工中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采购人备案。6.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不得偷工减料;7.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24小时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本着谁施工谁负责产品保护,谁破坏产品谁赔偿的原则,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并编制相应的成品保护方案报采购人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8.变更估价的约定:(1)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2)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该综合单价的下浮率参照中标下浮率,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3)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审计时必须按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单位要求提供所有单据及资料,否则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9.其他说明:(1)在合同承包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管理不善或作业过程操作不规范、安全警示措施不到位、违章施工等因素造成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包人承担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及工程的恢复费用;(2)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竣工结算送审文件,并对结算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结算审计核减超过10%(含10%),施工单位承担支付审计违约金(核减额×3.5%),核增部分的审计费也由施工单位承担(核增额×3.5%);(3)建筑垃圾、施工扬尘、施工噪音、固废处理等必须符合江苏省及泰州市相关规定要求;(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接水接电等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5)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地方,最终以建设单位指令为准。中标人在进场施工时,必须提交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方案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涉及项目沿线的现场二次种植补偿费用和地方矛盾均由中标人自行协调处理,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封面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一、基本目录(一)谈判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总价(小写)详见响应文件 元 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日期:(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名称)的投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公司(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年月日注:如果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二、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二)资格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承诺内容真实准确,若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投标截止日当日,我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参加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4.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四)声明函4-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4-3监狱和戒毒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三、符合证明文件(一)工程量清单明细表(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1、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4、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行贿以牟取中标;5、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准时参加开标;6、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7、未被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或有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8、本单位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等内容组织实施;9、本单位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0、本单位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11、本承诺书将成为本单位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单位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任一行为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愿承担违诺违规责任,取消投标资格,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加入黑名单名录,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取消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或签名):年月日(三)谈判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贵单位(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完成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3、我方承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5、我方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的情形之一。6、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其他补充说明(如有)。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年月日(四)诚信投标承诺书(招标人):我单位自愿参加(标段名称)的投标活动,并做如下承诺:1.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2.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达,且均已核实并保证真实有效。3.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限制参加投标的行为。4.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或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6.公平竞争,不背后搞小动作,无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行为。7.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打招呼,以谋取中标。8.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依法与招标人签订合同。9.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投诉。10.本公司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1.本公司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2.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13.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的情形。1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如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招标人、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响应表序号主要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正/负/无)1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2投标有效期90 日3结算价格固定单价,根据实际数据结算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完成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5技术要求见谈判文件“第六章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6缺陷责任期2年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年月日以上内容,如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与我单位反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管网接管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