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1215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中汇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D座21层5号房间
报价:747000(元)
63.6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项目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项目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通过购买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项目,把执行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中视音频上传、案件关联、数据分类、统计查询、实时监控、可视化、智能压缩、人工操作重复、耗时长的操作任务交由专业服务团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好地完成,切实将干警从琐碎、重复的工作中解放出来,使他们能够更聚焦于执行办案的实质性工作,提高执行效率。
详见采购文件
为太原市两级法院提供1年的服务期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霍宝平,王文彦,成杰(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以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20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地 址:长风西街211号
联系方式:0351-2807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龙城大街97号龙城壹号商办楼西楼6层项目七部
联系方式:18534632795 18636688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蔚思宏 陈晓懿 和震宇 雷月辉
电 话:18534632795 18636688328

附件信息: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doc391.7K

中小企业声明函68.4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XZB-25030177Z006/011499002025CCS01215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项目采购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7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分方法44第五部分合同原则35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3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ZB-25030177Z006/01,1499002025CCS01215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753500.00最高限价(元):7535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7535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通过购买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项目,把执行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中视音频上传、案件关联、数据分类、统计查询、实时监控、可视化、智能压缩、人工操作重复、耗时长的操作任务交由专业服务团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好地完成,切实将干警从琐碎、重复的工作中解放出来,使他们能够更聚焦于执行办案的实质性工作,提高执行效率。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为太原市两级法院提供1年的服务期。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特定资格要求(或者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包1】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7日至2025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1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小店区太原市龙城大街97号龙城壹号商办楼西楼五层太原市龙城大街97号龙城壹号商办楼西楼五层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以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金额(元):/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211号联系方式:0351-28070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龙城大街97号龙城壹号商办楼西楼6层联系方式:185346327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和震宇蔚思宏陈晓懿雷月辉电话:185346327951863668832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项目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总价:753500.00元最高限价:753500.00元(注:报价人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所投包内预算金额)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报价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需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证明材料投标时无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加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标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财购[2019]19号)规定,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7合同履行期限为太原市两级法院提供1年的服务期8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两级人民法院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10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合同金额的80%作为项目的预付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余下的20%款项在1年服务期的最后一个月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要出具等额的税务发票给甲方。11项目验收方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3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þ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须提供保证金。16响应文件制作、份数及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人在山西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生成1份加密文件、1份备份文件,加密文件(“.jmbs”格式)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线上上传(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本项目无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同磋商公告地点:同磋商公告18成交服务费的支付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以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开 户 名: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市建设北路支行帐    号:81410006860180001000027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19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注:供应商须知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2“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及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9)特定资格要求(或者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6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指导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8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8.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8.2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8.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磋商小组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8.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磋商小组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按无效响应处理。3.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磋商文件所称“供应商”、“投标方”、“中标人”亦是指供应商。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内容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网上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或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提交异议。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或电子回复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5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6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在线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6.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所有供应商代表在线确认。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商务部分和技术服务部分。供应商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并上传。资格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服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技术服务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资格商务部分:★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为原件)(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类似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须附完整合同的复印件作为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企业简况;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商务证明文件。(2)技术服务部分:★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项目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情况;供应商实施项目队伍构成情况;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证明文件。8.3本项目无需纸质响应文件8.4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8.5磋商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行政管理费用、耗材、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的所有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服务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下浮,但低于成本价格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和提供接近该价格的历史合同文件,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提供历史合同文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认定其所报价格低于成本价,作无效报价处理。(3)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4)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5)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a)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b)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c)投报产品中如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6)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要求:(a)投标货物中有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b)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7)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8)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需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证明材料投标时无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加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9)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各采购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a)中小企业须按照工信部联【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b)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c)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d)价格折扣: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给予中小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财购[2022]25号),山西省财政厅小微企业生产的绿色低碳产品或者提供的绿色低碳服务,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20%,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磋商内容填写说明9.1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9.2电子交易平台为供应商提供在线或离线编辑和制作响应文件的功能,主要包括文件的导入、文件内容编辑、版式文件转换、文件生成、校验以及加密等功能。具体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的使用说明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400-881-7190)9.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4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9.5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9.6开标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7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8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9.9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9.10响应文件按不同章节编制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1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1.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11.2★采购货物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中的产品,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11.3★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截图、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11.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涉及到单位签章、盖章的,可以是电子签章,也可以是纸质版盖章的扫描件;涉及到人员签字、签章、签名的,可以使用电子签章,也可以是手写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2.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2.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2.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交易平台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并加密。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并提示。14.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具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400-881-7190)。电子交易平台收到供应商送达的响应文件,应当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报价成功。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部分,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5.2供应商撤回磋商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15.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磋商。16.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加密上传的;(2)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4)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5)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7)供应商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该供应商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8)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9)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磋商、串通磋商、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磋商;(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五、磋商开启仪式17.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7.1电子交易平台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一轮公开报价:(1)在线签到。开标前半小时,供应商利用CA锁在线进行签到;(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报价时间截止开始进入解密环节,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报价视为无效;(3)第一轮报价。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显示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报价、服务周期、报价保证金额、报价保证金到账情况、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等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8.组建磋商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9.审核19.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19.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资格性审查:审查内容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19.3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19.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磋商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在交易平台上分别进行商务、技术磋商。具体步骤为:(1)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磋商;(2)商务、技术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相应承诺。(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19.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0.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1.确定成交供应商21.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结果,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在前。21.2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为无效响应:(1)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2)供应商不符合本须知第3条要求的;(3)供应商未提供本须知8.2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授权书的;(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6)未按照规定上传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7)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8)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要求;(9)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10)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服务成本价有降低服务标准的;(11)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被拒绝的其他条款。22.评审复核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B、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C、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D、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E、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2.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评标过程保密23.1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3.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5.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主管部门。25.3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5.4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七、签订合同26.成交通知26.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成交服务费27.1.1本次磋商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7.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原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原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计取标准如下表: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万元)费 率100万元1.5%(500-100)万元0.8%(1000-500)万元0.45%(5000-1000)万元0.25%28.签订合同28.1成交供应商应(在系统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8.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8.5违反28.1条、28.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8.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合同公示。28.7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八、保密和披露29.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1.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1.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1.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1.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31.4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1.5在线质疑及答复(一)在线质疑提出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历史已在线下提出或正在受理的质疑,可继续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等线下方式送达。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线下收到的质疑务必于当日上传至政府采购平台,因未能及时上传收到的质疑导致的不利后果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承担。(二)质疑材料要求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三)在线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被质疑的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逐一作出答复;必要时,可邀请不少于3名以上单数政府采购专家对质疑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质疑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据核实结果进行答复,必要时应出具相关依据。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处理。质疑内容属于评审报告中已有结论性意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评审报告意见答复;必要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内容涉及原评审存在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实质性条款评判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价格计算错误、分项评分和客观分评分错误情形的,由原评审委员会予以明确,并书面陈述是否产生错误、原因和事实依据。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要求质疑供应商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十、违约处罚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1.概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2-2026)》中要求各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要坚持“依法、规范、公开、有序”,要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执行人员全程佩带执法记录仪,做到执行过程全程留痕、视频存档,执行信息全程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真正做到标准化、规范化执法。要对无理取闹人员,起到心理震慑作用,提高处突效率和质量。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依旧存在,越来越多的案件带来了大量重复的事务性工作,占据了承办法官大量精力,执行外勤视音频处理流程较为冗杂,导致视音频存档不规范、不及时,在发生矛盾时,无法及时做到有据可依,有证可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通过购买辅助执行工作服务项目,把执行工作服务中视音频上传、案件关联、数据分类、统计查询、实时监控、可视化、视频转码、人工操作重复、耗时长的操作任务交由专业服务团队完成,切实将法官从琐碎、重复的工作中解放出来,使他们能够更聚焦于执行办案的实质性工作,提高执行效率。2.服务范围:太原市两级法院全部在执音视频案件。二、项目实质性要求(一)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为太原市两级法院提供1年的服务期。2.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两级人民法院。3.付款条件:双方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合同金额的80%作为项目的预付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余下的20%款项在1年服务期的最后一个月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要出具等额的税务发票给甲方。三、非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需具备相关专业能力。3.提供执行视频采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终端注册、采集点位选择、采集进度查询、采集数据核对、采集数据处理等。4.提供执行视频上传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上传方式、视频分级管理、详细信息标注、视频预览、数据检索等。5.提供执行视频关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设计、功能实现等。6.提供执行视频数据分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设计、分类操作方式等。7.提供执行视频查询统计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查询、数据统计等。8.提供执行视频数据监控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更新、数据监控等。9.执行视频转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格式兼容性处理、视频备份处理、数据压缩处理等。10.提供重复操作处理方案,对实际操作中操作固定、标准固定、流程固定的操作分析全面,有相对应的处理解决方案。11.为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需对拟投入软件产品技术性能指标进行承诺。12.提供优化改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意见处理响应时间,意见处理流程、意见处理人员、出具整改措施时间等。13.供应商具备严格规范的保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对保密的认识,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提供的保密方案、保密承诺等14.提供服务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巡检服务、驻场服务人员、联系方式等。15.提供应急保障方案及应急响应时效。16.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安全风险管控、技术风险管控等。17.提供新技术应用方案。18.提供增值服务,如培训服务,系统自动监控等。四、验收标准1.服务交付物验收文档完整性:提交所有约定的文档(如方案设计、操作手册、培训材料、测试报告等)。成果物质量:上传的执行视频完整有效,能够导出上传所有执行视频关联案件的统计数据准确性:上传的执行视频对应执行案件正常2.服务过程验收阶段性里程碑:每周导出上传的执行视频数据统计、关联案件的统计。3.服务质量验收功能性: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核心功能、目标;稳定性:服务运行无重大故障,达到每月上传5000条执行视频无故障;用户体验:用户反馈满意度≥约定值(如99%以上满意率)。4.培训培训效果:服务法官完成所有执行视频上传、关联、统计等操作。五、服务要求(服务标准中标注‘★’的为符合性审查内容,未标注‘★’的为评审考量内容。)(一)服务内容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执行外勤视频采集服务1年无形资产太原两级法院提供1年的服务期。2执行视频上传服务1年无形资产3执行视频关联服务1年无形资产4执行视频数据分类服务1年无形资产5执行视频统计查询服务1年无形资产6执行视频数据实时监控服务1年无形资产7执行视频智能压缩服务1年无形资产8其它操作固定、标准固定、流程固定的重复操作的服务1年无形资产1.执行外勤视频采集服务提供执行外勤视频采集终端接入注册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视频采集终端接入注册,调用音视频采集服务通道发起视频采集终端设备序号和法官警号的自动获取,以及对视频采集终端设备序号和警号做关联配置,确保执行现场视频采集终端设备的正常使用。提供执行外勤视频自动采集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视频采集,调用音视频采集服务通道发起自动采集已注册的视频采集终端在执行现场拍摄的音视频数据,确保音视频采集服务通道采集到的音视频数据与视频采集终端存储的原始数据的一致性。提供执行外勤视频采集信息与状态显示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查询视频采集信息与状态显示,调用音视频采集服务通道发起音视频数据采集时,数据采集界面要显示每台接入注册的视频采集终端的设备信息,包括设备序号、警号、警员姓名、警员单位、数据采集进度等采集信息与状态显示,确保音视频采集服务通道采集到的音视频数据与视频采集终端设备接入注册的信息保持一致。提供执行外勤视频采集终端数据清空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数据清空,调用音视频采集服务通道发起在采集完视频采集终端设备的音视频数据后,音视频采集服务通道能够自动清空每一台接入注册的终端设备的存储数据,确保视频采集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提供执行外勤视频采集终端时间校正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终端设备的时间校正,调用音视频采集服务通道发起对每台接入注册的视频采集终端设备自动进行时间校正,时间精确到“年、月、日、时、分、秒”,确保采集的音视频数据具有公正性和准确性。提供执行外勤视频采集终端自动充电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采集终端自动充电,调用音视频采集服务通道发起在采集视频终端设备音视频数据的同时,音视频采集服务通道能够对每一台接入注册的视频采集终端设备进行自动充电,确保执行现场视频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2.执行视频上传服务(1)提供执行视频自动或手动上传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视频文件上传,调用执行音视频采集处理服务通道发起上传模式,对已采集到视频采集终端设备的音视频数据进行自动或手动上传,并将所有上传的执行音视频数据统一归入执行视频管理流程节点。(2)提供执行视频批量上传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批量上传,调用执行音视频采集处理服务通道发起批量上传模式,并将所有批量上传的执行音视频数据统一归入执行视频管理流程节点。(3)提供执行视频重点文件标注上传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确认要上传的执行视频级别,调用执行音视频采集处理服务通道发起上传模式,并将所有标注的重点执行视频文件统一归入执行视频管理流程节点。(4)提供执行视频详细说明信息上传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确认要上传的执行视频详细说明信息,调用执行音视频采集处理服务通道发起上传模式,并将所有上传的执行视频详细说明信息统一归入执行视频管理流程节点。(5)提供执行视频预览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确认现场视频内容,调用执行音视频采集处理服务通道发起数据预览,并将预览过的视频数据统一归入执行视频管理流程节点。(6)提供执行视频数据检索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数据检索,调用执行音视频采集处理服务通道发起查询,并对已采集的音视频数据可依据警号、警员姓名、时间、文件类型及重点标记文件等一种或多种条件经行检索查询。3.执行视频关联服务提供执行视频与案件编号关联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关联案件,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关联,并将执行视频与案件编号一一对应信息统一归入执行案件流程节点。提供执行视频与执行人员姓名关联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关联案件,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关联,并将执行视频与执行人员姓名一一对应信息统一归入执行案件流程节点。提供执行视频与执行部门关联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关联案件,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关联,并将执行视频与执行部门一一对应信息统一归入执行案件流程节点。提供执行视频与被执行人姓名关联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关联案件,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关联,并将执行视频与被执行人姓名一一对应信息统一归入执行案件流程节点。提供执行视频与执行时间关联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关联案件,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关联,并将执行视频与执行时间一一对应信息统一归入执行案件流程节点。提供执行视频与执行内容关联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关联案件,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关联,并将执行视频与执行内容一一对应信息统一归入执行案件流程节点。4.执行视频数据分类服务(1)提供执行视频数据对应视频采集终端设备编号分类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数据分类,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分类查询,并将执行视频数据对应视频采集终端设备编号分类信息统一归入执行视频管理流程节点。(2)提供执行视频数据对应执行人员姓名分类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数据分类,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分类查询,并将执行视频数据对应执行人员姓名分类信息统一归入执行视频管理流程节点。(3)提供执行视频数据对应被执行人姓名分类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数据分类,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分类查询,并将执行视频数据对应被执行人姓名分类信息统一归入执行视频管理流程节点。(4)提供执行视频数据对应案件编号分类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数据分类,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分类查询,并将执行视频数据对应案件编号分类信息统一归入执行视频管理流程节点。(5)提供执行视频数据重点文件分类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数据分类,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分类查询,并将执行视频数据重点文件分类信息统一归入执行视频管理流程节点。(6)提供执行视频数据对应执行部门分类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办理数据分类,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分类查询,并将执行视频数据对应执行部门分类信息统一归入执行视频管理流程节点。5.执行视频统计查询服务提供执行视频分级统计查询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分级查询上传视频数量,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查询,并将分级查询上传的执行视频数量信息统一归入执行视频统计报表。提供执行视频与案件关联的数量统计查询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查询与案件关联的上传视频数量,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查询,并将执行视频与案件关联的视频数量信息统一归入执行视频统计报表。提供执行人员上传视频数量统计查询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查询执行人员上传视频数量,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查询,并将执行人员上传视频数量信息统一归入执行视频统计报表。提供执行人员上传视频与案件关联的数量统计查询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查询与案件关联的上传视频数量,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查询,并将执行人员上传视频与案件关联的视频数量信息统一归入执行视频统计报表。提供执行部门上传视频统计查询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查询部门上传的视频数量,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查询,并将执行部门上传的视频数量信息统一归入执行视频统计报表。6.执行视频数据实时监控服务提供执行上传视频数据实时更新监控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查询实时上传的执行视频数量,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信息查询,并将实时查询更新的上传视频数量按“年、月、日”等时间进行展现、对比、量化等。提供执行部门上传视频数据实时监控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查询执行部门实时上传的执行视频数量,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信息查询,并将实时查询更新的执行部门上传视频数量按“年、月、日”等时间进行展现、对比、量化等。提供执行视频与关联案件信息数量实时监控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查询实时与案件关联上传的执行视频数量,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信息查询,并将实时查询更新与案件关联上传的视频数量按“年、月、日”等时间进行展现、对比、量化等。提供执行视频数据实时精准查询监控服务,通过服务团队辅助精确查询上传的案件视频,调用执行音视频处理服务通道发起信息查询,并能按“年、月、日”等时间以及案件视频编号、执行人姓名、执行部门等信息精准查询、调阅、播放该案件视频。7.执行视频智能压缩服务提供执行视频智能压缩服务,服务团队在不影响执行视频画质和清晰度以及在不改变图像的“分辨率、像数、DPI(指水平和垂直分辨率)”的前提下,通过执行视频智能压缩服务通道发起压缩模式,执行视频可进行7×24小时不间断的智能无损压缩,压缩后的执行视频可有效的节约存储空间70%左右。其它操作固定、标准固定、流程固定的重复操作的服务.(二)服务标准1.服务标准法院执行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标准方案应当围绕提升执行工作的效率、透明度和公正性展开,结合现有的服务手段和实践经验,构建一个全面、高效、智能的执行流程服务体系。应具备以下标准:(1)智能化执行视音频服务提供执行外勤视音频办理服务,包括执行视音频信息管理、视音频上传、数据分类、统计查询、智能压缩等功能。用数字劳动力替代传统的人力劳动,提高执行效率和准确性。(2)技术支持与创新借助执行外勤视音频智能辅助现代技术,为法官提供整合全市现有的各类执法终端采集的音视频文件统一上传到中院进行集中存储,并与执行案件节点信息关联,完善整个执行案件全部的证据链,通过大数据的应用形成有观点的视频,从而为决策提供清晰科学的大数据支撑等辅助服务。推进执行智能化,以人工智能引领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执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3)安全可靠的数据管理依法采集、存储、处理和使用视音频数据,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4)用户体验与服务优化实现司法智能化服务共建共享,提升用户体验和满意度。2.服务流程服务流程与用户进行协商确定,向用户公开,接受用户监督。服务流程是投标人与用户达成共识的工作方法,对双方透明,便于用户了解用户的服务请求如何以及多久可以得到相应,使用户保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也有利于投标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方法。3.服务时间和范围提供7*24小时操作运行服务(不含法定节假日);视音频案件范围为太原两级法院全部在执案件。4.服务记录巡检与监控(1)进行7x24小时不间断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2)定期提供对服务内容中视音频采集、上传、分类、关联、统计、查询、可视化、压缩等服务的操作日志和操作视频。(3)每日随时收集记录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及用户要求的紧急程度,给予及时的解决。每周编写整理服务日志,发现并解决问题。每月通过现场核查、调取相关的服务工作记录、审查报告等方式,对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与审核,以发现、分析服务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经双方协商调用必要的服务支持资源及时予以解决,并将问题及解决办法形成文档。5.服务技术要求(1)基于执行业务系统架构,按照符合太原市两级法院信息化技术体系架构。(2)服务期的各项工作严格遵守太原两级法院规范。(3)性能要求服务指标指标参数响应成功率(%)≥99%;平均响应时间(ART)≤4秒;查询吞吐量每月不少于10000件;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全年累计故障时间≤10小时恢复时间≤5小时;日志保留时间≥90天(4)项目服务符合各方相关监管政策及要求。(5)可以以人工服务或软件系统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供项目所要求的服务,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文件要求《法(信办)明传(2019)19号》不允许使用外挂软件。6.问题处理与反馈(1)应建立问题跟踪机制,记录问题处理过程和结果。(2)对于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向用户说明情况,并提供临时解决方案。(3)问题解决后,需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并确认问题是否完全解决。(三)服务保障服务期限内,提供服务配套相关的优化、维护等服务。1服务保障1.1紧急情况处理流程投标方需建立一个可靠的紧急情况处理服务体系,确保客户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专用的紧急联系表单等多种方式,快速联系到服务团队。服务团队对每一次紧急响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问题描述、采取的措施以及解决方案的效果。服务团队在处理过程中与客户沟通,更新处理进展,并在问题解决后提供详细的报告。确保客户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帮助。设立5*8小时值班工程师制度,确保任何时间都有足够的人员待命,以应对紧急情况。一旦接到紧急情况报告,能够1小时内容立即派遣最近的专职工程师前往现场。1.2重大情况的处理对于对客户业务造成较大影响,较为复杂的紧急情况,启动危急情况处理体系。由专职服务经理负责,成立危急情况处理小组,调集相关的资源。防止问题处理的任何环节出现延迟,以尽快解决问题。1.3灾难应急处理流程灾难应急处理流程是对因人为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涉及全局的一时难以恢复的破坏性事件的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应急计划风险评估;关键业务影响分析;(2)应急的维护7×24小时的监控与维护。(3)应急恢复流程培训对维护人员进行灾难恢复流程培训;(4)应急业务恢复灾难核实及业务恢复方案启动;提供现场支持和指导;业务恢复后,恢复计划的回顾和改进。1.4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流程(1)事件识别(2)缩小事件影响范围(3)事件解决(4)后续报告与处理机制补救措施2定期巡检投标人的工程师担当巡检任务。根据法院要求,安排人员进行巡检工作。以电话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过程中的问题收集、培训、处理情况反馈;根据院方要求,结合法院情况,一年不少于4次的巡检工作,记录故障问题,排除隐患,并向采购单位提供服务巡检报告,积极解决巡检发现的问题。3服务保证措施(1)本项目的目标是高效、快速、可靠的保证服务的正常运行。投标人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以保障。服务方案应详细描述服务的内容、方式及保障措施。(2)常驻现场人员须大专或以上学历,须具备本项目涉及的需求分析、培训能力。(3)接受法院对投标人的考核要求,与法院签订相关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四)服务考核(1)中标方的现场服务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采购人的考勤制度要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方的服务人员不得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考勤制度的事件。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因此引起的损失。中标方非现场实施的服务人员作息时间可由投标方自行安排,但应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相应任务。(2)中标方是否提供了日志和操作视频,方便后期进行故障排查和问题修复。(3)中标方是否按照服务标准和内容完成服务,是否达到采购人实标工作需求。(4)因执行业务系统升级造成的服务中断,中标方需在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提供新的服务方案。(5)中标方是否提供项目本身的日常服务,并满足与项目相关的临时性、突发性需求服务;在项目个别需求需要变更时,能及时响应。(6)中标方是否定期进行评估,每季度中标方须对服务进行全面评估,了解服务效果和客户满意度。(7)中标方是否定期进行反馈收集,中标方须通过问卷调查、面谈等方式收集客户反馈,了解服务中的优点和不足。(8)中标方是否定期提供改进优化,根据评估结果和客户反馈,中标方须对服务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提升服务质量。(9)具体的服务考核细节由双方协商确定。(五)服务保密(1)中标方应制定详细的保密政策和制度,明确保密的范围、责任和义务,并遵守保密要求。(2)中标方应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保密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使其能够正确处理敏感信息,防止信息泄露。(3)应对敏感信息的访问进行严格的权限控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相关信息。(4)与中标方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在服务过程中的保密责任和义务,确保不会泄露敏感信息。(5)中标方在提供服务期间所有资料、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用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用户书面许可,中标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中标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分方法1.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7信用查询信用信息记录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后存档;经现场查询,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4响应文件的签署组成投标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2条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5响应文件的提供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完整提交。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磋商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响应文件的要求。7响应文件的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响应。3.评分细则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一、商务部分10分 (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企业综合实力0-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项目经理0-3(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计算机类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备计算机类高级职称的,得3分;(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计算机类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备计算机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计算机类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1分;(4)不具备计算机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未提供项目经理信息不得分。注:1.须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姓名、职务、职称证书、联系方式、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证明提供近一年任意一次即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计算机类高级职称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3.计算机类中级职称指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项目组成员0-5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包含项目经理):每有一位项目组成员取得计算机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满分5分。注: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人员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证明提供近一年任意一次即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二、技术部分80分执行视频采集方案0-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执行视频采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终端注册、采集点位选择、采集进度查询、采集数据核对、采集数据处理等。(1)提供终端注册服务,注册信息准确,确保终端设备与注册信息相对应的,得2分;注册信息准确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点位选择合理,覆盖范围广,没有盲区的,得2分;点位选择覆盖范围部分缺失,存在盲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能够实时提供采集进度,采集进度汇报准确的,得2分;能够定时提供采集进度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具备完善的数据核对程序,确保采集数据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的,得2分;数据核对程序部分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能及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对冗余数据进行清除,确保终端设备存储空间不被过度占用的,得2分;对采集的数据处理时间较慢,不能及时清除冗余数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执行视频上传服务方案0-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执行视频上传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上传方式、视频分级管理、详细信息标注、视频预览、数据检索等。(1)提供视频批量上传服务,可以对视频进行批量上传操作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提供视频分级管理服务,可以根据视频重要程度对视频进行分级标注并进行分级归档管理的,得1分;无法分级不得分;(3)提供详细信息标注服务,可以实现对视频备注详细信息的,得1分;无法实现不得分;(4)提供视频预览服务,可以对上传视频进行预览的,得1分;无法实现不得分;(5)提供视频检索服务,可以根据实际要求对上传视频进行检索的,得1分;无法检索不得分。执行视频关联方案0-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执行视频关联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设计、功能实现等。(1)数据库设计完全覆盖采购人需求所列信息的,得2分;数据库设计部分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功能完全能满足采购人视频与对应信息关联的,得2分;功能实现部分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执行视频数据分类方案0-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执行视频数据分类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设计、分类操作方式等。(1)数据库设计完全覆盖采购人需求所列信息的,得2分;数据库设计部分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可以根据视频信息进行自动分类的,得2分;根据视频信息进行人工分类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执行视频查询统计服务方案0-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执行视频统计查询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查询、数据统计等。(1)可以根据法官实际需求实现系统一键自动进行查询的,得2分;根据法官需求通过人工进行查询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根据视频信息自动进行统计,生成统计报表的,得2分;通过人工方式进行统计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执行视频数据监控服务方案0-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执行视频统计查询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更新、数据监控等。(1)视频数据可以实时更新的,得2分;视频数据仅能定时更新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可以根据法官需求对视频数据进行实时监控,能够实时生成相应数据图表,数据显示直观的,得2分;无法实时监控数据,仅能定时生成相应数据图表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执行视频转码服务方案0-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执行视频转码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格式兼容性处理、视频备份处理、数据压缩处理等。(1)能够根据实际需求保证转码后视频的兼容性,确保视频正常播放的,得2分;转码后视频兼容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对转码前后视频均可以进行备份的,得2分;仅能对转码后视频备份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能够对视频进行压缩处理,节约存储空间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重复操作处理方案0-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重复操作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根据采购需求对实际操作中操作固定、标准固定、流程固定的操作分析全面,有相对应的处理解决方案的,得2分(2)对重复操作分析内容部分缺失,解决方案简单的,得1分(3)不提供不得分。拟投入软件产品技术性能指标0-10(1)承诺响应成功率≥99%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承诺平均响应时间≤4秒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承诺查询吞吐量每月不少于10000件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承诺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全年累计故障时间≤10小时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承诺恢复时间≤5小时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承诺日志保留时间≥90天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优化改进方案0-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优化改进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意见处理响应时间,意见处理流程、意见处理人员、出具整改措施时间等。(1)供应商承诺接到业主意见反馈,一个小时以内进行响应的,得2分;承诺接到业主意见反馈,两个小时以内进行响应的,得1分;响应时间大于两小时或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2)意见处理流程科学、环节清晰的,得2分;流程简单,环节部分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有明确的意见处理人员,提供人员名单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供应商承诺接到业主意见反馈后48小时以内出具整改措施的,得2分;接到业主意见反馈后72小时以内出具整改措施的,得1分;大于72小时或未提供不得分。保密措施0-6供应商具备严格规范的安全保密制度,根据其对保密的认识,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提供的保密方案、保密承诺等进行横向对比打分,(1)有完善的安全保密制度,安全保密措施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6分;(2)有安全保密制度,安全保密措施科学合理、有一定可行性的,得4分;(3)安全保密制度和措施内容简单,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4)不提供者不得分。服务保障措施0-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巡检服务、驻场服务人员、联系方式等。(1)供应商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提供不少于4次巡检工作,根据巡检中出现的故障问题进行记录,排除隐患,形成巡检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供的,得2分;供应商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提供不少于2次巡检工作,根据巡检中出现的故障问题进行记录,排除隐患,形成巡检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供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供应商拟投入2名及以上驻场工程师,提供名单及联系方式的,得2分;供应商拟投入1名驻场工程师,提供名单及联系方式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售后联系方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官方售后电话、微信、QQ、电子邮箱等的,得2分;售后联系方式单一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应急保障方案0-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故障应急处理措施进行评价:(1)提供针对自然灾害、网络攻击、信息破坏、信息内容安全、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灾害性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措施得当,能确保妥善处理并解决突发事件得2分;(2)故障应急处理内容简单,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3)不提供不得分。应急响应时效0-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响应时效进行评价:(1)供应商承诺接到紧急情况报告,1小时内派遣专职工程师到达现场,提供承诺和紧急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得2分;(2)供应商承诺接到紧急情况报告,2小时内派遣专职工程师到达现场,提供承诺和紧急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得1分;(3)未提供不得分。安全保障措施0-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安全风险管控、技术风险管控等)进行评审(1)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2)方案简单,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3)不提供不得分。新技术应用方案0-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新技术应用方案进行评价:(1)软件系统集成前沿技术(如deepseek或其他大语言模型),技术先进、控制措施可靠的,得2分;(2)方案采用技术为现有普遍技术、控制措施基本可靠的,得1分;(3)未提供不得分。增值服务0-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增值服务方案行综合评价。(1)承诺为采购人提供专业的操作培训,提供专门管理员授课,采取理论与培训人员自己上机操作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承诺进行7*24小时不间断监控,出现异常情况自动提示并联系相关人员的,得2分,未提供承诺不得分。三、价格部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注: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各采购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给予中小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财购[2022]25号),山西省财政厅小微企业生产的绿色低碳产品或者提供的绿色低碳服务,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20%,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价格给予15%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财购[2019]19号)规定,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如供应商所投本次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查询。第五部分合同原则(具体内容在签订合同中确定)需方:供方:供方在组织的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服务(具体内容及服务期等见后附清单)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由需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四、服务承诺五、服务期及地点1.服务期:2.服务地点:六、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七、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服务,符合相关要求。2.保证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八、违约责任1.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__%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交付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__%的违约金。4.供方逾期交付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__%的滞纳金。逾期超过__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未通知供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九、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持二份,需方持二份,财政厅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章:二〇二五年月日目录资格商务部分: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五、《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六、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七、供应商企业简况……………………………………………………………………………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商务证明文件……………………………技术服务部分:一、报价一览表……………………………………………………………二、项目服务方案…………………………………………………………三、服务承诺………………………………………………………………四、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情况……………………………………………五、供应商实施项目队伍构成情况………………………………………六、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格式)……………………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证明文件……………………资格商务部分一、响应函(格式)(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90个日历天)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磋商报价一览表等。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磋商详见磋商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磋商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单位签章):供应商代表(签章):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单位签章):供应商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只须签署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附:应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影印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签章)五、《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名称)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6.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投标(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8.承诺本单位/本人若以上承诺不实或违背承诺约定,采购人可取消本单位/本人任何资格(投标/谈判/磋商/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本单位/本人对此无任何异议,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承诺供应商:(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六、类似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一个完整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页,提供的合同必须是其自身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签章)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价格完成时间联系人备注123………………………………注:按序号附所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签章。七、供应商企业简况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1、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附表一),供应商不是中小企业不须填写;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表二)附表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附表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单位签章):日期: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商务证明文件技术服务部分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备注1报价(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单位签章):供应商代表(签章):日期:分项报价表序号服务内容报价(元)备注123...合计:二、项目服务方案三、服务承诺四、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             ……供应商(单位签章):供应商代表(签章):日期:五、供应商实施项目队伍构成情况序号本项目所任何职务姓名执业资格学历职称专业工作年限备注123…………………注:后附相关人员的证件、职称等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单位签章):供应商代表(签章):日期:六、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格式)1、节能产品明细表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格式自拟)。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说明: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如不涉及可予以删除。2.供应商投标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填写此表后必须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扫描件或截图。供应商(单位签章):供应商代表(签章):日期: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证明文件附表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中汇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9人,营业收入为1270万元,资产总额为257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山西中汇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6日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音视频管理软件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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